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硕博连读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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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关于优秀硕士生硕博连读的暂行管理办法

浙江工业大学关于优秀硕士生硕博连读的暂行管理办法

浙江工业大学关于优秀硕士生硕博连读的暂行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完善我校研究生培养制度,切实做好优秀硕士生的选拔和培养工作,培养更多高素质的博士生,特制定优秀硕士生硕博连读的暂行管理办法。

硕博连读是指从本校新入学的硕士生中遴选出具备硕博连读条件的学生,在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并通过博士生资格考核后,确定为博士生的培养方式。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条件1、思想品德好,学习目的明确,治学态度严谨,身体健康。

2、免试推荐入学的硕士研究生,或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生入学考试统考课成绩在本学院(或门类)统考入学研究生中名列前10%。

3、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强,曾经从事过科技活动,并在一定级别的刊物上发表论文、或有获奖等其他突出表现。

4、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计分方式改革后,满足学校划定的基本分数线要求≥425分)。

5、虽未满足以上第2或第4项条件,但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生入学考试统考课成绩在本学院(或门类)统考入学研究生中名列前30%,或已通过CET4者(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计分方式改革后,满足学校划定的四级基本分数线要求≥425分),且本科期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获1项以上(含)省部级及以上获奖荣誉;(2)获1项以上(含)国家发明专利;(3)作为第一、二作者在B类期刊(或三大索引收录)上至少发表论文1篇。

二、选拔范围与名额1、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均可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

2、录取名额不超过当年我校博士生招生计划的20%。

三、选拔程序1、学生本人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并附本科期间课程成绩单;2、导师推荐;3、接收学院组织有本专业博士生导师参加的考核小组对申请者进行严格考核,考核通过者由各学院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4、研究生院提交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并报主管校长审批,确定为硕博连读研究生。

四、培养与管理硕博连读研究生按《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有关规定》中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要求培养,学制一般为五年。

上海财经大学实行硕博连读研究生 培养工作的暂行办法

上海财经大学实行硕博连读研究生 培养工作的暂行办法

上海财经大学实行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暂行办法(2010年6月修订)第一条 为了发展我校研究生教育,创造多种形式培养博士生的途径,提高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0〕14号)精神,结合我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以及部分学科试行硕士生与博士生阶段连读(简称硕博连读)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开展硕博连读的基本条件及要求(一) 凡开展硕博连读生培养工作的学科专业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2) 至少已有两届博士毕业生,积累较为完整的培养硕士和博士的经验;(3) 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力量,其中至少应有2名在岗的博士生导师;(4) 有健全的从事培养硕士到博士的课程体系和管理制度。

(二) 凡计划开展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博士点,要经所在院、系(所)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由所在院(系、所)报校研究生部批准后,方可进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三) 计划开展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学科专业应该根据本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要求,制定本专业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一般应包括:培养目标、学制和学习年限、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转博资格考试(包括条件、时间、内容、方式、通过标准等)、学位论文、培养方式和方法及实践环节和科研能力培养等。

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应作为附件,同开展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申请一起报研究生部审批。

第三条 选拔对象与条件(一) 选拔对象:一年级学术型的硕士研究生。

(二) 选拔条件:1、政治表现及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态度端正,学风正派,身体健康;2、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3、学习成绩优良;4、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

(三) 选拔程序:凡符合上述选拔条件者,可由本人在入学后一个月内提出申请,经院(系、所)学位分委员会统一组织的考核小组进行专业能力的考核,由院(系、所)党委(总支)进行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方面的审查。

中科院研究生院(本部)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制度的暂行规定

中科院研究生院(本部)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制度的暂行规定

中科院研究生院(本部)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制度的暂行规定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院系直属硕博连读研究生管理办法为提高博士生的培养质量,规范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院系直属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研究生院院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确定(一)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可招收培养一定比例的硕士—博士学位连读研究生(简称硕博连读生)。

(二)导师须具备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三)硕士研究生凭在学成绩在第三学期向所在院系提出硕博连读申请,经导师和所在院系同意后,由院系存档备案。

(四)硕博连读生的博士生资格须通过院系组织的硕转博综合考核确定。

二、培养方式(一)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五年。

不能按期毕业,须填写《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本部)延期毕业申请表》,报院系直属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备案。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指导方式既可采取导师负责制,也可采取导师和博士生指导小组相结合的方式。

(三)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课程学习为主。

第二阶段以科学研究和撰写博士学位论文为主。

由第一阶段进入第二阶段必须经过硕转博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在第四学期进行。

凡通过考核者,经批准后,即取得博士生资格,享受博士生待遇,由学校作为新录取的博士生上报国家教育部备案。

未通过考核者,可以改做硕士学位论文。

不宜作硕士生培养者,应终止学习,发结业证书。

(四)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应由导师根据本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要求,结合研究生的特点和论文工作的需要制定,填写《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院系直属研究生培养计划书》。

培养计划分为课程学习计划和学位论文计划两部分。

在入学后的二个月内,制定出课程学习计划,通过综合考核后,制定学位论文计划。

培养计划须经学院(系)审核后,由各学院(系)备案执行。

三、课程学习硕博连读研究生课程学习的总学分不低于42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低于37学分,其他必修环节不低于5学分。

北京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工作暂行规定【2014】15号

北京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工作暂行规定【2014】15号

北京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工作暂行规定校研发【2014】15号为进一步优化我校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工作要求,结合新形势及我校现实需要,结合《北京科技大学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校发[2014]18号)精神,修订《北京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试行办法》(【2010】19号)。

一、培养目标硕博连读研究生应在攻读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经培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关于授予博士学位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学校可直接授予其博士学位。

二、申请条件1、申请人须为一年级或二年级在读学术型硕士生,具有学士学位,且入学方式为全国统考或者推荐免试;2、所申请专业应与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专业相同,原则上不能跨一级学科。

但所在硕士专业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申请者,可申请相近的一级学科;3、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所报考培养单位及报考指导教师认为确有培养前途。

三、选拔办法1、凡招生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所列学科、专业均可招收一定比例的硕博连读研究生。

2、由本人提出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同意,所申请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审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网上公示。

3、公示结束后,由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及有关教授组成3至5人的专家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专业考核,重点考查其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科研能力是否达到该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入学水平。

二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人还须向专家考核小组做科研报告。

4、考核合格者,学籍自录取当年9月转为博士研究生。

四、培养工作1、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自硕士研究生入学起五年。

2、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未达到博士学位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水平、并且在其它方面也已经符合硕士学位要求的,可申请授予硕士学位。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硕博连读培养工作管理暂行办法.doc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硕博连读培养工作管理暂行办法.doc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硕(博)连读培养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时间:2012-4-23 14:46:00点击数:1182(校字〔2009〕21号)对学生实行本硕(博)连读培养,是学校贯彻因材施教教育思想和实施本科生与研究生培养一体化,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加强优秀人才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高层次人才培养提供优质生源而实施的一项激励机制和培养模式。

为规范本硕(博)连读培养工作,保证培养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培养模式1.在学校设有硕士、博士授权点的相关本科专业中,对优秀本科生实行本硕(博)连读培养,并实行能进能出的滚动竞争机制;2.经选拔、考核和认定,对成绩突出、素质优秀或具有特殊潜质的一年级或三年级本科生授予本硕连读培养资格;3.选择部分本科专业,从一年级起单独组班,实行本硕连读一体化培养;4.对具有本硕连读培养资格的本科生实行导师制;5.对具有本硕连读培养资格的本科生按学年进行考评认定,合格者继续具有本硕连读培养资格;6.在具有本硕连读培养资格的三年级本科生中选拔一批本硕连读生,经学生和导师双向选择,实施本硕连读培养;7.具有本硕连读培养资格的四年级本科生,经考评和认定,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8.在学校设有博士点的相关研究生专业,选拔一批具有本硕连读培养资格且被推荐免试在本校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授予硕博连读培养资格,在研究生培养期间实行硕博连读培养;9.具有硕博连读培养资格的二年级硕士研究生,经考评和认定,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

二、培养工作组织机构1.由分管学校本科教学、研究生培养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团委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校优秀生培养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国家政策和学校发展定位与目标,统一规划、研讨和指导培养工作;2.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高等教育研究所和相关学院的有关人员及部分专家学者组成学校优秀生培养工作组,制定选拔方案和培养计划,组织检查和考核培养工作,总结培养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管理暂行办法

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管理暂行办法

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管理暂行办法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管理暂行办法西交研〔2010〕1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鼓励和选拔优秀学生攻读博士学位,根据教育部《2010年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直博生,是指在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直接录取为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

本办法所称硕博连读生,是指:①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时初步确定的具有硕博连读资格、经后期资格考核通过后按博士生进行培养的研究生,②硕士在读期间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潜能、经资格考核通过后按博士生进行培养的优秀研究生。

第三条直博生仅限定在理、工、医等学术型学科门类,专业学位博士暂不采取直接攻博的方式进行选拔。

硕博连读生仅限定在同一类型进行,学术型硕士只能申请学术型博士的硕博连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只能申请对应的专业学位博士的硕博连读。

第四条学院统筹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三种博士招生方式,总招生人数应限定在学校当年下达的博士生招生指标内。

第二章直博生的申请与考核第五条申请以直接攻博方式攻读博士学位人员申请条件如下:(1)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3)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

第六条直博生的资格考核工作,按照当年研究生招收录取文件执行。

第三章硕博连读生的申请与考核第七条申请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除满足上述第五条规定的(2)、(3)两项条件以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1)课程学习成绩优秀;(2)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潜能。

委托培养的在学研究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后方能申请。

第八条硕博连读生转博资格的考核工作,由研究生院统筹安排,各学院具体负责实施,每学期安排一次。

南京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的有关规定

南京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的有关规定

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的暂行规定为保证博士生生源质量和提高博士论文的水平,根据教育部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如下:一、选拔对象:就读于我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中期考核优良的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二、名额分配:根据目前文理学科之间报考博士生生源严重不平衡的现状,硕博连读一般在理工科专业中选拔(文科专业如有特别优秀者,也可以申报)。

1、理工科类有一级学科授权的院系推荐参加硕博连读人数一般不超过本院系二年级计划内硕士生的1/2,其它院系不超过相应二级学科二年级计划内硕士生的1/3。

2、硕博连读的选拔总量不得超过本专业当年博士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计划内招生数。

硕博连读在有一级学科授权的院系可跨二级学科进行,其他院系一般不跨二级学科进行。

3、为支持我校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中心、中华民国史研究中心和长江三角洲研究中心等三个国家级研究基地的建设,相关院系若要选拔优秀硕士生进行硕博连读,研究生院可以在名额上加以保证(每个基地一般不超过5人)。

4、少数成绩优秀的计划外硕士生如有硕博连读需要,也可在上述名额范围内申报,但不得改变委培或自筹的性质(其中委培生必须事先得到单位的同意)。

三、基本要求:1、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2、中期考核成绩优良;3、撰写过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须得到原单位同意后才能参加硕博连读的选拔;5、对部分有突出才能,如在专业上有创造性成果,在读期间获得过省部级奖的研究生可不受成绩和名额的限制。

四、选拔方法:1、各院系在对二年级硕士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后,确定初选人员和有突出才能的研究生,并组织他们申报硕博连读;2、在研究生本人申请并取得导师同意后于三月初填写硕博连读申请表;3、各院系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4、综合考核合格者于九月份进入博士生学习阶段。

五、说明:1、硕博连读者不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2、硕博连读者不做硕士学位论文,不授硕士学位;3、硕博连读者的选拔应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山东师范大学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

山东师范大学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

山东师范大学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山东师范大学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山东师范大学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博连读)工作暂行办法。

下面,店铺为大家提供山东师范大学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全文如下:一、开展专业有一届以上博士毕业生,具有较丰富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经验的学科专业可开展硕博连读工作。

二、选拔时间及名额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工作一般在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二学期末进行,名额根据当年具体情况由学校确定。

三、选拔对象与条件选拔对象为开展硕博连读工作的学科专业的全日制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并具备下列条件:1.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德、智、体全面发展;2.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合格课程;3.通过CET六级考试或成绩达到425分以上;4.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潜力,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四、选拔程序1.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山东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2.申请者所在单位成立以学位点负责人为组长、拟招收硕博连读的博士生导师参加的不少于3人组成的考核小组,对申请者的学习、科研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确定硕博连读研究生及指导教师名单,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研究生学院。

五、培养方式与管理1.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5-6年。

整个培养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课程学习为主,时间不超过二年;第二阶段以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为主,时间不得少于三年。

2.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导师负责制,同时充分发挥导师指导小组的作用,指导小组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3-5名博士生导师组成。

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做硕士学位论文,不授予硕士学位。

3.硕博连读研究生一般在第四学期进行博士资格考试。

资格考核通过者可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对于没有通过博士资格考试、但符合硕士生培养条件者,可继续按硕士生进行培养,学制和待遇同硕士研究生。

吉林大学硕博连读推荐与选拔工作暂行办法

吉林大学硕博连读推荐与选拔工作暂行办法

吉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与选拔工作办法第一条为做好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工作,根据教育部《2010年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硕博连读研究生是指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通过招生单位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被录取后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研究生。

第三条硕博连读生的申请须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须为我校通过推荐免试或者参加全国统考进入我校学习的在校硕士研究生,且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研究生考生的年龄应不超过45周岁;5、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博士研究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后方能申请,且考生的年龄不限;第四条临床医学博士、口腔医学博士、兽医博士等三个专业学位博士采取硕博连读方式选拔的博士生,只允许在对应的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兽医硕士三个专业学位硕士中进行。

第五条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推荐与选拔工作采取个人申请、导师推荐、院系考核、研究生院审议、网上公示的方式进行,并要求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第六条学校每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七条对于跨一级学科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申请者所在硕士专业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但其硕士阶段导师与所申报的博士导师为同一导师;申请者所在硕士专业与所申请的博士专业虽然不属于同一一级学科,但两个专业都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并且专业性质相近,所研究的内容具有延续性。

第八条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须与通过博士研究生入学初试的考生一起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

外国语学院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生硕博连读的暂行规定

外国语学院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生硕博连读的暂行规定

外国语学院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生硕博连读的暂行规定一、选拔对象在外国语学院博士点专业学习的二、三年级学术学位硕士生。

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须经原单位同意后方可申报。

二、基本要求1、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风端正,本科阶段受过系统的专业训练,有扎实的专业基础;2、修完硕士阶段主干课程,成绩优良,中期考核优秀;3、在重要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有其他高水平科研成果,反映出较为突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4、申请者一般应在申请的次年六月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5、跨专业申请的硕士生,除完成公共课及本专业课程学习外,还应完成博士专业学术学位硕士阶段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位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

三、选拔方法1、研究生本人在每年十月下旬向院研究生教务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学习经历和学术成果清单2)硕士研究生阶段导师推荐信3)本专业另一教授推荐信4)科研成果复印件5)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6)一份详细的博士阶段研究计划2、研究生本人填写硕博连读申请表。

3、所在专业组织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报院研究生教务室。

考核小组一般应由本专业不少于三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不含申请人导师和所申请导师。

4、经所申请博士生导师和院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网上公示,再上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申请人报考次年硕博连读类博士研究生,通过博士生入学考试面试者,于九月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

四、附则1、以上规定如与国家、教育部或学校最新出台的文件政策规定相冲突,以国家和学校最新文件政策规定为准,外国语学院负责最终解释工作。

外国语学院二O一九年九月。

重庆大学关于选拔、培养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暂行办法1

重庆大学关于选拔、培养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暂行办法1

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关于选拔、培养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管理办法(试行)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优化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配合我校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办学要求,经院务会讨论,特制定我院选拔、培养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

一、招收专业范围申请我院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必须是我院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不含非全日制学位、入学单独考试生、委培生和定向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可在第三学年申请博士入学免试)二、申请条件1、我院在校二、三年级学术型硕士生可申请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

2、申请人须品学兼优,未受过任何处分,学习科研能力强。

3、申请人需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高于或等于426分)。

4、申请者已发表重庆大学研究生高水平论文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可的高水平论文(署名前二位);或正在参加国家级科研项目(以科研合同署名为准)。

三、申请程序1、研究生本人申请。

申请网常年开放,在重庆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学生学籍平台上填写相关申请表,并打印书面申请表一份。

2、由学院硕士生导师(不包括兼职硕士生导师)给出是否推荐该生为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意见。

3、由学院博士生导师(不包括兼职博士生导师)给出是否接收该生为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意见。

4、由学院组织对硕博连读申请者进行考试(博士研究生考试科目)、综合面试。

5、学院将硕博连读申请人的书面申请表、考试、面试成绩等汇总后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四、培养要求1、通过博士生资格认定者,在下一学期转入博士阶段学习和工作。

2、硕士阶段所在一级学科与博士阶段一级学科不同者,须补修博士一级学科中硕士学位主干课程1-3门,具体门数由学院和导师决定。

五、其它申请人从转入博士阶段学习开始,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

七、“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本管理办法内容解释权由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2010年6月9日。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关于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关于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关于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院•【公布日期】1999.10.28•【文号】科发人教字[1999]0523号•【施行日期】1999.10.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关于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科发人教字[1999]0523号)院属各博士生培养单位:现将《中国科学院关于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的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科学院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八日中国科学院关于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的暂行办法为适应我院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全面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加强和规范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的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暂行办法:一、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的条件1、申请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的我院所属单位,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2、申请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应着眼于我院和国家急需发展,目前国内还比较薄弱的学科、专业。

对于国家亟待发展的应用学科、新兴边缘学科和高技术领域将优先予以支持。

对所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学科、专业,中外双方应有共同的方向和合作研究的基础,胩外方在该研究领域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申请联合培养的博士生导师在国内应有一定数量的在学博士生,在国内只有一名在学博士生的,不能派出联合培养。

4、申请中外联合培养的博士生在派出之前,应完成本单位博士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考试成绩优良,且通过了博士论文开题报告。

硕博连读生除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外,应在通过博士生资格认定和博士论文开题报告后,才能派出。

5、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的政治、外语和身体条件,均与国家对出国人员的要求相同。

二、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的选派、经费及出国年限1、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的派出应纳入各所出国人员的年度派遣计划。

各单位应制定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具体实施细则。

出国手续的办理按我院出国留学人员派遣工作的要求进行。

华北电力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工作暂行办法

华北电力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工作暂行办法

华北电力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工作暂行办法华北电力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工作暂行办法为了加强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优化我校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吸引优秀博士生生源,进一步提高博士生招生与培养工作质量,根据___有关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中已涌现出有进一步培养前途的优秀人才的实际情况,我校在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实行选拔部分优秀的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硕博连读”),特制订本办法。

下面,为大家提供华北电力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工作暂行办法,全文如下: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

2、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异,具有较强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和确有进一步培养前途的我校在读一年级和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遴选。

⑴一年级硕士生申请“硕博连读”须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且第一学年结束时课程成绩应全部合格,完成硕士专业最低学分要求。

⑵二年级硕士生申请“硕博连读”须修完硕士生规定课程,完成硕士专业的最低学分要求;且第一学年课程成绩积分排名在本专业前60%,硕士论文选题合理,延伸后即能达到博士学位论文水平或有可能取得一定的创新性成果。

3、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425分及以上)或成绩达到6.5或成绩达到90分。

4、所申请专业应与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专业相同,原则上不能跨一级学科。

如所在硕士专业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申请者,可申请相近的一级学科。

5、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合格且未受过行政纪律处分。

6、符合所在院系提出的其它条件。

1、“硕博连续”的申请选拔时间为每年11月。

2、申请人根据学校 ___要求,填写申请表,征求硕士阶段指导教师及拟报考博士生导师意见,将申请表交到报考学院。

3、学院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将申请材料交研究生院审核。

4、研究生院根据学院的实际需求,考虑学科的建设和发展、院系招生规模等因素,将“硕博连读”研究生名额分配到相关学院。

关于大连交通大学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暂行管理条例【模板】

关于大连交通大学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暂行管理条例【模板】

关于**大学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暂行管理条例校内各相关部门:为了鼓励**大学优秀在学硕士研究生脱颖而出,实现高层次人才培养立足于国内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并结合**大学具体情况,特制订我校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暂行管理条例。

一、招生方式硕博连读是指**大学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二、申请条件(以下条件必须同时满足)1、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2、录取前通过英语CET六级考试(有效期5年,第一外语为其它语种的,参照英语的标准执行);3、完成硕士阶段全部课程学习,无补考、重修记录;4、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合理,具有发展成博士学位论文的趋势,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5、攻博专业及课题与硕士阶段的专业及课题密切相关;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三、申请程序1、符合条件的在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向研究生招办申请硕博连读。

2、提出申请时需交纳报名材料(《硕博连读申请表》、六级证书(复印件)、成绩单、两份报考专业领域内具有正高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3、《硕博连读申请表》在网站//上下载。

四、审批程序1、本人提出申请,本专业硕士生指导教师和博士生指导教师推荐,所在学院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2、由学院对申请人的研究课题进展情况、专业基础知识及外语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给出意见,若有多人申请,需给出排名顺序;3、由研究生培养科依据成绩、专业排名等写出考核意见;4、报研究生学院进行审批,审批合格方能参加当年的博士入学考试。

五、考核办法1、通过审批的考生方可参加当年博士入学考试(笔试和复试)。

2、参加博士入学考试(笔试和复试)的硕博连读考生按照当年公开招考博士的录取标准录取。

六、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参考《**大学关于招收博士研究生的管理办法》中的培养方式。

长春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

长春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

长春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长理工研字[2009]11号选拔优秀硕士生硕博连读是拓宽博士生招生渠道,提高博士生生源、培养质量和博士论文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

为了做好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工作,根据教育部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如下:一、选拔时间和选拔条件选拔时间:研究生入学后第三学期,在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内,从优秀硕士研究生中进行硕博连读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博连读生)的选拔工作。

选拔条件:1.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必须是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或推荐免试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纪律处分;3.研究生课程成绩好,无不及格记录(学位课及英语成绩的要求由各学科专业自行确定);4.专业基础好,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具有进一步深入学习、研究的志趣;5.符合所在学院、学科专业提出的其它条件。

二、学制硕博连读生的学制为4.5年,一般不得提前毕业。

第l、2学期以硕士课程学习为主,第3学期以博士课程为主。

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应该统筹安排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把整个培养过程作为一个有机整体通盘考虑。

硕博连读生若在4.5年内不能完成学业,可适当延长学习期限,但最长在校年限不得超过7年,延长期间学校不予经费支持。

三、选拔程序硕、博连读生经本人提出申请、硕士指导教师推荐、博士指导教师同意接收、所在学院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后确定,报研究生学院批准。

具体程序如下:1.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长春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2.申请人硕士指导教师推荐意见;3.博士指导教师接收意见;4.各学科成立专门考核小组,对申请硕博连读生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硕博连读资格考核。

考试方式、考核范围、考核科目、考核内容由各学科自定,考核结束后签署明确意见。

5.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报研究生学院审批。

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校政〔2010〕12号签发人:颜事龙关于印发《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处级单位:《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暂行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徽理工大学二○一○年三月八日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研究生培养方式改革,健全博士研究生选拔体系,吸收优秀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硕博连读是指从我校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第三条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均可通过硕博连读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四条学校成立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成员由校领导、监察处处长、招生学院院长、研究生处处长、博士生导师代表组成,负责组织领导学校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工作。

第五条各招生学院成立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硕博连读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开展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报名、考核、材料上报等各项工作。

第三章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第六条凡专业与报考博士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在读学术型二年级硕士研究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提出硕博连读申请:(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有关规定。

(三)年龄不超过45周岁。

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考生的年龄不限。

(四)已完成硕士研究生规定课程的学习,学位课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位于前30%(所有课程不得有补考或重考)。

(五)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强,具有博士研究生培养潜质。

(六)申请人导师(硕士研究生阶段)和两名与报考博士研究生相关专业教授同意推荐的书面材料。

(七)报考博士生导师签署的同意接收的书面材料。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为发展我校研究生教育,加快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吸引和保证更多优秀研究生进入博士生培养阶段,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教研[2000]1号)和上海市教委《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意见》(沪学位办[2002]7号)文件的精神,结合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硕士与博士连读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博连读生)培养工作规定。

一、培养目标硕博连读生培养应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方针,要求做到:(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科研作风,有艰苦奋斗、献身于科学的事业心和创新精神,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二)刻苦学习,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至少精通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相关的科学技术领域中做出具有理论或实践意义的创造性研究成果。

(三)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

二、学制和培养年限硕博连读生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5~6年。

5年内不能完成预定学业的,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一般不超过1年。

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为1~1.5年,在第4学期初,必须完成开题报告并通过博士生资格考核。

三、选拔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硕士研究生新生,可申请硕博连读:(一)历届生:业务能力强,思想和道德品质优秀,具有培养潜质,由博士生导师推荐;(二)应届生:1.免试直升的硕士研究生;2.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

四、选拔方法(一)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均可招收硕博连读生;(二)招收硕博连读生的导师原则上不超过60岁;(三)符合上述选拔条件之一者,由本人提出申请,所选博士研究生导师及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审定;(四)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与每年硕士研究生新生招生工作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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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硕博连读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速培养高级农业专门人才,规范硕博连读工作,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博士学位论文水平,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入学后第四学期的3月31日前完成中期考核,提出硕博连读申请。

第三条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申请人须是我院非同等学力报考的在籍硕士研究生;
2. 模范遵守院纪、院规,品行端正,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3. 已修完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优秀;
4. 硕士生阶段的研究课题具有创新性,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已取得突破性进展,与博士生阶段的科研工作能够紧密衔接,有可能完成具有创造性科研成果的博士学位论文;
5. 中期考核总评分85分以上,中期考核小组和研究所同意推荐硕博连读;
6. 申请人的导师是博士生导师或同一课题组的其他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生阶段原则上不更换导师;
7. 招生类别属定向或委托培养的,须征得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的同意。

第四条硕博连读工作程序
1. 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硕博连读申请表》一式两份,导师和研究所中期考核小组推荐,研究所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初审。

2. 申请人在研究生院组织的专家评审会做论文进展报告。

专家组根据申请人的科研能力,选题意义与前沿性、创新性,实验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研究进展、预期成果和现场回答问题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打分。

3. 研究生院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进行全面审核,最后确定硕博连读名单,列入当年博士生招生计划。

第五条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比例,一般为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的15%左右。

第六条经批准的硕博连读研究生纳入当年博士生招生计划,转入博士研究生学习,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

具体培养要求按照《中国农业科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执行。

第七条硕博连读研究生在申请博士学位前要求发表1篇被国际四类检索系统(SCI、EI、ISTP、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和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第八条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学位论文实行双盲评审。

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时,若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认为其论文未达到博士学位论文的要求,但已达到硕士学位水平,可向院学位委员会建议授予硕士学位。

第九条本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培养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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