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学保密工作规定
高校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高校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高校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在高校中,保密工作至关重要,涉及到学校的教学研究、学生信息、科研项目等各个方面。
因此,针对高校保密工作的规章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高校应建立完善的保密管理体系,包括保密工作组织领导机构、专职保密管理人员等,并划定保密工作的具体职责和权限。
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保密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协调,以确保各项保密工作有效开展。
其次,高校应建立健全的保密制度,包括教学科研保密制度、学生信息保密制度、科研项目保密制度等。
这些制度应明确规定哪些信息属于机密级、秘密级和一般级,并规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和责任人。
另外,高校应加强保密意识教育培训。
通过开展保密知识培训、组织保密宣传活动等方式,提高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的保密意识和能力,使他们能够主动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
最后,高校还应建立健全的保密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保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推动保密工作不断提高。
综上所述,高校保密工作规章制度对于保护学校信息安全、维护学术研究与学术道德、促进学校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只
有建立健全的保密管理体系和制度,加强保密意识教育培训,才能够有效保障学校的信息安全和正常运转。
xx大学科学技术保密暂行规定
xx大学科学技术保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利益,保护我校科研成果所属单位和个人的正当权益,繁荣我校的科学研究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科学技术保密工作应当与科学技术管理工作相结合,是科技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
全校科技人员负有保守科技秘密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我校科学技术保密的范围:
(一)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一旦泄露会造成严重后果的科学技术,包括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所规定的科学技术秘密范围;
(二)我校承担的国家各级各类科学研究计划;
(三)科学研究过程中可能成为发明的阶段性成果及其研究过程中未公开的资料,包括设计图纸(含草图)、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等;
(四)拟申请专利的科学研究计划自选项目;
(五)应用研究的新工艺、新技术、新配方、计算机程。
学院保密管理规定模版
学院保密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院的保密管理工作,维护学院的安全和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院内所有的教职员工、学生及其他在学院从事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教师、研究人员、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学院的保密工作必须坚持保密原则,即必要知道、合理必要和责任限度原则。
第四条学院内的保密工作分为以下几个层次:一是校级保密工作,二是学院级保密工作。
不同层次的保密工作要依法协调配合,互不干扰。
第五条学院保密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度应当落实到每个人,明确各级领导的保密职责和分工。
第六条学院应当建立健全保密档案、保密制度、保密工作人员培训等制度和机制,确保敏感信息的安全。
第七条学院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合作,重点建设保密工作信息化系统,提高保密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第二章保密管理责任第八条学院领导是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保密工作负总责。
保密工作由学院保密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九条学院保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保密工作相关人员等组成,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院的保密工作。
第十条学院各职能部门应当按照保密工作责任范围,制定具体的保密计划和工作方案,明确保密工作任务,确保敏感信息的安全。
第十一条学院要加强对保密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
第三章保密对象和保密责任第十二条学院的教职员工、学生及其他在学院从事工作的人员都必须履行保密责任,对于知悉的保密信息应当严守秘密,不得泄露。
第十三条学院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学术研究成果,2. 经济、技术和管理信息,3. 个人隐私信息,4. 其他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
第十四条保密信息的存储、传递、处理等必须符合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泄露和损坏。
第十五条学院要建立保密协议制度,对于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员,应当签订保密协议,并明确保密期限和责任。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学院将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大学科学技术保密规定
XXXX大学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对外科技交流保密提醒制度》和《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使用保密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科学技术保密范围包括:学校科技人员主持或参与的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军事机关、企业所委托的所有涉密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项目。
第三条涉密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项目密级的确定、变更及其解密,按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执行。
第四条学校从事涉密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项目的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填写并签署《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项目涉密人员承诺书》(见附件1)。
第五条学校科技人员从事涉及国家秘密的对外科技交流活动,必须遵守《对外科技交流保密提醒制度》,在《涉密人员对外科技交流保密义务承诺书》(见附件2)上签字,承诺履行保密义务,并填写《对外科技交流涉密人员登记表》(见附件3)。
对一年内数次出境参加对外科技交流活动的涉密人员,可以每年对其提醒1次。
第六条从事涉密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项目的科技人员在处理有关国家科学技术秘密时,所使用的计算机设备不得连接互联网和其它公共信息网络。
第七条不得在非涉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和传输国家科学技术秘密。
第八条不得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存储介质。
第九条在项目进行过程中,科技人员对涉及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技术资料、数据、图片等应做好保密工作;项目完成后,要将计划任务书、调研资料、设计图纸、实验测试数据及技术鉴定书等,交由本单位技术档案室统一归档。
将载有涉及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存储介质中的内容彻底清除或销毁。
个人不得保存各种保密技术资料,不得翻印、复制、摘抄科学技术秘密内容。
第十条科技人员在讲学、进修、考察、访谈、参加展览、出版书籍、参加学术会议、发表论文等活动中不得涉及和泄露国家科学技术秘密。
第十一条国家科学技术秘密在国内转让,应当由所在二级单位会同学校科技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经学校保密委员会审查,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在合同中明确该项技术的密级、保密期限及受让方承担的保密义务。
大学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学安全管理,保障大学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职工、学生以及进入校园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大学安全保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大学安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安全保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保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各部门、各单位应设立安全保密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日常安全保密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七条校园安全管理1. 校园出入口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严格控制人员进出。
2. 加强校园巡逻,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3. 加强校园消防设施管理,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4. 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出行安全。
第八条信息安全管理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加强信息安全宣传教育。
2. 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
3. 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防止网络攻击、病毒侵入等安全事件发生。
4. 加强信息存储和传输安全,确保信息安全。
第九条档案安全管理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档案安全宣传教育。
2. 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落实档案安全责任制。
3. 加强档案的物理和电子安全管理,防止档案丢失、损坏、泄密等事件发生。
第四章保密管理第十条保密工作原则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加强保密宣传教育。
2. 建立健全保密制度,落实保密责任制。
3. 加强保密技术防护,防止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的泄露。
第十一条保密工作内容1. 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保密意识和能力。
2. 加强涉密载体管理,确保涉密载体安全。
3. 加强涉密场所管理,确保涉密场所安全。
4. 加强涉密信息网络管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高等学校保密规章制度规定
高等学校保密规章制度规定
《高等学校保密规章制度规定》
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日益受到重视。
在高等学校中,保密规章制度规定是非常重要的,它对保障学校信息安全和学术秩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高等学校保密规章制度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信息管理和保密责任:规定学校各部门和个人对学校信息的管理和保密责任,并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2. 教学和科研保密:规定教师和科研人员在进行科研和教学活动中需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将未公开的学术研究成果和教学内容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3. 学生信息保密:规定学校对学生个人信息的保护和管理,并禁止学生私自泄露他人的个人信息。
4. 保密审查和报批制度:规定学校对涉及国家秘密、学校重要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进行保密审查和报批,确保相关信息不被泄露。
5. 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学校对信息系统和网络进行安全管理,采取各种技术措施防范信息泄露和攻击。
高等学校保密规章制度规定的实施,有利于加强学校信息安全
管理和保密意识,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术研究和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也需要学校领导重视和支持,并且需要全体师生共同遵守和执行,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
总之,高等学校保密规章制度规定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得到严格执行和监督,以保障学校信息安全,维护学术秩序,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学校保密工作制度(三篇)
学校保密工作制度一、引言随着信息化、开放式教育的不断发展,学校的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日益重要。
为了防止信息泄露、保护学校的商业机密和学生个人隐私,制定学校保密工作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保密工作的目标、保密工作的原则和措施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在学校管理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首先,保密工作是学校保护商业机密、科研成果和教育资源的基础。
学校的商业机密和科研成果是学校发展的重要资源,因此必须加强对它们的保护。
其次,保密工作能够保护学生和教师的个人隐私。
个人隐私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学校应该尊重和保护每个人的隐私。
最后,保密工作能够提高学校的声誉和竞争力。
如果学校的信息泄露,将会影响学校的声誉和竞争力,甚至给学校带来经济损失。
三、保密工作的目标学校的保密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保护学校的商业机密、科研成果和学生个人隐私。
具体来说,保密工作的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防止信息泄露。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敏感信息和关键数据的保护,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 保护商业机密和科研成果。
学校应明确商业机密和科研成果的范围,并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加强对商业机密和科研成果的保护。
3. 保护学生和教师的个人隐私。
学校应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保护学生和教师的个人隐私不受侵犯。
4. 提高学校的声誉和竞争力。
通过加强保密工作,保护学校的商业机密和科研成果,提高学校的声誉和竞争力。
四、保密工作的原则保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律合规原则。
保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保密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全员参与原则。
保密工作不是单硬件防护不是完全靠保密人员的努力,而应该全员参与,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共同保守机密。
3. 权责一致原则。
保密工作的权力和责任要相对应,保密工作的责任要明确,工作人员要依法依规履行保密义务。
4. 安全隐私原则。
保密工作要保障师生员工和家长的安全隐私,确保他们的个人隐私不被泄露。
学校保密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保密安全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保密安全工作,保护国家利益、学校利益和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保密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全面管理、突出重点、严格制度、落实责任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学校保密安全工作范围包括:(一)国家秘密事项;(二)学校内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中的敏感信息;(三)学校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四)学校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
第四条学校保密安全工作应当做到:(一)确定保密事项;(二)明确保密级别;(三)落实保密措施;(四)开展保密教育和培训;(五)进行保密检查和考核。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学校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保密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
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及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应当设立保密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保密安全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保密安全工作。
第七条学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和各部门、各单位保密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及学校保密法律法规和政策;(二)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保密安全工作制度;(三)组织开展保密教育和培训;(四)建立健全保密管理机制;(五)指导、检查和督促保密措施的落实;(六)处理保密安全事件和问题;(七)定期报告保密工作情况。
三、保密事项与保密级别第八条学校应当根据国家秘密的保密级别,结合学校实际,确定需要保密的事项和保密级别。
第九条学校下列事项应当确定为保密事项:(一)国家秘密事项;(二)学校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改革措施等;(三)学校内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中的敏感信息;(四)学校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五)其他需要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事项。
大学安全保密管理制度规定
一、总则为加强大学安全保密工作,保障国家安全和学校利益,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管理人员和来访人员,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和学校利益的各类信息和资料。
三、安全保密工作原则1. 领导负责制:学校成立安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安全保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分类管理: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对涉及国家安全和学校利益的信息进行分类管理,采取不同的保密措施。
3. 责任到人: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及个人在安全保密工作中的职责,落实责任制。
4. 预防为主:加强安全保密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保密意识,预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四、安全保密工作内容1. 信息保密(1)严格管理涉密信息,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学校秘密和师生员工个人隐私。
(2)加强涉密信息系统建设,确保系统安全可靠,防止信息泄露。
(3)对涉密信息进行分类管理,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
2. 物理保密(1)加强实验室、档案室、图书馆等场所的安全管理,确保场所和设备安全。
(2)对涉密载体进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或泄露。
(3)对涉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设施完善。
3. 人员保密(1)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保密教育,提高安全保密意识。
(2)对涉密人员进行岗前保密审查,签订保密责任书。
(3)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安全保密工作要求1.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本制度,加强安全保密工作。
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泄露涉密信息。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安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可适时调整。
大学保密工作制度
大学保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全校师生员工都有遵守保密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要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实行依法依规管理。
第四条学校设立XX大学保密委员会,负责制订全校性保密规章制度;确定学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组织对涉密人员进行培训等工作。
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要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总责,并确定一名保密员。
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保密宣传教育、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第六条国家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不属于国家秘密,在一定时间内又不宜公开的事项,定为“内部事项”。
上级下发的标有密级的文件、资料,按其标定的密级进行管理。
第七条对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应及时根据定密的法定程序,由承办人按国家保密局会同各部委制定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相关规定,提出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初步意见,报学校保密办,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第八条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应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
需要延长保密期限或提前解密的,由原确定密级单位提出意见,按规定报主管领导审批。
保密期限届满的自行解密。
第九条学校工作列为涉密或内部事项的有:1.参加上级党政会议需要保密的有关文件、记录;2.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保密工作、“610”工作会议的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3.人才引进、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专项工作会议的会议记录及有关资料;4.干部人事档案;5.学校科研成果中经确定需要保密的资料;6.教学及研究生招生考试部门在考试前未启用的试题,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和考试后不应公开的试题;7.查处违法案件的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和讨论记录。
XX学校保密工作制度
XX学校保密工作制度编辑整理:尊敬的读者朋友们: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XX学校保密工作制度)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
同时也真诚的希望收到您的建议和反馈,这将是我们进步的源泉,前进的动力。
本文可编辑可修改,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收藏以便随时查阅,最后祝您生活愉快业绩进步,以下为XX学校保密工作制度的全部内容。
旧莫乡旧莫中心学校保密工作制度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决定》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保密工作制度,以全面规范我校的保密工作,其中包括11项具体的保密制度,即文书保密制度、会议保密制度、宣传、出版保密制度、涉外保密制度、电子信息保密制度、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制度、科技保密制度、通信通讯保密制度、查阅文件资料保密制度、复印保密制度、干部保密制度。
一、文书保密制度1、一切文件收入和发出必须登记在册,不允许任何人不经登记擅自带走文件。
2、凡有密级的文件、资料原则上不能复印,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须严格遵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办理报批手续.3、复印后的密级文件、资料必须严格登记,按原件的同等要求严格管理.4、党、政会议记录须经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后方能查阅。
5、绝密级文件、资料等,必须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定期回收、上缴,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6、每年清理一次文件、资料,清理时必须履行登记审批手续。
二、会议保密制度1、召开各种带有保密内容的会议不得使用无线话筒。
2、凡带有保密内容的会议,要严格控制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并要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要求,严守保密纪律。
3、要严格管理带有秘密内容的会议记录,凡有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一律不得记录,也不得录音.4、印制会议秘密文件、资料,必须按章登记入册、发放、保管.三、宣传、出版保密制度1、一切秘密以上的文件、资料,不得在任何媒体上公开或张贴。
xx农林大学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暂行)
xx农林大学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我校科学技术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和《农业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科技秘密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科学技术事项。
科学技术保密是指对科技秘密的保密。
本校所拥有的技术秘密,是指由学校研制开发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掌握的、未公开的、能给学校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具有实用性且本单位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含草图)、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工艺、配方、样品、数据、计算机程序等等。
技术信息可以是有特定的完整的技术内容,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某一产品、工艺、材料等技术或产品中的部分技术要素。
第三条科学技术保密工作既要保障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安全,又要促进学校科技工作的发展,有利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普及。
第四条科学技术保密是学校科技管理的重要工作,做好科学技术保密工作应当依靠全校广大科技工作者。
第五条学校成立科技保密委员会,负责指导全校科学技术保密工作。
学校科研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科技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科学技术保密的有关规定,制定科学技术保密的规章制度;2、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科技秘密事项的确定和调整工作;3、参与审查涉外科技秘密事项;4、协助有关部门制定科技活动的专项保密方案;5、协助保密工作部门检查科学技术保密工作,依法处理泄密事件;6、开展科学技术秘密宣传、教育工作;7、表彰、奖励科学技术保密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科技秘密的范围和密级第六条关系国家重大利益,一旦泄露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科学技术,应当列入科技秘密的范围:(一)削弱国家的防御和治安能力;(二)影响我国技术在国际上的先进程度或者国际竞争能力;(三)失去我国技术的独有性;(四)严重损害我国的经济利益;(五)损害国家声誉和对外关系。
学校保密工作制度范文
学校保密工作制度范文一、背景介绍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学校中的各类信息也越来越多,其中包括了一些机密性较高的信息,如学生的个人隐私、学校的内部决策、教师的教学资源等。
保护这些机密信息就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确保学校的信息安全,促进学校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一套完善的保密工作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就学校保密工作制度进行详细的介绍。
二、保密标准和原则1. 保密标准(1)个人隐私:任何学校成员不得擅自泄露学生及其他学校成员的个人隐私,包括但不限于姓名、电话号码、地址等个人信息。
(2)内部决策:学校内部的各类决策和会议文件等均属于保密信息,不得私自外传。
(3)教学资源:教师的教学资源积累是一种宝贵的财富,不得由个人擅自泄露或外传。
2. 保密原则(1)最小必需原则:只有在必要的情况下才可以泄露机密信息,且泄露的范围和信息内容应尽量减少。
(2)责任追究原则:对于违反保密制度的行为,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的追责,严格惩处。
(3)全员参与原则:保密工作是学校全体成员的责任,每个人都应该时刻保持警惕,不得做出违反保密原则的行为。
三、保密人员及其权责1. 保密责任人员(1)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是保密工作的责任人,要带头遵守保密制度并推行保密工作。
(2)保密部门:学校设立保密部门,负责机密信息的管理和保护,并向学校领导汇报工作。
(3)支持人员:学校各个部门的工作人员也是保密工作的一部分,要积极配合保密部门工作,确保信息的安全。
2. 保密权责(1)保密权:保密人员有权保护学校的机密信息,包括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信息泄露,拒绝未经授权的人员获取机密信息。
(2)保密责:保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机密信息,不得利用机密信息谋取个人利益。
四、保密措施1. 信息加密:对于涉及到个人隐私及敏感信息的文档和资料,在存储和传输过程中采取加密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2. 限制访问权限:学校内部的各类信息应设有访问权限,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够查看和修改相关信息。
大学高校保密工作条例
大学保密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做好我校的保密工作,充分发挥保密工作“保安全、保发展”的作用,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等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法规制度,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职责和应尽的义务。
全校师生员工要不断增强保密意识,自觉贯彻执行保密法规,根据新时期保密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保密工作。
第三条学校保密工作要认真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指导方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保密组织机构和保密工作责任制第四条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成立学校保密委员会。
校保密委员会由党委办公室、教学、科研、组织、人事、宣传、外事、保卫和财务等部门及有关院系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保密委员会主任由校党委负责同志兼任。
保密委员会成员要有明确的职责分工。
校保密委员会设置独立行使职能的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校保密委员会的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和规定,制定学校有关保密工作的规章制度;2.负责全校的保密工作,保障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3.负责审议校保密办提交的本年度保密工作计划;4.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校各单位的保密工作;5.负责保密事项的审查审批工作;6.积极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涉密人员的保密培训和管理;7.加强调查研究,研究分析保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新办法;8.认真查处泄密事件,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查处情况;9.实行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保密工作会议,研究、总结、部署学校保密工作,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及时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10.总结、推广保密工作先进经验,表彰奖励保密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11.向上级保密机关报告本单位保密工作情况,完成上级保密机关交办的其他保密工作。
第六条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校保密办)的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机关、校领导和校保密委员会有关保密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向校保密委员会提交本年度保密工作计划、专项保密工作计划以及学校有关保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2.组织开展全校范围的保密宣传教育以及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3.指导和监督全校各单位做好本单位的保密工作;4.对学校定密和密级调整工作进行审核和业务指导,对国家秘密事项及其载体的接触和知悉范围的确定进行指导和监督;5.认真开展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人员、对外交流和宣传报道等各类事项的保密审查工作;6.参与学校重大涉密活动和会议,并协助主办单位做好涉密活动和会议的各项保密工作;7.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保密检查,消除泄密隐患,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制止、纠正、查处有关保密违纪违法行为;8.组织交流、总结、推广保密工作先进经验,并提出表彰、奖励保密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方案;9.认真做好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管理,包括文件的签收、传递、传阅、复制、清退、立卷归档和销毁等;机要件的接收、传递和交寄;密码通信系统的管理等;10.负责保密管理工作经费和保密专项经费的申请和使用;11.完成校保密委员会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保密工作。
大学保密工作规定
大学保密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保密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保密工作的政策、法令,按照“突出重点、积极防范”的方针,坚持内外有别,既便利工作,又确保秘密的原则,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条党和国家的秘密关系到国家的安全、人民的利益,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事业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学校在省委保密委员会和省保密局的指导下开展保密工作,全体师生都必须严格地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四条学校设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全校性保密规章制度;确定学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组织对涉密人员进行培训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保密管理工作。
第二章保密范围和定密工作第五条学校保密范围包括符合国家保密部门会同中央有关机关单位联合下发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的,尚未公布的国家秘密事项及学校“内部事项”。
第六条国家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不属于国家秘密,在一定时间内又不宜公开的事项,定为“内部事项”。
第七条凡产生或承办国家秘密事项的单位,应及时根据定密的法定程序,由承办人按照保密机关制定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相关规定,提出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初步意见,报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绝密级和机密级事项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上级下发的标有密级的文件、资料,按其标定的密级进行管理。
第八条对于虽不属于国家秘密,但一经公开造成不良影响的事项,应作为“内部事项”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散。
第三章保密制度第九条学校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切实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的相关规定,主管保密工作的领导要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本单位保密工作,及时处理重大问题。
第十条校内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保密规章制度,对师生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并做好保密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学院保密工作规定
学院保密工作规定根据国家保密法规和上级领导机关对保密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学院保密工作规定》。
一、保密范围(一)上级机关发来的秘密文件、密码电报、秘密传真件、内部刊物、内部资料和本院各种秘密文件、文稿、函件等。
(二)董事会议、院长办公会以及各种重要会议的记录、原始资料等。
(三)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合同、印章等。
(四)关于干部任免的考察材料,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干部的资料,讨论干部任免的会议记录,后备干部名册等。
(五)各部门受理的举报、控告、申诉及其案件调查材料等。
(六)外出学习人员的选派计划、名册。
对外交流项目的计划及协议等。
(七)学院组织和承担的各类考试在启用之前的试题和参考答案。
(八)学院科研项目中可能成为发明的阶段成果及其研究过程中尚未公布的资料等。
(九)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涉密事项及涉密内容。
(十)对影响学院和社会安定团结的不稳定因素的防范与处理措施。
(十一)其他需要保密的有关事项和资料。
二、保密规定(一)上级来文及本院公文的收发、分办、送审、复印,公章使用,文件的借阅、归档,均应有专人负责并严格办理手续。
(二)档案室文件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翻印,不得借出。
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室内。
机密、绝密文件要设专柜单独保管。
(三)凡确需打印、复印的机密文件材料,需经有关领导批准,精确计算份数,分发前要登记编号,专人签收。
(四)阅读机密文件,必须遵守阅文规定,不得擅自扩大阅读范围,未经许可不准复印和摘抄。
确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摘抄机密文件,应用专用笔记本,并妥善保存,用完后交档案室统一销毁。
(五)公文办理完毕后,应及时整理、归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凡不需归档的内部资料、刊物及院内印发的文件、材料等不得当废纸卖出,应交院档案室统一销毁。
各部门涉及保密内容的办公废纸,应自行随时销毁。
(六)学院的重要会议,应按规定明确出席会议人员,指定专人记录,确定会议传达贯彻时间、范围、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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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大学保密工作规定
为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确保我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保密工作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全体教职员工要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及有关保密规定,不断增强保密意识,并积极防范。
二、每个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必须做到: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问的秘密不问;不该看的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密级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递秘密事项;不准任意携带密件外出,避免丢失、被窃;要时刻提高警惕,严守保密纪律。
三、建立健全上网信息审查把关制度。
信息上网必须经过信息提供单位的严格审查和批准,确保国家秘密不上网。
凡是标明密级或内部资料的信息,一律不得上网发布。
四、各单位、各部门对外提供资料、稿件或接受采访时均不得涉密,对外宣传中的重大事项要按规定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