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经验与实践_以爱丁堡老城新城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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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出版时间:2015-02-14 12:47
网络出版地址:/kcms/detail/11.2068.TU.20150214.1724.016.html
英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经验与实践
——以爱丁堡老城新城为例
朱蓉吴尧
(江南大学设计学院,江苏无锡214122)
第一作者:朱蓉,女,1976年出生,博士,副教授。

E-mail:zhurongseu@
自1972年《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签定至今已经有40多年的时间,目前已有190个国家加入了公约,共有160个缔约国的981处遗产列入了“世界遗产名录”,包含759
处文化遗产、193处自然遗产、29处复合遗产1。

可以说,作为一种广泛的国际行动,世界
遗产可持续保护管理的意识和观念已经在全世界范围内得到不断推广,并深入人心。

然而,
由于自然灾害与战争的破坏、环境污染、经济发展带来的快速城市化等多种主客观因素,都
使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遭受到严重的威胁。

特别是近年来,针对高速发展的城市建设项目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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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文化遗产地原真性、完整性的严重影响、世界遗产周边环境的保护监测和新建项目如何与文化遗产有机协调的问题也倍受国际遗产保护界的关注。

2
作为遗产大国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先进国家,英国于1984年加入世界遗产公约,至今已有28项遗址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3,其中包括23处文化遗产、4处自然遗产和1处混合遗产。

这些世界遗产从南到北遍布全国,且内容范畴丰富,囊括了与宗教、王室历史、历史名城古迹、近代科学与工业革命等相关的多种类型(图1)。

英国在世界遗产保护管理方面的理论研究与实践起步较早,其各地区世界遗产地保护体系的建立各有特色,保护管理制度建设与各项具体措施已趋于成熟,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其中,爱丁堡老城新城在长期的遗产保护发展过程中,其较为成熟的保护体系以及管理运作水平也为世界各国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并成为通过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取得自然、社会、经济、文化效益良性循环互动
1995
自然灾
在二次大
但作
国王城堡和城墙、布莱尼姆宫、巴斯城、哈德良长城、威斯敏斯特宫、大教堂和圣玛格丽特教堂、伦敦塔、坎特伯雷大教堂、圣奥斯汀教堂和圣马丁教堂、爱丁堡新旧城区、格林威治、奥克尼新石器时代遗址、百慕大群岛上的圣乔治镇及相关的要塞、卡莱纳冯工业区景观、德文特河谷工业区、新拉纳克、索尔泰尔、伦敦基尤皇家植物园、海上商业城市利物浦等23处文化遗产,“巨人之路” 及其海岸、亨德森岛、戈夫岛野生生物保护区、多塞特和东德文海岸自然遗产4处和1处混合遗产圣基尔达岛。

详见
/world_heritage_sites_in_the_uk
4包括:(ii): 爱丁堡新城连续规划的扩展,以及其中高质量的建筑,为苏格兰以及其它地区确定了标准,并且对18、19世纪整个欧洲的城市规划和城市建筑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iv): 爱丁堡老城和新城的同构和并置,明显反映出欧洲城市规划的重要变化,从由皇宫、修道院以及有机发展的小块土地而构成的内向、围合、防御型的中世纪城市,经过新城18、19世纪启蒙运动规划的扩展模式,发展到19世纪在老城更新中旧城的复兴和巴洛尼风格建筑的改造使用,对之后的城市环境保护政策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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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例如,位于老城的爱丁堡皇家医院(Edinburgh Royal Infirmary)改造为居住、办公、服务等混合功能的开发项目Quartermile,以及洛锡安区办公楼(Lothian Regional Council Offices)改造为酒店建筑的项目,因为过度开发、不宜的建筑尺度、以及设计缺乏对环境文脉的考虑而受到社会的批评(图)。

位于Haymarket 火车站附近的一座17层酒店建筑(其位置正处于爱丁堡世界文化遗产区边缘)由于高度问题(超过了爱丁
了既符合《世界遗产公约》要求,但又具有地方特色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体系。

其中,在体制安排、法律架构、具体策略以及公众教育等方面的经验对我国现阶段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尤其具有借鉴价值。

图1:爱丁堡世界文化遗产——老城和新城
Fig.1 Edinburgh World Cultural Heritage: Old Town and New Town
二、英国爱丁堡老城新城保护管理的经验与实践
1. 综合性的体制管理模式
爱丁堡世界文化遗产在保护管理体制中所采用的是一种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综合性组织模式。

其中,历史苏格兰(Historic Scotland)是苏格兰政府的执行机构,6代表苏格兰部长7对苏格兰的历史环境进行相关的宣传、推广及保护活动。

它不仅负责苏格兰所有的世界遗产地管理,同时也负责与世界遗产保护管理相应的政策法规的制定与实施。

爱丁堡市政府(Edinburgh City Council)是国家、中央政府的延伸和代表,它主要负责规划开发、土地使用,直接管理、监督和协调各种遗产保护,颁布城市范围内建筑遗产以及世界遗产地的特殊法令等。

在市政府机构内部有专门的世界遗产官员来处理与世界遗产相关的各项事务,并在进行城市规划系统的审批阶段起到关键的作用。

8这两者作为主导,负责了爱丁堡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宏观层面的政策法规与大部分资金拨款。

同时,爱丁堡老城新城还设有相对独立和专业的咨询执行机构爱丁堡世界遗产信托(Edinburgh World Heritage Trust)9,它作为第三方中介,专门处理与世界遗产保护管理有
堡城堡的高度)进行了公众听证会,并引发了各界的争论(图)。

此外,Waverley Valley前原公车站的再开发Caltongate项目拆除基地内的2幢登录建筑而计划进行的综合性商业开发项目,以及由于2002年火灾而在旧城核心区Cowgate遗留空地上规划的大型建筑实体,虽然这两个项目最终都因为英国的经济危机而停滞并未得以实施,但针对爱丁堡旧城保护发展的问题已经引发了官方、民间、学术界,甚至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密切关注。

6在英国与历史苏格兰具有相同职能的机构还有英国遗产(English Heritage)、北爱尔兰环境部(Department of the Environment Northern Ireland)、威尔士历史古迹保护机构(Welsh Historic Monument, CADW)。

7英国的世界文化遗产主要由文化、媒体及体育部进行统一管理。

而苏格兰的世界遗产地由苏格兰部长负责,但有新的世界遗产地提名时,则需向文化、媒体及体育部提交申请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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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自1995年爱丁堡的老城区和新城区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后,爱丁堡旧城更新信托(Edinburgh Old Town
关的具体性事务,其与行政机构的紧密联系,内部以职业专家学者为核心组建技术团队,确保可以对各项保护管理项目提供经费保障和实际的技术支持,同时也有效地避免了政府因缺乏专业经验而对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工作造成负面影响。

此外,还有科本协会(Cockburn Association)10、苏格兰建筑遗产协会(Architectural Heritage Society Scotland)11、苏格兰城市信托(Scottish Civic Trust)12、苏格兰国家信托(National Trust for Scotland)13等民间社团组织,共同对爱丁堡老城新城进行重要的监督、教育和推广作用。

这种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专家咨询机构、民间私人团体同时参与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运作体系模式范围广泛、执行严格,且较为完善,确保了在爱丁堡老城新城保护管理过程中的相对开放性、科学性和公正性。

2 完善具体的法律保护体系
爱丁堡十分重视在规划系统和调控方面对老城新城的建筑、历史环境进行严格保护管理。

其规划政策法令、古迹保护法令、历史环境政策条例主要来自国家、区域、地方三个不同的层级。

在国家宏观层面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作为区域和地方的规划政策框架的基本法
(苏格兰)(The Town and Country Planning (Scotland) Act 1997)、《1997年城市与乡村规划法》
《2006年规划法》(苏格兰)(The Planning etc (Scotland) Act 2006);专门针对单体建筑、纪念物以及具有独特考古和历史价值地区的保护法律《1997年规划(登录建筑物及保护区)法令》(苏格兰)(The Planning (Listed Building and Conservation Areas) (Scotland) Act 1997)、《1979 年古迹及考古地区法令》(1979 Ancient Monuments and Archaeological Areas Act);苏格兰历史环境保护管理基本政策的指导文件《苏格兰历史环境政策》(Scottish Historic Environment Policy)(SHEP)14(2008);苏格兰政府在土地利用规划方面的政策法规《苏格兰规划政策》(Scottish Planning Polic)(SPP)15。

在区域层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发展规划》(The Development Plan)、《爱丁堡与洛锡安区结构规划》(Edinburgh and the Lothians Structure Plan)。

与苏格兰政府国家、区域政策法令相比,由爱丁堡市政府颁布实行的一系列地方性政策法规则更为详细,如《爱丁堡城市地方规划》(Edinburgh City Local Plan)(ECLP)16、《爱丁堡保护区特色评估》(Conservation Area Character Appraisals)等,它们十分有效地对爱丁堡世界文化遗产地的建筑以及整体景观环境进行保护,同时也更具有实际操作性。

由以上分析可见,爱丁堡世界文化遗产从国家、区域、城市的不同层面,构成相当完善具体的法律保护体系,从根本上保证对世界遗产地建筑环境原真性和完整性的保护,法律内容较为细致、规范,并且具有量化标准,例如,在《规划法》中,不但明确规定了列入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四个要素“必须具有建筑学价值、历史学价值、普遍价值和与国家重要人物
renewal Trust)与新城保护委员会(Edinburgh New Town Conservation Committee)于1999年合并成立了爱丁堡世界遗产信托,专门负责处理爱丁堡世界遗产地的保护管理、宣传教育、新闻推广等各项工作。

爱丁堡世界遗产信托由爱丁堡市政府以及历史苏格兰(Historic Scotland)共同管理并提供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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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1/
12/
13/Home/
14/shep-publications.pdf
15/Publications/2010/02/03132605/0
16http://88.208.222.252/website/plans/eclp/contents.htm
或重要时间相关”,而且还细分了相关的时间标准,因此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17其次,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均将文化遗产纳入城市规划的范畴,通过对规划开发进行评估控制,来防止对区域内的历史文化遗产造成破坏,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值得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地加以学习。

此外,在其法律法规中“保护区”的特色评估政策也十分具有借鉴性,目前爱丁堡共有39个保护区,其中的中世纪旧城保护区、乔治亚新城保护区、迪恩村庄保护区(Dean Village)以及西端保护区(West End)构成爱丁堡世界文化遗产区域的大部分,对爱丁堡世界遗产地提供了较为完整的保护。

一旦世界遗产地内有新开发项目进行申请,保护区的特色评估就可以与现有法定规划政策,具体导则以及特定场地的发展要求等一起,共同建立起框架,来严格评估和控制新项目对保护区特色和形象所产生的影响,同时也对遗产地规划政策以及开发控制决定的建议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3 多元化的保护方法策略
在完善的体制安排与法律体系基础上,爱丁堡世界文化遗产地还通过多元化的方法策略,积极保护老城新城的历史建筑及景观环境,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和遗产地投资、旅游环境,为世界文化遗产地的可持续发展寻求更大的空间。

为了复兴世界文化遗产地的的历史价值和提高公共空间景观环境品质,爱丁堡进行了“首都街道”计划(Capital Streets Programme),Castle Street、St.Andrew Square、Grassmarket以及Royal Mile、South Bridge等世界文化遗产地老城新城中的街道广场环境得到了有效的整治和改善(图2)。

爱丁堡还进行了店面标志和广告视觉景观控制的项目尝试,即在爱丁堡老城新城最主要的街道Royal Mile沿街区域范围内,所有新店铺采用的标志都需要得到苏格兰政府的规划审批许可,而原有店铺如果会对保护区的特色和形象产生明显的破坏,政府也能够要求其进行去除。

图2:Grassmarket街道环境的整治改善
Fig.2 Improvement of Grassmarket streescape
17其中规定“公元1700年以前的建筑,只要保存完好,均可列入保护范围并受法律保护;公元1700-1840年之间的建筑,大部分受法律保护;公元1840-1914年之间的建筑,风格独特、质量精良者受法律保护;公元1914-1939年之间的建筑,质量精良或者为著名建筑师代表作者,也受法律保护;不到30年的建筑只保护其中佼佼者,少于十年的建筑,无论多么优秀,都不列入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同时,爱丁堡也十分注重处理好城市建设发展和文物遗产保护之间的关系,取得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共赢。

目前,爱丁堡老城新城中约有75%的建筑为A,B,C级登录建筑,相关政策法规的实施以及职业保护专家提供的建议保证了众多法定登录建筑在单体结构、建筑环境、庭院、建筑室内等方面进行整体性保护。

18为确保保护工作与新建筑建设之间的协调共生,相关政策从原先登陆建筑以“最佳的使用方式是延续原建筑的设计功能”为主导过渡到以持续合理发展为标准的改建方式,改建中应尽量减少变化,并适应新的抗震、防火、卫生、结构规范等建筑标准,符合无障碍设计标准,使建筑利用在较长的时间跨度内具有适应性。

在老城区,一些新建建筑在尊重历史文脉的原则下,采用新技术、材料、建筑语汇反映时代特征,在设计中都很好地参考了老城传统建筑的形式与特色、保存了文化价值的理念,并有机融入其周围环境,保持与历史、景观的紧密联系。

它们与老城区历史建筑相互辉映,共同构成爱丁堡独特的城市特色。

比较成功的案例如苏格兰国家博物馆、Canongate 112、苏格兰诗歌图书馆等(图3)。

图3:苏格兰诗歌图书馆
Fig.3 Scottish Poetry Library
4 多方位互动式公众教育
爱丁堡通过多方面资源的整合,确立了世界遗产层级化教育的原则,在大学、中小学、普通民众等不同年龄段、教育背景层面,构建起一个互动性强、立体多方位的世界文化遗产公众教育网络体系,以此推广世界文化遗产,提高城市历史遗产保护意识和价值观,增强城市公众的文化认同感,对爱丁堡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产生了十分广泛而积极的影响。

在高校教育和学术研究方面,爱丁堡大学的苏格兰遗产保护中心(Scottish Center for Conservation Studies),设有专门的遗产保护硕士学位。

世界遗产保护管理理论与研究是其中开设的必修课程之一。

同时,有关爱丁堡遗产保护管理的研究不断进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世界遗产历史、考古、环境监控报告、气候变化影响、项目保护报告、城市经济发展、游客
18例如,位于迪恩村庄保护区中A级庭院建筑Well Court的修复保护,由爱丁堡世界遗产信托与其中居住的55个住户共同配合,耗资1百多万英镑,最终完成对建筑的屋顶、窗户、石材、钟塔以及公共区域的保护工作。

所有的修复工作都采用了传统建造材料以及工艺技术,从而保证取得最佳保护标准。

分析等。

自20世纪70年代至今,爱丁堡还针对城市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每十年召开一次国际性的系列学术会议。

以上研究为《爱丁堡世界遗产管理规划》奠定了科学的理论基础,并正确有效地指导了爱丁堡世界遗产教育的实践。

针对青少年为核心开展遗产教育也是爱丁堡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主要特点。

爱丁堡在中小学进行了一系列相关的课程、讲习会、设计竞赛等推广工作,例如Curriculum for Excellence、Auld Reekie session、LOOKING uP!19等,以此来提升青少年对世界遗产及其价值的认知。

这些项目目标鲜明、可操作性强、形式多样生动,通常以爱丁堡世界遗产地研究的某个特定主题为目标,在过程中不仅局限于建筑或历史单一细节内容的讲述,而是将世界遗产地的研究内容与学校实际课程内容相结合,丰富有趣的项目整体策划在读写、艺术、信息技术等多方面均提供了培养学生多种能力技巧的可能性。

在普通大众层面上的教育则更为社会化和日常化。

爱丁堡主要通过主题展览、大众传媒(电视节目、网站)、导游线路、城市活动、宣传出版物等多种方式途径,来提供多样化信息,增强民众对世界遗产的认知度和热爱感,培养人们自觉保护世界遗产的意识。

其中的“爱丁堡开门日”(Edinburgh Doors Open Days)活动20已成为爱丁堡每年一度最盛大的建筑、遗产、文化节日,DOD其实是欧洲遗产日(European Heritage Days)21的一部分,在爱丁堡已举办20年,由科本协会组织,与爱丁堡市政府合作,每年向公众免费开放一些最好的,现代的或历史悠久的建筑,其中的许多建筑在平日是不向公众开放或是需要收费的。

这些建筑遗产大部分位于爱丁堡的老城和新城,活动历时两天,包括导游、文化活动、展览、讲座等,大大增强了公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

三、结语
回顾世界文化遗产的历史与发展,可以看到,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已经从重前期申报、重保护向重后期运作管理、重合理利用的方向发展,随着时代变迁、人们意识深入,以及所涉及领域的不断扩大,21世纪世界遗产保护管理的内涵与外延都产生了极大的延伸,不断同生态及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全覆盖、城市和谐发展、公众参与等社会发展课题相互渗透,呈现出更为多元化和复杂性的趋势。

城市中的世界文化遗产已经被认定作为一种特殊资源,如何使其融入城市生活、成为城市振兴的动力,将成为许多国家关心的问题,并引发各界对于该研究领域的更多关注。

我国当前的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尚处于不断的摸索中,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国际经验进行分析总结,并分析这些保护管理模式在中国城市文化背景下的使用条件和适用方式,将对中国现阶段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发展具有着重要的意义。

19LOOKING uP!是由爱丁堡世界遗产信托与圣托马斯·阿奎那(St Thomas of Aquin’s High School)中学于2009-2010学年共同合作完成的。

项目要求4组一年级学生在教学课程之外,通过实地参观访问、建筑师讲座交流等方式,综合历史、工艺、设计、技术等多种不同学科,学习爱丁堡老城新城的城市建筑知识,并在世界遗产地中设计出一座新建筑,最后进行了方案评选并举行了公开的颁奖仪式。

20类似Doors Open Day的活动在英国或周边国家地区都有,例如英格兰的遗产开放日(Heritage Open Days)、威尔士的欧洲遗产日(European Heritage Days)、爱尔兰的欧洲周(Heritage Week)等。

21“欧洲遗产开放日”每年在全欧48个国家和地区举行,总参与人数超过两千万。

在欧洲,第一届Doors Open Day举行于1984年的法国,由法国国家文化部主办,最初定名为“历史古迹开放日”。

目前该项活动已经走出欧洲,进入加拿大和中国。

主要参考文献:
[1].Edited by Anna Leask& Alan Fyal. Managing World Heritage Sites[M], Butterworth-Heinemann, USA, 2006
[2]. Dennis Rodwell. Conservation and Sustainability in Historic Cities[M],Oxford: Blackwell Publishing, 2007
[3] 顾军,苑利. 文化遗产报告: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运动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4].童明康. 世界遗产发展趋势与挑战应对[J],中国名城,2009(1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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