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科研项目的预算编制及控制

高校科研项目的预算编制及控制
高校科研项目的预算编制及控制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财会月刊□2012.12中旬··

□目前我国高校承担国家级、省部级、地方政府的重大科研项目越来越多,高校与企业联合申报产学研科研项目也越来越多。

科研经费已成为学校重要的资金来源,为管好用好科研经费,各高校都制定了内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近几年来,科技部、

教育部、国防科工委等主管部门加强了对科研项目经费的监督、检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其中的问题仍然不少,如科研项目不严格按预算执行、配套经费不到位、经费使用不规范、没有专款专用等,严重影响了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益和财务验收审计。

一、科研项目预算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1.项目预算不真实。目前,大多数高校往往将项目申报时能否立项放在首位,而将预算编制是否准确放在第二位。高校申报一个大的科研项目必须由两个以上单位合作申报,项目能否立项要看评审结果。主持单位、合作单位能得到多少经费是个未知数,因此各单位初次申报的项目预算仅仅是一个预测数,与实际需要不符。项目上报得到批复后,主持单位再根据批复的预算金额、

费用比例分配给各合作单位“编制”预算,这时各承担单位就不能根据科研任务实际需要编制预算,而是按照预算分配指标来编制预算。例如有的科研项目需要“材料费”多一些,却分配了不少“测试加工费”的预算指标,在今后的科研工作中发生的材料费必然会超预算。科研项目预算不真实是造成今后预算执行难的一个主要原因。

2.虚列配套预算。按国家课题制要求,实行“定额补助式”

资助方式的科研项目,单位必须配套一部分科研经费。在科研项目预算评审中,为保证有足够的资金实施科研项目,专家核减国家资助经费额时往往保留单位的配套经费预算。而多数高校事业经费紧张,根本没有能力拿出大额的科研配套资金。一些科研项目负责人为了保证项目立项,只能按要求虚列配套经费预算,如有的科研项目配套经费比例高达50%、90%、100%。待项目批复下达后,学校无力全额配套,多数项目负责人无法筹到大额配套经费,造成单位配套经费预算过多而无法全部落实,直接影响了科研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

3.项目负责人编预算。编制项目预算是科研项目申报中的重要环节,一些项目负责人没有意识到预算的严肃性、重要

性,编制的预算存在随意性,缺乏财务依据,上报书面材料时才按预算书的要求,请财务盖章和机构负责人签字,此时有些项目已进行网上申报不能改变数据。

为了支持配合学校的科研项目申报工作,财务机构负责人只能被动签字同意上报预算。

由于项目预算没有认真测算缺少科学依据,在项目执行时各项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必然与预算产生较大偏差。

4.项目预算缺少审核环节。大部分高校在申报国家科研项目或企业横向科研项目时,都缺少预算审核环节。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真实、科学合理,需要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进行认真审核,以保证项目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按照国家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要求:“项目完成后,项目组织单位应当及时向科技部提出财务验收申请,财务验收是进行项目和课题验收的前提。科技部负责组织对项目和课题进行财务审计与财务验收,财务审计是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财务审计是依据项目预算进行的,如果财务审计验收不能通过,将直接影响单位科研项目的业务验收和学校今后争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机会,可见项目预算审核非常重要。

二、改进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工作

1.财务人员参与编制项目预算。项目预算的编制包括经费来源、预算支出。财务人员应当根据科研任务需要和相关政策,依据项目组所提供的自筹经费数,人员工作量、能源消耗、材料费、测试化验费、调研费、资料费、仪器设备费、管理费、房屋使用费等内容测算支出费用,结合市场价格、行情对每项支出列明细清单(以备今后参考),参照本单位该类项目的实际支出比例,认真测算各项支出,尽量让每一项费用都有依据,对不可预见的费用也列出预计支出金额,任务期较长的项目还要考虑物价上涨因素,最后编制出支出结构合理、真实、科学的精细化预算。预算测算得越细,越能经得起财政评审。财务人员协助项目负责人编制科研项目预算增强了科研项目的竞争力,也为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预算控制打下基础。

2.增加项目预算审核环节。预算一经批复,不得随意改变,这就需要做好项目预算申报前的审核工作,单位要增加项目预算审核环节,审核包括两方面:一是财务部门审核,财务人员协助项目负责人再次进行数据审核,确保经费匹配合理、

浅谈高校科研项目的预算编制及控制

江建梅

(江苏科技大学财务处江苏镇江212003)

【摘要】本文结合实际分析高校科研项目预算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和预算执行结果偏离预算的原因,提出财务参与预算编制,对科研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从源头加强控制,真正发挥预算的调控作用,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

【关键词】高校科研经费预算编制管理控制57

人文社科纵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

人文社科纵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 (用于未划分“直接费用”“间接费用”的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项目批准号: 项目校内编号(社科处填写): 项目负责人姓名(手写签名): 项目负责人工资号: 项目挂靠单位(学院): 说明: .资料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图书(包括外文图书)购置费,资料收集、整理、复印、翻拍、翻译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等。 .数据采集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调查、访谈、数据购买、数据分析及相应技术服务购买等支出的费用。 .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交流、考察调研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交通、食宿等费用,以及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赴港澳台、外国专家来华及港澳台专家来内地开展学术合作与交流的费用。其中,不超过直接费用0%的,不需要提供预算测算依据。 .设备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设备和设备耗材、升维护现有设备以及租用外单位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应当严格控制设备购置,鼓励共享、租赁以及对现有设备进行升。

5.专家咨询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专家咨询费预算由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研究实际需要编制,支出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劳务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费用。 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以及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其社会保险补助费用纳入劳务费列支。劳务费预算应根据项目研究实际需要编制。 7.印刷出版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的打印费、印刷费及阶段性成果出版费等。 8.管理费:纵向项目般按照总经费5%的比例提取,最高不超过0.万元。

厦门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厦门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科研经费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根据科研经费来源不同,分为以下两大类: 1、拨款类科研经费(以下简称纵向经费):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社科基金委、科技部、教育部、中央其它各部委、国防科研主管部门、福建省各厅局、厦门市各局直接下达给我校的各类研究经费和各类基金会资助的研究经费,以及我校作为合作(协作)单位承担上述来源的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转拨到我校的经费。 2、非拨款类科研经费(以下简称横向经费):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社团、部队、其他学校、企业等)和个人委托与合作研究的项目经费;境外(含港、澳、台)基金和非基金类资助的研究项目经费;国内民间基金资助的研究项目经费。 第二章经费管理 第三条财务处负责到校经费的入账、提扣,开设项目经费卡,审查经费开支的合法性和手续的完整性,经费的分类统计、结题决算等工作;科技处或社科处负责入账经费的

分类、项目经费卡的发放、非常规性科研经费开支的审批,办理纵向经费预算变更申请,对科研经费的开支进行监督和检查;各院系所项目负责人出差的审批等工作。 第四条各类科研经费必须转入学校财务处,由财务处和科技处或社科处核实到校经费所属项目,经提扣后核发科研项目经费卡。经费卡由项目负责人保管使用。 第五条科研经费必须按项目立户,在研期间科研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入的支出,纵向经费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赠、投资、福利性支出。 第六条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必须按照“先收后支、量入为出”的原则。应根据项目的进度合理安排使用经费,当年度项目经费结余可以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第七条科研经费的开支实行项目组长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按项目下达(委托)部门(单位)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并对其管理的经费开支的真实性、可靠性负法律责任。经费开支手续必须完整,票据必须合法。 第八条纵向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 1.人工费指为直接参加科研项目研究开发的人员支出的劳务费。 2.设备费指研究开发科研项目所发生的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和自行试制费用。其中从国外购进的仪器、

试论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的编制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723377660.html, 试论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的编制 作者:郑思维梁文 来源:《财会学习》2020年第21期 摘要:当前,我国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而出台了配套的措施,从而完善优化科研项目的预算编制有关工作。借助对科研项目预算的规范化,对科研项目的绩效进行评定与审核,进一步优化科研项目的资源配置,确保投入到科研项目之中的资金能够真正用到科学研究工作之中。基于目前科研项目之中存在的问题,对于科研项目在经费方面的管理情况进行了深入的剖析,给出科学且行之有效的预算管理方案,从而实时监督管控预算编制的整个流程,以期为科研经费预算编制者提供部分借鉴与参考。 关键词: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 引言 一直以来,学术界以及公众都十分关注科研经费的投入、去向与使用过程中的管理问题。一方面,社会公众由于信息不对称往往会质疑科研经费的流向,另一方面,经费下拨的流程十分复杂,科研人员在使用经费时往往十分的不便,严重阻碍了科研工作的进展。此外,科研经费由于经手人众多,时常会出现各式各样的贪污腐败现象,因此,科研经费的改革可谓是当务之急。这几年来,上至中央,下至地方政府都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与管理办法来约束和规范科研经费使用过程之中面临的问题,从而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解决现存的问题,弥补科研经费使用过程之中的不足。一来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规范化,确保每一笔资金都能够在源头上具备合法性,在使用上具备合理性,二来简化科研经费的拨付流程,为科研人员使用项目经费提供便利,让资金的使用过程更加的灵活且科学。对于项目经费的预算而言,既要保证经费使用的规范化,又要确保使用过程的便利性,与此同时,项目经费的预算也能够为项目的开展、管理人员的决策、社会各界的监督、项目结束后的审计提供借鉴与参考,能够在发挥指导作用的同时,提供一定强度的约束力。此外,对于项目立项的评价与预估结果而言,项目预算方案也是至关重要的。一个优质的预算方案既要满足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又要具备一定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其提出的资助经费数额应该符合实际,既不能过大,又不能过小。故此,要想保证科研项目能够成功立项,应该对科研经费的预算进行科学且合理的编制,而这也正是后期科研经费被规范化使用的前提条件。 一、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现状 第一,部分预算编制人员并不具备应有的职业素养,在进行实际预算编制的过程之中,由于上报的时间往往十分短暂,财务人员很难及时地参与到项目之中,使得项目的预算不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更正与严谨的审核,与此同时财务人员由于专业局限,不能够全方面地了解科研项目的实际内容,导致最后编制出来的预算往往与实际所需相差甚远,无法实现预算的精准

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编制要求 1、项目预算编制准备。在编制项目预算申报书之前,应认真阅读有关国家和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并了解其他相关制度的要求与规定。 2、项目预算编制原则。编制项目预算必须以项目研究任务为依据,项目预算应与项目任务目标相关。预算应符合有关政策法规,项目预算支出中的有关标准,应按照国家和我省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的具体规定执行。预算应经济合理,在不影响项目研发任务的前提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得在各科目间重复列支。 3、支出预算和来源预算必须同时编制。采用支出预算和来源预算同时编制的方法编制项目预算。平衡公式为:项目经费支出预算合计=项目经费来源预算合计。 4、不可预见费与前期投入等。项目在预算编制时不考虑不可预见因素。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费用,需要调整预算的,可以在执行时向省科技厅提出申请。 5、项目预算编制的规范性要求。 ?金额单位和数据精度:预算数据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一位。各类标准 或单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个位。外币需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 ?名称的规范性:所有项目或项目承担单位的名称,应填写正式全称,单位名称、单位公章及单位开户名称必须一致,如有特殊情况应当说明原因。预算申报材料中不同地方出现的相同设备、材料等实物信息应填写规范和统一的名称。开户银行信息应将承担单位开户的银行所在市县、银行名称等信息填写完整,银行账号应填写准确。 ?签字盖章:项目预算申报书必须经项目承担单位加盖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签字以及预算编制人签字。预算申报书中所有的签字之处,除提供打印名字外,还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以本人签章代替。 6、项目预算申报书的主要内容。如申报项目含有相关子课题,应当对子课题分别进行经费预算后汇总。 项目预算申报书主要包括项目预算报表、预算编制说明材料。 7、对预算编制说明材料的要求。 ?预算说明书是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中的一部分,必须按照规定格式、内容等要求编写预算说明书。 ?对出资证明的要求:除申请专项经费外,若存在自筹经费的,需提供出资承诺及企业资产负债表等其他相关财务资料。银行贷款以及地方配套财政资金等其他资金来源,原则上,谁 出资谁证明。由承担单位自有资金提供的经费,应提供承担单位的出资证明文件;利用银行资 金开展研发和产业化活动的,应当提供与银行签定的贷款意向书;配套资金应当由市县科技和其他部门承诺配套的证明;由其他渠道提供的捐助,应提供捐助方的出资证明文件。所有自筹经费证明均应说明经费的来源、金额、落实情况及具体用途等等。

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表

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表 计划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申报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章): 单位财务负责人(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预算编制人(签章): 填表日期: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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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本项目预算申报书的编制是在认真阅读理解相关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暂行)及实施细则等其他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基础上,按程序和规定编制的。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本项目负责人保证预算申报书各项内容真实、客观,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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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表编制说明 一、预算编制必须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研究任务为依据,并按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经费全额预算,包括经费来源预算和经费支出预算,但不得编制赤字预算。经费来源预算包括用于同一项目的各种不同渠道的货币资金,经费支出预算包括与项目研究开发有关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二、项目经费支出预算的主要内容 (一)人员费,指直接参加项目研究开发人员支出的工资性费用。项目组成员所在单位为企业或有人员事业费拨款的,不得在申请资助的项目经费中列支人员费;项目组成员所在单位为转制科研机构的,项目组可在申请资助的经费中列支人员费,比例控制在15%以内。 (二)设备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费及设备试制费。单台价值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万元人民币)的仪器设备应单独列示; (三)租赁费:指为项目租赁外单位的专用仪器、设备、场地、试验基地等发生的费用。 (四)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企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促进科研工作健康发展,全面提升我司科研竞争力和社会服务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科研项目经费为纵向经费、横向经费。纵向经费是审批通过承担国家、地方政府常设的计划项目或专项项目取得的科研项目经费;横向经费是指来源于各企事业单位的科研项目经费,如以合作研究、委托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合同方式取得的经费。 第三条科研项目经费的来源应当合法,其中横向科研项目应当由公司与委托方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合同(参照科技部印制的合同样本),禁止通过设立虚假项目取得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所有合同必须在公司部备案。 第四条各类科研经费都全额进入公司帐户,由公司财务部管理核算,同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五条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订。项目负责人应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直接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管理制度和预算执行,横向科研经费使用以合同为依据,严格执行预算。 第六条科研经费按项目实行编号、建卡管理。科研经费到达公司后,由财务部开具科研经费“到款通知单”,根据“项目立项批准书”或“项目合同书” 及“到款通知单位”,开具“入账建卡通知单”,项目负责人凭“入账建卡通知单”到财务部办理建卡手续。 第七条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组成员科研经费报销由项目负责人审批;项目负责人科研经费报销需经公司领导审批。

科研经费开支范围 (一)业务费:指与科研项目有关的差旅费、仪器设备的维修费、分析测试费等,下列支出可在科研业务费据实列支: 1、图书资料费、印刷费、论著出版费、文献检索费等。 2、通讯费、网络维持(服务)费; 3、办公用品费、工作服等; 4、市内交通费、长途租(包)车费;汽车租赁费须提供汽车租赁公司 发票和租车合同,并经公司负责人签批。 5、车辆维修费:指使用车辆所发生的费用。汽油费、过路费、停车费 可在科研经费中报销;维修费、保险费、年检费等可在横向科研经费中报销。 (二)仪器设备等费用:指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费;自制科研仪器设备的材料购置和加工费;电脑、数码相机、打印机购置等。 (三)实验室改装费:指为改善科研条件,对实验室进行改装所需的费用。 (四)科研材料费:指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等消耗品的购置费;电脑耗材、仪器修理材料费。 (五)科研劳务费:专家咨询费;聘用人员、临时工工资;本科生、研究生助研津贴;课题所需聘请的校外专家津贴;其他科研必需的辅助人员(非课题组成员)津贴等。科研劳务费按照合同预算执行。(六)业务招待费:指科研过程中必需的业务招待费用。纵向经费不得列支业务招待费(项目合同有专门规定的除外),横向经费按照合同列支业务招待费。 (七)成果验收费:指科研成果在验收时所发生的费用。 (八)国家、省(部)级项目可以从公司配套经费列支课题费,用于奖励

科技项目经费预算表编制的原则-研发项目预算编制的原则

科研预算编制的原则要求 一、科研预算编制的原则要求 (一)坚持三性原则。项目预算编制应当根据项目任务的合理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 1、目标相关性:预算的支出内容要紧紧围绕项目要实现的总体目标,不能偏离目标,不能安排和项目目标不相关或关系不紧的支出内容。不能把改善单位的科研条件和缓解经费压力同科研项目混在一起。 2、政策相符性:符合国家的财政政策、财务制度、政府集中采购制度、海关进口审批、环境保护、消防安全规定等。 3、经济合理性:设备的品种、价格、台件、出国人次、会议规模次数、样本采集数量、病历数量、原材料的种类价格数量、返聘人员数量报酬等。 (二)项目预算编制时应当同时编制来源预算和支出预算。 1、来源预算中除申请专项经费外,有自筹经费来源的应当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自筹资金必须是货币资金,一是单位自有资金,二是专项用于该项目研究的其他货币资金,不得以房屋、设备、科研材料、提供水电气暖保障等折成资金替代。 2、支出预算应当按规定的11个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制,不得在11个支出科目外另外增加支出科目,如“其他”、“协作费”等。同一个支出科目不得同时列支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 3、支出预算应当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进行详细说明。 (三)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要同时编制列示各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和经费预算,由项目总承担单位负责汇总。 (四)编制项目预算时,需要同时申明项目承担单位现有组织实施条件和资源,以及从外单位可能获得的共享服务,并针对项目编制可能形成的科技资源和成果,提出社会共享的方案。 二、项目支出预算各科目编制要求 统一按规定的11个支出科目编制,不得增设和减少科目。 (一)设备费:把握以下4点 不支持大型共用设备。原因:一是科研院所有专门的条件建设经费,已连续三年支持,新一轮的修购项目即将启动。二是提倡盘活存量,资源整合,开放共享。 不支持单价在5万元以下的常规办公设备,因为这是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具备的基本科研条件,如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复印机等。 重点支持本项目研究的专用设备,须列明设备的用途作用,表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国别、单价、台件等。 设备费一般占项目经费的10-15%,最高不得超过20%。如果是平台建设项目,比例可大一些,但要说明台件数量的必要性

技术开发项目经费预算表.docx

技术开发项目经费预算表 企业名称(盖章):金额单位:元技术开发项目名称 项目预期研发时间 企业技术开发项目研发其中:争取国家、省、 企业自筹投入其它渠道投入技术费用预算总金额市、区财政拨款 开发 项目 情况本年度技术开发项其中:本年度争取国 本年度企业自本年度其它渠道目研发费用预算总家、省、市、区财政 筹投入投入金额拨款 费用项目本年预算 1、新产品设计费 2、工艺规程制定费 3、设备调整费 4、新产品试制所需的原材料和半成品费用 项目 5、技术图书资料费 本年 度预6、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实验费 算支 出7、研究人员工资 8、研究设备的折旧 9、委托科研试制的费用 10、与试制和研究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 11、其它 合计 企业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填表人:填表日期:

桐乡市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加计扣除备案表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编码 行业性质 技术开发项目名称 开发年度 科技部门批准立项文 号 备注:向主管税务部门备案时,附本表的相关附件有:立项文件、技术 开发项目经费预算和企业技术研发机构的编制情况和项目研究人员名单 等。

附件 3: 年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情况表(明细表) 企业名称(公章) 角分) 金额单位:元(至 开发项目名称 项目立项时间 财政科技拨款项目研究人员人数 项目起止年限 项目立项文件及编号 已到位财政资金 项目预算总金额 本年实际发生额费用项目本年预算金额 会计科目金额 1、新产品设计费 2、工艺规程制定费 预 3、设备调试费 算 及4、原材料半成品试制费 实 5、技术图书资料费 际 发 6、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实验费 生 7、研究人员工资 情 况8、研究设备的折旧 9、委托科研试制的费用 10、与试制和研究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 11、其它 合计 项目行次金额 加 本年度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1 计 2=1×50% 抵本年度技术开发费可加计抵扣额 扣 以前年度技术开发费结转加计抵扣额3 情 本年度技术开发费实际加计抵扣额4 况 本年度技术开发费结转加计抵扣额5 备随表附送: 1、企业技术开发项目立项文件;2、项目费用归集和核算的方法说明;3、合作开发或委托开发技术开发项目的还需提供双方的合同、协议; 4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注送的其他资料。

科研课题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课题经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科研管理,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争取更多的科研项目和上级资助经费,并使其得到合理使用,从而促进我院科研工作的快速发展,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经费来源 第一条科研经费包括纵向经费、横向经费以及国际合作经费等。 (一)纵向经费是指各级政府部门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经费。 1、国家和省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部、卫生部、教育部、人事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规划项目经费; 2、省科技厅、卫生厅、教育厅、中医药管理局、三明市政府等规划项目经费; (二)横向经费是指各科室或个人经批准与国内其他单位形成的联合研究或委托研究项目(不包括服务项目)经费。 (三)国际合作经费为国际学术机构间以及企业间合作的科研经费。 (四)医院划拨的科研专项经费。 (五)国内外单位及个人捐助的科技经费。 (六)科研成果转让、专利项目推广实施、新产品研制及科技咨询服务所获经费等。 二、开支范围 第二条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 (一)仪器设备费:包括科研仪器的购置、运输、安装以及维修费用。

(二)科研材料费:包括试剂、药品、实验动物等科研用消耗材料费用、样本采集的相关费用等。 (三)协作费:需外单位协助承担的部分实验工作所支付的费用。 (四)科研业务费: 1、计算、测试和分析费,病例随访、流行病学调查费用等。 2、与本专业或课题相关的专家咨询、评估相关费用,包括咨询费及其交通食宿费。 3、业务资料费、检索费和论文版面费。 4、学术交流费,仅限与本课题有关的学术会议(医院自选课题经费除外)。 5、鉴定费用:包括专家鉴定费、外地专家交通和食宿费等。 6、交通费:用于科研业务的市内交通费,但不得超过经费总额的2%。 (五)科研劳务加班费:在经费剩余情况下产生,且原则上不超过总经费的10%。 (六)实验室改装费及其他直接用于科研活动的经费。 三、管理办法 第三条科研经费采取专款专用,财务科单独设帐核算。 (一)所有科研经费必须纳入医院财务,由科教科统一管理,院财务科进行核算及监控,违反规定者不得享受医院科研奖励及优惠政策,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处罚。 (二)科研经费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负责人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周密计划,确保科研任务顺利完成。

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调动科研人员多渠道争取科研经费的积极性,合理有效地使用科研经费,促进学校科研工作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科技政策、财务和审计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纵向科研经费”,即政府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经费,是指学校通过承担国家、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和公益性行业的各类科研计划(含基金等)所取得的项目(或课题)经费以及校内科研基金项目经费。 第二条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主要包括: 1.国家级项目经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科技部等部门下达的项目经费。 2.省部级项目经费。中央和国家各部委(厅、局)自设项目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部门下拨的科研经费。 3.地厅级项目经费。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所属职能部门自设项目的经费和本市设立的科研项目经费。 4.校级项目经费。我校自行设立的科研项目培育经费。 第二章责任与监督 第三条科技处、财务处、审计处等部门在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与监督中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建立健全科研经费协同管理监督机制,保障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

(一)科技处: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包括申请书、立项书、预算书、项目合同、中期检查报告、变更材料、项目最终成果、结项证书等;会同财务处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经费预算并审核;跟踪项目经费执行情况;审核科研外拨经费;配合财务处做好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审核、监督工作。 (二)财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协同科技处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经费预算;科研经费到账后,会同科技处按项目单独建账;加强科研项目核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合理使用经费;会同科技处及项目负责人办理结项审计。 (三)审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审计、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四条二级单位(学院)是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单位,对本单位科研经费使用承担监管责任;根据学科特点和科研的实际需要,合理配置资源,为科研项目执行提供条件保障;监督科研项目预算执行,督促项目进度。 第五条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负责人要依法、据实编制科研项目预算和决算,按照批复预算和合同(任务书)使用经费,接受上级和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审计处会同科技处和财务处定期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检查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尽早在校内得到解决,确保科研经费合理使用。学校各职能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应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科研经费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对检查

科技项目经费预算表编制的原则研发项目预算编制的原则

科技项目经费预算表编制的原则研发项目预算 编制的原则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科研预算编制的原则要求 一、科研预算编制的原则要求 (一)坚持三性原则。项目预算编制应当根据项目任务的合理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 1、目标相关性:预算的支出内容要紧紧围绕项目要实现的总体目标,不能偏离目标,不能安排和项目目标不相关或关系不紧的支出内容。不能把改善单位的科研条件和缓解经费压力同科研项目混在一起。 2、政策相符性:符合国家的财政政策、财务制度、政府集中采购制度、海关进口审批、环境保护、消防安全规定等。 3、经济合理性:设备的品种、价格、台件、出国人次、会议规模次数、样本采集数量、病历数量、原材料的种类价格数量、返聘人员数量报酬等。 (二)项目预算编制时应当同时编制来源预算和支出预算。 1、来源预算中除申请专项经费外,有自筹经费来源的应当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自筹资金必须是货币资金,一是单位自有资金,二是专项用于该项目研究的其他货币资金,不得以房屋、设备、科研材料、提供水电气暖保障等折成资金替代。 2、支出预算应当按规定的11个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制,不得在11个支出科目外另外增加支出科目,如“其他”、“协作费”等。同一个支出科目不得同时列支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 3、支出预算应当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进行详细说明。 (三)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要同时编制列示各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和经费预算,由项目总承担单位负责汇总。 (四)编制项目预算时,需要同时申明项目承担单位现有组织实施条件和资源,以及从外单位可能获得的共享服务,并针对项目编制可能形成的科技资源和成果,提出社会共享的方案。 二、项目支出预算各科目编制要求 统一按规定的11个支出科目编制,不得增设和减少科目。

科研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对我司科研经费的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科研经费,保证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我司科研水平的提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部是科研经费的管理部门,负责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管理。 第三条科研经费的使用应遵循科学安排、合理配置的原则,各类项目经费按有关规定比例实行专款专用,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四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经费应统一进入中心财务部的科研专户,按项目核算,并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科研项目经费具体包括: 1、国家、省(部)和市级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资助经费; 2、我司作为合作(协作)单位承担国家、省(部)和市级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转拨到我司的经费; 3、列入国家、部、省、市计划,由相关企事业单位转拨的科研经费; 4、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5、项目转让或成果推广获得的项目经费; 6、其它经费。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科研经费及有关科研项目的管理。 第六条科研经费实行预算、决算管理。 第二章科研经费的使用 第七条科研经费由财务部统一管理,监督使用。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科研项目给定的计划限额内,合理使用,实行专项管理,单独核算的制度。 第八条科研经费记入中心财务部科研经费专项账户后,负责项目执行的科研部按项目经费

计划使用,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科研经费使用范围包括设计费、专用费、材料费、外协费、燃料动力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资及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事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不可预见费。第十条设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因直接从事科研活动需要而发生的计算费、论证费、分析费等。 第十一条专用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买、自制或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专用工艺装备、样品样机和专用软件等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必须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外购成品和其他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筛选等费用。 第十三条外协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由于研制单位自身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等条件的限制,必须支付给项目以外单位的检测、加工、设计、试验费用。 第十四条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直接消耗的水、电、气、燃料等费用。第十五条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直接使用固定资产而发生的费用。第十六条工资及劳务费是指项目承担部门从项目经费中支付的工资性支出,包括项目参与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职工福利费等工资性费用,以及支付给项目参与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费用。 第十七条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开展科学实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而发生的国内外差旅费。差旅费的开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评审以及项目协调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第十九条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资料购置费、计量费、标准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费、取证申请费和其他知识产权事务费。

科技计划规划项目经费预算书

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书 计划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编报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章): 项目负责人(签章): 财务负责人(签章):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印制

填报说明 1. 本项目经费预算书是在自治区科技计划下达后,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科技计划下达的经费进行填写。 2. 项目经费预算书的填写,尤其是资金支出预算各科目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以及资金来源预算和支出预算编制的具体要求,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 3. 项目承担人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填写相关预算科目。 4. 项目经费预算书是项目经费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和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 5. 科技计划项目有多个承担单位的,由第一承担单位和其他合作单位共同承担的,项目经费预算书由第一承担单位负责汇总填报。 6. 预算书一式四份,科技厅综合计划处、项目管理处室、科研条件财务处、项目(课题)第一承担单位各一份。 7. 上报该预算书时,不附本预算书内的编制说明。

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责任书

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表编制说明 一、预算编制必须以项目合同书中的研究任务为依据,并按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经费全额预算,包括经费来源预算和经费支出预算,但不得编制赤字预算。经费来源预算包括用于同一项目的各种不同渠道的货币资金,经费支出预算包括与项目研究开发有关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二、项目经费支出预算的主要内容 (一)人员费:是指直接参加项目实施的研发人员支出的劳务费用。对自治区事业单位承担的科技专项可从财政资助经费总额中提取不超过8%的劳务费用;对技术开发类型的科研院所,可提取不超过财政资助经费总额12%的劳务费用;对从事以智力为主、设备费不超过20%的软科学研究、软件开发、技术经济论证等科技项目,可提取不超过财政资助经费总额30%的劳务费用;对企业(不包括技术开发类型的科研院所)承担的科技项目,不得从财政资助经费总额中提取人员劳务费用。 (二)设备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费及设备试制费。单台价值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万元人民币)的仪器设备应单独列示。 (三)租赁费:指项目实施需租赁外单位的专用仪器、设备、场地、试验基地等发生的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财政资助经费总额的15%。 (四)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科研任务完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订。下文是,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明确经济责任,确保科研项目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促进学校科研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科研及财务管理的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科研经费来源 第二条科研经费来源: 一校外各级各类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二学校及各学院所、中心等划拨的科研经费。 三科研成果转化收入。 四其它形式的科研经费来源。 第三章科研经费支出范围 第三条科研经费的支出范围: 一设备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二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差旅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会议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 题等活动而召开会议发生的费用。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七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 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课题发生国 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事先报经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同意。 八资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资料收集、录入、复印、翻拍、翻译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和专用软件购置费等。 九数据采集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问卷调查、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等 费用。 十印刷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项目研究成果的打印费、印刷费和誊写费等。 十一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 的出版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十二劳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 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十三专家咨询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 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计划项目和课题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十四管理费:是指从事科研管理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十五课题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它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 独列示,单独核定。 第四章科研经费管理 第四条学校所有科研经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 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1]56号文件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21]11号以及地方各级部门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文件规定。 第五条学校年度科研经费收支由科研管理部门提出预算方案,经财务部门审核,纳 入学校总体财务预算。 第六条各类科研项目必须以学校名义签订科研项目合同,其经费必须全额划入学校 银行账户,按项目管理。 第七条科研经费实行责任制管理。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并 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

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为规范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精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研究决定,2012年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工作做如下调整、补充: 一、强化法人责任制。 1、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负责。 2、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对专项经费、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配套经费以及单位自筹经费进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3、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落实项目任务书约定的项目自筹经费及有关配套条件,加强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4、按时提出财务验收申请,及时按规定办理财务结账手续。 5、安排绩效支出,增强项目承担单位的管理手段和调控能力。 二、调整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 专项经费开支范围: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一)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其它支出等。 1、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2、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3、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4、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5、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6、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我省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

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取费细则

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取费 细则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附录C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取费细则1.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技项目预算编制,合理确定项目费用,促进科技项目的精益化管理,依据国家和公司相关规定、办法及文件,结合公司科技项目的特点,制定本细则。 2.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的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并作为审核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的依据。 3. 科技项目经费是指科技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开发相关的各项费用,主要由研发费用与资本性支出两大部分组成。其中研发费用包括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印刷/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技术培训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资本性支出包括设备购置费、安装调试费与其它费用。 4. 人工费是指是指直接从事项目研发活动的受委托单位人员费用,其计算公式为: 人工费=人员数量(人员类型1)×工作月×标准1+人员数量(人员类型2)×工作月×标准2 4.1人工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4.2人员类型1为高级研究人员(主要为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级别研究人员),标准为1.5~2万元/人月(标准1);人员类型2为其他研究人员(含中初级研究人员、技术工人等其他研究人员),标准为1~1.5万元/人月(标准2)。 4.3 考虑人员实际工作安排情况,预算编制时,1类人员中,教授、研究员与教授级高工一年内参加的科技项目的累计全时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一年内参加的科技项目的累计全时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个月; 2类研究人员,一年内参加的科技项目的累计全时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个月。 4.4 公司系统内员工不得列支人工费。 4.5基础性和前瞻性技术研究、决策支持技术研究类项目人工费不得超过项目总费用的50%;重大关键技术研究、运营性技术研究、先进适用技术示范与应用类项目人工费不得超过项目总费用的35%。

科研项目经费预算

注:请参照校内项目经费卡经费预算说明和各类项目批准单位地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经费预算. 项目负责人(签章):

项目经费预算说明 1.差旅费: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地外埠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市内交通费用等.开支标准按照国家.省内有关规定执行. 2.会议费:项目研究过程中组织开展研讨.咨询.协调.论证.鉴定等活动而发生地会议费用(房租费.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按照国家.省内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3.材料费:在科技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地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试剂.药品等低值消耗品地采购及运输等费用,实验动物.植物地购置.种植.养殖费,标本.样品地采集加工费和包装运输费. 4.测试化验加工费:在科技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地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5.燃料动力费:在科技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地可以单独计量地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6.设备费:项目研究过程中仪器设备和样机地购置及运输费和安装费.设备维修维护费.实验室改装费.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费用.购买仪器设备,按照资产管理处有关实施细则办理相关手续. 7.合作与交流费:用于与资助项目研究工作有直接关系地合作与交流费用,包括项目组人员出访.培训及有关专家来访地部分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地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地有关规定,并应当事先报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8.数据采集费: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地问卷调查.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等费用. 9.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地出版费及书籍购买费.资料费.印刷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与维护费以及知识产权顾问费等各项费用. 10.劳务费: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编外人员和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及项目承担单位聘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等劳务性费用. 11.人员费:为直接参加科技计划项目研究开发地全体人员支出地工资性费用,包括专职人员费用及外聘人员费用. 12.专家咨询费: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地咨询专家地费用和结项评审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科技项目管理地相关人员. 13.协作费:外单位协作承担项目部分研究试验工作地费用.纵向课题按照经费预算执行.横向课题按合同或协议办理. 14.管理费:科研项目到位经费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地部分按照5%地比例核定;到位经费超过100万元地部分按照1%地比例核定. 项目批准单位有规定地按其管理办法执行.校内科研立项经费不收取管理费. 15.其他支出: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地除上述费用外地其他支出. 上述说明摘录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两级管理办法.泉州师范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等管理办法,如有与各类项目批准单位地有关规定不符地,则以各类项目批准单位地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为准.

科研项目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及制度

科研项目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及制度为了规范和加强对我院科研经费的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科研经费,保证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我校科研水平的提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科研处是学院科研经费的管理部门,负责对全院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管理。 第二条科研经费的使用应遵循“先收后支、量入为出、略有节余”的原则,各类项目经费按有关规定比例实行专款专用,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三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经费应统一进入学院财务处的科研专户,进行归口管理,按项目核算,并接受学院审计部门的监督。科研项目经费主要分纵向、横向和院级科研项目经费,具体包括: 1、国家、省(部)和市级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资助经费以及我院作为合作(协作)单位承担上述来源的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转拨到我院的经费; 2、列入国家、部、省、市计划,由相关企事业单位转拨的科研经费; 3、学院科研项目配套经费和院级科研项目经费; 4、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5、项目转让或成果推广获得的项目经费; 6、其它经费。 第四条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立项的纵向课题经费在5万元以内(含4万元)的,学院按1:1经费配套资助;大于5万元到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学院按1:0.6经费配套资助;大于10万元以上的部分,学院按1:0.2经费配套资助。 若有特殊情况的经费资助可经学术委员会讨论,报院领导批准执行。 第二章科研经费的使用 第五条纵向科研项目经费按照项目经费总额的5%提取科研管理费;横向科研项目按照项目经费总额的10%提取科研管理费;项目转让或成果推广获得的项目经费以及其它经费,按照项目经费总额的20%提取科研管理费。 为了引进高端人才,并且调动他们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对新引进人才的各类立项课题,在两年内免收管理费。从第三年开始,新立项的课题按学院上述管理费标准收取。 第六条科研经费记入学院财务处科研经费专项账户后,课题组可向科研处申请借支项目启动周转金,启动周转金的数额是:自然科学项目为总经费的20%,但总金额最高控制在2万元以内。人文社科项目为总经费的30%,但总金额最高控制在5千元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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