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空气质量改善达标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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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空气质量改善达标规划(2019-2024年)
二○一九年十一月
**市空气质量改善达标规划(2019-2024年)
目录
**市地处长江三角洲核心区域,位于江苏省东南部,大气复合污染特征明显。

近年来,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指标中细颗粒物(PM2.5)、臭氧和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未达标城市需要编制限期达标规划,明确限期达标,制定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为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保障2020年实现PM2.5浓度进一步明显降低,以及2024年实现除臭氧以外的主要大气污染物全面达标,臭氧浓度不再上升的总体目标,制定本规划。

规划编制将为**市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及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保驾护航。

一、空气质量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空气质量现状
近年来,我市多项污染物浓度改善明显,但距达标仍有差距,个别指标问题较为突出。

其中,二氧化硫(SO2)和一氧化碳(CO)已稳定达标;2017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实现达标;PM2.5年均浓度超标20%,但下降趋势显著;NO2年均值浓度下降缓慢,仍
超标20%;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的第90百分位数(O3-8h-90%)呈逐年上升趋势,超标8.1%。

全市优良天数达标率逐年增加,自2016年起未出现严重污染天气,首要污染物以PM2.5和臭氧为主。

PM2.5超标天数大幅减少,但重度污染天数有所反弹,从2016年的1天增加到2018年的5天。

臭氧超标天数有上升趋势,污染形势严峻。

到2016年,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已超过PM2.5。

NO2超标天数降幅较小,2018年仍有5天超标。

PM10超标天数从2015年的0天增加到2018年的3天,2016年和2017年各出现了一天中度污染天。

我市以PM2.5、NO2、臭氧为主导的复合污染特征日益凸显。

表1**市各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
(单位:微克/立方米,CO:毫克/立方米)
从空间分布来看,2013年到2018年,彩香、**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四个国控站点各项污染物浓度相对较高。

在国控站点中,彩香PM2.5污染最为突出,连续三年PM2.5年均值浓度最高。

从各站点PM2.5污染的改善情况看,吴中区站点降幅最大,姑苏区彩香站点降幅最小。

**新区和**工业园区站点PM10污染较严重,2018年PM10年均值浓度不降反升。

**新区和吴中区站点臭氧问题较为突出,**新区站点是2017年和2018年O3-8h-90%浓度最高的站点。

除虎丘区的上方山站点以外,其他各区站点二氧化氮年均值均超标,其中相城区站点超标31.8%。

各站点二氧化硫浓度均稳定达标,且均已低于国家一级标准。

全市CO浓度保持低位并有缓慢下降态势。

NO2/SO2比值逐年增加,2018年增幅加大,其中吴中区、相城区、彩香比值相对较高。

张家港PM10超标问题突出。

2018年市区、吴江、常熟、昆山及太仓等区域的PM10年均浓度均实现达标,但张家港PM10年均值仍超标了6%,浓度水平显著高于其他县市。

2018年PM10超标天数比2016年和2017年分别增加了4天和8天。

太仓市臭氧污染较为严重。

2018年的O3-8h-90%浓度超标10%,高于市区、吴江、常熟及昆山市。

2017年和2018年太仓市臭氧超标天数分别达到54和53天,分别比2015
年增加11天和10天,其中4~6月超标比2015年同期增加6天。

从时间分布来看,全市每年秋季11月及冬季(12、1、2月)PM2.5超标污染最为严重,7~9月PM2.5超标污染最轻。

2018年1~3月及11~12月PM2.5月均浓度范围为48~77μg/m3,是国家二级标准年均浓度的1.4~2.2倍。

与2013年相比,2018年4~6月和9~10月的优良天数明显增加。

全市臭氧污染超标日出现月份提前至3月,持续时间延长至8个月。

2014年以来,出现臭氧超标污染的月份逐渐提前,4~6月份出现臭氧超标的天数显著增加,且该时段污染程度高于8~9月。

全市秋季11月及冬季(12、1、2月)二氧化氮超标天数最多,市区尤为显著。

从PM2.5化学组分来看,**市PM2.5以水溶性无机盐和含碳组分为主,K、Ca等金属元素含量也相对较高。

无机离子、碳组分、元素的浓度贡献依次为NO3-> NH4+ > SO42->OC>EC >Other(Na、K、Ca、Mg) >CL。

硝酸盐和铵盐是**PM2.5中最主要的组分。

从VOCs化学组分来看,**市VOCs以烷烃和OVOC组分为主,卤代烃含量也相对较高。

VOCs浓度排名前五的物种分别为丙酮、丙烷、乙烷、二氯甲烷及甲苯。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征
根据**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结果,2017年**市各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SO2—9.84万吨、NO x—21.20万吨、PM2.5—7.27万吨、PM10—15.66万吨、CO—110.51万吨、NH3—2.90万吨、VOCs—23.24
万吨。

其中,SO2的主要来源为电力、钢铁和纺织,NO x的主要来源为电力、钢铁和机动车,PM2.5的主要来源为钢铁、道路扬尘、施工扬尘和电力,PM10与PM2.5一样,主要来源为钢铁、道路扬尘、施工扬尘和电力,CO的主要来源为钢铁、电力、机动车,NH3的主要来源为电力、人体排泄、氮肥使用和畜禽养殖,VOCs的主要来源为纺织、化工、橡胶和塑料制品、电子信息、金属制品、机动车、建筑涂料和成品油储运。

工业源排放情况中,张家港市各污染物排放平均占比最大,占全市的41.6%,其中PM2.5和PM10分别占52.2%和48.2%,以钢铁行业的排放贡献为主;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占33.9%和32.5%,以电力和钢铁行业为主要贡献源。

常熟市对各类污染物的平均贡献比例仅次于张家港市,平均约占全市的19%。

其中对NH3的分担率最大,约占全市的26.5%,主要与电力生产的化石燃料燃烧及脱硝有关。

工业源VOCs排放主要来自纺织、化工、电子信息、钢铁、橡胶和塑料制品及金属制品,合占排放总量的70%以上。

吴江区和张家港市排放量较大,其中吴江的主要贡献行业为纺织、化工、化纤和金属制品。

张家港市的主要贡献行业为钢铁、化工、仓储及金属制品。

(三)大气污染来源解析
根据**市2018年PM2.5在线来源解析结果,**内部排放源贡献中,最主要的排放贡献来自于机动车尾气,达到33.6%;其次是燃煤,贡献达到26.0%;第三位为工业工艺源,贡献达到12.8%;扬尘的贡献占
比为12.7%;生物质燃烧源贡献占比5.9%;其他排放源贡献8.1%。

区域PM2.5来源解析结果显示,2017年**市PM2.5污染主要来自**本地区域,其中本地排放贡献占比64.0%,外地排放贡献占比36.0%。

省内其他城市无锡贡献为6.1%、南通2.0%、常州1.7%、泰州1.1%,其他各市都小于1%。

外地排放贡献占比最高的是上海9.2%,其次为浙江6.6%,安徽、山东分别贡献2.3%和2.0%。

(四)面临的主要问题
产业结构偏重,重工业多分布于市区上风向。

尽管近年来**市产业结构持续升级优化,但二产比重仍相对偏高。

2017年**市二产比重位居全省第四位,远高于江苏平均水平,在苏南5市中仅低于镇江。

**市排放清单结果显示,**市工业企业数量达10233家,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次PM2.5和VOCs贡献分别占比96.7%、59.9%、49.7%和69.7%。

全市工业源中电力、钢铁等重工业企业多分布于张家港、常熟,位于市区上风向。

全市经济结构以工业为主,工业结构以重工业为主且多位于市区上风向的产业现状,决定了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压力依然十分巨大。

PM2.5改善幅度逐步放缓,治理进入攻坚期。

2013年以来,**市PM2.5年均浓度不断改善,但下降幅度逐年趋缓,且距离35μg/m3还有一定差距。

根据发达国家经验,随着空气质量不断改善,降低单位PM2.5浓度所需减排量也将随之上升。

在实施了特别排放限值,完成了电力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燃煤锅炉整治等有力措施后,下阶段我市
PM2.5污染防治将进入攻坚期,需要开展污染源深度治理和精细化管控,进一步挖掘减排潜力。

臭氧污染短期内整治难度大。

2014年以来,**市臭氧作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和比例逐年增加,严重制约了空气质量优良率的不断改善。

与PM2.5相比,臭氧作为典型的二次产物,其形成机制和防控措施也更为复杂。

当前我省在臭氧污染防治方面刚刚起步,尚未找到快速、有效的管控路径。

研究表明,**市区和沿江地区、城区和郊区、臭氧高浓度与低浓度期间均有不同的来源与主控因子。

主城区主要为VOCs-NO x协同控制区,两项污染物协同减排难度较大,需坚定扎实推进NO x和VOCs治理工程,抑制臭氧浓度进一步增长。

NO2未有改善,减排压力大。

**市NO2年均浓度未有改善,2018年仍超标20%。

机动车源、电力和钢铁是氮氧化物的重要排放源,排放占比分别达到26.3%、23.5%和17.1%。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不断攀升,氮氧化物排放量明显增加,但是控制力度较为薄弱。

NO x是**市下一步大气污染排放控制重点,需进一步深挖电力、钢铁等重点行业减排潜力,加大高排放机动车、船舶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淘汰力度。

我市NO2能否得到有效控制与持续达标,对NO2、PM2.5以及臭氧指标能否按期达标至关重要。

工业源VOCs排放基数大,活性物种占比高,治理水平亟需提升。

**市人为源VOCs排放量占全省总排放量的18%以上,单位面积排放强度全省最高,涂装、化工、纺织印染为重点行业。

其中,表面涂装
行业涂料、稀释剂等有机溶剂使用量超过12万吨,排放物种以苯系物为主,光化学活性强,对臭氧生成的贡献占比超过20%。

VOCs污染控制工作相对滞后,表现在原料替代进程缓慢,中小型企业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储罐、废水等环节污染控制力度薄弱,环境管理精细化程度不足,末端治理技术选择不合理、运行维护状态不正常等问题突出。

在SO2、颗粒物控制取得明显进展,而VOCs排放仍未进入下降通道,成为影响空气质量尤其是臭氧污染的关键因素。

二、污染防治成效与达标压力
(一)大气污染防治成效
近年来,**市在完成国家和省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地方特色积极探索新的防治途径,在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调整、运输结构优化、用地结构优化、重污染应对等方面开展了诸多工作。

产业结构优化方面,全面控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严格审批新增产能项目,开展已有产能的清理排查工作。

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江苏省落后产能淘汰工作要求,实施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以及“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

全面开展化工园区整治和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

截至2018年,累计关停化工企业364家,整治“散乱污”企业(作坊)2.91万家。

能源结构优化方面,严格控制消费总量,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或等量替代;积极推进燃煤锅炉超低排放和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积极推进3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淘汰或改用清洁能源,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目前**市火电企业均完成了超低排放改造;进一步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强化高能耗项目源头管控,严格项目能评审查制度。

对能耗预警地区的项目实施缓批、限批措施,有效遏制了高耗能项目过快增长;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

截至2018年11月,全市可再生能源装机124.67万千瓦。

运输结构优化方面,进一步提升铁路、水路运输比例,加快铁路、
航道、港口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发展多式联运,扶持吴淞江综合物流园“江海联运”,帮扶“苏南公铁水集装箱”项目成功申报第三批全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打造苏南地区多式联运枢纽;加快车船结构升级,大力淘汰老旧车辆,推广新能源汽车。

2018年全市注销报废营运货车4323辆,市区新能源及清洁能源公交车占比达77%;开展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定期检验机构监管及联网数据传输,完善遥感监测设施建设;划定高污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区,加强运输船舶的扬尘污染治理和靠港船舶使用岸电。

用地结构优化方面,实施防风固沙绿化工程,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严控施工扬尘污染;不断提高道路保洁机械化作业程度和频次,积极推进堆场、码头防风实现封闭储存和在线监测安装;强化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大力推进畜禽粪资源化,严格控制氨排放。

持续推进餐饮油烟治理和烟花爆竹污染防治。

2014-2018年,**市环境空气中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66微克/立方米、58微克/立方米、46微克/立方米、43微克/立方米、42微克/立方米,分别比2013年下降了4.3%、15.9%、33.3%、37.7%、39.1%,完成了每年国家和省下达的PM2.5削减目标。

2018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61天,比上年增加9天,PM2.5平均浓度下降6.5%。

继2013年获全国首批地级国家生态市后,**市跻身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张家港市、常熟市成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业园区、
**高新区成为全国首批绿色园区。

(二)大气污染防治形势
1.存在的机遇
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国家、江苏省和我市高度重视的重要工作,是推动江苏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重要举措。

本规划的出台是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号召,谋划、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途径。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要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2018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等三大保卫战,以及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等七大标志性重大战役。

随后,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今后三年全国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时间表、路线图。

2018年9月30日,我省印发了《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同时,公众环境保护意识日益增强。

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生活方式转变,公众对享受优质环境的需求越来越大,控制和减少大气污染已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公众的环保意识、责任意识、监督意识和环境法制观念日益增强。

2.面临的挑战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

根据宏观预测,由于经济、人口增长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在不采取进一步严控措施的情形下,按照现有的经济增长速度和污染控制水平,到2024年,SO2、NO x、VOCs及PM2.5的年排放量预计将分别新增1.4万吨、4.6万吨、3.4万吨和1.3万吨。

这将为污染物减排和空气质量改善带来较大的挑战。

此外,在控制PM2.5浓度的同时,探索对臭氧的协同控制,确保优良天数比例目标的实现,也是我市需要面临的急切问题。

(三)空气质量达标压力
近年来,我市以PM2.5和臭氧为主导的复合污染特征愈加显著。

六项常规污染物中,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自2013年以来已稳定达标;2017年起PM10已经实现达标,但PM2.5年均浓度2018年仍然超标20%。

臭氧超标天数有上升趋势。

2017年起,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已超过PM2.5。

以NO2作为主要污染物的污染天数降低幅度较小,2018年仍有5天超标。

根据本规划可达性评估的结果,2020年,PM2.5浓度比2015年下降25%以上的目标可以保证完成,但完成35微克/立方米的奋斗目标尚有一定压力。

2018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73.7%,距离75%的奋斗目标仍有差距。

近期的管控措施可能在一段时间内造成臭氧浓度的升高,这将对优良天数比例目标的完成带来一定压力。

三、规划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规划原则
统筹协调,多规融合。

达标规划应与**市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与**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工业发展规划、人口发展规划等重要城市发展规划相融合,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近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将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融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整体战略和具体工作当中,做到远近结合、治防并举、标本兼治。

协同控制,分步达标。

在PM2.5控制的既定目标下,探索臭氧污染的协同控制路径。

根据**市PM2.5、臭氧、NO2等主要大气污染物的超标程度,综合运用排放清单、数值模拟、污染来源解析等技术手段,确定具体达标期限,制定中长期达标路线图,明确分阶段改善目标和主要任务。

重点针对超标点位与超标时段,有针对性的制定达标措施,科学优化达标方案。

定期对达标规划进行评估、更新和修订,确保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在既定期限内达标。

措施落地、责任落实。

围绕城市近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任务要求,推进多污染物综合控制和均衡减排,明确各区县的年度PM2.5浓度目标,将各种污染物防控要求和治理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污染源
和地区,筛选对空气质量影响显著的重点企业,符合**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和指导性。

(二)编制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修订)
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4、《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9、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10、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8〕22号)
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91号)
12、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13、《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国函〔2012〕146号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
15、关于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修改单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29号)
16、《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17、关于印发《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8]140号)
18、《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
19、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
20、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9〕648 号)
2、地方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
1、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8〕122号)
2、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7〕69号)
3、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4、《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32号)
5、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目标责任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76号)
6、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和江苏省燃煤发电项目煤炭替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16〕5号)
7、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6号)
8、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61号) 9、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三角水域江苏省船舶排放控制区
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28号)
10、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11、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苏环办〔2018〕299号)(苏政办发〔2019〕23号)
12、关于印发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大气办〔2018〕9号)13、关于依法做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企业复产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8〕282号)
14、关于开展全省非电行业氮氧化物深度减排的通知(苏环办〔2017〕128号)
15、关于组织实施江苏省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深度整治实施方案的函(苏大气办〔2018〕4号)
16、关于加快治理钢铁冶炼企业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通知(苏环办〔2017〕209号)
17、关于提前落实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便民服务措施的通知(苏大气办(2018)7号)
18、**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
19、**市“十三五”规划纲要
20、**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1、**市“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
22、**市“十三五”城镇燃气发展规划
23、**市“十三五”人口发展规划
(三)规划范围
本规划所涉及的范围为**市所辖全部行政区域,包括常熟、张家港、昆山及太仓4个下辖县级市和姑苏、虎丘、吴中、相城、吴江、**工业园6个市辖区域,总面积8488平方公里。

(四)编制期限
本次规划以2017年为基准年,近期评价到2020年,远期评价到2024年。

四、限期达标战略
(一)达标期限与分阶段目标
达标期限:**市环境空气质量在2024年实现全面达标。

基准年(2017):**市PM2.5、PM10、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分别为
43μg/m3、66μg/m3和48μg/m3,优良天数比率为71.5%。

2018年:**市PM2.5、PM10、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分别为42μg/m3、67μg/m3和48μg/m3,优良天数比率为73.7%。

近期目标:到2020年,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 x)、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均比2015年下降20%以上;确保PM2.5浓度比2015年下降25%以上,力争达到39微克/立方米;确保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5%;确保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确保全面实现“十三五”约束性目标。

远期目标:力争到2024年,**市PM2.5浓度达到35μg/m3左右,O3浓度达到拐点,除O3以外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

表2**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指标
表 3 各区县2020年和2025年PM2.5浓度目标(μg/m3)
表4 各区县年度PM2.5浓度目标(μg/m3)
(二)总体战略
以不断降低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为核心目标,强化煤炭质量管理,推进热电整合,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促进高排放车辆淘汰,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提高各行业清洁化生产水平,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不断推进重点行业提标改造,加强监测监控管理水平。

完成工业炉窑综合整治,进一步提高电力、钢铁及建材行业排放要求,完成非电行业氮氧化物排放深度治理,对标最严格的绩效分级标准实
施重点企业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完成重点行业低VOCs含量原辅料替代目标,从化工、涂装、纺织印染等工业行业挖掘VOCs减排潜力,全面加强VOCs无组织排放治理,试点基于光化学活性的VOCs关键组分管控;以施工工地、港口码头和堆场为重点提高扬尘污染控制水平。

促进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推进区域联防联控,提升大气污染精细化防控能力。

(三)分阶段战略
到2020年,深化并推进工业锅炉与炉窑整治工作,坚决完成“散乱污”治理工作,完成重点行业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钢铁行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以港口码头和堆场为重点加强扬尘污染控制,以油品监管、柴油货车综合整治、高排放车辆淘汰及提升新能源汽车占比为重点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从化工、涂装、纺织印染等工业行业挖掘VOCs减排潜力,确保SO2、NOx、VOCs排放总量均比2015年下降20%以上,加大VOCs和NOx协同减排力度,在提前完成“十三五”约束性目标的基础上,确保将PM2.5浓度控制在39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力争达到75%以上,臭氧污染态势得到缓解。

到2024年,全面优化产业布局,大幅提升清洁能源使用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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