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二建法规-法规思维导图2Z208000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2019二建《法规》第07章 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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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讲课程2Z207000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2Z207000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2Z207010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我国的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的制订程序分为准备、征求意见、送审和报批四个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T”。
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
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国家强制性标准:(1)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综合标准和重要的通用的质量标准。
(2)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3)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计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标准。
(4)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
(5)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信息技术标准。
一般国家标准实施后5年复审1次。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推荐性标准)•(1)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行业专用的质量要求;•(2)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3)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和制图方法;•(4)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方法;•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推荐性标准)•(5)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信息技术要求;•(6)其他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技术要求。
•行业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相抵触,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应当及时修订或废止。
•一般实施后5年复审1次。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推荐性标准)为满足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备考2019年二建《法规》重要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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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必看,下划线——强调或指明陷阱2Z201000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2Z201020建设工程法人制度(1-2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法人不是人。
他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
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陷阱:注册地)【法人的分类】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
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
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其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注意区分)【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每年题)由于项目经理部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所以,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将由企业法人承担。
例如:项目经理部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则应由施工企业承担违约责任;项目经理签字的材料款,如果不按时支付,材料供应商应当以施工企业为被告提起诉讼。
2Z201030建设工程代理制度《民法通则》规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建设工程的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但是,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①姓名或者名称、②代理事项、③权限和④期间,⑤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重点)————理解这两种代理责任关系。
无权代理(不是无效,而是效力待定;追认才有效,拒绝、否认都是无效代理)表见代理(无权,有效)2Z201040建设工程物权制度(2-3【物权的种类】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用益物权包括①土地承包经营权、②建设用地使用权、③宅基地使用权和④地役权【地役权】√分)1.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2019 年二级建造师《法规》重要考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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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核心精华必考点前言历年考情介绍1.考试时间:120分钟;2.考试题型及分值分布【考情分析】本章内容丰富,涉及面广,知识零碎;由于前后内容不成体系,所以学习上难度较大,部分知识需要在理解的基础上予以掌握。
学习方法上,宜采取逐一突破的策略。
从历年考试来看,属于较为重要的章节。
预计2015年分值在8分左右。
最近三年本章题型题量及分值分布更多内容请与索取第一节建设工程法律体系法律体系:法的体系,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现行的各个部门法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P1上)法律部门: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是根据调整的社会关系性质的不同)。
(P1上)2Z201011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13、12下单选)【提示2】建筑法属于行政法律部门。
【2012下考题·单选题】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部门是()。
P1更多内容请与索取A.行政法B.劳动法C.经济法D.民法『正确答案』D【2013考题·单选题】下列法律中,属于行政法的是()。
P2A.《建筑法》B.《公司法》C.《物权法》D.《合同法》『正确答案』A2Z201012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思路】掌握制定单位,表现形式,效力等级,效力区域四个素。
一、法的形式【例题·多选题】我国现行的建设行政法规主要有()。
P3A.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B.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C.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D.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E.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正确答案』ABCD【2012上考题·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属于()。
P4A.法律B.行政法规C.部门规章D.司法解释『正确答案』B【2012上考题·多选题】下列国家机关中,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有()。
P4A.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B.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C.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D.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级人民政府E.国务院各部委『正确答案』AC二、法的效力层级更多内容请与索取(一)基本原则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读书笔记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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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
第四节 施 工成本管理 与施工成本 计划(2Z...
0 6
过关测试
0 5
第五节 施 工成本控制 与施工成本 分析(2Z...
一、按费用构 成要素划分的
1
建筑安装工程
费用...
二、按造价形 成划分的建筑
2
安装工程费用
项目...
3
三、建筑安装 工程费用计算
方法
(2Z102...
4 四、建筑安装
工程计价程序 (2Z10201...
5
五、工程量清 单计价
(2Z102015)
★...
一、建设工程定额的 分类(2Z102021...
二、人工定额 (2Z102022)★★
三、材料消耗定额 (2Z102023)★★
四、施工机械台班使 用定额(2Z10202...
一、合同价款约定 (2Z102031)★★
二、工程计量 (2Z102032)★★
二、总价合同 (2Z106032)★★
一、单价合同 (2Z106031)★★
三、成本加酬金合 同(2Z106033)
★...
一、施工合 同跟踪与控
制 (2Z10604
1...
二、施工合 同变更的管 理 (2Z10604 2...
一、施工合 同索赔的依
据和证据 (2Z106...
二、施工合 同索赔的程 序 (2Z10605 2...
二、施工企 业质量管理 体系的建立 和认证(2...
一、施工质量控制的 基本环节和一般方法
(2...
二、施工准备的质量 控制(2Z104032...
三、施工过程的质量 控制(2Z104033...
四、施工质量验收的 规定和方法 (2Z104...
2021二建法规-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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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 一 )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制度
( 二 ) 施工企业从业资格 制度
( 三 ) 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施工许可证 和开工报告
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不需要重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另行规定的建设工程:军用房屋建筑工程 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
招标基本程序
履行项目审批手续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编制招标文件及标底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的规定 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
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标)或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开标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评标
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招标人应当在开标时公布 标底只能作为评标的参考
建筑市场主体诚信评价的基本规定
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守法诚信评价 社会中介信用机构的综合信用评价
第四章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 一 ) 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开工日期、暂停施工、竣工日期 建设工程工期
继续履行
采取补救措施 停止违法行为
承担违约责任的种类
损失赔偿
支付违约金或定金
法定免责:不可抗力 约定免责事由
违约责任 及其免除
无效合同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
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
工程价款 支付
形式:应采用书面形式 内容:合同应包括的条款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竣工结算 合同价款的调整 工程价款结算争议的解决
赔偿损失
承担赔偿损失 责任的构成要件
具有违约行为 造成损失后果 违约行为与财产等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违约人有过错,或者虽无过错,但法 律规定应当赔偿
2019二建《法规》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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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讲课程主讲老师:武海峰考情分析章分布2018年2017年2016年2015年2014年平均分2Z2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812128812 2Z202000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455575 2Z203000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192322242422 2Z204000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232525272525 2Z205000 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565555 2Z206000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91010121110 2Z207000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11912101111 2Z208000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999999复习建议1. 有的放矢,抓住考试重点,重复率70%2. 紧跟视频课程:精讲班、真题解析班、专题班、冲刺班、名师点拨班3. 建立系统的知识框架:法律基础→施工许可→发承包→合同→环保节能安全质量→纠纷解决4. 根据记忆规律,理解的基础上多读重点知识5. 关注教材的最新变化6. 复习与练习相结合,掌握解题技巧(1)单项选择题(共60题,每题1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应试技巧:宁猜勿缺(2)多项选择题(共20题,每题2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
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应试技巧:宁缺勿猜2Z201000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2分左右)2Z2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2Z201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2Z2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一、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概念建设工程法律体系——指把已经制定的和需要制定的建设工程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地方规章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的一个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完整统一的体系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二、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一)法的形式指法律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历史上存在的法律形式:习惯法、宗教法、判例、规范性法律文件、国际惯例、国际条约习惯法、宗教法、判例不是我国法的形式法的形式:制定法宪法全国人大《宪法》法律(法)司法解释或国际条约全国人大及常委会两高或国际组织《建筑法》《城乡规划法》《民法总则》主席令公布行政法规(条例)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条例)省、设区市人大及常委会《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人大主席团或常委会公布民族自治地方人大《##自治州建筑条例》人大常委会公布部门规章(规定、办法、细则)国务院各部、委《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部门首长签署命令公布地方政府规章(规定、办法)省、设区市政府《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长或市长令注意:设区市仅可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制定法规,且需报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2019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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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
1
应用:在每个施工项目上必须有一个经企业法人授权的项目经理。 属性:项目经理是根据企业法人的授权,组织和领导本项目经理部的全面工作,是一种施工企业内部 的岗位职务。 行为后果:项目经理的行为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学霸笔记: 补充知识点: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Z201060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其创造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按照《民法总则》的规定,知识产权是权利 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1)作品;(2)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3)商标;(4) 地理标志;(5)商业秘密;(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7)植物新品种;(8)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不动产 动产
合同生效 合同成立时 合同成立时
登记 交付
物权生效 例外:地役权(合同成立时) 例外:动产抵押(合同成立时)
学霸笔记:注意抵押权生效时间和物权生效时间以及合同生效时间的不同点,着重区分。
2Z201050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债权的相对性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1)债权主体的相对性;(2)债权内容的相对性;(3) 债权责任的相对性。 学霸笔记:债权是相对权,而物权是绝对权
2Z201040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物权制度】 一、用益物权 种类: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 记忆:都存在一个“地”字 【建设用地使用权】
2
1.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2.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常考点) 3.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续期和消灭,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附着于该土地上 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地役权】 1.设立地役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2.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需役地以及其上的用益物权转移,受让人可以同时享有地役权 4.供役地以及其上的用益物权转移,地役权的约定对受让人有约束力 学霸笔记: 1.有关土地所有权归属国家或者集体所有,个人、单位及法人组织只有用益物权,没有土地所有权。 2.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 3.地役权是一种特殊的用益物权。 二、物权效力和合同效力 1.效力:物权效力由《物权法》评价;合同效力由《合同法》评价 2.不动产 不动产物权,自登记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产生物权效力)。 不动产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3.动产 动产物权自交付时发生效力,特殊动产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学霸笔记:
2019二建法规-法规思维导图2Z205000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
![2019二建法规-法规思维导图2Z205000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cd2b6e6f67ec102de2bd89d4.png)
施工现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定
施工现场噪声污染的防治
(一)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规定 建筑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声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限值。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 “昼间”是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 建筑施工场界,是指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或建筑施工过程中实际使用的施工场地边界。 (二)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申报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 (三)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施工作业的规定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①抢修、②抢险作业和③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④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四)政府监管部门的现场检查
施工节能的规定(四节一环保)
基本概念:绿色施工是指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 (一)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二)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1.《绿色施工导则》-提高用水效率 2.《绿色施工导则》-非传统水源利用 (1)优先采用中水搅拌、中水养护,有条件的地区和工程应收集雨水养护。 (2)处于基坑降水阶段的工地,宜优先采用地下水作为混凝土搅拌用水、养护用水、冲洗用水和部分生活用水。 (3)现场机具、设备、车辆冲洗,喷洒路面,绿化浇灌等用水,优先采用非传统水源,尽量不使用市政自来水。 (4)大型施工现场,尤其是雨量充沛地区的大型施工现场建立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充分收集自然降水用于施工和生活中适宜的部位。 (5)力争施工中非传统水源和循环水的再利用量大于30%。 3.《绿色施工导则》-安全用水 (三)节能与能源利用 (四)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
2019年二级建造师《法规》重要考点汇总
![2019年二级建造师《法规》重要考点汇总](https://img.taocdn.com/s3/m/76cfc87dbdd126fff705cc1755270722192e59ce.png)
2019年二级建造师《法规》重要考点汇总二级建造师考试中,《法规》是重要的科目之一。
掌握重要考点对于通过考试至关重要。
以下是 2019 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的重要考点汇总。
一、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法律体系了解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包括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
2、法人制度明确法人的概念、分类(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以及法人成立的条件和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和义务。
3、代理制度掌握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代理的终止情形,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相关规定。
4、物权制度理解物权的种类(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不动产物权和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规定。
5、债权制度熟悉债的发生根据(合同、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债的消灭原因(履行、抵销、提存、免除、混同)。
6、知识产权制度掌握知识产权的种类(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和侵权责任。
7、担保制度了解担保的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每种担保方式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二、施工许可法律制度1、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清楚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有效期和延期,以及开工报告的审批条件和适用范围。
2、企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了解施工企业资质的分类和等级划分,资质申请与审批的规定,以及企业资质的变更和撤销。
3、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掌握建造师的注册类型(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注册条件和执业范围,建造师的权利和义务。
三、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1、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熟悉招标的范围、方式和程序,投标的要求和禁止性规定,开标、评标和中标的相关规定。
2、建设工程承包制度了解总承包、共同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的相关规定,禁止违法分包和转包的情形。
3、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掌握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的分类(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建筑市场主体诚信评价的基本规定。
四、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1、建设工程合同制度理解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转让、解除和终止的相关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2019年二级建造师《法规》重要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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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二级建造师《法规》重要知识点汇总二级建造师考试中,法规科目是不容忽视的一部分。
掌握好法规知识,不仅有助于通过考试,也对日后的工作实践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以下是 2019 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的一些重要知识点汇总。
一、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法律体系我国的法律体系包括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
要了解各个法律部门的主要法律规范。
2、法人制度法人应具备的条件包括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3、代理制度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
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是常考的知识点。
4、物权制度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
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5、债权制度债的发生根据主要有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要掌握不同债的发生根据的特点和构成要件。
6、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
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是作品,专利权的授予条件包括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商标权的注册原则包括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
7、担保制度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抵押要注意抵押物的范围和抵押登记的效力。
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留置权的适用范围有限制。
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
二、施工许可法律制度1、施工许可证的申领条件包括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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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Z201042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
一、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 不动产物权——登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债权与物权区分原则 ——合同生效的,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动产物权设立与转让 1、一般物 ——占有和交付 2、船舶、航空器、机动车 ——交付,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物权的保护
被保险人范围宽——相关各方
(二)保险责任范围——自然事件、意外事件
(三)除外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的情况(9条)
(四)第三者责任险
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三者人身、财产损失、
2020/12/12
诉讼费、经保险人同意的其他费用
(五)赔偿金额
赔偿金额≤保单明细表中累计赔偿限额
(六)保险期限
Max
保险 材料运抵和开工
2020/12/12
2Z201050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2Z201052 建设工程债的产生和常见种类 2Z201051 债的基本法律关系
债: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特定的权利和义务 物权是绝对权,而债权是相对权 一、建设工程债的产生 债发生的依据 合同 侵权行为:无法律依据而侵犯他人财产权或人身权 不当得利:无法律或合同依据,他人受损而自身获益 无因管理:无特定义务、没有受到委托而自觉为他人管理服务 二、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 建设工程债的种类——施工合同之债、买卖合同之债、侵权之债
A不追认无效,无权代理人承担责任
2020/12/12
表见代理—— 特殊的无权代理,但有效
条件 : 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本人存在过失 相对人为善意
结果:相对人与本人之间产生民事法律关系 本人承担表见代理的责任后有权向无权代理人追偿
(完整word版)2019二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必背知识点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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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复习重点第一章建造师管理制度第一节建造师管理制度一、注册管理概念:注册建造师1、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按规定注册取得注册职业证书和职业印章的专业技术人员2、未取得注册职业证书的职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言下之意: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一定需要建筑师担任)相关考题1、下列有关建筑师执业的行为中,合乎我国有关管理规定的是(C )A、李某参加了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得知考试成绩通过后即以建造师的名义在某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B、王某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多年,并以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经所在单位同意,以建造师的名义在当地的一个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C、陈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没有通过,但其单位急需用人,仍然聘任其为小型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
D 、吴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虽然没有通过,但其单位因急需用人仍然以建造师的名义聘任其为某工程的项目经理。
2、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的前提规定(B )A、备案B、注册C、审批D、认证3、万某2006年9月参加全国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假如他成绩合格,就可以( C )A、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B、通过注册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C、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通过注册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D、取得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
(一)注册申请注册的受理,审批,核发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核发证书后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例题:张某受聘于上海闵行区某工程施工单位,2006年1月在上海浦东新区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2007年4月在江苏南通某项目工作期间,获悉其建造师考试合格,并已取得资格证书.张某所在工作单位工商注册在上海奉贤.则张某( D )A、可以自行向南通市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B、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事或江苏省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2019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必备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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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必备知识点汇总二级建造师考试中的《法规》科目,涵盖了众多重要的法律法规知识。
以下为大家汇总了 2019 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的必备知识点。
首先,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是基础中的基础。
这包括法律体系的构成,比如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
要理解法的形式,如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以及它们的制定机关和效力层级。
在建设工程法人制度方面,要明白法人应具备的条件,如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还要区分法人的分类,像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
代理制度也是重点之一。
了解代理的种类,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清楚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情形,以及代理行为的终止条件。
物权制度里,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要掌握不动产物权和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规定。
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等用益物权的相关知识也要熟悉。
债权制度中,要明白债的发生根据,像合同、侵权、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同时,要了解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如施工合同债、买卖合同债和侵权之债。
知识产权制度不容忽视。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保护对象、保护期限以及侵权责任等都需要牢记。
接着是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这五种担保方式,要清楚它们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财产的范围和抵押权的实现条件也要清楚。
建设工程保险制度方面,了解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中,要区分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行政责任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刑事责任则包括主刑和附加刑。
然后是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施工许可证的申领条件,比如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等。
15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思维导图
![15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思维导图](https://img.taocdn.com/s3/m/12f2896dec630b1c59eef8c75fbfc77da269970b.png)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 行建设工程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擅自承担文物保护单位修 缮、迁移、重建工程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违法行为应承 担的法律责任
水下文物保护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企业申请办理资质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无资质承揽工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应 承担的法律责任
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应承担的法律 责任
建设工程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准入管理
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违法行为应承担 的法律责任
施工现场土壤污染防治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 任
按日连续处罚的法律规定
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
第二节 施工节约能源制度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的一般规定
施工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的规定
建筑节能的规定
施工节能的规定
施工节能技术进步和激励措施的规定
节能技术进步 节能激励措施
租赁合同的内容和类型 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租赁合同的其他规定
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
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货运合同的法律特征
运输合同的法律规定
货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多式联运合同
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
委托合同的法律规定
委托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委托合同的终止
第五章 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 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
2019二建《法规》第04章 讲义
![2019二建《法规》第04章 讲义](https://img.taocdn.com/s3/m/9d452331af1ffc4ffe47acd2.png)
2019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讲课程2Z204000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2Z204000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2Z204010建设工程合同制度合同订立的原则 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合法原则合同的分类分类标准分类内容举例法律是否明文规定有名合同无名合同法律规定15个是否相互给付义务双务合同单务合同赠与、借用属单务合同是否需交付标的物诺成合同实践合同自然人之间借贷、定金合同属实践合同是否要特定形式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企业之间借贷、担保合同属要式合同是否存在对价关系有偿合同无偿合同赠与、借用合同属无偿合同相互之间主从关系主合同从合同担保合同属从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有名、双务、有偿、诺成、要式、主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种类: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不包括监理合同)合同订立过程要约构成要件内容具体确定(到达生效;可撤回、撤销)要约邀请(无约束力)商业广告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承诺的条件由受要约人/其代理人向要约人作出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实质性内容不能变更,否则视为新要约)在要约有效期内作出承诺总结:合同的成立一般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的主要内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财产、劳务、工作成果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无效不影响)建设工程工期竣工日期(1)计划竣工日:按约定日期。
(2)实际竣工日:(司法解释)①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②承包人已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③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工程款的支付合同价款的确定: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合同。
2013年《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规定, 合同价款一般包括合同价款约定方式,预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的支付和结算方式,以及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形等。
2019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前10页纸
![2019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前10页纸](https://img.taocdn.com/s3/m/4c51def933d4b14e84246801.png)
备案主体 -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国务院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国务院 国务院
国务院+本级人大常 委会
法的纵向冲突(上位法高于下位法) 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法的横向冲突(不存在上下位关系)P5
同一机关制定
新的与旧的冲突 特别的与一般的冲突 新的与旧的特别冲突
委会 自治区人大 自治州、自治县人大
公布方式
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 总理签署国务院令 大会主席团、常委会发布 地方人大常委会发布 自治区、州、县人大常务
委员会发布
国务院各部委
部门首长签署命令
省、自治区、直辖市、 省长、市长签署命令
设区的市政法
批准主体
无需批准,公布生效
省级人大及常委会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批准 省级人大及常委会批准
12.知识产权保护期限区分 P21-23
权利类型 著作权
主体 文教、艺术、软件产品
专利权
工业发明创造
商标权
服务商标、商品商标
13.著作权的权利归属 P23-24
保护期限 自然人(作者死后 50 年) 单位(发表后 50 年) 发明 20 年,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 10 年 10 年
起点 作品完成日
申请日
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冲突
不同机关制定
A 部门规章与 B 部门规章冲突
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冲突
2Z2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按新的 按特别的 不按新的也不按特别的,谁制定谁裁决 国务院认为应使应地方法规,国务院裁决 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国务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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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民事诉讼审判程序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仲裁基本内容
1.仲裁基本制度 (1)协议仲裁制度;(2)或裁或审制度;(3)一裁终局制度。 2.仲裁协议的内容 (1)请求仲人)。 【注:仲裁有效=心+事+人】
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制度
仲裁庭的组成和裁决
民事诉讼管辖
民事诉讼制度
民事诉讼主体
1.民事诉讼当事人 广义的民事诉讼当事人=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有独三+无独三); 狭义的民事诉讼当事人=原告+被告; 2.民事诉讼代理人 (1)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代为①承认、②放弃、③变更诉讼请求,进行④和解,提起 ⑤反诉或者⑥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2)一般授权(全权代理):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情况下,不能认定为诉讼代理人已获得特别授权。
民事诉讼时效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在法律上发生的效力是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起诉的, 如果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仍然应当受理。如果法院经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继续释明或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1)普通诉讼时效:3年(主观起算时间: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 《民法总则》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①不可抗力; 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③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④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⑤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诉讼时效终止,应当同时满足2个条件:①权利人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 ②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 【总结】 ①中断事由:①提起诉讼、②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③同意履行义务 ②把握公式:诉讼时效的中断=提起诉讼(权利人-法院)+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权利人-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义务人-权利人)
证据
1.当事人陈述;2.书证;3.物证;4.视听资料;5.电子数据;6.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8.勘验笔录。 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相对禁止)①未成年人所做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未成年人) ②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利害关系人) ③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疑点视听) ④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复印件) ⑤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未出庭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