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开展许可证后续监管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研究
关键词:新形势;后续监管问题;措施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尤其是伴随着“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放管服”改革的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宽进严管”已经成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核心要求,烟草部门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的监管重心必须由事前监管后移到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后续监管已成为新形势下烟草专卖管理工作必须解决的重要课题。
本文尝试对新形势下烟草部门如何强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后续监管进行探索分析,为行业深入落实“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放管服”改革要求提供思路和方法。
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后续监管现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后续监管是指烟草专卖局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运用多种监管方式,对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许可事项活动进行的监督管理。
强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后续监管是烟草部门“管好市场、管住零售户”的重要手段,是烟草行业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更是烟草行业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必要条件。
长期以来,烟草部门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工作的管理重点都放在事前监管即“准入监管”,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重许可、轻监管”现象,导致后续监管工作存在不少问题。
1.后续监管认识不充分。
烟草部门的后续监管措施普遍还停留在许可证日常事项办理和定期市场巡查等常规动作,营销、物流部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多数认为零售许可后续监管是专卖部门事务,不属于本部门的工作范畴,对许可证相关问题不及时反映,协同意识欠缺,导致后续监管中存在的部分问题始终难以解决。
此外,对于运用行政管理权和借助现代信息化监管手段对辖区零售户进行精细化管理的认识不够全面和充分。
2.后续监管机制不健全。
烟草部门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后续监管的工作机制主要停留在传统常规管理内容上,其规范卷烟零售户经营行为和具有市场管理性质的监管措施较为有限,也未能形成有效的监管体系,对信息化监管手段、信用约束管理机制、专销衔接机制、差异化管理模式等具有较强管理作用的综合性监管措施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关于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的研究
关于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的研究摘要: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是国家烟草专卖管理制度的重要制度之一,是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生命线和制度保障。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和烟草行业零售终端网络建设的推进,在卷烟市场秩序良好、稳定、有序的背景下,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工作的重点放在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的准入上,忽视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后续监管方面的工作,在不同程度上存在“重许可、轻监管”、“重准入、轻退出”现象,后续监管成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工作的薄弱环节。
当前,随着国家以“简政放权”为核心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以“宽进严管”为核心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按照改革后“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必须进一步强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全面实现后续监管工作合法化、制度化、规范化和流程化,提高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含金量,促进烟草专卖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有效提升。
关键词:烟草许可证监管当前,随着国家以“简政放权”为核心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以“宽进严管”为核心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按照改革后“谁审批、谁监管”原则,进步强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的任务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
如何在当前烟草行业面临的新形势下做好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工作,成为我们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工作必须面对和亟待解决的课题。
一、当前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工作的现状分析多年来,由于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工作的重点放在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的准入上,忽视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方面的工作,在不同程度上存在“重许可、轻监管”、“重准入、轻退出”现象,后续监管成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的薄弱环节。
因而,导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的内部及外部环节产生了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
(一)在内部管理方面出现监管制度不健全、后续监管事项监管不到位、监管职能职责发挥不全等问题,如:未制订烟草专卖许可证后续监管制度,许可证管理工作考核方案未制定或不健全不完善,制订的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不符合《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国烟专[2010]234号文件的规定,未依法依规办理零售许可证审批发放事项,未按规定对零售许可证办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开,未按规定办理零售许可证延续、变更、停歇业、恢复营业、补办等事项,未按规定办理零售许可证撤回、撤销、注销手续,未及时对辖区内无证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并作对应处理等等。
浅谈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
浅谈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企业获证后在保持和改进必备生产条件、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合格方面存在着不少问题,随着发证数量的不断增多,证后监管应从源头予以整顿和治理,构建质量保障体系,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工作。
标签:监管必要;监管措施;监管目的。
加强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后续监管是生产许可证制度的重要环节,是确保获证企业持续保持必备生产条件和产品质量的关键手段,更是基层质监部门从源头抓质量的重要手段。
后续监管工作能否履行到位,关系到许可证工作地有效性,关系到从源头抓质量职责能否履行到位。
本文浅谈一下山东省禹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市取得许可证的企业加强监管的工作措施。
一、突出重点,切实提高获证企业证后续监管的有效性。
通过不定期进行巡查和回访,及时掌握辖区内新获证企业的情况。
在监管中将企业的实验室作为重点,严格按实验室考核办法,检查企业实验室的检测设备,人员资质和配备、操作规范和检验记录等,将实验室是否符合要求作为监督检查的必须项目。
其次是对获证企业的原辅材料进货验收制度是否有效运行。
然后是对企业产品包装是否符合表示标注规定,是否存在误导,欺骗消费者的情况。
最后是对无证企业加强宣传,帮扶力度、督促企业积极申请取证。
于此同时,该局将工作也放在食品安全问题较多的社区和城乡结合部、村镇等管理力度较弱的区域,重点监督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长期不稳定的高风险食品企业。
二、注重帮扶,引导获证企业规范化生产。
帮扶企业,引导获证企业规范化生产,既能树立质监部门的良好形象,又深受企业欢迎。
帮扶应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及时地为企业提供信息,把国家对获证企业的要求及政策的变化情况及时通知企业。
二是当企业拟进行变更时,从国家的政策规定上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是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方案,规范生产过程,确保获证企业产品质量。
三、找准疑点,努力增强后续监管工作地针对性。
列入许可证目录的产品数量较多,不同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生产条件、检验手段和具体要求千差万别,监管时必须要区别对待。
关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问题及对策的思考探索
关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问题及对策的思考探索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的烟草行业迎来了全新的发展机遇。
近年来,党和国家实施了“放管服”的政策,也为这一行业的监管工作带来了挑战。
针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使用开展高质量的后续监管工作,不仅可以有效约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使用行为,还可以保障我国烟草市场的稳定。
本文将依据相关研究成果与工作实践经验,从多个角度分别探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出现问题的原因以及具体的应对措施。
最终希望通过本文的分析探讨,能够为广大烟草部门提供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后续监管;证件管理“放管服”政策使我国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取得标准实现了宽泛化,配套“宽进严管”的政策,更是激发了烟草市场的发展动力。
烟草销售是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其在我国经济增长的过程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当前,尽管我国的烟草市场实现了高速发展,但是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后续监管方面仍存在一定的问题。
因此,监管人员就需要准确分析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引发问题的因素,以此制定出更为科学且合理的监管对策。
一、后续监管存在的问题(一)许可证使用不规范根据实际的工作状况以及调查发现,部分地区的烟草经营商户存在不规范使用许可证的行为。
这一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为人证不符、证件地址不符、证照不符以及没有依据规定摆放许可证等,均造成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工作难以开展。
以没有依据规定摆放许可证这一现象为例,部分烟草经营商户没有依据相关规定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摆放在销售区域内最显眼的位置,多存在放置于店内的角落、只展示复印件、不直接出示许可证等,这直接滋生了各种隐患。
(二)恶意利用规则漏洞部分地区的烟草经营商户存在恶意利用市场规则漏洞的现象,这也会变相增大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工作的难度。
其主要表现在停业整顿、负面清单以及随意歇业三个部分,是不符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工作手册》提出的各类规范条例的。
浅谈县级局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
浅谈县级局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摘要:在新的发展形势下,烟草行业发展中的机会和挑战并存,在如此关键的时期,为了稳定我国烟草产业发展,必须要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力度,这样才能够保证烟草有序流通,烟草行业规范化与持续发展发展。
当前,部分县级局对烟草专业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并不到位,缺少科学的布局与监管措施,需要及时加以解决。
鉴于此:文章将主要研究县级局在新形势下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工作中存在的常见问题,并提出几点完善策略,仅供参考。
关键词:县级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问题;完善策略1前言烟草经济发展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但同时国家对烟草行业发展进行积极管控,尤其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的要求更为严格,目的是为了规范烟草零售市场,科学推进烟草行业发展,也是为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因此,做好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工作,是对县级局的基本要求。
当前,县级局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工作中,仍然存在监管意识不到位、监管制度不完善等常见问题,这会降低县级局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监管质量,将不利于本区域烟草零售市场的有序化发展。
为此,县级局必须要提高认识,积极分析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工作中的各个问题,并及时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法,以保证监管质量,从而规范烟草零售市场秩序,推动烟草零售市场发展。
2县级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常见问题1.县级局在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进行后续监管工作时,发现仍然会存在认证不符的问题。
监管人员在走访检查过程中发现,仍有很多烟草零售户的零售许可证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是同一人的情况,要不就是私自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转让给他人、要不就是私自转卖给他人,总之如果出现实际经营者与零售许可证主体不一致的情况,都会影响到执法人员正常执法以及烟草零售市场的有序化发展;第二,后续监管工作中还发现存在证址不符的情况。
按照有关规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上的地址需要与实际经营地址对应,如果因变导致经营地址变化,需要及时到当地烟草专局卖进行更改,但仍有一些烟草零售经营者考虑到麻烦或其他的,不主动去烟草专卖局报备的;第三,后续监管工作中还发现存在不亮证经营的情况,我国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持证人应当将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摆放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但仍有很多烟草专卖零售户不按照法规规定要求来执行;第四,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工作中,甚至还会发现存在无证经营的情况,虽然这种情况比较少见,但也确实存在,这完全是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工作的一种藐视和挑战,要做到发现一例,严肃处理一例。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规定
建立文件控制程序,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所需文件的编制、审核、批 准、发放、保管、修订等环节得到有效控制。
资源管理
合理配置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质量管理体系监督与检查要求
内部审核
定期进行内部审核,检查质量管 理体系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 得到有效实施和保持。
不合格品控制
维护市场秩序
通过监管,防止无证企业或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 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提升产业水平
通过加强后续监管,促使企业不断改进生产技术 和质量管理,提升产业整体水平。
定义与概念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指国家对具备一定条件并按照规定程 序获得许可证的企业颁发的准予生产 特定产品的证明文件。
后续监管
指在获证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政 府部门对其生产活动进行的监督、检 查和管理,以确保企业持续符合许可 证要求。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 企业后续监管规定
• 引言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管规
定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质量管
理体系要求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督检 查与处罚规定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社会责 任与可持续发展要求
• 结语
01
引言
目的和背景
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通过对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确保企业持续符合 生产许可证要求,从而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如发生名称变更、地址迁移、生产设备重大改造等情况,需向发证机关申请变更许可证。
许可证变更流程
企业应提交变更申请,并补充或更新相关资料,经发证机关审核通过后,方可变更许可证。
许可证吊销规定
吊销情形
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虚假申报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行为,发证机关有权 吊销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浅谈许可证的后续监管
浅谈许可证的后续监管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和行业零售终端网络建设的推进,持证零售客户的数量逐年增加。
随着零售客户规模的扩大,零售许可证审批发放后的管理工作日益成为基层专卖所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一般情况下,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数量主要通过许可证合理布局等相关规定调控,有效地利用市场资源,来调控许可证的资源,这样难免会出现重许可证准入,轻事后监管的行政偏向,在实践工作中,有效调控许可证资源为市场服务,即更好地提高许可证的含金量,不但要把好事前关,审批关,而且事后监管更为重要。
深化零售许可证后续管理工作不仅是落实《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提升零售许可证管理水平的要求,也是强化市场管理力度、促进市场规范的有效途径。
一、在许可证放后续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认识不足,有待深入。
基层专卖所(队)对许可证审批发放上严格把关,但未认识到许可证后续管理同样是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存在着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
还未充分运用管理措施和行政许可权对零售客户进行综合管理、发挥后续管理在市场管理手段、提高市场监管力度、强化管理效果上的重要作用。
有的基层专卖所(队)结合当地市场管理实际,逐步开展了许可证后续管理措施的探索,采取了一些相应的措施。
但总体上,对许可证后续管理措施的运用尚未有效深入。
规范零售客户经营行为、具有市场监管性质的政策措施还需深入探索。
2、后续监管制度尚未建全。
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工作涉及的执法行为多、政策性强,而且往往直接涉及零售客户的经营,需要较为完备的政策制度体系予以保障。
但现在针对这项管理的措施还没出台相应的规范性制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后续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对许可证事后监管工作方法。
1、多走访、勤排查。
卷烟市场秩序的维护关键在于对市场情况的掌握和了解程度高不高,因此,作为专卖管理员,走访检查活动和监督管理工作切不可荒废。
尤其是那些交通不便、地段相对偏远的山区和农村零售客户的空壳证、睡眠证进行监管,把这项工作做为专卖管理员日常走访和监管工作的重点。
对食品流通许可证后续监管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汇报人: 日期:
目录
• 引言 • 食品流通许可证制度概述 • 食品流通许可证后续监管现状及问题分析 • 对食品流通许可证后续监管工作的思考 • 对食品流通许可证后续监管工作的建议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01
引言
背景介绍
01
随着食品行业的快速发展,食品 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加强对食品 流通许可证的监管工作成为了当 务之急。
03
食品流通许可证后续监管 现状及问题分析
监管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01
02
03
监管体系不完善
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后续监 管体系存在漏洞和不足, 导致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得 以存在。
监管力度不够
在现有的监管体系下,对 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 ,使得一些企业有侥幸心 理。
信息不对称
由于信息不对称,监管部 门难以全面掌握食品流通 许可证持有者的经营情况 ,给监管工作带来困难。
07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一
食品流通许可证后续监管工作现状及问题研 究,作者:XXX,出版时间:XXXX年。
参考文献二
食品流通许可证制度完善与监管体系构建,作者: XXX,出版时间:XXXX年。
参考文献三
食品流通许可证监管制度创新与路径优化, 作者:XXX,出版时间:XXXX年。
感谢您的观看
02
通过平台,企业可以便捷地查询和了解许可证的办理进度、审
批结果以及变更情况等信息。
平台还可以为监管部门提供数据分析功能,帮助发现潜在的问
03
题和风险。
推行电子化监管,提高管效率
01
02
03
推广电子化监管方式, 实现食品流通许可证的 网上申请、审批和发证
浅谈如何开展许可证后续监管[全文5篇]
浅谈如何开展许可证后续监管[全文5篇]第一篇:浅谈如何开展许可证后续监管浅谈如何开展许可证后续监管许可证后续监管问题,一直是困扰烟草专卖管理部门的一个难点问题。
人证不符、证照不符、证址不符、涉嫌转让、经营地址搬迁等违法违规使用许可证等问题,屡禁不止。
究其原因:一方面,一线专卖稽查人员主观上监管意识不强、责任心及法律法规宣传不够,对违法违规使用许可证问题听之任之,不加以彻查。
另一方面,客户自身守法经营意识淡薄,在经营卷烟“高额利润”的驱使下,偏面的认为只要办理了烟草专卖许可证,就可以对持有的许可证作出相应处置,而忽略了持有许可证后应遵守的相关管理规定。
本文结合许可证后续监管现状问题,提出具体的对应治理措施。
一、许可证后续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一)人证不符:实际经营者与许可证注明的负责人不一致,涉嫌许可证买卖、出租、出借、转让问题。
(二)证照不符:许可证注明信息与工商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事项内容不一致或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已到期构成有证无照等问题。
(三)证址不符:实际经营地址与许可证注明的经营地址不一致,涉嫌搬迁经营地址等问题。
(四)休眠证: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用户,长时间没有进货也未及时办理停歇业手续,无法开展许可证检查及日常管理工作。
二、许可证后续监管问题形成的原因(一)人证不符问题形成的原因:一是原许可证负责人因自身原因,短期内无法看店经营,又不愿放弃经营卷烟利润,委托亲属或者雇佣人员代为看店,造成实际经营主体与登记实行不符;二是许可证涉嫌买卖、出租、出借、转让等违法违规问题。
(二)证照不符问题形成的原因:一方面,家庭经营或者合伙经营造成证照不符的问题;另一方面,工商营业执照到期后未及时换发营业执照,造成有证无照情形。
(三)证址不符问题形成的原因:一是政府规划,街道整体拆迁造成原持证零售户无经营场所,零售户擅自搬迁;二是店面租赁费用较高,持证户无法在原经营地址继续经营,擅自搬迁;三是因利润驱使,消费群体较少,零售户擅自搬迁。
许可证后续监管中存在问题及治理对策
许可证后续监管中存在问题及治理对策烟草在线专稿当前许可证后续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人证不符”、“有证无照”、“证照不符”、“空壳店”等现象,并在一定范围内普遍存在,造成许可证资源的利用率降低,许可证数量虚高,货源供需矛盾突出,后续监管难度增加,扰乱了正常市场经营秩序。
那么作为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该如何应对呢?笔者结合当前工作实践,对许可证后续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应治理措施有一下几点思考。
一、当前许可证后续监管中存在的问题:1、“人证不符”问题:非法转让许可证。
尤其是非本地籍的零售户,受所处地域经济条件及消费环境等因素影响,经营不善或是谋求更好的发展,转让店铺的同时往往会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相关证件随同店铺一并转手处理,造成了行政许可相对人转变。
假借特殊群体之名。
有些零售户并不具备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条件而又想经营卷烟零售业务,为求目的,就借用《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规定》中特殊群体的名义来办理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借用或以合伙名义。
房东缺乏守法经营意识,为了提高租金,便“就地取材”,以自己的名义办理许可证非法提供给经营者使用,或以前经营户租用房屋到期后退租,前者零售许可证给后租者使用,并名曰“合伙经营”,为房东打工。
2、“证照不符”问题:直系亲属和夫妻店。
因家庭成员共同经营,如《营业执照》登记人为妻子,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登记人为丈夫。
要统一证照必须择其一新办。
但受合理布局要求限制,有些零售户无法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而重新办理《营业执照》,则相关的卫生证、税务登记证等都需重新办理,手续烦琐且费用较大,零售户往往不能理解,也不予配合。
烟草与工商各自为政。
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属于前置许可,零售户必须取得烟草等相关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后才能去工商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但烟草与工商管理部门历来都是各自为政,证照管理合作意识不强,缺乏密切配合、联手整治的默契,难以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合力。
关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问题及对策的思考
关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问题及对策的思考
正文:
一、背景介绍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是国家对烟草销售进行监管的重要工具
之一。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问题仍然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强
监管,保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对烟草专卖
零售许可证的后续监管问题及对策进行思考和分析。
二、问题分析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审核不严格:部分地区在审核烟草
专卖零售许可证时存在管理不规范、审核不严格的问题,导致一些
不符合条件的零售商获得了许可证。
2:监管不到位:目前,对于已发放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监管力度不够,导致一些零售商存在违规行为,如销售假冒伪劣烟
草产品等。
3:监管数据不统一、不同地区的烟草监管信息系统存在数
据不统一、信息共享不畅等问题,难以实现对烟草市场的全面监管。
三、解决方案
1:完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审核机制:加强对烟草销售许可证审核的规范性和严格性,确保审核程序的公开、透明、公正。
2:强化监管措施:加大对已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零售商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烟草销售市场巡查制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产品等违规行为。
3:建立统一的烟草监管信息系统:各地烟草监管部门应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烟草监管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的统一管理和信息的及时共享。
四、法律名词及注释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指国家法定的对烟草销售进行许可的证书。
2:假冒伪劣烟草产品:指未经国家烟草专卖部门批准生产销售的烟草产品。
附件: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审核流程图
2: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监管工作记录表
本文涉及附件详见附件部分。
《行政许可后续监管法律问题研究》范文
《行政许可后续监管法律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行政许可是国家机关对某些活动、行为或者设施等予以许可或授权的重要手段,它在保证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但行政许可不仅仅是发一个许可证明这么简单,更关键的在于后续的监管。
近年来,由于一些地方的后续监管措施存在诸多法律问题,如执行力度不足、监管机制不健全等,使得行政许可的后续监管工作面临严峻挑战。
因此,本文旨在深入探讨行政许可后续监管的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二、行政许可后续监管的法律问题1. 监管机制不健全当前,部分地区在行政许可的后续监管机制上存在不健全的问题。
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不明确;二是监督管理体系尚未完全建立,无法实现全面有效的监督。
2. 执行力度不足在实施行政许可的后续监管过程中,部分地区存在执行力度不足的问题。
这主要体现在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和处罚上,一些地方对于违规行为查处不力,处罚措施过于宽松,甚至存在“以罚代管”的现象。
3. 监管信息共享不畅在行政许可的后续监管中,信息共享是提高监管效率的重要手段。
然而,当前存在信息共享不畅的问题,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现象严重,导致监管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三、解决对策1. 完善法律法规首先,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行政许可的后续监管范围、监管方式以及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等。
同时,还应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
2. 加强执行力度在实施行政许可的后续监管过程中,应加强执行力度。
对于违规行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和处罚,避免“以罚代管”的现象。
此外,还应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不作为或乱作为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 优化监管机制应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实现全面有效的监督。
这包括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等。
同时,还应引入社会监督力量,如媒体、公众等,共同参与行政许可的后续监管工作。
四、结论行政许可是国家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而后续监管则是保证行政许可有效实施的关键环节。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制度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制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生产许可证,它是企业合法生产工业产品的重要凭证。
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是企业正常生产的必要条件,但是在获证之后,还需要进行后续的监管。
为了加强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保证工业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监管制度。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的企业后续监管制度。
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制度1、生产许可证的审查流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强制性产业准入许可,企业在申请生产许可证之前,必须先准备好各种生产资料,向国家相关部门提交申请书和申请材料,包括生产车间图纸、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等。
接下来,国家相关部门会进行审核,审核时会派出专业人员前往企业现场进行现场检查和审查,审核时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关注生产设备和工艺的符合程度,生产车间环境是否达到要求;(2)关注企业的人员,是否具备必要的生产技能;(3)关注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
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如果企业达到了生产许可证的要求,那么就会被授予生产许可证。
2、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通常为5年,但是在有效期内,如果企业发生了重大变化,例如重要的生产设备发生了更换,那么企业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许可证变更,否则其生产许可证就将被注销。
3、许可证的日常监督在获得生产许可证之后,企业需要定期接受国家相关部门的日常监督。
监督时,专业人员会前往企业现场进行检查,主要是检查企业的生产环境、生产设备是否符合要求,并且会对生产车间的卫生、防火、物品分类等进行检查。
如果企业在监督检查时出现了问题,那么就可能会影响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性。
因此,企业需要定期进行自查,及时处理可能存在的问题,以保证生产设备运行安全、员工工作环境安全和工业产品质量的稳定。
二、监督抽查制度国家对于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不仅是日常监督,还有对企业进行抽检。
国家相关部门会对特定的工业产品进行采样,在采样时,抽样人员会随机挑选被监督的企业进行抽样取证。
浅谈如何做好卷烟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工作
浅谈如何做好卷烟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工作做好卷烟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工作不仅是落实《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升卷烟零售许可证管理水平的要求,也是提高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水平,规范卷烟零售市场环境的有效途径。
那么,如何做好卷烟零售许可证的后续监管工作呢?笔者浅谈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卷烟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的重要意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是指国家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准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从事有关烟草专卖品零售经营的证明文书,具有证明力、确定力和约束力,对零售户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规定,一经授予不能随意进行变更。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是卷烟零售户取得卷烟零售资格的重要标志,是卷烟经营的“通行证”,是让顾客放心消费的“身份证”。
尤其是实施零售点合理布局以来,有效提高了零售许可证含金量,规范了市场卷烟经营准入机制,卷烟市场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通过加强对卷烟零售许可证的后续监管可以合理配置烟草专卖零售市场资源,保障消费者和零售户的合法利益,同时对卷烟零售户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对维护行业“两个至上”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卷烟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近年来,随着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管理职能的进一步加强以及行业的营销网络的构建与运行,卷烟零售市场开始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卷烟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工作不尽到位就是其中之一,具体存在如下几方面问题:1.对卷烟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的认识不够。
一些专卖管理部门或者专卖管理人员对许可证审批发放高度重视,但未认识到零售许可证后续管理同样是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往往存在“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管”的行政管理偏向。
2.对持证户的监督管理不到位。
缺乏对零售许可证实行动态管理,对于有些停业、歇业、注销等零售许可证手续办理不及时,使得部分零售许可证长期处于“休眠”状态。
有的零售户丢失许可证或许可期限过期仍继续经营的现象也时有存在,甚至还存在有些人证不符、证照不符等现象。
关于新形势下提升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效能的难点和对策
关于新形势下提升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效能的难点和对策摘要:随着“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简化许可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在这个背景下,提升许可证后续监管的能力显得尤为重要。
如何适应市场新形势和新变化,提升许可证后续监管的能力,对于实现专卖监督管理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新形势;许可证;后续监管1引言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尤其是伴随着“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放管服”改革的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宽进严管”已经成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核心要求,是烟草行业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更是烟草行业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必要条件,强化后续监管已成为新形势下烟草专卖管理工作必须解决的重要课题。
本文主要从当前烟草专卖经营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着手,探讨现阶段许可证后续监管工作的难点,找出解决许可证后续监管难点问题的对策。
2 烟草专卖许可证后续监管的难点问题2.1经营户未规范使用许可证人证不符: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常会发现原经营者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将店铺、零售许可证一并转让他人,实际经营者则谎称与原持证人是雇佣关系,以逃避处罚;持证人不再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将许可证转卖给他人,或将店铺交由家中亲属帮忙经营;房东以自己名义办理许可证,提供给租房开店者使用,即使被查到有使用转让许可证的嫌疑,经营者不会轻易承认,使得烟草部门难以查处。
证址不符:持证户因原经营地址位置欠佳或扩大经营的需要,将店铺搬迁至其他地段重新经营;房屋因租约到期或其他原因被房东收回,持证人转移经营场所后继续经营卷烟;持证人因新区建设、街道拆迁、新农村建设等原因,另找场所从事卷烟经营。
证照不符:许可证地址和工商地址不一致,持证户变更工商执照后未变更许可证,导致证照地址不一致;实际经营地址未变动,但路名或门牌号另编,导致许可证、工商执照地址与实际不一致;原经营者不再经营后,仅注销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烟草许可证的歇业,新经营者办理新的工商营业执照后,造成了许可证与工商营业执照的信息不一致。
行政许可后续监管的问题与对策
法治政府FA ZHI ZHENG FU行政许可后续监管的问题与对策◎方晖就当前的实际情况而言,在行政许可后续监管中,依然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当前还处于多头监管模式,在短时间内难以改变这种现状。
本文根据存在的问题,对其进行分析提出,行政许可后续监管需要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要保证工作的质量。
行政许可后续监管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政府的日常经济活动中,其重要的参与方式之一就是行政许可后续监管。
在一定程度上说,行政许可后续监管对经济起到了一定的阻碍作用,限制了其发展的空间。
但是站在长远发展的角度上看,有利于保障行业之间的竞争,避免行业竞争混乱现象的发生,促进市场有序的竞争。
所以,要对行政许可后续监管加以重视。
_、行政许可屁意义在市场竞争中,行政许可后续监管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行政许可后续监管,对企业加大监督力度,促进企业有序的竞争,实现行政许可的初衷。
在最初设置行政许可制度时,其主要的目的就是为特殊行业设定一定的标准,在完全自由竞争市场条件下进行有序的经营。
各行各业之间正常的竞争,把公益性始终放在首要位置,将危害公益的申请人拒之门外,严格对申请人进行选拔,按照相关的规定,对其进行行之有效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申请人,作岀严厉的惩罚叭二、行政许可后续监管中存在的问题1.行政许可后续监管的程序性规定过于模糊。
在《行政许可法》中,所包含的后续监管内容,虽然对其结果规定为包括撤回、撤销、注销等,但是这些结果的程序却依旧并未作出相关规定。
在《行政许可法》中第80条规定中,赋予了行政许可监管机关处罚的权利,但是该如何具体行使没有做出详细说明。
当被许可人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作出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时,行政许可监管机关可行使自身特有的权力,对被许可人实施行政处罚。
被许可人在进行行政处罚的过程中,不能得到程序方面的保护,《行政许区矫正管理提效。
(三)智力基础。
1.制度优势。
传统的制度制定中,参与制定的人主要是立法者和理论研究学者。
关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问题及对策的思考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是指国家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机构颁发的,准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从事有关烟草专卖品零售经营的证明文书。
具有证明力、确定力和约束力,对零售客户的权利和义务做出了规定,一经授予不能随意进行变更。
这种特殊的法律文书在进行使用的过程中必须对其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检查,也就是对许可证进行后续的监管工作。
在实际的实践过程中,许可证应当将后续的管理工作作为日常工作,但由于经济发展、现行制度、基层烟草专卖管理部门等因素,导致零售许可证存在着“重许可、轻监管”、“只进不出”的现象。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的意义我国在《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38条中对后续监管工作进行了相对明确的规定,其中规定要遵循烟草专卖的法律法规、规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登记事项与现实中是否一致;零售许可证进行注销或者变更等过程在执行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以及其他主管部门需要进行检查和监督管理项目。
在这其中尤其要注意的是,登记的情况和实际的情况是否相符及许可证停歇业手续是后期监管工作易出疏漏之处。
现在后续监管中出现的证照不符、人证不符、证址不符、“睡眠”户等现象都是后续监管不利造成的。
因此,对许可证进行后续的监督和管理对于烟草行业的整体管理和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与此同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是一项许可,是珍贵的资源,后期的监督和管理能够通过对“睡眠”户清理而将空间释放出来,将资源分配给其他符合相关条件并且有需求的零售户,对烟草的零售点进行合理地分配,为消费者和零售户的权益提供法律保障。
加强后续监管也是维护市场稳定,建设零售终端的重要手段。
违法者倒卖“假私非”卷烟,也是通过零售户将非法的卷烟销售出去。
所以,要对后期的监督和管理进行加强,从根本上落实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对市场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最终达到净化市场的目的。
2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在实践中,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存在着诸多问题,具体表现在:2.1登记信息不符2.1.1证照不符通常是亲属或者夫妻间共同进行商店的经营,但是在各种原因的驱使下许可证与工商照并不是相同的经营者,在进行重新办理许可证以便保证证照的统一时,往往受到合理布局的限制,不能满足办证需求。
《行政许可后续监管法律问题研究》范文
《行政许可后续监管法律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行政许可是国家机关依法对特定活动或事项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给予许可的行政行为。
随着法治化进程的推进,行政许可的后续监管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本文旨在研究行政许可后续监管的法律问题,分析其重要性、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二、行政许可后续监管的重要性行政许可的后续监管是确保行政许可制度有效运行的重要环节。
它对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有效的后续监管可以确保行政许可的合法性和规范性,防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
三、行政许可后续监管的现状目前,我国在行政许可后续监管方面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监管制度不完善,导致监管力度不够、效率低下;二是监管责任不明确,导致监管过程中出现推诿、扯皮现象;三是监管手段单一,缺乏有效的信息化手段和科技支持;四是监管效果不明显,无法有效预防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四、行政许可后续监管的法律问题在行政许可后续监管过程中,存在以下法律问题:1. 法律法规不健全。
当前我国在行政许可后续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导致监管过程中出现法律空白和漏洞。
2. 执法不严。
部分地区和部门在执行法律法规时存在执法不严、徇私舞弊等问题,导致监管效果不佳。
3. 权利救济不足。
在行政许可后续监管中,被监管者的权利救济渠道不畅,导致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4. 跨部门、跨地区协同监管机制不完善。
由于各地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合作机制不完善,导致监管过程中出现信息不对称、协同不力等问题。
五、解决对策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以下解决对策:1. 完善法律法规。
加强行政许可后续监管的法律法规建设,填补法律空白和漏洞,为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2. 严格执法。
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同时,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执法能力和素质。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获证企业后续监管的工作要点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获证企业后续监管的工作要点——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获证企业后续监管的工作要点充分利用生产许可手段,加强后续监管,提高工作的有效性,对做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对加强生产许可证的后续监管工作作出部署,本文摘取部分工作要点以飨读者。
意义生产许可工作包括七个环节:受理申请、企业审查、产品检验、材料汇总、材料审核、审批发证、证后监管。
这七个环节形成生产许可工作的闭环。
生产许可工作有效性的体现,七个工作环节缺一不可,尤其是证后监管。
因此,一定要高度重视对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工作,切忌重发证、轻监管,后续监管对提高生产许可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强化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是质量监督部门的职责所在。
作为质量监督部门,保证产品质量是我们的职责所在,而强化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是保证产品质量的一个有效手段。
一些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原因,不是企业的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而是企业获证后不按规定组织生产,偷工减料,制假售假。
解决这些问题,就要靠加强后续监管工作。
要加强对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促进各类产品的质量监督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是强化获证企业后续监管,是“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重要内容。
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对这项重大决策,总局党组高度重视,抓得很紧。
这既体现了中央对质量和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我们推动经济发展、加强自身建设、扩大社会影响、树立良好形象不可多得的契机。
各级质量监督部门,一定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总局的部署,把“质量和安全年”作为重大机遇、重大平台、重要抓手,从宏观着眼,从微观入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
总局上半年采取了多种措施,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这项重大部署。
措施之一就是突出重点,将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63类产品中的14类直接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列为今年“质量和安全年”的重点整治产品,严格企业生产条件审查,严格产品质量检验,严把生产许可准入关,特别是进一步加强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力度,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谈如何开展许可证后续监管
许可证后续监管问题,一直是困扰烟草专卖管理部门的一个难点问题。
人证不符、证照不符、证址不符、涉嫌转让、经营地址搬迁等违法违规使用许可证等问题,屡禁不止。
究其原因:一方面,一线专卖稽查人员主观上监管意识不强、责任心及法律法规宣传不够,对违法违规使用许可证问题听之任之,不加以彻查。
另一方面,客户自身守法经营意识淡薄,在经营卷烟“高额利润”的驱使下,偏面的认为只要办理了烟草专卖许可证,就可以对持有的许可证作出相应处置,而忽略了持有许可证后应遵守的相关管理规定。
本文结合许可证后续监管现状问题,提出具体的对应治理措施。
一、许可证后续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人证不符:实际经营者与许可证注明的负责人不一致,涉嫌许可证买卖、出租、出借、转让问题。
(二)证照不符:许可证注明信息与工商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事项内容不一致或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已到期构成有证无照等问题。
(三)证址不符:实际经营地址与许可证注明的经营地址不一致,涉嫌搬迁经营地址等问题。
(四)休眠证: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用户,长时间没
有进货也未及时办理停歇业手续,无法开展许可证检查及日常管理工作。
二、许可证后续监管问题形成的原因
(一)人证不符问题形成的原因:一是原许可证负责人因自身原因,短期内无法看店经营,又不愿放弃经营卷烟利润,委托亲属或者雇佣人员代为看店,造成实际经营主体与登记实行不符;二是许可证涉嫌买卖、出租、出借、转让等违法违规问题。
(二)证照不符问题形成的原因:一方面,家庭经营或者合伙经营造成证照不符的问题;另一方面,工商营业执照到期后未及时换发营业执照,造成有证无照情形。
(三)证址不符问题形成的原因:一是政府规划,街道整体拆迁造成原持证零售户无经营场所,零售户擅自搬迁;二是店面租赁费用较高,持证户无法在原经营地址继续经营,擅自搬迁;三是因利润驱使,消费群体较少,零售户擅自搬迁。
(四)休眠证问题形成的原因:“空壳店、休眠店”的出现主要是持证零售户擅自停歇业,未主动提出停歇业申请,但在停歇业期间有订购卷烟行为,所订卷烟低价倾销,扰乱市场。
三、许可证后续监管问题解决对策
(一)加强新办证的后续监管
对新办证的零售户,要在发证后1个月内走访到位,收集登记零售户的详细经营信息,了解跟进工商营业执照相关情况,核
实确认办证时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以特殊群体、加盟、连锁超市等不受合理布局限制办证的零售户为重点对象,重点确认实际经营者与持证人是否一致,经营地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等是否与许可证登记事项一致,分析排查有无存在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情形、有无以欺骗手段取得许可证情形;对新办证的零售户,还要在一个月内至少检查一次,掌握其正常经营、守法经营情况。
(二)加强对几类“疑、难、杂”证的处理
1、对“有证无照”、“证照不符”、“证址不符”等事后监管事项,进行集中清理整顿。
全面对“有证无照”、“证照不符”、“证址不符”零售户进行数据比对。
可与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接洽,调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包含卷烟零售经营项目的工商户名单,与专卖系统中有效许可证数据进行比对,筛选“有证无照”(无工商登记的)和“证照不符”(经营地址或负责人等不符),以及“证址不符”的客户名单,并按照不同情形类别进行表单登记(零售许可证摸底调查情况汇总表)。
然后对筛选出来的嫌疑“有证无照”、“证照不符”、“证址不符”零售户进行实地调查。
对于“证照不符”的应当责令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也可从工商营业执照着手,联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阅办照资料,理清“持照人”与“持证人”之间连带关系,确定实际经营主体,对涉嫌转让许可证的依法予以取缔;对“有证无照”的应及时协
调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并不得办理延续手续;对于“证址不符”的要立即注销不符合条件的许可证,严格按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要求持证人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2、对“休眠证”、“人证不符”、“擅自改变经营业态”等事后监管事项,采取集中清理整顿与日常检查走访调查相结合进行清理。
首先从“专卖系统”下载所有零售户信息记录,然后全面开展对“休眠证”、“人证不符”、“擅自改变经营业态”等进行实地调查,要求走访调查面到达100%。
对“人证不符”、“主体不符”的问题可从结算账户姓名、电话信息、店面合同、工商营业执照与许可证登记内容进行比对验证,查证判断是否存在买卖、出租、出借或非法转让许可证的行为。
同时,也可通知行政许可相对人及实际经营者在指定的时间到县局接受相关调查,分别为行政许可相对人及实际经营者制作相关询问笔录,通过询问笔录来印证双方所说的是否属实。
其次也可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监督检查现有经营从业人员是否与其延续换发或申请办证时所登记的事项内容是否相符,如出现经营从业人员与登记事项内容不符或现有经营从业人员未进行登记的,可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采取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的处罚,待固定涉嫌转让许可证的证据后可采用取消烟草专卖业务资格的处罚;对
“擅自改变经营业态”应当责令变更或限期整改,对拒不改下的视情况采取暂停供货措施,依法注销等系列措施;对“休眠证”,其许可证使用情况及卷烟经营情况都无法进行监督检查的,可采用预约检查的方法,明确告知擅自停业客户(对于无法联系的可采用公示告知的形式),将于某时对其许可证使用情况及卷烟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对于预约检查期间仍无法进行检查的,留存相应痕迹资料和影像材料,可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采取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的处罚;对于擅自停业一年以上未办理停业手续的,可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三)加强许可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要做好许可证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解释,加大宣传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地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以“”、“”、“”等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日常拜访宣传、主题宣传、服务大厅公示宣传、网络信息平台宣传、社会宣传等五个有效载体,积极向零售户宣贯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办证条件等知识,让广大零售户认识到人、证、照不相符的危害性,同时对拒不改正的零售户辅之以停止供货的处理,从而提高零售户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经营意识。
同时,要以提升客户素质为目标,突出客户依法依规使用许可证知识的培养,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确定相应的学时、学分,并有效调动零售客户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参考文献:
[1]刘文静.行政许可的后续监管[J].公法研究,2005(2)。
[2]陈怀清.行政许可法实施状况研究[D].上海:华东政法大学,2008。
[3]渔者.许可证后续监管中存在问题及治理对策. 烟草在线专稿。
[4]杨慧敏、邹海莉. 浅谈如何做好卷烟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工作.消费导刊.2013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