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会计核算办法

民办幼儿园会计核算办法

二、业务活动表

编制单位:桑植县蓓蕾幼儿园2015年12 月单位:元

项目行次

本月数本年累计数

非限定性限定性合计非限定性限定性合计

一、收入

其中:捐赠收入 1 0 0 提供服务收入 2 56430 56430

政府补助收入 3 0 0

其他收入 4 24868.8 24868.8

收入合计 5 81298.8 81298.8二、费用

(一)管理费用 6 8030 8030 (二)筹资费用7 0 0 (三)其他费用8 40400 30454.6 708 34.6费用合计9 78850 .6788500.6 三、限定性净资产转为非

限定性净资产

10 1628.2 0 1628.2

四、净资产变动额(若为

净资产减少额,以“-”

号填列)

11

1

民办幼儿园办园申请书及章程

民办幼儿园办园申请书及章程 民办幼儿园办园申请书 XX县教育局: 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切实提高公民素质~响应国家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号召~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贡献一分力量~我在深入调查、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准备~特申请开办幼儿园。我开办幼儿园的基本情况如下: 幼儿园名称:XX幼儿园 幼儿园性质:民办、自然人并具备法人条件。 指导思想:坚持依法办园~以德治园~以党的教育方针和学前教育纲要为指导~以先进的幼儿教育理念为理论依据~以促进儿童发展为根本~全面实施启蒙教育~为培养健康活泼~好奇探究~文明乐群~亲近自然~爱护环境~勇敢自信~有初步责任感的新一代儿童做出贡献。 办园理念:未来要靠我们去创造~而创造的最好方式是教育~幼儿是最具塑造潜能的群体~幼儿是初生的太阳~国家的栋梁~未来的希望。所以我要用最好的环境教育来培养幼儿。让孩子在玩的过程中学~在学的过程中玩。反对传统教学~追求新的教学方针。我园采用符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规律的活动教学法~利用高质量、科学化的教学手段而设 计合乎时代要求的课程。通过手指算法、启蒙阅读等特色教学~努力开发幼儿智力潜能~有效拓展幼儿智商~为幼儿的教育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办园条件:我园地处XX县XX乡街上~属租用他人房子~手续完善。占地面积平方米~预计开设一个班~班额 30 人。园舍固定~坚固耐用安全~环境无污染、无噪音。园内设臵活动室、寝室、厕所、厨房等~自然光充足。本园按国家要求~配备种类齐全、数量充足、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的教育教学设备、大中小型玩具、图

书、桌椅、床、厨房设备等。我园按照国家规定的幼儿园编制标准配齐各类人员~现有园长兼教师一名~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学历。 招生范围:XX乡XX村适龄儿童。 交通方式:家长自己接送。 请给予批准开办为谢: 申请人:XXX XXXX年6月5日 XX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园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创建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面向21世纪的现代示范幼儿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相应有关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个人投资5余万元兴办了XX幼儿园。幼儿园集食宿、教学、娱乐为一体。幼儿园以“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服务于家长~服务本村群众”为宗旨~以“为培养具有完善的人格~扎实的学力~富有实践应用能力~个性得以健康发展的一代完美新人打下坚实的基础。即从小学做人。”为目标~以“洁〃静〃雅~真〃信〃实”为园风~以“献身〃求真〃创新”为教风~以“动手〃动脑〃乐学”为学风~以“自律〃民主〃开拓”为管理者工作作风。 第三条每年的9月1日为幼儿园纪念日。 第四条幼儿园实行全日制~办园规模为1个教学班30人。 第二章行政管理

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篇1

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篇1 1、值班教师必须提前四十分钟到校开门,在教室门口迎接每个幼儿的到来。上课之前,必须清点人数,对没到校的幼儿做好详细记载。 2、放学时,值班教师必须亲自将每个幼儿交给其家长(或哥哥、姐姐),等到幼儿全部接走后,方能离校。(如果有家长让孩子自己回家必须有家长写的字据) 3、无论是上课还是下课,值班教师都必须在幼儿中间,不得擅自离岗,并且时时都要把幼儿的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不得让幼儿乱扒乱上、乱打乱闹、乱扔乱甩,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4、上厕所时,值班教师必须组织幼儿整队有序地进行 5、不得让幼儿在操场逗留,不得让幼儿去买零食,更不得让幼儿乘机跑出校外。 6、值班教师在自己值班的时间范围内,必须尽职尽昆责,出现事故,由值班教师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7、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的“校车”接送幼儿。 8、必须为幼儿的安全提供一切保障。 9、民办幼儿园必须取得相关办学资质才能开办,否则我校无权监管。 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篇2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规范个人举办的幼儿园的管理,指导民办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我镇幼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办园的管理民办园实行统一管理。一是要加强对已办证民办园的规范管理;二是要把好民办园申办的初审关;三是加强对无证的非法园摸底排查并进行坚决打击、取缔。各民办园应自觉接受中心校的领导、管理和检查。 二、民办园的园长、教师、保育员要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更新幼教知识,提高自身水平和能力。自觉接受各类人员培训。各类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资格,按规定时间应达到基本的要求。 三、民办园应每年接受一次中心校和县教育局的年检,根据年检结果,给予晋升或降级。 四、民办园的内部管理。 1、民办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由举办者任命或聘任,也可由举办者担当,报教育局备案。园长在教育部门的领导下,依照有关规定负责领导全园工作。 2、民办园应制订学年度工作计划,定期部署、总结和报告工作。每学年度末应向中心校报告工作。重要事项应随时报告。 3、民办园应接受中心校、学前教育股、教育局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4、民办园要建立相应的档案。要建立工作人员花名册、幼儿花名册和其它统计表册,每学期向中心校报送一次统计表。 5、要加强制度建设,特别是教学工作制度、活动制度、安全制度、卫生制度、财务制度、家长会议制度、工作人员每年健康检查制度等制度的建设,并严格执行。 五、民办园应突出抓好安全管理。要经常检查园舍和大型玩具的安全,发现园舍和玩具有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严禁用三轮车、农用车接送幼儿上下学。民办园要每日填好安全运行记载表,一日一查,一周一小结,一月一总结。民办园每月要填好安全隐患排查表上交中心校,中心校与民办园、民办园于各教师和工作人员要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并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六、民办园要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发生食物中毒、流行病流行时,举办者要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中心校和卫生部门。民办园每学期至少组织家长学习1—2次的食品及传染病知识,要留有纸质材料和过程性材料供中心校检查。

小学附属幼儿园办园章程

小学附属幼儿园办园章程 红旗路小学附属幼儿园办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改革,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红旗路小学附属幼儿园 幼儿园园址:射阳县红旗西路7号 第三条幼儿园性质:公办幼儿园。 第四条办园规模: 第五条办学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道德风尚。 办学目的:幼儿成长的乐园;教师成才的学园;家长信任的家园。 第六条本幼儿园自觉接受上级审批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督促管理。 第二章办学范围 第七条办学层次及形式:学前教育,全日制 第八条专业设置及学制:幼儿学前教育三年制(包括小班、中班、大班三个年龄段健康幼儿。)

第九条招生对象:适龄儿童 第十条办学规模:现开设大中小3个教学班,目前在园幼儿二百六十余人。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本单位实行园长负责制。 第十二条:幼儿园办园指导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学前教育改革,树立以幼儿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实施素质教育,促幼儿全面发展,一切为孩子的发展,为一切孩子的发展,为发展孩子的一切,以以人为本,重在发展的管理,宽松、和谐、平等、尊重的人文环境,主体探究型课堂教学为工作目标,全面实施保教相结合的原则,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办好二级一类幼儿园。 幼儿园办园目标是:幼儿成长的乐园;教师成才的学园;家长信任的家园;语言特色的校园。 第十三条:幼儿园园风:合作、务实、创新、争效 幼儿园师风:敬业、爱生、进取、奉献 幼儿园教风:求知、求真、求实、求新 第十四条:幼儿园向本学区招生,招生时间、新生入园时间均按县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幼儿园章程经教代会通过、由县教育局审核、批准方可生效,全体教职员工均要遵守本章程。 第四章幼儿园的管理 第十六条:幼儿园由教育局领导,幼儿园园长由教育局按照干

民办幼儿园章程 ()

北仑区新碶永丰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幼儿园名称:宁波市北仑区新碶永丰幼儿园。 地址:北仑区新碶永丰村傅家。 第二条幼儿园的性质:个人出资,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按照《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举办学前教育。 第四条办学规模,层次,形式:根据办学投入所形成的办学条件确定招生60人。实行全日制学前教育。 第五条幼儿园资产由举办者个人投入20万元。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幼儿园的业务范围:招收三周岁以上、六周岁以下的儿童,设立小,中,大班的全日制学前 教育,经区教育局审批机关批准,并领取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幼儿园依法设立董事会。首界董事长由举办者张珍飞担任。 董事会的人员组成:董事长张珍飞、付董事长王承良、董事:赖如芳、张振维、陈亚裴。董事的任期一般为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度幼儿园发展规划,批准幼儿园年度工作计划; (二)聘任,解聘园长; (三)修改幼儿园章程和制定幼儿园规章制度;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幼儿园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举办者变更、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以上这些事项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八条董事会由五人以上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 票和反对票相等时,董事长有权作最后决定。 第九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 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或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 席董事会议,委托书须载明授权的范围。 第十条董事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的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议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一条幼儿园设园长。其人选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报审批机关核准。园长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幼儿园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幼儿园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动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幼儿园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幼儿园规章制度聘任和解聘幼儿园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提出及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幼儿园董事会和章程授予的其他授权,但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十二条,园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园长指定教师代其行使工作。 第四章幼儿园的法定人代表 第十三条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张珍飞担任,其人选由董事会确定。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幼儿园章程规定,对外代表幼儿园行使职权。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四条幼儿园经费来源:举办者个人出资。 第十五条幼儿园一经批准成立,举办者投入幼儿园的资产为幼儿园法人资产,在幼儿园

幼儿园管理条例解读

《幼儿园管理条例》解读 1.教学目标:使学生明确幼儿园保育与教育的主要目标;了解幼儿园管理的基本制度;明确幼儿园教师的主要职责。 2.知识点: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幼儿园的管理体制;幼儿园的违法行为处罚;幼儿园保育与教育的主要目标;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幼儿园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幼儿园的经费保障; 3.教学重点:幼儿园的管理体制;幼儿园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 4.教学难点:幼儿园的违法行为处罚 5.教学过程 一、概述 (一)《条例》颁布的意义 1.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 条例的颁布,使我国幼儿教育逐步走上依法治教轨道,推动幼教管理工作的科学化。 2.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 推动和深化幼儿教育改革,促进幼教事业的健康发展。当前幼儿园保育、教育和管理工作普遍存在忽视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的现象。条例的颁布,有助于使广大幼教工作者、幼儿家长以及社会人士明确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指导思想、培养目标和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建立正确的儿童观和教育观,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二)《条例》的特点

1.是重要的教育行政法规 2.旨在保护幼儿教育权益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一)幼儿园的举办 举办幼儿园的条件 1. 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 第七条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2.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 第八条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3.举办幼儿园必须有合格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第9条)(1)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2)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3)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4)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教师法》修订建议稿中的规定: 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或者学位;

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

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参考) 各市、县(区)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劳动保障局、卫生局、地税局、物价局: 为了加强民办幼儿园的管理,促进我省民办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幼儿园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的法律、规章,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安徽省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一月十五日 安徽省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促进我省民办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幼儿园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的法律、规章,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民办幼儿园,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单独或联合举办,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依法设立的,面向社会招收学龄前儿童,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学前教育机构。凡在本省行政辖区内举办的民办幼儿园,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民办幼儿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我省对民办幼儿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四条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省民办幼儿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宏观管理。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民办幼儿教育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督察。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辖区内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其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国家相关的政策和规定,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行政辖区内民办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地方性管理规章,对民办幼儿园实施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各级人民政府其它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幼儿园进行管理。 第六条民办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城市市区由幼儿园所在地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县城及以下地区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辖区内乡镇中心校(园)负责。乡镇中心校(园)应当在县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乡镇民办幼儿园日常的管理、业

幼儿园办园章程

幼儿园办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管理,实行依法办园、依法治教,规范幼儿园管理,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园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依据国家《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教师幼儿园办园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 第三条:幼儿园位置: 第四条:幼儿园适龄幼儿为2岁至6岁,为国家办全日制幼儿园,一般为四年制,分为小班、中班、大班、大大班,可有开办8——10个班的规模。 第五条:幼儿园办园宗旨: 幼儿园办园目标: 第六条: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 第七条:幼儿园园训:拥有一颗童心,奉献一份爱心。 第八条:幼儿园的特色:以听读游戏识字、快乐英语、感觉统合训练、音乐教学为特色。

第二章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九条:幼儿园在潼南区教委领导下实行园长负责制,建立以此为核心的幼儿园行政决策机制。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教职工大会民主参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工作,同时发挥园务委员会的作用。 第十条:幼儿园设园长一名,副园长二名,教学主任一名,安稳办主任一名,后勤主任一名。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教职工聘任制,岗位责任制、园内结构工资制。 第十一条:幼儿园设园长室、副园长室(工会)、教研室、财务室、医务室等职能部门。 第十二条:园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令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遵循教育规律,提高保教质量。 (二)制定幼儿园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注重教职工队伍建设。依靠教职工办好幼儿园,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发挥幼儿园教育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幼儿园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互相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五)其他法定的职责。 第十三条:园长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依法治园,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

(2020年编辑)民办幼儿园办学章程参考样本

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的名称:幼儿园。 第三条本单位的住所地:。 第四条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是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五条本单位的业务审批机关是;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 第六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育和教育相结合,促进幼儿在身心和谐发展(可按照自行确定的内容表述)。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联合办园的注明成员姓名)。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万元。出资人(联合办园的注明成员姓名),出资金额万(联合办园的注明分别投资资金数额)。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专业范围:教育; (二)办学层次:幼儿园; (三)学制:3年; (四)办学形式:全日制; (五)办学规模:个班共人。 (六)招生区域:。 第三章组织管理体制 第九条本单位实行董事(理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 第十一条董事(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罢免、增补理事; (二)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经费筹措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制定增加或者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决定本单位的合并、分立、变更、终止; (六)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园长及内部机构负责人; (七)制定和修改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 (九)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章程; (十)决定教职工的编制额和工资标准; (十一)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董事(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董事(理事)长认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应当召开会议。 第十三条董事(理事)会设立董事(理事)长1人,由董事(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四条召开董事(理事)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

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

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 遵义市红花岗区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 (2014.06)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幼儿教育机构的管理~保障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于幼儿健康、安全成长的良好环境~现结合全区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遵义市红花岗区实行幼儿园审批登记制度。未经审批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举办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园~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屋安全鉴定、消防验收合格证明、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保健评估报告、收费备案等证照齐全、有效。 第二条幼儿园园名规范~冠名不得带有宗教色彩、迷信含义的字词。不得冠以“国际”、“中国”、“中华”、“全国”、“贵州”、“贵州省”等字样。不得冠以“智能训练”、“神童训练”、“天才”、“学院”、“双语”、“艺术”、“科技”以及其他有夸大宣传或误导公众倾向的字样。 第三条幼儿园原则上应拥有自有产权的独立校园且产权清 1 / 17 晰。租赁房屋办园的应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租期不少于10年。 第四条幼儿园应选址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日照充足、空气流通、远离各种污染源、符合环保规定的安全地段。不应与集贸市场、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殡仪馆等不利于幼儿身心健康的场所毗邻。园舍周边没有泥石流、塌方、积水等自然灾害隐患。 第五条幼儿园应有完整、安全的围墙~并建立警务室~警用设备配置齐全~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范~防止外来人员和车辆随便进入。

第六条幼儿活动区域应在三层以下,含三层,。生均用地面积不少于13?~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8.8?,生均室内活动面积不少于3?~生均户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少于4?。室外活动场地应配置大型玩具~并创造条件开辟沙池,深0.3-0.5m,、水池,深0.3m,、直跑道,长30m,、种植园地等设施。园内不种有毒、带刺的植物。活动室内净高不低于2.8m~采光窗地比不低于1:6~能直接自然通风。园舍走廊净宽不小于1.5m。楼梯踏步高度不大于0.15m~踏步纵深不小于0.26m~栏杆高度不小于1.2m~栏柱净间距不大于0.11m~梯井宽度不大于0.2m~楼梯有幼儿扶手且高度不大于0.6m。 2 / 17 第七条厕所清洁卫生~男女分开~不与食品加工区域相邻。必要时安装幼儿扶手~有防滑措施。每班幼儿蹲位不少于4个,沟槽式槽宽0.16-0.18m~坐式便器高度0.25-0.30m,~幼儿蹲位若设置门栏或隔断~严禁上锁且不能阻挡教师视线。配备流水洗手设施~盥洗池安装6-8个水龙头~大小高度适宜幼儿使用。 第八条厨房明亮卫生~布局、设施和操作规程符合卫生监督部门要求。食品原料新鲜~库房堆放有序~无过期变质及易造成中毒的高风险食品,如:四季豆、发芽土豆、豆浆、野生菌、鲜黄花菜、皮蛋等,。严禁供应冷荤凉菜、隔餐剩食。严格执行食品48小时留样、采购索证和周食谱公示制度。进货台账、清洗消毒等记录详实。厨房工作人员着装规范~个人卫生良好~不带病工作。 第九条设立卫生保健室~并按《贵州省幼儿园卫生保健器械基本配备标准》,附件1,配备相关卫生保健设备。卫生保健人员应具有执业医师或护士资格~按照妇幼保健所要求~做好幼儿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十条每班有符合幼儿身高和国家安全标准的桌、椅、床,幼儿一人一床~单人单睡。有符合卫生标准的毛巾架、口杯架~幼儿每人两巾一杯~能够标识区分,有冷暖空调等防暑降温、防寒取

幼儿园办园章程

群星双语幼儿园办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法定名称:群星双语幼儿园 第三条幼儿园性质:私有制,属自愿举办从事教育活动的从事营利性社会服务的民办幼儿园。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道德风尚。 办学目的:幼儿成长的乐园;教师成才的学园;家长信任的家园。 培养目标:2岁至6岁的适龄儿童 第五条举办者:王卫娟女士,是幼儿园的园长,幼儿园实行园长全面负责,有对幼儿园教职工的任免权,。 第六条本幼儿园自觉接受上级审批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督促管理。 第七条幼儿园园址:永年县大北汪镇东辛寨村 第二章办学范围 第八条办学层次及形式:学前教育,全日制 第九条专业设置及学制:幼儿学前教育三年制(包括小班、中班、大班三个年龄段的2-6岁的健康幼儿及3-7岁的特殊儿童。)第十条招生对象:适龄儿童;生源范围:永年县大北汪镇东辛

寨村 第十一条办学规模:现开设大中小3个教学班,目前在园幼儿三十余人。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二条本单位实行园长负责制。 第十三条:幼儿园办园指导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学前教育改革,树立以幼儿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实施素质教育,促幼儿全面发展,一切为孩子的发展,为一切孩子的发展,为发展孩子的一切,以"以人为本,重在发展"的管理,"宽松、和谐、平等、尊重"的人文环境,"主体探究型课堂教学"为工作目标,全面实施保教相结合的原则,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办好二级一类幼儿园。 幼儿园办园目标是:幼儿成长的乐园;教师成才的学园;家长信任的家园;语言特色的校园。 第十四条:幼儿园园风:合作、务实、创新、争效 幼儿园师风:敬业、爱生、进取、奉献 幼儿园教风:求知、求真、求实、求新 幼儿园学风: 第十五条:幼儿园向本学区招生,招生时间、新生入园时间均按县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幼儿园章程经教代会通过、由县教育局审核、批准方可生效,全体教职员工均要遵守本章程。

民办幼儿园办学章程参考样本 (1)范文

李摆海燕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的名称:民权县王桥镇李摆海燕幼儿园。 第三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民权县王桥镇李摆村。 第四条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是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五条本单位的业务审批机关是民权县民政局;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民权县教育体育局。 第六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育和教育相结合,促进幼儿在身心和谐发展。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许静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 (三)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3万元。出资人许静,出资金额叁万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专业范围:教育; (二)办学层次:幼儿园; (三)学制:3年; (四)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三章组织管理体制 第九条本单位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 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罢免、增补理事; (二)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经费筹措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制定增加或者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决定本单位的合并、分立、变更、终止; (六)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园长及内部机构负责人; (七)制定和修改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 (九)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章程; (十)决定教职工的编制额和工资标准; (十一)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理事长认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应当召开会议。 第十三条理事会设立理事长1人,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四条召开理事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事理会议,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理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理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理事长有权最后决定。 第十五条理事会议应由理事全体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事理的过半数通过时方可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方可为有效: (一)聘任、解聘园长; (二)修改本单位的章程; (三)制定本单位的发展规划; (四)审核本单位预算、决算; (五)决定本单位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理事会议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七条当在职理事人数少于全体人数二分之一时,本届理事会宣布解散,重新组建新一届理事会。 第十八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幼儿园管理条例》全文.doc

《幼儿园管理条例》全文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 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儿园设置的布局方案。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儿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

第六条 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国家教育委员会(今教育部)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 审批程序 第七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八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第九条 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三)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四)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

幼儿园管理办法

幼儿园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幼儿园的申办审批管理,促进我省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实行统一的幼儿园申办审批制度。具体办法如下: 一、凡在我省范围内举办各类幼儿园均应进行申办和审批。 二、审批机关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三、举办幼儿园,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单位举办的,举办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个人举办者必须是享有政治权利、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中外合作办园,华侨或港、澳、台同胞与内地合作办园,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有稳定、可靠、合法的经费来源。 4.具备幼儿园设置的基本条件(见《浙江省幼儿园准办标准》中的相关条款)。 5.机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冠以“全国”、“中国”、“中华”、“国际”等字样,不得使用易产生误导的词汇。已办幼儿园的园名中如有此类字样,在重新审核时应予以更正。幼儿园对外用名必须与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的名称一致。 四、申请筹办幼儿园,申办者应当向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提交下列材料: 1.办园申请报告(原件),举办者的签字、印签,以及所在乡镇(街道)政府签署意见、盖章。 其中申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举办者、幼儿园名称与地址、培养目标、办园规模、办园形式、办园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资质证明(交复印件,验原件)。 举办者是个人的,须提供身份证及简历,注明现地址、联系方式,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举办者是法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法定代表人简历等(交复印件,验原件)。 3.经费来源、资金数额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 由银行出具的举办者存款证明,各县(市、区)可根据申办幼儿园的规模和园舍产权状况自行确定本地区的资金数额标准。举办者为两个及以上单位和个人的,需提供各自的出资数额、出资比例证明。 4.园产来源证明材料(交复印件,验原件)。 属自建园舍的需载明产权;属租房办园的须提供租赁合同意向书(原件);属捐赠性质的园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5.合作办园的须提供合作办园意向书(原件)。 其中要有统一的办园思想、办园目标,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 五、申请正式设立幼儿园时,申办者应当向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提交下列材料: 1.筹设批复意见书(复印件)。 2.筹设情况报告(原件),由所在乡镇(街道)政府签署意见并盖章。 3.符合法规的拟办幼儿园的章程。 内容应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办园宗旨、规模、形式等;幼儿园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北京市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

北京市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 本文是关于北京市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北京市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完整版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管理,维护其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均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是指非全民所有制的单位、团体、组织及公民个人单独设立或合作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主要对本市中国籍青少年、儿童实施教育活动的职业中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普教系统的特殊教育学校。 第三条本市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遵循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北京市教育行政部门(现时为“北京市教育局”,下同)是本市行政区域内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主管机关。各区、县教育局(教育委员会)负责本区、县行政区域内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工作。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其它有关行政部门有权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工作。 第四条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 第五条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 第六条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为社会公益事业,不得以营利为办学目的。 第七条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不得进行宗教活动和宣传宗教教义。 第八条具备办学条件的在本市注册的中国法人或在本市有式户口的具有政治权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我国公民,可以申请举办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申请办学的法人或公民应向拟办校(园)址所在区、县教育局(教育委员会)提交办学申请书和可行性报告。区、县教育局(教育委员会)对办校(园)申请书及可行性报告进行审核同意后,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海淀区作为教改实验区,其行政区域内举办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申请,由区教育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区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后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完整版)公办幼儿园章程

梧州市新地镇中心幼儿园章程 (本章程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经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改革,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和_______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园全称为____________。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或寄宿制)幼儿园,隶属于____________。本园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经____________批准设立,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 本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本园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办园理念与办园目标: 第四条本园的培养目标是: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二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能力。萌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好问、友爱、勇敢、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培养幼儿初步的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 第五条办园特色: 第二章幼儿园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幼儿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依法治园,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幼儿一日活动; (三)依据幼儿园规程和的有关规定招收幼儿; (四)依据相关法规和政策自主聘任教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五)妥善管理、使用本园的设施和经费; (六)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的非法干涉; (七)依法维护幼儿园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八)依法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幼儿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三)维护幼儿、教师以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的方式,为家长了解幼儿在园及其他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幼儿家长、社会、政府综合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监督; (七)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幼儿园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幼儿园行政工作。园长由____________任命(或聘任)。 第九条有条件的幼儿园按照规定建立中国共产党支部,幼儿园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后备干部的考察、培养,加强教工队伍的建设和师德教育,保证、监督幼儿园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民办幼儿园章程.doc

民办幼儿园章程 (格式文本) 〈说明〉 一、根据年月日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民办学校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民办学校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修改、补充。 四、[]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 [名称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 。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 。 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董)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局)(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万元;出资者:,金额:万元。出资者:,金额:万元。出资者:,金额:万元。 [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招收—岁幼儿开展保育教育活动。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条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人。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 理事每届任期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理事会成员为—人;理事任期年或年;有关单位主要指业务主管单位] 第十一条幼儿园理事会或者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园长; (二)修改幼儿园章程和制定幼儿园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幼儿园的分立、合并、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职权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 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召开次会议[至少两次]。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 (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三条理事会设理事长名,副理事长名。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四条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

杨浦区民办幼儿园招收地段生管理暂行办法

杨浦区民办幼儿园招收地段生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教育局办公室 2015-04-24 01:31 计数:525 为了进一步有效应对我区学前教育幼儿持续入园高峰,充分利用民办幼儿园现有资源,缓解幼儿入园的矛盾,促进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深化学前教育体制改革,强化政府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职能,满足居民就近入园需求,依法维护民办幼儿园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提升民办幼儿园办学质量,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根据我区学前教育地域分布、生源情况及免试就近入园的原则,区教育局确定地段生招生范围及招生条件,民办园招收地段生入园,并按地段生收费标准收费,政府按地段生招收比例给予适当的资金补贴。 三、招生条件 地段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2015年4月24日前入户的本地段常住户籍适龄幼儿(户主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儿童本人)。 (2)持有2015年4月24日前办理的本地段房产证与本区户籍适龄幼儿(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与儿童本人)。 (3)幼儿出生年月: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 四、收费标准 地段生管理费收费标准:示范幼儿园800元/生/月、一级幼儿园600元/生/月、二级幼儿园500元/生/月,确保地段生享受同等待遇。 五、操作程序 (一)招生公示。民办园根据区教育局划定的地段范围,应在所属地区内公示地段生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及收费标准。 (二)资质初审。新生报名后,民办园应根据地段生招生范围和招生条件,要求地段生家长提供户口簿原件(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初审地段生资质,并如实填写《杨浦区民办幼儿园地段生入园资质审核表》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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