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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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办理流程

一、受理范围:

宏伟区安监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审批的建设项目,及上级安监部门委托的建设项目。

二、内容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工作包括: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或备案、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或备案。

流程简述:

(1)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有资质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预评价报告应在项目审批前向宏伟区安监局申请审核或备案。(需提交材料见附一)

(2)预评价报告结论为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项目设计单位要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并向宏伟区安监局提出审查申请。(需提交材料见附二)

(3)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前,委托有资质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评价结论为轻微的建设项目向宏伟区安监局提出备案申请,评价结论为一般或严重的建设项目向宏伟区安监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需提交材料见附三)

四、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第十九条;

(2)《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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