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能力证明办理.doc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生产能力证明办理
生产能力证明办理事项名称加工企业办理《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服务对象企业
服务对象分类加工企业
申办条件加工企业必须具备加工生产能力,外经贸主管部门到加工厂进行验厂,符合条件企业方能承接加工贸易业务。
需提供的资料企业需提供: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3.工厂厂房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4.《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要交付给申请人的材料名称表1加工贸易经营状况(由进出口经营企业填写)或表2加工贸易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由各类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型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填写)
办理流程窗口受理-经贸科受理人员初审(一个工作日)-实地验厂(一个工作日)-经贸科科长审核(一个工作日)-窗口告知
需下载表格
办理时限(工作日)3
处理单位
办理地点通州区新华北街301号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
收费标准无
相关法律·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授权大兴等区县外经贸委负责办理加工贸易业务的通知
事项说明加工企业办理《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类型承诺件
备注
2
原则上由经营企业向加工企业注册所在地外经贸审批机关申领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表格,加工企业根据表格要求填写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后,由经营企业交外经贸审批机关审批。外经贸审批机关采用书面材料和实地考查办法对加工企业进行查验,严禁“三无”(无工厂、无加工设备、无工人)企业开展加工贸易,
防止企业以加工贸易名义进行走私等违法活动。查验合格后,外经贸审批机关在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表上加盖加工贸易业务审批专用章(内资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业务审批专用章。
3
(二)申请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的条件
三资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等具有加工场地,生产设备、生产工人等必要的加工设施。
(三)办理程序
1.上网申报(选择其中表1、表2或表3),申报成功后带上以下材料送到嘉定经委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执照复印件请公司盖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2)会计事务所等出具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3)上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资格证书》
(7)上年度加工能力证明(新办理企业无需提供)
注: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需带原件核对。第一次办理的企业,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及设备清单或租赁设备合同复印件。
2.经委审核(包括验厂、调查)
注:在上网申报时,表格最后“审批机关”一项请选择“嘉定区外经委审批点”。只需点击“选择”按钮,键入“嘉定”,回车,就可看到“嘉定区外经委审批点”,在上面打“√”提交即可。)
3.经委审核无误,一天后带企业公章来经委领取生产能力证明
承办科室:嘉定区经委贸易管理科《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
续期、变更办理流程及须知
一、续期、变更办理流程
1、下载表格,填写后双面打印,不得手填(签名、打勾选择事项除外),一式三份;
发表
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