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工程(江苏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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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工程(江苏段)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意见

2018年10月31日~11月2日,扬州市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工程建设处、淮安市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工程建设处、江苏省淮河入江水道三河闸石港站加固改造工程建设处、江苏省万福闸加固工程建设处和江苏省宝应湖退水闸加固工程建设处依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在扬州市联合组织召开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工程(江苏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参加验收会议的单位有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淮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长江水资源保护研究所(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单位),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淮河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环境监测单位),徐州市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中心(环境保护监理单位),江苏淮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南京江宏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水利工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江苏河海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监理单位),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淮阴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江苏兴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及5名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工程(江苏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工程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环境监测单位、环境保护监理和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单位的工作报告,查阅了环境保护相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淮河入江水道是淮河下游的行洪主河道,该工程上起洪泽湖三河闸,下至江都三江营,全长157.2千米,设计泄洪能力12000立方米每秒,可将淮河上中游15.8万平方千米来水的70%泄入长江,与淮河入海水道、分淮入沂、苏北灌溉总渠、废黄河等工程联合运用,使洪泽湖大堤的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为洪泽湖下游地区的防洪安全提供保障;同时也可承泄京杭运河西部宝应湖、高邮湖地区的涝水,以改善区域排涝状况,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综合效益。

(二)工程建设任务

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工程的建设任务是:通过实施堤防加固、涵闸隐患处理和河道疏浚、切滩等工程,恢复入江水道设计泄洪能力12000立方米每秒。

(三)工程设计标准

河(堤)段防洪标准:三河北堤、改道段东堤、淮南圩堤防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三河南堤金湖县城段、改道段西堤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三河南堤盱眙段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邵伯船闸以北的运河西堤、邵伯船闸至邵仙闸段运盐河东堤、邵仙闸以南的高水河东堤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湖西大堤和归江河道廖家沟东堤、芒稻河西堤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归江河道廖家沟西堤、芒稻河东堤、夹江堤防、京杭运河东堤与西堤、壁虎河西堤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入江水道支流的防洪标准为10~20年一遇。

工程设计排涝标准:金湖县城区设计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农田设计排涝标准为5年一遇;状元沟、龚家涧设计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支流的设计排涝标准为5年一遇。

工程抗震设防标准:扬州北至长江按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设防,其余按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设防。

(四)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河道疏浚切滩72.275公里;堤防加固107.793公里;新建挡墙21.082公里;堤身地基防渗处理25.434公里;填塘固基15.770公里;抛石护岸8.350公里;新建、加固、接长护坡127.793公里;新建、接长林台护坡8.000公里;加固三河闸、万福闸、宝应湖退水闸,拆建东西偏泓漫水闸;新建、改建、加固穿堤建筑物91座,交通桥2座,交通码头2对;新建堤顶防汛道路192.354公里,改建、维修堤顶防汛道路141.178公里,新建上堤路3.600公里;实施影响工程,包括石港泵站更新改造,加固、新建、拆建排涝泵站6座。

(五)工程建设过程

1、2009年3月水利部以《关于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水保〔2009〕152号)批复了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2、2009年3月国家环境保护部以《关于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9〕128号)批复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3、2010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关于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工

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农经〔2010〕2539号)批复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4、2011年6月,水利部以《关于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水总〔2011〕312号)批复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5、工程于2011年10月工程开工建设,2017年12月建成。

二、工程变动情况

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工程(江苏段)的位置、任务及规模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施工阶段无重大调整和变化,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此类变更对环境的影响是有利或是可接受的。参照环保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文)关于水电等九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以及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中相关规定,本工程无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工程(江苏段)落实了“三同时”制度,在设计、施工和试运营期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要求的生态保护和污染控制措施得到落实。

(一)施工区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单位在调水保护区及过渡区、取水口与水源地保护、施工废水处理、生态环境保护、临时用地恢复、景观绿化、噪声及扬尘控制、水土保持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总体达到环

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所要求的防治效果。

(二)生产生活区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参建单位通过设置化粪池或接入市政管网等方式对生活污水及时进行了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达到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所要求的防治效果。

(三)环境保护设施

本工程建设期间,建设单位落实了环评报告要求的血防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对具有引灌功能的涵闸设置了沉螺池、拦螺网等,有效防止了钉螺的扩散。建设单位在毛港漫水闸和新老王港漫水闸各设置1座鱼道,对东偏泓漫水闸的鱼道进行了修复,从而减少了水闸对鱼类的阻隔影响,对鱼类资源的保护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四)监测、监理和验收调查

施工期及运营期,环境保护监测、监理和验收调查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及环境保护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区域声环境、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底泥等环境要素进行了监测,分别出具了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工程(江苏段)环境保护监测、监理和验收调查报告。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一)对水环境的影响

本工程采用切滩整治和河道拓浚方式降低行洪水位、增大行洪能力,入江水道河道水位、流速和泥沙冲淤变化等水文情势变化有利于行洪,对水环境保护有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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