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服务协议(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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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合作协议
甲方:
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鉴于:
1、甲方为一家合法注册并存续的互联网企业,拟与保险公司开展履约信用保证金保险、个人意外险以及机器设备财产险等投保合作。现委托乙方提供相关咨询服务,乙方提供接受上述委托。
2、双方均已取得签署本协议、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资格与授权。
3、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结成合作伙伴关系,以及各合作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合作内容如下:
1.1 甲方委托乙方以甲方名义与保险公司开展合作洽商,同时委托乙方制作履约信用保证金保险、借款人意外险以及机器设备财产险等保险项目计划书。
1.2乙方负责筛选潜在可合作的保险公司,同时向甲方提供项目方案、策略的意
见和建议。
1.3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项目方案、策略和计划书确定合作需求,委托乙方实施。
2.合作方式及款项支付
2.1咨询服务费用(含税)合计:1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2甲方分两次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即50000元;经乙方介绍的保险公司与甲方签署借款人意外、履约信用保证保险、机器设备财产险三项中的其中一项正式保险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50%款项,即50000元。
2.3乙方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3.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权利和义务
3.1.1 甲方有权委托乙方以甲方名义邀约保险公司,并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确定的合作需求进行合作谈判。
3.1.2 甲方有权委派代表参与谈判过程、听取乙方谈判进度汇报或直接参与乙方
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正式谈判。
3.1.3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合作所需的各项文件资料并向乙方提供必要支持。
3.1.4 甲方应依据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合理报酬。
3.2 乙方权利和义务
3.2.1 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咨询费用。
3.2.2 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谈判方案、策略和计划书。
3.2.3 乙方应利用自身渠道,有计划地面向各保险公司介绍甲方合作需求。
3.2.4 乙方应代表甲方与保险公司进行商务谈判和协调沟通,并维护甲方权益。
3.2.5 甲方与保险公司签订正式保险合同或合作协议前,乙方负责协调双方、并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4.保密义务
双方承诺在合作过程中获知的任何口头或者书面资料均视为商业秘密,非经信息所有人书面授权,不得对第三方进行披露或者不正当的使用,除非是向各方的投资人、董事、雇员或顾问披露,而该等人员也承担了适当的保密义务。任何一方所雇佣的工作人员和/或机构的披露均视为该方的披露,由该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条款始终有效,不因本协议终止或失效为效力解除事由。
5.不可抗力
如遇到自然灾害、战争、暴乱、政府干预或其他双方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该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其必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可能给对方带来的损失,并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协议对方,且于发出该等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向合同对方提交不可抗力的证明文件。
6.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在本协议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或其他条款,均构成违约。因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协议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7.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有效期壹年。
7.2本协议未尽事项和/或变更事项,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因国家法律法规变动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
甲乙双方应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经协商无法解决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签字: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