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诚”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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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诚”和“信”
一、“诚”的源流和内涵
中国传统伦理对诚信问题的探释,可以追溯到先秦儒家:
中国最早的历史文献《尚书》中已出现“诚”的概念,《尚书·太甲下》中有“神无常享,享于克诚”的记载,此时“诚”主要指笃信鬼神的虔诚。
《周易》中,“诚”已摆脱纯粹的宗教色彩,具有日用人伦的道德意义。
《周易·乾》中讲:“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认为君子说话、立论都应该诚实不欺、真诚无妄,才能建功立业。
“诚”在孔子那里虽未形成理论概念,但他多处讲“仁”,其修己爱人的内在意蕴与“诚”是一脉相通的。
在孟子那里,“诚”逐步成为体验道德本体、规范人们道德行为的一个重要理论概念。
他说:“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
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
”(《孟子·离娄上》)孟子以此告诫人们,“诚”是顺应天道与人道的基本法则。
荀子发挥了孟子“诚”的思想,并开始以“诚”涉政,把“诚”从做人之道扩展为治世之道,指出“诚”乃“政事之本”。
在儒家经典《礼记·大学》中,“诚意”作为“八条目”之一,成为连接“格物”、“致知”与“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重要环节,成为道德内养与外成的关节点,具有促进道德完善、家庭和睦、国家兴旺与下安宁的多种社会功能。
经典格言:
至诚如神。
《礼记·中庸》真诚的最高境界有如神灵。
惟天下之至诚,为能化。
《礼记·中庸》只有天下最真诚的心才能感化人。
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
《孟子·离娄上》真诚,是自然之理;心地真诚,是为人处世之理。
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
《周易·家人》言:言谈。
物:实际内容。
行:行为。
恒:恒心。
君子说话有根据,做事有恒心。
君子以行言,小人以舌言。
《孔子家语·颜回·孔子语》君子用行动来说话,小人则光说不做。
圣人为知矣,不诚则不能化万民。
《荀子·不苟》圣人固然是无所不晓,但是不是真诚也不能感化万民。
君子养心,莫善于诚。
《荀子·修身》培养个人的品德,最主要的是个人的真诚。
至诚无息。
《礼记·中庸》真诚是没有止境的。
永远以真诚自勉。
经典故事:曾参杀猪
汉代以后,儒学受到冲击,“诚”的崇高地位逐步丧失,但至宋明时期,伴随着理学的复兴,“诚”重新被理学家们所重视。
宋明理学家们不仅对“诚”的内涵作出哲学思辨的演绎,而且把“诚”作为
维护封建“天理”的精神元点加以阐发。
当然,儒家释“诚”,自始至终笼罩着唯心主义的神秘光环,加之宋明以后,由于“诚”的功用和维护封建统治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天理”的外在规约性,使得“诚”的本原之意在一定程度上被神化和异化,“诚”所本有的活泼之主体性在一定程度上丧失。
但总的看来,儒家高度重视“诚”在成己成人成事中的重大功用,视之为道德的根本,其内在精蕴令人仰止。
经典格言:
●至诚则金石为开。
《西京杂记》卷五至诚:极大的真诚。
金石为开:象金石般坚固的东西也被感动了。
谓真诚最能感染人。
●精诚所加,金石为亏。
汉·王充《论衡·感虚》精诚:真诚。
亏:亏蚀。
只要真心诚意从事,任何困难都可以克服。
●诚之所感,触处皆通。
宋·吴处厚《青厢杂记》诚:真诚。
感:感触。
真诚能感动一切。
●人之操履无若诚实。
宋·朱熹《宋名臣言行录》操履:操守。
诚实是人的最高品德。
●诚能体而存之,则众善之源,百行之本。
宋·朱熹《仁说》实行并保存真诚的心,这是人生美好的源头,行动美好的根本。
●思诚为修身之本,而明善又为思诚之本。
宋·朱熹《四书集注·孟子集注》以真诚为准则是自我修养的关键,弄清楚哪些是好的言行举动,又是坚持真诚的根本。
●神莫神于至诚。
宋·张商英《素书》没有比完美的真诚更神圣的了。
●诚者,圣人之本,百行之源也。
宋·周敦颐《通书》真诚,是杰出人物的根本,也是使百业兴旺的源泉。
行(háng):职业,事务。
●君子乾乾不息于诚。
宋·周敦颐《通书·乾坤益动》第三十一章乾乾不息:自强不息。
君子为达到至诚而自强不息。
宋以后一些唯物主义思想家,试图赋予“诚”以唯物主义的解释,如宋代朴素唯物主义者叶适认为,伦理道德应存在于实际事物之中,因此,他把“诚”解释为“诚然”,用今天的话讲即客观存在的事实或规律。
明末清初,唯物主义哲学大师王夫之在道德修养论上充分肯定“诚”的价值。
他对“诚”的解释是:“诚者,实也。
实有之,固有之。
”(《尚书引义》)要求人们按照客观事物的真实面目去认识它,“诚”,就是“实”。
这些唯物主义思想家关于“诚”的解说无疑包含着诸多真理的颗粒。
经典格言:
●处己、事上、临下,皆当如诚为主。
明·薛瑄《读书录》衡量自己,服膺上级,领导下属,都应当一概以真诚为准则。
●有能推至诚之心而加以不息之文,则天地可动,金石可移。
宋·苏辙《三论分别邪正札子》怀着极大真诚又勤勉地撰写文章,就可以感天动地,使金石般坚固的东西也发生变化。
●金有一分铜铁之杂,则不精;德有一毫人伪之杂,则不纯矣。
明·薛瑄《读书录·体验》喻私心杂念影响人之德行的精纯。
●窃以为天地之所以不息,国之所以立,贤人之德业之所以可大可久,皆诚为之也。
清·曾国藩《复贺耦庚中丞》窃:谦指个人的意见。
我以为天地的运转不息,国家的建立和巩固,卓越人物的道德事业的发扬和持久,关键在于真诚。
●百虑输一忘,百巧输一诚。
清·顾图河《任运》考虑再周密若有疏忽就可能失败,技艺再精巧若缺乏真诚也无法成功。
●感人以诚不以伪。
清·方苞《方望溪先生全集》诚:真诚。
伪:虚假。
以真诚而不是以虚伪感动别人。
●修身处世,一诚之外更无余事。
明·朱之瑜《诚诚二首》修养自身品性,处理好人之间的关系,唯一靠的真诚。
●刻薄不赚钱,忠厚不折本。
明·冯梦龙《醒世恒言·卖没郎独占花魁》刻薄:冷酷无情,不厚道。
为人忠厚不吃亏,为人刻薄无好处。
●作事必须踏实地,为人切莫务虚名。
明·冯梦龙《警世通言·况太守断死孩儿》踏实地:比喻做事踏实、认真。
虚名:空头的名声。
做事要踏实认真,不可追求空头的名声。
纵观中国古代的思想学说,无论是对“诚”的唯心主义解释,还是唯物主义解释,都有其阶级性的内容,但同时也赋有民族性的特点与人民性的精华,其基本含义离不开真诚、诚实、诚恳、诚挚、诚笃等积极意义,这些都是成就道德人格、造就良善人伦所不可或缺的。
二、“信”的源流与内涵
“诚者,信也”,“信者,诚也”东汉﹒《说文解字》
春秋以前,“信”和“诚”一样,多用于对鬼神的虔信。
后经儒家提倡,“信”逐步摆脱宗教色彩,成为经世致用的道德规范。
相较于“诚”,“信”被人们更早地与为政之道结合起来。
孔子十分强调“信”在治理国家中的重要作用,认为治理国家时即使“去兵”、“去食”,也不能“去信”,因为“民无信不立”(《论语·颜渊》)。
不仅如此,孔子还提出“信”是国与国相交的道义标准:“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
”(《论语·学而》)
孟子继承了孔子关于“信”的基本思想,并进一步把“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与“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并列为“五伦”,成为中国封建社会道德评价的基本标准和伦常规范。
荀子把是否有“信”作为区分君子与小人的重要道德标准。
可见,作为中国儒学的原创,孔、孟、荀都把“信”作为为人与为政不可移易的基本准则。
时至今日,民众心理仍然把朋友之间是否讲信义、守信用作为重要的个体道德判断标准。
在先秦诸子百家中,法家对道德的功用存在否定倾向,但即便如此,他们对道德规范“信”的功用也十分看重。
韩非认为,第一,人们之间的交往要讲“信”,“忠信”是礼的根本,“忠信”再多,人们也不会嫌其多。
第二,君主治国必须取信于人,“小信成则大信立,故明主积于信。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明智的君主治国,必须从小事守信开始,这样在大事上的信誉才能建立起来。
因此,明智的君主应当向人们表白自己是守信用的。
先秦道家也是典型的非道德论者,但他们对“诚”、“信”的强调仍见于著述之中。
《老子·八十一章》告诫人们“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同时指出“轻诺必寡信”(《老子·六十三章》)。
他自己则信守信德,“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
”(《老子·四十九章》)。
即使对不守信用的人,也要信任他,这样才可以使人人守信。
这些都反映了老子对真实、信实的追求。
《庄子·盗跖》中也有尚信德的记载:“无行则不信,不信则不任,不任则不利。
”尾生守信的故事正是通过《庄子》而流传后世。
“尾生与女子期于梁下,女子不来,水至不去,抱梁柱而死”(《庄子·盗跖篇》)
墨家作为先秦时期黎民百姓的思想代表,始终把“信”作为评价仁人的一条重要道德标准,推崇忠信之士。
墨子认为:“仁人之士者,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墨子·兼爱下》),为达此目的,就必须加强自身修养,首先做到“志强智达,言信行果”(《墨子·修身》),只有言而有信、说到做到,才能得到人们的信任,保持美名,广结宾朋。
另外,先秦兵家中,孙武在《孙子兵法》中提出为将者,必须具备“智、信、仁、勇、严”五德,孙膑则进一步提出“素信者昌”(《孙膑兵法》)的战争输赢规律。
综观先秦儒、法、道、墨、兵各家,他们不仅都肯定“信”的治人、治兵、治国、治世之功,而且都对“信”的内涵做出了基本一致的阐释,即:守信义、讲信用以及由此而建立起来的信誉、信赖、信心和信任,其含义与“诚”也大致相通。
经典故事:尾生守信、立木取信、一诺千金等
三、“诚信”的由来和内涵
在中国古代,“诚”与“信”单用较多、较早,连用较少、较晚。
春秋时期著名政治家、先秦法家创始人管仲曾将“诚”与“信”连用,他明确讲:“先王贵诚信。
诚信者,天下之结也。
”(《管子·枢言》)认为诚信是集结人心、使天下人团结一致的保证。
战国末期,荀子也曾将“诚”与“信”连用,“诚信生神,夸诞生惑。
”(《荀子·不苟》)诚实守信可以产生神奇的社会效果,相反虚夸妄诞则产生社会惑乱。
由于“诚”、“信”意义相近,常常被互换互用,到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仍然是以诚释信,以信释诚。
现代汉语中,人们已经广泛使用“诚信”概念,现代人对“诚信”的使用大多不再基于“诚”超越层面的本体论意义,而是从规范层面取其“诚实守信”的基本意义。
但是,如果我们细察起来,“诚”与“信”的规范意义仍然是存在细微差别并各有侧重的:
“诚”更多地是指“内诚于心”,“信”则偏重于“外信于人”;“诚”更多地
是对道德个体的单向要求,“信”更多地是针对社会群体提出的双向或多向要求;“诚”更多地是指道德主体的内在德性,“信”则更多地是指“内诚”的外化,体现为社会化的道德践行。
当然,这种区分并不具有绝对的意义,二者是相互贯通、互为表里的,“诚”是“信”的依据和根基,“信”是“诚”的外在体现。
正如北宋理学家张载所言:“诚故信,无私故威”(《张载集·正蒙·天道》),“诚”与“信”共同保证我们的道德。
四、关于“诚信”思想
春秋以降、明清以前,中国一直是一个伦理中心主义的封建大国。
在中国传统道德体系中,诚信之德成为中国传统伦理的结合点,诚信与封建道德的其他规范相互贯通并居于核心地位。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中最根本、最耀眼的伦理范畴和取向,是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文化的精髓,诚信思想贯通古今,对人格塑造、品德的培养都产生了重大而深刻地影响。
一方面,诚信之德具有内发性特点。
从道德在于主体自为的特性上讲,主体之诚信对于成就理想人格具有非同小可的意义,道德主体诚心为善并付诸实行,是履行各种道德规范的前提。
另一方面,诚信之德又具有扩展性特点。
它既内发于主体之内诚,又可以扩展为仁义礼智信等多种道德,因而成为众多人成就理想人格的起点。
因此,《中庸》把“诚”作为贯通全部道德的核心范畴,周敦颐称之为“五常之本,百行之源”(《通书·城下》)。
正是由于诚信之德在整个封建道德规范体系中的特殊地位,历代思想家都不断挖掘和提升它;统治者出于“以德率政”、稳定江山社稷的迫切政治需要,也不断阐扬和强化它,使之以封建纲常的形式居于社会道德的主导地位;在社会心理层面,崇尚明礼诚信逐步成为一种文化传统,内化为我们民族的一种精神特质。
这就使诚信之德在中国封建社会实际上成为维系社会秩序必不可少的道德之网的“网上扭结”,其教化功能、调节功能和导向功能绵延千年而不衰。
现实意义:
“诚信”作为一种道德原则和行为规范。
其思想内涵主要有两层意义:1.“诚”作为哲学与道德范畴,本义真实,亦即宇宙万物真实无妄的本然之道;引义诚实,是为人的基本素质;
2.“信”作为道德和行为规范,是为信用,是人的内在“诚”的外化,体现为社会化的道德践行,亦即取信于人。
孔子云:“言必诚信,行必忠正”(《孔子家语·儒行解》)、“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论语·学而》)、“无信不立”(《论语·颜渊》)。
“诚”是基础,有诚才有信,无诚则无信;而信者即为诚的典范。
诚是思、言、行、待已、待人、接物等方面终身恪守的准则和规范;信是立身处世、为政、交友、自我修养的基本准则。
故而,“诚”、“信”结合,诚实而信用,为人表里如一、言行一致、知行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