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施工规范工程强制性条文汇总
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十忌”我国建设部从2000年开始,在现行标准规范的基础上,对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利益的条款进行摘录,编制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包括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房屋建筑、水利工程、电气工程等15部分,并在全国实行。
2002年,由于房屋建设的设计、施工规范全面修改,房屋建筑部分的强制性条文也相应进行了修订。
建设部同年以建设部令81号《实施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对参与建设活动各方责任主体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处罚做出了具体规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直接追究刑事责任.强制性条文(简称“强条”)实施以来,对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强化人民环境意识,防公害意识,杜绝重大质量事故、质量隐患,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但是,对“强条”贯彻力度不够,实施不全面、掌握不准确的现象仍普遍存在。
在这里,我将以一名监理工程师的身份,结合工程实际,总结出实施“强条”十忌,与同行交流,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一忌:轻视程序性、管理性“强条”《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标准》中对施工验收程序,施工管理提出6条强制性要文。
其中3.03条第四款规定:“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而在实际施工中,很多施工单位在检验批、分项工程上很少进行自检。
同过去一样,由资料员“闭门造车”,将检验批、分项工程资料填好,待一定时机交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在分部验收上,除基础、主体两个部分外,其它分部也基本上不进行自检,只是事后由资料员填上相应的表格交监理签字。
又如6.0。
3条规定:“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按此规定,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企业应组织本企业的质量、技术部门相关人员与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质量员一道,共同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全面的检查,对质量控制资料进行系统的核查,确认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交自评报告及竣工申请报告。
2019年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29页

2009年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工程)工程质量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9年版后增加的部分(更新至2009年)说明: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质量部分)更新部分经呼和浩特项目部质量部检查,以下适用于工程。
本资料来源于住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附件1为规范规程目录,附件2为强制性条文详细表述。
附件1 规范规程目录一、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 GB50496-2009强制性条文如下:4.2.2 水泥进场时应对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水化热等性能指标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检。
5.3.2 模板和支架系统在安装、使用和拆除过程中、必须采取防倾覆的临时固定措施。
二、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 JGJ116-20091.0.3 现有建筑抗震加固前,应依据其设防烈度、抗震设防类别、后续使用年限和结构类型,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的相应规定进行抗震鉴定。
1.0.4 现有建筑抗震加固时,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及相应的抗震措施和抗震验算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第1.0.3条的规定执行。
3.0.1 现有建筑抗震加固的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要求:1 加固方案应根据抗震鉴定结果经综合分析后确定,分别采用房屋整体加固、区段加固或构件加固,加强整体性、改善构件的受力状况、提高综合抗震能力。
2 加固或新增构件的布置,应消除或减少不利因素,防止局部加强导致结构刚度或强度突变。
3 新增构件与原有构件之间应有可靠连接;新增的抗震墙、柱等竖向构件应有可靠的基础。
4 加固所用材料类型与原结构相同时,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原结构材料的实际强度等级。
5 对于不符合鉴定要求的女儿墙、门脸、出屋顶烟囱等易倒塌伤人的非结构构件,应予以拆除或降低高度,需要保持原高度时应加固。
3.0.3 现有建筑抗震加固设计时,地震作用和结构抗震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建造于Ⅳ类场地的较高的高层建筑除外),以及木结构和土石墙房屋,可不进行截面抗震验算,但应符合相应的构造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The Compulsory Provisions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tandards电力工程部分Electric Power Engineering2006年版中国电力出版社2006年北京建设部关于发布2006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的通知建标【2006】102号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家人防办,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各有关协会: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的有关规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织有关单位对2000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进行了修改。
经审查,现批准发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2000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同时废止。
2006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的内容,是工程建设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的条文,同时考虑了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要求。
列入《强制性条文》的所有条文都必须严格执行。
2006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政府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的依据。
2006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具体技术内容解释和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OO六年五月八日前言2001年1月,国务院为确保工程质量、杜绝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颁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加强工程管理做出了一系列明确规定:一是对业主的责任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明确了项目业主对工程质量承担主要责任,设计、施工、监理对各自承担的建设环节承担直接责任,以此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二是对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特别是实行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2022年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质量强制性条文房屋建造部份2002 年版后增加的部份(更新至2022 年)说明: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质量部份)更新部份经呼和浩特项目部质量部检查,以下合用于工程。
本资料来源于住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附件1 为规范规程目录,附件2 为强制性条文详细表述。
附件1 规范规程目录序号规范规程名称《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2022 类别备注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建造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2022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清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169-2022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22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建造变形测量规范》JGJ8-2022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建造变形测量规范》JGJ8-2022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建造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2022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22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JGJ138-2001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2004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2004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22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141-2004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95-2003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建造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2003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建造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建造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工程建设准》JGJ52-2022 行业标准《高层建造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22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建造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04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建造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附件2 强制性条文详细表述一、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2022强制性条文如下:4.2.2 水泥进场时应对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包装或者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水化热等性能指标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检。
建筑施工标准强制性条文

建筑施工标准强制性条文范本1:建筑施工标准强制性条文1. 引言1.1 目的1.1.1 本的目的是确保建筑施工过程中遵守一系列强制性标准,以提高建筑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和保障人员健康。
1.2 适用范围1.2.1 本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项目,包括住宅、商业建筑、道路和桥梁等各类建筑工程。
1.3 定义1.3.1 在本中,以下术语将具有如下定义:1.3.1.1 建筑施工:指建筑施工项目的所有工作阶段,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等。
1.3.1.2 强制性标准:指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2. 施工前准备2.1 规划管理2.1.1 施工图审查 2.1.2 进度计划编制 2.1.3 施工材料采购 2.2 施工设备2.2.1 设备选型2.2.2 设备检修2.3 劳动力安排2.3.1 人员招聘2.3.2 岗位培训3. 施工过程3.1 地基处理3.1.1 基坑开挖3.1.2 地基加固3.2 结构施工3.2.1 混凝土浇筑 3.2.2 钢结构安装 3.3 建筑装饰3.3.1 墙面装修3.3.2 地面铺装3.4 安装工程3.4.1 电气安装3.4.2 管道安装4. 施工质量控制4.1 施工质量检查4.1.1 施工质量抽查 4.1.2 施工质量验收 4.2 施工缺陷处理4.2.1 施工缺陷排查4.2.2 缺陷纠正措施5. 安全生产管理5.1 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5.1.1 安全生产责任制 5.1.2 安全监督责任制 5.2 安全教育培训5.2.1 新员工安全培训5.2.2 安全操作培训6. 环境保护措施6.1 建筑施工噪音控制6.1.1 噪音监测6.1.2 噪音防护措施6.2 水土保持措施6.2.1 地表水保护6.2.2 土地资源保护7. 罗列出本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1:建筑施工图审查标准附件2:建筑施工合同模板8. 罗列出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建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领域的组织、管理、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2. 施工图:指建筑施工过程中所需要的构造图、设备图、装饰图等。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1、地基基础工程基本规定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以上工程,每100㎡至少应有1点;3000㎡以上工程,每300㎡至少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等,其承载力检测,数量为总数的% ;但不应少于3处,单桩强度检测相同;在建筑物临近修建地下工程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原有建筑物和管道系统的安全使用,并应保持场地排水畅通;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每浇筑50m3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一组试件;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测,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试验的方法进行检测,不少于总数的1%,且不少于3根,当总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 根;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工程桩应进行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抽样检测;低应变检测报告应给出桩身完整性检测的实测信号曲线;进行高应变承载力检测时,锤的重量应大于预估单桩极限承载力的,混凝土桩的桩径大于600或桩长大于30m时取高值;高应变实测的力和速度信号第一峰起始比例失调时,不得进行调整;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4-2008在承台和地下室外墙与基坑侧壁间隙回填土前,应排除积水,清除虚土和建筑垃圾,填土应按照设计要求选料,分层夯实,对称;进行边坡、基坑支护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如无设计指标时,应按表基坑变形监控值的规定执行3、除一、三级外的基坑属二级基坑;复合土钉墙基坑支护技术规范GB50739-2011土方开挖应与土钉、锚杆及降水施工密切配合,开挖顺序、方法应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复合土钉墙施工必须符合“超前支护、分层分段、逐层施作;限时封闭、严禁超挖”的要求;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12当基坑开挖面上方的土钉、锚杆、支撑未达到设计要求时,严禁向下超挖土方;采用锚杆或支撑的支护结构,在未达到设计规定的拆除条件时,严禁拆除锚杆或支撑;基坑周边施工材料、设施或车辆荷载严禁超过设计要求的地面荷载限值;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支护结构,在基坑开挖过程与支护结构使用期内,必须进行支护结构的水平位移监测和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地面的沉降监测;<<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30-2002对土石方开挖后不稳定或欠稳定的边坡,应根据边坡的地质特征和可能发生的破坏等情况,采取自上而下、分段跳槽、及时支护的逆作法或部分逆作法施工,严禁无序大开挖、大爆破作业;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开挖深度大于等于5m或开挖深度小于5m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工程以及其他需要监测的基坑工程应实施基坑工程监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提高监测频率:1、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2、监测数据变化大或者速率加快;3、存在勘察未发现的不良地质;4、超深、超长开挖或未及时加撑等违反设计工况施工5、基坑及周边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市政管线出现渗漏;6、基坑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大或超过设计限值;7、支护结构出现开裂;8、周边地面或临近建筑突发较大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9、基坑底部、侧壁出现管涌、渗漏、或流沙等现象;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进行危险报警,并应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中的保护对象采取应急措施;1、监测数据达到监测报警值的累计值;2、基坑支护结构或周边土体的位移值突然明显增大或基坑出现流沙、管涌、隆起、陷落或较严重的渗漏等;3、基坑支护结构的支撑或锚杆体系出现过大变形、压屈、断裂、松弛或拔出的迹象;4、周边建筑的结构部分、周边地面出现较严重的突发裂缝或危害结构的变形裂缝;5、周边管线变形突然明显增长或出现裂缝、泄漏等6、根据当地工程经验判断,出现其他必须进行危险报警的情况;3 混凝土结构工程模板工程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0版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 GB50496-2009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模板和支架系统在安装、使用和拆除过程中,必须采取防倾覆的临时固定措施;钢筋混凝土筒仓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0669-2011滑模工艺施工,应在现场操作面随机抽取试样检查混凝土出模强度,每一工作班不少于一次;气温有骤变或混凝土配比有调整时应相应增加检查次数;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 74-2003大模板钢吊环应采用Q235A材料制作并应有足够的安全储备,严禁使用冷加工钢筋,焊接式钢吊环应合理选择焊条型号,焊缝长度和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装配式吊环与大模板采用螺栓连接时必须采用双螺母;大模板的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1、大模板现场堆放区应在起重机的有效工作范围内,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整,不得放在松土、冻土或凹凸不平的场地上;2、大模板堆放时,有支撑架的大模板必须满足自稳角要求;否则应采取另外措施,确保模板放置的稳定;没有支撑架的应存放在专用插放架上,不得倚靠在其他物体上,防止模板下脚滑移倾倒;3、大模板在地面堆放时,应采取两块大模板版面对版面相对放置,且应在模板中间留置不小于600mm的操作间距,当长期堆放时,应将模板连接成整体钢筋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0版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做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钢筋进场时,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定;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试报告;对有抗震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的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度的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3、钢筋最大力伸长率不小于9%;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628-2010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合格证规定的范围内施焊;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18-2010施焊的各种钢筋、钢板均应有质量证明书;焊条、焊丝、氧气、溶解乙炔、液化石油气、二氧化碳气体、焊机应有产品合格证;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并作力学性能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在钢筋工程焊接开工之前,参与该项工程施焊的焊工必须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经试验合格后,方准予焊接生产;钢筋闪光对焊接头、电弧焊接头、电渣压力焊接头、气压焊接头、箍筋闪光对焊接头、预埋件钢筋T型接头的拉伸试验,应从每一检验批接头中随机切取三个试件进行试验并应按下列规定对试验结果进行评定: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应评定该检验批接头拉伸试验合格:13个试件均断于钢筋母材,呈延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母材抗拉强度标准值;22个试件断于钢筋母材,呈延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母材抗拉强度标准值;另一试件断于焊缝,呈脆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钢筋母材抗拉强度标准值的倍;注:试件断于热影响区,呈延性断裂,应视作与断于钢筋母材等同;试件断于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应视作与断于焊缝等同;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应进行复验:12个试件断于钢筋母材,呈延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母材抗拉强度标准值;另一试件断于焊缝,呈脆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小于钢筋母材抗拉强度标准值的倍;21个试件断于钢筋母材,呈延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母材抗拉强度标准值;另两个试件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3、3个试件均断于焊缝,呈脆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均大于或等于钢筋母材抗拉强度标准值的倍,应进行复验;当3个试件中有一个试件抗拉强度小于钢筋母材抗拉强度标准值的倍,应评定该检验批接头拉伸试验不合格;4、复验时,应切取6个试件进行试验;试验结果,若有4个或4个以上试件断于钢筋母材,呈延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钢筋母材抗拉强度标准值,另2个或2个以下试件断于焊缝, 呈脆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钢筋母材抗拉强度标准值的倍,应评定该检验批接头试验复验合格;预应力工程预应力筋安装时,其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张拉过程中应避免预应力筋断裂或滑脱;当发生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对后张法预应力结构构件,断裂或滑脱的数量严禁超过同一截面的预应力筋总根数的3% ,且每束钢丝不得超过一根,对多跨双向连续板其同一截面应按每跨计算;2对先张法预应力筋构件,在浇筑混凝土前发生断裂或滑脱的预应力筋必须予以更换无粘结预应力筋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中不得掺用氯盐;在混凝土施工中,包括外加剂在内的混凝土或砂浆个组成材料中,氯离子总量已水泥用量的百分率计,不得超过% ;混凝土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0年版水泥进场是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定;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检验数量:按同厂、同级、同品种、同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臭氧不少于一次;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现浇混凝土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观察和检查技术处理方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混凝土细骨料中氯离子含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钢筋混凝土,按干砂的质量百分率计算不得大于% ;2对预应力混凝土,按干砂的质量百分率计算不得大于% ;混凝土运输、输送、浇筑过程中严禁加水;混凝土运输、输送、浇筑过程中散落的混凝土严禁用于混凝土结构浇筑;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50119-2003下列结构中严禁采用含有氯盐配置的早强剂及早强减水剂:1、预应力混凝土结构2、相对湿度大于80%环境中使用的结构、处于水位变化部位的结构、露天结构及经常受水林、受水流冲刷的结构;3;大体积混凝土;4、直接接触酸、碱或其他侵蚀性介质的结构;5、有装饰要求的混凝土,特别是要求色彩一致的或是表面有金属装饰;6、经常处于温度为60℃以上的结构,需经蒸养的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7、薄壁混凝土结构,中级和重级工作制吊车的梁、屋架、落锤及重锤混凝土基础等结构;8、使用冷拉钢筋或冷拔低碳钢丝的结构;9、骨料具有碱活性的混凝土结构;轻骨料混凝土拌合物必须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4、钢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2012钢结构吊装作业必须在起重设备的额定起重量范围内进行;用于吊装的钢丝绳、吊装带、卸扣、吊钩等吊具应经检查合格,并应在其额定许用荷载范围内使用;吊车梁和吊车桁架不应下挠;单层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允许偏差H/1000,且不应大于,主体结构的整体平面弯曲允许偏差L/1500,且不应大于;多层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允许偏差H/2500,且不应大于,主体结构的整体平面弯曲允许偏差L/1500,且不应大于;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JGJ 81-2002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应在钢结构构件制作及安装施工之前进行焊接工艺评定:1、国内首次应用于钢结构工程的钢材;2、国内首次应用于钢结构工程的焊接材料;3、设计规定的钢材类别、焊接材料、焊接方法、接头形式、焊接位置、焊后热处理制度以及施工单位所采用的焊接工艺参数、预后热措施等各种参数的组合条件为施工企业首次采用;抽样检查的焊缝数如不合格率小于2%时,该检验批应定为合格;不合格率大于5%时,该检验批应定为不合格;不合格率为2-5%时,应加倍抽检,且必须在原不合格部位两侧的焊缝延长线各增加一处,如在所有焊缝中不合格率不大于3%时,该批验收应定为合格,大于3%时定为不合格;筒仓工程的避雷引下线应在筒体外敷设,严禁利用其竖向受力钢筋作为避雷线;5 砌体结构工程小砌块应将生产时的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墙体转角处和纵横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斜槎高度;施工洞口可留直槎,但在洞口砌筑和补砌时,应在直槎上下搭砌的小砌块孔洞内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0或Cb20的混凝土灌实;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和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中的砌体抗震墙,其施工应先砌墙后浇筑构造柱和框架梁柱;GB 50011-20106 木结构工程结构用层板胶合木的类别、强度等级和组坯方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并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产品标识,同时应有满足产品标准规定的胶缝完整性检验和层板粘接强度检验合格证书;7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7-2012屋面工程所用的防水、保温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必须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产品质量应由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应进行观感质量检查和雨后观察或淋水、蓄水试验,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8 防水工程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8-2011防水混凝土结构的施工缝、变形缝、后浇带、穿墙管、埋设件等设置和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涂料防水层的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要求的90%;采用掺膨胀剂的补偿收缩混凝土,其抗压强速、抗渗性能和限制膨胀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10 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 JGJ 110-2008现场粘结的外墙饰面砖工程完工后,应对饰面砖粘结强度进行检验拉拔试验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9-2010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铺设前必须对立管、套管和地漏与楼板节点之间进行密封处理,并应进行隐蔽验收;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必须设置防水隔离层,楼层结构必须采用现浇混凝土或整块预制混凝土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房间的楼板四周除门洞外应做混凝土翻边,高度不应小于200mm,宽度同墙厚,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施工时结构层标高和预留孔洞位置应准确,严禁乱凿洞;防水隔离层严禁渗漏,排水的坡向应正确、排水畅通;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的龙骨上;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 133-2001金属、石材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施工时按设计要求埋设,预埋件应牢固,位置准确,预埋件的位置误差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复查;无明确要求时,预埋件的标高偏差不应大于10mm,预埋件位置偏差不应大于20mm;金属板与石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对横竖连接件进行检查、测量、调整;2、金属板石板安装时,左右、上下的偏差不应大于;3、金属板、石板缝隙安装时,必须有防水措施,并应有符合设计要求的排水口;4、填充耐候硅酮胶时,金属板、石板的宽度、厚度应根据胶的技术参数,经计算后确定;幕墙安装施工应对下列项目进行验收:1、主体结构与立柱、立柱与横梁连接节点安装及防腐处理;2、幕墙的防火、保温安装;3、幕墙的伸缩缝、沉降缝、抗裂缝及阴阳角的安装;4、幕墙的防雷节点的安装;5、幕墙的封口安装;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 102-2003隐框和半隐框玻璃幕墙,其玻璃与铝型材的粘接必须采用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全玻幕墙和点支撑幕墙采用镀膜玻璃时,不应采用酸性硅酮结构密封胶粘接;硅酮结构密封胶使用前,应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与其相接触材料的相容性和剥离粘接性试验,并对邵氏硬度、标准状态拉伸粘接性能进行复验;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进口硅酮结构密封胶应具有商检报告;当高层建筑的玻璃幕墙安装与主体结构施工交叉作业时在主体结构的施工层下方应设置防护网;在距离地面约3m高度处应设置挑出宽度不小于6m的水平防护网;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 50235-2010新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前,应进行所在城市区域土壤中氡浓度或土壤表面氡析出率调查,并提交相应的调查报告;当民用建筑工程场地上氡浓度测定结果大于20000BP/m3且小于30000BP/m3,或土壤表面氡析出率大于或等于㎡·s且小于㎡·s时应采取建筑物底层地面抗开裂措施;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所用的木地板及其他木质材料,严禁采用沥青、煤焦油类防潮防腐处理剂;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监测,其限量应符合4、7层及7层以上建筑外开窗;11 建筑设备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2-2002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硬座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后方可使用;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赢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管道安装坡度,当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气、水同向流动的热水管道和汽、水同向流动的蒸汽管道及凝结水管道,坡度应为3‰,不得小于2‰;2、气、水逆向流动的热水管道和汽、水逆向流动的蒸汽管道及凝结水管道,坡度不应小于2‰;3、散热器支管的坡度应为1%、坡度应利于排气和泄水;盘管隐蔽前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倍,且不小于;采暖系统安装完毕,管道保温之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蒸汽、热水采暖系统,应以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作水压试验,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2、高温热水采暖系统,试验压力应为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3、使用塑料管及复合管的热水采暖系统,应以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作水压试验,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系统冲洗完毕后应冲水、加热,进行设运行和调试;给水管道在竣工后,必须对管道进行冲洗,饮用水管道还要再冲洗后进行消毒,满足饮用水卫生要求;排水管道必须满足设计要求,严禁无坡或倒坡;管道冲洗完完毕应通水、加热,进行试运行和调试,当不具备加热条件时应延期进行;锅炉在烘炉、煮炉合格后,应进行48h的带负荷连续试运行,同时应进行安全阀的热状态定压检验和调整;当塑料排水管道沟槽回填至设计高程后,应在12-24h内测量管道竖向直径变形量,并经计算管道变形率;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的施工安装不得破坏建筑物的结构、屋面、地面防水层和附属设施不得削弱建筑物在寿命期内承受荷载的能力;室内燃具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安装时应考虑人的动作、门的开闭、窗帘、家具等对燃具的影响;2、直排式和半密闭式热水器不应安装在无防护装置的灶、烤箱等燃具的上方;3、室外式燃具不应安装在室内;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3-2002在风管穿过需要封闭的防火、防爆的墙体或楼板时,应埋设预埋管或防护套管,其钢板厚度不应小于;风管与防护套管之间,应用不燃且对人体无危害的柔性材料封堵;风管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风管内严禁其他管线穿越;2、输送含有易燃、易爆气体或安装在易燃、易爆环境的风管系统应有良好的接地,通过生活区或其他辅助生产房间是必须严密,并不得设置接口;3、室外立管的固定拉索严禁拉在避雷针或避雷网上;输送空气温度高于,应按设计规定采取防范措施;通风机传动装置的外露部位以及直通大气的进出口,必须设置防护罩;或采取其他安全设施;静电空气过滤器金属外壳必须接地良好;连接电加热器的风管法兰垫片,应采用耐热不燃材料;燃油管道系统必须必须在设置可靠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其管道法兰应采用镀锌螺栓连接或在法兰处用铜导线进行跨接;燃气系统管道与机组的连接不得使用非金属软管,燃气管道的吹扫和压力试验应为压缩空气或氮气;当燃气供气管道压力大于,焊缝的无损检测,以质量不低于二级为合格;通风与空调安装完毕,必须进行系统的测定和调整;系统调试应包括:1设备单机单机试运转及调试;2系统无生产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防排烟系统联合试运行与调试结果风量及正压,必须符合设计与消防的规定;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
建筑施工强制性条文汇总(完整版)

建筑施工强制性条文汇总(完整版).pdf 1:1、范围本文档涵盖了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强制性条文,旨在规范施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2、施工许可2.1 施工前,需取得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施工许可证。
2.2 施工单位应按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进行施工。
3、工程质量3.1 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建筑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
3.2 施工单位应使用符合标准的建筑材料和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做好质量控制。
4、安全生产4.1 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施工。
4.2 施工单位应配备足够数量和合格的安全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和监督施工作业。
4.3 施工单位应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工作,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
5、环境保护5.1 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环境保护要求进行施工,做到污水、噪音等污染物排放符合标准。
5.2 施工单位应正确处理施工废弃物,不得随意倾倒或污染环境。
6、施工期限6.1 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施工。
6.2 若施工单位无法按时完成施工,需提前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延期,并经批准后方可延期施工。
7、维修保养7.2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问题进行预防和处理,避免后续维修成本增加。
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方案等文书材料。
法律名词及注释:1. 建设主管部门:指负责建筑工程管理的部门,如城市建设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2. 国家建筑质量标准:指国家对建筑工程质量方面的要求和规定。
3. 安全生产方案:指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和要求制定的保障施工安全的计划和措施。
2:1、应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建筑施工领域,整理了相关强制性条文,并对各项条文进行详细说明和解读。
2、施工前准备2.1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规划工作,确保施工能够顺利进行。
2.2 施工单位应进行环境评估,了解施工地点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状况,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
3、施工许可3.1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取得施工许可证,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活动。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信息工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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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基础设施共建共享(7条)
第一条 选择站址时应尽量共用已有的站址,新建站址应采 用和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联合建设的方式。 第二条 基站机房共享时,必须根据所有设备的重量、尺寸、 排列方式及楼面结构布臵等对机房楼面结构进行安全评估, 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保证结构安全。 第三条 铁塔的工艺要求,应考虑多系统共享,满足多系统 共享对系统间隔离度、风阻和承重的要求,并满足多系统 信号覆盖的要求。对于不能满足要求的,要采取相应的技 术措施予以改造。 第四条 在基站天面共建共享时,必须根据各电信业务经营 者的天线及其支撑设施的尺寸、重量和安装方式等情况对 支撑设施及屋面结构进行安全评估,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 保证结构安全。
3.专用网接入公用网时的中继电路数量应根据设计的话务量的大小和 第10.0.6条规定中相关的呼损指标通过计算加以确定。
要点: 1.专用网应就近接入关口局信令转接点(二级),同时必须满足统一的 传输质量指标、信号方式、编号计划等相关标准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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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2.电信业务网络互联互通三个方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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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共通信网互连互通(3条)
第一条 根据业务需求,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的各种业务应 实现互通。互通时应参照相关规范的要求,在要求不明确 时可进行协商保证业务的互通。 第二条 各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多媒体信息业务必须实现国内 互联,互联应至少支持终端业务。 第三条 SG(信令网关)与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的七号信令 网间,应按网间互连互通原网同步”,保证信令点(SP) 互通。 2.信令点(sp)应满足NO.7电话用户部分(TUP)的全部功 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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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专用电话网接入公用电话网(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于2013年发布,是建筑行业的重要规范之一。
2)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结构)于2009年发布,为建筑结构设计提供了指导和标准。
3) 《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T -2010)是建筑行业的标准之一,规定了建筑结构制图的规范和要求。
4)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2001)是建筑结构设计的重要指导标准之一。
5)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2012)规定了建筑结构荷载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6)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2010)规定了混凝土结构设计的标准和要求。
7)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2010)是建筑结构设计的重要指导标准之一,规定了建筑抗震设计的相关要求。
8)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3-2010)是针对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设计的规范和要求。
9)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2011)规定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的标准和要求。
10)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2008)是针对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的指导标准。
11)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2008)规定了地下工程防水的标准和要求。
12)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2009)规定了大体积混凝土施工的标准和要求。
13)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94-2008是建筑桩基技术设计的标准之一。
14) 《大直径扩底灌注桩技术规程》/T225-2010是针对大直径扩底灌注桩设计的规范和要求。
15) 《高层建筑筏形与箱形基础技术规范箱规范》(6—2011)是针对高层建筑筏形与箱形基础设计的指导标准。
16)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2008)规定了建筑抗震设防的分类标准。
17)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2001)是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的指导标准。
18)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2011规定了砌体结构设计的标准和要求。
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强制性条文汇总(校对)

目录●基坑工程JGJ 167-2009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37 JGJ 120—1999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37 GB 50330—2002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37 JGJ 180-2009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38 GB 50497—2009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38 JGJ 94—2008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39CJJ 61—2003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39●脚手架JGJ 130-200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2002年版)—40 JGJ 166—2008 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41JGJ 128-2000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42 GB 19155-2003 高处作业吊篮———————--—-———————-43●高处作业JGJ 80—9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44●模板工程JGJ 162—2008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46●临时用电JGJ 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47●机械设备JGJ 160-2008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49JGJ 33-200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50 JGJ 88-92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54 GB 5144-2006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55JGJ 196-2010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58 GB 10055-2007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59●市政工程GB 50141-2008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60GB 50092—96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63CJJ 68-2007 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63 CJJ 6-85 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64GB 50446-2008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65●石化建设GB 50484-2008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65SH/T 3536-2002 石化化工工程起重施工规范-————-——--———69●工程拆除JGJ 147-2004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70 DGJ 08-70-2006 建筑物、构筑物拆除规程————-—-—-—---—71●季节施工JGJ 809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73 JGJ 130-200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73 JGJ 104-97 建筑工程冬季施工规程——--————-——————73GB 50092—96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75●环境卫生JGJ 146—2004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75●劳动防护JGJ 184—2009 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76●班组管理DGJ 08-2061-2009 建设工程班组安全管理标准-——-—-———————77●基坑工程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文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条文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脚手架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2002年版)强制性条文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文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文(JGJ 128—2000)高处作业吊篮强制性条文●高处作业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文●模板工程建筑施工模版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文●临时用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文●机械设备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JGJ 160-200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文(JGJ 88-92)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强制性条文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强制性条文(摘要)市政工程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附表4.4。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部分)的通知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我部建标[2000]31 号文要求,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
《强制性条文》包括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房屋建筑、工业建筑、水利工程、电力工程、信息工程、水运工程、公路工程、铁道工程、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矿山工程、人防工程、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和民航机场工程等部分。
《强制性条文》是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的内容,同时考虑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要求。
列入《强制性条文》的所有条文都必须严格执行。
《强制性条文》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政府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的依据。
今后新批准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凡有强制性条文的,均在文本中明确表示,并编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部分)已经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组织审查,现批准实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部分)由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负责具体管理、解释和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年十月十八日抄送:国家人防办、总后营房部前言《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是根据建设部文件建标[2000]233 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各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各方面专家共同编制,经各有关主管部门分别审查后,由建设部审定发布的。
本《强制性条文》中包括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房屋建筑、工业建筑、水利工程、电力工程、信息工程、水运工程、公路工程、铁道工程、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矿山工程、人防工程、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和民航机场工程等部分,覆盖了工程建设的主要领域。
本《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是摘录工程建设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的、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规定,并考虑了保护资源、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政策要求。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 PEOPLEˊS REPUBLIC OF CHINA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THE COMPULSORY PROVISIONS OF ENGIEERING CONSTRUCTION STANDARDS房屋建筑部分 2011年版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PEOPLEˊS REPUBLIC OF CHINA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THE COMPULSORY PROVISIONS OF ENGIEERING CONSTRUCTION STANDARDS房屋建筑部分2011年版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编制2011.6.7目录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3《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4《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5《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6《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7《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8《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98-2000)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10《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11《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12《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2000)13《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14《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15《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JGJ85-2010)16《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17《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18《钢结构防火涂料》(GB14907-2002)19《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2002)20《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21《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22《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04)23《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24《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2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26《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27《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28《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29《水质检验方法》(GB5750-2006)30《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 12-99)3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3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33《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3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06版35《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36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37《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38《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GJ167-2009)3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4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1第3.0.3条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020年)(建筑工程标准法规)(房屋建筑部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精编

间名称
允许噪声级(dB)
特级
壹级
二级
三级
客房
≤35
≤40
≤45
≤55
会议室
≤40
≤45
≤50
多用途大厅
≤40
≤45
≤50
--
办公室
≤45
≤50
≤55
餐厅、宴会厅
≤50
≤55
≤60
--
6.2.1客房围护结构空气声隔声标准,应符合表6.2.1的规定。
客房空气声隔声标准表6.2.1
2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95
4.2.1不同地区采暖居住建筑各部分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值。
(略)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
3.0.3/4.0.4/4.0.4/4.0.7/4.0.8/5.0.5/6.0.2条款
2.2照明
《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90
2.2.1不允许突入道路红线的建筑突出物
壹、建筑物的台阶、平台、窗井。
二、地下建筑及建筑基础。
三、除基地内连接城市管线以外的其他地下管线。
3.3.2地面排水
壹、基地内应有排除地面及路面雨水至城市排水系统的设施。
4.2.1楼梯
二、供日常主要交通用的楼梯的梯段净宽应根据建筑物使用特征,壹般按每股人流宽为0.55+(0~0.15)m的人流股数确定,且不应少于俩股人流。
壹、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且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二、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m,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应再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1·20m;
三、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应留空;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及强制性条文清单

一、工程概况............................................................... 1..二、编制目的............................................................... 1..三、编制依据............................................................... 1..四、工程安全质量管理目标................................................... 2..五、组织机构............................................................... 3..5.1、项目部职责 (3)5.2、项目经理强制性条文执行工作职责 (4)5.3、项目副经理对强制行条文执行工作职责 (4)5.4、项目总工强制性条文执行工作职责 (4)5.5、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强制性条文执行工作职责 (4)5.6、项目部作业层班组强制性条文执行工作职责 (5)5.7、专职技术员强制性条文执行工作职责 (5)六、强制性条文实施程序及措施............................................... 5..6.1、检查和实施工流程 (5)6.2、实施措施 (6)七、强制性条文清单............................................................................ 7.. .XXXXXX电站主体土建工程XX标引水系统土建工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XXXXX 电站位于XX 省XX 县境内,下库坝址距县城约40km ,为周调节抽水蓄能电站。
电站装机容量为1200MW (4×300MW ),安装四台单机容量为300MW 的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发动机组。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大全

《工程质量验收》类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大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强制性技术规定,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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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 B50207-20123.0.6 屋面工程所用的防水、保温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必须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产品质量应由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3.0.12 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应进行观感质量检查和雨后观察或淋水、蓄水试验,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5.1.7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表观密度或干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7.2.7 瓦片必须铺置牢固。
在大风及地震设防地区或屋面坡度大干100%时,应按设计要求采取固定加强措施。
注:1.工作压力P对蒸汽锅炉指锅筒工作压力,对热水锅炉之锅炉额定出水压力; 2.铸铁锅炉水压试验同热水锅炉;点击>>工程资料免费下载 3.非承压锅炉水压试验为0.2MPa,试验期间压力应保持不变13.4.1 锅炉和省煤器安全阀的定压和调整应符合表13.4.1的规定。
锅炉上装有两个安全阀时,其中的一个按表中较高值定压,另一个按较低值定压。
装有一个安全阀时,应按较低值定压。
13.4.4 锅炉的高低水位报警器和超温、超压报警器及联锁保护装置必须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和有效。
13.5.3 锅炉在烘炉、煮炉合格后,应进行48h的带负荷连续试运行,同时应进行安全阀的热状态定压检验和调整。
13.6.1 热交换器应以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作水压试验,蒸汽部分应不低于蒸汽供汽压力加0.3mPa;热水部分应不低于0.4MPa。
2013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施工质量

4.1.6 对水泥土搅拌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 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 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为1.5%-1%,但不 应少于3根。
5.1.3 打(压)入桩(预制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 必须符合表5.1.3的规定。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 (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
1、总则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地基基础工程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20202-2002 4.1.5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
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 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2 以上工程,每100m2 至少应有1点,3000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应 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5.1.4 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4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 高出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本章的各节 要求执行。每浇注50m2 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 件。
5.1.5 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 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复杂,成桩质量 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 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不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工程建筑标准强制性条文(国标)

目录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2012 (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 (3)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2011 (3)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847-2012 (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 (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2012 (3)电子会议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799-2012 (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1049-2014 (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6-2014 (4)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50846-2012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7)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 (7)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8)2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 (8)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9)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 (9)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10)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12)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12)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 (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7-2010 (1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8-2010 .1 3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 (14)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 (1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5)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16)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 (16)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02 (16)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16)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16)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 (16)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17)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50371-2006 (17)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4-2007 (1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 (18)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2007 (18)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GB50447-2008 (18)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 (18)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GB50606-2010 (19)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617-2010 (19)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635-2010 (20)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50689-2011 (20)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GB51048-2014 (2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21)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024-2010 (21)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526-2010 (22)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 (22)3~110kV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2008 (2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2014 (22)4.0.61 机械闭锁、电气闭锁应动作准确、可靠。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

GQ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 GB50870-2013 强制性条文 7.2.2建筑施工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应对安全事故的 风险特征进行安全技术分析,对可能引发次生灾害 的风险,应有预防技术措施。
条文说明: 7.2.2本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类型很多,特征各异,事故发生 的应对是一个动态发展过程, 一般包括预防与应急准备、 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环节, 对其进行安全技术分析是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手 段,避免盲目性。风险类型和特征的技术分析使得应急预 案的应急处置与救援更具有针对性,与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配套的人员、材料、设备等才能落到实处,在发生生产安 全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GQ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 2 术语 2.0.18 安全技术实施验收 根据相关标准对涉及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的实施过程 及结果进行确认的活动。 2.0.19 保证项目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实施中的对安全、卫生、环 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0.20 一般项目 除保证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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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 2 术语 2.0.11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控制 为确保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专项方案的实施,克服 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状态的不确定性所采取的 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活动。 2.0.12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监测 对建筑施工过程中现场安全信息、数据进行收集、 汇总、分析和反馈的技术活动。 2.0.13建筑施工安全技术预警 在建筑施工中,通过仪器监测分析、数据计算等技 术手段,针对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征兆所 采取的预先报警和事前控制的技术措施。
GQ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 2 术语 2.0.8作用 施加在建筑施工临时结构上的集中力或分布力,或 引起结构外加变形或约束变形的原因。 2.0.9作用效应 施加在建筑施工临时结构上的作用在结构或结构构 件中产生的影响。 2.0.10 抗力 建筑施工临时结构或构件承受作用效应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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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防水工程3.0.6地下防水工程所使用的防水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对进场的防水材料应按本规范附录A和附录B的规定抽样复验,并提出试验报告;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4.1.8 防水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和抗渗压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抗压、抗渗试验报告。
4.1.9 防水混凝土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埋设件等设置和构造,均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有渗漏。
5.1.10 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抗渗压力及锚杆抗拔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电梯工程4.2.3井道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 当底坑底面下有人员能到达的空间存在,且对重(或平衡重)上未设有安全钳装置时,对重缓冲器必须能安装在(或平衡重运行区域的下边必须)一直延伸到坚固地面上的实心桩墩上;2 电梯安装之前,所有层门预留孔必须设有高度不小于1.2m的安全保护围封,并应保证有足够的强度;3 当相邻两层门地坎间的距离大于11m时,其间必须设置井道安全门,并道安全门严禁向井道内开启,且必须装有安全门处于关闭时电梯才能运行的电气安全装置。
当相邻轿厢间有相互救援用轿厢安全门时,可不执行本款。
4.5.2 层门强迫关门装置必须动作正常。
4.5.3 动力操纵的水平滑动门在关门开始的1/3行程之后,阻止关门的力严禁超过150N。
4.5.4 层门锁钩必须动作灵活,在证实锁紧的电气安全装置动作之前,锁紧元件的最小啮合长度为7mm。
4.8.1 限速器动作速度整定封记必须完好,且无拆动痕迹。
4.8.2 当安全钳可调节时,整定封记应完好,且无拆动痕迹。
4.9.1 绳头组合必须安全可靠,且每个绳头组合必须安装防螺母松动和脱落的装置。
.10.1 电气设备接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 所有电气设备及导管、线槽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必须可靠接地(PE);2 接地支线应分别直接接至接地干线接线柱上,不得互相连接后再接地。
4.10.2 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必须大于1000Ω/V,且其值不得小于:1 动力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0.5MΩ;2 其他电路(控制、照明、信号等):0.25MΩ。
4.11.3 层门与轿门的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 每层层门必须能够用三角钥匙正常开启:2 当一个层门或轿门(在多扇门中任何一扇门)非正常打开时,电梯严禁启动或继续运行。
6.2.2 在安装之前,井道周围必须设有保证安全的栏杆或屏障,其高度严禁小于1.2m。
钢结构工程4.2.1 钢材、钢铸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
4.3.1 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4.4.1 钢结构连接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钢网架用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铆钉、自攻钉、拉铆钉、射钉、锚栓(机械型和化学试剂型)、地脚锚栓等紧固标准件及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分别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的检验报告。
12.3.4 钢网架结构总拼完成后及屋面工程完成后应分别测量其挠度值,且所测的挠度值不应超过相应设计值的1.15倍。
14.2.2 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对涂层厚度无要求时,涂层干漆膜总厚度:室外应为150μm,室内应为125μm,其允许偏差为-25μm。
每遍涂层干漆膜厚度的允许偏差为-5μm。
14.3.3 薄涂型防火涂料的涂层厚度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
厚涂型防火涂料涂层的厚度,80%及以上面积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且最薄处厚度不应低于设计要求的85%。
混凝土工程.1.1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5.1.1 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5.2.1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样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5.2.2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2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6.2.1 预应力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宗标准《预应力泥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秦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6.3.1 预应力坡安装时.莫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必须符合没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6.4.4 张拉过程中应遗免预应力筋断裂或滑脱;当发生断裂或滑脱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 对后张法预应力约构构件,断裂或滑脱的数量严禁超过同一截面预应力筋总根数的3%,且每束钢丝不得超过一根;对多跨双向连续扳,其同一截面应按每跨计算;2 对先张法预应力构件.在浇注混凝土前发生断裂或滑脱的预应力筋必须予以更换。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张拉记录。
7.2.1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住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
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7.2.2 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
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法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7.4.1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含下列规定:1 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2.1 现浇混凝土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己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8.3.1 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混凝土设备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
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量测,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9.1.1 预制构件应进行结构性能检验。
结构性能检验不合槽的预制构件不得用于混凝土结构。
D.0.1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2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4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
D.0.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
等效养护龄期应根据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试件强度相等的原则确定。
D.0.3同条件自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及相应的试件强度代表值,宜根据当地的气温和养护条件,按下列规定确定:1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d时所对应的龄期,0℃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2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代表值应根据强度试验结果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的定确定后,乘折算系数取用;折算系数宜取为1.10,也可根据当地的试验统计结果作适当调整地基与基础工程4.1.5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
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以上工程,每100㎡至少应有1点,3000㎡以上工程,每300㎡至少应有1点。
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7.1.3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地面工程4.9.3 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铺设前必须对立管、套管和地漏与楼板节点之间进行密封处理;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10.8 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必须设置防水隔离层。
楼层结构必须采用现浇混凝土或整块预制混凝土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楼板四周除门洞外,应做混凝土翻边,其高度不应小于120mm.施工时结构层标高和预留孔洞位置应准确,严禁乱凿洞。
5.7.4 不发火(防爆的)面层采用的碎石应选用大理石、白云石或其他石料加工而成,并以全属或石料撞击时不发生火花为合格:砂应质地坚硬、表面粗糙,其粒径宣为0.15~5mm,含泥量不应大于3%,有机物含量不应大于0.5%;水泥应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32.5;面层分格的嵌条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材料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