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知识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基础知识
目
CONTENCT
录
• 报检概述 • 报检程序与流程 • 报检单位与报检员管理 • 出入境货物报检实务 • 出入境运输工具及人员卫生检疫 •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 • 电子化报检与无纸化通关改革
01
报检概述
报检定义与意义
报检定义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是指进出口商品的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 按照法律法规、国际贸易惯例以及贸易合同的要求,向出入境检 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检验、检疫、鉴定等手续,并提供相关单证 和资料的行为。
改革意义
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促进贸易便利化,推动口岸管理现 代化。
无纸化通关与电子化报检的关系
电子化报检是无纸化通关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电子化报检可以实 现与无纸化通关的有效衔接。
无纸化通关改革实施情况
01
实施范围
全国各口岸已全面推行无纸化通关改革,覆盖进出口货物、运输工具、
人员等各个领域。
计收费
01
检验检疫机构根据报检商品的种 类、数量、检验项目等计算费用 。
02
报检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相关 费用。
抽样
检验检疫机构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对 报检商品进行抽样。
抽样过程需确保公正、科学、合理, 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检验检疫
检验检疫机构对抽取的样品进行实验室检测,包括理化指标、微 生物指标等。
信息发布
卫生检疫部门将及时发布疫情信息,提醒公众注意防范,同时加强与 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应对疫情挑战。
06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
检验鉴定业务概述
检验鉴定业务定义
对进出口商品进行质量、数量、重量、 包装、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检验和鉴 定,以确定商品是否符合合同、标准、 法律法规等要求。
检验检疫基本知识
检验检疫基本知识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贸易的频繁进行,各种非法贸易和跨境疫情的威胁日益增加,对于检验检疫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本文将重点介绍检验检疫的基本知识,包括定义、重要性、种类等方面。
一、定义检验检疫是指国家或地区为保障人民健康,维护生态安全和促进国际贸易有序进行,对进出口货物、船舶、车辆、人员等进行检查和检测,以判断其是否符合国家或地区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的一项工作。
二、重要性检验检疫是国家质量监督、生态安全、食品安全、动植物卫生、疫病防控等方面的一个重要保障。
正常的进出口贸易,需要保证货物的质量安全,防止各类危害的传入,才能促进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
同时,检验检疫也有助于提高我国的产品质量水平和保障人民健康,维护生态安全。
三、种类检验检疫可以分为三种:海关检验检疫、动植物检疫和卫生检疫。
1. 海关检验检疫海关检验检疫是指进口和出口的货物、船舶、车辆、人员等在海关所进行的检查和检测,以判断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
在进口和出口过程中,海关检验检疫局会对货物的质量、数量、产地、品牌、包装等进行检查,以确保进口和出口的质量安全和合法性。
2. 动植物检疫动植物检疫是指对动植物及其产品进行检查和检测,以预防和控制病原体、有害生物等疫病的传播,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的生态安全。
进口的植物和动物及其产品,必须符合本国相关的法规和标准,以保障进口物的质量安全和健康性。
3. 卫生检疫卫生检疫是指对进出口的食品、化妆品、药品等进行检查和检测,以保护人类健康和生命安全。
进口的食品、药品和化妆品必须符合本国的标准和法规,以确保质量和安全。
四、检验检疫的程序检验检疫的程序包括样品采集、检测、检验、口岸通关手续等几个环节。
首先,检验人员会在中转站或进口口岸采集样品,然后进行检测和检验。
检测和检验结果将决定进口和出口的货物是否符合标准和法规。
符合标准的货物将获得通关手续,可以进入或出口国家或地区。
五、结语检验检疫工作对于国家质量监督、生态安全、食品安全、动植物卫生、疫病防控等方面的保障起着重要作用。
检验检疫知识详解.
检验检疫知识详解
一、归类知识:首先对可能被召商的企业,要详细了解该企业进入保税区、加工区的加工设备、原料、辅料、产成品的HS编码,并要到保税区海关进行预归类,从归类的结果看是否需要检验检疫机关的监管。
针对出现的监管类别作出判定。
如入境方面:当海关预归类出现A类监管的,说明该设备或者料件、原辅材料、产成品等货物需要到检验检疫部门报检,在实施了检验检疫行为后,凭通关单到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但是,具体的检验检疫行为是什么呢?则需要到检验检疫机关做具体HS编码的咨询,确定是属于哪类的监管条件。
现予以说明:
M类的:属于进口商品检验,共1182
P类的:属于进境动植物、进境动植物产品检疫,共1558
R类的:属于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共1189个
如出境方面:当海关预归类出现B类监管的,说明该设备或者料件、原辅材料、产成品等货物需要到检验检疫部门报检,在实施了检验检疫行为后,凭通关单到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但是,具体的检验检疫行为是什么呢?则需要到检验检疫机关做具体HS编码的咨询,确定是属于哪类的监管条件。
现予以说明:
N类的:出口商品检验,共2047个
Q类的: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共1550个
S类的:出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共948个
当海关预归类出现C类监管的,说明该设备或者料件、原辅材料、产成品等货物需要到检验检疫部门报检,申请办理强制性认证。
在实施了强制性认证行为后,凭通关单到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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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二出入境检验检疫基础知识-报检实务
任务二 报检的主体
案例导入 2007年8月15日,苏州某电子企业委托某代理报检企业向苏州检验检疫局申报一批进口锂电池产品,规格型号为DAK520130-02B8112,共计50个,货值480美元。申报时代理报检企业提供了相应的《进出口电池备案书》复印件,编号为BA320220(07)0005I。检务人员对所提供的备案书有所疑问,随即向该《进出口电池备案书》签发单位核查其真伪,经查该证书与实际不符,确认为伪造,苏州检验检疫局随即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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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自理报检单位的备案登记
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的信息有变动的,要及时更改,应该以书面形式向原报检备案登记的机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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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单位名称、地址、法人、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更,必须重新制作并颁发《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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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自理报检单位信息变更
根据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规定,有权依法办理出入境货物、人员、运输工具、动植物及其产品等及与其相关的报检/申报手续;
缴纳检验检疫费。报检人员应在检验检疫机构开具收费通知单之日起 20日内足额缴纳检验检疫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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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场递交单证
二、更改、撤销和重新报检
(一)更改 1.已报检的出入境货物,无论检验检疫机构有没有发证,报检人需要更改、补充内容或重新签发的,应向原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按规定进行更改。 2.不能更改、补充或重发的情况: 品名、数(重)量、包装、发货人、收货人等重要项目; 更改后与输入国法律法规规定不符的; 超过有效期的检验检疫证单。 3.办理更改要提供的单据: (1)填写《更改申请单》,说明更改的事项和理由; (2)提供有关函电等证明文件,交还原发检验检疫证单;(一般要求交回原证,没有原证的,则需要在报纸上申明作废) (3)变更合同或信用证的,须提供新的合同或信用证。
检验检疫知识简介
检验检疫知识简介一、机构介绍1998年在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原设置在各地的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与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合并,组建了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国务院在关于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与人员编制规定中规定:①将原由卫生部承当的国境卫生检疫、进口食品卫生监视检验的职能,交给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②将原由农业部承当的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的职能,交给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③将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承当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与监管的职能,交给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新组建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成为主管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与商品检验的行政执法机构。
全称: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简称为:中国检验检疫,英文缩写为:CIQ是“CHINA INSPECTI0N AND 0UARANTINE〞的缩写“INSPECTl0N〞是检验、检查的意思“QUARANTINE〞是检疫、隔离的意思二、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介绍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是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依照国家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规定,对进出境的商品(包括动植物产品),以及运载这些商品、动植物与旅客的交通工具、运输设备,分别实施检验、检疫、鉴定、监视管理与对出入境人员实施卫生检疫及口岸卫生监视的统称。
出入境检验检疫检疫工作是一项政策、技术性很强的涉及外行政执行法工作,在对外贸易与整个对外开放中占有重要地位。
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对外贸易开展需要的、及国际通行做法相符合的行政执法相符合的行政执法体制。
三、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法律依据检验检疫工作非常丰富重要,世界各国的法律法规与国际通行做法、有关规那么、协定,赋予了检验检疫公认的法律地位,使检验检疫工作受到法律保护,所签发的证单具有法律效力。
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与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与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与国食品卫生法?,分别规定了检验检疫的目的与任务,责任范围,授权执法机关与管辖权限,检验检疫的执法程序,执法监视与法律责任。
检验检疫基本知识
检验检疫基本知识什么是检验检疫?检验检疫(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是指一种旨在确保国内和国际贸易产品质量、安全和卫生的过程。
它是由相关政府部门或机构进行,以保护公众健康和促进贸易发展。
检验检疫主要目的有三个:1.防止疾病传播:检验检疫可以检测和防止携带动植物病原体的进口产品传播,保护国内动植物的健康。
2.保护消费者安全:检验检疫可以确保进口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3.促进外贸发展:检验检疫可以减少贸易壁垒,提高产品的品质和竞争力,促进外贸发展。
检验检疫流程检验检疫流程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步骤:1.进口准备阶段:进口商需要提供相关文件和信息,如进口许可证、质量证明、检验报告等。
2.预检阶段: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口产品进行初步检查和评估,包括产品数量、包装方式、标签等。
3.检验阶段:对进口产品进行检验,包括外观检查、实验室检测、抽样检验等。
4.检疫阶段:对进口产品进行检疫,主要是针对植物、动物及其产品进行的疫病检测和处理。
5.审核放行阶段:检验检疫部门根据检验检疫结果,决定是否放行产品。
符合要求的产品将被允许进入市场。
检验检疫涉及多个法律法规,包括国际法、国家法律和监管机构的规章制度。
国际上,世界贸易组织(WT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是主要的国际组织,制定了一系列的协议和标准,如《动植物检疫公约》和《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等。
在中国,检验检疫的主管部门是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质检总局颁布了一系列法规和标准,如《出境动物检疫规程》和《进境动植物检疫法》等。
此外,各个省份也有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
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实施,旨在保障进口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和国家安全。
检验检疫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护公众健康:通过检验检疫,可以防止疾病在动植物及其产品之间传播,保护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2.保护消费者权益:检验检疫可以确保进口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减少消费者购买和使用低质量产品的风险。
检验检疫知识点
检验检疫知识点1. 什么是检验检疫?检验检疫是指对进出口货物、工程、设备和技术进行检验、检测、检疫、鉴定、认证、产品质量监督等一系列措施,以确保符合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消费者权益的一项工作。
2. 检验检疫的重要性检验检疫工作在国际贸易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它不仅是保障进出口质量安全的保障措施,也是促进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手段。
通过对货物进行检验检疫,可以确保贸易双方的安全和利益,减少贸易争议的发生,促进贸易畅通。
3. 检验检疫的主要任务3.1 进口检验检疫进口检验检疫的主要任务是对进口货物进行检验、检测和检疫,确保进口货物符合国内的质量、安全、卫生、环境等相关标准要求。
进口检验检疫包括检验检疫准备、检验检疫行政审批、现场检验检疫和检验检疫结果评估等。
3.2 出口检验检疫出口检验检疫的主要任务是对出口货物进行检验、检测和检疫,确保出口货物符合目的国的质量、安全、卫生、环境等相关标准要求。
出口检验检疫包括出口前检验检疫准备、出口前检验检疫行政审批、现场检验检疫和出口许可证办理等。
3.3 检验检疫风险评估检验检疫风险评估是对进出口货物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检验检疫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管理和控制。
风险评估的主要目标是识别和评估可能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消费者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进出口货物。
4. 检验检疫的相关政策和法规检验检疫工作是紧密围绕相关政策和法规进行的。
在中国,相关的政策和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法》这些政策和法规旨在规范和指导检验检疫工作,保障质量安全和公共利益。
5. 检验检疫的发展现状和趋势随着全球化的推进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检验检疫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
当前,检验检疫工作在技术手段、科学管理和国际合作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进展。
卫生检验检疫专业知识要点概要
卫生检验检疫专业知识要点概要卫生检验检疫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职能部门,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该行业需要工作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本文将就卫生检验检疫专业知识的重点内容进行概要介绍,以帮助相关人士更好地了解该行业。
一、卫生检验检疫的意义卫生检验检疫的意义在于,通过对输入输出商品的检验、检疫、监管等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国家法制建设,推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这是一个涉及面广、影响深远的行业,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使命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卫生检验检疫的分类卫生检验检疫按照作用范围和检验疫情形式分为不同类型,常见的包括口岸检验检疫、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动物产品检验检疫、食品检验检疫等。
其中,口岸检验检疫主要是在对国际旅客的入境和出境过程中,对海关监管区域内的人员、动植物、机动车辆、货物等进行检疫检测工作;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主要是对投身市场的商品进行检验和监管,从源头上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
三、卫生检验检疫的职责卫生检验检疫的职责主要包括如下几点:1.检验检疫商品合格、健康、安全等情况;2.力求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保障食品安全;3.促进进出口贸易和技术的交流;4.查验动植物和其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标准;5.监管和防止动物和植物疾病的传播;6.协定国际公共卫生合作。
四、卫生检验检疫的检测方法对于卫生检验检疫岗位人员来说,检测方法是非常重要的。
常见的检测方法包括:1.物理检测:这种方法主要是采用外观、质地、尺寸等方面的检测;2.化学检测:这种方法主要利用物质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进行分析;3.生物检测:这种方法是利用微生物、动物或植物的某些定性、定量和检验生长的条件等检测方法;4.传感器检测:这种方法主要利用传感器技术实现对物质的检测。
五、卫生检验检疫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几点1.身体健康:卫生检验检疫岗位人员的职业性质决定了他们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非常重要;2.专业知识:卫生检验检疫对于员工素质要求非常高,要求其掌握相关专业知识;3.工作效率:卫生检验检疫事务繁忙,时间要求严格;以上仅仅是卫生检验检疫专业知识的要点概要,尽管这一行业面向的场景比较多,但是其重要性不容置疑,只有具备专业的卫生检验检疫知识、严格的职业标准和高度的责任心,才能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做出贡献。
检验检疫基本知识
四、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作用
(一)、国家主权体现 (二)、国家管理职能体现; (三)、对外贸易顺利进行和持续发展的保障。 1.使出口商品以质取胜,立足国际市场 2.建立国家技术保护屏障的重要手段(通过合理的 技术规范和措施来保护国内产业) 3、为对外贸易各方提供公正权威的凭证 (四)、保护农林渔业生产安全;促进农畜产品的对外 贸易和保护人体健康。 (五)、出入境检验检疫实施国境卫生检疫是保护我国 人民健康的重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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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监管条件(类别),有A、B、D三种类别 A:须实施进境检验检疫 B:须实施出境检验检疫 D:表示海关与检验检疫联合监管 检验检疫类别包括:M、N、P、Q、R、S、L M:进口商品检验 N:出口商品检验 P:进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 Q: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 R: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S:出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L:民用商品入境验证
二、中国进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产生和发展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源自:进出口商品检验、进出境 动植物检疫和国境卫生检疫。 1.进出口商品检验 隋唐:设立“交市监”管理对外贸易,下设牙人,即 互市朗(牙人最早是出现在东汉) 唐代:714在广州设立“市舶使”一职,管理海外贸易 宋代,中央政府设立“榷易院”,主管全国的对外贸 易,同时先后在广州、明州(宁波)、杭州、密州 (诸城)设立“市舶司”,管理海上贸易 元代:在“市舶司”内设“舶牙人” 明代:“市舶司”成为专管“朝贡贸易”的机构,在 “市舶司”内设“牙行”以保证海外贸易的公平公正 进行
病由国外传入戒者由国内传出,保护人类健康。 4.按照SPS/TBT协议建立有关制度,采取措施,打破国外技术壁垒。
目的:保护人体健康和安全、动植物生命和健 康,保护环境,维护国家安全(四法第1条) 任务:主管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进出口 商品检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国境卫生检 疫、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卫生检验检疫专业技术知识要点
卫生检验检疫专业技术知识要点1.检验检疫法律法规-了解卫生检验检疫相关的国际和国内法律法规,如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法、动植物检疫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程序和标准。
2.检验检疫基本程序-掌握检验检疫的基本程序,包括查验通关、隔离检疫、取样检验、现场监督等。
了解这些程序可以帮助卫生检验检疫人员正确地执行工作。
3.食品安全知识-了解食品安全知识,包括食品中的微生物、有毒物质、添加剂等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以及食品安全的管理措施和方法。
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可以帮助有效地识别和防止食品安全风险。
4.动植物检疫知识-掌握动植物检疫的基本知识,包括常见的动植物病虫害种类、传播途径、预防和控制方法等。
了解动植物检疫知识可以提高对进出口动植物产品的检验检疫能力。
5.疫情防控知识-了解疫情防控知识,包括感染病的传播途径、预防和控制措施、疫苗的研发和使用等。
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可以帮助有效地应对传染病的爆发和传播。
6.质量管理知识-掌握质量管理知识,了解质量管理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
具备质量管理知识可以提高卫生检验检疫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7.检验检疫设备和技术-了解常用的检验检疫设备和技术,如PCR技术、红外光谱技术等。
熟悉这些设备和技术可以提高检验检疫的效率和准确性。
8.通关知识-掌握通关知识,包括通关手续、报关单据、税收政策等。
了解通关流程和相关规定可以帮助顺利完成检验检疫工作。
9.卫生检验检疫风险评估-掌握卫生检验检疫风险评估的方法和原则,了解如何评估进出口商品的安全性和质量。
具备风险评估知识可以帮助合理判断和处理进出口商品的安全风险。
10.国际贸易规则和标准-了解国际贸易规则和标准,如WTO贸易法规、国际标准组织的标准等。
掌握国际贸易规则和标准可以帮助了解进出口商品的贸易要求和合规性。
以上是卫生检验检疫专业技术知识的一些要点,掌握这些知识可以提高卫生检验检疫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保障人民的健康和安全。
检验检疫基本知识
• 例:(多选题)
• 1、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主要作用包括(
)。
• A.是国家主权的体现
• B.是国家管理职能的体现
• C.是保证我国对外贸易顺利进行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 D.是保护农林牧渔业生产安全和人体健康的需要
• 答案:ABCD
五、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主要目的和任务
1.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鉴定和监督管理,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 顺利发展。
A/B
M.P.R/N.Q.S
• 海关监管条件(类别),有A、B、D三种类别 • A:须实施进境检验检疫 • B:须实施出境检验检疫 • D:表示海关与检验检疫联合监管 • 检验检疫类别包括:M、N、P、Q、R、S、L • M:进口商品检验
• N:出口商品检验
• P:进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 • Q: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 • R: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 S:出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 L:民用商品入境验证
一、出入境检验检疫概念
• 是指检验检疫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 际惯例等要求,对出入境货物、交通运输工 具、人员等进行监督管理工作。
•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是国家以行政手段干预 对外经济贸易活动设立的官方商检部门。
• 出入境检验检疫内容包含商品检验、动物检 疫、植物检疫和卫生检疫四个专业范畴。
二、中国进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产生和发展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源自:进出口商品检验、进出境 动植物检疫和国境卫生检疫。 1.进出口商品检验 隋唐:设立“交市监”管理对外贸易,下设牙人,即 互市朗(牙人最早是出现在东汉) 唐代:714在广州设立“市舶使”一职,管理海外贸易 宋代,中央政府设立“榷易院”,主管全国的对外贸 易,同时先后在广州、明州(宁波)、杭州、密州 (诸城)设立“市舶司”,管理海上贸易 元代:在“市舶司”内设“舶牙人” 明代:“市舶司”成为专管“朝贡贸易”的机构,在 “市舶司”内设“牙行”以保证海外贸易的公平公正 进行
卫生检验检疫专业知识要点说明
第一章绪论1、卫生检验检学是争论检验检疫与人人体安康的科学。
具体地讲就是争论传染病、群体性不时缘由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峻影响公众安康的突发大事的发生及其打算因素和实施检验、检疫、掌握的科学。
2、传染病的预防和掌握是卫生检验检疫学的根本任务。
3、中国卫生检疫诞生于 1873 年。
4、1873 年8 月 15 日,上海海关〔当时海关内设有医官,主要负责海关及各洋行的医疗保健〕税务司理船厅英藉医官 FE.Wright 向北京总税务司报告,要求委派医官实行对来自疫港的船只实施合办检疫的措施,以保护本地公共卫生。
最终任命海关医官〔Dr.R.Alef.Jainieson) 首先从事检疫工作。
5、国内卫生防疫机构主要分为两大类:卫生防疫站、专科性卫生防疫防治队。
6、卫生检验检疫的地位与作用:① 掌握传染病,保护人类安康;② 探究疾病规律,供给防病依据;③ 乐观应对突发大事;④ 维护国家经济权益和安全。
7、卫生检验检疫的争论对象和内容:① 争论传染病、群体性不明缘由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的发生及其影响因素;② 争论卫生检验检疫行政执法、监视、监测、治理活动的手段和规律;③ 争论保护人体安康,防止传染病传播的规律;④ 争论突发公共卫生大事的预警、预报、掌握、检测的规律;⑤ 争论卫生检验、检疫、掌握、监测、监视的具体标准;⑥ 争论人员、交通工具、货物、媒介生物、环境与公共卫生的关系;⑦ 争论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卫生检验检疫实践活动的规律;⑧ 争论卫生检验检疫相关的国际贸易惯例、公约以及世界上主要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的特点和要求;⑨ 争论检验检疫学的特点、性质与进展规律以及在现代化经济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8、卫生检验检疫学的争论方法:① 微观卫生检验检疫学;② 宏观卫生检验检疫学;③ 试验卫生检验检疫学。
9、卫生检验检疫学的特点:双重性、强制性、预防性、标准性。
10、卫生检验检疫学争论对象:传染病、群体性不明缘由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其他严峻影响公众安康的突发大事。
检验检疫有关知识总结.
检验检疫有关知识总结(一)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范围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范围包括: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
具体包括:(1)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内的货物;(2)入境废物、进口旧机电产品;(3)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4)进出境集装箱;(5)进境、出境、过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6)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铺垫材料;进境动植物性包装物、铺垫材料;(7)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装载进境、出境、过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的运输工具;(8)进境拆解的废旧船舶;(9)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和邮包等物品;(10)旅客携带物(包括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骸骨、骨灰、废旧物品和可能传播传染病的物品以及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和携带伴侣动物;(11)国际邮寄物(包括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以及其他需要实施检疫的国际邮寄物);(1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其他应检对象。
2、输入国家或地区规定必须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书方准入境的;3、有关国际条约规定须经检验检疫的;4、对外贸易合同约定须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证书进行交接、结算的;5、申请签发一般原产地证明书、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等原产地证明书的。
(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以《商品分类和编码协调制度》为基础编制而成,包括了大部分法定检验检疫的货物,是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出入境货物实施检验检疫的主要执行依据。
其中海关监管条件、检验检疫类别代码含义如下:海关监管条件代码:A:表示对应商品须实施进境检验检疫;B:表示对应商品须实施出境检验检疫;D:表示对应商品海关与检验检疫联合监管检验检疫类别代码:M表示对应商品须实施进口商品检验;N:表示对应商品须实施出口商品检验;P:表示对应商品须实施进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Q:表示对应商品须实施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R:表示对应商品须实施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S:表示对应商品须实施出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L:表示对应商品须实施民用商品入境验证。
卫生检验检疫专业知识要点
欢迎阅读第一章绪论1、卫生检验检学是研究检验检疫与人人体健康的科学。
具体地讲就是研究传染病、群体性不时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决定因素和实施检验、检疫、控制的科学。
2、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是卫生检验检疫学的基本任务。
34、567素;③研究保护人体健康,防止传染病传播的规律;④研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预报、控制、检测的规律;⑤研究卫生检验、检疫、控制、监测、监督的具体规范;⑥研究人员、交通工具、货物、媒介生物、环境与公共卫生的关系;⑦研究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卫生检验检疫实践活动的规律;⑧研究卫生检验检疫相关的国际贸易惯例、公约以及世界上主要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的特点和要求;⑨研究检验检疫学的特点、性质与发展规律以及在现代化经济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8、卫生检验检疫学的研究方法:910123、卫生检验是卫生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
4、卫生检验按照卫生专业分类:水质卫生检验、食品卫生检验、劳动卫生检验、化妆品卫生检验、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消毒杀虫卫生检验、生物学材料检验。
5、按照卫生检验工作性质分类:经常性卫生检验、特殊卫生检验。
6、卫生检验的采样原则:代表性、目的性、时效性、安全性。
7、采样至少要有2人。
8、空气样品的采集:①直接采样法:注射器采样、塑料袋采样、真空瓶采样;②浓集采样法:溶液吸收法、滤纸和滤膜阻留法、固体吸附剂阻留法;③自然沉降法和惯性撞击法。
9、泳池水:采样点一般取对角线3个点,采水点离池壁1m,在水下30cm处采水450ml。
101113个要素。
1224个要素。
13141、检疫:限制有嫌疑但无症状的个人或有嫌疑的行李、集装箱、交通工具或物品的活动和(或)将其与其他的个人和物品隔离,以防止感染或污染的可能传播。
2、嫌疑:是指缔约国认为个人、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物品或邮包已经暴露于或可能暴露于公共卫生危害并且有可能是传播疾病的来源。
出入境检验检疫基础知识.
出入境检验检疫基础知识1. 检验检疫的概念出入境检验检疫(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是指对出入境人员携带的物品、动植物及其产品、工业原材料、装备和生产工具等进行检验、检疫和监管的工作。
其目的是保护国内动植物卫生、生态安全和人民健康,预防外来病原体、有害生物入侵,防止携带动植物病害、害虫等对国内农产品生产和生态环境造成威胁。
2. 检验检疫工作的重要性检验检疫工作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
它可以阻断病害、害虫等外来物种对国内作物和动物的侵害,维护国内农业生产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此外,检验检疫还可以保护国内市场的正常秩序,防止出现不合格和有害的进口商品流入市场,从而保证消费者的权益。
3. 检验检疫的具体内容检验检疫的主要内容包括:入境动植物检验检疫、入境食品检验检疫、入境商品检验检疫以及入境人员卫生检查等。
3.1 入境动植物检验检疫入境动植物检验检疫是指对携带的动植物及其产品进行检验、检疫和监管的工作。
其目的是防止外来有害生物的入侵和传播,维护国内农业生产的安全和稳定。
3.2 入境食品检验检疫入境食品检验检疫是指对携带的食品及饮料进行检验、检疫和监管的工作。
其目的是保障人民的饮食安全和健康,防止携带有害物质、含病原体的食品流入国内市场。
3.3 入境商品检验检疫入境商品检验检疫是指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检疫和监管的工作。
其目的是保障市场的正常秩序,防止不合格和有害的商品流入国内市场。
3.4 入境人员卫生检查入境人员卫生检查是指对入境人员进行卫生检查和监管的工作。
其目的是预防传染病的传播,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4. 检验检疫的法律法规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
5. 检验检疫的流程入境检验检疫的流程通常包括检验申报、检验现场查验、检验记录、检验结果评定等环节。
根据不同的检验项目和具体情况,流程中的环节可能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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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疫知识进口商品检验凡列入《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的进出口商品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必须经过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必须向卸货口岸或到达站的检验检疫机构办理进口商品登记;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的发货人,应在规定地点和期限向检验检验机构报验。
规定进口商品应检验未检验的,不准销售、使用;出口商品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准出口。
进出口商品检验包括品质检验、安全卫生、数量鉴定、重量鉴定等。
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国家对涉及安全、卫生和环保要求的重要进口商品实施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并公布《实施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目录》。
列入目录的商品须获得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书并被批准在商品上使用《安全标志》后,方能进入中国。
检验检疫部门现已实施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共47类191种。
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对国家允许作为原料进口的废物,实施装运前检验制度,防止境外有害废物向我国转运。
收货人与发货人签订的废物原料进口贸易合同中,必须订明所进口的废物原料须符合中国环境保护控制标准的要求,并约定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或国家局认可的检验机构实施装运前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装运。
列入此制度目录内的商品有废纸、废金属、废塑料、废木制品、废纺织品等5类。
出口商品质量许可国家对重要出口商品实行质量许可制度。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单独或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发放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的工作,未获得质量许可证书的商品不准出口。
检验检疫部门已对机械、电子、轻工、机电、玩具、医疗器械、煤炭等76类商品实施出口产品质量许可制度。
国内生产企业或其代理人均可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质量许可证书。
动植物检疫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实施动植物检疫的有:进境、出境、过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容器、包装物、铺垫材料;来自疫区的运输工具;进境拆解的废旧船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条约规定或者贸易合同约定应当实施检疫的其他货物、物品。
国家禁止下列各物进境:动植物病原体(包括菌种、毒种等)、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动物尸体;土壤。
对进境动物、动物产品、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实行进境检疫许可制度,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并在对外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之前办妥检疫审批手续。
货物到达口岸后,应立即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经检疫合格的,予以放行,检疫不合格或需进一步检疫监管的货物,依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的检疫和监管处理。
对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或其他检疫物,检验检疫机构对其生产、加工、存放过程实施检疫监管。
出境前,申请人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经检疫合格的,出证放行;检疫不合格的,不准出境。
运输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过境(含转动的),应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要求运输动物过境的,必须事先申办《动物过境许可证》。
携带、邮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进境时,属于国家公布的《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简?quot;名录")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属于"名录"之外的,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疫。
对来自疫区的运输工具,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现场检疫。
装载动物出境的运输工具,装载前应在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消毒处理。
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应符合国家有关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规定。
对装运供应香港、澳门地区的动物的回空车辆,实施整车防疫消毒。
食品卫生监督检验进口食品(包括饮料、酒类、糖类)、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及设备必须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申请人须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并接受卫生监督检验。
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食品按食品危险性等级分类进行管理。
依照国家卫生标准进行监督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准进口。
一切出口食品(包括各种供人食用、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习惯加入药物的食品)必须经过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出口。
凡在中国境内从事出口食品加工、禽畜屠宰及贮存的企业都必须首先取得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然后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注册、登记。
经检验检疫机构审查合格的,分别核发注册证书或登记证。
未取得注册证书或登记证的,一律不得加工、生产或贮存出口食品;对需要向国外申请注册、认可的,须取得有关进口国批准或认可的,也不得向该国出口食品。
出口商品运输包装检验对列入《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的运输包装,必须申请检验检疫机构或检验检疫机构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性能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用于盛装出口商品。
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衽危包出口质量许可制度,生产单位须向检验检疫机构登记,申请办理出口质量许可证。
危险货物包装容器须经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性能鉴定和使用鉴定后,方能生产和使用。
卫生检疫与处理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统一负责对出入境的人员、交通工具、集装箱、行李、货物、邮包等实施医学检查和卫生检查。
入境的交通工具和人员,须在最先到达的国境口岸接受检疫;出境的,须在最后离开的国境口岸接受检疫。
检验检疫机构对未染有检疫传染病或者已实施卫生处理的交通工具,签发入境或者出境检疫证。
检验检疫机构对入境、出境人员实施传染病监测,有权要求出入境人员填写健康申明卡、出示预防接种证书、健康证书或其他有关证件。
对患有鼠疫、霍乱、黄热病的出入境人员,应实施隔离留验。
对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风病、精神病、开放性肺结核的外国人应阻止入境。
对患有监测传染病的出入境人员,视情况分别采取留验、发给就诊方便卡等措施。
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对国境口岸和停留在国境口岸的出入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状况实施卫生监督。
包括:监督和指导对啮齿动物、病媒昆虫的防除;检查和检验食品、饮用水及其储存、供应、运输设施;都督从事食品、饮用水供应的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监督和检查垃圾、废物、污水、粪便、压舱水的处理。
可对卫生状况不良和可能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因素采取必要措施。
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对发现的患有检疫传染病、监测传染病、疑似检疫传染病的入境人员实施隔离、留验和就地诊验等医学措施,对来自疫区、被传染病污染、发现传染病媒介的出入境交通工具、集装箱、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进行消毒、除鼠、除虫等卫生处理。
外商投资财产鉴定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凭财产关系人或代理人及经济利益有关各方的申请或司法、仲裁、验资等机构的指定或委托,办理外商投资财产鉴定包括价值鉴定,损失鉴定,品种、质量、数量鉴定等。
货物装载和残损鉴定用船舶或集装箱装运粮油食品、冷冻品等易腐食品出口的,应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验船舶和集装箱,经检验符合装运技术条件并发给证书后,方准装运。
对外贸易关系人及仲裁、司法等机构,对海运进口商品可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检视、载损鉴定、监视卸载、海损鉴定、验残等残损鉴定工作。
实验室认可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授权的中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实验室认可委员会(CCIBLAC)统一负责实验室的认可工作。
提出申请的实验室经评审组评审证明符合认可委员会规定的认可条件,即可在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内获得认可委员会的认可。
经认可或注册的实验室有资格承担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指定的检验检疫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
一般原产地证与普惠制产地证签证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是签发一般原产地证的官方机构,同时也是我国政府授权签发普惠制产地证的唯一机构。
我国出口受惠商品出口到下述28个给惠国时,可以享受减免进口关税的优惠待遇:法国、英国、爱尔兰、德国、丹麦、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瑞典、芬兰、瑞士、挪威、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捷克、斯洛伐克、波兰。
出口单位可向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普惠制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
质量体系认证认可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管理和组织实施全国与进出口有关的质量认证认可工作。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授权成立的中国国家进出口企业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NAB),负责从事中国进出口领域认证机构认可工作和相应的认证评审员注册工作。
提出申请的认证机构经评审证明符合认可委员会规定的认可条件,即可在进出口质量体系认证领域获得认可委员会的认可。
与外国和国际组织开展合作检验检疫部门承担WTO/TBT协议和SPS协议咨询点业务;承担UN、APEC、ASEM等国际组织在标准与一致化和检验检疫领域的联络点工作;负责对外签订政府部门间的检验检疫合作协议、认证认可合作协议、检验检疫协议执行议定书等,并组织实施。
涉外检验检疫、鉴定、认证机构审核认可和监督对于拟设立的中外合资、合作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认证公司,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对其资格信誉、技术力量、装备设施及业务范围进行审查。
合格后出具《外商投资检验公司资格审定意见书》,然后交由外经贸部批准。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再到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外商投资检验公司资格证书》,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对于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认证业务的中外合资、合作机构、公司及中资企业,对其经营活动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对于境内外检验鉴定认证公司设在各地的办事处,实行备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