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证成份指数系列编制方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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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证成份指数系列编制方案全文
深证成份指数系列编制方案
一、选股原则
深证成份指数系列包括三只相关联的指数:深证成份指数(399001)、深证成份A股指数(399002)、深证成份B股指数(399003)。

深证成份指数为包含40只A股样本的价格指数;深证成份A股指数为包含40只A股样本的全收益指数,指数样本与深证成份指数相同;深证成份B股指数为包含10只B股样本的全收益指数。

(一)入围标准: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且满足下列条件的所有A股和B股:
(1)有一定上市交易日期(一般为六个月);
(2)非ST、*ST股票;
(3)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规、财务报告无重大问题;
(4)公司最近一年经营无异常、无重大亏损;
(5)考察期内股价无异常波动。

(二)选样及定期调整方法
成份股的定期调整定于每年1月和7月的第一个交易日实施,每年5月和11月定期对深证成份指数成份股的代表性进行考察,考察期为半年。

每年1月份定期调整的考察期为上一年5月1日至上一年10月31日,每年7月份定期调整的考察期为上一年11月1日至当年4月30日。

根据考察结果审议是否更换成份股。

每年1月及7月的成份股样本调整方案将分别提前于上一年12月和当年6月的第二个完整交易周的第一个交易日公布。

深证成份指数及深证成份A股指数样本选样指标为考察期内的交易数据、股本变化数据及财务数据。

选样时先计算考察期内入围A股平均总市值和平均流通市值占A股市场的比重,以及平均成交金额占A
股市场的比重;再将上述三项指标按1:1:1的权重加权平均,然后将计算结果从高到低排序,选取排名在前40名的A股,原则上构成深证成份指数及深证成份A 股指数之样本。

深证成份B股指数样本选样指标为考察期内平均流通市值比重和平均成交金额比重。

选样时先计算入围B股平均流通市值占B股市场的比重,以及平均成交金额占B股市场的比重;再将上述两项指标按2: 1的权重加权平均,然后将计算结果从高到低排序,选取排名在前10名的B股,原则上构成深证成份B股指数之样本。

在排名情况相似的条件下,综合考虑公司的行业代表性及所属行业的发展前景、公司盈利纪录等,优先选取指标优良的上市公司股票作为样本。

成份股样本定期调整方法是先对考察期内入围股票进行综合排名,再按下列原则选股:
1.排名在样本数120%范围之内的原成份股按顺序优先予以保留;
2.排名在样本数80%范围之内的非原成份股股票按顺序入选成份股;
3.若根据前述两条规则入选成份股数量仍不足,则按原成份股优先的原则,用剩余排名靠前的股票补足成份股数量。

二、计算方法
(一)基日
深证成份指数以1994年7月20日为基日,基日指数为1000。

(二)计算公式
深证成份指数采用派氏加权法编制,采用下列公式逐日连锁实时计算:
实时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子项和母项中同一成份股的权数相同,为该成份股的自由流通量(以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为准)。

子项中的乘积是成份股的实时自由流通市值,母项中的乘积是成份股的上一交易日收市自由流通市值,∑是指对纳入指数计算的成份股的自由流通市值进行汇总。

每个交易日集合竞价开市后用成份股的开市价计算开市指数,其后在交易时间内用成份股的实时成交价计算实时指数,收市后用成份股的收市价计算收市指数。

成份股当日无成交的,取上一交易日收市价。

成份股暂停交易的,取最近成交价。

自由流通量是上市公司实际可供交易的流通股数量,它是无限售条件股份剔除“持股比例超过5%的下列三类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股份”后的流通股数量:①国有(法人)股东;②战略投资者;③公司创建者、家族或公司高管人员;
三、调整计算
深证成份指数的调整计算是根据不同情况,在开市前对指数实时计算公式中的有关数据项分别或同时进行调整。

1、调整成份股的范围
即调整子项和母项中∑的汇总范围,将某股票纳入(或剔出)指数的计算,包括:
(1)成份股样本定期调整;
(2)成份股终止上市的,原则上从终止上市之日起,将相应成份股从指数计算中剔除,缺损样本于定期调整时补足;
(3)新上市股票,若前5个交易日平均流通市值在指数成份股选样空间中排名
位列前10名之内,则于上市15个交易日之后快速入选成份股,同时从指数中剔除流通市值最小的原成份股;
(4)对原成份股在考察截止日仍处于长期停牌的,在定期调整时不纳入剔除样
本的考察范围;对尚未进入指数的备选公司,在考察期内连续停牌超过3个月的,不
能成为候选新进公司考察范围,不参与选股排名;
(5)成份股出现收购、合并、分立等情况的,按专门规定予以处理。

2、调整母项中某成份股的上一交易日收市价
指在某成份股的市场价格出现除权现象。

对于全收益指数,当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配或配股、转增时,在除权除息日将母项中该成份股的股权登记日收市价更新
为除权参考价(除权参考价以深圳证券交易所计算为准)。

对于价格指数,当上市公
司进行送股、配股、转增时,处理方法同全收益指数;当上市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
不作除权处理,任其回落。

3、调整子项和母项中某成份股的权数即A股自由流通量
(1)成份股公司进行权益分配,在送股、转增上市当日,根据实际送股、转增数量对相应成份股的权数进行修正;成份股公司进行增发、配股时,在其新增股份上市日对成份股权数进行修正;成份股公司进行债转股、股份回购、权证行权时,在其实施结果公告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实施修正;成份股公司实施股权分置复牌时,根据支付对价后的自由流通量进行实时修正。

(2)对成份股公司出现股改限售上市、新股发行发起人限售期满、网下配售股解禁、定向增发大股东或战略投资者获配股份解禁、大股东增持、大股东减持等非公司行为引起的自由流通权数变化的,在每年的1月、7月的第一个交易日根据上市公司最新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中公布的持股数据进行定期集中修正。

四、维护和发布
1、深证成份指数系列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资产,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并委托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负责指数编制、维护、管理和经营。

2、深证成份指数系列在交易时间内通过行情系统实时对外公布。

收市指数在每个交易日收市后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其他新闻媒体对外公布。

3、未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用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商业用途:发布、跟踪、交易该指数系列,以该指数系列为评价基准,及开发基于该指数系列的衍生产品。

4、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不承担深证成份指数系列编制与发布过程中的任何错误和遗漏所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任何单位或个人因直接或间接使用该指数系列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无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0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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