滨水步道技术标准-标准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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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滨水步道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Waterfront Trail

(征求意见稿)

DBJ50/T-xxx-201x

主编单位:重庆市设计院

批准部门: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施行日期:201X年XX月XX日

前言

根据《重庆市城市提升行动计划》文件的相关要求,立足重庆特有的自然山水人文资源和地形地貌条件,完善重庆特色慢行系统,打造“山城步道”特色品牌。其中滨水步道作为“山城步道”慢行系统中重要组成部分,是以亲水观景为主要功能,兼具休闲健身、绿色出行、生态环保、社会文化、旅游经济、安全预警等功能的近水亲水步道。本技术标准是为提高滨水步道建设水平,丰富慢行系统的“毛细血管”而制定的技术性文件之一。

本技术标准共分8章,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步道系统;5.步道要素;6.步道专项;7.施工要求;8.运营维护。

本技术标准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重庆市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有关单位在执行本导则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或修改意见及时函告重庆市设计院(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31号,邮政编码:400015),以便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重庆市设计院

参编单位: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

重庆市风景园林规划研究院

重庆大学

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信息通信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徐千里、张晓阳、方小桃、欧阳骏晨、刘茜茜、廖聪全、樊崇玲、严永红、龚斌、杨勇、吴佑、周婷娟、耿伟鑫、赵芳、李璐璐、万梓宇、周黎、周

镇涛、刘天雨、黄源媛、苏醒、张立琼、黄贵良、童媛、张升云、禹贵刚、

李超

目次

1总则 (4)

2术语 (5)

3基本规定 (6)

4步道系统 (7)

5步道要素 (8)

5.1 平面设计 (8)

5.2 竖向设计 (8)

5.3 步道节点 (9)

5.4 铺装与基础 (9)

5.5 安全设施 (10)

5.6 景观植被 (11)

5.7 步道标识 (12)

5.8 服务设施 (13)

5.9 接驳空间 (16)

6步道专项 (18)

6.1 生态海绵 (18)

6.2 智慧步道 (20)

7 施工要求 (23)

7.1一般规定 (23)

7.2铺装工程 (23)

7.3绿化工程 (23)

7.4其他设施 (24)

8 运营维护 (25)

8.1 验收标准 (25)

8.2 步道管理 (25)

8.3 步道维护 (26)

附录A:常用滨水步道铺装材料使用特性表 (27)

附录B:常用滨水步道铺装规格特性表 (28)

附录C:常见的软性铺装和硬性铺装材料以及其优缺点 (29)

附录D:植物配置推荐表 (30)

本规范用词说明 (31)

引用标准名录 (32)

条文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1为规范重庆市主城区“两江四岸”滨水步道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维护,充分发挥滨水步道亲水观景、休闲健身、绿色出行、生态环保、社会文化、旅游经济、安全预警等方面的功能,保证滨水步道的生态性、安全性、景观性、贯通性、经济性,特制订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主城区“两江四岸”滨水步道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维护,其他地区可参照执行。

1.0.3滨水步道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维护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重庆市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0.1滨水步道waterfronttrail

以水岸与水系要素为依托和构成基础,有机串联滨水绿色开敞空间及活动节点, 以亲水观景为主要功能,兼具休闲健身、绿色出行、生态环保、社会文化、旅游经济、安全预警等功能的近水亲水步道。

2.0.2滨水步道连接线waterfronttrail connection line

由于地形或地质原因无法设置滨水步道而借道的现状短途线路,包括滨江路人行道、人行天桥、跨江大桥人行道等。

2.0.3景观植被landscapevegetation

与江岸以及步道相关的自然植被与人工植被。

2.0.4步道标识signpost

包括综合标识、警示标识、解说标识、命名标识和指示标识五大类。

2.0.5服务设施servicefacilities

包括管理设施、商业服务设施、游憩与健身设施、科普教育设施、安全保障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及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等。

2.0.6步道驿站service spot

为滨水步道使用者提供休息以及相关服务的场所,是服务设施的主要载体。

2.0.7接驳空间connectionspace

滨水步道与机动车道路、桥梁、码头、停车场、公交站点、公共停车场等与江岸及腹地的接驳转换空间。

3基本规定

3.0.1滨水步道包括步行道、自行车道、跑步道三种类型,步行道必须设置,自行车道及跑步道应结合使用人群分布、可建地形地貌条件、生态环境以及功能需求进行布置。

3.0.2滨水步道应着重生态性,避免破坏生态环境,并符合以下规定:

1滨水步道工程应保护河流、山体、林地等自然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严禁破环沿线地形地貌、河流水体和自然林地等。

2滨水步道建设范围内原有树木宜保留利用,确需砍伐、移栽的需按国家及重庆市相关规定执行,严格保护古树名木。

3.0.3滨水步道应保障安全性,工程防灾标准应符合以下规定:

1滨水步道抗震标准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设防。

2滨水步道防洪标准应结合重庆市防洪标准,并复核排洪、泄洪和救援需求确定。

3滨水步道工程应避开滑坡、地面沉降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和不良地质地带;不能避开时,应采取相应工程及管理措施,保证滨水步道安全。

3.0.4滨水步道应突出景观性,尊重和保护峡、湾、沱、浩、坝、嘴、滩、半岛、江心绿岛等滨水特色景观区域,突出生态绿色展示功能。

3.0.5滨水步道应保证贯通性,应与江岸腹地及对岸相通,部分地形限制地段可借用滨水步道连接线,有条件地段宜布置亲水步道。

3.0.6滨水步道应注重经济性,贯通利用现有滨水步道,有机串联已有绿地广场等滨水公共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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