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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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水源泵站卫生管理制度
加压泵站卫生管理制度
消毒间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原料库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水质检验制度
消毒设备、药品采购索证制度加压泵站巡回检查制度
交接班制度
一、水源井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水源井内及周围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熟知并掌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及供水卫生知识。
二、水源井入口应配盖加锁,大门及泵房上锁,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三、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待办理体检合格及培训证后,方可上岗。
四、水源井按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定期清洗,水质定期监测和复检,及时换发卫生许可证。
五、发现水质异常时,及时报告监督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
六、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做好卫生管理工作,配合监督部门执法,及时解决监督部门提出的问题。
一、泵站值班人员应严格交接班制度,每天清扫泵房及清水池周围卫生,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整齐。
二、加压泵站操作人员健康证到期,要及时体检、培训、换证。如发现供管水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有碍公共卫生疾病的, 应立即告知领导调离本岗位。
三、要认真执行清水池清洗管理制度,严格监督清洗情况,并检查清洗人员有无健康证明。
四、每日要按时做好两次水质检测工作,余氯低于0.05mg/L要及时加消毒药,并做好记录。
五、购买涉水材料时,要索取卫生许可批件。
六、检修与水体接触的供水设施时,严禁使用卫生不合格产品,以防水污染,并做好维修记录。
七、要时常检查水池通气孔网罩有无破损情况,如有要及时更换。
八、如发现意外水污染时,按意外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执行。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关闭相应供水阀门,并配合卫生部门调查,救治及其它工作。
一、加药人员要熟练掌握消毒设备的操作规程,开启前要检查各个部位是否正常。
二、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消毒间,操作人员要有卫生健康培训证。
三、设备运行中,反映池中会有沉淀物,应半月清洗一次,直至反映清洗干净为止。
四、原料罐出口阀门中的过滤网要定期清洗,以除去过滤网上的杂质。
五、经常对设备进行检查,以防止设备个别部件老化产生渗漏,对老化的部件应及时更换。
六、保持消毒间通风良好,卫生整洁,门上加锁,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
一、原料库要保持通风、干燥、整洁。盐酸必须用专用仓库存放,并与火源保持一定距离,严禁原料混放。
二、原料必须符合国家制定的相关标准,每次购进液体原料前,要对原料桶进行清洗,直至达到要求。三、购进原料和使用原料必须建立严格的收发登记、清点、检查制度。购进原料和使用原料必须有两人以上填字,要账目相符。
四、原料管理人员要具备盐酸的安全管理、防护等知识。要有卫生健康、培训证方可上岗。
五、接触盐酸时,应根据情况使用适当的防护用品。配制稀释盐酸时,只许缓缓将酸倒入水中,严禁将水倾入酸液中。
六、运送、装卸时要安放平稳,防止冲撞,动作应缓慢,防止容器震坏,酸液溅出,损害人身和衣物。万一酸液溅到人身,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
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一、要遵循既有利于使用,又要保证安全的原则,管好用好化学药品、试剂,加强安全教育。
二、建立专门的药品试剂专柜,统一保管、领取。
三、所有药品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对字迹不清的标签要及时更换,对过期失效和没有标签的药品不准使用,并要进行妥善处理。
四、药品试剂有兼管人员,并分类编号,便于领用。保管人外出时,部门负责人代行管理。
五、非水质检测工作人员,不得领用药品试剂,无特殊情况,化学试剂不外借。
六、化学试剂应保护原包装及密闭完好,易吸潮的化学试剂要放入干燥器内保管。如发现有破损应及时处理。
七、试验药剂容器都要有标签,对分装的药品在容器标签上要注明名称、规格、浓度。检测室中摆放的药品如长期不用,应放到药品储藏室,统一管理。
八、药品试剂用后应及时封口,放回专柜,以便下次使用。
水质检验制度
一、供水管理严格按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建立水质检验室,配备与供水规模和水质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人员和仪器设备。负责检验水源水、净化构筑物出水、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水质。
二、水质检验应实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水质检验方法应采用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检验法。
三、采样点的选择:采样点应分别设在水源取水口、水厂出水口和居民经常用水点处。管网水的采样点数,一般按供水人口每两万人设一个采样点。
并增加检测频率。水质检验结果连续超标时,应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五、当检测结果超出限值时,应予立即重复测定,并增加监测频率。水质检验结果连续超标时,应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当水源情况有变化时,应检测《表》中规定的全部常规检验项目及该水源可能受某种成份污染的有关项目。五、水质检验记录应当完整清晰,档案资料保存完好。
六、水质检验室应建立水质检测资料的月报、年报、污染应急报告制度。水质检测资料月报于次月10日前报送,年报于次年2月10日前报送。
制水设备、消毒药品采购索证制度
一、采购饮用水消毒药品,必须索取商家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消毒药品的检查合格证复印件。二、新改扩建项目使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应索取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三、水厂制水生产工艺中所选用的净水剂、与水体接触的设备、材料,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净水剂质量必须经过入厂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四、采购所有涉水产品时,须认真仔细查看所购产品的生产日期、生产地址、注册商标、保质期限、标签等,禁止采购“三无”和伪劣产品。
五、所有涉水产品索证材料应建立台帐、档案,以备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