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中心机房应急预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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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机房应急预案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所网络中心机房设备管理,提高处理机房突发事件的能力,形成科学、有
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实体安全、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
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
例》、《信息化建设员工遵循守则》及《企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规定等,制定《网络中心机房应急预案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文件适用于有计划性、有预防性地管理我所的网络中心机房以及发生和可能发生
的与机房有关的突发事件。
第三条信管部负责编制、修订网络中心机房管理办法及所辖范围内突发机房事件应急预案。
周期性或即时性地向局域网用户发布系统安全警示;对异常流量来源进行监控,并妥善处理
各种异常情况。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所辖范围内机房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负责调查和处理机房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并按照相关规定作好善后工作。
第二章中心机房管理办法
第四条机房内的所有设备需要定期保养,应指定人员做维护、清洁工作,做到两天一收拾,
一周一打扫;严禁将各种食物、饮用品带入机房,在机房内禁止吸烟。
第五条计算机设备维修工作由专门人员进行,管理人员应把设备的检修情况记录在相应的
设备卡上,以便统一归档管理。如发现机房设备故障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负责计算机
及外设的日常维护与排除故障,在遇到设备保修范围内的故障时,应及时催促供应单位上门
或将机器送修;
第六条系统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机房、设备及系统运行管理规定,不得在机房内从
事与系统管理、运行维护、系统安装和调测等无关的工作;
第七条如其他人员需使用机房内设备应向机房负责人提交申请,经主管人员审核签字后,
将书面申请提交信管部存档后方可借用机房内的设备;
第八条做好防火、防雨、防湿、防盗工作,注意用电安全;机房内的环境要每周检查温度、湿度、电力系统、是否满足机房相关的标准要求;
第九条系统管理人员应定时对机房供电系统及其他运行中的系统、设备进行巡视和检查,
建立档案,做好系统日志。要对发生的故障以及排除故障情况做好详细记录;机房管理人员
每日检查UPS电源的状态,确保在突发停电时,UPS电源能自动供应机房设备正常工作半
个小时,保证机房设备的数据及时保存。
第十条要统一管理机房内的设备,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等随机文件与
资料要保存完整。要明确专人负责计算机文档、信息化等资料的保管,要做到资料齐全,存
放安全;
第十一条机房内的交换机和服务器系办公自动化的关键设备,任何人不得自行配置或更改系统参数;第十二条要做好机房的安全工作,对服务器的各种帐户、密码严格保密。对网络运行做好监控、做好记录;
第十三条应及时做好数据的备份工作,保证在系统发生故障时,数据能够快速、安全的恢
复。所有备份数据不得更改,并要求做到本地和异地分别备份保存。
第十四条为了更好的为所里的业务服务,确保我所网络正常运行,每日常规工作内容主要
由两部分组成,每日早上9: 00开始对机房进行巡查,每日晚上17:00对机房进行简单的
清扫及巡查,对机房内的设备进行一般性的巡视,主要着重于服务器及网络设备运行正常与
否。
1)对机房里的温度进行调节,如室内温度过高,调节空调对机房进行有效的通风。
2)查看交换机与防火墙及接入设备的工作状态,如发生异常,对其进行及时有效的维护。
3)监测网络运行状况,做好工作记录及系统日志。
4)查看当日杀毒软件的工作日志;
5)对机房进行清洁工作,做好机房的防尘工作;
6)下班后关好门窗,检查机房的门是否上锁。
第三章机房出入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除经授权的系统管理、机房值班和保安巡视人员外,其他人员进入机房需经信管部负责人批准,并在机房管理人员陪同下进入机房。
第十六条严禁带外单位人员或无关人员进入机房,确因工作需要,如:系统故障诊断和处
理,设备维修维护、系统或设备安装等进入机房,必须由机房管理人员陪同进入,做好登记, 并配合项目的实施。
第十七条进入机房的设备应在进入机房前拆除外包装,以保证机房环境的清洁和安全。
第十八条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性物品进入机房。
第四章机房用电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机房内提供的UPS电源只允许为主机、服务器、网络及存储等核心设备供电,严
禁安插其他设备,增加UPS电源供电负荷。
第二十条严禁擅自切断供电系统,确因工作需要断电时,首先应做好相应准备工作,经部门领导批准,然后给所有部门发放断电通知,最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一条机房内安装用电设备或有用电需求的项目时,必须经过专业人员或设备提供商的安装工程师进行现场勘查,经确认在满足或符合要求后工程才能实施。
第五章机房施工管理规定
第二十二条任何进入机房的施工,施工单位必须指明施工管理人员。
第二十三条施工人员进入机房,必须遵守机房有关管理规定,不得携带与施工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并自觉接受保安人员或机房管理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四条施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非指定工作区域,施工前须布置适当的防护设施;施工人员在现场严禁吸烟,不得在机房的任何地方坐卧,饮食,或从事与施工无关的事情。
第二十五条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动用机房设施和设备,如因施工管理不善造成机房设施、财产及其他一切经济损失,施工单位必须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第六章机房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进入机房的人员必须遵守《机房出入管理规定》以及有关规章制度。
第二十七条机房内的设备、工具及相关资料应存放在指定地点,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带出机房。
第二十八条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性物品,严禁动用明火;
禁止在电器设备上放置纸张等其它杂物;不得存放与系统运行维护和管理无关的设备、物品
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机房管理人员或保安巡检员应熟悉机房环境以及安全通道的位置,应懂得防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