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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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信息化建设
一、建立计生信息大平台。
为做好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利用国家宏观系统管理平台和省全员人口信息服务平台,发挥信息在辅助决策、引导服务、指导管理、考核评估中的作用。
一是辅助决策上。将平台以人口综合信息数据库为基础,把计生统计从以前的单纯以计生指标为主的定量统计分析,扩大到以人口结构、人口分布、人口流动等综合性指标分析上来,实现定量和定性的结合,为政府科学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参考数据。
二是引导服务上。按照优质服务随访要求,将要随访的服务对象以待办列表形式提醒乡镇,改变了以往需要街道在按月手工点击才能生成随访名单的工作方式,使信息引导服务功能更加直观、快捷、方便,提高了随访服务的及时性。
三是指导管理上。平台集成人口计生基础信息功能,将实时监控评估、随时了解基层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对基层在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指导,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四是考核评估上。将平时的暗访监控数据作为评估考核的依据。改变年底集中式的以档案资料为主的考评方式,利用平台生成的抽样信息数据,以平时暗访或入户调查的方式,直接在服务对象中进行调查,减轻基层负担,提高考核评估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做好资源共享。
为充分利用人口信息,实现人口信息资源互通共享,更好地为经
济社会发展服务,县人口计生局协同相关部门建立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进一步加快人口信息的互通共享服务。
一是加强领导,牵头实施。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人口信息交换共享工作,由县人口计生局牵头,教育、公安、民政、卫生、统计等部门明确各自承办机构职责,确定专人负责信息的交换和接收。
二是互通共享,交换数据。部门数据交换以汇总数据为主,适时提供人口出生、入户、死亡、婚姻变动、收养、孕期保健、避孕节育个案信息,各共享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及时把相关信息数据提交共享平台实现共享。
三是资源互换,共建平台。由人口计生、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建立人口信息库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部门在人口信息交流中的工作职责、内容和方式,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互通信息的经常性机制。通过共建共享的人口信息交换平台,采用网络交换、电子文档、纸质文本相结合的交换方式,不定期进行信息交换。
四是依法录入,安全保密。按照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能力,保护人口信息中所涉及的个人隐私,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做好资源共享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由于要实现资源共享需同时涉及多个平级部门的协同合作,所以建立部门垂直负责和领导责任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明确
相关科室,指定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人口资源的登记、传输和所需信息下载工作,并及时更新、调整所承担的人口信息数据;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提供真实可靠的人口信息;加强对人口信息互通工作的监督和审查,定期核查有关资料数据,严禁出现虚、假、错、漏现象,确保共享资源的完整、真实和统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切实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工作开展。因此如何实现协同工作、资源共享就需要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紧密配合成为一个难点。另外搭建共享平台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平台的选择等,都需要相关部门领导一同研讨落实才能真正做好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