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定制合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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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定制合作协议书
甲方: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乙方: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定制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概况
乙方以【出让】方式取得坐落于山东省泰安市XXX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XX,土地使用权面积为:XX 平方米,用途为XX。
乙方拟在上述土地范围内建设XX项目(暂定名),目前该项目已经取得立项/规划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条件/审定设计方案通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请选择)。
甲方定制的商品房 ( 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包括在上述项目范围内,用途为:办公,土地使用年限自20XX年X月X日至 20XX 年 X 月 X日止。
该商品房为前款规定项目中的 _________ 【幢】【座】第 _______ 层(自然楼层),【层高】为:________ 米(允许正负X%误差),建筑面积估算为平方米(指按照现行测绘规范确定的产权面积,允许正负X%误差)。该楼号为【暂定】,最终以公安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的房号为准。
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主体建筑结构为:,建筑层数为: __________ 层,其中地上 ___________ 层,地下 ___________ 层。
或该商品房为前款规定项目中的 _________ 【幢】【座】(但不包含地下部分,且无论该地下部分性质如何)
第二条抵押情况
该商品房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未/已经(选择)设定抵押。项目进展过程中乙方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将该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新设抵押或续展原抵押。甲乙双方办理该商品房产权转移登记前,甲方负责注销该该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
第三条设计约定
整层购买:在满足既有规划设计条件、规划设计方案、设计规范及规划主管部门、消防部门、建设主管部门、施工图审查部门要求的前提下,甲方可对该商品房楼层内房间布局、卫生间和电梯厅的装修标准提出具体要求(以下简称“装修要求”)。
整栋购买:在满足既有规划设计条件、规划设计方案、设计规范及规划主管部门、消防部门、建设主管部门、施工图审查部门要求的前提下,甲方可对各楼层内房间布局、卫生间和电梯厅的装修标准提出具体要求(以下简称“装修要求”);甲方对该楼栋享有冠名权、楼顶平台使用权(甲方自行申报);对该专供该楼使用的电梯、大堂、电梯厅前室、楼道享有管理权、使用权。
甲方的装修要求,应在本协议签署后XX日内/乙方申请办理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或者乙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届满前提出并与乙方达成一致性意见,逾期提出或双方无法对甲方装修要求和价格无法达成一致的,视为甲方放弃购买该商品房。
若甲方的施工要求未能通过政府部门审核,甲方应同意作进一步修改。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一)该商品房最终售价由三部分组成,分别为设计配合费、基准价格和装修调整价格,其中:
1、设计配合费按该商品房预估建筑面积乘以XX元/平米计算,该费用不因实际建筑面积变化而调整。
2、基准价格为该房屋标准装修情况下的价格,基准价格按照该房屋建筑面积乘以XX元/平米计算。
3、装修调整价格是应甲方装修要求,变动标准装修条件后增加或减少的装修价格,该增减额在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的具体装修要求同时确定,原则上按照装修成本价格*110%。
(二)付款方式
1、设计配合费用: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如甲乙双方无法在约定的期限内对甲方提出的装修要求和装修调整价格达成一致,乙方退还甲方该费用。如甲乙双方对装修标准确定后,无论甲乙双方是否最终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该费用均归属于乙方所有。
2、基准价格和装修调整价格可采用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署后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或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支付。
采用一次性性支付,预售合同签署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付清后办理网签或备案手续。
采用分期支付的,预售合同签署7日内付款比例不应低于50%,付至50%后办理网签或备案手续,其余款项应在30日内付清。
采用银行按揭方式,应满足乙方指定银行的最低首付款要求,首付款应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署7日内一次性支付,首付款付清后办理网签或备案手续。甲方须保证银行按揭贷款在该商品房具备放款条件后60日内,到达乙方账户。如发生逾期,即视为乙方逾期付款。
第六条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
甲乙双方在该商品房具备预售条件后,即签署正式商品房预售合同,该商品房预售合同内容应与本协议书内容保持一致。甲乙双方在未来签署该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就相关内容,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或政策法规有强制性要求,不再进行调整。
甲方在接到乙方签约通过之后10日内,未与乙方签定该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即视为甲方放弃相关权利,甲方已交付设计配合费,乙方可不予返还。
第七条商品房交付
该商品房的交付时间,由乙方确定,但最迟不超过该商品房所在楼栋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24个月。
该商品房交付时,该房屋装修标准、装修质量及其他非建筑主体结构问题,不作为交付条件。上述问题如果确实存在,由乙方在甲方收房后按保修处理。
第八条其它
(一)甲乙双方之间的书面通知,除非当面签收,应以合同首部约定的联系方式以邮寄的方式送达。如邮寄送达不能,可发送电子邮件的指定邮箱。
(二)甲乙双方有关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协商解决无效的,提请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署于2015年XX月XX日。本协议自甲方按照本协议第四条支付设计配合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后10日内仍未支付设计配合费的,除非乙方另行书面确认同意,本协议即告自动解除。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