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任务的实施方案
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作为一个拥有庞大人口和过剩工业产能的国家,中国也因为其日益严重的水污染问题而备受关注。
为了改善当地的水质,中国政府推出了“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这是一个旨在提高我国水质的庞大计划。
在本文中,我们将详细介绍此计划的重点内容,并探讨其工作方案。
一、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是一项旨在提高我国水质的庞大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1. 推进水污染防治技术的创新此计划的首要目标是推动国内的水污染控制技术创新,以更好地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
为此,计划将开展一系列水污染防治应用技术研究,并为技术创新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此项推进将重点关注新型净水技术、废水处理技术等。
2. 建立更为完善的监督体系为了更好地掌握水污染治理进展和压力,此计划将大力推进水污染监测方法的开发、实现和完善。
通过建立一套完备的监测体系,可更好地追踪水质问题,并派出专业人员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
3. 适当提高治污水收费标准在现行的治污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此计划提议在不过分增加企业负担的情况下,适当增加治污收费标准。
此措施的目的是为了让那些污染处理技术先进而性价比较高的企业获得更多收费优惠,并鼓励其他企业纳入清洁化生产的更多水质治理体系。
4. 强化废水排放监管和管理为了确保企业能够遵从治污法规和标准,此计划也包括将更多的重点放在加强废水排放管理和监管上。
为此,监管机构将会加强其对企业废水排放的监测和检验,依法进行处罚和纠正。
5. 加强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在治理污染的同时,此计划还将积极开展环保运动,加强人民的环保意识,并树立保护环境的意识。
这方面的工作包括科普环保知识、推动公众对于家庭污水处理和废弃物分类投放等环保宣传等等。
二、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工作方案为了有效完成以上提出的目标,此计划提出了以下工作方案:1. 加快政策法规的推进和更新在原有的污染防治法和污染排放标准的基础上,这个计划将加强对哪些新兴的污染源企业和项目的标准和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厦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厦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一、前言厦门市作为一个重要的沿海城市,水资源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近年来,由于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厦门市水资源面临严重的污染和过度利用的问题。
为了保护厦门市水资源,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制定了以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1.制定完善的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推进建立健全的水污染监管体系。
2.加强水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管理能力,提高水污染治理和环境整治水平。
3.推动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水资源管理水平。
三、重点任务1.制定完善的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升水污染防治的法治化水平。
(1)修订完善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制度体系。
(2)加强水污染源头治理,推行严格的排污许可制度,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处罚力度。
(3)完善监测评估机制,建立水污染防治责任追究机制。
2.加强水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管理能力,提高水污染治理和环境整治水平。
(1)加强河流、湖泊、水库和海域的监测工作,建立水环境质量评估监测网络。
(2)改善水环境基础设施,加大对水污染治理设施的投资力度。
(3)加强水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提高水污染监测、评估和治理的技术水平。
3.推动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水资源管理水平。
(1)制定水资源管理政策,推行水资源公共管理机制,加强对水资源的调控。
(2)推广水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3)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建立水资源保护意识,减少水资源的浪费和污染。
四、实施措施1.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1)修订完善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如《水污染防治法》等,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制度体系。
(2)制定水污染防治的具体实施细则和操作规范。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形成水资源管理各方共治的局面。
2.加强水环境保护和治理(1)加大对水环境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力度,建立全市的水环境监测网络。
(2)修复和保护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生态环境,加大对重点污染区域的整治工作。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一、背景我国水资源丰富,是世界上水资源相对丰富的发展中国家之一。
但由于长期以来环境保护意识薄弱、产业结构不合理等原因,水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有效地控制和预防水污染,维护良好的水生态环境,国家制定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二、目标该计划目标是到2020年,重点流域和海域水环境明显好转,水污染总量明显减少,水污染防治体系初步建成,水资源合理利用程度显著提高,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三、工作方案1.强化水污染源头防治通过加强污染源头的管控,限制污染物排放并提高排放标准。
公开排污信息,加强监管力度,对违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推动企业借助内部管理体系控制污染。
同时,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减少污染排放。
2.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对城镇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对排放的污水进行零排放或回用。
加强污水处理厂的管理和运营,提高废水处理效率。
同时,建立城市集中供水、污水处理和水环境监测等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及时共享和联网监测。
3.加强农村污水治理通过建设符合当地实际和现代化要求的农村污水处理系统,将农村污水进行合理集中收集及处理,实现农村地区的污水治理。
同时提倡并推动生态农业及非耕地利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4.加强水环境监管加大对水污染防治的监管力度,对重点行业、企业及污染源进行定期监测,制定相应对策并督促其落实。
对违法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列入黑名单。
定期公开水环境监管数据,提升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认知和要求。
5.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通过经济手段和技术手段,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加强水资源管理和计划,保证每一个流域和海域的水资源利用最大化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最大效益。
完善水权交易市场,积极探索建立激励机制,鼓励节水型企业的发展。
6.推进科技创新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探索水污染防治新技术、新材料、新装置和新产品,并在工程实践中推广应用,提升污水处理技术水平和彻底解决水污染问题的能力。
广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工作方案
广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处中国的西南部,是一个自然资源丰富、风景优美的地区。
然而,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水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和生态环境的稳定性。
为了有效防治水污染问题,保护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制定了广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全面提高广西水环境质量,建设美丽广西,人民过上更加健康、幸福的生活。
2. 原则:依法治水、全民参与、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科学管理、创新发展。
三、工作方案1.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1)健全水污染防治法规体系,强化水环境保护法律意识。
(2)加强水资源管理和监管体制建设,完善监测、监控、执法和惩罚机制。
2. 强化水资源保护(1)加强水源地保护工作,建立完善水资源保护体系。
(2)推动科学用水,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3. 加强水污染防治(1)加强污染源头控制,推动工业企业进行污染治理。
(2)深化城市污水处理,促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3)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提高农田、农村生活和农业畜牧养殖污染治理水平。
4. 提高水环境质量(1)优化排污口布局,建设在线监测系统,及时监控水质情况。
(2)推动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修复水体生态环境,提高水环境质量。
5. 强化水污染防治宣传教育(1)加强水污染防治知识普及,提高市民环保意识。
(2)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宣传活动,引导全社会参与水环境保护。
6. 加强监督检查(1)建立健全水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对重点区域和行业的监督检查。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7. 加强国际合作(1)加强与周边地区和国际组织的合作交流,共同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
(2)借鉴先进的水环境管理经验和技术,促进我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提升。
四、实施机制1.制定专门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实施步骤和工作目标。
2.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水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宜昌市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宜昌市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持续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以提高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二江”(长江、清江)、“三河”(香溪河、沮漳河、黄柏河)和重污染水体为重点,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保护和水安全保障,全面执行最严格环保制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问责、终身追责”的生态环保责任制度,努力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为宜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水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大幅度减少,优良水体比例有所增加,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污染源治理水平显著提高,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水环境监测、预警与应急等监管能力显著提高,水安全保障水平大幅提升。
到203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污染防治能力与水环境监管水平明显提高,水生态系统功能良好。
到本世纪中叶,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二)具体指标:到2017年底,消除重点流域劣V类水体;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确保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现状水质优于Ⅲ类的水体持续改善。
到2020年,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88.9%,无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水体断面,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成果得到巩固,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力争有所改善。
(详见附件2)三、主要任务全面实施《宜昌市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业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宜昌市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城镇生活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宜昌市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宜昌市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宜昌市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重污染水体治理专项方案》、《宜昌市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良好水体保护专项方案》6个专项方案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详见附件3—附件8)。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X〕17号)、《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X省工作方案的通知》(X府发〔X〕59号),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提高我县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X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X大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源头控制,对X县河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
坚持全面依法推进,实行最严格环保制度;坚持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坚持全民参与,推动节水洁水人人有责,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为建设“生态强县·秀美X”而奋斗。
工作目标:到X年,X河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并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全县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较X年稳中变好,达到并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并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紧紧围绕“生态强县”的发展主线,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多举措、严要求开展工业污染整治工作。
1、把好污染源头关,把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作为控制新增污染源的关键环节来抓,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项目,始终坚持不引、不上、不批。
2、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取缔“10+1”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
3、专项整治“10+1”重点行业,开展X河水域环境整治活动,建立联合执法小组,形成部门联动机制,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取缔非法设置的排污口和近岸污染源,加强全县砂石场开采企业的监督管理,集中整治砂石场废水污染问题。
开展水电站规范运行集中整治行动。
加强县域内电站含油废水对河流污染的监管,重点查处电站机油外漏排入水体,污染环境行为。
4、对工业循环用水大户和涉磷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总磷污染源数据库,实施循环水非磷配方药品替代改造,强化工业循环用水监管和总磷排放控制;从严控制新建、改建、扩建涉磷行业的项目建设,总磷超标地方执行总磷排放减量置换。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水污染问题已成为影响我国生态环境、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重大课题。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水资源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为此,我们特制定本方案,以确保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二、总体目标1.到2025年,全国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污染防治能力显著提升。
2.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提高农村饮用水水质。
3.加强水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三、具体措施1.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1)严格环境准入,提高工业项目环评标准,杜绝污染严重的企业入驻。
(2)加大工业污染源治理力度,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减少污染物排放。
(3)开展工业园区污染集中治理,提高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效率。
2.生活污染治理(1)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能力。
(2)加强城市排水管网改造,提高雨污分流比例。
(3)推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
3.农业面源污染治理(1)推广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
(2)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田灌溉水利用率。
(3)推广生态农业,提高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4.水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1)加强水源地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
(2)加强湿地保护,恢复湿地生态功能。
(3)开展河流、湖泊综合治理,提高水生态系统稳定性。
5.水资源利用效率提升(1)推广水资源节约技术,降低水资源消耗。
(2)加强水资源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
(3)推进水价改革,引导合理用水。
四、保障措施1.政策支持(1)完善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确保政策落地。
(2)加大财政投入,支持水污染防治工作。
(3)建立水资源保护补偿机制,引导各方参与水污染防治。
2.监督管理(1)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合力。
(2)加强水污染防治监管,严格执法。
(3)定期开展水环境质量监测,及时掌握水环境状况。
3.社会参与(1)加强水污染防治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厦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厦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近年来,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类经济活动的增长,水污
染问题日益突出,给人们的生活和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
在此背景下,厦门市政府于2017年起制定了一系列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旨在减少城市水体的污染,保护环境和居民的健康。
为此,本文将就
厦门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进行分析。
一、总体目标
该计划的总体目标是,通过五年的实施,使厦门市的主要河流、湖泊、港口等不达标河段的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
构建城市清洁水体体系,并建立完善的水污染防治体系。
二、具体举措
1. 河道治理和水环境管理
在河道治理方面,计划实施积极打捞、清淤、减少源头污染等
一系列措施,以提高城市水体的自净能力。
在水环境管理方面,对
各海域、水体按照“一河一策”的原则进行分类治理,制定相应的
治理方案,落实治理目标。
2. 水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
为了加强水源保护,计划建立完善的水资源保护与管理机制,
完善水源地保护区划设计方案,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
如加强河岸巡查,建设湖泊湿地、生态绿道。
3. 垃圾、污水排放管理。
2022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2022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下面是我们的___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全面贯彻落实《___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市政府下达的《___区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持续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区域水生态安全,维护水生态系统功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总体要求。
以保障水环境安全、清洁、健康为目标,以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源头控制、科学治理为原则,分阶段系统推进区域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工作目标:严守环境质量底线,按照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原则,根据___市确定的水环境控制单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现以下目标:到___年,全区水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基本消除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的水体,考核断面达到水质目标,河道出境断面水质不劣于入境断面,完成___市规定的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到___年,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生态系统基本恢复。
到___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功能全面提升,实现安全、清洁、健康的水环境目标。
二、加强区域水污染防治(一)公开饮用水供水水质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安全状况。
自___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本行政区域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
自___年起,所有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向社会公开。
(区卫生计生委)(二)深化河道综合整治梳理全区劣于ⅴ类水体清单,排摸水体污染严重的超标控制单元,编制、实施控制单元水质达标方案。
制订分阶段目标,将达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街道(镇)、企业及治理维护单位,着力推进综合整治工程,杜绝新增污染严重水体。
严格控制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开展生产使用情况调查。
结合河道底泥疏浚,开展河道生态治理,消除重污染指标。
加强运行维护,加大河道长效管理力度。
按照河道保洁和设施养护“两个全覆盖”的要求,推进全区河道陆域、水域设施养护的一体化和综合化管理,提升河道水环境面貌。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2.31•【字号】鲁政发〔2015〕31号•【施行日期】2015.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5〕31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2015年12月31日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山东流域治污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快速污染阶段(1983—1989年)。
1983年,山东水环境质量基本是地表水三类标准,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为20mg/L左右,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特别是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污染物排放量迅速增加,加之治污水平落后,环境基础设施不足,使流域污染呈加剧趋势,到1989年已呈重度污染,全省水环境质量基本处于劣Ⅴ类,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达到260mg/l。
第二阶段是相持阶段(1990—2002年)。
“八五”以来,国家将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各级党委、政府逐步加大流域治污力度,到199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出现第一次改善。
但这个阶段经历了长达13年的拉锯战,水污染严重程度未得到有效改善,水环境污染和治理呈胶着状态。
第三阶段是持续改善阶段(2003年至今)。
在历届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有关部委指导支持下,各级党委、政府积极构建水污染防治大格局,坚持把环境保护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探索走出了一条“治用保”系统推进的流域治污路子。
从2003年起,全省水环境质量连续12年持续改善,省控重点污染河流全部恢复常见鱼类稳定生长,南水北调干线稳定达到Ⅲ类水质要求,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达到1985年以前的水平。
阿拉善盟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阿拉善盟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16.05.30•【字号】•【施行日期】2016.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阿拉善盟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保实现我盟2020年水环境质量阶段性改善目标,持续改善全盟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环境安全,根据自治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落脚点,把优化经济结构和保护环境有机结合起来,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形成“政府统领、部门协同、企业施治、市场驱动、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实现经济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严守环境质量底线,按照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到2020年,全盟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严防地下水污染。
到2030年,全盟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保持水生态系统功能不恶化。
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到2020年,额济纳河和黄河流域乌斯太段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阿左旗巴彦浩特镇城市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阿左旗巴彦浩特西滩水源、新井水源和巴彦浩特及沿线苏木镇水源水质不退化,阿左旗哈拉乌水库水源、阿左旗水磨沟水库水源和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已划分地级以下、乡镇、嘎查(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不退化。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一、背景水是人类生命之源,也是生态系统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
然而,随着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水污染已经成为了世界范围内的共同难题。
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之一,水污染更是成为了一个近几年来备受关注的重要问题。
二、目的为了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构建美丽中国,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护水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而本文的主要目的,即是制定一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以指导水污染防治的具体操作。
三、计划工作方案1、加强监测和预警水污染防治的核心是对水质进行监测和预警。
政府应建立一套完整的水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包括水质监测、生物监测、生态环境监测等方面,以及污染源的控制和管理。
同时,要加强信息收集与共享,及时汇总和发布水环境监测数据,保证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更为重要的是,要对水环境的异常情况及时发出预警信号,以提供决策者有效的参考。
2、制定更严格的政策法规应根据实际的水污染情况,不断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加大对污染源的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
此外,应加强与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形成多方力量的联动治理,确保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
3、加大技术研发和创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们必须适应污染源的不断变化。
因此,应积极开展环保科技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先进理念、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模式,促进水污染防治技术水平提高和创新发展。
可将重点放在水污染治理工艺、污水处理设备等方面,着重攻克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处理方法的研究,不断开拓水污染防治新局面。
4、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社会宣传教育和公众意识的宣传,提高公众对于水污染防治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政府可以开展宣传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广大公民履行环境保护的责任,提高公共环保观念,营造环保、节约、低碳、健康的社会风气。
5、制定低碳节能政策为了降低水污染防治的成本和遵循生态文明建设的方向,应倡导和推广低碳节能的理念,制定大力支持低碳节能的财税政策,促进低碳节能产业、技术和装备的发展,以保障可持续发展。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7.25•【字号】青政发〔2016〕27号•【施行日期】2016.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关于印发青岛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发〔2016〕27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现将《青岛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2016年7月25日青岛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青岛市位于山东半岛东南部,陆域总面积11282平方千米,海域总面积12240平方千米,海岸线782.3千米,多年平均降水量691.6毫米,属滨海缺水型城市。
全市共有大小河流224条,其中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千米以上的河流32条,均属季风区雨源型河流,其他多为独立入海的山溪性小河。
近30年来,青岛市水环境大致经历了污染总体加重阶段(上世纪80年代—1998年)、污染与治理相持阶段(1999—2008年)和持续改善阶段(2009年至今)。
“十二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坚持把环境保护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积极构建水污染防治大格局,全市水环境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重点监控河流主要污染物浓度不断降低,省控重点河流基本消除劣V类水质,海泊河、李村河等过城河污染明显减轻,18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黄海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保持优良,胶州湾良好以上水域面积呈逐年增加趋势。
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水资源严重匮乏,大部分河流常年处于断流或截流状态,水生态功能脆弱,水环境极易波动或反复;大多数流域区域水污染防治的“治用保”体系和相关体制机制不完善,部分流域区域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能力不足、标准不高;部分过城河道、海岸带尚未完成综合整治,垃圾、污水直排入河入海现象仍时有发生;行业性、结构性污染在部分区域仍较突出,甚至局部造成历史遗留问题;农业面源污染对部分河流、水库、地下水及海湾水质影响日益突显;胶州湾水动力减弱,入湾的污染物总量绝对值仍然较大,致使水质改善缓慢。
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X〕17号)、《X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X政发〔X〕60号)和《X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X政办发〔X〕135号),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解决水环境、水生态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用水安全,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X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X大以来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系列部署要求,突出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以全面改善提高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X巩固、X稳定、支流达标、优化空间、节水循环、底线保障”的总体原则,以饮用水源保护和城乡水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
坚持政府市场协同,注重改革创新,全面依法推进,落实各方责任,全民参与,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努力改善区域城乡水环境质量,提升水生态文明水平,为建设美丽X提供水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到X年,全县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及污染得到严格控制。
到X年,力争全县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
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三)控制指标到X年,X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省考要求,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标,做好农村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工作,确保农村饮用水源安全。
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下。
全县地下水质量极差比例控制在15%以内。
到X年,X地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水功能区划要求,水生态系统功能恢复,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标,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四)流域指标到X年,X河等流入X水质全部达到Ⅲ类水质要求。
到X年,X入X县境、X河入X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水质要求,支流均达到或优于Ⅳ类水质。
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X〕17号)和《X 省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X-X年)》(X政发〔X〕5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到X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资江流域、X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分别达到90%以上,污染严重水体及中心城区建成区黑臭水体较大幅度减少,中心城区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县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100%,主要水库生态环境稳中趋好。
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7.9亿立方米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到69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平均提高到0.54以上。
二、推进水环境污染防治(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取缔小型工业企业。
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
X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小型生产项目。
(市环保局、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等参与,县市区人民政府、X区管委会、X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以下均需县市区负责落实,不再列出)专项整治重点行业。
开展电力、钢铁、水泥、冶炼、化工、煤炭开采与洗选等行业专项治理,实施清洁化改造,减少污染物排放。
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
X年底前,钢铁企业焦炉完成干熄焦技术改造,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
(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等参与)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
强化X区、工业园区污染治理,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后方可排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
X年底前,完成X区、X区、X区、X区、X 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水是人类生命不可或缺的资源之一,但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水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为了保护水资源,维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全球各国不断推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本文将详细阐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目标、内容和实施步骤。
一、目标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主要目标是保护和恢复水资源的生态功能,维护水质和水量的稳定,减少水污染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具体来说,目标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改善水质:减少各种污染物质的排放,降低水体COD、BOD、总氮、总磷、重金属等指标。
2. 确保水源供应:维护水生态系统的稳定,保护重要水源地区。
3. 建设排污设施:建设排污管网、污水处理设施等,减少污水直接排放到水体中。
4.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水污染治理的法律法规体系,提高违法成本。
5. 促进公众参与: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改变其生活习惯,增强环保意识。
二、内容1. 污染物排放控制:对生产企业进行排污许可,并定期检测相关数据。
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惩罚,拒绝接受其污水。
2. 污水处理:引导城市化地区及排污企业进行污水处理。
对农村地区进行改造,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加强监管。
3. 水体保护:加强水资源护林护水工作,恢复湿地水资源,并建立多级水源保护区,严格禁止污染物排放。
4. 水环境管控:建立环境监测系统,对水源地和重点流域进行长期监测。
对于污染事件要及时报告,并采取积极应对措施。
5. 法律保障:不断完善水污染治理的法律法规制度。
对违法企业进行有力惩罚,形成完善的违法成本机制。
三、实施步骤1. 制定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行动计划是水污染防治的前提。
计划应当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分解、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
2. 加强宣传普及: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参与和支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增强环保意识,并提高水的价值认识。
3. 加强技术支持:引进现代化污水处理技术,建立现代化水污染监测体系。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随着社会的发展,水污染日益成为全球性的问题。
水污染不仅会影响人类的健康和生存环境,还会影响生态环境的平衡和气候变化。
为了保护和恢复水环境的健康,国家制定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一、目标全面加强水污染防治,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目标。
二、原则1、政府主导。
政府是水资源的管理者和保护者,应该承担起领导和监管的责任。
2、全民参与。
水污染防治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配合,包括政府机构、企业、公民等各界人士。
3、科学管理。
水污染的防治工作需要以科学的方法和技术为基础,结合国家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管理措施和计划。
4、综合治理。
水资源的管理需要综合治理,既要防止污染,也要促进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三、任务1、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制定相关的法规和政策。
2、加强水污染的监测和评估,提高水环境质量的监控能力。
3、加强工业和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控制,提高节能减排的技术和设备水平。
4、加强城市污水处理的能力,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加健康的生活环境。
5、加强水生态的保护和修复,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6、加强公民参与和社会管理,推动全民对水环境保护的意识,形成大众参与、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实施方案1、加快水污染防治的立法和政策制定,对污染行为进行严格的处罚和监管。
2、加强水环境监测和评估,开发适用于国情的新技术和新设备。
3、加强农业和工业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推广新能源、新技术、新设备,加强控制和减少污染排放。
4、加强城市污水治理的能力,全面推进污水处理厂等建设,保证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安全。
5、加强水生态的保护和修复,加强河流、湖泊、湿地等的生态修复和保护,在水资源的利用和保护中促进生态环境的平衡。
6、加强公民参与和社会管理,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促进全民素质的提高和文化自觉的加强。
五、监管和实施1、加强水污染防治的监管和管理,实施属地环保责任制,建立健全环保机构。
2023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2023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在当前世界范围内,水污染已成为严重的环境问题之一。
水污染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产生了巨大的威胁,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治。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通过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实现水环境的改善,确保水源的安全可靠性,提升公众对水环境的认知和保护意识。
2. 原则:科学规划、综合施策、源头治理、分类管理、全民参与。
三、重点工作1. 完善法律和政策体系a. 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水污染的处罚力度。
b. 加大对水污染整治和环境治理的经费投入。
c. 推动地方政府加强对水污染防治的管理和监督。
2. 加强水源保护和监测a. 制定水源保护区规划,建立水源保护区管理制度。
b. 增加水质监测点位,提高水质监测频次和精度。
c. 发展和推广水质在线监测技术和设备。
3. 严格控制和管理工业和农业废水排放a. 大力推进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对工业废水排放的监控和检测。
b. 促进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和农药和化肥的合理使用,推广农业节水灌溉技术。
4. 强化城市污水处理a. 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营管理,提高处理效率和处理质量。
b. 推广分散式污水处理技术,在农村地区建立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
5. 大力开展水生态修复a. 实施河湖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改善河湖水质和水生态环境。
b. 加强湿地保护和修复工作,恢复湿地的自然功能和生态价值。
6. 加强宣传教育和社会参与a. 开展水污染防治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水污染的认知和保护意识。
b. 加强社会参与机制建设,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水污染防治工作。
四、实施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a. 成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工作。
b. 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进度。
2. 加大投入力度a. 增加相关项目的资金投入,提高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资金保障。
b. 引入社会资本,鼓励社会投资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县实施方案》全年度工作计划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县实施方案》全年度工作计划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X 省工作方案》(X 府发〔X 〕59号)、《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X 市实施方案》(X 府发〔X 〕11号)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X 市实施方案〉X 年度工作计划》(X 污防“三大战役”办〔X 〕9号),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改善全县水环境质量,确保按期完成水污染防治年度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X 年度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一)水环境质量目标X 河X断面(国控)水质不低于Ⅴ类(含Ⅴ类),X断面水质保持Ⅲ类,X断面水质保持Ⅳ类。
(二)主要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X 年化学需氧量削减4.07%,氨氮削减4.44%,其中:工程减排量化学需氧量400吨、氨氮40吨。
二、主要任务(一)实施主要河流水污染综合治理1.加快实施《X 流域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加快编制并组织实施《X 河水质限期达标规划》,加快推进“三大战役”等重点项目建设,对恶化水体实施应急管理,努力改善X 流域水环境质量。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经科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林局、各镇人民政府(二)实施重点行业企业治污设施提标改造2.按照《X 省、X 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X )》要求,督促城镇生活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合成氨工业等排污单位,于X 年9月底前实现治污设施提标改造开工,确保X 年10月底前完成提标改造。
住建部门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经科部门负责制革及皮毛加工工业、纺织染整工业、合成氨工业、无机磷化学工业、有机磷类农药工业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农业部门指导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标准化改造。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经科局、县农林局、县环保局、县质监局、X(三)集中治理工业园区水污染3.X 年底前,按照要求完成严陵工业园区、连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建设,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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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任务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工作要求和省环保厅《关于加强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近期工作任务的函》(X环函[X]440号)精神,为确保完成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责任分工
(一)X年底前完成目标任务
1、淘汰落后产能
自X年起,要依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我市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报省经信委、省环保厅备案。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经信委)
2、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X年底前在X区和X区建成区范围内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全市具备条件的建制镇也应积极推进。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城管执法局)
3、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排污许可证制度
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国控重点污染源及排污权有偿使用和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4、黑臭水体治理
X年底前完成市区建成区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治理责任人和达标期限。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
5、完成《X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在X年10月底前完成《X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的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和市城投集团)
(二)X年底前完成目标任务
1、全面取缔“十小”企业
全面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
2、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划定全市畜禽养殖禁养区,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
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
自X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
(责任单位:市农业委,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3、实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
分级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国控、上市等重点企业由省环保厅负责评价,其余参评企业由市环保局负责评价(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4、提高环境监管能力
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应急等专业技术培训,严格落实执法、监测等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基层环保执法力量,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及工业园区要配备必要的环境监管力量。
各县区应自X 年起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5、环境质量目标管理
明确各类水体水质保护目标,逐一排查达标状况。
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地区要制定达标方案,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排污单位,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方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自X年起,定期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水利局)
6、饮用水安全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供水单位应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
保障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X区、X区自X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水质监测信息。
(责任单位:X区人民政府、X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卫计委)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
各县区人民政府为落实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各自辖区内年度任务的组织实施。
(二)条块结合原则。
市直机关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和督促各项水污染防治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水污染防治工作由X市X 重金属污染治理委员会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市环保局,负责日常工作,定期向X市X重金属污染治理委员会汇报工作进度。
地方人民政府作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机构,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并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和企业,层层签订责任状。
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并确定专人负责,制定相关落实方案,加强协调配合,强力推进工作落实。
(二)严格监督考核,强力推进工作。
X市X重金属污染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督促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年度工
作计划和措施的落实。
每季度对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比,督办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对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将年度考核结果报市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