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公司人个代理合同
太平洋保险转让合同范本
太平洋保险转让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编号】。
转让方,【转让方名称】。
受让方,【受让方名称】。
鉴于转让方拥有太平洋保险相关权益,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
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转让内容。
转让方将其在太平洋保险中的相关权益转让给受让方,包括但
不限于保单权益、理赔权益等。
第二条转让条件。
1. 转让方保证其拥有太平洋保险相关权益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受让方同意承担转让方因转让行为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和税费。
3. 转让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后,协助受让方完成太平洋保险相关权益的过户手续。
第三条转让手续。
双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后【具体时间】内完成转让手续,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四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签订、生效、解释和履行均适用【具体法律法规】。
第五条其他。
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第六条合同变更和解除。
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第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为太平洋保险转让合同范本,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联系。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张国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张国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理法院】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25【案件字号】(2020)豫02民终125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景友杜琦张景丽【审理法官】李景友杜琦张景丽【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张国华;浙江中吉物流有限公司【当事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张国华浙江中吉物流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张国华【当事人-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浙江中吉物流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陶静河南豫北律师事务所;宋文杰河南中亨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陶静河南豫北律师事务所宋文杰河南中亨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陶静宋文杰【代理律所】河南豫北律师事务所河南中亨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被告】张国华;浙江中吉物流有限公司【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权责关键词】无效撤销代理合同侵权合同约定特别授权证据交换重新鉴定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周某某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周某某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理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20【案件字号】(2020)桂03民终397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宿健慧丁勇周霞【审理法官】宿健慧丁勇周霞【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周新华;周春辉;唐新军;南宁全路程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全州县安能物流有限公司【当事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周新华周春辉唐新军南宁全路程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全州县安能物流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周新华周春辉唐新军【当事人-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南宁全路程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全州县安能物流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秦子琪广西嘉合律师事务所;侯艳梅广西嘉合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秦子琪广西嘉合律师事务所侯艳梅广西嘉合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秦子琪侯艳梅【代理律所】广西嘉合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被告】周新华;周春辉;唐新军;南宁全路程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全州县安能物流有限公司【本院观点】各方当事人对一审认定的被上诉人周新华在本次交通事故遭受的经济损失数额没有异议,本院予以确认。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合同过错新证据诉讼请求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各方当事人对一审认定的被上诉人周新华在本次交通事故遭受的经济损失数额没有异议,本院予以确认。
被上诉人周新华在本次交通事故遭受的经济损失有:医疗费264063.06元,辅助器具费4053元,住院期间护理费16053.15元,营养费4000元,误工费13196.16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0000元,合计311365.37元。
委托书范本15篇
委托书范本15篇委托书范本1客户:Id号:住所:联系电话:受托人:标题: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受托人:标题: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我们现在受委托在此争议案件中担任我们的代理人。
授权范围:全权委托。
立案、调查取证、向法院提交证据、申请调查取证、延长举证期限、申请异议、出席庭审、参与调解、签订调解协议、收集和移交法律文书等。
客户:___年___月___日委托书范本2___________选民:绍兴市越城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已经开始。
我选区从月日开始选民登记,于12月20日举行选举。
为使每个公民都能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特来信告知,请你速返回本地参加登记、选举。
如因故不能按时返回,按照《选举法》“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但事先须经选举委员会认可”的规定,请你在月日前填好委托书寄来,逾期作自动放弃论。
(委托书请寄村、居委会)绍兴市越城区_____________选举办事处二○__年月日委托书范本3______款托收委托书致____公司:兹有____(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根据我单位提供的附件所列材料,与贵公司联络,将此笔______款项计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支付该人,账户名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以上情况属实,若由此引起纠纷,由我单位负责处理!附件一:身份证(复印件,需有持有人签名)附件二:送货签收清单(加盖单位公章)___年__月__日委托书范本4兹我酒店员工:姓名:。
刘蓉性别:女身份证号码:任职部门:销售部职务:并在贵公司#url#的“酒店管理会员”身份的注册信息为:用户名:电子邮箱:手机:代表我酒店在#url#申请加盟使用“房多多酒店直销管理系统”()的酒店管理权限,并设置所需的登陆密码,同时代表我酒店在“房多多酒店直销管理系统”进行直销业务操作,由此产生的所有风险由我酒店自行承担。
个险条线业务人员行为守则.pdf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险条线业务人员行为守则(2015年9月修订)一、遵守《保险法》、《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及国家颁布的其他适用法律、法规;遵守《寿险营销业务人员管理规定》、《区域拓展服务人员管理规定》、《服务营销渠道客户经理制度》、《保险顾问管理规定》及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其他相关管理要求。
二、遵守从业资质管理要求1.持有有效《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证书》(以下简称《执业证书》)并与公司签订《个人代理合同》后,方可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
2.在代表公司执业期间,不得同时接受其他保险机构的委托开展业务。
3.《执业证书》或《个人代理合同》到期前,应积极配合公司完成到期换发或续签工作。
4.《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个人代理合同》到期或失效后,不得以公司名义开展销售活动。
5.终止执业后,及时将《执业证书》交回公司。
三、规范自身销售行为1.面对面销售保险产品时,应当主动向客户或准客户出示有效《执业证书》。
2.应向客户如实告知以下内容:(1)保险产品与服务的信息,特别是保险合同中责任免除、犹豫期、健康保险产品等待期、退保等重要信息。
(2)补偿原则、免赔额、疾病观察期、保证续保等内容。
(3)被保险人的死亡给付保险金总和等内容。
(4)新型产品的费用扣除情况,以及购买此类产品的投资风险。
(5)公司服务电话,包括信访投诉电话、客户服务电话等。
3.开展业务过程中不得有以下行为:(1)欺骗公司、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2)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3)阻碍投保人履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4)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5)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6)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太平洋雇主责任保险(2016版)条款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雇主责任保险(2016版)条款(注册号:C00001430912016110806772)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为“本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或其他书面文件构成。
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下同)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他合法成立的组织均可成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本合同所称雇员,是指与被保险人存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建立的劳动关系,并签订有正式劳动合同,且在本合同中列明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年满十六周岁的劳动者及其他按国家规定和法定途径审批的劳动者。
第四条投保人在投保本保险时,需就被保险人雇员是否已足额参保工伤保险向保险人做出书面说明,保险人以此为依据收取保费并承担保险责任。
投保人未履行上述义务或提供的工伤保险参保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对因此扩大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责任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因下列情形导致伤残或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下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被诊断、鉴定为在被保险人处工作期间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九)雇员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赵丹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赵丹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理法院】山东省德州地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德州地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2.23【案件字号】(2021)鲁14民终21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郭依静王飞雁陈涛【审理法官】郭依静王飞雁陈涛【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赵丹丹;王建松【当事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赵丹丹王建松【当事人-个人】赵丹丹王建松【当事人-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代理律师/律所】王猛山东鲁朋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王猛山东鲁朋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王猛【代理律所】山东鲁朋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被告】赵丹丹;王建松【本院观点】本案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问题是:一审认定事故车辆的损失数额是否正确。
【权责关键词】显失公平撤销代理合同重新鉴定诉讼请求变更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期间,当事人没有提交新的证据。
本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问题是:一审认定事故车辆的损失数额是否正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失,如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应赔偿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害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如车辆未灭失、能够修复的,则应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
本案中,交通事故致使赵丹丹车辆损坏,但未达到灭失及无法修复的程度,一审判决以鉴定的维修费用为依据并无不当。
本案中,经一审法院委托鉴定,赵丹丹的车辆损失价值(维修费用价值)为300350元,该费用系维修受损车辆的花费。
《保险代理合同》解除通知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保险代理合同》解除通知书篇一:《保险代理人合同》解除通知书《保险代理人合同》解除通知书姓名:业务代码:区部:您已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与本公司签定了《保险代理人合同》,由于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决定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与您终止本合同。
请您于业务区部办理离职手续。
在未与公司办理离职手续之前,您的佣金将暂停发放,在办妥离职手续后按公司规定予以补发。
自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您在《保险代理人合同》约定下的一切权益和授权均终止,您不能再以本公司名义从事任何业务活动。
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公司将有权向您进行追偿,其他相关的法律责任由您本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光大永明保险公司**分公司市场营销部(章)若收到该通知书时您已在原业务区部办完离职手续,敬请见谅。
年月日篇二:终止、解除保险代理合同证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终止、解除保险代理合同证明/通知书存根代字号本公司与同志年月日签订的人寿保险险代理合同书,依据保险代理人管理暂行规定及人寿保险代理合同书第条款之约定,于年月日终止(解除)保险理合同。
经办人:离职人员签字:年月日-------------------------------------------------------------------------------------------------------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终止、解除保险代理合同证明/通知书代字号本公司与同志年月日签订的人寿保险险代理合同书,依据保险代理人管理暂行规定及人寿保险代理合同书第条款之约定,于年月日终止(解除)保险理合同。
经办人:离职人员签字:年月日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通知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保险营销员委托合同模板
保险营销员委托合同模板甲方(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保险营销员):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需购买保险产品,经乙方推荐并代理办理相关业务,为确保双方权益,特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1.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代理购买保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寿险、财产险等种类。
2. 甲方保证提供的相关信息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情况。
3.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选择适合甲方需求的保险产品,并负责办理保险业务相关手续。
二、委托期限本委托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完成保险产品购买手续为止。
三、权利义务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专业的保险产品推荐和办理服务。
2.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3. 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委托关系,但应提前通知乙方,并支付已经办理的费用。
4. 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相关信息办理保险产品购买手续,并支付相关费用。
四、费用安排1. 乙方根据甲方购买的保险产品种类和金额,有权向甲方收取一定的办理费用。
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明细的费用清单,并保证费用合理合法。
五、违约责任1. 如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甲方权益受损,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如甲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或存在隐瞒情况,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其他事项1. 本委托合同的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日期:日期:以上为保险营销员委托合同模板,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签署合同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理解各项条款。
保险退保委托书范文
保险退保委托书范文保险退保委托书应该怎么写?委托书是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
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保险退保委托书,欢迎大家阅读。
保险退保委托书范文1本人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由于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去办理本人名下的机动车(车牌号)的商业险退保业务,故委托朋友: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代替本人去办理此项业务。
委托人签名:受托人签名:日期:保险退保委托书范文2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分公司: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投保人)委托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委托人真实、合法的代表,以本人/本公司名义代为处理安邦保险出具的保单号为(一个保单号仅对应一张委托书)____________________的保单的退保及收款事宜。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签名:受托人签名:日期:保险退保委托书范文3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权委托受托人(身份证号:)持贵公司要求的必备文件,以委托人的名义前往贵公司办理(保单号):(合同号):个人长期人身保险单的领取退保手续。
特此授权。
委托人签名:受托人签名:日期:保险退保委托书范文4xx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人(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系单位(保单号)下所载之:囗被保险人囗被保险人之法定代理人囗指定受益人囗继承人囗其他现根据贵公司规定全权委托先生/小姐(身份证件号码: ) 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持本授权人身份证件,以本人名义前往贵公司就本合同办理囗理赔申请囗给付申请囗退保申请囗退费申请囗代领保险金囗其他。
保险退保代办委托书
保险退保委托书 1本人(身份证号码:),由于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前往办理本人名下的机动车(车牌号)的商业险退保业务,因此委托朋友(身份证号码:)代替本人前往办理此项业务。
委托人确认:我已充分理解自身退保业务的重要性,并了解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可能带来的风险和后果。
在此,我明确表示将授权并同意朋友代为办理退保手续。
受托人确认:本人已经充分了解委托事宜的内容、目的和相关风险,并在签署本委托书时,已充分了解并同意遵守委托人的所有要求和限制。
本人将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受托事宜,并确保所有手续和流程的顺利进行。
签名:委托人签名:日期:受托人签名:日期:保险退保委托书 2养老保险股份公司:本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是单位(保单号)下的:- 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的法定代理人;- 指定受益人;- 继承人;在此,根据贵公司的规定,我全权委托先生/小姐(身份证件号码:)代表我。
他/她的具体任务和时间是:- 在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之间,持我的身份证件前往贵公司办理理赔申请、给付申请、退保申请、退费申请、代领保险金等事宜;受托人声明:1. 受托人保证授权人的签名为真实签名,如有纠纷,受托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2. 受托人在授权有效期内代为办理委托事宜,严格遵循我的真实意愿。
如果所实施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受托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我签署此文件以表明我已明确理解委托事宜的目的、内容和可能产生的风险。
我愿意授权并接受受托人的所有指示和限制。
委托人签名:日期:XXXX年XX月XX日受托人签名:日期:XXXX年XX月XX日保险退保委托书 3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我作为委托人,特此授权受托人(身份证号:XXXXXX)持您公司要求的必备文件,以我的名义前往贵公司办理退保手续。
具体事宜为:保单号:(合同号)的个人长期人身保险单的领取退保手续。
我完全信任受托人,并授权他按照我的意愿处理此事。
太平洋保险劳务派遣合同
合同编号:[填写合同编号]甲方(劳务派遣单位):太平洋保险公司[填写分公司或代理点名称]地址:[填写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乙方(用工单位):[填写用工单位名称]地址:[填写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丙方(劳务派遣人员):[填写劳务派遣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填写身份证号码]性别:[填写性别]出生日期:[填写出生日期]鉴于:1. 甲方作为劳务派遣单位,具有合法的劳务派遣资质,愿意向乙方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2.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并按照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3. 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劳务派遣服务,并到乙方处工作。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派遣服务内容1. 甲方根据乙方的需求,派遣丙方至乙方处工作,从事[填写具体工作内容]等工作。
2. 派遣期限自[填写开始日期]至[填写结束日期]。
二、工作职责1. 丙方应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服从乙方的工作安排。
2. 丙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3. 丙方应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
三、工作条件1. 甲方为丙方提供必要的岗位培训。
2. 乙方为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场所、工作工具、劳动保护用品等。
3. 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由甲方缴纳。
四、工资及福利1. 丙方的工资标准为每月[填写具体金额]元,按月支付。
2. 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带薪年休假。
3. 丙方在乙方工作期间,如发生工伤、疾病等情况,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五、合同解除1. 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动终止。
2.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违约责任。
3. 在合同期内,如因乙方业务调整或其他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其他1.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商丘太平洋保险被骗案例分析
商丘太平洋保险被骗案例分析河南大参考栏目于2021年3月27日发布名为《女子买太平洋保险,承诺的5年退本金,下一秒,让人气愤》视频介绍,欧阳女士在2017年在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卫辉分公司购买了一份人身保险(实际是一份年金保险)。
现在已经缴纳了4万元保费,据欧阳女士介绍,当时销售的业务员说,该保险5年以后就可以退本金。
在欧阳女士看合同的时候发现,该保险退还本金的时间是30年后。
欧阳女士感觉被骗了,于是来到当地该保险公司找当地销售人员,结果已经离职,让公司别人处理告知欧阳女士:这款保险确实要到30年后才能返还本金,当时欧阳女士就提出“全额退保”的要求,工作人员表示会跟上级公司反映,3天后会给欧阳女士答复。
但3天过去了,欧阳女士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之后河南都市频道于2021年4月16日,原标题《保单5年变30年,太平洋豫北分公司:“可通过第三方,走法律途径”》报道了欧阳女士给太平洋送锦旗那一幕。
而让人最气愤的是,可能是由于太平洋分公司调查的结果与欧阳女士描述的不符,所以没有同意欧阳女士全额退保的维权要求,其中这个视频后期还有一个情况,就是保险公司调查欧阳女士的隐私被泄露了。
之后出现了太平洋豫北分公司的副总经理表示,我们不敢说自己调查的结果是正确的,也不否认欧阳女士的遭遇就是假的,所以希望通过第三方来公正的处理就是建议欧阳女士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因太平洋这位分公司经理处理公关能力的“低情商”,让大家一下炸开了锅,从这两个视频中,反映出来的无论是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经理还是电话客服都感觉很“无能”,最后副总经理竟然搬出让欧阳女士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的不当言论(不过有故意剪辑的嫌疑),导致让关注此事的群众认为:如果保险出了任何问题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那谁还敢买保险。
案例分析其实这两个视频一共反映出的无非有三个主要矛盾点:第一、常见的保险销售误导;第二、为什么全额退保这么难;第三、保险公司对于媒体报道乏力的应对表现。
保险代理合同
保险代理合同合同范本。
保险代理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日期)签订:甲方,(保险公司名称)。
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乙方,(保险代理人名称)。
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鉴于甲方是一家合法注册的保险公司,拥有相关的保险业务经营资质;乙方是一家合法注册的保险代理机构,具有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相关资质和经验。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展保险代理业务,达成如下协议:1. 甲方授权乙方为其保险产品的代理人,负责在约定范围内开展保险业务的销售、推广和服务工作。
2.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业务规定,合法、合规地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并保证所销售的保险产品真实、合法、有效。
3. 乙方应当为甲方提供保险代理业务所需的场所、人员和设备,并承担相关费用。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场所、人员和设备进行审核和检查。
4. 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所代理的保险产品的相关资料、宣传品和销售政策,并在必要时提供培训和指导。
5. 双方应当建立健全的业务合作机制,及时沟通、协商和解决业务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6.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时间),到期后双方如无异议可续签。
7.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以上为保险代理合同的范本,如有需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保险公司委托书模板(9篇)
委托人(签名、按手印): 身份证号: 保险公司委托书模板篇9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 委托人—榆林市元泰工程运输有限公司—全权委托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在20__年03月26日至20__年04月03日期间持贵公司要求的必备文件,以委托人的.名 义前往贵公司代为办理以下保险合同相关保全事项。并郑重声明凡由本授权委托书引发的法律纠纷与贵公司无关。 本授权委托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委托事项: 事项一:—保险合同号:— 事项二:—保险合同号:— 委托人签名:受托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__月—日
保险公司委托书模板篇7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中心支公司:
贵公司保险单一项下的被保险人—已发生—事故,现该保单保险金权利人委托—持其本人身份证及相关索赔资 料前往贵公司代为办理理赔申请。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理赔结束时止。
委托人郑重声明,凡由本授权委托书引发的任何法律或经济纠纷由委托人承担,与贵公司无关。
受托人签 中国财产保险公司: 兹有我单位(个人)委托(受托人) 全权办理保险理赔事宜,并允许受托人领取保单号: 赔案号:的保险赔款。 领取赔款金额:¥(大写:
) 以转帐方式支付给: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受托人在执行和处理上述事项的过程中,依法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此委托书有效期从签署之日起 至理赔事宜处理完毕时止。
理赔事宜包括:提交单证、办理车贷按揭保证、办理索赔申请手续、领取赔款(含网上划款)。
重要声明:
1、本授权书是由本授权人亲笔填写,由受托人确认其真实性。因虚假委托书导致的经济赔偿责任由领款人承担 。
2、为方便贵公司可以顺利将款项通过银行转帐划入以上指定的帐号,本授权人已确认以上指定的‘帐户信息完 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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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代理合同被代理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个人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请选择身份:□寿险营销业务人员□区域拓展业务人员□保险顾问人员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和国家颁布的其它适用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有关事宜,一致达成本个人代理合同(以下简称为“本合同”)。
甲方的寿险营销业务人员、区域拓展服务人员、保险顾问人员与甲方签订本合同起,即建立代理关系。
本合同非劳动合同。
一、代理权限范围第一条经甲方授权,乙方有权代理甲方办理以下事项:(一)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保险产品和甲方授权的其他金融产品;(二)根据甲方规定,代理收取投保人支付的甲方保险产品的保险费;(三)按照甲方规定向客户提供相应服务;(四)甲方书面授权的其他事宜。
二、代理地域范围第二条乙方代理甲方保险业务的地域范围,以甲方核发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证书》中载明的区域为准。
三、代理期限第三条本合同的期限为3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在上述期限届满时终止。
若双方愿意继续保持代理关系,可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由任何一方提出续订本合同的书面或口头要求,经另一方同意后,书面延展本合同。
四、代理险种第四条在国家或当地监管机构许可范围内,按照甲方的具体管理制度确定乙方可销售的产品种类。
五、保险费划缴方式和期限第五条乙方应让客户通过银行转账或POS机刷卡等非现金形式支付甲方保险费。
如因特殊情况必须以现金或票据方式缴费的,乙方在以现金或票据方式收取投保人交付的保险费后,应自收到保险费时起,在甲方规定的时限(24小时,节假日顺延)内按照甲方规定的方式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费部门或收费人员。
六、代理佣金支付标准和方式第六条乙方同意依照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总公司”)制定的《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寿险营销业务人员管理规定》、《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区域拓展服务人员管理规定》或《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顾问管理规定》(分别适用于寿险营销业务人员、区域拓展服务人员和保险顾问人员,上述三个规定以下合称“《管理规定》”)以及甲方总公司和甲方有关职能部门所规定的保险代理佣金支付标准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佣金。
甲方所支付的佣金分为新保佣金(或初年度服务津贴)、续期佣金(或续年度服务津贴)和其他佣金。
新保佣金(或初年度服务津贴),是指乙方承揽代理权限内的寿险业务在收取第一保单年度保费,公司对此保单客户回访成功,并且保单犹豫期过后,乙方应领取的报酬。
续期佣金(或续年度服务津贴),是指乙方承揽代理权限内的寿险期缴业务,按公司要求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在续年度保费到账时(本合同有效)所应领取的报酬。
甲方所支付的其他佣金,是指按甲方相关规定,以本合同有效且达到约定标准为前提,甲方支付给乙方除新保佣金(或初年度服务津贴)和续期佣金(或续年度服务津贴)以外的其他报酬项目。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自己向甲方提交解约申请或甲方向乙方发出解约通知之日起停止向乙方支付新保佣金(或初年度服务津贴)和续期佣金(或续年度服务津贴),但与该佣金对应的应缴保费在乙方向甲方提交解约申请或甲方向乙方发出解约通知之日前缴费成功且生效的除外;甲方有权自己方向甲方提交解约申请或甲方向乙方发出解约通知之日起停止向乙方支付其他佣金,而无论该等佣金的发生是否在乙方向甲方提交解约申请或甲方向乙方发出解约通知之日前。
第七条甲方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对佣金支付标准和方式所做的修改,以提供文本资料、召开会议或职场公告栏公告等方式事先告知乙方后,该修改内容对本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保证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有权在本合同终止后,收回甲方向乙方核发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证书》;(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两个甲方认为具有保证人资格的自然人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人,与甲方签订《保证合同》;(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确定的时间缴存保证金元,大写:仟佰拾圆。
保证金用于保障甲方和甲方客户的合法权益。
乙方给甲方或者甲方客户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扣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补偿损失;(四)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法律、行政规章以及甲方针对代理人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在代理期限内的行为进行管理、培训、教育、考核、监督、检查;(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必要的培训、教育、考核、检查等活动,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和规定,就乙方未参加或未按规定参加前述活动,视情节对乙方采取包括扣减佣金作为违约金、降级、解除本合同等在内的处理措施;(六)甲方有权在本合同终止后或因任何原因解除时,收回乙方持有的属于甲方的单证、票据、业务资料、客户资料、展业用具和办公用品等资料和物品,如乙方未能及时交回,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七)因乙方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名誉或经济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八)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培训;(九)甲方有义务根据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佣金;(十)甲方有义务按照《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的要求,为乙方申请、核发《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证书》;(十一)甲方应通过文本资料、召开会议或职场公告栏公告等方式告知乙方本合同有关附件的内容;(十二)甲方有义务告知乙方获取本合同有关附件内容的途径,并有义务将该等附件置于便于乙方查阅的场所或网络地址。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一)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按时支付佣金和提供必要的专业培训;(二)乙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代理权限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三)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本合同所提及的附件的内容;(四)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本合同、本合同附件以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辅导、培训其他业务人员;乙方超越代理权限的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五)乙方有义务提供两个甲方认为具有保证人的资格的自然人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人,与甲方签订《保证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有保证人失去相应资格,乙方应补充提供具有保证人资格的自然人,并与甲方重新签订《保证合同》;(六)乙方应协助甲方完成《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证书》的申请、换发工作,并在解除本合同后仍负有协助甲方处理与乙方相关的未了结客户投诉等事宜的义务;(七)乙方在提出解约申请后应协助甲方对其经办的所有保单客户进行核查,并按核查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应信息或资料;(八)乙方在客户投保之前,应向投保人说明保险条款的内容,尤其是保单中的责任免除事项、退保事项、新型寿险的投资风险以及依法应特别告知的其他事项;(九)乙方有对甲方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文字资料、培训课程、培训方法、培训内容和有关客户信息等甲方未书面同意乙方公开的内容;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乙方有依法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包括将甲方的有关业务情况和保险条款的内容及其含义如实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乙方有依法对投保人提出的问题给予解答的义务;乙方有义务将投保人、被保险人所反映的实际情况,尤其影响甲方做出承保决定的重要信息如实告知甲方;(十)乙方在代理业务中应依甲方规定的服务事项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主动,及时地协助客户完成体检、索赔、续期缴费和保单保全等事宜;(十一)乙方须按照准确、完整、安全、保密的原则,收集、记录客户信息、并将客户信息真实、完整地提交给甲方,以保证人生保险业务经营和客户服务的需要。
客户信息包含以下内容:投保人、被投保险人和指定受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的类型、证件号码,投保人的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以及被保险人与投保人的关系等;(十二)乙方在保险销售和客户服务等工作中,应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认真审核客户信息,保证客户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1、乙方须向客户解释说明采集客户信息的必要性及用途,以及未提供真实、完整的客户信息可能带来的后果;2、乙方须采取有效措施来辨别核实客户身份、准确、完整地记录客户信息;3、对于客户信息存在缺失的情况,乙方应要求客户补充、更正,告知客户未完成补充、更正将无法通过公司核保或保全;4、乙方应提示客户如果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等客户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办理更正手续;5、乙方须鼓励和引导客户提供其本人的手机号码;6、乙方严禁诱导客户提供不真实的客户信息,严禁伪造、篡改客户信息,严禁违反限定范围接触、使用客户信息,严禁泄漏和倒卖客户信息;(十三)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或因任何原因解除时,应按甲方要求及时交回《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证书》以及属于甲方的各种保险单证、票据、业务资料、客户资料、展业用具和办公用品等资料和物品。
若遗失,则应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对需进行遗失登报声明的物品进行登报,需进行经济赔偿的按规定进行赔偿;(十四)乙方有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规定》、《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险条线业务人员行为守则》(以下简称《行为守则》)等代理人相关规章制度的义务;(十五)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的规定参加必要的培训、教育、考核、检查等活动;(十六)乙方经甲方授权担任业务主管职级的,有义务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所辖业务团队的属员进行辅导、管理和监督,属员对甲方或甲方客户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须承担相应间接责任;(十七)乙方在此向甲方保证如下:1、在签订本合同之前,乙方未参与过违法犯罪活动,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受过行政处罚,并且个人信用记录良好;2、在本合同项下根据本合同延展的代理期限内,乙方保证不同时代理其他公司的保险业务,或者其他任何单位提供与甲方经营范围的业务存在利益冲突的服务;(十八)乙方隐瞒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存在重大信用缺陷等事实,与签订本合同的,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或名誉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十条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国家监管部门的其他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甲方总公司制订的《管理规定》、《行为守则》等有关个人代理人的各项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对《管理规定》、《行为守则》及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修订的内容将以文本资料、召开会议或职场公告栏公告等方式告知乙方,告知后即对本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
甲方分支机构在甲方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制定的《管理规定》的有关补充规定,经报甲方总公司同意后,视为甲方《管理规定》的组成部分,在该甲方分支机构所辖范围内对双方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