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监察中存在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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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不足总结分析

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不足总结分析

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不足总结分析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不足总结分析煤矿是我国重要的能源资源,但是由于煤矿资源的开采和利用会对环境和人民的安全造成威胁,因此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也显得尤其重要。

但实际上,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在实施中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这对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很大的危害本文就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总结分析。

一、煤矿安全监察体制不够完善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是重要的社会管理工作,需要政府、监管部门和社会各方面人士一起来维护煤矿的全。

但在实践中,煤矿安全监管机构的职能和权责并不是很清晰,导致监管工作疏漏的情况时有发生,某些操作不规范也屡屡被曝光。

因此,煤矿安全监察的领导机构需要进行优化和完善,力争安排更多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设备,以保证监管工作的有效推进和无间断展开。

二、煤矿安全监管标准不够严格在现实中,某些煤矿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利益,常常会无视安全标准要求,其在安全保障上的整个监管机制也存在很多漏洞。

目前,我国的煤矿安全监管标准还不够严格,只要符合一定的安全规范和条件,一些不太符合安全标准的企业成为合法开采煤矿的资格也不是不可能。

和国外比较,在日本,煤矿标准非常严格,只有达到最低要求的煤矿才能够开采。

因此,如果我国要提高煤矿监管的水平,就应该将监管标准提高到更的层次,防止煤矿出现安全事故的次数。

三、煤矿安全监管力度不足在煤矿的管理和监管方面,如果监管部门没有足够的力度,那么就无法保障煤矿的安全。

但实际上,部分煤矿违法不受到严肃惩罚的现象时有发生,监管力度不够的状况也较为普遍,使得一些煤矿在监管期间也能够从容态度地开展运作,不断对外扩张。

这种现象直接影响了煤矿大小的规范化管理,阻碍了煤炭行业的发展。

因此,煤矿安全监管机构需要增强自身的力度和强势行动,妥善解决违法行为,品质把握好安全。

四、缺乏先进的技术设备支持在现代经济发展的背景下,煤矿安全监管需要与日俱增地投入大量的资金去引进最新的技术设备来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水平。

煤矿安全管理的问题及策略3篇

煤矿安全管理的问题及策略3篇

煤矿安全管理的问题及策略3篇(一)一、我国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1.1煤矿安全管理机制不健全在当前形势下,国家对于煤矿行业的管理力度仍不够,使得煤矿安全管理机制以企业为主,以行业管理为辅。

与此同时,我国并未科学有效地监控煤矿,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煤矿企业的生产管理活动和安全管理工作并未有机地统一起来。

1.2煤矿安全管理意识不高我国一些煤矿企业没有真正意识到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未真正地意识到煤矿企业的经济利润和安全管理工作是密不可分的。

全国大多数煤炭企业,包括相当多的国有煤矿还没有形成系统的安全文化,大多还只停留在安全口号、安全标语上。

由于产能提升太快,生产与安全存在冲突,没有将其统一起来,没有体现到职工生产、生活的自觉行动中。

一些煤矿企业管理层人员在进行安全管理工作的时候,过度关注经济利润的最大化,并未投入充分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到煤矿安全管理工作过程中,造成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不能够顺利开展。

1.3职工安全意识、工作技能和自身素质不够高我国一些煤矿企业在具体的生产过程中主要是安排协议工、农民工与合同工进行井下工作,这些职工的安全意识以及工作技能不够高,即使是招到大学生,也不愿意进入一线,不愿意从基层干起,这就为煤矿的安全生产带来了潜在的威胁。

在职工的安全培训上,收效甚微,尽管每一年我国煤矿企业在员工培训上花费了大量的资金,但是,员工的工作技能和安全意识却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提高。

1.4煤矿安全监督工作形同虚设煤矿安全监督方法主要是采取传统的安全监督方法,存在非常大的主观性,没有确定的量化指标。

政府部门在开展煤矿安全监督工作的过程中,部分监督人员为了谋取私利而通过不正当的方式来进行煤矿安全监督造假,或者仅仅下处罚通知单和停产通知单而没有进行实质性监管等,导致煤矿安全监督工作形同虚设,对煤矿的安全生产带来了巨大的安全威胁。

二、解决策略2.1进一步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管理工作机制1)从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着手,进一步加强监管职能部门的用人以及监督工作的力度,努力地探索煤矿企业管理和政府管理有机统一的方法,切实搞好煤矿行业管理工作。

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煤矿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探讨

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煤矿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探讨

区域治理THE BASIC LEVEL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煤矿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探讨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公司四老沟矿纪委 王彦军摘要:煤矿企业不同于其他的服务型行业,具有较大的劳动强度和极高的危险性。

而企业发展的高效、安全,密切关联着企业社会效益和利益。

在新的发展形势下,强化煤矿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能进一步促进企业的发展。

在开展煤矿企业的纪检监督工作的实践过程中,我们则应从实际出发,充分认识到纪检监督工作对于全面推动煤矿企业深化改革的重要作用。

从廉洁奉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企业经营和安全生产几个方面,强化纪检监察工作。

在将事故发生频率降低的同时,促进煤矿企业社会、经济效益有效提升。

关键词:煤矿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方法;创新中图分类号:X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4595(2020)42-0102-0001随着我国煤矿行业的发展,以及不断提高的经济收入,个别煤矿企业的领导手中紧握权力,由此滋生了腐败和消极现象,制约了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高煤矿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在煤矿企业深化改革过程中,纪检监察工作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借助于对权力的有效监察管理,防控生产经营的风险点等措施,能有效保障企业在法律底线、纪律红线上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有利于保持煤矿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一、煤矿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一)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观念相对薄弱通过调查发现,企业干部职工更多是将顺利生产和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重视生产经营活动,对于纪检监察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正是因为存在这种错误观念,在实际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过程中,缺少相应工作人员的支持。

而难以有效开展煤矿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因素,就是相对薄弱的群众基础。

(二)纪检监察工作的方法相对落后在煤矿行业纪检监察工作中,一些干部存在畏惧权势的心理,工作更多是形式化和表面化,对于煤矿安全防护和生产管理不能真正参与,对于实际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也不能运用有效的纪检监察手段。

煤矿安全监察科副科长工作反思报告

煤矿安全监察科副科长工作反思报告

煤矿安全监察科副科长工作反思报告一、工作背景与目标作为煤矿安全监察科的副科长,我的主要职责是协助科长做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确保煤矿生产安全、高效、有序进行。

然而,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意识到自己在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行深入的反思和改进。

二、工作反思1. 缺乏主动性与创新性:在日常工作中,我往往只是按照科长的指示和安排去执行任务,缺乏主动性和创新性。

这使得我在面对一些复杂问题时,难以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

2. 沟通协作能力有待提高:在与同事和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中,我有时会出现沟通不畅、协作不力的情况。

这影响了工作效率和团队合作的效果。

3. 专业知识与技能需要更新:随着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我需要不断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适应新的工作要求和挑战。

然而,我在这方面做得还不够好,需要加强学习和培训。

三、改进措施1. 提高主动性与创新性:我将积极转变工作态度,增强主动性和创新性。

在工作中,我将主动承担责任,积极思考和解决问题,提出新的想法和建议,为煤矿安全监察工作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

2. 加强沟通协作能力:我将注重提高自己的沟通协作能力,与同事和其他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我将积极倾听他人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寻求合作机会,共同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3. 持续学习与培训:我将持续加强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我将关注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学习新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为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提供有力支持。

四、展望未来通过本次反思和改进,我将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为煤矿安全监察工作贡献更多的力量。

我相信,在科长的带领和同事们的支持下,我们一定能够共同推动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为保障煤矿生产安全、高效、有序进行作出更大的贡献。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保持谦虚谨慎、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煤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煤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煤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引言煤矿是我国能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能源支持。

然而,在煤矿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系列问题。

本文将探讨目前常见的几个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来改善这些问题。

二、安全隐患与事故频发1. 背景描述:由于采掘技术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的不足,导致在煤矿工作过程中安全隐患较多。

2. 问题阐述:在国内外很多次爆炸、顶板垮塌等事故案例均表明,尽管有一定监管和安全制度保护,但仍无法完全杜绝各类伤亡事件。

3. 建议提出:①加强培训意识: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增强职工自救和互救能力;②严格遵守标准:确保所有操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并加大对执法力度;③推进科技创新: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提高煤矿生产的自动化程度,减少人工操作。

三、环境污染与资源浪费1. 背景描述:煤矿开采和运输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废水、废气以及固体废弃物。

2. 问题阐述:这些废物通常未经充分处理即被排放或堆放在附近,给周边环境带来了严重的污染与资源浪费。

3. 建议提出:①加强治理措施:完善治理设施和流程,确保废水得到充分处理后再排放;②推广循环利用技术:将部分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回收,并引入先进技术实现资源再利用;③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在适当范围内增加清洁能源比例。

四、职工权益保障不到位1. 背景描述:长时间超负荷作业、劳动合同违规等问题导致职工权益受损。

2. 问题阐述:一些地方存在对职工待遇拖欠甚至辞退时不支付相应福利等情况,职工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3. 建议提出:①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职工权益保护监察机构,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②完善法律法规:制定更加明确和有力的相关劳动保障制度;③增加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员工自身权益意识,掌握维权知识。

五、节能减排与可持续发展1. 背景描述:煤炭资源属于非可再生能源,过度开采造成资源浪费及环境问题。

2. 问题阐述:目前我国煤矿普遍存在低效用电等问题,导致能源消耗大量不必要;同时碳排放也是一个关注焦点。

探讨煤矿安全监察队伍面临的考验与对策

探讨煤矿安全监察队伍面临的考验与对策
合的问题 , 面临着一 系列的严峻考验 。
盲 目乐观 、 麻 痹松 懈 的思 想 , 有 的看 到安 全生 产
形 势 出现 好 转 , 产 生 了松 懈 心 理 和 自满 情 绪 。
1 煤 矿安 全 监察 队伍所 面 临 的考 验
( 2 ) 如 何提 高煤 矿 安全 监 察队伍 能 力素 质 ,
老 同志 旧经验 不 够用 、 新 办 法 不 生 产状 况稳定好 转做 出 了艰苦 努 力 , 并 取得 了明 掌 握 不 够 及 时 ,
显成效。 但随 着时 间的推 移 , 煤矿 安全 监 察队 伍 会用 , 新 同志缺 乏经验 、 实践 锻炼不 足 , 影响执 法 存 在 不稳 定 因素 。 一是 存 在 消极和 失 衡 的心 态 , 效果和监察水 平的提 高 。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 3) 如 何保 证安 全监 察执 法 的 公正 性 , 不 失 立 健 全 理 论 学 习 和 考 核 制 度 , 采取 理论 研 讨 、 短 职 渎职 , 是 煤 矿 安 全 监 察 队 伍 面 临 的 又 一 个 严 峻 期 培 训 等 多 种 形 式 , 深 入 持 久 地 开 展 政 治 理 论 学 考验 。 习。 找 准 理 论 学 习 与 安 全 生 产 实 际 工 作 的 结 合
中, 如果 不保持 清醒 的头脑 , 站 不稳脚 跟 , 必 将 严
制, 加 大监 察 力度 , 促进 煤矿 实现 安 全生 产 的 重 法 , 不 善于 运用 法律 手 段 来解 决 问题 , 工作 方式
大 举措 。 近 年来 , 广 大 煤 矿 安 全 监 察 人 员 依 法 履 不 能很好地 适应 监察执法 的要 求 。 部分监 察人 员
行 职责 、 勤奋 敬业 、 任 劳任怨地 工作 , 为推 动安 全 对 新 法律 新 法规 和 煤矿 新技 术 新 工艺 新设 备 的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时、 有 效地 监控 矿井 有 毒 有 害 气 体 的浓 度 和井 下 的
式, 由中心站实现对各个分站 的巡检、 控制 , 而系统
的各个 分站 间却 不 能直 接 进行 通 讯 联 系交 换 信 息 , 在 这种 情况 下 , 一 旦 中 心站 与井 下 各分 站 相 连 接 的 主通讯 线缆 断开 、 主机故 障或 执行异 地 分站故 障 , 将 直 接导 致井 下采用 异地关 联断 电控 制 的采掘 作业 地
2 . 3 优化 数 据结构
7 7
名称的监测数据 , 与真实 的监测情况不符 , 不具有通 过 分析 瓦斯 历 史 数据 指 导 矿井 安全 生产 的意义 。 1 . 4 断 电范 围及 甲烷超 限断 电时 间不 符合规 定 在对煤矿进行安全监控系统检测时发现 , 采掘 工作面的瓦斯 电闭锁基本实现 了断电可靠 , 但却往
分站、 各种矿用传感器、 矿用 机电设备和矿用安全、 生产监 控软 件组 成 , 具有模拟量、 开关 量 、 累计 量 采
集、 传输、 存储 、 处理 、 显示 、 打 印、 声 光报 警 、 控 制 等 功能 , 用 于监 测 甲烷 浓 度 、 一氧化碳浓度、 风速 、 风
停、 风压 、 风速、 一氧化碳、 烟雾、 温度、 风门、 风筒 等
隐患 。
测, 发现各煤矿在管理和应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 希
望通过问题的解决 , 消除其给煤矿生产造成的安全 隐患 。
1 . 3 测 点更换 名称 后历史 数据 查询 不 准确
{ A Q 1 0 2 9— 2 0 0 7 1 中规定 : 煤矿安全监控 系统
应 每 3个 月对 数据 进行 备 份 , 备份 的数 据 介 质 保 存 时 间不少 于 2年 。在 系统 实 际运 行 过 程 中 , 随 着 矿 井 采掘接 替 的不断 变 化 , 具 有相 同分 站 号 的某 一 分 站 的某一 通道 在不 同 的时 间 内会 具有 不 同 的监 测 点 名 称 。通 过对 几种煤 矿安全 监控 系统 更 改监测 点 名 称后 发现 , 查询 到 的历 史 数据 均 显 示 为 当前 监 测 点

煤矿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煤矿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煤矿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引言:煤矿是我国重要的能源资源,但由于其特殊的工作环境和复杂的工艺流程,煤矿安全问题一直是突出的社会关切。

近年来,尽管我国在煤矿安全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主要问题。

本文将就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以改善现状。

一、主要问题分析1. 缺乏有效的安全教育培训目前,许多煤矿企业在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方面投入不足,教育质量参差不齐。

缺乏系统化、全面性和针对性的培训,导致员工未能充分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

此外,一些企业也没有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评估。

2. 不合理的设备维护保养部分企业对设备维护保养缺乏足够重视,只有在发生故障后才采取相应措施修理。

这种被动式的管理方式容易导致事故发生。

另外,一些设备的更新周期过长,已经达到或超过了使用寿命,存在安全隐患。

3. 监管不力尽管政府加大了对煤矿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但一些地方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问题。

有时候,政府部门监管不严格,对违规行为处理不果断;有时候,监管人员存在拖延和敷衍态度,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问题。

4. 应急预案薄弱在面对突发事件时,很多企业缺乏完善的应急预案。

这导致了灾害发生后抢救和处置工作的混乱与低效。

有些企业即便有应急预案,也没有进行有效训练与演练,导致关键环节处于失控状态。

5. 日常检查监察不到位一些企业没有建立健全的检查制度或仅仅是形式主义的应付检查。

基层执法人员缺乏实际操作经验、专业素质相对较低以及监督机制薄弱等原因使得日常检查监察工作达不到应有效果。

二、改进建议1.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有关部门应加大对煤矿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按要求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同时,矿企应制定详尽的教育计划,将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常态化管理。

员工也应积极参与培训并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

2. 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并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技能培训与考核。

针对老旧设备,及时进行更新或淘汰,并引进具有更高安全性能的先进设备。

关于完善全市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完善全市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完善全市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工作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一、研究背景全市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体制的完善,是保护工人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此,我们开展了一项调研工作,旨在探究全市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体制的不足之处,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为全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参考。

二、调研方法为了深入了解全市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现状,我们采用了多种调研方法,具体包括:1.访谈法:通过与煤矿负责人、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矿工代表等人员的深入交谈,了解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等。

2.实地考察法:实地考察了多个煤矿,了解煤矿安全生产的具体情况,以便更好地把握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3.问卷调查法:通过发放问卷,获取持不同观点的各方对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看法、意见及建议等。

三、调研结果1.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存在的问题1.1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

一些煤矿因违规操作、管理缺陷或安全投资不到位等原因,出现安全事故的可能性较大。

然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长期以来存在监管不到位、手段不足等问题,监管效果明显不足。

1.2煤矿自身安全管理不完善。

目前一些煤矿仍然存在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煤矿内部管理存在空白。

1.3煤矿安全监察力度不够。

当前监察力度较弱,容易导致一些煤矿违规操作。

在实地调研中,我们发现有些煤矿存在安全隐患却未能及时排查,更多的责任落到了工人身上。

2.针对以上问题的改进措施2.1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在建立并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方面,应当充分发挥各个监管部门的作用,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力度,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加大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并明确责任人,建立煤矿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2.2提高煤矿安全意识,加强煤矿自身安全管理能力。

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煤矿工人的安全意识,同时根据煤矿安全管理现状,制定针对性强的安全管理方案,有效地整合煤矿管理资源,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程序,完善煤矿自身的安全管理能力。

煤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煤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煤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一、引言在我国,煤矿是重要的能源资源产业,但同时也面临着许多问题。

为了提高安全生产和保障职工权益,我们需要深入了解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就业条件与人员培训不足1. 就业条件不理想:一些农村地区缺乏其他机会,只能通过进入矿山从事危险底薪较低的工作。

部分企业没有给予充分保护措施和福利待遇。

2. 人员培训不足:由于监管力度不够强大或企业自身对工人培训投入不足等原因,部分员工没有接受到充分专业技术教育和安全意识培训,增加了事故风险。

建议:a) 政府应该鼓励多元化经济发展,在农村地区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以减少对煤矿行业的依赖。

b) 系统完善正规化培训计划,并将其纳入法律框架中。

对经营单位实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培训,以提高员工的专业知识和安全意识。

三、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1. 监管力度不够强大:一些煤矿存在违规操作、超产等问题,在没有得到及时审查和处罚的情况下,这些问题可能导致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

2. 监测设备落后:尽管有一些基本设施用于监测矿井内部情况,但由于技术更新较慢、维修不及时等原因,很难确保信息准确性与实时性。

建议:a) 政府应加大对煤矿行业的监察力度,并加强违规行为惩罚力度。

同时需要推动相关法规法令出台并严格执行以消除漏洞。

b) 持续投资现代化监测装置,并将其纳入日常管理中。

定期检查并维护这类设备来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劳动安全风险较高1. 作业环境危险:由于地质条件限制和技术尚未进一步改进,部分石窑数量多且无人居住,给工人带来了巨大的健康风险。

2. 安全设备投入不足:由于经济压力和利润考虑,一些煤矿没有给予工人充分的安全装备和保护,这会增加意外事故发生的概率。

建议:a) 提高矿区作业环境管理标准。

政府需切实规范对地质条件限制下危险程度较高的煤矿,在此基础上改进技术手段以提高工人安全性能。

b) 加强劳动保护装备投入。

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为员工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确保其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在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

在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

在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很荣幸能在这次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座谈会上发言。

我是一名普通的煤矿安全监察员,能够和各位一起探讨关于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问题,我感到非常的荣幸和兴奋。

首先,我想就当前煤矿安全形势向大家做一个简要的分析。

随着国家对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视和各项政策的出台,煤矿安全形势总体趋于稳定,出现了较大事故的次数和人员死亡数量都有所下降。

但是值得我们警惕的是,一些问题仍然存在。

首先,违法违规煤矿依然存在,一些煤矿存在安全隐患,甚至存在采取不合理的生产方式。

其次,一些煤矿面临着人员流失、技术水平偏低等问题,这也对煤矿安全工作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因此,我们在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中仍然需要持续努力,创新思维、加强措施,确保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加强煤矿安全监察力量建设要加强煤矿安全监察力量的建设,首先就要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安全监察员的业务水平。

煤矿安全监察员要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准确判断煤矿安全风险,能够独立完成各项监察任务。

此外,我们还要积极引进和培养高水平的专业人员,提高煤矿安全监察的整体素质。

二、改进煤矿安全监察方式方法我们需要创新煤矿安全监察的方式和方法,从以往的被动监察转为主动监察。

对于高风险煤矿,我们可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检查,深入煤矿现场,了解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同时,我们还可以推动煤矿安全信息化的建设,通过数据分析,及时预警和预防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煤矿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加强煤矿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发动全社会参与,形成共同关注煤矿安全的氛围。

我们可以通过举办煤矿安全知识讲座、开展安全科普活动等形式,向煤矿职工和矿主宣传煤矿安全的重要性和危害性,提高煤矿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意识。

四、加强煤矿安全技术支持煤矿安全技术的引进和更新对于提高煤矿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可以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煤矿安全技术和设备,提高煤矿生产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对当前煤矿安全监察问题及对策的调查

对当前煤矿安全监察问题及对策的调查

对当前煤矿安全监察问题及对策的调查报告:体制进行改革,建立全国统一,垂直管理的煤矿安全监察体系。

实行煤矿安全监察制度以来,我们监察队伍从零做起,艰苦创业,克服了重重困难,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但是面对复杂的煤矿条件和执法环境。

我们煤矿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还存在着诸多困难和问题,这也是制约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主要因素。

根据宣威煤矿安全的实际问题,实际情况进行探讨。

1、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现状垂直管理的煤矿安全监察执法队伍组建多年以来,在国家局的统一领导下,经过共同的努力奋斗,构建起初步健全的安全监察法制体系,建立了垂直而得力的执法工作体系,树立了执法工作的新形象,打开了行政执法工作的局面。

首先,初步健全了监察执法的法律法规体系。

2000年11月出台了我国第一部《煤矿安全监察条例》、《条例》的出台具有里程碑意义,它是我国煤矿安全监察的主体法规和专门法规。

它明确了煤矿监察的执法机构,监察人员的法律地位,确定了煤矿安全监察的七项具体法律制度,把监察方针,监察内容,监察手段,执法主体,全部予以法律化。

《条例》使我们执法有了武器。

此全国家制定了《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方法》、《煤矿安全监察程序规定》、《煤矿安全监察管理员管理办法》、=《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监察档案管理规定》、《煤矿安全监察专用设备管理办法》、《行政复议暂行规定》等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8个,制定了三批共22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文书,重新修订了新版《煤矿安全规程》,使执法检查有了具体标准和依据。

《安全生产法》的出台,从法律上规定了安全监督监察制度。

安全监察法规体系已基本健全,基本满足了执法的需要,煤矿安全监察基本上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其次执法工作体系有效运转。

2000年10月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和三个分局相继组建,近210人的执法队伍相继上岗到位,迅速投入监察执法工作,大部分监察员来自于煤矿,虽然熟悉煤矿业务,但成为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员后,工作性质,任务发生了变化,角色反差巨大,开始并不知道如何执法。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策略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策略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策略摘要:多年前,由于条件所限,我国矿井瓦斯气体监测只能依靠人工来进行,瓦斯监测设备也十分落后,工人必须要手持瓦斯监测仪在现场人工监测瓦斯,原来的仪器容易受到环境温度、压力、视觉等因素影响而造成测量误差,且又不能连续检查瓦斯,在瓦斯监测过程中非常容易出现漏洞,无法正常监测井下施工现场的瓦斯浓度,不能很好地为煤矿的安全提供保障。

关键词:煤矿安全监测监控;问题;解决策略煤矿工作的安全性一直以来都是影响我国煤矿开采水平的重要因素,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牵动着社会的敏感神经。

现代化科学技术的不断完善与发展给煤矿安全带来了全新的管理模式与方法,可以有效的提高安全管理的效率,预防煤矿安全问题的发生。

煤矿中的瓦斯及机电设备存在的安全风险最高。

因此本次关于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应用技术研究也重点从这两方面展开讨论。

1 监控系统的先进工作原理从必要性层面进行分析,一直以来,煤炭工业都属于我国的经济支柱型产业,但是开矿过程中往往存在着大量的危险性因素。

在煤矿生产管理的过程中,必须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

在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清洁可再生能源日益崛起,但是煤炭在国民生产与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仍是不可动摇的,为了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念,切实的保护每一个煤矿工作人员的基本安全与人身利益,各煤矿企业必须不断加大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资金投入力度,对传统的安全管理模式进行全面的创新与突破,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以及智能操作技术,有效的解决煤矿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实现煤矿安全管理的信息化与自动化。

从技术层面进行分析,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主要是通过对煤生产系统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可能影响安全安问题的因素进行全面的分类、整理、分析、评估。

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个完善的生产系统安全管理库和生产系统安全管理指标体系。

这一系统可以完成对整体煤矿开采工作的整体安全,并有效的依据生产系统安全管理指标体系对各生产系统检查和评价,系统汇总后生成评价结果,反映各生产系统安全状况。

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分析

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分析

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分析1导言我国是一个“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非均衡国家,特殊的能源格局特点决定了煤炭资源在3大化石能源消耗结构中占到70%左右,据相关专家估计到本世纪中叶煤炭资源仍会占到50%。

根据BP世界能源统计2014的资料显示,2013年我国煤炭产量占到当年世界煤产量的47.4%,煤炭消费量占到当年度世界消费总量的50.3%。

2提高煤矿安全管理的必要性2.1煤矿的安全生产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发展煤矿的安全生产关系到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每一次事故的发生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人员伤亡,如果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存在不当之处还会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对于煤矿企业自身而言事故的发生不仅会打乱正常生产,也会对于职工的心理造成一定影响,使企业生产效率下降,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进而影响社会发展。

2.2企业的安全生产是中国企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国宪法明确规定了要改善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并加强他们的劳动保护。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

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生产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和文化生活需求,人民群众的基本要求就是对安全健康的需求。

近几年党中央的多次会议都对安全生产做出过重要批示,要求各个企业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增加安全基础设施的投入,通过重重把关来消除事故隐患。

煤矿企业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生产工作历来被国家重视,这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问题,所以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2.3煤矿的安全管理是促进企业自身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如果一个企业事故频发必然会导致生产的下滑和企业效益的降低,这也被社会中的一些例子所证实,所以“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被提出和提倡。

企业的目标就是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煤矿企业也不例外,在重视效益的过程中要提高对于安全的重要认识,既要促进生产又要保证生命安全,如果只是重视追求效益忽视对煤矿生产的安全管理,没有营造出一个平稳安全的大环境,这对于煤矿企业的发展是有很大潜在危害的,因此安全管理既是保证了人民群众的安全也是在促进企业效益的增长。

煤矿安全监察员述职报告

煤矿安全监察员述职报告

煤矿安全监察员述职报告引言部分:尊敬的领导、同事们:大家好!我是xx煤矿的煤矿安全监察员,今天我非常荣幸地站在这里向大家汇报我的工作。

自从担任这个职位以来,我始终秉持着维护煤矿安全、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使命感,不断努力与挑战自己,为保障煤矿生产安全贡献力量。

接下来,我将就我在这段时间内的工作情况和遇到的问题进行述职报告。

主体部分:一、安全生产监察工作作为煤矿安全监察员,我深知监察工作的重要性。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在煤矿安全生产监察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首先,我积极参与了煤矿安全生产的监察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开展监察工作。

我加强了对煤矿基本信息、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等方面的检查和监督,确保煤矿生产运行符合规定,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其次,在日常巡查中,我注意发现和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和处理。

我跟踪了煤矿的隐患整改情况,并对整改不到位的煤矿采取了法律制裁措施,确保煤矿安全风险能够得到及时消除。

我还加强了对煤矿安全教育培训的力度,组织开展了多次安全培训,提升了矿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二、事故处理与调查在工作过程中,煤矿事故的发生时刻警醒着我的责任。

在我担任煤矿安全监察员期间,共发生了x起事故。

其中,我责令立即停产停工的事故x起,责令整改整顿的事故x起。

当事故发生时,我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和营救工作,保障了事故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我也参与了事故调查工作。

我主持了x起事故的调查工作,分析了事故原因和隐患问题,提出了相关整改措施。

通过调查分析,我们成功查明了事故原因,将责任追究到位,为今后的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安全监察工作中的问题与建议在安全监察工作中,我也遇到了一些问题,需要领导和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

首先,煤矿安全监察工作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我希望能够得到更多的培训机会,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其次,由于煤矿安全形势复杂多变,我希望能够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推进安全监察工作。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存在问题和建议(一篇)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存在问题和建议(一篇)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存在问题和建议(一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存在问题和建议 1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存在问题和建议实现煤矿安全生产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只有建立长期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加大监管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和安全意识,促进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才能做到真正的安全生产。

一、煤矿行业安全生产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一)安全监管不到位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人员自身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低,或者存在收小费、敷衍塞责等问题,不能及时发现煤矿企业的安全隐患,不能防患于未然,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同时,煤矿安全监察体制虽已建立,但是监管执法人员与生产管理人员交叉,有些地区将煤矿监察机构和煤矿生产管理机构合并,执法人员与管理人员关系复杂,同事关系、领导关系、朋友关系、亲属关系等关系网依然存在,直接影响了执法渠道的畅通和执法力度,严重影响监察形象和检查效果。

(二)安全认识不够现行安全生产管理在企业管理中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没有真正处理好安全、生产、效益之间的关系,没有认识到安全生产管理也能创造效益、创造利润,没有理解安全生产管理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系,致使矿井安全存在缺陷,给矿井的安全生产带来一定隐患。

同时,从业人员的.素质难以适应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

煤矿从业人员的文化水平绝大多数在初中以下,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对安全生产知识接受困难,自我规范能力不强,加上人员的流动性大,给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三)安全生产技术落后当前我国煤矿行业安全生产技术相对落后,机械化程度低,安全技术装备不足,在“一通三防”,矿井深部地压,冲击地压,煤矿热害等方面存在许多技术难题,严重威胁着煤矿安全生产。

在煤炭开采过程中,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煤与瓦斯突出、中毒、窒息矿井火灾、透水、顶板冒落等多种灾害事故时有发生。

在这些事故中瓦斯事故造成的损失最大,人员伤亡最多。

通过“__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府网站事故查询系统”检索,2011年煤矿死亡事故85起,死亡359人,其中因瓦斯事故造成的死亡事故38起,死亡228人。

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现存问题与原因探析

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现存问题与原因探析

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现存问题与原因探析摘要近年来,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日益受到人们重视,但执法状况仍不容乐观。

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在执法管理体制、执法思路、执法方法、执法手段、执法监察事后处理、监察人员素质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原因是煤矿安全监察法制体系不健全,安全监察运行机制的不完善,安全行政执法机制不科学。

关键词煤矿监察行政执法监察体制执法机制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是指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机关依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实施煤矿安全监察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法律行为的总称。

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应坚持“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纠正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的方针,采取实时监察、重点监察、一般监察等多种工作方式。

近年来,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日益受到人们重视,但执法状况仍不容乐观。

1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现存问题1.1执法管理体制上存在问题(1)目标职责模糊,缺乏评价标准。

保障煤矿安全、规范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保护煤矿职工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目标任务,但对于省以下的分支机构,只明确“保一方煤矿安全”,在实际操作中缺乏与最终目标相配套的、明确的中介目标,而工作职责法律更无明确规定,致使各级监察机构之间出现职责空档,职责不清,工作被动,导致执法部门在实际执法中无所适从,压缩职责范围,难以抓住主要矛盾,工作无的放矢,事倍功半,影响执法成效。

(2)缺少对煤矿安全监察部门有效监督的外在监督机制和内在监管体系。

在外部,除了党的监督和上级监督之外,没有其他机构对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工作的合规性和绩效进行直接监督和制约。

在内部,隐性激励机制作用过于强大,而显性激励机制不健全,对执法人员发扬其道德性的要求过高,而对其自利性则估计不足。

各级执法机关执法也缺乏考核标准、量化标准和责任机制。

如执法部门不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或监察职能时,如何处理?执法部门对于违反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处罚畸轻畸重时,如何处置?地方政府阻挠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行使职权,又该怎样处置?均无行之有效的机制约束。

煤矿区队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煤矿区队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煤矿区队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272200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煤矿被开采,国家资源需求被满足的同时,煤矿安全事故也相继出现,每一次严重的煤矿安全事故都不仅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时还会危害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因此,煤矿企业必须要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开采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开采作业中的问题并解决,合理制定防控措施,确保整体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

关键词:煤矿作业;安全管理;防控措施1煤矿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1.1煤矿安全管理观念落后,缺乏安全管理意识我国煤矿开采事业本身起步较慢,煤矿企业发展到现如今的阶段,安全生产管理的理念仍然处于落后阶段。

大多数煤矿企业在开采作业中,只注重提高自身经济效益,而对于煤矿的安全工作并没有投入应该投入的精力,因为违章开采、违规操作而导致的煤矿安全事故时常发生,并且在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煤矿企业只是给予遇难者家属经济赔偿,对于导致本次事故的安全隐患未能采取先进的管理技术措施彻底消除,更不会进一步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工作。

国家所要求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在实际的煤矿生产作业中并没有得到真正有效的落实,以至于安全隐患越来越多,导致煤矿安全事故频发。

企业的安全管理意识不强,直接导致各个层级管理人员在安全管理方面执行力差,被动的监管模式以至于管理工作流于形式,在实际生产作业当中,由于安全管理落实不到位,管理形式过于单一,导致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操作极易造成安全事故发生。

1.2煤矿安全管理的技术不成熟煤矿能源的开采对于我国经济发展至关重要,但与发达国家相比,现阶段我国煤矿企业的开采技术仍存在着很多安全问题,相关开采技术并不能满足实际的煤矿开采需求,一方面矿采工人的安全得不到保证,另一方面管理者的安全管理工作难以进行。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我国已经对煤矿生产企业提出安全生产要求,要求煤矿企业时刻将安全放在生产的第一位,积极引进先进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尽最大的努力减少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

矿井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治(三篇)

矿井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治(三篇)

矿井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治我国的煤矿安全状况不容乐观。

尽管有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及实际生产中的操作规程措施,并有严格的奖罚条例,但通过整理、分析事故处理报告,不难看出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

(1)安全检查中的薄弱环节:众多矿井的安全管理人员(包括局、矿两级业务处、科室管理人员)都习惯于早8:00点下井,12:00点升坑,24小时生产中的12:00到第二天的早8:00就成了三违人员的自由时间了,虽有区队的小班安全监察员,有些问题因身处其中而已熟视无睹了,加上赶生产任务往往忽视安全监督,导致这段时间极易出现违章操作现象。

随着矿井服务年限的增加、开采深度的加大,一些较远的采掘头面,由于行走距离远,安全检查不到位,日积月累这些地区的隐患往往比较多;工人素质参差不齐,在得不到监督时,心理上总有反正检查的不来放心地干吧,违章违纪时有发生。

由于安全人员的专业有所侧重,有些非专业性的隐患不能发现,致使有些违章作业得不到有力地制止,也易造成事故发生。

(2)井下某些地区生产相对集中,管理上有薄弱环节。

如某矿的三采区生产相对集中,三个掘进头、一个回采工作面同时进行生产,电力供应矛盾特别突出、通风配风难度很大,各队谁都管,谁都不管,你想掘进,我还想尽快出煤。

生产很被动,同时给矿井的瓦斯管理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比如:胶带管理、物料运输都显混乱。

(3)机动岗和辅助岗人员三违多,管理属于薄弱环节。

机动岗和辅助岗人员是指胶带机司机、小绞车司机、电检维修工、安装队安装工、瓦斯员等等,这些人的工作特点是单打独干,难以监督,易三违。

例如:某些小绞车司机为了多拉快跑,违反操作规程多挂罐,结果造成了断绳跑车事故;安装队工人起吊大件时,在非起吊锚杆挂葫芦起吊;上一班的瓦斯检查员和下一班的瓦斯检查员联手造假等等。

(4)矿井锁边工程管理是薄弱环节。

邢矿集团多数矿井周围都有小煤窑在生产,战略位置极为重要的地区的管理相形见绌,生产头面距离远,管理不到位,对于出现越界开采或打透老空水等隐患,不能及时察觉,难以采取有力措施控制势态的发展,所造成的透气透水给矿井造成灾难性事故。

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通用版)

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通用版)

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通用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AQ-SN-0759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通用版)根据国办发明电[2008]15号和[2008]22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和国家安监总局、煤监局的统一部署,从4月下旬至7月下旬,7个煤矿督查组利用三个多月的时间,对山西、黑龙江、湖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等7个省、市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共查出隐患和问题3989条,其中重大隐患640条;责令236处煤矿或采掘工作面进行停产整顿整改;经济处罚496.6万元。

通过督查和调研,全面了解掌握了7个省、市的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经验做法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进和促进了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一、各督查组在督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1、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落实国家重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存在差距。

一是部分地区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煤矿安全的关系,没有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摆到应有高度,程度不同地存在着“重经济发展轻安全”的现象,对国家重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不力,存在层层衰减的现象,部分地区仅仅是转发了上级文件,没有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

二是部分领导干部不能直面和正视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满足于对当地安全成效的纵向比较,对于加强安全监管,快速提升本地安全生产水平的紧迫性认识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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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监察中存在问题的探讨煤矿安全监察机制建立3年多了,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特别是办事处这级充分履行职责,切实深入到矿区千米井下进行监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全国煤矿安全状况明显好转,为煤矿安全生产做出了应做的贡献,但我在安全监察过程中发现我们的工作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影响着安全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1安全认识上存在的问题很多人认为国有煤矿的安全状况比乡镇煤矿好,很多统计数据从表面上的确如此,其实乡镇煤矿从2000年暴风骤雨般的对乡镇煤矿整治后,乡镇煤矿的安全状况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在整治之前,乡镇煤矿的安全事故的确是让人触目惊心,而在2002年底后,乡镇煤矿的安全状况大大好转。

但是乡镇煤矿状况不好的影响一直在人们的思想中根深蒂固。

殊不知这里存在一个如何比较的问题,目前,乡镇煤矿的总量仍然比国有煤矿多得多,如果按事故起数在国有煤矿和乡镇煤矿之间来比较,的确乡镇煤矿要多一些,如2002年宜春办事处辖区内乡镇煤矿发生19起伤亡事故,国有煤矿16起。

如果按事故数占煤矿中的比例来比较,乡镇煤矿有288个,约是6.5%;而国有煤矿28个,约是57%。

从这方面来比较事故机率国有煤矿比乡镇煤矿高。

2002年辖区内死亡人数63人,其中乡镇煤矿38人,国有煤矿25人,乡镇煤矿的总量是国有煤矿的10倍多,而死亡人数只相差13人,约1.5倍。

重大事故乡镇煤矿1起,死亡16人,国有煤矿3起,死亡11人。

从这些数字可以说明,国有煤矿的安全形势与乡镇煤矿相比,是不容乐观的。

笔者在煤矿安全监察中发现,国有煤矿和乡镇煤矿均存在安全投入不足,安全设施、装备老化,安全责任制不健全,安全管理混乱,煤矿安全培训不到位的现象。

就是技术力量上国有煤矿稍微好一点。

因此,我们在安全认识上不能产生偏颇,对国有煤矿放松“警惕”的思想,会导致监察工作产生盲目乐观的思想倾向。

2认为国有煤矿的安全培训搞得比较好职工的素质比乡镇煤矿高国有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一直是机构比较健全、有一定师资、有一定的场所,开展培训也较正常,在大家眼中似乎是培训工作搞了这么多,人员也参加了培训,或多或少总学习到了不少安全和法律知识吧,其实不然,效果却是很不理想。

从2002年开始,按照“教考分离,分级实施”的培训原则,培训由煤矿安全培训中心负责,考核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

到目前为止,我们办事处已经培训了近5000多人,在监考、阅卷过程中我发现国有煤矿和乡镇煤矿的职工都差不多。

甚至有的还不如乡镇煤矿,在我们辖区内乡镇煤矿来参加特殊工种培训的,在新余有研究生学历的、有中专学历的、有原来在国有煤矿当总工程师的。

而国有煤矿则许多是开张证明有初中学历。

国有煤矿职工的及格率并不比乡镇煤矿高。

可见,过去企业搞的煤矿安全培训,只是一种过场,一种形式,学习了不论通过不通过都要发证。

一位在国有煤矿从事安全培训工作的老师,就一语道破天机:煤矿送来培训,培训及不及格,职工回去必须做这个工种。

上面领导有话,能让他不及格?从搞培训的工作过程中使我对培训有了较深的了解。

看来,国家实行教考分离,是搞好煤矿生产最基本、最有意义的重大举措,应该总结经验,深入开展下去。

人员素质的高低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这种对国有煤矿安全培训较乡镇煤矿“放心”、对国有煤矿人员素质较乡镇煤矿“过硬”的思想,是煤矿安全状况的潜在危害,应该引起煤矿安全监察部门的高度重视。

3事故责任人处理轻重悬殊《煤矿安全规程》这部煤矿安全生产的规范大典,经过反复地修改,于2001年颁布了新版,为煤矿创造了平等的地位,统一了安全生产的标准,这个是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

也就是说国有煤矿和乡镇煤矿是处于同一平等的地位,但是目前在事故处理上不是在同一地位上。

我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发现,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一个轻一个重,这是很不公平的现象。

现在对国有煤矿的责任人的处理还是沿用过去行政处分的规定,即:警告、降级、记过、记大过等,并且1~2人的事故,不管是违章指挥、还是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已知的隐患,一般都不会处理到矿级干部,最严重的处理也就是撤职,但即便是撤职,有的是区长撤了,当书记,书记撤了,当区长;有的是易矿做官;有的是越做越大。

举2个最有讽刺意味的例子,一个国有煤矿的生产矿长因为20人的责任事故撤职不到一年,又到另一个矿当安全矿长;曾经有位国有重点煤矿的局长戏称自己大大小小的行政处分已经有四五十个,把处分当作是件光荣的好事,好象没有经过处分的人就不能当官似的。

而乡镇煤矿死亡事故的处理则是真正能触动矿主,实际意义上的处理,真正能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到位。

现在对乡镇煤矿事故责任人的处理罚款、辞退、追究刑事责任、吊销证照等,每种处理都是击中要害的,再则通过这2年以来的整治,地方政府也很重视对小煤矿的监管。

如2003年3月2日全国“两会”期间前夕,有一个乡镇煤矿撕掉主提升绞车上镇政府贴的封条,搞井巷修理,结果出了起死亡1人的顶板事故,结果矿主被行政拘留了(这并不是事故调查组的意见。

)而国有煤矿严重违章指挥生产发生1~2人的伤亡事故,最严历的处理就是撤职、辞退。

如,2003年3月6日和3月15日(全国“两会”期间),某国有煤矿接连发生死亡责任事故,而处理却是轻描淡写。

国有煤矿是国家的,“后台老板”是国家,有相当一部分企业的管理者,安全思想麻木不仁,安全意识相当薄弱,安全责任心相当差,对存在的事故隐患熟视无睹,有的甚至还违章指挥,一旦出了责任事故处理到他时,他的“后台老板”里的各个部门都为他开脱,我们办事处2002年开展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察,发现一些重大事故的责任人的处理,最苍白无力的行政处分应该进档的都没有进档,应该撤职的,仍然在岗位上!到目前为止,国有企业仍然沿用过去的行政管理体制,有的省局还直接从国有重点企业选调干部,所以办事处一级的安全监察员在对国有重点煤矿矿级责任人的处理时有所顾忌。

怕他以后摇身一变成为了自己的领导,对自己“影响”不好。

导致了事故责任人处理上存在偏颇。

这种事故处理轻重不同,不仅影响我们的公正执法,而且是煤矿安全稳定好转的障碍。

4监察处罚深入程度不一样由于乡镇煤矿事故严重的名声在外,很多安全监察员对乡镇煤矿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往往是举轻若重,会从重从严处罚,乡镇煤矿私有成分占比例重,不论是何种处罚都涉及到他们个人切身的利益,处罚可以达到当事人。

而我在监察中发现其实国有煤矿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远远比乡镇煤矿还多,但是国有煤矿的处罚,处罚的只是“国家”,不能处罚到当事人,而当事人却“逍遥法外”,比如说:责令停产整顿,乡镇煤矿停一天,就象剜了老板心头的一块肉,而国有煤矿一些煤矿管理者,他可以慷国家之所概,停吧,这是国家的,关我私人屁事,更有甚者有的国有煤矿把问题推向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有个这样具体的例子,一个国有重点煤矿所属的几个矿井均存在严重的通风系统不完善,某办事处决定责令这几个矿井停产整顿,但那个矿务局的主要领导振振有词地说:停产整顿可以,系统问题还是短期内解决不了,出不了煤,发不了工资,全局几万职工家属的吃饭问题就成了影响矿区稳定的大事,我们可保证不了矿区的稳定,我们也无法向政府交待,安全监察机构你们看怎么吧?于是责令停产的处罚根本就执行不了,导致该局某矿5个月之内发生2起重大、特大事故,其中第一起事故死亡6人,20多人重伤住院,第二起和第一起事故性质基本上是一模一样,“重复昨天的故事”导致发生一起死亡20人的特大责任事故。

尤其是处罚不能到达矿级以上的当事人。

比如说:对违法行为的罚款,乡镇煤矿不管煤矿出还是私人出,都出在他们自己的身上。

而国有煤矿,尤其是矿级管理人员的罚款,有可能往往是单位上帮他出了,连一点罚款都严惩地侵害国家的利益。

可见,对国有煤矿的监察具有不彻底性,不能深入到位,国有煤矿的监察具有不彻底性,不能深入到位,国有煤矿安全状况得不到根本性、迅速性好转的原因所在之一。

煤矿安全监察,任重而道远。

5法规不配套没有处罚细则煤矿安全监察新体制已经建立差不多4年了,虽然国家也出台了许多法律法规,但是这些法律法规是一个框架性的大规范,不可能在每一个细节上对其性质作出界定,适应法律法规上都作出很详细的规定,再加上出台这些法律法规的专家毕竟实践上有局限,还有许多没有考虑到的东西。

正因为如此,我在煤矿安全监察执法中发现,对煤矿的行为明明是不可取的行为,但是法律或法规或规程并没有提及,是没有违法或者是违反规程等。

例如:在高瓦斯矿井或突出矿井中,有的煤巷掘进工作面的回风经过另一个煤巷掘进工作面的回风巷口。

这并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规定或规程,你不能对它进行处罚,但是这方面有许多血的教训,某局下属某矿多次发生过类似一个煤巷掘进工作瓦斯突出,灾害顺着风波及到了另一个煤巷掘进工作面。

现在采取所谓区域性撤人定点放炮制度,但是总是撤人不到位。

所以对这个问题作为监察机构来说,是束手无策,其原因是没有细化的处罚细则。

现在煤矿安全监察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下达各种执法文书,必须指出违反的法律法规等的规定,都必须找到法律依据,但目前我们执法的主要依据有:《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等。

《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已经不适应时代发展的变化,依据它来执法许多条文已经不合适了;《安全生产法》是一部安全生产的大法,内容丰富、广博,是法律体系的框架,正因为这样,里面的规定是“粗线条的”,用起来就有点难以援引。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及《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有些很关键的东西却规定得太空洞。

例如:《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42条,瓦斯超限作业应该查到1次,当场应立即责令停止作业,并重重地行政罚款,这样监察才有效果,但条文的规定是“……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拒不停止作业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而且在监察中我们发现让它停止作业,煤矿它都会停止一下,监察员一走它又作业,总不能24h守着这个煤矿,所以说“拒不停止作业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等于空话。

而瓦斯超限,就是瓦斯爆炸的条件之一。

所以说,应该对照《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法》、特别是《煤矿安全规程》的条文制定详细的安全监察处罚细则。

笔者曾见到城市环境、市容这方面的处罚却规定的十分细致、详尽,让执法人员不但有法可依,而且用起来方便。

所以我发现我们目前的《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过于简单,不具体,不详尽,不灵活,应该有灵活、配套的处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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