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远谈谈婚前财产协议离我们

合集下载

婚前财产离婚协议归对方

婚前财产离婚协议归对方

婚前财产离婚协议归对方婚姻是两个人决定携手共度一生的承诺,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婚姻的维系面临各种各样的困扰和挑战。

其中,财产问题是婚姻中最为敏感、纠纷最多的一个方面。

因此,在婚姻登记前,许多夫妻会选择制定婚前财产离婚协议来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分配。

有时候,由于各种原因,婚姻破裂,这些协议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婚前财产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前达成的一项协议,一方的财产归对方所有,有着不同的保护意图。

一般而言,这种协议的目的在于保护一方的财产安全,避免在婚姻破裂时面临不公正的分配。

我们将从三个方面来探讨的利弊。

首先,值得讨论的是保护个人财产的权益。

在一段婚姻中,如果一方的财产较为丰厚,可能会引发对方的财富觊觎,而制定婚前财产离婚协议可以规定该财产离婚后归对方所有。

这样操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因财产纠纷引起的矛盾和冲突,保护每个人的利益。

当然,在制定这一协议时,必须明确双方的财产状况,以及离婚后财产划分的方式和比例,以避免双方因此产生争执。

其次,婚前财产离婚协议可以降低离婚程序的复杂性。

在正常的婚姻登记过程中,法律规定了夫妻之间的财产分配方式。

然而,由于个人情况的复杂性和诉讼过程的繁琐性,有时候,离婚诉讼耗费的时间和金钱是难以估计的。

通过在婚前制定财产离婚协议,双方可以事先协商和谈判,避免长期的法律纠纷,以及前往法院处理财产方面的争议。

从这个角度来看,制定婚前财产离婚协议可以提高离婚程序的效率,缩短解决纠纷的时间。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也存在一定的弊端。

首先,协议的制定必须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和道德伦理。

如果出现一方受到强制或欺骗的情况下签署了协议,那么这个协议将无效。

其次,协议制定时必须保证明确、详细和公正,避免模糊的条款和不公平的分配。

如果协议缺乏明确性或不公正,可能会在离婚时引发更大的争议。

因此,在制定婚前财产离婚协议时,需要咨询律师并依法操作,以确保协议具备法律效力。

总的来说,在制定婚前财产离婚协议时,应充分考虑个人的财产状况、夫妻关系和离婚后的生活安排。

有多远谈谈婚前财产协议离我们

有多远谈谈婚前财产协议离我们

谈谈婚前财产协议离我们有多远一一浅议婚前财产约定制度谈谈婚前财产协议离我们有多远――浅议婚前财产约定制度作者浙江大学法学院朱晓燕莫晓燕婚姻家庭法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

一一马克思尽管可以认为在发生性关系时的欢乐是婚姻的目的,但是婚约并不能据此而成为一种专横的意志,它是依据人性法则而产生其必要性的一种契约。

一一康德内容提要:本文从实例和现状出发,以婚前财产协议为研究对象,以尊重契约自由和遵循法治为原则,突破传统婚姻法理论,将婚姻法与经济学的某些原理结合在一起,系统地论述了婚前财产协议的社会价值,提出了对其进行法律规制的部分设想,以供参考。

关键词:婚前财产协议契约公示一、引言案例1.新《婚姻法》颁布实施后,被称为全国财产分割标的最大的一起离婚案一一哈尔滨宏鸣火锅老板李钟鸣、胡海英夫妇离婚案曾轰动一时:胡海英1997年6月与李钟鸣结婚,婚后与丈夫共同创业,正当事业如日中天时,因感情破裂,胡提出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李钟鸣断然拒绝了胡海英分割财产的要求,称自己不仅没有任何财产,反而欠下巨额债务。

原来在诉讼期间,李已经擅自变更饭店、企业、房产、车辆的产权。

案例2.据报道,“外星人”巴西球员罗纳尔多在婚前与其未婚妻多明格签定了一份婚前财产协议,由于这位球星的个人财产估计有8000万美元,如果不签定一份协议,那将来一旦两人离婚,罗纳尔多的财产将立刻被多明格占去一半。

而作为明星的罗纳尔多,将来离婚的可能性实在是太大了。

这份协议将在两人的婚姻破裂之后生效。

现状:最近,全国妇联对我国10个省(自治区)、市的4000名群众进行了“婚前双方财产是否有必要公证”的大型民意调查,调查对象48.1%为男性,51.9%为女性,大体符合我国人口的性别比例,调查对象的地域、收入、年龄和婚姻状况构成也基本符合我国人口分布。

此次调查结果显示,中国人对婚前财产公证意见分歧很大,持支持态度的占42.6%,持反对意见的占57.4%。

有一份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自1979年到1999年的20年间,全国法院审理的离婚案平均每年递增9.08%;仅1999年,全国法院审理的离婚案就达119.9万件。

婚前财产协议范本为夫妻双方划定财产边界

婚前财产协议范本为夫妻双方划定财产边界

婚前财产协议范本为夫妻双方划定财产边界婚姻是两个人相伴一生的承诺,而婚前财产协议则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开始之前,就财产分配、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约定的文件。

本文将为大家提供一份婚前财产协议的范本,帮助夫妻双方明确财产边界,保障双方的权益。

1. 协议的缘由本协议是双方在婚姻开始之前,为了明确财产的归属、权益的保护、避免可能发生的财产纠纷等目的,自愿达成的协议。

2. 财产界定2.1 夫方现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夫方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股票、基金等财产。

2.2 妻方现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妻方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股票、基金等财产。

3. 财产归属3.1 夫方现有财产的归属:夫方现有财产归属夫方所有,妻方无权分享、继承或索取。

3.2 妻方现有财产的归属:妻方现有财产归属妻方所有,夫方无权分享、继承或索取。

4. 婚后财产4.1 夫方在婚后所得财产归属:夫方在婚后所得财产归属夫方所有。

4.2 妻方在婚后所得财产归属:妻方在婚后所得财产归属妻方所有。

5. 资产增值分配5.1 夫方现有财产的增值:夫方现有财产经增值后的差额归属夫方所有。

5.2 妻方现有财产的增值:妻方现有财产经增值后的差额归属妻方所有。

5.3 婚后财产的增值:婚后财产经增值后的差额归属增值所得所属方所有。

6. 继承权保障双方充分尊重彼此的继承权,如果一方过世,继承权按照国家法律予以保障,另一方不得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阻止。

7. 协议的约束力本协议一经双方签署,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有违反协议的行为,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8.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双方可以在婚后达成书面协议进行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变更或解除协议应由双方共同签署,且必须立即生效。

9. 适用法律与管辖本协议的解释、适用和争议解决,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如发生争议,将提交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声明: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划定双方财产边界,保障夫妻双方的权益。

有婚前财产约定的离婚协议范本(八篇)

有婚前财产约定的离婚协议范本(八篇)

有婚前财产约定的离婚协议范本甲方:乙方: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履行了手续,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

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纠纷,现双方理智地协商,就婚前财产达成如下协议:一、婚前财产范围:甲方的财产有,_____轿车一部,木器加工厂一座,住房一套,家具、日常生活用品_____套,银行存款_____万。

乙方的财产有,银行存款_____万元,新大洲踏板摩托车_____辆。

为建立家庭,双方共出资购买了_____牌_____寸液晶彩电_____台,_____立式冰箱_____台,中央空调_____套,双人床一个,其他生活用品_____套。

二、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甲方的轿车、工厂归甲方个人所有,甲方在轿车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责任由其自行承担,工厂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利润、责任由甲方享有和承担;住房归甲方所有,甲方与乙方婚后共同使用,婚后增值或者价值下降等后果由甲方承担;甲方的其他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

乙方的摩托车归乙方个人所有,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存款归甲乙共同共有。

双方为建立家庭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

三、婚后双方各自收入归个人所有和支配,对方不得干预。

夫妻共同生活的日常开支由双方分摊。

甲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协议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

立协议人:甲方:日期:乙方:日期:有婚前财产约定的离婚协议范本(二)甲方:_____身份证号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_____乙方:_____身份证号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_____甲乙双方现已自由恋爱,确立关系,并已明确结婚意向,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

在无任何逼迫、双方无任何精神不正常现象的情况下,经双方理智平等的协商,就婚前一处房产达成协议如下:风险告知:订立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出于双方自愿,任何一方均不能对另一方采取隐瞒、欺诈、胁迫的方式,也不能乘人之危。

基于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协议是无效的。

婚前财产协议的对象必须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合法拥有的财产,括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不属于夫妻所有的财产不能成为婚前财产协议的客体。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书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书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书婚姻是人生中的一大重要决定,而财产是婚姻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在婚姻中,夫妻双方的财产问题往往是一个敏感且复杂的话题。

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纠纷和不必要的争议,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书的制定和签署就显得尤为重要。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婚前签署的一份法律文件,用于明确规定双方在婚姻中所拥有的财产归属。

这份协议书可以包括夫妻双方各自的财产状况、财产的来源、财产的归属以及在婚姻关系解除时如何处理财产等内容。

通过签署这份协议书,夫妻双方可以明确各自的财产权益,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

首先,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书能够保护双方的个人财产。

在婚姻中,双方可能会有自己独立拥有的财产,如房产、车辆、存款等。

通过签署协议书,夫妻双方可以明确规定这些财产归属于各自所有,避免因婚姻关系解除而导致财产争议。

这样一来,即使婚姻不幸走向终结,双方也能够保留自己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离婚而遭受财产损失。

其次,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书有助于维护夫妻之间的信任和和谐。

婚姻是建立在夫妻之间的互信基础上的,而财产问题往往是夫妻之间最容易产生矛盾和争议的方面之一。

通过签署协议书,双方可以在婚前就明确财产归属,避免后期因财产问题产生的争执。

这样一来,夫妻双方可以更加专注于婚姻中其他重要的方面,维护彼此之间的感情和和谐。

此外,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书还可以为未来的财产规划提供便利。

婚姻是一个长期的合作关系,夫妻双方需要共同规划未来的财产安排。

通过签署协议书,双方可以在婚前就明确财产归属,为未来的财产规划提供一个基础。

这样一来,夫妻双方可以更加清楚地了解彼此的财产状况,更好地合理安排财产,实现财务上的平衡和稳定。

然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书并不是适用于所有情况的。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夫妻双方存在巨大财产差距、一方经济状况较差等情况,签署这份协议书可能会引发更多的矛盾和争议。

因此,在决定签署协议书之前,夫妻双方应该充分沟通和协商,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平等和公正的保护。

婚前财产协议(范本)5篇

婚前财产协议(范本)5篇

婚前财产协议(范本)5篇篇1甲方(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即将步入婚姻的殿堂,为明确双方在婚前财产方面的权益,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经双方自愿、平等、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特制定本协议。

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婚前财产的范围、归属及处理方式,以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

二、协议内容1. 婚前财产(1)甲方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银行存款、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

(2)乙方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珠宝首饰、个人物品等。

2. 财产归属(1)本协议所列的甲乙双方婚前财产,在婚后仍归各自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建立而发生变化。

(2)甲乙双方婚后所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福利、收益等,除另有约定外,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3. 债务承担(1)甲乙双方婚前所产生的债务,由各自独立承担,与对方无关。

(2)婚后所产生的债务,除个人消费性债务外,均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4. 财产管理(1)甲乙双方婚前财产的管理、使用、处分等权利,由各自享有。

(2)婚后如需共同使用或处分婚前财产,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决定。

5. 遗嘱及继承(1)甲乙双方均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设立遗嘱,但涉及对方婚前财产的遗嘱内容需经对方同意。

(2)如一方去世,其婚前财产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另一方不得干涉。

三、协议效力及变更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2. 双方均确认在签署本协议时,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所有内容。

3. 本协议一经签署,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如需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签订协议。

四、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离婚协议书中对于婚前财产归属的合理论述

离婚协议书中对于婚前财产归属的合理论述

离婚协议书中对于婚前财产归属的合理论述离婚是一种对婚姻关系的解除,涉及到夫妻在婚姻中积累的财产分配问题。

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夫妻可能具有婚前财产,这些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建立之前所获得的。

对于婚前财产的归属问题,离婚协议书应当通过合理的论述来解决。

婚前财产归属的原则是法律所确认的夫妻财产制度的基础。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双方的协议确定婚姻中的财产关系。

在离婚协议书中,对于婚前财产的归属应当以夫妻之间的协议为依据,并遵循以下原则:一、婚前财产的保留原则根据我国的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婚前财产是指在婚姻登记建立之前各自私有的财产。

夫妻在协议中可以约定将各自的婚前财产保留为个人财产,即在离婚后由原有的所有人独立享有和处置。

二、婚后财产增值的分配在夫妻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婚前财产可能出现财产增值的情况。

在离婚协议书中,夫妻可以约定将婚前财产的增值部分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这意味着,夫妻可以协商约定将婚前财产增值的一部分或全部纳入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法定比例进行分配。

三、财产权属的确权与证明对于婚姻关系中存在的婚前财产,离婚协议书应当对其财产权属进行确权和证明。

夫妻可以约定通过公证机关对婚前财产进行公证,或者通过其他合法手段明确财产的归属。

这样可以在离婚发生时避免财产纠纷的发生,保证财产归属的清晰和可证明性。

四、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在处理婚前财产归属时,离婚协议书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夫妻双方可以根据双方财产的情况、贡献程度、婚姻关系持续时间等因素来进行合理的分配协商。

协商的结果应当是相互平等和公正的,以满足双方的合理期望和利益需求。

在离婚协议书中,对于婚前财产归属的合理论述需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双方意愿、婚姻关系持续时间和实际财产状况等因素。

夫妻双方应当充分协商和沟通,以达成对双方合理满意的协议。

同时,在书写离婚协议书时,语句应当通顺、表达流畅,排版整洁美观,以确保读者的阅读体验。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5篇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5篇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5篇篇1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婚姻是一段美好的情感与责任交融的长久关系。

在这段关系中,财产的归属问题常常会引发争议与矛盾。

为了避免在未来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和不愉快,许多夫妻在结婚之前会签订一份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

这份协议旨在明确规定双方的财产归属,保障双方在未来可能出现的分手或离婚情况下的权益。

在我国,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的财产关系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双方可以选择按照法定的财产制度,即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也可以选择按照自愿的协议确定财产归属。

因此,如果夫妻双方事先就财产归属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书面协议,那么这份协议就会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法院也会依法保护双方的协议权利。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财产的明细:列出双方在结婚之前已经拥有的财产,包括不动产、动产、存款、投资等财产,以及收入来源等。

2. 财产归属情况:明确规定双方在婚后所获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属于共同财产。

3. 财产处理方式:约定在双方离婚或分手时,如何处理双方财产,包括分割方式和分割标准等。

4. 协议变更和解除:规定协议的变更和解除条件,以及如何进行变更和解除。

5. 法律效力:明确规定该协议在未来离婚或分手时的法律效力,以及双方在不履行协议时的法律责任。

签订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对双方都有利处。

首先,这份协议能够保障双方的财产权益,避免在未来出现分手或离婚等状况时的财产纠纷。

其次,这份协议还能够促进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信任和理解,避免因为财产问题而引发婚姻矛盾。

最后,这份协议也能够为双方的子女提供更为稳定和和谐的家庭环境,保障他们的成长和发展。

在签订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时,双方需注意以下几点:1. 婚前财产明细要真实全面,不得隐瞒或虚假。

否则,一旦对方发现并提出异议,可能导致协议无效。

2. 财产归属情况要清晰明确,不得模糊含糊。

避免出现因为解释模糊而引发的争议。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三篇)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三篇)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是指在婚姻登记前夫妻双方就各自的个人财产进行约定,规定婚后不论财产增值与变动如何,各自的个人财产不归共同财产。

这种协议可以保护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权益,避免因离婚或其他原因导致个人财产受到损失。

本文将围绕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进行详细阐述,内容约为3000字左右。

一、概述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通过协商和约定,明确规定各自在婚后所持有的财产不归共同财产,保护双方的个人财产权益。

这种协议通常会以文件形式保存,在婚姻登记前签署并留存备查。

二、协议的重要性1.保护个人财产权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能够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后所持有的财产状况,防止因离婚或其他原因导致个人财产受到侵害。

2.减少争议和纠纷:通过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的约定,可以避免夫妻之间因财产问题出现争执和纠纷,维护夫妻的感情和婚姻稳定。

3.法律依据:协议的签署能够为夫妻双方提供法律依据,当财产纠纷发生时,可以依据协议中的约定来解决问题,有助于减少诉讼的风险。

三、协议的内容1.财产范围:明确归各自所有的财产范围,如婚前已拥有的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

2.财产权益:明确各自在财产上的权益比例,例如按照各自出资比例,或者约定固定比例。

3.财产增值与变动:明确财产在婚后的增值、转移等情况如何处理,可约定增值归各自所有或另行协商。

4.财产减值与债务:明确财产在婚后的减值、债务扣除等情况如何处理,一般约定由各自承担。

5.继承问题:明确财产继承的问题,约定如何处理财产继承和继承人的权益。

6.其他约定:根据个人情况,还可以约定其他有关财产的事项,如购买财产的权限、财产的保管等。

四、协议的签署与生效1.协议的签署:夫妻双方应当自愿达成协议,并签署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意愿和约定。

协议书可以由双方共同起草,也可以由律师代为起草。

2.签署的要求:协议书的签署应当是自愿的、真实的,没有任何强迫和误导行为。

双方签署时应当理解协议的内容和约定,并保留好签署时的证据,以备日后使用。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6篇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6篇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6篇第1篇示例: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是指夫妻在结婚之前就双方的个人财产进行界定,明确彼此在婚姻关系中所持有的财产权益。

这种协议在当今社会中越来越受到重视,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财产纠纷在婚姻中逐渐增加,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可以有效避免因财产问题而引发的感情矛盾和家庭纠纷。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的制定对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有着重要的意义。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可能会有自己在结婚前已经拥有的财产,这些财产来源于各自的工作收入、家庭遗产或其他途径。

如果在婚姻关系中没有明确规定这些财产的归属,一旦婚姻出现问题,财产纠纷往往会成为夫妻之间的矛盾点。

而通过签订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可以将双方的个人财产分开,确保各自在婚姻中拥有的财产权益不会受到侵犯。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的制定对夫妻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在婚姻关系中,财产纠纷往往会伤害夫妻之间的感情,甚至导致家庭破裂。

通过签订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可以在婚姻关系的开始阶段就建立起夫妻之间的信任和尊重,避免财产问题成为夫妻感情的绊脚石。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可以更加专注于彼此的感情和生活,而不是被财产问题所困扰。

第2篇示例: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是一种在夫妻双方结婚前就对财产进行明确划分的约定。

这种协议主要是为了保护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个人财产权益,避免因财产纠纷而引发的婚姻矛盾,以及对财产分割带来的伤害。

在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保护个人财产的重要性,因此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得到了越来越多夫妻的认可和接受。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的主要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对财产的界定。

双方应当明确规定哪些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婚前财产的确定,应当尽量详细和准确,避免模糊不清或产生歧义。

通常情况下,婚前财产包括双方在结婚前已经拥有的财产,如房屋、车辆、存款、投资等,而夫妻共同财产则是双方结婚后共同赚取的财产。

离婚协议中的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分析

离婚协议中的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分析

离婚协议中的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分析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前达成的一项协议,包括了诸多方面的内容,其中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的分割是离婚协议中的重要一环。

本文将从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两个方面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进行分析。

首先,婚前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建立之前,夫妻双方所单独拥有的财产。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将婚前财产作为共同财产一同管理,也可以选择将婚前财产单独管理,这通常会在婚前签订婚前财产协议进行约定。

而在离婚协议中,对于婚前财产的分割原则是根据婚前财产协议的约定进行,如果没有婚前财产协议,则依据法定的婚姻财产制度进行分割。

根据中国的婚姻法规定,婚姻财产制度分为三种形式:夫妻共同财产制、夫妻共同生活必需品制和夫妻个人财产制。

在夫妻共同财产制下,夫妻双方应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作为共同财产共同享有,离婚时应进行平分。

在夫妻共同生活必需品制度下,夫妻共同生活必需品由夫妻共同享有,离婚时不予分割。

而夫妻个人财产制则是夫妻双方财产归各自所有,与婚姻关系没有直接关联。

因此,在离婚协议中,婚前财产的分割原则取决于双方婚姻财产制的选择和婚前财产协议的约定。

其次,婚后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了婚姻期间夫妻共同劳动所得、夫妻共同生活必需品和其他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

在离婚协议中,对于婚后财产的分割主要遵循以下原则:平等原则、协商自愿原则和公开公正原则。

平等原则是指离婚协议中对夫妻双方财产进行公平平等的分割,要根据双方所贡献的劳动和财产情况来确定。

协商自愿原则是指婚姻关系解除后的财产分割应经过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情况进行协商。

公开公正原则是指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应公开、公正,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在离婚协议中,婚后财产分割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以下几种方式:一是平分,即夫妻双方按照一定比例将婚后财产分割;二是分配,即根据双方的贡献程度和财产情况进行合理分配;三是由一方偿付一定金额给对方,即由一方用一定金额来补偿另一方的权益;四是由一方放弃对婚后财产的权益,即一方放弃对婚后财产的分割权益,由另一方独立享有。

婚前财产协议离我们有多远 ――浅议婚前财产约定制度

婚前财产协议离我们有多远  ――浅议婚前财产约定制度

婚前财产协议离我们有多远――浅议婚前财产约定制度【摘要】婚前财产协议是指在婚姻关系开始前双方约定个人财产归属和财产处理方式的协议。

其重要性在于可以保护双方的个人财产权益,避免财产纠纷和可能的经济损失。

婚前财产协议的法律依据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规定,内容包括财产归属、财产买卖等条款。

制定婚前财产协议的程序需要双方真实意愿的自愿达成,且在公证处进行书面确认。

婚前财产协议的效力受法律保护,但变更和解除需要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建议在制定婚前财产协议时慎重考虑,尽量明确财产归属和分割方式,以免发生纠纷。

未来的发展趋势可能是更多的夫妻意识到婚前财产协议的必要性,加强个人财产保护意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关键词】关键词:婚前财产协议、定义、重要性、法律依据、内容、制定程序、效力、变更、解除、建议、发展趋势。

1. 引言1.1 婚前财产协议的定义婚前财产协议,是指在结婚前夫妻双方就婚后财产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它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用以约定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解除后的财产、债务等权利义务关系。

婚前财产协议是对婚姻关系中财产关系的一种安排和规定,其目的是防范婚姻关系可能发生的经济矛盾和纠纷,维护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合法权益。

婚前财产协议一般包括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财产各种可能变化的情况、夫妻双方财产权的约定、婚后财产归属的安排等内容。

在签署婚前财产协议时,双方必须保证协议内容真实、合法,并应当充分尊重对方的意愿,平等协商达成共识。

1.2 婚前财产协议的重要性婚前财产协议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观念的变化,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婚前财产协议的必要性。

这一协议不仅可以保护双方的财产利益,还可以避免因为财产问题而导致的婚姻破裂。

婚前财产协议可以明确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各自的财产归属。

在婚姻中,双方可能会有各自的财产积累,如果没有明确的协议,一旦发生离婚等情况,财产归属问题往往会成为争议的焦点,导致双方矛盾加剧。

婚前财产协议离我们有多远——浅议婚前财产约定制度

婚前财产协议离我们有多远——浅议婚前财产约定制度

婚前财产协议离我们有多远——浅议婚前财产约定制度其次,婚前财产协议可以减少夫妻双方因财产问题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夫妻关系中,因财产问题而引发的争议常常容易导致夫妻之间的矛盾。

而通过婚前财产协议,可以提前明确财产归属,减少对财产的争夺,有利
于维护夫妻关系的和谐。

然而,婚前财产协议在我国的法律地位还相对不够明确。

目前,我国
婚姻法只是规定了对财产的保护,但对于婚前财产协议的制定和效力方面
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这就导致了婚前财产协议的执行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也容易引发法律纠纷。

为了完善婚前财产协议制度,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首先,完善法律法规,明确婚前财产协议的制定和效力。

可以在我国
的婚姻法中明确规定婚前财产协议的效力和要求,提高婚前财产协议的可
操作性和权威性。

其次,加强对婚前财产协议的司法解释和指导。

司法解释对于保障法
律规定的贯彻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通过制定相关的司法解释和指导,对婚前财产协议的具体规定和要求进行解释和说明,提高其在实践中的可
行性。

再次,加强对婚前财产协议的宣传和普及。

很多人对于婚前财产协议
的认知还比较模糊,只有在离婚等情况下才会想到这一问题。

因此,加强
对婚前财产协议的宣传和普及,让更多的夫妻了解并制定婚前财产协议,
有利于减少因财产问题而导致的纠纷。

总的来说,婚前财产协议对于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保护和夫妻关系的
维护具有重要的意义。

但目前我国对于婚前财产协议的制度还有待完善,
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律和司法的规范和指导,使婚前财产协议能够得到更好地实施和执行。

婚前财产权利归属协议6篇

婚前财产权利归属协议6篇

婚前财产权利归属协议6篇篇1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过友好协商,就婚前财产权利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旨在明确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确保双方合法权益,为未来的共同生活提供法律保障。

二、协议内容1. 婚前财产的定义本协议中的婚前财产,是指甲、乙双方在婚前各自拥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有价证券等。

(1)甲方在婚前拥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有价证券等,归甲方所有。

(2)乙方在婚前拥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有价证券等,归乙方所有。

3. 婚前财产的分割若甲、乙双方因故需分割婚前财产,应遵循以下原则:(1)以协议中明确的权利归属为基础,确保双方权益不受损害。

(2)对共有财产部分,应根据双方贡献大小进行分割。

(3)对争议部分,应友好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4. 婚前财产的管理与使用(1)甲方有权对其婚前财产进行自由处分,包括但不限于买卖、赠与等,乙方不得干涉。

(2)乙方有权对其婚前财产进行自由处分,包括但不限于买卖、赠与等,甲方不得干涉。

5. 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的关系(1)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相互独立,不因婚姻关系的建立而混淆。

(2)婚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其权利归属按照婚后财产协议执行。

三、协议生效条件及时间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的生效不影响双方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四、争议解决方式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尝试友好协商。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尽量避免扩大争议范围。

判决结果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五、其他约定事项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门留存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3篇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3篇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3篇篇1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婚前各自的财产权属,以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保护双方在婚姻前的财产权益,确保双方在婚姻中的财产安全。

经双方自愿、平等、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在于明确双方在婚前各自的财产权属,避免因婚姻而产生不必要的财产纠纷,确保双方在婚姻中的财产安全。

二、婚前财产本协议所指的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房产:双方各自名下的房产。

2. 车辆:双方各自名下的车辆。

3. 存款:双方各自名下的银行存款。

4. 贵重物品:如珠宝、艺术品等。

5. 其他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

三、财产权属1. 双方婚前所持有的财产,属于各自所有,不因婚姻而改变权属。

2. 婚后所取得的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属于各自所有。

四、财务管理1. 双方婚前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等权利,由各自享有。

2. 婚后,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管理不变,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五、风险承担1. 双方婚前所持有的债务,由各自承担。

2. 婚后,因各自名下的财产所产生的风险、损失等,由各自承担。

六、法律责任1. 双方应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如违反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身份认证号码:XXX 联系电话:XXX 邮箱地址:XXX 通讯地址:XXX 邮编:XXX 见证人签字: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以下为乙方签字信息同甲方)乙方(签字):XXX 日期:XXXX年XX 月XX日协议补充条款为更好地维护甲乙双方的权益,明确双方婚前财产的权属和婚后财务管理的约定,在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本协议签订补充条款如下:一、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协议离我们有多远

婚前财产协议离我们有多远

婚前财产协议离我们有多远婚姻家庭法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

——马克思尽管可以认为在发生性关系时的欢乐是婚姻的目的,但是婚约并不能据此而成为一种专横的意志,它是依据人性法则而产生其必要性的一种契约。

——康德内容提要:本文从实例和现状出发,以婚前财产协议为研究对象,以尊重契约自由和遵循法治为原则,突破传统婚姻法理论,将婚姻法与经济学的某些原理结合在一起,系统地论述了婚前财产协议的社会价值,提出了对其进行法律规制的部分设想,以供参考。

论文关键词:婚前财产协议契约公示一、引言案例1.新《婚姻法》颁布实施后,被称为全国财产分割标的最大的一起离婚案——哈尔滨宏鸣火锅老板李钟鸣、胡海英夫妇离婚案曾轰动一时:胡海英1997年6月与李钟鸣结婚,婚后与丈夫共同创业,正当事业如日中天时,因感情破裂,胡提出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李钟鸣断然拒绝了胡海英分割财产的要求,称自己不仅没有任何财产,反而欠下巨额债务。

原来在诉讼期间,李已经擅自变更饭店、企业、房产、车辆的产权。

案例2. 据报道,“外星人” 巴西球员罗纳尔多在婚前与其未婚妻多明格签定了一份婚前财产协议,由于这位球星的个人财产估计有8000万美元,如果不签定一份协议,那将来一旦两人离婚,罗纳尔多的财产将立刻被多明格占去一半。

而作为明星的罗纳尔多,将来离婚的可能性实在是太大了。

这份协议将在两人的婚姻破裂之后生效。

现状:最近,全国妇联对我国10个省(自治区)、市的4000名群众进行了“婚前双方财产是否有必要公证”的大型民意调查,调查对象48.1%为男性,51.9%为女性,大体符合我国人口的性别比例,调查对象的地域、收入、年龄和婚姻状况构成也基本符合我国人口分布。

此次调查结果显示,中国人对婚前财产公证意见分歧很大,持支持态度的占42.6%,持反对意见的占57.4%。

有一份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自1979年到1999年的20年间,全国法院审理的离婚案平均每年递增9.08%;仅1999年,全国法院审理的离婚案就达119.9万件。

婚前财产协议

婚前财产协议

婚前财产协议本协议由 [双方姓名] 纠纷协议中,就本人和对方结婚前的婚前财产作出如下约定:一、婚前财产定义1. 婚前财产指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双方所拥有并属于个人财产的各种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股票、基金、存款、债权债务等。

2. 婚前财产中,双方已经办理过财产登记的,以登记证明文件为准;未办理过财产登记的,以两人一致认定的财产为准。

二、婚前财产保护1. 本协议签订之前各自已经拥有的财产仍然属于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并不影响其归属。

2.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婚前财产的产权属于对方无权主张。

3. 若因双方共同财产的运营需要,需要动用一方的婚前财产,应当经过书面协商并取得对方同意。

三、婚后财产升值分配1. 婚前财产的升值,除非另有约定,仍然属于婚前财产的主持人,对方无权要求分割,并不影响原始财产主持人享有其他权利。

2. 在双方努力共同财产情况下,对方贡献的劳动、智慧或其他形式的财产增值,享有相应的收益权,但不影响婚前财产的归属。

四、继承权及赡养义务1. 婚前财产的继承权属于法定继承顺序的继承人,对方没有优先继承权。

2. 一方若因意外事故导致伤亡,另一方无权要求对方为自己及其家庭成员提供赡养、抚养、继承权等。

五、补充规定1. 若双方对婚前财产有其他约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并签署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 所有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当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六、协议有效期1. 该协议自双方签名之日起生效,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持续有效。

2. 在一方以书面形式主动解除协议之前,该协议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七、协议变更与解除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解除应当经过双方书面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

2. 在双方协商解除协议时,应当签署解除协议并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法律手续。

八、其他约定[可以在此处添加双方针对婚前财产的其他约定,如分割方式、承担债务、协助维持共同生活等等]双方确认,对该协议的全部内容已经明确理解,并愿意遵守协议条款。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谈谈婚前财产协议离我们有多远——浅议婚前财产约定制度谈谈婚前财产协议离我们有多远——浅议婚前财产约定制度作者浙江大学法学院朱晓燕莫晓燕婚姻家庭法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

——马克思尽管可以认为在发生性关系时的欢乐是婚姻的目的,但是婚约并不能据此而成为一种专横的意志,它是依据人性法则而产生其必要性的一种契约。

——康德内容提要:本文从实例和现状出发,以婚前财产协议为研究对象,以尊重契约自由和遵循法治为原则,突破传统婚姻法理论,将婚姻法与经济学的某些原理结合在一起,系统地论述了婚前财产协议的社会价值,提出了对其进行法律规制的部分设想,以供参考。

关键词:婚前财产协议契约公示一、引言案例1.新《婚姻法》颁布实施后,被称为全国财产分割标的最大的一起离婚案——哈尔滨宏鸣火锅老板李钟鸣、胡海英夫妇离婚案曾轰动一时:胡海英1997年6月与李钟鸣结婚,婚后与丈夫共同创业,正当事业如日中天时,因感情破裂,胡提出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李钟鸣断然拒绝了胡海英分割财产的要求,称自己不仅没有任何财产,反而欠下巨额债务。

原来在诉讼期间,李已经擅自变更饭店、企业、房产、车辆的产权。

案例2. 据报道,“外星人” 巴西球员罗纳尔多在婚前与其未婚妻多明格签定了一份婚前财产协议,由于这位球星的个人财产估计有8000万美元,如果不签定一份协议,那将来一旦两人离婚,罗纳尔多的财产将立刻被多明格占去一半。

而作为明星的罗纳尔多,将来离婚的可能性实在是太大了。

这份协议将在两人的婚姻破裂之后生效。

现状:最近,全国妇联对我国10个省(自治区)、市的4000名群众进行了“婚前双方财产是否有必要公证”的大型民意调查,调查对象48.1%为男性,51.9%为女性,大体符合我国人口的性别比例,调查对象的地域、收入、年龄和婚姻状况构成也基本符合我国人口分布。

此次调查结果显示,中国人对婚前财产公证意见分歧很大,持支持态度的占42.6%,持反对意见的占57.4%。

有一份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自1979年到1999年的20年间,全国法院审理的离婚案平均每年递增9.08%;仅1999年,全国法院审理的离婚案就达119.9万件。

据了解,这些离婚案中多数涉及财产纠纷。

笔者认为,离婚案件中的财产纠纷如此之多,这与夫妻双方没有就财产问题作出约定有很大的关系,而婚前财产协议作为夫妻财产约定的重要方式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同时也引起了法学界的高度重视。

下面笔者将就婚前财产协议问题浅谈一下自己的拙见。

二、婚前财产协议离我们有多远婚前财产协议是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及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

这只泊来的“螃蟹”于90年代初登陆我国并已在都市中悄然兴起,但人们依然对此众说纷纭,而摇头反对者仍占主流。

(一)婚前财产协议是不是该安静地离开?有反对者认为:订立婚前财产协议是对婚姻丧失信心的表现,将会带来以下的困扰:感情的困扰。

爱情是男女双方结合的纽带、婚姻的基础,所以在每对即将迈入婚姻殿堂的男女看来爱情是无私的,互相信任,不分你我,而婚前财产协议完全是对他们爱情的亵渎,也可能为日后感情破裂埋下伏笔。

个体认识的困扰。

大多数人认为签定婚前财产协议是为了离婚分割财产作准备,而结婚并不是为了离婚,所以这样的协议根本没有必要。

社会压力的困扰。

中国社会长期的婚姻观反对婚姻协议论,重视婚姻的道德性和伦理性,强调夫妻财产的一体化,而订立婚前财产协议显然有冒天下之大不韪之嫌。

于是乎,婚前财产协议几乎成了“世风日下,道德不古”的代名词,爱情至上的人们惟恐避之不及。

由此人们也产生了困惑:婚前财产协议,你是不是该安静地走开?笔者以为,这样的观点似乎显得过于传统和保守,从经济和法律角度考虑,婚前财产协议不失为双方当事人的明智选择。

(二)将婚前财产协议进行到底?古人有句俗语: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这说明人生的无常,人性的脆弱以及无奈,即便如夫妻这么亲密的关系也不能例外。

笔者认为,婚前财产协议体现了现代人对婚姻生活的高度理性,不仅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以金钱、财产为筹码的功利性婚姻,而且也是解决今后婚姻、财产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

恩格斯在经典著作《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指出:私有财产的出现是出现一夫一妻婚姻制的根源。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一部分个人财产的急剧膨胀,夫妻之间的财产结构变得更为复杂,这才使人们开始意识到财富在婚姻中所占砝码的比重有多大。

财富和婚姻本来就是相依共生、不可剥离的东西,一夫一妻制存在的最重要的价值就是为了保护私权和私产安全。

如果把婚姻当作一对一的私产“交易”,把婚姻本质视作契约关系,把婚前财产协议作为一种附条件的合同,便足以简单地解释夫妻应当在契约履行前先坐下来清帐,计算各自的财富。

其实,中国人的婚姻也从来没有偏离过恩格斯的理性判断,只不过大家平均不富裕、法律对私产保护不明确和不力的现实,以及个人主张私产的淡薄意识、中国重义轻利的传统底蕴,抹煞了隐藏在风花雪月后的尖锐本质。

①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是自身最大利益的判断者和追求者,即使在夫妻共同体的形式下,仍不能掩盖其“经济人”的本质。

法律所追求的是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它不会也不能代替个体作出对自身利益的判断和选择。

而婚前财产协议的出现正是为“经济人”实现自身经济价值提供了契机。

中野在线董事长李建说:“早期夫妻创业,财富就不会解析得太清晰,但如果一个财富人士再次结婚,肯定会在私人物质占有和个人安全感方面有所考虑。

”这一点被北京市律协婚姻家庭委员会的郝惠珍律师证实,现在做财产公证的有两类人比较突出,一是再婚者,二是老年结婚者。

②近几年来,离婚案件中夫妻财产的分割是最为困扰法官的问题,使法官将大量的时间都用于财产的调查上,以至案件迟迟结不了,既增加了法院的工作量,又往往给当事人造成累诉。

如本文引言中提到的李钟鸣、胡海英夫妇离婚案中出现的一方隐匿、转移财产,另一方得不到财产甚至背上债务的情况时有发生。

在打离婚官司时,律师要对财产取证非常困难。

相反,处于强势一方,凭借钱权,轻而易举能瞒天过海。

当弱势一方要求分割财产时,强势一方一手遮天,或者将个体经营质变为合伙经营,或者将本该是共同财产的房子、厂房等生活、生产资料更换为别人姓名,或者将所拥有股票挂在别人名下,或者甚而出示审计结果表明企业亏损、要求另一方负担共同债务……但随着婚前财产协议的出现,给法官们带来了新的希望。

据江苏某市一位“婚姻与人口学会”提供的一部分统计数据表明:在对一万对离婚夫妇进行调查后发现,因没有实行“婚前财产协议”的离异夫妇中,发生财产分割、争执的,占59%强;反之,进行过“婚前财产协议”而后发生离异行为的夫妇,在财产分割方面比较顺利,争执也较少,这样也避免了法庭以强制的手段予以裁决的激烈行为(据统计,在有过“婚前财产协议”的离异夫妇中,发生财产争执、矛盾的,仅占8.9%)。

由此可见,“婚前财产协议”在司法实践方面是有积极意义的。

实际上,在西方国家,婚前财产协议的适用早已相当普遍。

特别是当未婚男女双方财产悬殊时,这样的协议更是有着广阔的市场,如本文引言中所提到的著名球星罗纳尔多在婚前与妻子签订的财产协议就是其中引人注目的一例。

我国新《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夫妻约定财产制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即是在私法领域给予当事人充分的自由,允许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处分其财产权利。

婚前财产协议作为这种自由的体现,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三、婚前财产协议的法律规制在婚前协议约定财产制的类型方面,目前国际上大致有两种立法模式:一种是限制(选择)式的约定财产制。

采取这种立法模式的有德国、瑞士等。

这种立法模式的基本特点是,在民法上设置几种典型的夫妻财产制,由当事人从中选择一种作为其相互间实行的财产制,而不允许当事人选择法律规定之外的夫妻财产制。

第二种是任意(独创)式的约定财产制。

采取这种立法模式的有日本、韩国、波兰等。

其主要特点是,有设置几种典型的夫妻财产制,对约定的内容,在不违反法律的一般规定或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允许当事人自行创造。

新《婚姻法》规定了约定财产制的三种类型:分别财产制、一般共同制及限制共同制,这种规定是对约定财产制的限制,当事人只能在上述三中类型中作出选择。

但笔者认为,约定财产制的种类不应局限于此三种,否则将不能满足当事人对财产约定的多元化要求。

如夫妻想就婚前财产、婚后所得财产约定为各自所有,但财产增值部分归共同所有,这种兼顾分别财产制和共同财产制特点的剩余共同财产制是为现行法律所不允许的,但却很有可能是当事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最佳选择,新《婚姻法》对约定财产制类型限定的弊端可见一斑。

一个国家采用何种约定财产制的立法模式,虽然受制约因素很多,但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这个国家中居民或婚姻当事人对约定财产制的需要是什么,也就是说需要约定财产制的什么功能为调整夫妻财产关系服务。

允许当事人在不违反民法、婚姻法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对自己的财产自由处置,是约定财产制应当达到的法律目标。

如果我们一方面允许婚姻当事人在法定财产制之外约定他们的财产关系,又圈定几种财产制类型作为约定的限制,这将在很大程度上违备约定财产制的价值取向,从而失去采约定财产制的基本意义。

况且,我们圈定的这几种典型的财产制类型并没有穷尽婚姻当事人财产约定的方式与类型,也不可能完全满足婚姻当事人对财产约定的需求。

即使将用作选择的约定财产制类型数量再增多几倍也无法完全满足。

③所以,笔者主张不应该规定财产制的约定类型,在婚前财产协议中,允许当事人在意思自治的基础上选择合理自利的形式。

婚前财产协议的当事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不适用代理制度,因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无权约定;同时,双方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不得违反意思自治,因胁迫、欺诈、乘人之危而作出的约定可以撤销。

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在意思完全自治的情况下,符合公平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积极倡导男女平等,保护妇女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协议的对象,可以是婚前财产也可以是婚后财产;可以是生产资料,也可以是生活资料;可以是有形资产,也可以是无形资产;可以是积极财产,也可以是消极财产(即债务);可以是既存财产,也可以是预期财产。

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但是,必须指出的是,即使婚前财产协议的订立具备了以上要件,仍只在当事人之间有效,并不能据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婚前财产协议如果要产生对外效力就必须经过公示。

然而,公示就意味着对社会的公开,当事人将毫无选择地暴露自己的财产状况等隐私,由此招至人身和财产的损害也是不无可能的,毕竟目前中国对此的保障机制还不够完善。

因此,笔者以为,当事人是否决定公示,取决于其对“效力扩张”与“隐私保护”之间的权衡,我们不能为达到民事流转关系的顺利的目的进行而一味地要求当事人采取公示的方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