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管道拖拉管工程(资格后审)招投标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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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港新区“自来水管道拖拉管工程”
招标文件
一、工程名称:海门港新区自来水管道拖拉管工程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海门港新区,涉及个地点。
()工程规模:DN- PE管拖拉合计米。具体工程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工作内容:管道拖拉,管道建设单位预制完成后,中标单位在建设单位指定位置拖拉,必须保证深度,具体根据施工图纸,施工完成的长度需要在施工前提前测量,并在施工完成后进行复核。
()质量要求:合格;
()计划工期:日历天(具体根据建设单位的进度安排)。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安全员B证。
四、踏勘现场:自行踏勘。
、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结合现场情况作出报价,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现场情况及矛盾作为理由提出变更及增加造价等要求。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五、工程报价方式:全费用单价报价
六、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七、最高限价:本工程设一个标段,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报价低于成本价的则废标。
八、投标费用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缴纳相关编制招标文件工本费元,请投标人按要求缴纳,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
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九、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控制价等)全部在海门市基层权力阳光运行网(海门港新区)或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信息-其他交易-镇区交易栏目下载,请投标单位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日前向海门市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招标人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报海门市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于投标截止时间日前在海门市基层权利阳光运行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发布。
十、资格审查原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诚信承诺书(格式见附表)
十一、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各准备叁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包装分三包密封,一包为商务标,一包为资格审查文件,一包为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人应将商务标(一正、二副)密封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密封袋上标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商务标”字样;将资格审查文件(一正、二副)密封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密封袋上标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文件”字样;将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保证金现金除外,应随身携带)放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密封袋上标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原件清单目录。
、投标文件必须包装密封,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原则上随身带一份)、投标保证金同时到场,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在投标单位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统一收取)
、本工程投标时须交投标保证金现金整,如中标后反悔,不愿意和招标单位签
订合同的,则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当场退还。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履约结束后退还(无息)。
十二、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无效投标予以否决:(凡招标文件未明确的无效标条件,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也不得以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成员与资格审查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的;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