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补缴养老保险的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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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19年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与补缴政策

重庆2019年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与补缴政策

重庆2019年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与补缴政策重庆农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1、参保条件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能够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2、缴费标准农村养老保险缴费由个人和集体补助构成。

①个人缴费分为5档,每年缴费标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

②集体补助由其他经济组织提供资助。

③政府补贴标准不应低于每人每年30元。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新政策重庆农村养老保险参保流程1、参保办理以村(社区、居委)为单位,参保单位办理登记手续,首次参保时应填写《参加养老保障(险)单位登记表》;2、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随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村(含居委、社区,下同)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提出参保申请,由村负责初审参保资格并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公示单》公示一周,无异议的人员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3、参保人员若为现已军人或退伍军人,提供人武部出具的从军证明,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役士兵政府补助申请表》,报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

重庆农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能够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能够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理应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很多于15年。

要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

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

重庆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参加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理应按照相关规定来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标准当前设为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2800元、3300元等12个档次,地方也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实行调整,增设另外的缴费档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9.09.29•【文号】人社厅发〔2019〕94号•【施行日期】2019.09.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人社厅发〔2019〕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更好保障流动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权益及基金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参保人员跨省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对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5号,简称部规5号)实施之前发生的超过3年(含3年)的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简称转出地)应当向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简称转入地)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附后)。

二、参保人员跨省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对在部规5号实施之后发生的超过3年(含3年)的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由转出地按照部规5号有关规定向转入地提供相关法律文书。

相关法律文书是由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部门在履行各自法定职责过程中形成且产生于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之前,不得通过事后补办的方式开具。

转出地和转入地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审核相关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核对参保人员缴费及转移信息。

三、因地方自行出台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政策或因无法提供有关材料造成无法转移的缴费年限和资金,转出地应自收到转入地联系函1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参保人员,并配合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发生地(简称补缴发生地)妥善解决后续问题。

对其余符合国家转移接续规定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资金,应做到应转尽转。

浙江2019年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与补缴政策

浙江2019年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与补缴政策

浙江2019年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与补缴政策浙江农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1、参保条件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能够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2、缴费标准农村养老保险缴费由个人和集体补助构成。

①个人缴费分为5档,每年缴费标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

②集体补助由其他经济组织提供资助。

③政府补贴标准不应低于每人每年30元。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新政策浙江农村养老保险参保流程1、参保办理以村(社区、居委)为单位,参保单位办理登记手续,首次参保时应填写《参加养老保障(险)单位登记表》;2、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随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村(含居委、社区,下同)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提出参保申请,由村负责初审参保资格并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公示单》公示一周,无异议的人员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3、参保人员若为现已军人或退伍军人,提供人武部出具的从军证明,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役士兵政府补助申请表》,报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

浙江农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能够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能够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理应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很多于15年。

要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

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

浙江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参加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理应按照相关规定来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标准当前设为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2800元、3300元等12个档次,地方也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实行调整,增设另外的缴费档次。

2019社保补缴新政策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2019社保补缴新政策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2019社保补缴新政策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生老病死以及各种意外灾害这是我们在一生当中都会经历的一个过程,对此国家也是专门通过立法的形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

我国的社会保险就是在宪法的基础之上,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来保障社会民众以及社会公共秩序的正常运转的,而且社会保险费用的补交也是在生活当中经常会遇到的,那么,2018社保补缴新政策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生老病死以及各种意外灾害这是我们在一生当中都会经历的一个过程,对此国家也是专门通过立法的形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

我国的社会保险就是在宪法的基础之上,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来保障社会民众以及社会公共秩序的正常运转的,而且社会保险费用的补交也是在生活当中经常会遇到的,那么,2018社保补缴新政策的相关规定是什么?▲2018社保补缴新政策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社保政策是最多可以补交两年,意思是从补交的月份开始像前推算(是按补交的时间段来计算,不是按累计月份计算。

例如:10年4月-09年4月的任意的一个时间段,都是按一年来计算。

如10年4月-09年的3月到08年的4月任意一个时间段都是按两年来计算,只单独补交08年9月这也是按两年来计算)。

因购买楼房所需贷款而补交5年社保的,需要注意是否可以在社保中心那里查询到数据,如果可以查询到就可以办理补交,如果查询不到,贷款还是不会被批复的。

(一)养老、医保不足缴费年限的补缴:须填写参保人员补缴申请表,送市社保中心领导审批后,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窗口打印缴费核定通知单,然后到相应的地税办税服务中心办理缴费手续。

(二)外地调入人员的超龄补缴:户口已迁入本市且通过本市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将其行政关系调入本市的人员,调入时没有超过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年龄的,免于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按规定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后,其调入前所在地未开展社会养老保险的年份中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若超过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年龄的,还应当由接收单位为其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补缴后,其调入本市之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2019年河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分7个档(最低200元)

2019年河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分7个档(最低200元)

2019年河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分7个档(最低200元)河北居民注意了!2019年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调整,涉及缴费、养老金待遇等多个方面,具体的《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解读如下:从2019年1月1日起,河北省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以下简称“两项机制”)。

“两项机制”包括五项主要内容,分别是待遇确定、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缴费补贴调整、个人账户基金保值增值五个方面。

待遇确定机制方面:明确基础养老金向长缴人员适当倾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

其中,基础养老金由中央、省、市、县(市、区)逐级确定标准并全额支付给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139确定。

基础养老金向长缴人员适当倾斜。

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月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所需资金由省级统筹解决。

补缴年限不计入计发年限基础养老金的缴费年限。

基础养老金向65周岁及以上参保老年居民倾斜。

以中央和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之和为基数,领取待遇人员年满65周岁后,基础养老金在基数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元;年满75周岁后增加2元;年满85周岁后增加3元,所需资金由省、市、县三级分担。

年限基础养老金和65周岁以上高龄基础养老金两项政策可叠加享受。

意见要求各市、县(市、区)应根据当地实际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引导激励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优化养老保险待遇结构,提高待遇水平。

各地提高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地方自行负担。

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方面:2018年河北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意见称,在中央确定的88元的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基础上,确定2018年河北省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由省、市、县(市、区)三级财政分担。

合肥养老保险新政策,2019合肥市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doc

合肥养老保险新政策,2019合肥市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doc

合肥养老保险新政策,2019合肥市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合肥养老保险新政策,合肥市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基础养老金提高至110元日前,市政府下发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合肥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实现了县(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

一、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个人缴费标准有调整。

城乡居民参保年缴费标准为100、200、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1500、2000、3000元13个档次。

其中增设了3000元的缴费档次,去除原1200元的缴费档次。

三、政府补贴标准增加。

参保人员缴费政府给予补贴,补贴最低为每人每年30元,多缴多补,最高补200元。

县(市)与区补贴标准统一。

具体补贴标准为:单位:元缴费档次100200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1500、20003000财政补贴3035405060708090100150200 四、特殊群体代缴保费标准提高。

对重度(二级以上)残疾人、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各县(市)、区按照200元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同时享受相应档次的财政补贴。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双女父母参保缴费,除享受所选档次缴费补贴外,每人每年增加30元的缴费补助。

五、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

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10元。

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缴费每超过一年,基础养老金加发1%,最高不超过10%。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六、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死亡,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补助金标准为当年8个月的基础养老金。

2019年山东养老保险补缴政策

2019年山东养老保险补缴政策

2019年山东养老保险补缴政策山东养老保险补缴政策三类人员受益补缴新规规定,可补缴范围和条件包括三类,包括:我省企业职工中仍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可补缴2018年6月30日(含)以前应保未保年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具有我省户籍,曾在我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可凭有效原始材料,以个人身份补缴2018年6月30日(含)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具有我省户籍,2018年6月30日(含)以前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身份补缴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至2018年6月30日(含)以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2018年7月1日(含)以后,发生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情形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社平工资的60%为基数根据规定,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经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历年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为其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含本金和利息)。

无法确定历年工资收入的,以所在城市执行的历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补缴。

利息以历年公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算。

补缴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分别负担,一次性缴清。

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均以补缴时所在市执行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20%的比例,补缴历年基本养老保险费。

补缴费用由个人负担,一次性缴清。

缴费后计入保险账户据了解,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补缴费用全额到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补缴费用按规定分别计入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以个人身份补缴的,补缴费用全额到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8%的比例为参保人员计入或补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补缴年限与年龄挂钩新规还对缴费年龄和年限做了规定,到2018年12月31日止,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一次性补缴的年限不得超过10年,补缴时间不得早于所在市实施基本养老保险“统账结合”的时间,其中个体工商户补缴时间不得早于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时间。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9.12.31•【字号】鲁人社规〔2019〕13号•【施行日期】2020.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正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的通知鲁人社规〔2019〕13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完善我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缴费负担,保障参保人员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等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规范参保缴费行为(一)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依法申报,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足养老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按照规定出具稽核意见书或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反映,督促用人单位补足养老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的,自欠缴养老保险费的次月1日起,依照《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社会保险法》施行前的欠费时段,各地按原规定加收滞纳金或利息数额低于《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可按就低原则执行。

各欠费时段加收的滞纳金,不滚动重复计算。

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二)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造成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根据《关于生产经营严重困难单位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31号)等规定,可以申请缓缴养老保险费。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对连续3个月以上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或无法正常生产经营3个月以上、仅为职工发放生活费的企业,符合《社会保险法》有关缓缴规定的,也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有关问题的业务操作办法(京社保发[2019]48号)

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有关问题的业务操作办法(京社保发[2019]48号)

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有关问题的业务操作办法(京社保发[2019]48号)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有关问题的业务操作办法京社保发[2019]48号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根据《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9〕239号)(以下简称“通知”)以及《关于印发的通知》(京社保发〔2019〕47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现将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补缴业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对于《实施细则》中涉及的补缴人员,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具体流程如下:(一)个人应填写《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承诺书》和《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申办单》各一式两份,同时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请,确定补缴时间及基数档次。

(二)存档机构应于每月25日前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对于补缴时在存档机构正常缴费的人员和在存档机构非正常缴费的人员要分别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以下简称“补缴明细表”)、《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以下简称“补缴汇总表”)各一式两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所属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批。

- 1 -(三)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在系统中分别录入在本区(县)所属存档机构正常缴费人员和非正常缴费人员的补缴明细,并生成补缴汇总。

与存档机构申报的补缴明细表和补缴汇总表数据核对一致后,转基金收缴财务岗做收款处理。

基金收缴财务岗应于每月28日前生成银行扣款信息。

审批未通过的,社保经办机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

(四)个人应于提交补缴申请的当月28日前将补缴费用足额存入个人扣款账户中。

当月审批已通过的补缴于次月1-5日由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委托银行进行扣款。

次月18日前财务回款成功后,个人可查询相应个人账户情况。

扣款未成功的,社保经办机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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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国务院批准,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

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

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

三、调整办法。

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基本统一。

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要兼顾公平与激励,合理确定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部分比重。

四、资金来源。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五、组织实施。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

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解读,正确引导舆论,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进行。

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2019年5月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

2019全国两会 养老保险最新政策养老金不差钱

2019全国两会 养老保险最新政策养老金不差钱

2019全国两会养老保险最新政策:养老金不差钱社会养老保险资金仍有坚实支撑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的一揽子减税降费政策中,一组数据引人关注:“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地可降至16%”,同时,“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至今已实现15连涨。

养老金“一减一增”之间,意味着缴的少了,发的多了。

有人担心,等到我退休时,养老待遇会不会受到影响?这也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

对此,政府工作报告有明确回应:“既要减轻企业缴费负担,又要保障职工社保待遇不变、养老金合理增长并按时足额发放,使社保基金可持续、企业与职工同受益。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民盟中央副主席、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代表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养老金还会继续涨,大家要对养老金制度有绝对的信心。

”降低缴费率是企业普遍呼声每年全国两会期间都有不少代表委员关注企业费率过高的问题。

在郑功成看来,“降低缴费率是企业长期以来普遍性的呼声。

”目前,我国现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定总缴费率为28%,其中,企业缴费为20%左右,个人缴费为8%。

如果再加上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与住房公积金,总缴费率高达50%以上。

“如此高的缴费率极大增加了用工成本,带来了较大负担,也必然会影响到就业发展。

”郑功成说,社会保险缴费率下降是大势所趋。

国务院提出自2016年5月起开始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规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可降低至20%;单位缴费比例在20%且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省份,可降低至19%。

数据显示,目前北京、湖南、甘肃、宁夏、重庆、四川、贵州、江苏、安徽、江西、新疆、山西、上海、天津、湖北、广西、河南、海南和云南等19个省份宣布下调企业养老保险费率,其中上海从21%降至20%,其余省份由20%下调到19%。

“企业社保缴费中,养老保险是大头,约占2/3,企业要求降低养老保险费率的呼声也非常强烈。

2019年重庆社保补缴3370的相关政策有哪些?

2019年重庆社保补缴3370的相关政策有哪些?

2019年重庆社保补缴3370的相关政策有哪些?全省统一的养老保险费补缴及养老金计发标准分为三个档次:按一档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601元:按二档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492元:按三档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383元。

在确定补缴额度时,对年满61周岁及以上的人员,年龄每增加1年,补缴额度相应减免1500元,最大减免额度为1.5万元。

社保顾名思义为社会保险,是国家带给我国公民的一项福利政策,用于保障我国公民在年老体衰丧失劳动能力时候的基本生活,按相关规定,社保需要连续缴纳,但如果因为一系列因素没有连续缴纳,那就必须进行社保补缴。

那么有关2018年重庆社保补缴3370的相关政策是什么呢?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

社保补缴新政策1、人员范围具备4项条件的企业人员可“入保”曾在我省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的人员(含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曾在企业工作的“五七工”、“家属工”),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可在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纳入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一)2010年12月31日前具有我省城镇户籍;(二)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三)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或超过规定的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下同);(四)1996年1月1日前,与我省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2、补缴及待遇计发一次性补齐可按月领养老金。

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照统一规定的补缴标准,一次性补缴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

自补缴全部费用到账后的次月起,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

全省统一的养老保险费补缴及养老金计发标准分为三个档次,由补缴纳入人员自行选择:按一档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601元:按二档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492元:按三档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383元。

在确定补缴额度时,对年满61周岁及以上的人员,年龄每增加1年,补缴额度相应减免1500元,最大减免额度为1.5万元(具体补缴标准和月养老金水平见右表)。

四川社保补缴新政策2019年是什么?

四川社保补缴新政策2019年是什么?

四川社保补缴新政策2019年是什么?四川社保补缴新政策的规定,用人单位(含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参保人员)应如实申报并足额缴纳2017年度社会保险费,时间截至2018年3月31日,逾期未交的,需要交纳利息之外,还需要交纳一定的滞纳金。

生育保险以及医疗保险中断后不能补缴。

▲一、四川社保补缴新政策2018年是什么?四川社保补缴新政策的主要内容:依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四川省的用人单位(含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参保人员)应如实申报并足额缴纳2017年度社会保险费,时间截至2018年3月31日,逾期未交的,需要交纳利息之外,还需要交纳一定的滞纳金;成都社保中断的影响有哪些1、生育保险:欠费2个月以上;2、医疗保险:欠费4个月以上;上述两种情况均为中断,中断后不能补缴,并且会影响生育保险待遇及住院医疗费报销,所以,不论是灵活就业还是单位交纳,最好是补交上。

社保的缴纳主要有以下两种方法:1、个人自行办理:如果没有工作单位的个人、自由职业者以及个体工商户,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自行办理,需要参保人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办理社保登记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只能缴纳养老和医疗两大险种,而不是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

2、通过单位缴纳: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会通过代扣、代缴的方式,所以职工个人是不需要担心的。

那么针对以上两种社保缴纳情况,当遇到社保断缴时,可以采取这三种方法补缴:社保局自缴:对于本地人来说,是可以直接到社保局去办理的,可以交城镇职工社保,也可以交城镇居民社保。

后续补缴:养老和医疗保险的年限都是可以累计的,如果断缴了只要后面补缴够年限就可以。

所以我们也可以选择在今后的某个时间补缴,建议最好在退休前补交满15年。

中介代缴:选择一个合适的社保代理机构代为缴纳,是最直接最省心的补救办法,但缴纳的数额会高,我们需要支付的费用不仅有社保必须的费用,还有社保代理机构的服务费。

2019年社保补缴新政策

2019年社保补缴新政策

2019年社保补缴新政策超过期限需补缴滞纳金和利息社保断缴超过一定的时间期限,是需要缴纳滞纳金和利息的。

按照现行规定:公司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滞纳金计算公式: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滞纳金。

当然,在实际执行中,滞纳金一般都针对参保单位未按时缴费来收取的,个体参保的一般没有征收滞纳金,但是,如果个人参保人跨年度欠费,那就必须补缴滞纳金。

45岁之前没有缴纳记录不允许一次性补缴2019年1月1日以后达到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允许一次性趸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即意味着在45岁之前,必须有社保缴纳记录,否则是不允许一次性补缴的。

三类人可进行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1、本地户籍,并在1961年至1982年期间下乡的知青;2、本地户籍,曾经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的大龄人员(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3、本地城镇户籍,曾经与国有企业或县级、镇级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已在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

2019年补缴社保怎么补其实针对不同的交费人群,补交社保的方式是不大相同的,主要有两类人:有工作单位的人和灵活就业的人,我们来逐一攻破:(1)自行办理:关于自由职业者,说的通俗点为“没有工作单位的群体”,则可以用灵活就业的方式进行参保,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办理社保登记手续。

(2) 单位交纳:单位职工2019年补缴社保怎么补呢,其实完全可以参考2019年职工补缴社保新政策,也就是说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以个人身份继续参加参保即可。

需要交纳多少钱?以2019年职工补缴社保新政策来看,不同的地域,补交的政策是不同的。

以湖南为例,2018年的新补交方式是这样的:依据2016年12月31日于2017年1月1日作为分界线,实际细则如下:如果刘大爷是2016年12月31日前退休,已经达到了退休年纪,但是并没有交满15年,可以针对两个档次进行缴纳社保费用,分别是60%或100%,按照20%的比例交满15年就可以了。

安徽省2019年社保补缴新政策有哪些规定

安徽省2019年社保补缴新政策有哪些规定

安徽省2019年社保补缴新政策有哪些规定我国的社保是保护相关劳动者的合法利益,相关的劳动者因为各种原因社保断交的。

我国出台了新的政策,相关的劳动者根据上一年的平均工资补缴自己社保没有缴纳的部分就可以了。

如果相关的劳动者超过了社保缴纳的年龄,也可以提出申请进行补缴。

▲一、2018年补缴社保政策有什么新变化?1、新政策规定在2018年1月1日以后,补缴社保需要根据您上一年的平均工资的60%作为一个标准,补缴其中的20%。

即使因为户口转移原因不能及时缴纳社保也是没有关系的,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补缴。

2、超过社保缴费年龄还没有交满社保的,可以向单位提交超龄人员社保补缴申请,单位再向当地社保局递交补缴材料,完成后即算完成社保,可在退休后领取社保待遇。

超龄人员社保补缴流程:1.超龄人员补缴社会保险的需先经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2.单位携带补缴表格及补缴材料到社保中心街道业务岗办理超龄人员养老保险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及补缴业务;3.单位携带补缴汇总表到五险财务收款岗交款。

▲二、2018年补缴社保个人要多少钱?1、缴纳的基数参照上一年当地职工的平均工资,其中养老保险的最低缴纳基数是当地上一年平均工资的40%,缴纳比例是20%,医疗保险的最低缴纳基数是当地上一年平均工资的60%,缴纳比例是5%。

2、个人缴纳0.2%,如果是自己缴纳的话,这27% 12% 1%=28%的比例全部要由个人承担。

除此之外,能纳入个人账户中的比例就更少了,比如养老保险自己缴纳的比例是27%,但只有8%纳入个人账户,占比只有29.6%。

▲三、社保补缴需要哪些材料?如单位需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从补缴当月起开始计算,不超过6个月的社会保险费,可至相关管理部门进行补缴。

超过6个月(含6个月)由员工本人带上劳动合同和身份证至社保局稽核内控科申请。

单位补缴社会保险所需材料:1、《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2、参保员工身份证复印件1份;3、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1份;4、《单位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在城区管理部领取,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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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补缴养老保险的新政策
养老保险费补缴事关广大参保者切身利益,下面是学优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2019年补缴养老保险的新政策,欢迎阅读!
一、养老保险补交范围
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可按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6月30日前曾经与城镇企业(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劳服公司、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未参保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
2.2xxx年12月31日及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均具有城镇户籍。

二、养老保险补交条件
a.参保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b.参保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一次性补缴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补缴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三、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
1.参保时,补缴参保前缴费,缴费基数统一按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全省(或设区市,由各设区市明确规定,下同)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指数统一按0.6计算;参保后,缴费基数按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指数据实计算。

缴费比例统一按20%计算。

2.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补缴前的缴费基数,可按全省(或设区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补缴后,应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各设区市确定的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

3.个人账户:补缴期间个人账户按缴费基数总额的8%一次性记录。

(四)按本通知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免收滞纳金。

四、待遇计发
(一)1995年9月30日前按规定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二)参保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按规定
补缴参保后,达到本通知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从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三)参保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

按规定补缴满15年后,按以下办法计发待遇,从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按赣府厅发〔2xxx〕41号、赣人社字〔2xxx〕243号等文件计发,以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省(或设区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

2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
基本养老金=实际缴费年限养老金+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
实际缴费年限养老金按赣府厅发〔2xxx〕41号、赣人社字〔2xxx〕243号等文件计发,以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省(或设区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

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参保时上年度全省(或设区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995年9月30日前的视同缴费年限。

五、补缴程序
符合补缴范围条件人员,按属地原则,可在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补缴手续。

(一)申报
由个人填写《江西省《社会保险法》实施前曾在城镇用人单位工作过未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报审核表》(详见附表),向原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企业不存在的,可直接向企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申请。

申报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2.职工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能够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

(二)审核
1.经原工作单位(或现管理机构)初审(主要核实申报人的姓名、出生时间、城镇户籍、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报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2.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个人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报人的基本情况。

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再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申报人员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补缴手续。

六、其他
(一)按本通知规定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补缴手续后死亡的人员,按规定享受丧葬抚恤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可以继承。

(二)按本通知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其原已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应在办理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手续时终止城
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由本人自愿选择按国家和省政策规定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或清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账户;其原已享受养老生活补助或遗属生活补助的,在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当月停发其养老生活补助或遗属生活补助。

(三)《社会保险法》实施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xxx〕20号)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满15年的,可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从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四)原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达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仍不满15年的,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且未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可按本通知规定补办参保缴费。

本通知下发前已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不再按本通知规定重新补办。

七、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现有关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政策规定执行。

八、本通知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拓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补交:
一、统一提报材料
凡提出补缴基本养老保险申请的单位或个人,均需提报以下二类相关材料:
(一)通用材料
1、《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表》一式三份,分单位职工和个人身份两种类型,表式以日人社发16号文件规定为准;
2、申报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

(二)个性材料
1、属单位职工的,由用工单位提交补缴人员的人事档案和发放工资的原始凭证;
2、属灵活就业人员(有个人人事档案)的,由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单位提交补缴人员的人事档案;
3、属除上述1、2类以外人员(无个人人事档案)的,须到户籍所在区县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按流动人员办理公益性人事代理手续,建立个人人事档案,其中个人提供的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单等原始材料可作为证明工作经历的凭证。

二、规范审核备案
日人社发16号文件规定: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均须报经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备案。

为此,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采取分类管理办法,即:补缴1-3年(36个月以内)的采取即时备案制、不满10年的采取按月审核制、10年以上的采取定期审批制。

三、建立人事档案
经审核备案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办理补缴手续人员的《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表》、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能够证明工作经历的原始材料等一并收集,建立个人人事档案,实行集中存放
和统一管理。

最近更新:2019年补缴养老保险的新政策机关文书档案管理规章制度2019年西安户籍改革最新政策2019年广东入户口新政策2019年广东入户口新政策2019年云南户口迁移新政策公共卫生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范文3篇事故档案规章制度机关档案室管理规章制度2019年小额贷款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学专业就业前景及方向深度分析2019年档案学专业大学排行榜2019年机关单位乡镇档案工作自查报告2019年最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2019年江苏省劳动能力鉴定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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