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优入党”注意事项
共青团员推优入党工作实施方案
共青团员推优入党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贯彻落实团中央《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青发(2020)9号】文件精神,为及时向党组织推荐共青团中的优秀青年,使推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我院特制订本方案.一、严格推优标准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发挥作用、执行纪律上先进,综合能力突出,重点考虑思政课学习实践情况以及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第二课堂”的表现;年满18周岁,入团时间满一年,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满3个月;上一年度评议等级为优秀;学习成绩绩点必须在2.0以上,且不能有一门以上没有通过的科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列为“推优”对象:(1)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2)政治立场不坚定,在反分裂斗争等重大政治斗争中态度暧昧不坚决的;(3)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4)信仰宗教或参加宗教活动的;(5)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6)履行团员义务不自觉,不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对待团组织分配的工作不主动,发挥作用不明显的;(7)过去两年内曾受到团内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或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8)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中有从事或参与危害国家安全、民族分裂、暴恐活动、宗教极端等行为,本人在政治上思想上不能与其划清界限的;二、推优人员及比例本次推优的团员对象为参加2020年组织生活会并且团员评议被确定为优秀的团员。
各个团支部推优名额由党总支、辅导员商讨决定。
三、各团支部推优大会会前准备工作(1)各团支部应提前召开团支部委员会,初步了解、确定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是否满足推荐条件,思想政治态度是否端正,团支委会提出初步意见;(2)在各团支部推优大会正式召开前需在团支书群进行报备,并将会议地点和会议号码告知分团委负责人,院分团委会安排团干部代表出席会议。
(3)“推优”大会主持人一般由团支书担任,若团支书作为“推优”初步人选,则由列席参会的分团委干部选派本支部其他团支部委员主持。
推优入党审核注意事项
“推优入党”审核材料注意事项
1、材料摆放顺序:登记表、工作鉴定表、结业证书复印件、成绩单、综合证书复印件、社会实践卡复印件。
2、登记表上系、班:初等教育系12初等教育303班;民族:汉(无“族”字);
出生年月:1993年01月;担任职务:院团委(系分团委)组织部部长;
成绩:88.50分(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排名:1
获奖情况:2012—2013学年上学期获“十佳大学生”;
2012—2013学年下学期获“十佳学习标兵”;
2013—2014学年上学期获“国家奖学金”。
自我鉴定:首行缩进两字符。
系分团委意见:签字盖章缺一不可。
签字签章处均大写。
3、鉴定表:只需由院里推上来的院干和系干要填,分别是附件3和附件4.
班级:12初等教育302班:
工作部门:院团委/院学生会/院社联联合会/院青志协(院干);
系分团委/系分学生会/(系干);
担任职务:组织部部长
签字签章处均大写。
4、综合奖励:系、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社团干部”、“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省厅级以上奖励。
5、综合测评名次居班级前20%,平均分75分以上,必修课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推优入党工作指南1
推优入党工作指南步骤一:填写材料1.由报名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即党校)的团员同学,以及申请入党的同学填写推优入党申请表,并上交到团支书处。
推荐对象条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志愿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优秀团员;(二)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秀,在班级名列前茅,专业综合测评中居前5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三)踊跃参加团组织的各项工作或活动,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四)作风正派,团结同学,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五)符合以上四项条件并交了入党申请书的优秀团员,可推为入党积极分子;符合以上四项条件并党校结业1学期的优秀团员,可推为党员发展对象。
步骤二:召开团支部会议(一)“推优入党”工作采用民主评议的方式,即召开团支部团员大会评议推荐,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注明得票情况。
(注:会议由团支书具体组织)(二)推荐对象候选人在支部团员会上轮流发言、答辩,阐述自己的入党动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学习、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等、主要优缺点及今后努力方向,回答与会团员提出的有关问题。
(三)团支部要对考察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在支部委员会全体成员中讨论通过,形成团支部委员会的意见,并同全体团员见面,向全体团员做出说明。
(四)由团支部填写《推荐表》,报上一级团委和审核并签署意见,并交辅导员审核。
(五)辅导员审核后,由推荐团组织正式向同级党组织推荐。
步骤三:上交材料由年级团总支汇总好所有推优入党申请表,并结合申请人本身条件极其票选情况甄选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并填写团员入党推荐表,并汇总好每个人申请入党校和申请加入党组织的人员在团支部会议上的具体票数,最后将“两表一数”上交到组织部。
注意事项推优工作实行“申报答辩”制度,对于未提出申请者,坚决不予讨论和推荐。
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全面地、客观公正地衡量推荐对象,不能走过场。
推荐对象如在一学期内未被发展,应由团支部重新推荐。
特别注意,填表时先填写电子表格,打印好之后再上交纸质表格(关于填写表格的问题可由团总支书分别为大家解答)。
入党积极分子评选及推优办法
政法系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及推优办法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办法1、按照学校学生党员发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系实际,每年下半年(一般为10月)确定一批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须严把质量关,宁缺毋滥。
2、入党申请人从递交《入党申请书》到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间隔至少为两个月,还应具备如下条件:1)有迫切的入党要求、入党动机端正、贯彻执行党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改革开放、关心时事政治、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和追求。
2)学习态度端正,具有严谨求实、刻苦勤奋的良好学习习惯。
3)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勇于同不良现象和个人作斗争。
4)关心集体、热心公益事业,能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5)能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积极承担和完成党团组织分配的任务,经常向所在党团组织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用积极的思想和行为去影响和帮助他人,有较高的威信。
6)因学习成绩、科研竞赛、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受到校、市级及以上荣誉表彰的同学优先考虑。
7)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30%,或者担任班长、团支书、校、系学生会部长以上(专科班副部以上)等职务并表现良好、工作获同学普遍认可,或在市级学科竞赛等比赛中获奖者(不含鼓励奖)。
3、学年内存在不及格现象者,不得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4、受政法系内部通报批评处理的(1学年内卫生、英语寝室、上课出勤、晚自习通报批评系内通报累计四次以上含四次),1年内不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受学校各类处分的,2年内不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5、各班推荐比例:大一新生为5%,毕业班不超过10%,其他班级为15%。
6、系党总支、团总支、年级辅导员亦可直接推荐表现突出的学生,每次最多2名。
5、各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具体程序如下:1)确定初步人选。
符合条件的同学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各班团支部书记报名,报名时需附上报名申请表(要进档案,必须手写)。
班委、团支部还应做好动员工作,鼓励各方面表现良好的同学积极申请。
团员推优入党制度
团员推优入党制度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
“推优”工作要常抓不懈,力争做到: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要先入团,团员入党要100%通过"推优"程序;党组织发展35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应听取团组织意见。
一、推优条件团支部向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要坚持党章程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和标准,推荐对象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基本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2、热爱中国共产党,向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3、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团校理论知识学习,成绩合格。
4、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在班级团支部中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5、模范遵守团的纪律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在学习工作中表率作用好,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二)凡属于下列情况者,可以优先推荐1 、受市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
2 、获院级优秀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社会实践及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3 、在各级(国家、自治区及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科技创新行动中,取得优秀成绩。
4 、省、校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及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团员。
5 、在校风学风建设中工作突出的团员干部。
6 、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方面表现突出。
(三)有如下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推优"对象:1、没有按时交纳团费者;不参加团支部组织活动者。
2、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名次低于班级半数,且近一年来有不及格现象。
3、在校期间曾有违纪现象或不良行为记录,至少一年内不予“推优”。
在“推优”后受到处分者,取消“推优”资格。
二、推优程序1、由系党总支部为推优工作作具体指导。
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细则
共青团**大学委员会推优入党工作细则为了贯彻**大学校团委关于加强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院各团支部中开展“推优入党”工作,并制定具体细则如下:(一)推优入党的意义1、团章明确规定: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组织的发展对象。
积极做好这项工作,是党对共青团提出的要求,也是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2、青年代表未来,是党的希望所在,因此,推荐大批优秀青年入党,既能调动青年要求进步的积极性,又能满足党的事业发展的战略需要。
3、做好推荐工作,有利于在青年团员中树立进步的典型,激发团员的上进心,有助于加强团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增强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做好推荐工作,有助于所在党支部对推荐对象进行重点培养考察、选送党校培训学习,使党支部的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推优对象条件1、拥护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关心校院中心工作,积极参加校、院、班、团支部的各项活动。
服务同学,工作有成效。
3、已正式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
参加校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并获结业证书。
4、必须是院红十字会会员和青年协会会员。
5、团结同学,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集体荣誉感强,宿舍卫生达标,无违纪现象(受纪律处分者不得作为推优对象)。
6、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大二专科班必须通过CET—3;综合测评排名位于班级前1/2(前一学年的综合测评,作为每年十二月推优工作的参考);课程学习成绩测评位于班级前1/2(上一学年下学期的课程成绩和本学年上学期的课程成绩的总测评分,作为每年五月份推优工作的参考);从推优月向前推的一年内,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7、表现突出者优先;主要学生干部优先。
二、推优程序1、由各班团支部委员会提名(根据班级各团员基本情况,推出符合条件的团员);2、召开班团支部大会(请辅导员老师参加。
参加团支部大会的团员人数不得少于本支部团员总数的95%),被提名团员在大会上做团员个人小结(形成书面团员小结);3、进行民主评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推优对象(同意推荐人数必须大于实到团员人数的1/2)。
入党推举制度
推优上党课制度一、上党课推举要求1、推优参加党课培训着者,必须为拥护并热爱党组织,坚持党的方针路线,关心党以及国家实事的优秀共青团员。
2、被推举者,必须积极参加团日活动,能够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全心全意效劳于学校、班级,严格以一个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
3、被推举者,需要经常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的方针路线,学习科学文化以及业务知识。
4、被推举者,必须严格自律,发挥党的先进性,做到学习成绩优异无挂科现象,起到模X带头作用。
5、被推举者,必须已提交入党申请书,并认真做思想汇报,从思想上向党组织靠拢。
二、评分标准在大学学习、生活中,我们始终生活在学校这个大家庭以及班级这个小家庭当中,同样的,学校和班级也为我们提供了发挥个人先进性的平台。
作为参加党课培训的一员,首先必须具备个人的先进性以及积极带头作用,因此在参选过程中,评分原那么是从群众评议、个人学习等的先进性以及为班级学校所作出的效劳三个方面来展开的。
1、群众评议组织全班同学进展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举,通过个人自荐 ---集体选举 ---筛选统计的流程进展。
票数所占的分数根据班级人数来定〔假设班级人数多那么采用一票一分制,少那么采用一票二分制〕。
票数 *2 作为评分的根本分,减少主观影响,从客观上加强评分的公平性、公正性。
2、个人先进性〔 1〕参加团日活动表现得是对班级活开工作的支持,因此参加一次团日活动加4 分,参与表演以及主要组织者加6 分。
(2〕班级和谐的创立离不开每个同学对活动的参与,必不可少的班级活动活泼度是一个重要的评选参考指标,故对积极参加班级活动的做一下加分规定:班干部平时参与组织、效劳于广阔同学,因此每人加 3 分以资鼓励;团小组组长〔即宿舍长〕平时参与通知、填写资料等,每人2 分;团干不做重复加分。
(3〕身为学校大家庭的一员,首先要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的相关活动,紧跟学校开展步伐,因此对于参加学校重大活动的同学做以下加分规定:学生代表每人加2 分,院级学代表每人1 分;校级团代表、院级团代表每人加2 分;党建宣传小组每人加 1 分。
大学生推优入党工作程序流程和大学生入党必读
大学生推优入党工作程序和大学生入党必读大学生推优入党工作程序(一)推荐前的教育。
班级团支部要根据不同年纪团员的思想特点,有重点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党的基础知识教育。
(二)推荐对象的确定。
团支部首先要摸清每个提出入党申请的团员的底数,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等各个方面的情况,然后在广泛征求上级党组织、老师及团内外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保证团内真正优秀的同志被推荐为党的发展对象。
值得注意的是:被推荐的对象必须是共青团员,并且提出了入党申请。
(三)协助党组织做好考察工作。
团支部在向同级党组织提出推荐对象和意见后,应继续协助党组织做好培养和考察工作。
1、对推荐对象进行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怎样争取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共产主义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教育。
2、组织他们听党课或参加党训班,对比较成熟的吸收他们参加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入党宣誓大会和其他一些党的活动,分配他们一定的社会工作。
3、指定专人负责联系,经常找他们谈心,肯定成绩,指出缺点,明确方向,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协助党组织促使被推荐的对象先从思想上入党,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四)推优入党的基本程序1、召开团员大会,讲清推荐的意义和标准,根据新掌握的申请入党的团员的全面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制订推荐计划。
2、以团支部或团小组为单位,按推荐标准酝酿推荐人选,推荐人选由团支委会讨论决定。
3、在统一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对象后,应到校团委领取《推荐表》(统一印制),填写《推荐表》及用其他形式说明推荐理由,报校团委审批。
在学校团委审核后签署意见,由填报的团支部向学校组织推荐。
一般情况下,团支部副书记以下的团员,经学校团委同意后,由团员所在的团组织向学校党组织推荐;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学校团委负责向党组织推荐。
推荐优秀团员入党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在推荐过程中,要积极取得党组织的领导,严格把握推荐标准,要坚决克服发展先进青年入党是党组织的事,与团组织无关的思想。
入党推优细则
入党推优细则“入党推优” (以下简称“推优”)工作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加强团组织建设,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是我院团委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基层团组织的一项常规性工作。
根据团章和中组部、团中央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优秀团员入党推优工作,制定入党推优实施办法,以指导各班级团组织顺利开展推优工作。
一、入党推优总则(一)推优条件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知识,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在重大政治斗争中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政治信念坚定,入党动机端正。
2.积极宣传、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关心国家大事,思想道德品质良好。
3.被推荐人必须年满18周岁,遵循入党自愿原则,坚持无神论,无宗教信仰。
4.递交入党申请书满一年,向党组织递交有深度的思想汇报四篇以上;参加党校学习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
5.认真学习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6.受到学校警告处分的,一年内不得列为推优对象;受到学校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在校期间不得列为推优对象。
7.凡在校卫生检查中,一学期内有1次被评为“脏乱差”宿舍,其宿舍成员在本学期内原则上不予推优;有2次以上(含2次)的,其宿舍成员本学期和下一学期内原则上不予推优。
凡在一学期的宿舍管理和纪律、卫生检查中,有3次以上(含3次)被全校通报的宿舍或个人,该宿舍成员或当事人在本学期内原则上不予推优。
8.推优有效期为一年,若一年仍未成为预备党员,评议结果将视为无效,须重新参加团支部评议。
(二)推优工作程序1.团支部召开团支部大会,按照推优条件和要求,组织团员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结果应如实书面报送团总支。
团员推优入党措施
交通医院团员推优入党制度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
“推优”工作要常抓不懈,力争做到: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要先入团,团员入党要100%通过"推优"程序;党组织发展35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应听取团组织意见。
一、推优条件团支部向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要坚持党章程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和标准,推荐对象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基本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2、热爱中国共产党,向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3、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团校理论知识学习,成绩合格。
4、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在单位团支部中品学兼优,工作踏实奋进;5、模范遵守团的纪律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中表率作用好,在职工中享有较高威信,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二、推优程序1、由各单位党总支部为推优工作作具体指导。
2、各团支部要对照条件,认真排查,初步摸清团员的基本情况,高标准、优条件提出候选人,并制定民意测验的具体组织计划,最后推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
3、召开支部大会,入党积极分子如实汇报自己的基本情况,大会充分开展讨论酝酿,初步产生"推优"对象,并如实填写《推优入党登记表》一式两份,(团总支、团支部)各存一份。
三、推优工作的具体步骤:1、召开团支部委员会,对递交入党申请的团员的主要情况和表现做出总结、鉴定。
2、召开团员大会,先由团支部介绍申请入党团员的基本情况,然后分团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最后拟提出推荐对象。
3、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在《推优入党登记表》签署意见后,报团总支审查。
4、团总支进一步考察、审核后并报团委审批。
关于推优入党工作几点建议
关于推优入党工作一、政策依据1.1982年,共青团十一大将“推优入党”正式写入了《团章》(新团章索引:第五章第二十六条第七项);2.1986年,中央组织部批转了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关于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报告》;3.1992年7月22日,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正式印发《关于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4.1995年1月26日,团市委下发《关于转发共青团中央〈关于深入开展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的意见〉的通知》;5.1995年3月15日,商贸工字[1996]第31号,市商贸工委、团市委联合下发《关于在商贸系统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6.1997年8月4日,中共北京市烟草专卖局党组面向各基层党委正式印发《关于在全系统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7.2003年6月16日,京烟专团[2003]7号,市局团委下发《关于深入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8.2005年11月14日,京烟专团[2005]715号,市局团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二、确定共青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为什么一般要经过团组织推荐?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职责。
共青团员在团组织的直接领导下工作,团组织最了解他们的情况。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团员由团组织推荐,有利于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也有助于加强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推优入党的工作程序1.团支委会对申请入党的团员青年,在广泛听取团内外有关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研究,初步提出推荐对象。
2.团支委会将初步提出的推荐对象向党支部汇报,听取党支部的意见。
3.在党支部原则同意的情况下,召开团支部大会,由团支委会介绍推荐对象的情况,并由到会团员进行民主评议。
4.团支委会将团员民主评议的情况和讨论的意见,填入《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做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并一式两份报局团委审查。
介绍优秀人员入党作为介绍人要注意的问题
介绍优秀人员入党作为介绍人要注意的问题
介绍优秀人员入党作为介绍人要注意的问题
填写入党介绍人的意见,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
为此:
(1)入党介绍人要坚持党性原则,本着对党组织负责,对被介绍人负责的态度,认真细致地把这项工作做好。
在写意见时,一定要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为尺度,绝不能只从个人意愿出发,或因某种需要“矮子里面拔大个”,降低党员标准。
(2)要坚持全面分析的原则,把在培养和考察过程中了解的被介绍人的思想觉悟、政治品质、现实表现和个人经历等方面的情况介绍清楚,重点要介绍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
(3)在写明被介绍人的主要优缺点时,优点要概括得符合实际,缺点要具体,切中要害,不要只笼统、抽象、简单地提点希望。
(4)两名介绍人都要有自已的意见,第二介绍人不能简单地写同意另一个介绍人的意见。
推优入党的条件
推优入党的条件入党推优条件入党推优条件及程序一、入党推优条件(一)基本要求1.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党的基本理论,拥护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积极要求上进,提交入党申请书并定期、自觉向组织上交汇报思想。
2.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党章学习小组等政治思想教育活动及参加义务公益劳动。
3.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有较高的学习热情及一定的自学能力,能认真完成功课,没有旷课、迟到及早退等不良现象,上一学年无补考科目。
年度学习成绩一般应在班排名前40%。
4.热爱学校,尊敬师长,为人有爱心,不自私,热心助人,能广泛联系和团结关心同学,做好模范带头作用,群众基础好,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积极参加工作活动,为集体谋利益,有建设好宿舍、课室等校园文明风貌的强烈意识。
(二)在符合基本要求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优先考虑1.获得学校年度“三好学生”或“一等奖学金”者。
2.积极进行课外科研活动,在正式出版刊物上发表第一、二作者学术论文。
3.积极投身校园文化活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
4.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5.担任学院、系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工作出色。
(三)有如下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推优”对象:1.没有按时交纳团费者;2.无故不参加团支部组织的政治学习等任何团日活动、青年志愿活动者;3.考试有作弊行为;4.违反校规法规等被学校处分者,二、入党推优程序(一)在党员挂钩小组(下称党小组)的指导下,各班团支部成立推优入党评议小组,评议小组组长一般由团支部书记担任,其他评议小组成员包括所在团支部组织委员、所在团支部党员及团员代表,人数为 5 或7 人,报院团委备案,评议小组为常设机构,小组成员任期和团支部委员任期相同,一般为一年。
(二)在党小组的监督下,评议小组组长即团支书主持召开团支部会议。
先由团支书介绍候选人即推优提名同学的基本情况,然后由支部全体成员进行民主投票,杜绝拉票现象,否则取消选举资格。
推选优秀团员入党
临沂市交通培训和车辆检测中心检测服务大厅团支部推优工作措施做好在先进青年中发展党员的工作是保持党员队伍的青春和活力,实现党在新目标的战略需要;是努力培养和造就一代跨世纪社会主义接班人战略措施的重要内容。
为规范加强“推优”工作,充分实现党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主阵地作用,进一步做好青年党员的发展工作,依据上级团委关于加强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的意见和“推优”工作文件精神,特制订“推优”工作措施如下:一、做好推荐前的教育工作推荐前团总支以《党章》为基本教材,通过学习小组讨论等形式,对团员普遍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进对党的了解,不断扩大入党对象。
二、确定推荐对象后选人经党支部团和支部研究,推荐对象候选人要具备以下条件:(1)、在“推优入党”团支部讨论会前已向党总支交入党申请书;(2)、认为自己已经具备党员条件,且在本次讨论会前向所在团总支提出“推优入党”申请;(3)、必须是各方面表现良好。
三、搞好推荐对象候选人的培训教育。
四、慎重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对象,严格按照推优对象的条件确定候选人名单,团支部需调查、了解候选人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中的表现,并在推优投票开始前向支部全体团员及团委公布。
临沂市交通培训和车辆检测中心检测服务大厅团支部推优工作制度1、团员针对推优条件,进行自我小结,向团支部提出申请。
2、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支部组织委员介绍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3、支部分团小组进行民主评议,并采用表决的形式提出候选人。
4、团支部委员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写出推荐意见,报上级团委。
5、团委召开全体委员会,对推优对象进行审核,签署意见。
6、推荐名单报党支部,党支部讨论、考查推优对象,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团委。
7、推荐名单张榜公布。
入党 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
本次发展党员工作需注意:
1、严格按照时间表、严格走程序,一步一步,有条不紊。
2、务必确保发展对象在2015年计划内。
3、充分发扬民主,将真正优秀、积极为同学们服务、入党动机纯正的同学发展进来,宁缺毋滥。
“七个不发展”!团支部推优时要提供书面的推荐材料(写实),要有团支部书记及团员的签名。
4、“五个方面进步”考察预备党员,成绩单由辅导员写明入党时的综测排名及入党后(预备党员考察期间)的综测排名并签字、学院盖章后方为有效。
5、时间问题:填写从先到后。
前提:弄清程序,按程序走,时间不会出错。
6、入党材料问题:认真仔细,格式要正确,不得出现错别字,不得有涂改痕迹,意见填写务必写实,不得简单几字了事。
7、党支部博客,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微博、微信群建设是今年的工作重点,每个支部都要落实,督促开设和更新。
今年将更加注重过程考察(网上:博客、微博;网下:考察表、思想汇报等),每个季度组织检查。
8、分清权限:入党严肃严密严格,不得马虎。
哪些材料发展对象本人可以接触,哪些材料不能接触,要理清!不得出现发展对象本人拿着填写有支部意见、培养人意见、谈话人意见、上级党组织意见的入党材料到处跑的情况!
9、支部表决大会邀请联系支部的辅导员参加,否则会议不得召开。
10、3月30日以年级为单位打印好函调于院楼221康添慧老师处填写函调字号。
11、此项工作是学院和支部的常规工作,也是重点工作,关系重大,不容马虎,请大家高度重视,秉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完成此项工作。
推优入党条例
推优入党条例日期: 2010-01-04 来源:作者:一、推优工作的原则:(一)自下而上的原则。
团支部是推优的基本单位,推荐工作一般应按照团员大会评议——支部考察上报——团委审核推荐这样一个顺序进行。
团支部的推优工作要能真正体现广大团员的意志,推选出的优秀团员要有群众基础。
(二)“推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党员发展标准,保证推荐质量。
(三)党团衔接的原则。
团组织要及时了解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经常向党组织汇报申请入党的团员的培养考察情况,争取党组织的支持和指导,把推优工作纳入党组织的党员发展工作序列,由党组织统一部署。
在确定推荐对象时,应事先征求所在院、系党组织的意见,认真听取党组织的建议,力求使团组织推荐与党组织发展工作协调起来。
二、“推优”的条件是:(一)28周岁以下的团员或28周岁以上非党员团干部并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三)入党动机端正,充分领会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有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并自觉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已参加学院党校学习并取得结业资格。
(五)能严于律己,在学风、校风等校园文化建设和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六)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七)为人诚恳,团结互助,群众基础好。
三、为了保证“推优”工作质量,对“推优”对象特作如下规定:(一)没有被评为任何先进的原则上不推。
(二)综合测评班级名次不过半的不推。
(三)支部民意测评票数不过半的不推(参加民意测评的团员必须超过本支部团员总数的2/3)。
(四)支部推荐程序不符合要求的不推。
推优入党说明及流程
推优入党说明及流程一、基本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团纪律,敢于向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3、积极参加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并能够在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在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4、本人已经主动递交入党申请书(在任何时候,只要同学有入党意向,均可以提交入党申请书)。
5、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优良,近一学期无挂科记录。
6、近一学期无补考和重修记录,无违纪行为,未在外住宿。
7、作风正派,团结同学,群众反映好。
8、按时缴纳团费以及参加团组织的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需要准备的资料1、有意向的同学须先在团支书处报名,经团支书审查同意后才可参与推优活动。
(团支书审查的内容应包含:该同学近一学期是否挂科,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是否在外住宿,是否已经提交入党申请书)2、参与推优入党的同学需自己准备一份3分钟左右的自荐书,自荐书内容包括:(1)对政治立场和入党意愿的表态,是否提交入党申请书。
(2)对于平时学习、生活和工作是否起到带头作用做出明确的表态(第二课堂的参与情况,是否担任学生干部等)(3)学习是否起到表率作用(自荐书中必须写明是否挂科,并附带期末考试成绩,说明平时到勤率)(4)明确说明上一学期是否有违纪行为,是否在外住宿。
三、推优入党会议召开时应该注意1、本班所有团员必须参加,会议之前由纪律委员进行点到,并向团支部汇报此次会议应到人数、实到人数、未到人数,是否可以开始此次推优入党会议。
在团支部同意开展此次会议后会议才可进行。
2、整个会议过程中都应该进行拍照和做会议记录(记录中必须包含该自荐人平时到勤率、是否有违纪行为、是否在外住宿和期末考试成绩以及每位同学最终所得的票数)。
3、被推优入党的人选选出来后,团支书需询问所有团员是否有异议,并说明若发现有任何有待考查情况,都将会提交本班团支部重新讨论。
关于推优入党工作的几点建议.doc
关于推优入党工作的几点建议关于推优入党工作一、政策依据1.1982年,共青团十一大将“推优入党”正式写入了团章(新团章索引第五章第二十六条第七项);2.1986年,中央组织部批转了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关于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报告;3.1992年7月22日,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正式印发关于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4.1995年1月26日,团市委下发关于转发共青团中央〈关于深入开展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的意见〉的通知;5.1995年3月15日,商贸工字[1996]第31号,市商贸工委、团市委联合下发关于在商贸系统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6.1997年8月4日,中共北京市烟草专卖局党组面向各基层党委正式印发关于在全系统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7.2003年6月16日,京烟专团[2003]7号,市局团委下发关于深入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8.2005年11月14日,京烟专团[2005]715号,市局团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二、确定共青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为什么一般要经过团组织推荐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职责。
共青团员在团组织的直接领导下工作,团组织最了解他们的情况。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团员由团组织推荐,有利于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也有助于加强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推优入党的工作程序1.团支委会对申请入党的团员青年,在广泛听取团内外有关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研究,初步提出推荐对象。
2.团支委会将初步提出的推荐对象向党支部汇报,听取党支部的意见。
3.在党支部原则同意的情况下,召开团支部大会,由团支委会介绍推荐对象的情况,并由到会团员进行民主评议。
4.团支委会将团员民主评议的情况和讨论的意见,填入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做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并一式两份报局团委审查。
团员推优入党制度
团员推优入党制度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
“推优”工作要常抓不懈,力争做到: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要先入团,团员入党要100%通过"推优"程序;党组织发展35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应听取团组织意见。
一、推优条件团支部向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要坚持党章程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和标准,推荐对象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基本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2、热爱中国共产党,向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3、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团校理论知识学习,成绩合格。
4、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在班级团支部中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5、模范遵守团的纪律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在学习工作中表率作用好,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二)凡属于下列情况者,可以优先推荐1 、受市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
2 、获院级优秀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社会实践及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3 、在各级(国家、自治区及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科技创新行动中,取得优秀成绩。
4 、省、校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及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团员。
5 、在校风学风建设中工作突出的团员干部。
6 、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方面表现突出。
(三)有如下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推优"对象:1、没有按时交纳团费者;不参加团支部组织活动者。
2、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名次低于班级半数,且近一年来有不及格现象。
3、在校期间曾有违纪现象或不良行为记录,至少一年内不予“推优”。
在“推优”后受到处分者,取消“推优”资格。
二、推优程序1、由系党总支部为推优工作作具体指导。
推优入党审核注意事项
推优入党审核注意事项第一篇:推优入党审核注意事项“推优入党”审核材料注意事项1、材料摆放顺序:登记表、工作鉴定表、结业证书复印件、成绩单、综合证书复印件、社会实践卡复印件。
2、登记表上系、班:初等教育系12初等教育303班;民族:汉(无“族”字);出生年月:1993年01月;担任职务:院团委(系分团委)组织部部长;成绩:88.50分(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排名:1获奖情况:2012—2013学年上学期获“十佳大学生”;2012—2013学年下学期获“十佳学习标兵”;2013—2014学年上学期获“国家奖学金”。
自我鉴定:首行缩进两字符。
系分团委意见:签字盖章缺一不可。
签字签章处均大写。
3、鉴定表:只需由院里推上来的院干和系干要填,分别是附件3和附件4.班级:12初等教育302班:工作部门:院团委/院学生会/院社联联合会/院青志协(院干);系分团委/系分学生会/(系干);担任职务:组织部部长签字签章处均大写。
4、综合奖励:系、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社团干部”、“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省厅级以上奖励。
5、综合测评名次居班级前20%,平均分75分以上,必修课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第二篇:“推优入党”注意事项2012—2013学11月“推优入党”工作各团支部注意事项为加强我院“推优入党”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此“注意事项”,各支部务必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推优入党”工作。
1、认真阅读、全面理解《共青团支部工作手册》中关于“推优”工作的章节,详情请见《手册》31-32页。
2、此次“推优工作”针对年龄在18岁-28岁符合推优条件的优秀共青团员。
参加过上次推优且推优成功但未获得参加党课学习资格的人员此次不得继续参加推优。
(参加党课学习的资格必须从“推优”中获得)。
3、参加推优人员须为正式注册的团龄在一年以上的团员青年,且递交入党申请书满三个月。
4、除2012级参加推优人员外,需递交推优大会前各学期期末考试成绩网页复印单(学院教务处网站),不能擅自制作成绩单,各学期期末中成绩中有不及格科目者,不予推优;(包括蓝皮书考试不及格者)5、在校期间受过处分,尚未撤销者,一律不予推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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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3学年度11月“推优入党”工作
各团支部注意事项
为加强我院“推优入党”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此“注意事项”,各支部务必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推优入党”工作。
1、认真阅读、全面理解《共青团支部工作手册》中关于“推优”工作的章节,详情请见《手册》31-32页。
2、此次“推优工作”针对年龄在18岁-28岁符合推优条件的优秀共青团员。
参加过上次推优且推优成功但未获得参加党课学习资格的人员此次不得继续参加推优。
(参加党课学习的资格必须从“推优”中获得)。
3、参加推优人员须为正式注册的团龄在一年以上的团员青年,且递交入党申请书满三个月。
4、除2012级参加推优人员外,需递交推优大会前各学期期末考试成绩网页复印单(学院教务处网站),不能擅自制作成绩单,各学期期末中成绩中有不及格科目者,不予推优;(包括蓝皮书考试不及格者)
5、在校期间受过处分,尚未撤销者,一律不予推优。
6、量化测评分数(量化排名)居同专业(或班级)后30%者,不予推优。
7、2012级各支部推优人数须在该支部人数的10%之内(2011级无此限制)。
8、各支部严格按照《手册》要求召开支部大会“推优”,大会结束后,将大会确定的名单在支部范围内公示3天。
若无异议。
在院系分团委组织部成员指导下填写《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团支部“推优”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此表格请到院团委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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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支部推优工作中所需的成绩单、表格请各支部团干部收齐后交给分团委组织部成员统一管理。
参加党课学习的人员将全部从此次“推优入党”人员中产生,因此本项工作事关中共党员的后备力量建设,同时,关系到各位学子的
切身利益。
所以,望各位支部团干部认真对待,切实履行好作为学生干部的责任与义务,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推优”工作,严格审核推优候选人的基本情况,禁止不符条件的人员出现在推优名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