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报关合同范本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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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报关合同范本三篇
甲方:
乙方: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出口运输报关等海关手续一事一致达成如下
协议:
1.甲方将公司内自理进出口运输报关等海关事务全权委托乙方办理,协议自双方签字
盖章后开始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如双方无任何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续一年,以此类推。
2.乙方负责为甲方办理报关﹑报检﹑查验及国际国内(市内)运输等各种进出口手续,由于货物本身问题发生的滞报,滞纳以及产生的相应杂费由甲方负担。
3.由于乙方仅受甲方委托承办代理进出口报关手续,所以对所进出商品的质量等本身
问题不承担责任。
4. 甲方提供报关文件时须将外文品名翻译清楚,纳税货物须将归类税号提供给乙方。(或交乙方详细的清单以便乙方查找)乙方必须在遇到报关文件有问题、海关查验有问题、及耽误正常送货的其它问题时,立即通知甲方报明情况以便及时处理。
5.甲方需负担货物进出口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关税﹑检疫费港杂费﹑运输费用等
6.甲方应遵守海关法,并对所进出口的货物的品名,数量,价值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7. 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办理海关所需要的文件,在通关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告
之甲方,并真实的反映给甲方海关检疫等部门对所进出货物的意见和问题,一起协商解决,尽快完成通关工作。
8. 乙方须在接到甲方货物正本提单或到货通知及相关报关文件后,空运货物三个工
作日内,海运货物五个工作日内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或仓库,如超过时间,未送到卸
货地点,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及责任。(海关对货物申报有异议,甲方未及时缴
纳税款及对货物查验有问题的情况除外。)
9. 甲方可按合同情况选择货物国际运输及国内(市内)长短途保险,乙方所委托的
承运人因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损失只负责赔偿车辆和人员的经济损失。如因甲方未上保险而
导致的货损由甲方承担。
10.通关工作完成后,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开出收费明晰单,在甲方确认费用无误
后开出正式发票,甲方及时将费用支付乙方。
本协议一式两份,以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进口货物报关、报验及提货所需的全
套资料,以便乙方办理货物通关手续;
2. 甲方负责提前通知乙方货物的流向、数量;
3. 甲方负责及时支付乙方的代理包干费及实报实销的费用;
4. 如甲方需要乙方代办国内铁路或水路运输,需传真确认到货地
点、收货人、件数等;
5. 甲方及时审核乙方开立的费用发票,在无误的情况下及时向乙
方支付。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作为甲方的港口货运代理人,代甲方办
理报关、报检和接卸仓储工作;
2. 乙方接到甲方的有关单据并根据甲方提供的船名从速办理报
关、报检及发运、仓储工作,如因乙方的懈怠影响货物通关、装运等工作,乙方承担相应的压箱费、堆存费、滞港费等相关
费用;
3. 在货物接卸期间,对第三方原因产生的溢短残损乙方应及时以
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办理有关索赔事宜;
4. 乙方负责在海关结关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海关核退的进口付
汇报关单及关税、增值税税单正本邮寄给甲方,若有延误,造
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费用标准
1. 40英尺标准集装箱
1 如应甲方要求,乙方只负责接货到港区提货为止,乙方负责掏
箱、装车。甲方支付乙方一次性包干费:1100元/40尺。
2 甲方指定仓库交货:
港口至天津地区:包干费 1500元/40尺。
港口至塘沽地区:包干费 1200元/40尺。
以上费用不包括关税,增值税,商检费。THC费用实报实销。
2.散货
港区提货:
1 舱底交货:一次性包干费35元/吨+舱底交货费(实单转)。
2 船边交货:一次性包干费35元/吨。
运至甲方指定仓库运费:
1 港口至天津地区:22元/吨。
2 港口至塘沽地区:10元/吨。
铁路运费、铁路装车费根据乙方提供的铁路货运单据实报实销。以上费用不包括关税,增值税,商检费。
3. 仓储费用: 每天0.13元/空干吨,入库费6元/空干吨,出库
费10元/空干吨,由提货方承担。出库时乙方凭甲方出库单并向甲方电话确认后方可
放货。乙方负责妥善保管入库货物,严格做到按集装箱号存放,并做好防火、防盗、防雨,严禁不盖篷布存放。仓储费用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将费用明细表及发票邮寄于甲方,甲方
接到发票审核无误后将款项及时支付给乙方。
四、其它条款
1. 乙方提供费用发生的票据抬头均按“绥芬河市三都纸业有限责
任公司”开立,如有特殊要求的,甲方以书面形式传真乙方为
准。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未经更改的传真件同具法律效力。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及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北京鹰联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金马工业区新兴思达国际物流基地
法定代表人:张双
电话: 86-10-6457 6677
传真:86-10-6456 6503
邮政编码: 101300
联系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进
出境运输报关手续及相关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定本《代理报关协议书》,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货物进出境的运输报关手续,以及提货、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等有关事项。
第二条乙方代理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