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模式的国际比较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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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公司治理模式与我国的比较及启示

国外公司治理模式与我国的比较及启示

国外公司治理模式与我国的比较及启示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加快,国际间的商业交流与合作日益密切,国外公司治理模式对我国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本文将从公司治理的概念入手,比较国外公司治理模式与我国的差异,探讨其带来的启示。

首先,公司治理是指管理者与所有者在公司中相互合作的一种机制,目的是保护投资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在国外,公司治理通常采取股东治理模式,即股东作为公司的实际所有者,通过选举董事会成员和监督公司经营,来保护自身权益。

而在我国,由于特殊的历史和文化背景,公司治理模式更倾向于家族治理或政府干预。

比如,很多我国企业由家族控制,决策权主要由家族成员掌握,而与股东的权益状况关系并不密切。

再如,政府在我国企业中扮演重要角色,通过干预企业经营决策来保护国家或国有资产的利益。

国外公司治理模式相比于我国,具有以下几个优势。

首先,国外公司治理模式注重提高公司透明度和公开度,保护投资人的利益。

公司必须按照透明公开的原则公布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制度等信息,方便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和决策过程,并便于进行风险评估和投资决策。

其次,国外公司治理模式重视独立性和多样性。

董事会成员通常由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他们与公司高级管理层相互独立,有助于减少代理问题和降低公司经营风险。

同时,董事会成员的多样性也被视为提高公司创新能力和决策质量的重要因素。

再次,国外公司治理模式注重德治,即将道德与企业管理相结合。

公司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和道德伦理,推行社会责任,保护环境和员工权益。

国外公司治理模式给我国带来了许多启示。

首先,我国应加强对公司治理的法律规范和监管力度,提高公司透明度和公开度。

加强信息披露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应公开哪些信息,以及公开的方式和时机。

其次,我国应推动董事会独立性和多样性的发展,提高公司治理质量。

加强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减少董事会成员与公司高层管理层的利益冲突。

同时,鼓励女性、少数族裔等群体参与董事会和高层管理,提高公司的创新能力和决策质量。

公司治理国际比较分析及中国公司治理目标模式创新研究

公司治理国际比较分析及中国公司治理目标模式创新研究

公司治理国际比较分析及中国公司治理目标模式创新研究在过去的一二十年里,随着公司治理问题的不断爆发和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竞争压力的不断增加,着力进行公司治理改革,越来越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国际发展趋势。

对于市场经济体制刚刚确立的中国,研究和构建有效的公司治理体系,更是政府和企业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和促进公司制度与资本市场发展中共同面临的迫切任务。

但是,什么是公司治理?世界上具有代表性的美、德、日公司治理模式到底有何区别?对中国有何启示和借鉴?中国公司治理目标模式应该如何选择和创新?这在目前所观察到的有关研究成果中,并没有形成固定统一的答案。

人们所达成的共识是:世界上没有固定统一的公司治理模式,也没有最佳模式,任何国家,尤其是转轨国家,要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公司治理体系,决不能完全照搬任何一种公司治理模式,而是必须在深入研究公司治理理论,全面考察和比较研究各种公司治理模式的差异性和同一性、有效性和适应性的基础上,合理地选择和创新与本国国情相适应的公司治理模式。

基于上述认识和要求,本文提出了公司治理国际比较分析及中国公司治理目标模式创新研究的课题,旨在通过全面考察美、德、日公司治理模式的形成、结构和外部支持条件,比较分析美、德、日公司治理模式的差异性和同一性、有效性和适应性,科学地研究和确定中国公司治理改革与发展的目标模式,为中国政府和企业进一步构建和完善与中国国情相适应的公司治理体系,提供科学依据。

按照这一目的,本文集中进行了以下三方面的研究工作:一是公司治理研究的基本理论分析。

主要是以现代企业理论、博弈论、信息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为基础,综合利用理论集成、规范分析和系统分析方法,深入研究公司治理的基本理论问题,主要涉及到公司治理问题的一般性与特殊性、公司治理的内涵、公司治理系统分析的理论框架与一般模型。

通过这些研究,为全面地考察和比较研究美、德、日公司治理模式的形成与结构,科学地研究中国公司治理目标模式创新问题,提供了必要的理论基础。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国际比较以及对我国的启示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国际比较以及对我国的启示
的先 进理 念 , 国人 民银行 于 2 0 中 0 2年 6 月 4 丑 发
泛 的相关 者 的利益 , 括股 东 、 权 人 、 应商 、 包 债 供 雇 员 、政 府 和 社 区 等 与 公 司 有 利 益 关 系 的 集 团 。 是
指 通 过 一 套 包 括 正 式 的 或 非 正 式 的 、 内 部 的或 外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国际比较以及对我国的启示
冯 倩
( 津 商 业 大 学 天 津 市 3 0 3 ) 天 0 1 4
摘 要 : 业 银 行 公 司 治理 水 平 是 决定 商业 银 行核 心 竞争 力 的 关键 ,本 文通 过 比较 国 际 上 四种 商 商
业银 行 治 理 模 式 的利 弊 , 出 目前 我 国 商 业银 行 在公 司治 理 中所 面 临 的 问题 , 出几 种 改善 我 国商 业 指 提
公 司 治 理 则 不 仅 限 于 股 东 的 利 益 ,而 是 涉 及 到 广
们 对 商 业 银 行 公 司 治 理 的 关 注 。越 来 越 多 的 人 们
认 识 到 稳 健 的银 行 体 系 的 重 要 性 ,而 这 又 与 商 业 银行 的公 司治理 密切相 关 。 前 , 于美 国次级抵 目 由 押 贷 款 而 引 发 的 全 球 性 金 融 危 机 ,再 一 次使 商 业 银 行 公 司 治 理 问 题 成 为 全 球 性 的 研 究 焦 点 , 我 国
商业 银行 也不应 再作 为公 司治理监 督者 的角色定
位 自 己 , 应 该 更 加 重 视 自身 治 理 问 题 , 免 未 来 而 避 经济 的不 确定性 带来严 重 冲击 。 近 几 年 来 ,我 国 监 管 当 局 将 治 理 结 构 问 题 作 为 改善商业 银行 经营管 理 、 效控 制风 险 、 升竞 有 提 争 力 的 重 要 措 施 大 力 推 进 ,借 鉴 了 巴塞 尔 委 员 会

公司治理结构的国际比较及启示

公司治理结构的国际比较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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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治理结构 的国际比较及 启示
口余 四祥 河 南 煤 业 化 工 团焦 煤 公 司 古 汉 山 矿
摘 要 : 比较 分 析 “ 美模 式 ” “ 日模 式 ” “ 英 、德 和 家族模 式 ” 种 公 司治理 模 式 的特 点 和 利 弊 , 此 基 础 上提 出完善 我 国 的公 司 治理 三 在
( ) 府 职 能 对 公 司治 理 的 影 响 一 政
有 者 和 经 营 者 的 责 、 、 得 到 均 衡 。 核 心是 在 法 律 、 权 利 其 法规 和管
理 的框 架 下 ,保 证 以股 东 为 主 体 的利 益 相 关 者 的利 益 为 前 提 的 整 套 公 司 权力 安排 、 任 分 工 和 约束 机 制 。 建 一套 科 学 合 理 责 构 的公 司治 理 模式 , 摆 在 许 多 国家 面前 的一 个 重 要 问 题 。 是 三种 有 代 表 性 的 公 司 治理 模 式 比较
家 族 利 益 和 亲情 的双 重 激 励 和 约 束 5企业 员工 管理 家庭 化 。 族 企 业 在 企 业 中创 造 和培 育 一 种 . 家 家庭 式 的 氛 围 , 员 工 产 生 一 种 归 属 感 和成 就 感 , 强 了 员 工 对 使 增 企业 的 忠诚 感 , 证 了 企业 的顺 利 发 展 。 保 二 、 阶 段 我 国公 司治 理 的主 要 问题 现 我 国 的 上 市公 司 绝 大 多 数 是 国 有 企 业 改 制 重 组 而来 ,股 权 结构 呈现 出公 有股 权 占 主体 , 国家 拥 有 高 度 集 中 的股 权 的特 征 。 这些 特征 影 响 了公 司 治 理 结 构 的 有 效 性 ,使 我 国 上 市公 司 的 治 理结 构表 现 出 以下 几 个 方 面 明显 的缺 陷 :

企业集团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与启示

企业集团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与启示

委员会等分层机构 。 为保证董事监督职能的独立性 , 董事主要 由来 自集 团外部的具有一定声望并具备相 当金融 、 财务 、 法律等知识 和 技能的人员来担任 。大型企业 集团中的外部董事往往 占到全部董 事 的 34 / 左右 , 董事长一般也都由外部董事兼任。董事会 的上述设 置 的确增强 了董事的独立性 ,但 由于独立董事往往 与所供职 的企 业集团没有直接 的厉害关 系, 而且往往 身兼数职 , 少有机会 出席 很 公 司的 董 事 会 会 议 , 因而 , 独 立 性 和 职 能都 受 到 削 弱 , 些 公 司 其 有 的独立董事成了“ 花瓶 ”“ 、稻草人” 董事会也成 了“ , 橡皮 图章” 不 , 能有效行使其对经理人行为的监督权。再加上大多数集团母 公司
决定董事 。 与美 国治 理模 式 不 同 , 日本 实行 监 事 会 制 。 事 会 有 权 审议 通 监
经理人为代表的 内部人实际掌握 了集 团母子公 司的管理 大权 , 进
而控 制 了整 个 集 团。
职工持股制度在美 国企业集 团中也 比较典型 。 自 2 0世纪 7 0 年代中期推行至今 ,员工持股制度在美国取得 了长 足的发展 与进 步, 而且非常稳定和普遍 。此制度通过 内化财产关系 , 职工 的收 使 益与企业资产增值和长远发展相联系 ,不仅调 动了职工的生产积 极性 , 而且在一 定程度上改善了美 国的劳资关系 。 国国家职工所 美 有制中心的一项调查表 明, 实行职工持股计划公司的销售额 , 比实 行前每年提高 1 9 . %,比不 实行 职工持股计划 的公 司每年增长要 8 快 54 就业 增长 比没有实行 职工持股计 划前要 多 1 1 比不 . %; . %, 2 实行职工持股计划的公 司每年要 多增长 5 5 . %。 目前 ,美 国已有 0 90 50家公司 、0 0多万职工参加了该计划 , 10 职工 持股 总值 约 10 50

协同治理的国际比较及对中国的启示

协同治理的国际比较及对中国的启示

协同治理的国际比较及对中国的启示协同治理是指政府、市场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并协同合作,共同解决社会问题和推动社会发展的一种治理模式。

近年来,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国际社会各种挑战的增多,协同治理的理念和实践在国际上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实践。

本文将通过对国际协同治理模式的比较研究,探讨其对中国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一、国际协同治理模式的比较在国际上,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协同治理模式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但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类型。

1. 民主参与型协同治理模式在一些西方国家,协同治理模式主要体现在民主参与型治理中。

政府、企业、市民社团等各方都被鼓励参与到社会治理中,共同协商、共同决策,形成多方参与、多方协商的治理模式。

在北欧国家,政府与工会、企业主、民间组织等形成“三方协商”模式,共同决定劳动政策和社会政策。

2. 社会合作型协同治理模式在一些发达国家,协同治理模式体现在各种社会组织的合作中。

社会企业、非政府组织、志愿者组织等各种社会力量通过合作共赢的方式,共同推动社会问题的解决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在美国,许多社会企业和非营利组织通过合作创新模式,为社会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新的路径和方向。

3. 政府市场合作型协同治理模式在一些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协同治理模式主要体现在政府与市场各方的合作中。

政府采取引导和服务的方式,推动市场主体加强自律合规,同时市场主体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承担起社会责任,共同推动社会事业的发展。

在中国的一些特色小镇建设中,政府与企业合作共建,促进了小镇旅游业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的繁荣。

二、对中国的启示1. 推动政府社会协同治理中国政府需要积极推动政府与社会各方的协同治理,打破部门之间的壁垒和利益之争,形成政府与市民社会、企业之间相互协调、协商、合作的社会治理模式。

政府需要更多地倾听民意、接纳市场智慧、吸收社会力量,更好地解决社会问题和推动社会发展。

2. 强化市场主体责任中国市场主体在发展经济的也需要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促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鼓励企业创新发展,同时更多地回馈社会,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社会治理提供更多的力量和资源支持。

国外公司治理模式的比较及借鉴

国外公司治理模式的比较及借鉴

国外公司治理模式的比较及借鉴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国际经济交流日益频繁,公司治理成为各国企业发展的重要议题。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公司治理模式各有特点,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公司治理经验对于提高我国企业的治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美国的公司治理模式美国是全球公司治理的典范之一,其公司治理模式以市场为导向,注重股东权益保护,以及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

美国的公司治理体系主要包括三大要素:股东权利、董事会和公司高管。

在股东权利方面,美国的公司治理体系注重股东权益保护,股东有权利参加股东大会、行使投票权、监督董事会和高管履行职责等。

此外,美国还采用了“激励机制”,即通过授予高管股票期权等方式,使其与股东利益保持一致。

在董事会方面,美国的公司治理模式强调独立董事制度,即董事会中必须有一定比例的独立董事,以保证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此外,美国还建立了董事会委员会,例如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等,以进一步提高董事会的有效性和专业性。

在公司高管方面,美国的公司治理体系注重高管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在激励方面,美国公司通常会授予高管股票期权、股票奖励等,以激励其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

在约束方面,美国公司通常会设置高管的薪酬上限、福利待遇等,以避免高管薪酬过高和滥用职权等问题。

二、日本的公司治理模式日本的公司治理模式以“企业家精神”为核心,注重公司内部的稳定性和长期性,以及与股东、员工等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发展。

日本的公司治理体系主要包括两大要素:股东会和董事会。

在股东会方面,日本的公司治理体系注重股东利益的长期稳定性和股东会的合法性。

日本的公司通常会有一定比例的长期股东,他们与公司有长期的合作关系,并且在股东会中拥有一定的话语权。

此外,日本的公司通常会采用“三方面协议”,即股东、公司和银行之间的协议,以确保公司的长期稳定性和股东利益的保护。

在董事会方面,日本的公司治理模式强调董事会的内部稳定性和公司的长期发展。

日本的公司通常会有一定比例的内部董事,他们与公司有长期的合作关系,并且在公司的战略决策中具有重要的话语权。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与启示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模式的国际比较与启示
本。


英 美 市场导 向模 式 的经 验总 结
美英 模式 主要 是按美 英法 系的基本要求 订立公 司法 的国 家普遍实行的一种公司治理结构模式 , 也称 为新古典式公 司治 理模 式。它深受斯密 自由主义经济哲 学思想的影响 , 设定公 司 治理结构 的 目的就是要实现股东价值最大 化 , 银行绝对应 当为 股东所控 制 , 股东大会是银行 的最高权利机关 , 股东选举 董事 , 然 而 , 东 人 数 众 多 , 权 相 当 分 散 , 此 , 事 会 在 治 理 中处 股 股 因 董 在核心地位 , 董事会 聘任 总经 理等高 管人员 , 由总经 理负责企 业运营 , 董事会 中安 排有独 立董事 , 代表 股东起监督作 用 。总 之 , 美 模 式 是 以英 国 、 国为 典 型 代 表 的 市 场 导 向 型 银 行 公 英 美 司治理结构模式 , 采用这种模式的国家有法 国 、 意大利等 。 这种 模式 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 1美英 国家公 司治理模式框架 。美英国家公 司治理模式 的 . 框架 由股 东大会 、 董事会及 首席执行官三者构成 。其 中股 东大

2企业融资以股权 和直接 融资为主 , . 资产负债 率低 。 在美国 绝大多数企业中 , 由股 东持股 的股份 公司 占公 司总数达 9 %以 5 上, 其资产负债率一般在 3 %~ 0 5 4 %之间 , 大大低 于德 国和 日本 6 %左右 的资产 负债率。同时 , 0 在美英公 司融 资结构 中单个债 权人 , 主要是指银行在企业 中的债权 比 股 者 占主 体 , 权 高度 分散 化 。在 . 在 机 股 美英 , 个人股 东虽 在整体上 股权 比重 高 , 但相对 于机构投资者 来说所持有的股权 比重却较小 。 机构持股者中退休基金 的规模 最大 , 托机 构次之 , 2 信 到 0世纪 9 0年代 , 机构投资者持股 比重 已超过个人 股东 ,在个别 大公 司中的持股率甚 至高达 7 %以 0 上 。从原则 上讲 , 机构本身 不拥有股权 , 股权应属 于最终所有 人—— 信托收益人 , 由于最终 所有人通过信托关 系授权机构 但 行使股权 , 因此 , 机构投 资者支 配的资本 大都是属 于私人委托 者的 , 机构代表所有者 即股东的身份进行证 券投 资。 4以股 东价 值 最 大化 为 治理 目标 。 由 于企 业 融 资 结 构 以股 . 权资本 为主 , 公 司治理就必 须遵循 “ 东 至上” 辑 , 其 股 逻 以股 东 控 制 为 主 , 权 人 一 般 不 参 与 公 司 治 理 。这 是 因为 美 英 法 律 禁 债 止银行持有公司股份 , 银行对公 司治理 的参与 主要表现 为通过 相 机 治 理 机 制来 运 行 , 当 公 司 破 产 时 可 以接 管 公 司 , 债 权 即 将 转为股权 , 而由银行对公司进行整顿 。当公 司经 营好转 时银 从 行 则 及 时退 出 , 法 好 转 时 才 进 入 破 产 程 序 。 无 5以 股 票 市场 为主 导 的 外部 控 制 机 制 高度 发 达 。与 公 司融 . 资的股权资本为 主和股权高度 分散化相适应 , 美英高度 发达 的 证券市场及其股票 的高度 流动性 , 司治理表现 为由外部控制 公 来实现 。单个股东对公 司的控 制主要是通过证券市场 , 表现 为 “ 用脚投票 ” 。这种外部控制模式 的主要 特征是 : 重视所有权 的 约束 力, 股东对经 理的激 励与约束 占支配地位 , 种激励约束 这 机制的作用是借 助市场机制来 发挥 的。由于 以股东价值 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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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结构模式的国际比较及其对我国的启示简介:由于各国融资制度、股权结构与要素市场的差异,形成了三种不同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并且这三种治理模式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呈现出一定程度的趋同。

我国公司治理主导目标模式的选择,应切合我国的实际国情与吻合公司治理模式国际趋同的演变趋势,定位于“基于多方监控主体并存的、以内部监控为主”的治理模式。

公司治理实际上是关于所有权分配的合约,其核心问题就是要通过选择恰当的契约安排来实现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对应,从而确保企业的决策效率(杨瑞龙,1998)。

由于世界各国在社会传统、政策法律体系、政治体制与经济制度等方面存在差异,因而演化出多样化的融资制度、资本结构与要素市场,从而形成了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

本文试图通过对公司治理模式及其演变趋势进行国际比较,初步探讨在经济全球化、金融一体化背景下我国公司治理主导目标模式选择的基本取向。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模式1.外部监控型公司治理模式外部监控型公司治理模式,又称为市场导向型治理模式,因外部市场在公司治理中起着主要作用而得名。

这种公司治理源自于“盎格鲁——美利坚”式资本主义,以高度分散的股权结构、高流通性的资本市场和活跃的公司控制权市场为存在基础与基本特征。

<1>美国、英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是这种公司治理模式的典型代表。

英美是典型的市场经济体制国家,企业融资完全是市场化行为,并形成了完善的高度发达的资本市场。

在此制度背景下,英美企业形成了以资本市场为主导的融资结构以及与之相应的市场导向型公司治理结构:(1)企业融资以直接融资和股权融资为主,资产负债率较低(一般在35%-40%之间)。

企业长期资金的筹集一般遵循“留存收益-发行债券-发行股票”的次序。

同时,受相关法律制度的限制,银行不能成为企业的股东,银企之间的产权制约较弱,银行在融资与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极其有限。

青木昌彦(Masahiko Aoki,1999)将这种银行与企业之间的融资关系称作为“保持距离型融资”。

<2>(2)在股权结构中,机构投资者占主体,股权高度分散化。

同时,由于存在监督成本与“免费乘车”问题,股东对公司的联合控制也很困难,其理性选择便是“用脚投票”。

<3>(3)股权的流动性很高。

这不仅导致公司资本结构不稳定,而且使通过市场对经营者实施制衡成为一种重要的机制,而正是这种机制的存在导致了一场公司治理结构的变革。

2.内部监控型公司治理模式内部监控型公司治理模式,又称为网络导向型公司治理模式,因股东(法人股东)和内部经理人员的流动在公司治理中起着主要作用而得名。

这种公司治理源自于“日耳曼”式资本主义,以后起的工业化国家(如日本、德国和其他欧洲大陆国家)为代表。

内部监控型公司治理模式以股权的相对集中和主银行(或全能银行)在公司监控方面的实质性参与为存在基础与基本特征。

<1>二战后,为较好地解决市场缺陷与信息不完全等问题,实现金融资源的充分动员和促进资本的有效形成与经济的高速增长,日本、德国政府实施了以产融结合为基本特征的融资政策,并以法律限制企业在银行以外的金融市场进行融资,从而使企业在融资上高度依赖于银行体系。

<2>这种以银行间接融资为基础的金融制度,使日本、德国企业形成了独特的融资结构以及与此相应的网络导向型公司治理结构:(1)企业融资以股权与债权相结合并以间接融资为主,资产负债率偏高(高达60%左右)。

因此,在公司治理中强调平等对待股东和雇员,一般侧重于寻求内部治理,较少依赖证券市场的“用脚投票”的外部治理机制。

(2)股权结构以法人持股和法人相互交叉持股为特征,股权集中程度较高,且相对稳定。

因此,投资者和企业之间是一种“干预性治理”,其目的在于降低代理成本。

(3)银行在融资和公司治理中发挥着主导性作用。

在日本、德国,银行与企业之间通过融资与相互持股的方式建立了一种长期稳定的耦合关系,并且这种银企关系有着特定的制度安排,如日本的主银行制、德国的全能银行制。

伯格洛夫(E.Berglof,1995)、青木昌彦(1999)将这种银企之间的融资关系称为“控制导向型融资”。

同时,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形成了以主银行(或全能银行)为中心的相机治理机制。

3.家族监控型公司治理模式家族监控型公司治理模式,是指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没有实现分离,公司与家族合一,公司的主控制权在家族成员中进行配置的一种治理模式。

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是家族企业和家族监控型治理模式存在的基础与基本特征。

<3>韩国以及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印度尼西亚等东南亚国家是这种治理模式的典型代表。

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比,韩国和东南亚各国由于没有经历与西方国家相同的资本原始积累过程,以及原有的不完全的自然市场体系的客观存在,因而采取政府主导型经济发展模式,政府在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同时,这些国家深受儒家文化的影响,在用人制度上特别强调家族观念和重视血缘关系。

因此,韩国和东南亚各国企业具有与西方国家公司完全不同的发展路径依赖性,即在市场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家族成为监控公司的可行选择,由此形成了以家族为主导的资本结构以及与之相应的公司治理结构。

在家族公司中,公司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主要由以血缘、亲缘和姻缘为纽带的家族成员控制,公司决策纳入家族内部序列进行。

在这种情况下,控制性家族通常通过其在相关产业内的影响来限制竞争,并从政府手中获取优惠的资金来源和产业政策支持。

企业在投资项目上存在“软预算约束”,从而“裙带资本主义”则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

由此可见,家族监控型公司治理模式采用了“保持距离型融资”和“控制导向型融资”相结合的融资形式,即一方面有中小股东提供外部资金来源,另一方面又有一个较大的外部资金提供者在公司中具有控制性利益或直接影响投资决策。

[4]二、公司治理结构模式的国际比较及评价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企业所处外部制度环境对融资模式选择的影响和制约,决定了企业的融资结构(或资本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的模式:若以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为主,则公司治理结构表现为所有者控制的外部监控型模式;若以间接融资为主,公司控制权集中在债权人手中,则公司治理结构表现为债权人控制的内部监控型模式;若融资结构以家族资本为主导,则公司治理结构表现为家族监控型模式。

上述三种公司治理模式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但它们在表现形式与内在运行机制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别。

1.公司治理的目标及其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在外部监控型治理模式中,股东是公司所有者和剩余索取者,公司存在的根本目标就是为股东创造价值,而公司的其他利益相关者(如雇员、债权人等)获得的仅仅是固定报酬,因此,其公司治理就必须遵循“股东至上”的逻辑。

在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的背景下,股权的高度分散使单个股东不能有效地监控管理层行为,出现所谓的“弱所有者(股东)、强管理者(内部人)”现象,由此产生代理问题。

因此,公司治理实质上要解决的是因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而产生的代理问题,<5>或者说公司治理要处理的是公司股东与管理人员的关系问题。

在内部监控型治理模式中,公司不仅是股东的工具,而且还应对更广泛的利益相关者负责任,因此,公司治理必须遵循“利益相关者”的逻辑。

如日本公司大多采用终身聘用制,由于高层管理人员如董事会成员都是从本公司底层做起,他们对员工待遇与福利等事项的关注往往要胜于对股东利益的重视。

这种非常密切的关系有助于公司内部团结,是日本社会的缩影。

德国企业的职工通过选举职工代表参与监事会和职工委员会来实现他们参与企业管理的“共同决定权”,这种公司内部的“劳资共决制”是德国公司治理结构的一个重要特点。

<6>在日本、德国公司中,由于法人相互持股比较普遍,股东的影响往往被相互抵消,经理层拥有高度的自主权,从而导致股东大会“形骸化”。

<3>因此,公司治理不仅要解决因债权人与代表股东利益的经营者之间的利益不一致和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代理问题,同时还要协调员工、银行、供应商、关联企业等诸多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

莫兰德(P.w.Moer- 1and,1995)认为,日本、德国的公司治理主要解决利益相关者网络中的利益协调问题。

<7>在东南亚国家或地区的家族公司中,公司股权集中于家族手中,控制性家族一般普遍地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与投资决策。

因此,公司治理的核心从协调管理层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转变为解决强家族大股东、管理层和广大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

韩国、泰国明显承认公司治理要采纳“利益相关者”概念,而新加坡、马来西亚虽也承认公司的社会性,但没有在公司治理中强调“利益相关者”。

如新加坡使用其他手段(如立法)来保障雇员、贷款人和客户的利益;马来西亚则鼓励董事会对“利益相关者”负责,但强调董事会要对股东负责。

2.公司控制在外部监控型公司治理中,投资者(股东与债权人)不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战略决策,他们只要求能得到合同规定的给付,投资者与企业之间是一种保持距离型的“目标型治理”。

公司控制和投资者对经理人员的监督与制约,是通过有效率的资本市场、经理市场以及其他制度安排和一系列市场手段(如公司控制权之争等)来实现的。

公司控制权市场的存在使经营者时而面临因经营不善公司遭接管而被解雇的可能,在经理作为一个专门职业而存在的情况下,经营者或经理被解雇意味着可能终生找不到工作,从而对经理人员形成较强的约束。

<1>同时,由于监督和市场交易的需要,还要求公司对管理事务公开并提高财务透明度,迫使经理人员关心公司的管理和财务状况,从而对其形成持续性约束。

在内部监控型公司治理中,发达的股票市场对公司融资以及监控所发挥的作用相当有限,而银行在公司治理中却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8>如在日本,从表面的立法要求来看,银行只能拥有5%的非金融企业的股份,但由于银行同时拥有企业集团内其他成员5%的股份,以及这些公司成员间相互持股而形成的贸易和监督关系,使银行的作用远大于其持有股份所代表的权利。

在主银行制度基础上,日本的企业系列包括了生产、原材料供应、批发商、零售商、银行及技术研究等公司,这些公司之间形成了利益共同体。

因此,日本很少出现敌意并购案件,银行股东的角色被认为取代了并购的功能,使公司治理结构“内部化”。

在德国,法律对银行持有非金融企业股份没有什么限制,因此德国银行不仅是大型非金融企业的贷款提供者,而且也是这些公司的主要股东,通常四五家银行就能有效控制生产性公司的决策权。

同时,由于企业和管理部门有长期合同,即使一个入侵者能得到一家公司的控制性所有权,但这些合同也能阻止其对管理部门的迅速改组,而职工代表出任监事和限制个人股东投票数量等制度安排,使通过接管来更换管理人员的可能性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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