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的混用原则.doc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药的混用原则
农药的混用要遵守以下原则:
一、两种混用的农药不能起化学变化。

遇到碱性物质易分解、失效的农药,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

乐果、敌敌畏、马拉硫磷等,不能与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等碱性农药混用,否则会引起分解、降效和失效。

二、混用后农药的物理性状应保持不变。

混合后产生沉淀的不能混用,如波尔多液不能与石硫合剂混用,否则会产生硫化铜沉淀,进而对作物产生药害。

三、不同农药混用不应提高对人、畜、家禽和鱼类的毒性以及对其它有益生物和天敌的危害。

四、农药的混用要合理。

如防除大豆田禾本科杂草,拿捕净、盖草能均可防除,把两者混用,虽然无不良影响,但既不增效,也不扩大防治范围,所以没有混用的必要。

五、不同种农药混用,在药效上要达到增效目的,不能有拮抗作用。

如苯达松与拿捕净混用,就会因拮抗作用而降低对禾本科杂草的防效。

六、混用后,农副产品中的农药残留量应低于单用的药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