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 斯 检 查 管 理 牌 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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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检查管理制度及瓦检员处罚规定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及瓦检员处罚规定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及处罚规定岗位职责:1、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应当纳入检查范围;低瓦斯矿井,采掘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2次2、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瓦斯检查管理制度与瓦斯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手册和记录牌板,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对于未进行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可能涌出或者积聚甲烷、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应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3、每次巡回检查间隔时间不超过 4h;检查时间误差不超过20min。

4、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一次5、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 1 次;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每班至少检查 1 次;6、特殊情况下,当班瓦检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巡回检查地点时,必须根据值班干部指令执行,采取相应措施,并有记录可查。

7、瓦斯检查工必须严格按巡回检查计划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认真检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将检查情况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经该工作地点班组长签字确认。

8、瓦斯检查工在检查中发现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文的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作业,并撤到安全地点,进行汇报处理。

9、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检查牌板悬挂在距工作面不大于 50 米范围内的回风巷内安全地点,其他地点悬挂在检查位置)。

严禁两个工作地点共用一块瓦斯检查牌板。

10、瓦斯检查工必须在指定地点交接班,交接班时必须交清本班情况及下班须注意的问题,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交接。

瓦斯检查工当班发现瓦斯超限、无计划停开局部通风机或未处理完瓦斯等特殊情况,必须在工作地点交接班,每日及时填报瓦斯日报表。

11、瓦斯检查员除完成瓦斯检查外,还要对所管辖范围的通风巷道、风流、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和对工作面的防尘设施、局部通风情况进行监督,对可能导致瓦斯煤尘事故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以及破坏安全设施的行为,有权制止。

井下瓦斯检查地点瓦斯牌板布置

井下瓦斯检查地点瓦斯牌板布置

1、总回风14、12抽放硐室
2、上山煤柱15、12变电所
3、上山煤柱回风16、12溜煤屯
17、12轨道上山
18、12轨道上山回
19、12皮带上山
4、上部变电所20、12皮带上山回风
5、下部变电所21、1703下巷
6、11西翼22、12回风上山
7、11西翼回风23、11111下付巷
8、117面24、11111下巷回风
9、117回风25、11111上付巷
10、11东翼回风26、11111上巷回风
11、12103面
12、12103回风
13、12充电硐室
第一张
1、总回风
2、上山煤柱14、12抽放硐室
3、上山煤柱回风15、12变电所
16、12溜煤屯
17、12轨道上山
18、12轨道上山回
4、上部变电所19、12皮带上山
5、下部变电所20、12皮带上山回风
6、11西翼21、1703下巷
7、11西翼回风22、1703下巷回风
8、117面23、12回风上山
9、117回风24、12回风上山回风
10、11东翼回风25、11111下付巷
11、12103面26、11111回风
12、12103回风27、11111上付巷
13、12充电硐室
28、11111上巷回风
第二张。

煤矿矿井瓦斯管理处罚条例

煤矿矿井瓦斯管理处罚条例

煤矿矿井瓦斯管理处罚条例
1、瓦检员弄虚作假、不测就报、空班漏检的,给予开除留用处分。

2、瓦检员不按要求交接班;不按规定路线、检查次数或检查点进行检查瓦斯的,罚100元。

3、瓦检员井下睡觉,给予200元罚。

4、瓦斯超限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给予责任人开除留用处分。

5、因违章不听劝阻,殴打瓦检员或安监员的,给予开除留用处分。

6、瓦检员不执行“一炮三检”的,给予开除留用处分。

7、不按有关进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罚责任单位1000元。

8、瓦检员没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培训或持证上岗的,罚责任单位500元。

9、下井人员没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瓦斯机,每发现一人次罚100员。

10、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和瓦斯涌出较大的掘进工作面没按规定悬挂便携瓦斯机,罚责任人100元。

11、没按有关规定进行悬挂瓦斯检查牌的:缺少瓦斯检查牌的,罚责任单位300元;悬挂位置不正确的,罚责任人50元。

12、瓦斯检查牌板填写不清楚,或检查项目不齐全的,罚责任人50元。

13、非瓦斯检查人员对瓦斯检查牌板进行随意涂改(包括用水冲刷)的,罚责任人300元。

14、随意破瓦斯检查牌等各种记录牌板的,罚责任人500元,责任单位300元。

15、瓦斯浓度超过《规程》有关条文的规定时,瓦斯检查员没有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给予责任人开除留用处分。

16、按照规定对井下各地点应进行瓦斯检查,而没有检查的,罚责任人500元。

17、瓦斯检查员没经通风调度同意擅自离开岗位,给予责任人开除留用处分。

18、瓦斯检查员没在规定的地点或不及时汇报的(因工作或电话坏等特殊情况除外),罚责任人100元,。

煤矿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煤矿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煤矿瓦斯检查管理制度一、瓦斯(二氧化碳)检查原则1.防突采掘工作面实行专职专人检查瓦斯,经总工同意,非防突采掘工作面可设专职瓦检工巡回检查瓦斯。

2.总回风、采区回风、采掘工作面及备用采掘面、硐室、钻场、电气设备、栅栏、有人作业地点等的瓦斯检查,由专职瓦检工负责巡回检查。

二、瓦斯(二氧化碳)检查次数及检查内容规定:1.采掘工作面进风、回风、工作面及工作面内、隅角瓦斯、采区回风、矿井总回风、钻场作业处、设备处、临时作业地点瓦斯和二氧化碳正常作业时每班至少检查三次,无人作业时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数据填写在瓦斯记录牌和班报手册上。

2.监测探头每班必须用光瓦仪检查核对一次瓦斯浓度,两仪器正负误差大于0.1%时,暂以高值取值,同时向队和调度室汇报、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3.防突头面和瓦斯(二氧化碳)涌出大,涌出异常的采掘工作面,2小时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并作好记录。

4.班组长使用便携式瓦检仪随时监测复查瓦斯浓度。

5.掘进工作面临时停风停电,由瓦检工设置临时栅栏,恢复通风前局部通风机及开关附近和停风巷道内必须检查一次。

6.总回风、采区回风、巷道修护点,每班至少检查三次,并填写瓦斯记录牌和班报手册。

7.施钻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三次,并填写瓦斯记录牌和班报手册。

8.硐室、机电设施、备用工作面和无人工作的工作面、停风地点栅栏处瓦斯和二氧化碳由当班瓦检员负责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并填写相关记录。

9.密闭墙内外的瓦斯和二氧化碳,由救护队负责,每周检查一次,将瓦检牌挂在密闭墙外栅栏处。

并将检查结果送总工审签。

10.矿井总回风,采区回风和K1煤层采面每旬由救护队检查一次一氧化碳浓度和气体温度。

并将检查结果送总工审签。

11.有瓦斯积聚的高冒点,每班检查三次,填写记录牌。

12.采煤工作面检查地点规定:①工作面进风巷距煤壁10米范围内;②工作面上出口往下15米处,工作面下出口往上15米处,工作面回风巷距煤壁10米范围内;采面上下超前缺口内;③上隅角;④工作面回风流进入采区回风巷前10-15米处;⑤设备处;⑥进回风巷高冒区处。

瓦斯检查牌板和地址卡管理

瓦斯检查牌板和地址卡管理

瓦斯检查牌板和地址卡管理
一、采煤工作面瓦斯检查牌板悬挂在回风巷距工作面煤墙50m处,掘进工作而瓦斯检查牌板悬挂在距掘进工作面:煤巷50m处,岩巷100 m处。

瓦斯牌板牌面鉴洁,悬挂要至少固定两点,悬挂高度为1 5米。

二、地址卡的安装或移动由各施工单位负责。

安装地点为: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距工作面煤墙30~50m、采煤面距机头5~10m处、回风隅角各设一个。

掘进工作面距迎头不大于10m处和距迎头50~80m等两个地点各设置一个地址卡。

机电设备石l司室和火药库在硐室内适当地点布置地址卡。

南北风井总回风分别在总回风巷各安设一个地址卡。

中央风井在风井底总回风巷安设一个地址忙。

地址卡安装位置要合适、牢固、醒丑,一般距地而 1.鼬左右,避开淋水地点。

采掘面的地址卡随着工作面的推移和掘进或放炮i『li及时挪动,但在正常情况下必须保证以上的位置。

瓦斯泵站牌板

瓦斯泵站牌板

干部上岗检查制度1、为使各级干部切实掌握设备状态,督促各岗位人员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2 、各级干部上岗要对下述内容做详细检查:(1)、安全保护装置;(2)、设备运行状态;(3)、环境及设备卫生;(4)、防火器材、设施;(5)、绝缘用具;(6)、各种规章制度执行情况;(7)、各种记录的记载情况;(8)、司机"三知四会"和持证情况。

3、各级干部上岗时必须持证件进入要害场所,否则岗位人员有权拒绝接受检查。

4、各级干部上岗检查时,必须填写上岗(检查)记录。

交接班制度一、交接班应在现场进行,接班人应提前半小时到达现场,交接时按操作规程所规定的内容和巡回检查制度,进行检查、交接。

二、交接人应将当班设备的运行和检修情况向接班人详细交待清楚并填写记录在接班人员认为情况属实后,双方签字,方可离开现场。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

1、设备运行状态和检修情况不明;2、工具、材料、配件、安全设施及各种资料和记录丢失损坏者;3、发生事故本应处理而未处理者;4、设备和场所不整洁。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交班人不得交班:1、对于马虎从事不按操作规程规定的内容和巡回检查制规定的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认真检查者,不得交班。

2、发现接班人喝酒或有病容和精神失常者。

3、不是本岗位专责人员,又未接到领导通知者。

4、双方交接班后,岗位发生的一切事情均由接班人负责(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

设备包机制度一、为确保各机电设备运行可靠、各种保护装置动作灵敏,特制定本制度。

二、各包机人员应对所承包的机电设备负责,确保其安全运行。

三、包机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性能、构造及技术特征,认真学习业务技术知识,努力做到“三知”、“四会”,为生产服务。

四、各包机维修工和岗位工要严格执行设备定期维修制、检查制,并每天认真仔细的检查设备和线路。

五、各包机人员要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字迹清晰,不准涂改。

煤矿牌板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

煤矿牌板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

井上下各类牌板悬(吊)挂标准为进一步加强井上下牌板管理,规范各类牌板悬(吊)挂和填写标准,实现各岗位各类牌板与人机物环的完美统一,按照《山西省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办法》及“五精”管理要求制定本标准,望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一、通防设施牌板(一)、悬挂1、测风牌版:悬挂高度为底边距离地板1.6米,平直于巷道腰线悬挂;2、密闭检查牌版:悬挂高度为底边距离地板1.6米,平直于巷道腰线悬挂;3、隔爆设施管理牌板:悬挂在隔爆设施的上风侧,用固定架固定在隔爆设施第一排水袋(槽)横梁中间,平直于水袋(槽)横梁悬挂;4、风筒牌:用铁丝吊挂在风筒正面(圆弧形中间),靠近迎头方向的风筒接头处。

(二)、填写1、瓦斯管理牌板:统一用黑色板笔填写,字体不准超出框外,字体填写工整。

牌版平直于巷道腰线悬挂,悬挂高度距离地板1.6米;2、局部通风机管理牌版:所有数据必须是计算机打印后进行压膜,黑色宋体、字体高度 2.5cm;兼职司机姓名要求是计算机打印后进行压膜,黑色宋体字、字高4cm;3、测风牌板:所有数据必须用用黑色板笔工整填写,字体不准超出框外;4、密闭检查牌版:每周检查数据必须用黑色板笔填写,字体不准超出框外,字体填写工整;其他数据必须用计算机打印后进行压膜,黑色宋体、字体高度2.5cm;5、风门管理牌板:所有数据必须用计算机打印后压膜,黑色宋体字、字高2.5cm;6、隔爆设施管理牌板:所有数据必须用计算机打印后进行压膜,黑色宋体、字体高度 2.5cm;负责人姓名必须用计算机打印后压膜,打印字体为黑色宋体字,字高4cm。

二、机电设备及场所牌板1、各类牌板应设置悬挂在设备及场所的醒目位置,使操作人员方便了解其内容;2、牌板悬挂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

牌板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度,底边悬挂高度为距离地板1.6~1.8米。

悬挂牌板统一采用水泥钢钉或膨胀螺栓固定,机房内可先把宽40毫米、厚30毫米、长度与牌板一齐的木板钉在墙壁上,再将牌板悬挂在木板上。

瓦斯检查牌板设置要求培训

瓦斯检查牌板设置要求培训

瓦斯牌板设置要求(七)
• 回风巷:盘区回风大巷(班检一次)、 一翼回风大巷(班检一次)、总回(班 检一次)。 • 独头巷道:顶头设置一块(班检一次) 、回风设置一块(班检一次)。 • 注氮点:(全部设置班检两次牌板)
牌板设置位置:
• (一)采煤工作面在工作面进风流、工作面、回风隅角和回 风流必须设置牌板。进风流牌板设在工作面向外15~20m的 进风巷,工作面牌板设在工作面向外15~20m的回风巷,回 风巷牌板设在距回风口10~15m的安全地点,回风隅角牌板 设在工作面距回风隅角3~5m的支架上。 • (二)掘进工作面在工作面和回风流必须设置牌板。掘进工 作面牌板设在距工作面迎头20~30m的巷帮上,回风流牌板 设在工作面回风流中距全风压回风口10~15m的巷帮上。 • (三)串联通风工作面设在被串联掘进工作面风机前或被串 联回采工作面前3~5m的巷帮上。 • (四)其它瓦斯检查地点设在被检查地点附近5m范围内的适 当位置。
瓦斯牌板设置要求(五)
• 配电点(全部班检一次)瓦斯检查地点 应包括:中央变电所、盘区变电所、独立 通风的变电所、回风流中的配电点、盲 巷配电点。 • 水仓(全部班检一次)瓦斯检查地点应 包括:中央水仓、盘区水仓、采空区闭前 水仓、盲巷水仓。
• 瓦斯牌板设置要求(六)
• 盲巷(全部班检一次):超过6m的独头 巷(没有局部通风机供风)即为盲巷。 • 无人作业的区域、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 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和二氧 化碳每班至少检查1次,瓦斯涌出较大、 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必须 有专人经常检查。。
瓦斯牌板设置要求(二)

综采工作面(二水平)瓦斯检查地点 应包括:采煤工作面进风流(班检三次 )、工作面风流(班检三次)、回风隅 角(班检三次)、回风流(班检三次) 、靠近工作面联巷闭前(班检一次)、 回风流中强排点及机电设备及开关20m 范围内(班检一次)、(班检一次)、 回风流中水仓(班检一次)、回风流中 配电点(班检一次)、辅运顺槽尾巷采 空区密闭前水仓和配电点(班检一次) 。

关于井下瓦检及测风站点设置与通防牌板吊挂管理的规定

关于井下瓦检及测风站点设置与通防牌板吊挂管理的规定

关于井下⽡检及测风站点设置与通防牌板吊挂管理的规定关于⽡斯检查点及测风站点的设置与牌板管理的规定⼀、⽡斯检查点设置(⼀)、⽡斯检查设置地点1、采煤和备采⼯作⾯(1)、采煤⼯作⾯上隅⾓测点:⼯作⾯回风巷切顶线处。

(2)、采煤和备采⼯作⾯测点:设置在距⼯作⾯回风出⼝10⽶范围内。

(3)、采煤和备采⼯作⾯回风流测点:设置在⼯作⾯回风道距全风压第⼀交岔点10-15⽶范围内。

(4)、采煤和备采⼯作⾯回风巷使⽤中的机电设备处设置⽡斯检查点。

机电设备不集中摆放时,在20⽶范围内可设置⼀处⽡斯检查点,超过20⽶必须单独设置。

(5)、采⽤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作⾯测点:设置在采煤⾯进风巷距全风压第⼀交岔点10-15⽶范围内。

2、掘进⼯作⾯(1)、掘进⼯作⾯测点:设置在距⼯作⾯5⽶范围内。

(2)、⼯作⾯回风测点:⼯作⾯巷道内距全风压第⼀交岔点10~15⽶内。

(3)、采⽤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作⾯测点:设置在局部通风机前3-5⽶处。

(4)、掘进⾯内电动机及其开关处测点:电动机及其开关处前后20⽶范围内。

3、采区回风巷(1)、采区进、回风巷测点:设置在测风站处。

(2)、采区回风巷临时施⼯的机电设备测点:机电设备不集中摆放时,在20⽶范围内可设置⼀处⽡斯检查点,超过20⽶必须单独设置。

4、矿井⼀翼进、回风巷及总进、回风巷(1)、矿井⼀翼进、回风巷及总进、回风巷测点:设置在测风站处。

(2)、矿井⼀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临时施⼯的机电设备测点:设置在机电设备处。

机电设备不集中摆放时,在20⽶范围内可设置⼀处⽡斯检查点,超过20⽶必须单独设置。

5、机电硐室测点:设在回风⼝处。

6、临时作业地点测点:设置在作业地点。

7、临时停风地点、挡风墙、盲巷密闭墙、采空区密闭墙测点:设置在栅栏外。

8、⾼冒处测点:设置在⾼冒点9、煤仓测点:设置在煤仓上⼝往下2⽶左右的合适位置。

10、⽔仓测点:设置在⽔仓的进风侧或回风侧。

11、⽆⼈⼯作的⼯作⾯测点:按照有⼈⼯作⾯检查点检查。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瓦斯管理,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依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瓦斯检查人员必须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尽职尽责,做好瓦斯检查工作。

第三条、瓦斯检查员必须按照《瓦斯巡回检查制度》规定的班次、时间间隔对下列地点进行瓦斯检查;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其它有人作业的地点、总回风巷、区段回风巷、停风地点栅栏处风流中、挡风墙外等。

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20元罚款。

第四条、每班瓦斯检查结果必须填写牌板和记录,该工作地点的班(组)负责人签字,通知现场工作人员。

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50元罚款。

第五条、瓦斯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撤到安全地点。

现场施工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瓦斯检查员的指令,撤到安全地点。

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100元罚款。

第六条、严格执行《瓦斯日报管理制度》。

违反本条规定按《瓦斯日报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条、所有采掘工作面沼气、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检查次数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遇有沼气、二氧化碳涌出量大,采掘工作面变化异常时,必须指定专人不间断检查。

对本班次停工的工作面必须做到每班检查一次。

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100-200元罚款。

第八条、瓦斯检查实行队长、班、组长井下监督制。

井下瓦斯检查记录本记录的检测结果必须由当班的班长签字,不得有空班、漏检、假检发生。

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100元罚款。

第九条、瓦斯检查员下井前要携带全测量仪器并检查各种仪器的完好情况,在新鲜风流中定好“零点”。

根据班前会领导要求和布置的任务,以及上一班的工作情况,确定本班工作重点、措施和注意事项。

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50元罚款。

第十条、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100元罚款第十一条、加强临时停电、停风地点的瓦斯检查。

牌版规定

牌版规定

(检查地点名称)采煤工作面瓦斯检查记录牌板㈠规格:700mm×580mm㈡字型颜色:白底、红字、黄线条、浅蓝色边框线条㈢材质:铝塑板、车贴喷绘㈣书写笔:红色水性白板笔㈤吊挂要求:在回风巷距工作面50米处行人侧巷道帮;距底板为巷高2/3处;吊挂采用水泥钉,要求牌板吊挂平整、牢固。

(检查地点名称)掘进工作面瓦斯检查记录牌板年月日㈠规格:400mm×500mm㈡字型颜色:白底、红字、黄线条、浅蓝色边框线条㈢材质:铝塑板、车贴喷绘㈣书写笔:红色水性白板笔㈤吊挂要求:在距工作面50米处行人侧巷道帮;距底板为巷高2/3处;吊挂采用水泥钉,要求牌板吊挂平整、牢固。

(检查地点名称)“一炮三检”记录牌板年月日㈠规格:400mm×500mm㈡字型颜色:白底、红字、黄线条、浅蓝色边框线条㈢材质:铝塑板、车贴喷绘㈣书写笔:红色水性白板笔㈤吊挂要求:在需要进行“一炮三检”检查的地点距放炮点50米处行人侧巷道帮;距底板为巷高2/3处;吊挂采用水泥钉,要求牌板吊挂平整、牢固。

(检查地点名称)瓦斯“巡回检查”记录牌板年月日㈠规格:400mm×500mm㈡字型颜色:白底、红字、黄线条、浅蓝色边框线条㈢材质:铝塑板、车贴喷绘㈣书写笔:红色水性白板笔㈤吊挂要求:在需要巡回检查巷道范围内中间段行人侧巷道帮;距底板为巷高2/3处;吊挂采用水泥钉,要求牌板吊挂平整、牢固。

安全监控系统分站管理牌规格:400mm×500mm㈠规格:㈡字型颜色:白底、红字、黄线条、浅蓝色边框线条㈢材质:铝塑板、车贴喷绘㈣书写笔:红色水性白板笔㈤吊挂要求:吊挂在分站支架上;吊挂采用¢4螺栓,要求牌板吊挂平整、牢固。

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管理牌规格:120mm×180mm㈠规格:㈡字型颜色:白底、红字、黄线条、浅蓝色边框线条㈢材质:铝塑板、车贴喷绘㈣书写笔:红色水性白板笔㈤吊挂要求:吊挂在传感器显示屏反面上;吊挂采用铁丝,要求牌板吊挂平整、牢固。

煤矿井下各类牌板汇总及安装位置说明

煤矿井下各类牌板汇总及安装位置说明

5 必须戴矿工帽牌板
6 必须带自救器牌板
监控分站3米范围 甲烷传感器安设处3米范围 风机3米范围内同侧巷帮上
悬挂位置 门的左侧墙壁上 门的右边墙壁上 室内墙壁上醒目位置 室内墙壁上醒目位置 室内墙壁上醒目位置 室内墙壁上醒目位置 室内墙壁上醒目位置
悬挂位置 井口房门口左侧墙壁 井口 井口 井口 井口 井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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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备注
7 必须携带矿灯牌板 8 井口20米内禁止烟火牌板 9 上下车牌板 10 其它各种制度、规程牌板
11、副斜井
序号
名称
1 副斜井标志牌板
2 禁止扒乘矿车牌板
3 禁止登钩牌板
4 信号工岗位责任制
5 把钩工岗位责任制
6 小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
7 装载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8 装卸工岗位责任制
易发生触电危险的设备或设施上 设备正面
第 2 页,共 9 页
3、采区水仓
序号
名称
1 场所名称标志牌板
2 要害场所闲人免进牌板
3 大型水泵编号牌
4 设备完好牌
5 设备入井许可证牌
6 设备编号牌
悬挂位置 门的两边 门的两边 设备或设施上吊挂 设备正面 设备正面 设备正面
4、中央水泵房
序号
名称
1 场所名称标志牌板
9 交接班制度
10 消防管理制度
11、各类管路、电缆 序号
1 管路标识牌
名称
井口 井口 井口和井底上下车处 井口房墙上醒目的位置
悬挂位置 井口 井口 井口 井口、井底附近墙壁 井口、井底附近墙壁 井口、井底附近墙壁 井口附近墙壁 井口墙壁 井口、井底附近墙壁 井口附近墙壁
悬挂位置 直线段每100m贴一个,转弯或分支 处必须贴。

瓦斯检查工操作规程

瓦斯检查工操作规程

瓦斯检查员操作规程一、操作前的准备工作1、瓦斯检查员应携带瓦检仪、胶皮管、温度计、记录手册,如有自然发火煤层还应携带一氧化碳检定器。

2、在领取瓦检仪时应检查药品、光路、气密性、条纹是否符合要求。

二、检查瓦斯操作1、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测定方法:(1)在待测瓦斯地点的进风流清洗瓦斯室,将微读数回零,基线对零。

(2)在检测地点、挤压吸气球5-7次,观测检定器,读出瓦斯浓度。

连续测3次,取其平均值。

(3)在检测地点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时,先按上述方法测出瓦斯浓度;再将辅助管拔掉,用检查瓦斯的方法测出混合气体浓度;混合气体浓度减去瓦斯浓度即得二氧化碳浓度。

3、需要测定瓦斯的地点如下:(1)采煤工作面需测定瓦斯和二氧化碳的地点有:①工作面进风流(工作面进风巷风流);②工作面风流(指距煤壁、顶、底板各200mm和以采空区切顶线为界空间风流);③上隅角;④工作面回风流(指距采煤工作面10米以外的回风巷风流);⑤专用排瓦斯巷。

⑥局部高冒区域。

(2)掘进工作面需测定瓦斯及二氧化碳的地点有:①掘进工作面风流(指风筒出口到掘进工作面的风流);②掘进工作面回风流;③局部通风机前后各10米以内的风流;④局部冒高区域。

(3)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各测风站内进行。

(4)采区回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该采区回风巷测风站内进行。

(5)硐室的瓦斯、二氧化碳及其它有害气体的测定在各硐室内进行。

(6)设置有电动机(如小绞车、水泵、采煤机、掘进机、移动变电所等)的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检查应在电动机附近20米范围内的巷道内进行。

(7)采掘工作面及其它爆破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的风流中进行;4、瓦斯检查次数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5、每次检查瓦斯后,必须填写瓦斯记录手册、瓦斯检查管理牌板,并随时向通风调度汇报,必须做到“三对口”。

6、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时,瓦检员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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