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管理报告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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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长沙主城区段河岸生态修复及河道清障工程

长沙市水利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六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位置

湘江综合枢纽长沙库区河道清障及河岸披绿工程是2012年市政府应急工程,工程位于湘江长沙主城区河段,上至猴子石大桥,下至三汊矶大桥,全长16.3Km,其中湘江段河道清障13Km,河岸生态修复6903米。

2、立项、初设文件批复

长府阅【2012】30号会议纪要明确此项目作为应急工程,河道清障及河岸披绿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采用直接委托方式。此会议纪要代项目立项文件。

2012年4月18日长沙市水务局印发了关于下达长沙城区一江四河河道清障和主城区河段河岸生态修复实施计划通知。长水发【2012】50号文件作为本工程的初步设计批复。

3、工程建设任务和主要建设内容

工程建设的任务和内容包括湘江长沙主城区段河岸生态修复和河道清障两部分。

河岸生态修复的主要内容是在防洪墙迎水面修筑栽种平台,种植水生树种,弱化防洪墙硬质视觉效果,提升上游库区沿岸景观效果。

河道清障主要实施内容有:清除河道内高程24.5米以上的砂石尾堆,近岸深坑修复,清理阻水围堰,通过河道疏浚扩宽捞刀河出口

等。

4、主要工程量

二、工程建设概况

1、施工准备

我司接到任务后,总经理亲自挂帅,抽调精干力量迅速组建工程项目部。根据现场情况与工程特点分了三个标段,在公司以往项目施工单位中筛选了实力强、口碑好的施工单位承接施工任务。为控制造价,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了工程项目清单编制并报市审计局确认。

2、工程参建单位

3、工程开工报告及批复

本工程开工报告经长沙市水利局审批,审批编号【2012】第016号。

4、主要工程开完工日期

开工日期为2012年3月27日,完工日期为2012年12月30日。

5、主要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通知单一共有4份,主要的变更内容有:一标段E2+301至E2+728段(杜甫江阁格宾挡墙)抛石护脚工程为30.5m,将抛石高程变更为28.5m;其次河西段竹柳栽种由2排变更为3排。

6、施工期防汛度汛

施工期间,项目部成立了专门的防汛指挥机构,坚决服从区防指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安排,确保施工期安全度汛。施工期间,当湘江水位临近29米时,机械设备全部撤离转移至高地;当水位临近30.0米时施工人员全部撤离施工现场;栽种苗木时,对每棵树木均进行加固支撑,减少洪水对新栽树木的破坏。

三、项目管理

1、机构设置及工作情况

工程项目部于2012年3月成立,公司总经理刘松权任项目部主任,公司副总经理张庆武同志任常务副主任,刘卫华任主任助理,陈飞翔任工程组长,吴新炜任综合组长。在工程建设期间,项目部全体成员通力合作、刻苦工作克服各种困难,圆满完成了工程建设任务。

2、主要项目招标过程

长府阅【2012】30号会议明确本工程作为应急处险工程,河道清障及河岸披绿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采用直接委托方式。

3、工程概算与投资计划完成情况

根据长水发[2012]50号文下达的任务书本工程的工程造价为3476万元,其中河道清障概算为837万,河岸生态修复2639万。为了能合理控制造价,我司委托中介机构对本工程进行了工程量清单单价编制,经长沙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局审核(长审投预[2012]15号),工程预算总金额3020.36万元。业主最后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总价为2626.27万元,补充协合同价为457万(其中二标补充合同价位267万,三标补充合同价为190万),设计、监理、造价编制、检测、航道测量等技术服务合同总计为245万元。工程结算送审总价约为3681.46万元,其中一标送审价位1204.86万元,二标送审价为1563.28万元,三标送审价为913.32万元。目前均已进入审计局的窗口,最终结算价格以长沙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局审计结果为准。

本工程投资计划全部完成。

4、合同管理

工程共签订各类合同10份。设计勘测合同1份,造价咨询合同1份,检测合同2份,主要施工合同3份,补充协议2份,监理合同1份。

5、材料及设备供应

土方、砂石等主材由施工单位采购。运输方式为经陆运至码头再水运至工地现场。

生态长袋、格宾网由施工单位采购,其供应商分别为金字塔公司、

马克菲尔公司。

竹柳、黑杨、柳树等由施工单位采购,运输方式为陆运至工地旁边的湘江风光带在通过人力转运至施工现场。

6、资金管理与合同价款支付

本项目的资金管理严格执市政府的相关规定,由市财政局和我司双控账户控制支付,进度款凭各相关单位审核后的月进度支付报表进行支付,按合同要求,工程完工后应支付工程款的60%,,即应支付1722万元,到目前为止,支付工程款1510万元(财政拨付600万元,我司垫支910万元)。

四、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监督

工程项目部健全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由项目主任作为质量第一责任人,由项目部工程部长现场负责。项目部工程部相关同志分别负责各标段现场管理、工程值守及协助部长进行资料编审。本项目开工初期即办理了报监手续,由长沙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进行全程质量监督。

2、工程项目划分

根据长沙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湘江长沙段河道清障及

河岸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划分的确认书(长水质监书[2013]2号),确认本工程共划分为3个单位工程,即每个施工标段为1个单位工程,单位工程按类别或部位划分为若干个单元工程。

3、质量控制与检测

工程质量控制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同时参照相关规范规定执行。施工过程中的检测工作:委托湖南省水利工程检测中心负责。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全程实时监控。委托湖南省航务勘察设计研究院公路水运试验检验中心对河道清障工程的水下施工完成情况做了第三

方检测。

4、质量、安全事故处理情况

本工程未发生任何质量、安全事故。

5、质量等级评定

本工程的各单元工程均评为合格工程。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已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质量监督机构已出具相关核备意见。

五、安全生产与文明工地

本工程是市政府、市水务局的重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相当重要。安全、文明施工的主要措施有:

安全员24小时巡视施工现场,发现安全隐患,无论大小,都无条件按安全员的指令进行改正。

每周的工地例会上都总结安全生产情况,提出解决存在问题的措施,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并奖励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人员和队伍。

在施工中设置施工围挡、警告牌等,设置足够的照明,并派专人值守,在夜间及节假日也不间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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