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复习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总复习
①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但没有故意违法
②必须是由撤销权人主动行使撤销权,请求撤销合同 ③可撤销合同在未撤销前有效 ④可撤销合同在《民法通则》中称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
(3)可撤销合同发生的原因 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四个构成要件)
②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三点法律特征)
③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④乘人之危(三点特征) (4)撤销权的行使
合同的形式
中国<合同法>第6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 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 取书面形式的,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 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中国<合同法>第11条规定: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 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都是合同的书面形式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 总复习
主讲:吴国新 副教授 博士
guoxinwu@
考试题型
一、案例题(每题25分,共计50分) 两个大题,各包括两个小题(10+15)
二、论述题(本部分共4道题,பைடு நூலகம்回答其中任意2道题。每题
25分,共50分)
考试时间:180 分钟;总分:100;及格:50分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
20.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P48 (1) 返还财产
(2) 折价补偿
(3) 赔偿损失
21. 情势变更的概念,其构成要件。P54
(1)须有情势变更的事实 (2)情势变更须发生在合同依法成立以后,履行完成之前
(3)情势变更的发生不归责于当事人
(4)情势变更不可预见 (5)须情势变更使履行原合同显失公平
(1)概念:债权人扣留动产 (2)特征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总复习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总复习
1. 采购法务基础
- 采购法务的定义与作用
-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 采购法务的基本原则和法律框架
2. 合同的法律要素
- 合同的定义与法律效力
- 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 合同的成立、生效与履行
3. 采购合同的类型与特点
- 采购合同的分类
- 各类采购合同的特点与适用场景
- 采购合同的标准化与定制化
4. 采购合同的起草与审查
- 合同起草的原则与步骤
- 合同条款的审查要点
- 合同风险的识别与控制
5. 采购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
-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
- 合同转让的法律效力
- 合同终止的原因与后果
6. 采购合同的争议解决
- 争议解决的途径与方法
- 仲裁与诉讼的选择与适用
- 争议解决的策略与技巧
7. 电子采购与电子合同
- 电子采购的概念与优势
- 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与风险
- 电子采购平台的合规性要求
8. 采购合同的监管与合规
- 采购合同的监管机构与监管内容
- 采购合同的合规性要求
- 采购合同的合规风险管理
9. 采购合同的案例分析
- 典型采购合同纠纷案例
- 案例中的法律问题与解决方案
- 案例对采购合同管理的启示
10. 采购合同管理的最佳实践
- 采购合同管理的流程与工具
- 采购合同管理的信息化与自动化
- 采购合同管理的持续改进与创新
以上内容为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的总复习要点,涵盖了从基础知识到实际操作的各个方面,旨在帮助复习者全面掌握采购合同的法律知识与管理技能。
自考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总复习
自考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总复习一、采购法务1.采购法律制度采购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法律规定能够对采购活动进行实质性规范的法律和规章。
我国采购领域主要的法律和规章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条例》、《招标投标办法》等。
2.采购法律责任采购活动中的法律责任分为合同法律责任和法律行政责任。
合同法律责任主要包括违约责任和不当得利责任。
法律行政责任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
3.采购法务实务(1)采购人的选择在选择采购人时,需要考虑采购人的信誉度、管理能力、财务能力、技术支持以及售后服务等方面的综合实力。
(2)规范采购流程规范采购流程是实施采购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具体包括制定采购计划、书面报价和投标时间、组建评标委员会等步骤。
二、合同管理1.合同基础合同是指在民事活动中双方或多方彼此权利义务关系得到确认的书面文件,合同的基础是按照自愿原则达成合法协议。
2.合同格式合同格式是指合同书写的格式,包括合同文字、格式、样式、版面设计、密度等方面的要求。
3.合同签订和执行(1)合同签订在合同签订过程中,需要明确合同的事项,包括合同标的物、价格、品质、数量、交货期等等。
此外,还需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可能涉及到的法律问题,避免维权成本过高。
(2)合同执行在合同执行阶段,需要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
如果合同中存在争议,需要及时解决并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
4.合同风险在合同管理过程中,需要注意合同风险。
常见的风险包括合同违约、骗取财产、虚假宣传等。
因此,合同管理需要高度重视风险预防和规避。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复习资料
第一章协议概述1、协议概念协议亦称契约,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一致的协议。
2、协议的特性它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所实行的协议。
它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达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一个当事人不也许形成协议。
它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
3、中国《协议法》分则中规定了几类协议?(5分)1-6中国协议法规定的15类协议,都是有名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协议被分为:买卖协议,供用电、水、气、热力协议,赠与协议,借款协议,租赁协议,融资租赁协议,承揽协议,建设工程协议,运送协议,技术协议,保管协议,仓储协议,委托协议,行纪协议,居间协议15种协议类型。
4、(1)什么是协议权利?(5分)1-11协议权利,又称协议债权,是指债权人根据法律或者协议规定向债务人请求给付的权利。
(2)指出协议权利具有的特点并简要解释。
(20分)1-111)协议权利是请求权。
协议权利的实现只能通过债务人的给付才干实现。
2)协议权利是给付受领权。
协议权利的本质内容是有效地受领债务人的给付,将该给付的归属债权人。
3)协议权利是相对权。
协议关系具有相对性,协议债权人只能向协议债务人请求给付,无权向不特定人规定给付。
4)协议债权具有平等性。
协议债权是相对权,所以没有排他性,对于同一个客体可以成立多个协议债权,并且不管先后均以同等地位并存和受偿。
5)协议权利具有请求力、执行力、依法自力实现、处分权能和保持力。
请求力是指在债务人违约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诉请履行的效力。
所谓执行力,是指债权人得到法院拟定其权利的判决后,有权请求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的权利。
依法自力实现是指债权人可以实行的自助行为。
处分权能是债权人得以依法处分自己债权的权利。
保持力是指在债务人自动或受到法律的强制而提出给付时,债权人得保有该给付的效力。
5、格式条款(1)格式条款特性①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②在订立协议未与对方协商;③要约具有广泛性;④以书面明示为原则。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复习
采购法务与合同模拟题1.某大卖场打算在十一黄金周期间举行促销活动,散发的商业广告中写有这样的字句:10月1日至7日期间,每天前20名消费者,购买摩托罗拉某新款手机特价800元。
李某看到广告后,便在9月30日夜排队,经商场发牌号确认,在前20名内。
10月1日早上当李某进入商场后,营业员告知促销计划已改变,特价手机取消。
李某认为,商场当广告是要约,自己的行为符合商场要求构成承诺,因此,要求履行合同。
商场则认为,商业广告只是要约邀请,因此,双方并未建立合同关系。
问:(1)双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2)本案应如何处理?(1)双方买卖合同成立。
因为商业广告符合要约条件的,视为要约。
该大卖场的广告中称“购买摩托罗拉某新款手机特价800元”内容明确具体;“10月1日至7日期间,每天前20名消费者”,也是向特定人发出;同时,商场也没有不受广告内容约束的意思表述。
因此,李某的行为符合商场广告要求构成承诺。
双方买卖合同关系成立。
2. 2008年6月,原告某甲之兄丙欲在被告某乙承包的宾馆内开设发廊,因自己无钱遂向其弟甲某借款2万元,甲未允。
后由乙出面,称该款系作为押金留存在自己处,他们两人在发廊开业及经营期间决不动用此款。
甲出于对乙的信任,于是同意向丙提供借款。
同月26日,甲将2万元现金亲手交给了某乙,并且三方当场订立协议书一份。
其中,写明乙收取甲2万元“押金”,“如中止合同,乙在中止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归还全部押金。
”同年7月份,因全市集中整顿发廊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再核发有关营业执照,丙因此未能开业经营。
甲得知后便向乙提出归还押金一事,乙起初答应归还,但拖到9月份时,乙声称因丙拖欠自己以前的房租未还,该笔款项已经充作租金,甲应当向其兄丙去要钱。
甲不同意,在多次催讨无效的情况下将乙告至法院。
问:(1)本案中涉及的三方协议书属于何种性质的合同?是否有效?(2)2万元现金究竟属于丙向甲的借款,还是甲向乙提供的押金?押金的法律性质应当如何认定?(3)本案应当如何处理?(1)本案中涉及的三方协议书属于担保性质的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采购法务与合同复习提纲
采购法务与合同复习提纲
一、采购法务概述
1.采购法律法规的概念和作用
2.采购法务的职责和作用
3.采购法务与企业利益的关系
4.采购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二、合同法基础知识
1.合同的概念和要素
2.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3.合同的解除和退订
4.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三、采购合同的要素和内容
1.采购合同的定义和分类
2.采购合同中的标的物和数量
3.采购合同中的价款和支付方式
4.采购合同中的交货和验收标准
5.采购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四、采购合同的风险防范
1.风险评估和管理
2.合同条款的合理设置和完善
3.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4.合同纠纷的处理和解决路径
五、涉外采购合同法务
1.国内采购合同与涉外采购合同的区别
2.涉外采购合同的主要特点和要求
3.涉外采购合同中的货物运输和仓储溢短的解决
4.涉外采购合同中的风险管理和保险问题
六、合同审查与风险控制
1.合同审查的目的和内容
2.合同审查的程序和方法
3.合同审查中的常见问题和风险点
4.合同审查中的风险控制和预防措施
七、合同执行与纠纷解决
1.合同履行的要求和程序
2.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3.合同纠纷解决的方法和程序
4.仲裁和诉讼的特点和选择
八、合同和发展趋势
1.合同法的及对采购合同的影响
2.合同法的发展趋势及对采购合同的影响
3.电子合同及其在采购中的应用
4.合同管理和合同管理系统的发展
以上是一个简单的采购法务与合同复习提纲,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详细的补充和扩展。
希望对你的复习有所帮助!。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学习重点终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学习重点总结一、采购法务1.采购法律体系采购法务主要包括采购法律体系、合同法律体系等内容。
采购法律体系是指针对采购活动的立法、行政法规和各种指导性文件构成的一整套法律制度体系,包括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供应商管理法等。
熟悉采购法律体系对采购人员正确处理采购活动非常重要。
2.采购合同法律条款合同是采购活动中最为重要的文件之一,也是采购人员最常接触的文件之一。
采购合同的法律条款是指采购合同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涉及到的内容包括:合同组成、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合同的履行事项、合同的违约责任等。
掌握采购合同法律条款对于合同管理非常关键。
3.采购违约与维权采购活动中的违约与维权问题是采购人员不能回避的难题。
采购合同中一旦出现违约,那么采购人就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此,了解采购违约与维权法律体系,对采购人员正确处理采购违约问题非常重要。
二、合同管理1.合同管理体系合同管理体系是指针对合同管理的立法、行政法规和各种指导性文件构成的一整套法律制度体系,主要包括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环节。
建立合同管理体系,可以规范合同管理行为,促进合同管理的效率与效益。
2.合同审批合同审批是合同管理的核心环节之一,审批合同前,需要仔细审核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审批人也需要关注合同收集整理、审核、审批的全过程,确保其合规性和规范性。
3.合同履行与监督合同履行与监督是合同生命周期中最为重要的环节,合同生效后需要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与监督,确保合同的履约情况符合各方利益要求。
对于合同管理人员来说,了解和掌握合同履行与监督规范,可以有效地促进合同的履约。
结语本文总结了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内容,包括采购法律体系、合同法律条款、采购违约与维权、合同管理体系、审批和履行与监督等方面的内容。
对于采购人员来说,深入学习上述内容有助于他们更好地掌握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更好地推进采购工作的开展。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 复习题答案
2021~ 2022学年第 2 学期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课程复习题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复习题一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共5题,每小题1分,满分5分)1-5:DDAAC二、判断题(本题共15题,每小题1分,满分15分。
正确的打√,错误的打×)1-5:√×√√× 6-10:√√√×× 11-15:×√√√×三、名词解释(本题共5题,每小题3分,满分15分)1、无效合同: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因违犯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迫性规定,或其内容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而被认定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2、追认权:是法定代理人、代理关系中本人、财产所有人对有缺陷的行为事后予以承认的单方意思表示。
3、留置权: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按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法律行为。
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保护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者效劳时免受人身、财产损害或损害的法律标准的总称。
5、过错责任原则:又称过失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还必须在主观上有过错才能作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据。
假设当事人只有违约行为而没有主观上的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
四、简答题(本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1、简述合同权利的特点。
答:(1)恳求权。
只能通过债务人的给付实现。
(1分)(2)给付受领权。
本质内容是有效地受领债务人给付。
(1分)(3)相对权。
只能向债务人恳求给付,不得向不特定人。
(1分)(4)具有平等性。
无排他性、对客体可形成多个债权。
(1分)(5)合同债权具有恳求力、执行力、依法自力实现、处分权能和保持力。
(1分)2、要约失效的原因有哪些?答:(1)受要约人明确表示回绝要约;(2分)(2)受要约人对要约的主要条款进行修改;(1分)(3)承诺期届满而受要约人没有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1分)(4)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 复习题
复习题一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共5题,每小题1分,满分5分)1、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67条的规定,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的条件是: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
A.21B.31C.41D.512、试用买卖合同中,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
A.放弃购买B.不购买C.继续试用D.购买3、分期付款买卖,在双方约定的价款支付的条件成就前,标的物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的负担为()。
A.买受人B.双方各负担50%C.出卖人D.双方均不负担4、甲与乙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规定标的物的价款执行政府定价。
后因甲逾期交货,遇价格上涨。
则标的物的价款()。
A.按照原价格执行B.按照新价格执行C.按照原价格和新价格的平均价格执行D.按另行约定价格执行5、一般来说,要约的生效时间是()。
A.要约发出的时间B.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后的一段时间内C.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D.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居住地的时间二、判断题(本题共15题,每小题1分,满分15分。
正确的打√,错误的打×)1、所谓合同条款是当事人通过文字将订立合同的合同条理化、体系化、固定化,是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确定的根据。
()2、要约邀请是希望与别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3、要约撤销的时间是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受要约人做出承诺前。
()4、承诺的撤回时间是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
()5、承诺可以撤销。
()6、合同订立是指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根底上,通过交互进行的意思表示以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形成合意的过程。
()7、合同成立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不涉及到法律的评价。
而合同的生效是针对内容而言,要求内容合法。
()8、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从而对被代理人直接发生权利义务的行为。
()9、合同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属于刑事责任。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复习手册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一、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P3-P4概念: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特征: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实施的协议。
2、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一个当事人不可能形成合同。
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合同条款 P8-P111、提示性的合同条款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不能是违禁物);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2、合同的主要条款概念:是指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欠缺这些条款,合同就不成立。
包括:1)由法律直接规定某些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
2)由合同的类型和性质决定应该具备的条款。
3)由当事人约定的条款。
3、合同的普通条款(默示条款)包括:1)法律未直接规定,也不是合同本身的类型和性质要求必须具备的条款。
2)当事人未写入合同,甚至从未协商过,但依据合同的明示条款或法律规定应当存在的合同条款,有以下种类:a:该条款是实现合同必不可少的,只有推定该条款存在,合同目的才能实现。
b:该条款是公认的商业习惯或经营习惯。
c:该条款是合同当事人系列交易的惯有规则。
d:该条款是某种特定的行业规则。
e:直接根据法律规定而成为合同的普通条款。
3)特意待定条款。
4、合同条款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救济有三种救济方式: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的,依中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三、合同的权利与义务 P12-131、合同权利概念:又称合同债权,指债权人根据法律或者合同规定向债务人请求给付的权利。
2、合同权利的特点:合同权利是请求权合同权利是给付受领权合同权利是相对权合同债权具有平等性合同权利具有请求力、执行力、依法自力实现、处分权能和保持力。
3、合同的义务的内容:合同义务分为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复习课件
6. 什么是要约?构成要约的要件有哪些?P18-19 要约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构成要件 ① 要约是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② 要约的内容必须确定、完整和具体 ③ 要约必须有订立合同的目的,同时要约人愿意受要约的约
束 ④ 要约必须向特定的人发出 ⑤ 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到达主义”、“投邮主义”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
26. 简述抵押的和抵押权概念,作为抵押物符合的要件,以及 抵押物登记的基本内容。P67-69
概念:不转移财产的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优先受偿权 作为抵押物的财产应符合的要件 (1)具有交换价值的可流通物 (2)是特定物,否则抵押权人无法对它行使抵押权 (3)非消耗物 (4)能以登记的方式予以公示之物 抵押物的登记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
(4)留置权对留置物所有人的效力 ① 对债务人的处分权有所限制 ② 债务人可以另行提供其他担保方式以换回留置物 (5)留置权对留置权人的效力 留置权人的权利 ① 对留置物的占有权;② 对留置物产生的孳息的收取权 ③ 对留置物的保管和使用权;④ 因保管留置物而产生费用的求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
(3)要约法律效力的内容 ① 要约对要约人的拘束:一经生效,产生约束力 ② 要约对受要约人的拘束:在要约规定时间内作出;也可
以放弃;不得随意转让。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
9. 要约的撤回和撤销-理解P21-22 (1)要约的撤回 撤回: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 (2)要约的撤销 撤销:在承诺作出之前(若有不可撤销约定,从约定)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
10. 要约的失效P22 (1)受要约人明确表示拒绝要约 (2)受要约人对要约的主要条款进行修改 (3)承诺期届满而受要约人没有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 (4)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复习资料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复习资料1. 采购法务1.1 采购法律法规采购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以及各个行业的采购管理办法和规定。
在采购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公正、透明。
1.2 招标和采购方式1.公开招标2.邀请招标3.竞争性谈判4.单一来源采购5.询价采购1.3 采购合同采购合同是采购双方(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约定,规定了采购品的数量、质量、价格、交付时间等事项。
采购合同的签订应慎重,应根据不同的采购方式和采购内容制定不同的合同模板。
2. 合同管理2.1 合同签订在签订合同前,需先确定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明确合同的期限、履约保证、合同支付及变更等事项。
合同的签订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同时应考虑到合同的实际执行情况。
2.2 合同履约在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履行,如有违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同时,应注意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等内容,确保合同的履行不会侵犯到他人的权利和利益。
2.3 合同变更和解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时会出现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情况,需要根据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合同的变更应当经过双方的协商和签字确认,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的约定。
合同的解除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的约定进行,避免损害到自己的权利和利益。
3. 采购和合同管理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3.1 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行为采购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有很多种,如利益输送、内部熟人作为供应商等,这些行为可能导致采购过程不公正、不透明。
解决方案:建立健全的采购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采购风险评估。
3.2 合同的履约问题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可能出现供应商无法按照合同要求进行交付、质量问题等,这些问题可能导致采购成本增加、客户投诉等负面影响。
解决方案:建立严格的筛选供应商机制,评估供应商的技术、服务、质量等能力,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和违约责任,以确保合同的履约。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月份复习重点
采购法务与协议管理第一章协议概述第二节协议的内容与形式➢协议条款1、提醒性的协议条款(A、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B、标的C、数量和质量D、价款和酬金E、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F、违约责任G、解决争议的方式)2、协议的重要条款:协议必须具有的条款,欠缺他,协议就不能成立它决定着协议的类型,拟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与义务的质与量。
类型有三种:A、由法律直接规定B、由协议的类型和性质决定C、由当事人约定3、默示条款:协议重要条款以外的其他条款。
类型有三种:A、法律未规定也不是协议性质和类型所必须具有的当事人也无意使之成为重要条款的协议条款。
B、当事人未写入协议当中,甚至从未协商过,但基于当事人的行为或基于协议的明示条款或基于法律的明文规定理应存在的条款C、特意待定条款,当事人故意将协议条款留待以后谈判商定的条款。
➢协议的重要条款1.由法律直接规定2.由协议的类型和性质决定3.由当事人约定产生➢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概念:协议权利又称给付请求权,即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的权利。
特性:(1)协议权利是请求权(2)协议权利是受领权(3)协议权利是相对权(4)协议权利是平等权(5)协议权利具有请求力、执行力、自力实现、处分权能、和保持力。
协议义务:协议义务涉及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
给付义务涉及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主给付义务:协议关系所固有的决定协议类型的义务。
从给付义务:不具有独立意义,仅具有辅助主给付义务的功能,保证债权人利益获得最大满足的义务。
附随义务:随着协议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形成的,在任何协议中都存在,不受特定协议类型的限制。
第三节协议的订立和效力➢协议的订立与成立协议的订立:又称为缔约,是当事人为了建立协议关系,通过交互进行的意思表达以达成意思表达一致而形成合意的状态和过程。
协议的成立:它是一种状态,重要标志就是订约方对协议的重要条款达成一致协议成立的要件必须存在双方或多方协议当事人必须对协议重要条款达成意思一致协议成立必须要通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总复习
第六节合同变更与转让合同变更概念:分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合同变更是指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使合同构成要素发生变化的情形,包括主体和内容变更;狭义合同变更是主体不变,只是合同内容发生变化。
合同变更的特点合同变更只能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但尚未完全履行完毕前,合同变更必须以有效成立的合同为基础合同变更必须以合同内容(权利和义务)为变更对象与合同转让相区别合同变更是合同非实质性的变更合同变更必须依法进行,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合同变更的法定形式法定变更:又称单方变更权,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的情况;裁判变更:是指因一定法定事由的发生,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械提出申请,而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对合同内容作出变更的裁决合同情形;协议变更:也叫合意变更,是指合同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对合同内容进行的变更。
合同变更的效力合同变更原则上仅向将来发生效力合同变更权对已经变更的部分发生法律效力合同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的权利合同转让的概念合同转让即合同主体的变更,是指合同当事人不改变合同关系的内容,而依法将其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形。
合同转让的特征合同转让只涉及合同主体的变更,不涉及合同内容的变化合同转让将导致原合同关系相对消灭的后果合同转让一般必须在合同债权人或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意才能实现合同转让的必备条件:所转让的合同必须有效;②合同的债权务必具有可转让性;③合同转让必须经受让人的同意;④合同转让必须符合法定的程序要求。
⑤债权人必须就债权的让与及时通知债务人合同转让的形式:合同权力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合同转让的效力合同权利的转让的效力①债权让与的内部效力②债权让与的外部效力合同义务承担的效力合同权利义务的概况转让的效力第七节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合同终止概念:200805合同终止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简称,是指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发生,使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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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题(每题25分,共计50分) 两个大题,各包括两个小题(10+15)
二、论述题(本部分共4道题,请回答其中任意2道题。每题 25分,共50分) 考试时间:180 分钟;总分:100;及格: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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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同概述
1. 不同法律关于合同的概念是什么?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P3-5
中国《民法通则》:民事关系的协议 中国《合同法》:平等主体、协议(意思一致) 大陆法系:协议 英美法系:允诺 广义:任何协议(民法、行政法、劳动法、国际法等) 狭义:民事上的合同(平等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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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特征 (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所实施的协议 (2)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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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什么是要约?构成要约的要件有哪些?P18-19 要约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构成要件 ① 要约是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② 要约的内容必须确定、完整和具体 ③ 要约必须有订立合同的目的,同时要约人愿意受要约的约
束 ④ 要约必须向特定的人发出 ⑤ 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到达主义”、“投邮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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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何谓要约邀请?有何特点?它与要约有何区别?P19-20
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的特点 ① 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 ② 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 ③ 一般发出要约邀请人不承担法律责任;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① 依据法律规定来区分 ② 根据当事人的意思来作出区分 ③ 根据交易习惯和惯例来区分 ④ 按照是否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来区分
一个当事人不可能形成合同 (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民事
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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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简述合同条款的基本内容。P7-11
(1)提示性的合同条款 ① 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和住所 ② 标的 ③(标的的)数量和质量 ④ 价款或者酬金 ⑤ 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⑥ 违约责任:承担法律责任 ⑦ 解决争议的方法-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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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简述要约的法律效力P21 (1) 要约生效的时间 ① “投邮主义”-英美法系 ②“到达主义”-大陆法系 ③到达-《合同法》 (2)要约的存续期 ① 要约中明确规定 ② 没有具体规定。口头要约:立刻决定承诺与否;书面形
式:合理的要约存续期,要考虑要约到达时间、作出承诺 的合理时间以及承诺到达要约人的合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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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的主要条款 ① 由法律直接规定 ② 由合同的类型和性质决定 ③ 由当事人约定产生 (3)合同的普通条款 ① 法律未直接规定,当事人也无意使之成为主要条款 ② 当事人未写入合同中,但理应存在的合同条款 ③ 特意待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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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同条款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救济 ①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 ② 价格或报酬不明确的 ③ 履行地点不明确的 ④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 ⑤ 履行方式不明确的 ⑥ 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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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何谓对价?有哪些特征?P26-27 ① 对价必须具有真实价值,但不需充分等价 ② 不充分的对价可能构成对价不真实或欺诈 ③ 过去已完成的许诺不成为对价 ④ 对价必须合法 ⑤ 对价必须由接收许诺的当事人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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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简述合同生效的概念,其要件由哪些?P28-31 已经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的生效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①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行为能力原则、主体合格原则 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0周岁以上、不能完全辨认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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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要约的失效P22 (1)受要约人明确表示拒绝要约 (2)受要约人对要约的主要条款进行修改 (3)承诺期届满而受要约人没有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 (4)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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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何谓承诺?简述构成承诺要件的基本内容?P22-25 受要约人同意要约,愿意订立合同 构成要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是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要约人 (3)承诺必须是接受要约主要内容的意思表示 (4)承诺必须是明确表明受要约人愿意和要约人订立合同 (5)承诺作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中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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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何谓合同权利?有何特征?P11-12
合同债权 ① 合同权利是请求权 ② 合同权利是给付受领权 ③ 合同权利是相对权 ④ 合同债权具有平等性 ⑤ 合同权利具有请求力、执行力、依法自力实现、处分权
能和保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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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简述合同的义务的基本含义,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 有何区别?P12 合同义务包括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 给付义务分为主给付义务与从给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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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理解实质性修改和非实质性修改P24 实质性修改和非实质性修改原则 (1)如果承诺的内容与要约的内容不一致,并且对要约的内容 作了实质性的修改,则该项承诺应视为无效,合同不能成立。 (2)如果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了非实质性的修改,在这种情 况下,除非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要约中明确表示承诺不得 进行任何修改,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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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约法律效力的内容 ① 要约对要约人的拘束:一经生效,产生约束力 ② 要约对受要约人的拘束:在要约规定时间内作出;也可
以放弃;不得随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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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要约的撤回和撤销-理解P21-22 (1)要约的撤回 撤回: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 (2)要约的撤销 撤销:在承诺作出之前(若有不可撤销约定,从约定)
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的区别: ① 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 ② 主给付义务构成双务合同的对待给付。 ③ 不履行给付义务,债权人得解除合同;但不履行随附义
务,债权人原则上不得解除合同,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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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简述合同订立的含义,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P17-18 形成合意的状态和过程(动态行为、静态协议) 合同成立的要件 一般要件: ① 必须存在双方或多方合同当事人 ② 必须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意思一致 ③ 必须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特别要件: ④ 实践性合同:以实际履行为合同成立要件 ⑤ 要式合同:履行一些特定义务才能成立 ⑥ 要求登记的合同:登记后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