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关系理论中的英国学派世界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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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理论中的英国学派世界政治论文

【摘要】近年来,人们对国际关系理论中是否存在所谓的“英国学派”(English Shool)以及英国学派对我国的国际关系理论建设的借鉴意义都产生了很大的争论。有些学者认为,纵然英国的国际关系理论界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它不是一个学派。对存在英国学派持肯定态度的学者,则认为在很大程度上作为一门实用型学科的国际关系学存在“英国学派”。其主要代表是,马丁•怀特和赫德利•布尔。

【关键词】“英国学派” 争论

在众多的社会科学领域中,国际关系理论是一门比较年轻而又十分活跃的学科。而通过对“英国学派”的研究基本上可以探寻整个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轨迹。英国学派又称英国国际社会学派,是二战后在英国逐渐衍生发展起来的一支独立于美国国际关系学界影响的国际关系理论流派。近年来,对于国际关系理论当中是否真正存在着“英国学派”,以及如何看待它都引起了很大的争论。但是,无可置疑的是,无论如何定义“英国学派”,以及尽管它的开拓者与奠基者如马丁•怀特、赫德利•布尔等更多的是将视野局限在欧洲,但是“由于他们集体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远比其他研究方法更加广阔(broader)和“互相交织”(embracing)的框架以及研究前景(agenda)”,(1)因此对英国学派的研究仍然具有很大的现实性。再者,由于在国内很少有学者专门讨论该学派,所以它又具有很强的紧迫性。

一对英国学派的争论

近年来,人们对国际关系理论中是否存在所谓的“英国学派”表示了怀疑。他们认为作为社会科学的国际关系理论不存在所谓的国别问题,否则就不能称为“科学”;另外,有些学者还认为,纵然英国的国际关系理论界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它并不是一个学派,“因为一个学派的建立需要大致相同的历史研究理论与方法,以及共同的学派领袖、组织机构、刊物和学术传承,如兰克与年鉴学派。” (2)而所谓的英国学派显然不具备上述条件。“首先,英国在这一领域的许多最著名的学者事实上都来自与海外。其次,在这个广泛的领域里从事研究的英国学派兴趣以及用于分析和解释的方法也不同。……第三,英国学者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方法常常处于变化和发展之中。……第四,存在着一个国际关系学者的世界性共同体,……” (3)所以他们认为,英国学派尽管有着浓厚的英国特色,但是它并不代表所有英国国际关系研究学者的观点,所以冠之以“英国学派”是不合适的。

但是另外一些学者正如科学家、哲学家,新实证主义者卡尔•波普尔(Karl R. Popper)所认为:“理论作为高级智力产品,是不可化约的复杂心理过程的产物,理论体系是经验与理论、直觉与逻辑、分析与感悟糅合而成的整体。根本来说,它是多多少少有些不可言说的复杂思维过程的产物?”(4)由此,波普尔提出了一种被称为“证伪主义”的“分界”原则:科学之所以成为科学,并不在于它能找到许多支持自己的例证。相反,科学和一切非科学的分界在于,科学必须接受经验的检验,并在检验中发现自己的错误,否定或证伪自己,从而过渡到一种新的理论形态。“反自然的历史主义”也认为,人文世界的各种现象远较自然世界复杂,充满着新奇性,没有规律可寻,也无法进行受控的实验和量化研究,所以对它的研究既不能得出客观的结论,更不能进行预测。只有通过具体的实践检验也才能得出结论。《辞海》对“理论”一词做了这样的解释:“(理论是)指概念、原理的体系,是人们对综合感性的材料加以整理和改造而达到的思维成果。”因此可以认为,理论并不是凭空而来的,也并不神秘,理论主要源于社会领域的实践,是对社会客观规律的科学认识和反应。因此理论,尤其是社

会科学理论,决不是脱离社会实践的“空中楼阁”,更没有什么“从学术到学术”的纯理论。连有的西方学者也承认,“个人、国家与民族是深处其历史文化、行为经验影响的,不同的国家会提出不同的问题,应当有自己国家的学科?” (5)再者,我们知道在国际关系中,对一个国家的外交政策及战略思维影响最大的无疑是一国的国家利益。正如国内有些学者所说,“国际政治问题在表象上虽然是千变万化,但当剥笋剥到最里层时,终究会发现国家的内核。国家和它所追求的现实和长远的民族利益,一直是国际政治中最活跃、最有决定意义的因素。” (6)因此,在很大程度上作为一门实用型学科的国际关系学,不同程度的会受到特定国家国家利益的影响。

因此,尽管英国学派并不是一个观点划一、学者风格相同的学者群体,但是,由于他们“毕竟拥有一些共同的或相近的研究思路和基本概念:接受…国际社会‟的概念和思想,在研究方法上承袭传统的历史、法律、哲学反思法,在世界观上截然区别于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研究对象上注重国际关系的秩序问题,在价值取向上赞同国家中心论。”(7)所以说,作为社会学科的国际关系理论中当中存在“英国学派”已经取得了广泛的共识。其早期的代表人物是,E•H•卡尔、查尔斯•曼宁、马丁•怀特和赫德利•布尔,其中布尔的《无政府的社会》一致认为是英国学派的最杰出的代表作,近期的代表人物有迈克尔•霍华特、亚当•沃特森、伊万•卢阿德、约翰•文森特、盖里特•冈和詹姆斯•梅奥尔等人。80年代以来有影响的代表作有《国际社会的扩展》(1984)、《国际社会中“文明”的标准》(1984)、《人权与国际关系》(1986)、《国际社会》(1990)、《民族主义与国际社会》(1990)、《国际社会的演进》(1992)以及怀特的《国际理论:三种传统》(1992)。

二英国学派的理论特色

1991年,牛津大学国际关系教授亚当•罗伯茨在向中国同行介绍他对当前国际关系的观点时开宗明义地说,“在考察这些问题时,我不可避免地要受到自己从事写作的国家里的观点的影响,” 并认为英国国际关系观点不可避免地要受到下列事实的影响:“联合王国有积极参与世界其他地区事务的悠久传统,这种参与所采取的方式是殖民主义、贸易关系、对外军事义务和在国际组织中的活动。此外,3个世纪以来,英国既没有经历过外国的军事占领,也没有经历过革命。”确实,在联合国5个常任理事国中,也只有英国处在这样一种位置上。(8)另外国际关系作为一门学科的发源地也是在英国。因此,所形成的英国学派主要特色有以下几个:

第一,对普遍性的抵制。正如亚当•罗伯茨教授所认为,对普遍性的抵制乃是国际关系学英国学派存在的基石和要义所在。他认为,这一领域的英国学者在倡导单一思想——如民族自决、社会主义或理性经济决策等——的普遍适用性方面向来是小心翼翼的。他们往往把研究重点放在一个社会与另一个社会之间的差异上面,这种差异有时候可能会使上述思想的应用遇到严重阻力。同时他们在对国际组织的思考角度上更多的是着眼于它们对制度的构建作用。他们认为,只有均势、国际法、外交、大国作用以及战争等才是国际社会的有效制度,而国际联盟和联合国,用马丁•怀特的话来说,则只是一种“假制度”,并认为国家本身就是国际社会中的主要制度。从而作者就把注意力集中到对国际秩序的存在更为根本性的其它因素上来。

第二,英国学派在国际关系的研究方法上要求更多的进行比较分析与历史分析。可以说,英国学派最大的理论特色是他们主张用历史、法律、哲学的方法来“阐释”国际政治,而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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