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劳务用工管理,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项目的劳务用工管理。
二、管理目标通过实施劳务实名制管理,实现以下目标:1、准确掌握劳务人员基本信息、考勤记录、工资发放等情况,确保劳务用工管理的规范化和透明化。
2、防范和遏制劳务纠纷、恶意讨薪等问题,维护企业和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3、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三、管理职责(一)公司层面1、制定和完善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监督检查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2、建立劳务实名制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数据的集中管理和共享。
(二)项目层面1、负责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的具体实施,包括劳务人员信息采集、录入、更新等工作。
2、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人员,确保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3、对劳务队伍和劳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及时处理劳务纠纷和问题。
(三)劳务队伍层面1、配合项目部做好劳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工作。
2、按照规定组织劳务人员进行入场培训和安全教育。
3、按时上报劳务人员考勤、工资等相关数据。
四、劳务人员信息采集(一)采集内容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
2、从业资格信息,如技能证书、岗位证书等。
3、劳动合同信息,包括合同签订时间、期限、工作内容等。
(二)采集方式1、劳务人员入场时,由项目部专人负责采集信息,并核对相关证件原件。
2、对于已在公司其他项目工作过的劳务人员,可直接从信息平台获取其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和更新。
(三)信息审核项目部对采集的劳务人员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审核通过后,将信息录入劳务实名制管理信息平台。
五、劳务人员入场管理(一)入场培训劳务人员入场前,项目部组织进行入场培训,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动纪律等方面的内容。
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入场作业。
劳务工管理办法
劳务工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本公司劳务工的管理,保障劳务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劳务工的招聘、使用、培训、考核、薪酬福利、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管理。
二、劳务工的招聘(一)招聘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聘信息应公开透明,对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公平的竞争机会,选拔过程公正客观。
2、择优录取原则:根据岗位需求和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选拔最适合的人员。
(二)招聘流程1、提出用人需求: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劳务工用人需求,包括岗位名称、工作职责、任职要求、人数等。
2、制定招聘计划: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用人需求,制定招聘计划,包括招聘渠道、招聘时间、招聘预算等。
3、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合适的渠道,如招聘网站、人才市场、内部推荐等,发布招聘信息。
4、筛选简历:人力资源部门对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5、面试考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包括初试和复试。
面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等。
6、背景调查: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核实其学历、工作经历、职业资格等信息的真实性。
7、录用决策:根据面试考核和背景调查结果,做出录用决策。
(三)招聘条件1、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劳动能力。
2、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知识和技能。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三、劳务工的使用(一)劳动合同签订1、劳务工被录用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违约责任等。
2、劳动合同期限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一般为短期或临时性。
(二)工作安排1、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和劳务工的技能特长,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
2、劳务工应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劳务管理办法
劳务管理办法第一章管理职责第一条公司部门职能一、安全生产部:是劳务管理工作的主要监管部门,具体监督分公司对劳务分包方的评价与选用;劳务招投标的监督与检查;协调基层单位劳务纠纷问题。
负责施工现场工人实名制的监督、管理、检查,以及劳务人员的入岗及转岗培训,职业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等上岗证件的检查和审核工作。
二、XXX:负责有关劳动和工资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和监督;工人劳动合同签订方面的监督检查;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管理(工资表、工资卡等);协调公司因劳务工资纠纷的投诉工作。
三、合约造价管理部:负责监督分公司对劳务分包合同的审核、管理和结算。
四、财务、资金管理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劳务费支付审核,按规定支付劳务费,建立应急周转资金。
五、权益管理部:负责农民工突发案件和上访事件的应急处理。
六、别的部门:按各部门职责负责相关监视办理事情第二条分公司职能分(部)公司为劳务管理办法的主要实施单位,负责本办法的具体运作,对所用劳务公司及劳务队进行管理与监督。
工作职能主要有:劳务分包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实施,招投标各类资料的备案及上报;劳务公司资格审核,上报劳务分包方不良记录和有关报表;劳务合同评审、签订、备案和上报;落实、监督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以及协调处理劳务分包过程中各种事宜等。
第三条工程部职能项目部具体实施劳务分包合同的履约和劳务的日常管理,具体负责现场劳务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入场和转岗培训的组织实施,劳动合同的备案,工资支付卡管理,以及劳务使用、考核、结算等方面的工作。
第四条劳务公司职能劳务公司主要配合分(部)公司和项目进行劳务管理工作,主要内容有:一、按照分包合同要求及时组织劳动力进场,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并遵守项目部的有关规定,对各项目部的劳务作业层进行规范管理。
二、确保进入所辖范围的劳务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符合国家的劳动用工政策及行业、地方法规。
三、协助各工程工程完善在建筑市场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
四、负责收集劳动力资源信息,为分(部)公司、项目部选用或考察劳务作业队伍及作业班组提供条件,并进行协助管理和跟踪服务,同时劳务公司逐步组建自己的作业班组,为项目生产活动有效配置劳动力。
劳务人员管理办法
劳务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人员的管理,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务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劳务人员。
第三条劳务人员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公平公正、科学合理、人性化的原则。
第二章劳务人员的招聘与录用第四条招聘需求由各部门根据工作任务和岗位空缺情况提出,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制定招聘计划。
第五条招聘信息应明确招聘岗位、职责、要求、待遇等内容,通过合法渠道发布。
第六条应聘人员应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技能证书等相关材料。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安排面试。
第八条面试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共同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工作经验、职业素养等。
第九条经面试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背景调查,无异常的予以录用。
第十条录用后,签订劳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劳务人员的培训与发展第十一条新入职劳务人员应参加入职培训,包括公司概况、规章制度、安全知识等。
第十二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发展需求,为劳务人员提供岗位技能培训、职业素养培训等。
第十三条鼓励劳务人员自主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对取得相关证书或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对于表现优秀、有发展潜力的劳务人员,提供晋升机会和职业发展规划指导。
第四章劳务人员的工作安排与考核第十五条用人部门根据工作任务和劳务人员的技能特长,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
第十六条明确劳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建立劳务人员工作考核制度,定期对劳务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
第十八条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态度、遵守规章制度等方面。
第十九条考核结果作为劳务人员薪酬调整、奖励、续聘、辞退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劳务人员的薪酬与福利第二十条按照劳务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人员薪酬。
第二十一条薪酬标准根据工作岗位、工作难度、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体现公平合理。
项目部劳务管理办法
项目部劳务管理办法
项目部劳务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项目部劳务管理,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保障劳务人员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用工管理
1. 用工来源
项目部劳务人员应从正规人才市场或劳务公司招聘,不得雇佣无证无照人员。
2. 用工程序
项目部应明确用工程序,包括招聘、签订劳动合同、培训等流程,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3. 用工合同
劳务人员与项目部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应明确工作职责、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事项。
三、劳务保障
1. 工作时间
遵守国家劳动法,合理安排劳务人员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法定
工时。
2. 工资支付
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人员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工资。
3. 休假制度
明确劳务人员休假制度,保障其休息和健康。
四、劳务管理
1. 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的劳务管理机制,明确管理人员职责,加强考核监督。
2. 岗位培训
对劳务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提升其技能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3. 安全保障
保障劳务人员在工作场所的安全,提供必要的劳保措施和培训。
五、处罚规定
对违反劳务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扣工资、停工、解除劳动合同等惩罚措施。
六、附则
本劳务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由项目经理负责解释和修改。
劳务工管理办法
劳务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劳务工的管理,保障劳务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务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劳务工,是指与本单位建立劳务关系,被派遣到本单位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劳务工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劳务工的招聘与录用第四条招聘劳务工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工作需要,制定招聘计划,明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
第五条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招聘。
第六条应聘劳务工应当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如实填写应聘表格。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安排面试。
第八条面试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共同组织,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估。
第九条经面试合格的,进行体检和背景调查,体检和背景调查合格的,办理录用手续。
第十条录用的劳务工应当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本单位工作。
第三章劳务工的培训与考核第十一条新入职的劳务工应当接受入职培训,包括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二条用人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对劳务工进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十三条定期对劳务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方面。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作为劳务工薪酬调整、晋升、奖励、辞退等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劳务工的薪酬与福利第十五条劳务工的薪酬由劳务派遣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
第十六条本单位可以根据劳务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
第十七条劳务工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本单位为劳务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保障其工作安全和健康。
第五章劳务工的工作安排与管理第十九条用人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劳务工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
第二十条劳务工应当遵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用工管理,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工程项目中使用的劳务人员。
第三条劳务实名制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合规、真实准确、动态管理、便捷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劳务实名制管理领导小组,由企业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劳务人员的招聘、入职、离职等手续办理,建立和维护劳务人员信息档案。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工程项目部落实劳务实名制管理要求,检查劳务人员出勤、工作量等情况。
第七条财务部门负责劳务人员工资的核算、发放和监督,确保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第八条项目部具体负责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劳务人员信息采集、登记、录入系统,组织劳务人员培训,落实考勤制度等。
第三章劳务人员信息管理第九条项目部在劳务人员进场前,应当收集其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
第十条对劳务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证书等进行核实和登记,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和能力。
第十一条建立劳务人员信息数据库,将收集到的信息及时录入,并定期更新和维护,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劳务人员考勤管理第十二条项目部应当采用考勤设备(如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对劳务人员进行考勤,每日记录其出勤情况。
第十三条考勤记录应当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如有特殊情况(如请假、加班等),应当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记录在案。
第十四条定期对考勤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作为劳务人员工资核算和发放的依据。
第五章劳务人员培训管理第十五条项目部应当在劳务人员进场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六条培训应当有计划、有记录、有考核,确保培训效果。
劳务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劳务工管理办法
劳务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工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劳务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的劳动效率和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及其所属各单位使用的劳务工。
第三条劳务工是指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被派遣到本企业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劳务工的招聘与录用第四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确定劳务用工计划,并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用人需求。
第五条劳务派遣单位按照企业的要求,负责招聘劳务工,并进行初步筛选和资格审查。
第六条企业对劳务派遣单位推荐的劳务工进行面试、考核和体检,确定录用人员。
第七条录用的劳务工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 18 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二)具备相应的工作技能和知识;(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四)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三章劳务工的劳动报酬与福利第八条劳务工的劳动报酬由劳务派遣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
第九条企业按照与劳务派遣单位的协议,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劳务费用,劳务费用包括劳务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管理费等。
第十条劳务工享受企业提供的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劳动条件,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福利。
第四章劳务工的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十一条劳务工的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定执行,一般实行每日工作不超过 8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40 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十二条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劳务工协商一致,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三条劳务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病假、婚假、产假、丧假等休息休假权利。
第五章劳务工的培训与考核第十四条企业对劳务工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使其熟悉工作环境和工作要求。
第十五条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对劳务工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和职业素质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十六条企业对劳务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劳务工续用、调整岗位和奖惩的依据。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劳务用工管理,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所属各工程项目及相关劳务用工活动。
二、管理目标与原则(一)管理目标通过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实现对劳务人员的精细化管理,确保劳务人员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防范劳务纠纷,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提升企业劳务管理水平。
(二)管理原则1、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劳务实名制管理合法合规。
2、全员覆盖原则:将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劳务人员纳入实名制管理范围,做到应管尽管。
3、真实准确原则:劳务人员信息采集、录入和更新应确保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
4、动态管理原则:及时跟踪劳务人员的进退场、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实现动态管理。
5、信息安全原则:加强劳务人员信息的安全保护,防止信息泄露。
三、管理机构与职责(一)成立劳务实名制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企业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劳务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人力资源、工程管理、财务、安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二)领导小组职责1、制定和完善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
2、协调解决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监督检查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三)各部门职责1、人力资源部门(1)负责劳务人员的招聘、入职手续办理和劳动合同签订。
(2)建立和维护劳务人员信息数据库,及时更新劳务人员信息。
(3)组织劳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2、工程管理部门(1)负责劳务人员的现场管理,包括进退场登记、考勤管理等。
(2)监督劳务分包单位落实劳务实名制管理要求。
(3)对劳务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和考核。
3、财务部门(1)负责劳务人员工资的核算和支付,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2)监督劳务分包单位的工资发放情况。
4、安全部门(1)负责劳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
(2)对劳务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劳务分包活动,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维护公司和劳务分包队伍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管理。
二、劳务分包队伍的选择与准入(一)选择原则1、资质合规:劳务分包队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业绩良好: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和良好的业绩表现。
3、信誉可靠: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准入流程1、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符合条件的劳务分包队伍参与投标。
2、对报名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资格审查,包括资质、业绩、人员配备等方面。
3、组织实地考察,了解劳务分包队伍的实际情况。
4、综合评估,确定入围的劳务分包队伍。
三、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一)合同内容1、工程范围、工作内容和工作期限。
2、劳务分包价格及支付方式。
3、质量标准和验收要求。
4、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责任。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二)合同签订流程1、公司相关部门与选定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合同谈判,协商确定合同条款。
2、合同草案经公司法律部门审核,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并加盖公章。
四、劳务分包队伍的进场管理(一)人员管理1、劳务分包队伍应按照合同要求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并将人员名单报公司备案。
2、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和技能水平。
3、公司对劳务分包队伍的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设备和材料管理1、劳务分包队伍自带的设备应符合工程施工要求,并提供设备清单和相关证明文件。
2、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由公司统一采购供应,劳务分包队伍负责保管和使用。
五、施工过程管理(一)质量管理1、劳务分包队伍应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2、公司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劳务分包队伍整改。
(二)进度管理1、劳务分包队伍应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合理安排施工,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劳务用工行为,维护用工单位和工作人员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用人单位采用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等方式引进劳务人员的管理。
第二章用工管理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务派遣单位或者劳务外包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劳务用工的内容、期限、薪酬等具体事项。
第四条用人单位要求劳务人员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明及相关资质证明,不得弄虚作假。
第三章劳务人员权益保障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劳务人员的劳动权益,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得拖欠或者少发。
第四章违规处罚
第七条对于违反劳务用工管理办法的用人单位,相关部门将根据法律规定予以处罚,并责令整改。
第八条对于恶意违规的用人单位,将依法终止其劳务用工合同,并可能处以罚款等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办法解释权归用人单位所有。
以上是《劳务用工管理办法》的内容概要,用人单位应当严格
遵守上述规定,合法合规开展劳务用工管理工作。
劳务用工管理办法(双篇)
劳务用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务用工管理,保障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合作,以及本公司内部劳务派遣员工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本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派遣至本公司从事劳动活动,并由本公司对劳务派遣员工进行管理、使用和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用工形式。
第四条本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务用工管理制度,明确劳务派遣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管理要求,确保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第二章劳务派遣单位的选定与管理第五条本公司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良好信誉的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合作,并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书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六条劳务派遣单位应按照本公司提供的岗位要求,负责劳务派遣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等工作,并保证派遣员工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素质。
第七条本公司应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定期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劳务派遣单位的管理水平、服务质量、派遣员工的稳定性等方面,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合作关系的调整。
第三章劳务派遣员工的管理第八条本公司对劳务派遣员工实行统一管理,负责制定和实施劳务派遣员工的岗位职责、工作规程、考核标准等管理制度。
第九条本公司应为劳务派遣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健康安全保障,确保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第十条本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务派遣员工的薪酬福利制度,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支付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本公司应定期对劳务派遣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促进其个人发展。
第四章劳务派遣员工的权益保障劳务派遣员工享有与本公司正式员工同等的劳动权益,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权益。
第十三条本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务派遣员工的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理劳务派遣员工的投诉和纠纷,保障其合法权益。
现场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现场劳务用工管理办法1 目的为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管理责任,保障项目履约、实现管理目标,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加强过程监督管理,降低劳务纠纷,落实好管理分工,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
不断提高劳务分包管理水平和提高劳务分包方的素质,促进双方合作共赢的良性发展。
对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制定如下管理规定2 范围公司基层单位及劳务分包商。
3 引用文件《劳动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切实解决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4 管理内容4.1管理要求4.1.1公司所使用的劳务分包企业,必须是公司准入的劳务分包队伍并列入合格劳务分包商。
凡未经考评合格的劳务分包方,各基层单位严禁使用;以往与公司有过劳务纠纷诉讼,发生过农民工讨薪等极端群体事件的劳务队伍坚决不予使用。
4.1.2选择的劳务分包方需具有合法正规资质,其营业执照范围应与劳务分包工程相对应,具备相应施工能力,不符合劳务分包范围的承包项目一律不得以劳务分包形式签订合同。
4.1.3劳务分包项目计价方式按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形式计价,原则上不允许以零星用工方式计价。
4.1.4劳务分包队伍准入考察、选用严格执行《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4.1.5劳务分包定价要严格执行公司《项目招标管理办法》,按规定进行招标定价,严禁将工程项目肢解,规避招标。
4.1.6除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外,劳务分包方要依据合同条款中关于工程、质量、安全、服务、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内容向公司提交履约承诺书,在承诺书中亦要明确因劳务分包方和变动人员或因人员变动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工期、质量等问题并给用过单位造成损失,用工单位有权要求索赔,并交纳合同价款5%-10%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1.7在未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前,各基层单位一律不得擅自允许劳务分包队伍进驻施工现场,一经发现追究基层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4.1.8劳务分包合同发生增项增量,超过原合同价款的10%,基层单位要提交书面说明,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签订补充协议,或就增结算书严禁代签或不签,更不得私自涂改。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劳务用工管理,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在建项目的劳务用工管理。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一)成立劳务实名制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负责全面统筹和协调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
成员:包括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分别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
(二)各部门职责1、工程部门负责劳务人员的施工任务安排、进度管理和质量控制,及时反馈劳务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存在的问题。
2、安全部门负责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监督劳务人员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处理安全事故。
3、技术部门负责对劳务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指导劳务人员按照技术规范和施工方案进行作业。
4、财务部门负责劳务人员工资的核算和发放,确保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5、劳务管理部门负责劳务人员的信息登记、合同管理、考勤管理、工资管理等日常工作。
三、劳务人员信息登记(一)劳务人员入场前,应向项目部提供以下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免冠一寸照片。
3、与劳务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4、特种作业人员应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
(二)项目部劳务管理部门对劳务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为劳务人员建立个人信息档案,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工种、技能等级等。
(三)劳务人员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项目部劳务管理部门报告,并办理变更手续。
四、劳务合同管理(一)项目部应使用规范的劳务合同文本,与劳务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二)劳务企业应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支付方式、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
工程项目的劳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劳务管理,规范劳务用工行为,提高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结合本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工程项目所有劳务用工活动,包括劳务人员招用、培训、考核、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劳动争议处理等。
第三条工程项目劳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合法用工;2. 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3. 严格考核,奖优罚劣;4. 加强劳务人员培训,提高技能水平;5. 建立健全劳务用工制度,规范用工行为。
第二章劳务人员招用第四条劳务人员招用应遵循以下程序:1. 制定劳务人员需求计划,明确招用人数、岗位、技能要求等;2. 通过招聘会、劳务市场、网络等渠道发布招用信息;3.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身份证明、技能证书等;4. 组织面试,考察应聘人员的技能、素质和体能;5. 对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五条招用劳务人员应优先考虑以下条件:1. 符合国家规定的招用条件;2. 具备所需岗位的技能和经验;3.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记录;4. 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第三章劳务人员培训第六条对新招用的劳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安全生产、施工工艺、操作规程等内容,确保其掌握基本技能和安全知识。
第七条定期对劳务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技能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八条对劳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劳动权益等方面的培训,增强其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第四章劳务人员考核第九条建立劳务人员考核制度,对劳务人员的工作表现、技能水平、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十条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劳务人员工资调整、奖惩、晋升等依据。
第十一条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出勤率、完成工作任务质量等;2. 技能水平:实际操作技能、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等;3. 安全生产:遵守安全生产规定、事故防范能力等。
第五章工资支付第十二条劳务人员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支付,不得拖欠。
劳务管理办法
劳务管理办法劳务管理办法第一章基本概述第一节法律依据根据《劳动法》第XX条规定,为了规范劳务工管理工作,维护劳务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劳务管理办法。
第二节适用范围本劳务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雇佣劳务工的用人单位。
第三节定义1. 劳务工:指由用人单位招聘并委托给第三方劳务公司进行管理和配派的员工。
2. 用人单位:指招聘并雇佣劳务工的企事业单位。
3. 第三方劳务公司:指用人单位委托管理和配派劳务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 合同期限:指劳务工与用人单位或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二章劳务工的招聘与管理第一节招聘程序1. 用人单位应在公开平等的原则下进行劳务工的招聘,并提供相关招聘公告。
2. 招聘过程中不得进行任何歧视性要求,确保平等机会。
3. 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面试和考核,确保招聘程序公正透明。
第二节劳务合同1. 劳务工与用人单位或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2. 劳动合同中应注明劳务工的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假等关键信息。
3. 劳动合同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合法合规。
第三节劳动条件1. 用人单位应为劳务工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
2. 劳务工的工资待遇应根据工作岗位和劳动成果进行合理确定。
3. 用人单位应为劳务工购买社会保险,保障其基本权益。
第四节劳务工的管理1. 用人单位和第三方劳务公司应加强劳务工的管理,确保其合法权益。
2. 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务工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要求和管理流程。
3. 第三方劳务公司应定期与劳务工进行沟通和交流,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第三章劳务工的培训与晋升第一节培训计划1. 用人单位应为劳务工提供必要的岗位培训,提升其工作能力和技能水平。
2. 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和培训时间等具体细则。
第二节培训机制1. 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务工培训制度,确保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
2. 培训机制包括培训计划制定、培训资源整合和培训效果评估等方面。
劳务派遣管理办法
XX公司劳务派遣管理办法为了保障公司劳务派遣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纪律,给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工单位、派遣员工和公司三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派遣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和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爱岗敬业。
二、派遣员工无论在公司或者用工单位不得酒后上岗,不得出现打架斗殴或者聚众赌博等不良行为。
三、派遣员工请假需提前告知用工单位和公司,否则以旷工处理。
四、派遣员工应严格保守用工单位和公司商业机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公司有权追究派遣员工责任。
五、派遣员工不得对外散播不利于用工单位和公司的言论,因此给用工单位和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派遣员工责任。
六、用工单位调整派遣员工工作岗位或在合约范围外额外增加工作量的,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应提前告知公司。
七、派遣员工从事的工作岗位有职业危害的,用工单位应为派遣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
若用工单位违章操作,派遣员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将情况告知公司。
八、用工单位对派遣员工存在威逼、胁迫、暴力伤害等违法行为的,派遣员工应第一时间将情况告知公司。
九、派遣员工要离职的,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工单位和公司;试用期派遣员工要离职的,需至少提前3天通知公司。
若派遣员工擅自离职,公司有权追究因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同时造成派遣员工自身利益受损的,派遣员工自行承担。
十、派遣员工有以下行为的,公司有权与派遣员工解除劳动关系:1、非客观原因,拒绝公司劳务派遣安排的;2、连续两次被用工单位因无法胜任工作退回的;3、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积旷工5天的;4、严重违反公司或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或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劳务用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企业施工生产需要,合理有序地使用外部劳务用工,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京沈客专施工生产任务,根据国家《劳动法》、《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集团公司外部劳务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项目使用外部劳务用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坚持依法用工,合法用工,并依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第二章使用的原则和条件第一条使用外部劳务必须坚持“合理有序、总量控制”的原则。
坚持以企业自有职工为主体,以自带劳务工为辅助的形式,有计划地使用外部劳务用工。
建立健全用工管理制度,是落实集团公司“两严三控”项目管理机制的要求之一。
项目分部要根据工程特点结合施组方案,合理配置劳力资源,用工管理要立足企业内部,优先解决内部职工上岗就业问题,要通过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和充分调动职工劳动生产积极性,千方百计提高劳动生产率,达到管理增效和增加职工收入的目的。
只有企业内部劳力资源不足时才可进行必要的劳务用工补充。
第二条使用劳务工应具备的条件:1、必须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和劳动技能,年龄在40岁以下的成年公民,禁止使用童工;2、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国家认可机构颁发的有效证件,符合施工所在地劳动力使用管理的规定。
3、招用劳务工从事技术工作的,必须持有相应专业技能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章管理模式第一条劳务管理主要采用两种管理模式。
一种是劳务队管理模式,一种是架子队管理模式。
第二条劳务队管理模式。
由项目分部选择信誉良好的劳务队伍,自带机械设备,对劳务队伍进行统一编制。
采用清包方式,由劳务队进行工费、机械费承包施工,如基础打桩工程。
第三条架子队管理模式。
将劳务工人员直接补充到各工班,纳入内部队伍直接管理,如隧道、桥梁上部、涵渠工程。
第四章合同管理第一条用工单位不论使用何种类型的劳务工,都应签订书面合同协议,并严格执行规范性合同文本。
劳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引言概述:正文内容:一、劳务管理的背景1. 劳务管理的定义- 劳务管理是指企业与劳务员工之间的雇佣关系管理,包括用工合同管理、员工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等内容。
2. 劳务管理的重要性- 劳务管理对企业的运营和发展至关重要,它涉及到员工工作积极性、员工流失率、企业效益等关键问题。
3. 劳务管理面临的挑战- 劳务管理面临的挑战包括用工合同合规性、员工权益保护、薪酬制度公平性等问题,在制定《细则》时需要充分考虑这些挑战。
二、《细则》的主要内容1. 用工合同管理- 用工合同的签订与解除、用工合同的内容要求、劳务派遣期限等问题需要在《细则》中进行明确规定。
2. 员工绩效管理- 绩效考核制度的建立与实施、绩效评价指标的设定、绩效奖励与绩效考核结果的关联等问题需要在《细则》中详细阐述。
3. 薪酬福利管理- 薪酬制度的设立、薪酬激励机制的建立、福利待遇的保障等内容需要在《细则》中明确规定。
4. 劳务员工权益保护- 劳务员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劳动保险与社会保障的实施、劳动关系处理机制等问题需要在《细则》中细致考虑。
5. 劳务合作的管理与监督- 劳务合作的合规性要求、合作企业间的合作与协调、监督与奖惩机制的建立等问题需要在《细则》中明确规定。
三、劳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影响1. 对企业的影响- 《细则》的实施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劳务员工,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劳动成本,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2. 对劳务员工的影响- 《细则》的实施能够保护劳务员工的权益,提高劳动保障水平,改善劳动条件,提升劳动者福利。
3. 对劳务合作的影响- 《细则》的实施能够规范劳务合作行为,提高合作效率,促进合作伙伴之间的长期合作关系。
四、劳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前景展望1.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劳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与调整。
2. 推进劳务管理创新- 细化劳务管理的制度、机制与方法,推动劳务管理的创新和提升,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劳务管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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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管理办法
劳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管理职责
公司部门职能
安全生产部是劳务管理工作的主要监管部门。
该部门负责监督分公司对劳务分包方的评价与选用,劳务招投标的监督与检查,协调基层单位劳务纠纷问题。
此外,安全生产部还负责施工现场工人实名制的监督、管理、检查,以及劳务人员的入岗及转岗培训,职业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等上岗证件的检查和审核工作。
___负责有关劳动和工资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和监督。
该部门还负责工人劳动合同签订方面的监督检查,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管理(工资表、工资卡等),以及协调公司因劳务工资纠纷的投诉工作。
合约造价管理部负责监督分公司对劳务分包合同的审核、管理和结算。
财务、资金管理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劳务费支付审核,按规定支付劳务费,并建立应急周转资金。
权益管理部负责农民工突发案件和上访事件的应急处理。
其他部门按各部门职责负责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分公司职能
分(部)公司为劳务管理办法的主要实施单位,负责本办法的具体运作,对所用劳务公司及劳务队进行管理与监督。
分公司的工作职能主要包括劳务分包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实施,招投标各类资料的备案及上报,劳务公司资格审核,上报劳务分包方不良记录和有关报表,劳务合同评审、签订、备案和上报,落实、监督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以及协调处理劳务分包过程中各种事宜等。
项目部职能
项目部具体实施劳务分包合同的履约和劳务的日常管理。
该部门负责现场劳务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入场和转岗培训的组织实施,劳动合同的备案,工资支付卡管理,以及劳务使用、考核、结算等方面的工作。
劳务公司职能
劳务公司主要配合分(部)公司和项目进行劳务管理工作。
该公司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按照分包合同要求及时组织劳动力进场,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并遵守项目部的有关规定,对各项目部的劳务作业层进行规范管理。
此外,劳务公司还负责确保进入所辖范围的劳务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符合国家的劳动用工政策及行业、地方法规,协助各工程项目完善在建筑市场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收集劳动力资源信息,为分(部)公司、项目部选用或考察劳务作业队伍及作业班组提供条件,并进行协助管理和跟踪服务。
同时,劳务公司逐步组建自己的作业班组,为项目生产活动有效配置劳动力。
最后,该公司负责收集
劳动力市场价格,建立劳动力价格信息平台,发布劳动力市场价格信息。
六、负责管理劳务分包合同、劳务结算、劳务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工作。
七、负责为劳务作业人员办理相关证件(职业资格证、操作证、特殊工种上岗证),并为其办理相关保险。
八、配合分(部)公司、项目部按照有关规定对进场劳务人员进行安全“三级教育”,组织实施劳务作业人员的技能、安全、职业道德等培训和考核工作。
九、具体负责协调劳动关系,协助处理劳动争议。
第二章劳务作业分包管理程序
第五条劳务公司的选择
一、___是___的独立法人单位,各分(部)公司应优先选择其签定劳务分包合同。
二、要使用的劳务公司必须在《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册》内。
如需重新选择,应按公司程序文件中的《分包管理程序》要求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后才能使用。
第六条劳务作业队伍的储备与劳务作业班组的建设
一、为确保各工程项目的劳动力需求,保障特殊季节的正常施工,___应广泛收集劳务队的信息,对技术力量强、无不
良记录的劳务队进行筛选,建立分作业工种的劳动力资源信息库,以供在劳务招标时选择。
对业绩良好的劳务作业队伍和劳务作业班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二、___应逐步组建和完善自有劳务作业队伍和劳务作业
班组,加大自有劳务作业班组的建设力度,形成自有骨干队伍,以便关键时刻调动并确保施工质量。
第七条劳务分包招投标
公司劳务招投标是指项目部为工程建设选择劳务施工队伍和劳务施工班组而进行的招投标活动。
公司安全生产部为主管部门,由分(部)公司负责组织实施,项目部配合进行。
公司纪委或工会负责指导、监督。
一、劳务分包招投标的范围包括:
一)工程的主体结构;
二)500m³以上的砌筑工程;
三)工程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四)屋面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劳务费总额10万元以上的;
六)水电暖安装劳务费总额10万元以上的;
七)其它需要进行劳务招投标的工程。
二、劳务分包招标方式包括:
一)公开招标:在招标工程所在地或公司固定场所发布招标公告。
二)邀请招标:向三个及以上劳务队或班组发出招标邀请书。
三)议标:劳务费总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采用议标的
方式进行劳务分包的配置与选择。
三、招标程序如下:
一)拟招标工程所属单位向公司安全生产部提出招标申请。
招标工程的流程如下:
1.提供施工图纸和相关要求的单位需要明确工程概况和劳
务作业的详细内容。
2.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书。
3.制作招标文件,明确投标报价方式及报价组成,承诺的
内容,评标标准及打分办法,违约责任及其他事项。
4.组织投标队伍或班组进行相关事宜交底,指导标书制作。
5.召开评标会议,确定中标施工队伍。
6.发送中标通知书。
7.签定劳务分包合同。
招标文件编制的要求包括:
1.明确劳务招标的工程概况和劳务作业的详尽内容。
2.明确投标报价方式及报价组成。
3.结合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要求,明确需要承诺的内容。
4.明确投标书包含内容。
5.明确评标标准及打分办法。
6.明确违约责任及其他事项。
投标的相关要求包括:
1.参加投标的劳务公司必须在公司发布的《合格劳务分包
方名册》内。
2.资格预审合格后,劳务队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书,并按约定时间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投标书要有劳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3.投标劳务队不得互相串通,故意抬高或压低标价。
评标与定标的流程如下:
1.分(部)公司在约定的时间组织评标。
并当众宣布评标
办法,启封投标书,宣布标书内容,公开标底。
2.劳务分包评标工作由分(部)公司选定的评标专家组负责,评标专家组一般由5-7人组成(单数),由公司、工程所
属单位和项目部相关人员组成。
3.评标采用综合因素评定,包括投标报价、施工方案或专
业作业施工措施、劳动力保障措施、投标人资信、相关工程业绩、现场答辩、标书质量等。
4.有未密封、逾期送达、主要内容不清、无单位印鉴和法
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或签字、投标者未参加开标会议、投标者自动放弃等情况者视为废标。
5.确定中标劳务队后,五日内由分(部)公司发中标函。
6.中标者在接到通知后七日内与工程所属单位签定劳务分
包合同。
7.分(部)公司应建立劳务招投标管理台帐,对每次劳务
招投标的各项资料进行存档,同时将相关资料报公司备案。
劳务作业分包合同管理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合同签订后,分(部)公司应按合同要求,对劳务队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
为及时进行处理。
同时,劳务队也应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一、在确定劳务作业队伍或班组之前,必须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并明确作业内容、进度、安全、质量、结算方式、付款方式、停工处理方式等要求,以及影响工期、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的奖罚办法。
签订合同和评审必须按照公司程序文件中《分包管理程序》5.3.1条的相关要求进行。
二、分(部)公司、项目部负责监督、检查劳务分包合同的履约情况。
如果在履约过程中实质性条款发生变更,必须按照公司程序文件中《分包管理程序》5.3.2条的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三、劳务作业人员进场后必须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安全生产协议》,并上报身份证复印件、相片、资格证书、操作证书纸质及电子版,并形成花名册。
合同内容必须明确作业详尽内容、单价、结算方式、付款方式、停工处理方式、对违章作业处置办法等。
劳务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必须报项目部备案。
第九条劳务分包作业过程管理
一、劳务公司必须对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劳务作业队伍或作业班组进场前必须向劳务公司和施工项目部提供拟配置本项目的劳务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花名册、一寸照片三张、身份证复印件、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的上岗证、作业人员的技能证书等。
二、劳务作业队伍或作业班组进场后必须接受劳务公司管理人员和项目部的体检、入场安全教育,并签订劳动合同,研究施工项目部的相关规定。
三、劳务作业队伍或作业班组进场后必须由劳务公司负责办理劳务作业人员的相关保险。
四、在施工作业期间,劳务公司必须组织所有作业人员参加项目部及公司相关部门组织的安全、质量、环境管理等培训,以及农民工夜校教育,并做好记录并存档。
五、在施工作业期间,劳务负责人必须组织所有作业人员参加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做好记录并存档。
六、在施工作业期间,为确保作业质量,劳务公司必须组织“作业人员之间”、“作业班组之间”、“作业队伍之间”竞赛与评比,奖优罚劣。
七、在施工期间,劳务公司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