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执法岗位体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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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税务岗位的工作职责大全

专业税务岗位的工作职责大全

专业税务岗位的工作职责大全职责:1、税务筹划:研究税收政策,充分利用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减轻企业税负,降低税务风险。

2、申报缴税:每月按时申报财务报表、各税种、及时缴税,负责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投入申报。

研发支出加计扣除申报。

3、风险自查:定期组织自查财务成员进行税务自查。

4、编制集团税务手册。

5、税务沟通:维护与税务局及其他部门的业务关系,保持良好沟通。

6、其他日常事务:增值税发票领用、进项认证;税费计提及缴纳账务处理。

任职条件: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会计或经济类专业毕业;2、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中级会计师以上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优先。

3、了解和熟悉工业企业全盘会计账务处理,细致严谨,责任心强。

职责:1、负责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2、正确及时开具发票;3、严格对各种发票特别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审核,及时进行发票认证;4、规范各项涉税事项的核算、管理流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负责减免税、退税的申报;6、负责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应交税费、所得税科目凭证填制及明细帐登记、核对;7、负责记帐凭证的及时装订,税务相关资料的装订存档;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职责1、负责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等其他发票领购、保管,按规定及时登记发票领购簿;2、及时正确开具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及时登记开票及回款明细表;3、严格对各种发票特别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审核,及时进行发票认证;4、规范本地、异地各项涉税事项的核算、管理流程,并及时反馈处理问题;5、负责编制国税、地税需要的各种报表,每月按时进行纳税申报;6、负责记帐凭证的及时装订,税务相关资料的装订存档;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8、负责各项统计报表的填报。

任职资格1、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审计及财务等相关专业;2、熟练操作金蝶软件、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3、细心负责,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协调能力。

税务会计岗位的工作职责职责:1、负责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建安劳务发票等各种发票领购、保管,按规定及时登记发票领购簿。

全国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

全国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

全国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全国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是指各国税务机关落实税收法律和政策的具体职责和工作。

其中包括落实《国家税收法》、负责税收有关业务的行政执法、发布税收有关的文件和管理规范、完善税收有关制度、开展税收宣传、及时评价税收政策效果、发现、评估和修复税收弊端等。

一、落实《国家税收法》全国国税系统执行责任制岗位的首要职责就是落实《国家税收法》,制定税收政策,实施和调整税收法规,合理安排税收征管工作,全面实施税收管理制度,加大税收识别力度,严格执行全税务管理制度,依法加强税收机关的职业监督和自律,确保税收征管正确有效。

二、负责税收有关业务的行政执法全国国税系统执行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还包括负责税收有关业务的行政执法,维护国家利益,坚持依法执法、公正监督,确保税收征缴工作合法、公平、顺畅。

负责组织、调查和处理跨省联税活动,加快实现税收共担和行政区划内的统一管理,推进税收审批联动和服务便利化,保障税收管理的跨境性和统一性。

三、发布税收有关文件和管理规范全国国税系统执行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还包括发布税收有关文件和管理规范,制定税收征管政策和政府规范,明确税收管理标准和原则,健全税收及相关税收审批程序,妥善处理延期审核和补缴税务程序事宜,统一税收征管程序,控制审批手续,提高税务审批服务质量,严格执行义务及责任制,建立健全税收评价办法,推动税制综合改革。

四、完善税收有关制度全国国税系统执行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还包括完善税收有关制度,建立和完善集体合同制度、税收人识别管理制度、税收协议、税收征收程序和技术保障等制度,统一税收管理思想,落实责任,确保税收法规的有效实施。

五、开展税收宣传税收宣传是国家税收征管的重要组成部分。

全国国税系统的执行责任制要求岗位的职责和工作包括开展税收宣传,积极推进税收宣传活动,健全税收宣传渠道,提升税收宣传效果,为税收征收工作提供充足的政策支持。

六、及时评价税收政策效果全国国税系统执行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还包括及时评价税收政策效果,采取有效措施调整完善税收政策,改进和完善税收规定,分析税收政策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收益,并及时向上级主管机关汇报税收政策运行效果。

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根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国务院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3〕25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要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加快税制改革步伐,强化税收的组织收入和对经济宏观调控及监督功能,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一、职能转变需要强化的职能主要有:参与拟定税法、税收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研究、完善税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强化税收在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合理配置资源和保证企业公平竞争等方面的重要调节作用;加强税收,保障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加强税收管理,建立健全以税收征管法为核心的规范、科学的征管体系,运用各种现代化手段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加强税法宣传,增强全民的纳税意识;适应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要求,对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机构、编制、干部、经费的垂直管理,协同地方人民政府对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

需要逐步下放或转移的职能主要有:在合理调整税制结构,强化中央调控权的前提下,将地方税的管理权下放给地方;将部分社会性、群众性、服务性工作转移由依法认定的社会中介机构承担。

二、主要职责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国家税务工作的职能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拟定有关的税收法律、法规及其实施细则,制订贯彻中央统一税收政策的某些具体政策和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

(二)强化税收的宏观调控功能,研究税负总水平,提出体现国家产业政策、理顺分配关系和规范分配方式等政策建议。

(三)参与研究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税收管理权限及改革税收管理体制,制定征收管理制度,建立科学、严密、有效的税收征管体系,强化税收执法职能。

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在税收政策、业务上进行指导和协调,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法规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对策

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对策

善, 实现 了从量 到质 的转变 , 税收 调节经 济 职能得
到进 一步发挥 , 动了地方经济 的 良性发展 。为推 推
过对 法律 、 法规及各 项规章 制度 的整 合 , 法 治要 将 求具体规范到每一个执 法岗位和执法人 员 , 着重强
化 了对 执法过程 的控制 , 同时设 定考 核路径 , 步 逐 实现对执法行 为的 自动考核 , 再对考核 中发现问题 的人员严格实行过错 追究 , 实现 了对税 务机关 内部 执法行为的全面深入的监督制约。 ( ) 二 从征管质量效 应看 , 改变 了以前对征 管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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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就越 高 , 被追究 的可能性 也越大 。四是各 岗位行 使执法权 时使用的帐 、 、 、 表 证 单过多 、 过复 杂 , 一方 面增加 了税 收成本 , 使执法人员疲 于资料 的填 写与 整理 、 另一方 面加重 了纳税 人负 担 . 利 于办税 效 不 率的提高。 ( 责任划分不够清晰。现行的执法责任制考 二) 核办法虽然对执法 岗位和工作规程作 了规定 , 但是 过于原则 . 考核 办法 中的一个 岗位 在实际工作 中可 以划分为若 干小 的岗位 ( 或者是执 法环节 )纳税人 , 办理 涉税事宜往往 涉及多个执法 岗位 , 在岗位划分
等 5 个 指标纳入计算机考核 ,使 各项考核指标形 3 成 了一条 无缝隙连接 的链 条。执法责任制 的推行 ,
激发 了执 法人员 的法制 意识 、程 序 意识和 责任 意
识,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效提高了征管质量 。自 20 0 2年实施执法责任
制后 , 征管“ 六率 ” 年来一直朝着积极 的方向稳 中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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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 年第 1 期( 00 1 总第 15期) 6

有关税务局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有关税务局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有关税务局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不断提高税收执法水平,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省市局关于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以《xx省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范本》为依据,按照"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依法治税方针,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执法程序,量化责任考核,严格过错追究,依托CTAIS系统技术,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着力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问题,切实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全面提升执法质量、执法效率、执法水平,促进依法治税,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依照上述指导思想,推行执法责任制遵循以下五项原则:一是“依法设置,合法履职”的原则;二是“因事设岗,因岗定人”的原则;三是“各司其职,规范运作”的原则;四是“全程监控,公开透明”的原则;五是“有错必纠、奖惩分明”的原则。

二、目标任务根据省市局规范税务机构设置的基本思路,立足我县目前的执法岗位和征管模式,围绕税收业务岗位职责、工作流程、评议考核、过错追究四个环节,整合信息资源和人力资源,探索人机结合、全程监控的新路子,建立健全以科学的岗责体系为基础,以明晰的工作规程为重点,以严密的考核评议办法为手段,以严格的过错追究为保障的涵盖税收执法各岗位,贯穿税收执法全过程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

切实明确执法主体,解决“由谁干”的问题;科学设置岗责,解决“干什么”的问题;规范工作流程,解决“怎么干”的问题;建立考评制度,解决“干的怎么样”的问题;实行问责追究,解决“干的不好怎么办”的问题。

1、统一岗位设置。

在省局范本的基础上,以税收业务工作流程为依据,保留、归并、分解原有岗位,确保设置的基本岗位和控制岗位与省局规定一致。

2、明确岗位职责。

根据上述岗位设置的总体要求,以省局范本确定的职责为主要内容,充实完善我局现行岗位职责。

3、理顺工作规程。

严格按照“步骤、顺序、时限、形式、要求”的五要素理顺工作规程,并按岗位设计业务流程图。

颍泉区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颍泉区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颍泉区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防范执法风险,强化税收执法监督,提高税收执法效能,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进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意见》和《安徽省地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等相关制度,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考核办法是以税收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主要标准,以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为基础,对本局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内部监督考核制度.第三条推行执法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和健全以电子化考核为技术支撑、人机结合的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体系,实现对税收执法行为全过程的监控和考核。

第四条执法责任制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公平、奖励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五条成立颍泉区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本局主要负责人担任。

第六条领导小组下设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责考办”),责考办设在纳税服务股.第七条领导小组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全局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的组织实施;(二)负责考核办法及税收执法责任事项考核计分标准的制定和修改完善;(三)负责对考核过程及考核结果进行整体评价和监督;(四)负责全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组织实施;(五)负责追究办法的制定和修改完善;(六)负责对过错责任追究处理决定的审定。

第八条责考办负责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的日常工作,具体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草拟和修改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及其他相关制度;(二)负责策划和组织税收执法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三)负责对全局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四)负责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的其他日常工作。

第九条征管分局、稽查局应当建立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内部按月抽查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本单位日常考核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十条各相关职能股室按照职责配合做好执法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

税务局执法员一二三是啥意思

税务局执法员一二三是啥意思

税务局执法员一二三是啥意思
首先税务局执法员表示公务员职级职数,根据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与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级的对应关系
一级税务局执法员对应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员。

二级税务局执法员对应二级科员。

三级税务局执法员对应三级科员。

对应公务员相关级别,一级税务局执法员的对应级别是二十六级至十八级。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按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序列进行管理,分为11个层次。

通用职务名称由高至低依次为:督办、一级高级主办、二级高级主办、三级高级主办、四级高级主办、一级主办、二级主办、三级主办、四级主办、一级行政执法员、二级行政执法员。

其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督办:十五级至十级。

一级高级主办:十七级至十一级;二级高级主办:十八级至十二级;三级高级主办:十九级至十三级;四级高级主办:二十级至十四级;一级主办:二十一级至十五级。

二级主办:二十二级至十六级;三级主办:二十三级至十七级;四级主办:二十四级至十八级;一级行政执法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二级行政执法员:二十七级至十九级。

宁波市镇海区国家税务局内部执法机构及岗位职责(试行)

宁波市镇海区国家税务局内部执法机构及岗位职责(试行)

宁波市镇海区国家税务局内部执法机构及岗位职责(试行)宁波市镇海区国家税务局内部执法机构及岗位职责(试行)一、征收管理岗位设置(共48岗):1.局长室(1岗):区局领导岗2.政策法规科(6岗):政策法规科领导岗,税收执法监督岗,税收法制管理岗,流转税管理岗,所得税管理岗,综合征管岗3.收入核算科(7岗):收入核算科领导岗,欠税管理岗,退税管理岗,税收计划分析管理岗,税收会计统计管理岗,税收票证管理岗,重点税源管理岗4.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7岗):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领导岗,总稽核岗,发票管理岗,税控管理岗,综合服务岗,宣传外协岗、纳税咨询岗5.税源管理一科(3岗):税源管理一科领导岗,综合管理岗,税源管理岗6.税源管理二科(6岗):税源管理二科领导岗,评估对象确定岗,评析辅导确认岗,处理分析岗,行业税收管理岗、行业税源监控分析岗7.税源管理三科(6岗):税源管理三科领导岗,出口退税初审岗,出口退税复审岗,出口退税调查岗、出口退税监控岗、出口退税综合岗8.税源管理四科(5岗):税源管理四科领导岗,大企业管理岗,综合管理岗,税源管理岗、国际税收管理岗9.信息中心(7岗):信息中心领导岗,综合管理岗,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岗,计算机设备管理岗,系统维护管理岗,金税工程技术管理岗,辅助软件开发岗10.稽查局(24岗):稽查局领导岗,综合选案股领导岗,综合管理岗,,大要案件管理岗,专项检查管理岗,复查组织岗,发票换票证管理岗,报表成果分析岗,稽查档案管理岗,系统维护岗,选案分析岗,举报管理岗,案源登记岗,案源处理岗,检查股领导岗,稽查实施岗,审理股领导岗,案件审理岗,执行股领导岗,稽查执行岗,协查股领导岗,协查委托管理岗,协查受托管理岗,协查实施岗。

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党办等设置通用查询岗。

二、征管机构工作职能:1.政策法规科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在税收政策上的监督与审计工作。

汕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意见

汕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意见

汕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头市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6.05.22•【字号】汕国税发[2006]92号•【施行日期】2006.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汕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意见(汕国税发〔2006〕92号)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系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执法责任制“两个办法”和“两个范本”》等文件的精神,根据总局、省局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一、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根据税收征管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市局就我市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提出如下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系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国税法〔2005〕17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执法责任制“两个办法”和“两个范本”》(国税发〔2005〕42号)等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围绕市局提出的“科学发展、务实创新、规范高效、和谐有序”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努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面提高依法治税水平。

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应当坚持以下几项基本原则:即公正、公开的原则;权责一致的原则;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积极稳妥、奖惩并举的原则;统筹规划,循序渐进的原则和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

二、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必须坚持正确的工作目标要坚决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全力以赴做好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推行工作。

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要以统一、规范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为基础,以信息技术为支撑,整合现有资源,完善制度配套,实践、创新考核评议的有效手段,努力实现税收执法行为全过程的监控、规范与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依法治税水平。

税务局岗位职责

税务局岗位职责

税务局岗位职责【篇一:国税局办税服务岗岗位分工及岗位职责】国税局办税服务岗岗位分工及岗位职责办税服务岗岗位人员:。

办税服务岗岗位职责:(1)负责为纳税人提供税法宣传、纳税咨询等服务事项;(2)负责税务登记的设立、变更、注销申请资料的受理、审核、录入、核准,非正常户认定录入,进行税种核定,电子申报方式核定,发放税务登记证件,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换证,负责纳税人身份证件的验证;(3)负责所得税征收方式核定和所得税税前扣除申请资料的受理工作;(4)负责受理、审核出口退(免)税登记、变更、注销认定及审验的书面资料;(5)负责个体双定户《定期定额自行申报纳税(申请变更)定额表》的受理、录入;(6)负责《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管理工作;(7)负责个体工商户停(复)业申请的审核、审批、录入;(8)负责纳税人银行账号、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的报备处理;(9)负责受理使用税控装置申请;(10)负责受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申请;(11)负责受理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申请;(12)负责受理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申请;(13)负责受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资格事项;(14) 负责受理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行政许可;(15) 负责受理发票票种的核定及变更,《发票领购簿》的领购、保管、发放;(16) 负责受理发票发售、缴销、验旧、交旧、封存、退回、丢失、被盗等;(17) 负责发票保证金的收取;(18) 负责代开发票及相关信息的受理、开具;(19) 负责发票停售、收缴及解除工作;(20) 负责受理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的申请、审核、开具;(21) 负责发票工本费的收取、上解;(22) 负责防伪税控企业认证、报税数据的接收、处理等金税工程相关工作;(23) 负责接收、审核纳税人的各税种的申报资料,并将数据录入综合征管信息系统;(24) 负责“一窗式”票表比对,并对比对异常情况进行处理;(25) 负责受理纳税人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申请;(26)负责税款、罚款、滞纳金的征收及税收票证的开具、销号、结报缴销等工作;(27)负责税收票证的领取、结报、缴销工作;(28)负责电子申报征收税款的税银对帐工作;(29)负责受理有关退(免)税和多缴、误收税款退税的申请;(30)负责本岗位业务受理过程中纳税人有关违法违章行为的处理;(31)负责各类税务事项的公告;(32)负责本岗位征管资料的整理归档及其他工作;(33)负责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其他各类涉税事项的受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主要科目教学指导大纲》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主要科目教学指导大纲》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主要科目教学指导大纲》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8.12.26•【文号】•【施行日期】2008.12.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主要科目教学指导大纲》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现将《税务系统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主要科目教学指导大纲》印发给你们,请依据本大纲要求组织好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教学工作。

各单位在组织培训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报告税务总局(教育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税务系统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主要科目教学指导大纲《税务系统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主要科目教学指导大纲》,依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任职培训实施办法》,并结合税务系统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全国税务系统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可以作为全国税务系统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在培训内容和时间方面的基本规范。

本大纲将税务系统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部分,包括:政治理论与廉政建设、领导科学与行政管理、税收法治与依法行政、经济理论与税制改革、税收管理、综合技能和文化素养等7个模块,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0课时。

其中,政治理论与廉政建设、领导科学与行政管理、税收法治与依法行政和经济理论与税制改革4个模块为必修课程,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0课时,为所有参训人员共同学习的课程;税收管理、综合技能和文化素养3个模块为选修课程,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课时,学习课程可根据参训人员岗位及个人需求选定。

第一部分必修课程一、培训目标与总体要求设置"必修课程",是为了提高税务系统科级领导干部的政治、经济理论水平,提升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增强廉洁从政、依法行政的意识。

税务系统职级

税务系统职级

税务系统职级
税务局公务员级别划分:
税务局的职级分为9类,12级:
1、部级正职:三至四级;
2、部级副职:四至五级;
3、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4、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5、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6、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7、科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8、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9、科员:九至十四级;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职位分类通常是指根据职位的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和所需资格条件等进行分类,划分为若干种类和等级,以便对从事不同性质工作的人,用不同的要求和方法治理,对同类同级的人员用统一的标准治理,以实现人事治理的科学化,做到“适才适所”,劳动报酬公平合理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执法责任制“两个办法”和“两个范本”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执法责任制“两个办法”和“两个范本”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执法责任制“两个办法”和“两个范本”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5.03.22•【文号】国税发[2005]42号•【施行日期】2005.03.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执法责任制“两个办法”和“两个范本”的通知(国税发[2005]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按照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要求,为了在全国税务系统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总局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和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税收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试行)》、《全国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范本(试行)》、《全国地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范本(试行)》,修订了《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两个范本”),形成了税收执法责任制的统一框架和制度体系。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鉴于“两个范本”是一项试行的制度,在执行中,各地可结合实际,对“两个范本”做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同时,“两个范本”所依据的总局以上位阶规范性文件截止日期是2004年12月31日,对于此后发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各地可在“两个范本”的执行中做适当补充。

此外,为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总局决定于今年年中召开全国税务系统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暨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扩大试点工作会议。

各地要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在试行“两个办法”和“两个范本”的同时,积极探索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自动考核的实践,为会议总结经验做好充分的准备。

附件:1.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试行)2.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3.全国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范本(试行)(略)4.全国地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范本(试行)(略)国家税务总局二00五年三月二十二日附件1: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税收执法监督,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工作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09.05.15•【字号】乌地税发[2009]100号•【施行日期】2009.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乌地税发〔2009〕100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各区、县地方税务局,房地产筹备组:为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确保税收收入持续增长,最近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下发了《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新地税函〔2009〕102号),对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税收征管工作提出了要求,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局税收征管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切实做好组织收入工作。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区、市两级地税工作会议精神,跟踪收入计划完成情况,深入开展税收收入分析和预测,通过收入分析发现管理漏洞,改进和加强征管,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为乌鲁木齐市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严格执行税款征收制度。

各区、县局在组织税收收入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严禁开票不入库,严禁延期结报解缴税款,严禁利用税款过渡帐户调节收入进度,严禁违规开立税款过渡帐户,确保税款及时、安全入库。

要坚持依法治税,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税收减、免、缓事项,对税收减、免事项执行到期的,要及时恢复征税;对缓缴税款到期的,要及时征缴入库;要切实加强税收减、免、缓事项的跟踪管理,按照自治区地税局的有关规定建立并完善税收减、免、缓税的台帐管理;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税收减、免、缓税管理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税局关于印发《税收征管业务岗责体系及操作规范》的通知(2008年修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税局关于印发《税收征管业务岗责体系及操作规范》的通知(2008年修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税局关于印发《税收征管业务岗责体系及操作规范》的通知(2008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8.03.25•【字号】新国税办[2008]223号•【施行日期】2008.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税局关于印发《税收征管业务岗责体系及操作规范》的通知(新国税办〔2008〕223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为了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理顺基层征管机构设置,落实和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夯实征管基础,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根据《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印发<完善基层征管体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国税发〔2007〕61号)的安排,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落实“两个减负”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精简业务流程、方便基层操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原则,自治区国税局将《税收征管岗责体系(试行)》和《税收征管业务岗位工作操作规范(试行)》进行了整合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税收征管业务岗责体系及操作规范(2007年版)》(以下简称《规范》)印发给你们,并将修订情况说明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岗位设置遵循的原则(一)因事设岗的原则。

岗位设置以共同属性的事项形成的业务单元为基础,结合税源管理机构调整和简化流程的要求予以确定。

对现有的税收征管业务进行了整理和归类,以确保业务的完整;按照业务不交叉的要求,在确保每个岗位的事权相对独立和完整的前提下,对税收业务进行单元化处理;以业务量均衡为基础,对单元化的税收业务进行整合,形成岗位及岗位职责。

(二)遵循法治要求的原则。

对一项完整的税收业务,如果法律、法规或规章明确规定相关工作环节必须分离或分别设立岗位的,在设置岗位时予以体现。

(三)兼顾制约和效率的原则。

遵循制约原则就是将影响纳税人合法权益和影响税收执法公正的业务按照工作环节分配到若干个岗位协作完成。

司法部工作人员的岗位分类与职级体系

司法部工作人员的岗位分类与职级体系

司法部工作人员的岗位分类与职级体系司法部是国家行政主管机关之一,负责维护法律的实施和法治的推进。

为了保障司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司法部设立了岗位分类与职级体系。

本文将详细介绍司法部工作人员的岗位分类与职级体系,以加深对该机构的了解。

一、岗位分类司法部工作人员的岗位根据职责和工作性质,可分为司法业务岗位、行政管理岗位和辅助工作岗位。

1. 司法业务岗位司法业务岗位是指直接参与司法工作的职位,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等。

他们负责审理案件、侦查犯罪、提起公诉等法律职责,是司法机关的核心力量。

2. 行政管理岗位行政管理岗位是指负责司法机关内部行政事务的职位,包括行政管理人员、办公室主任、财务主管等。

他们负责组织协调、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行政工作,保障司法机关的正常运转。

3. 辅助工作岗位辅助工作岗位是指为司法机关提供后勤支持和服务的职位,包括保安人员、司机、文秘等。

他们的工作虽不直接参与司法业务,但却是司法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二、职级体系司法部工作人员的职级体系是根据职位的不同设置的。

职级体系主要体现了对工作人员的职责、能力和贡献的评价。

1. 初级职称初级职称是指对刚入职的工作人员所进行的职务评级,例如初级法官、初级检察官。

他们需要通过专业培训和考试,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工作技能,为进一步晋升做好基础。

2. 中级职称中级职称是在工作人员有一定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的基础上进行评定的,例如中级法官、中级检察官。

他们需要具备较高的案件审理和侦查犯罪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

3. 高级职称高级职称是对在相应职务上表现出色并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进行评定的,例如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

他们不仅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较强的工作能力,还在某些特定领域有一定的专业研究和贡献。

4. 领导职称领导职称是对在组织管理和决策层面有卓越表现的工作人员进行评定的,例如院长、总审判长、检察长。

他们需要具备全面的法律素养、高超的领导才能和卓越的管理能力,对司法部的发展和决策起到重要的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根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国务院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3〕25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要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加快税制改革步伐,强化税收的组织收入和对经济宏观调控及监督功能,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一、职能转变需要强化的职能主要有:参与拟定税法、税收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研究、完善税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强化税收在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合理配置资源和保证企业公平竞争等方面的重要调节作用;加强税收,保障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加强税收管理,建立健全以税收征管法为核心的规范、科学的征管体系,运用各种现代化手段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加强税法宣传,增强全民的纳税意识;适应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要求,对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机构、编制、干部、经费的垂直管理,协同地方人民政府对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

需要逐步下放或转移的职能主要有:在合理调整税制结构,强化中央调控权的前提下,将地方税的管理权下放给地方;将部分社会性、群众性、服务性工作转移由依法认定的社会中介机构承担。

二、主要职责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国家税务工作的职能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拟定有关的税收法律、法规及其实施细则,制订贯彻中央统一税收政策的某些具体政策和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

(二)强化税收的宏观调控功能,研究税负总水平,提出体现国家产业政策、理顺分配关系和规范分配方式等政策建议。

(三)参与研究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税收管理权限及改革税收管理体制,制定征收管理制度,建立科学、严密、有效的税收征管体系,强化税收执法职能。

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在税收政策、业务上进行指导和协调,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法规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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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般 制作《税务 处 行政处罚呈 罚 批表》 程 序 <2 00 0 及 以 上 >
文书送达回 证 接收《不予 行政处罚决 金福江、曹阳 定书》、接 收《税务违 法事实不成 立通知书》 、接收《税 务行政处罚 决定书》 《暂缓或分 期缴纳罚款 呈批表》 《执行报告 》、查看《 暂缓或分期 缴纳罚款呈 批表》 钱义金、葛 宇飞、顾宝 林、牛美杰 、高永欣、 征收科各岗 位
钱义金、葛 宇飞、顾宝 林、牛美杰 、高永欣、 征收科各岗 位
苏三泉、征 收科各岗位
高宝庆、邵 红、夏明
事项 编写《税务 事项受理通 知书》 进入《征管 系统》录入 数据 制期 申报呈批表 》
审核岗 时限
人员
事项
审批岗 时限 人员
延 期 申 报 管 理
表5
事项 企业《税务 违法案件调 查报告》 个人《税务 违法案件调 查报告》 提请岗 时限 人员 事项 审核《税务 行政处罚呈 批表》 审核岗 时限 人员
税收执法岗位体系表
复核岗 事项 时限 人员 复核《税 务行政处 罚呈批表 》 事项 复审《税务 行政处罚呈 批表》 《税务行政 处罚事项告 知书》 提出最终处 罚意见、《 税务行政处 罚决定书》 高宝庆、 苏三泉、 邵红、夏 明 《税务违法 事实不成立 通知书》 《不予行政 处罚决定书 》 复核《纳税 人暂缓或分 期缴纳罚款 呈批表》 复审岗 时限 人员 事项 审批《税务 行政处罚呈 批表》 审批岗 时限 人员 事项 接收《税务 行政处罚事 项告知书》 文书领取记 录 执行岗 时限 人员
钱义金、葛 制作《调查 宇飞、牛美 报告》 杰、征收科 各岗位
苏三泉、二 科管理员、 周晓江
查看《调 查报告》 审批《延 期申报呈 批表》
录入征管
执行岗 事项 时限 人员 查看《调查 报告》、《 延期申报呈 批表》 钱义金、 《核准延期 葛宇飞、 申报通知书 金福江、曹 牛美杰、 》 阳 征收科各 《不予延期 岗位 申报通知书 》 文书领取记 录、文书送 达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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