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本控制及目标利润承包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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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成本控制及目标利润承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力度,调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明确项目经理责、权、利,提升公司对项目的经营管控能力,提高项目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经理是成本控制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按照公司目前项目管理体制进行承包,在项目承包期内对分公司的专业项目经理部和分包方的全部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等成本拥有控制权力,并负全部责任。

第三条分公司或专业项目经理在项目承包期内对本专业的成本控制负主要责任,分公司必须配合项目经理做好成本控制管理工作。

第四条成本控制的目标是保证实现项目目标利润率。以实现目标利润为考核依据,对项目经理进行承包。

第二章项目毛利率及目标利润率的测定

第五条投标利润率

市场发展部在项目合同交底时,对项目投标报价进行说明,并向相关部门移交中标经营分析报告。分析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各专业工程投标报价的预计合同收入、成本、毛利测算分析及汇总表。

二、报价组成。

三、风险因素分析。

四、报价策略对各专业工程价格调整的说明。

五、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包括项目所在地的交通、地勘、市场价格等情况)。

第六条初始毛利率的测定

一、经营计划部在公司下发分工文件后20日内,组织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初始毛利率测算。

二、项目经理部在公司下发分工文件后20日内,对本项目进行初始毛利率测算,并将测算结果及资料上报经营计划部。

三、分公司在公司下发分工文件后20日内,对分工项目进行初始毛利率测算,并将测算结果及资料上报经营计划部。

经上述三组数据的测算、对比、分析,并参考投标利润率,经营计划部在项目开工一个月内确定初始毛利率。

第七条目标利润率的测定

一、经营计划部在公司下发分工文件后80日内,组织公司相关部门测算目标利润率。

二、项目经理部在公司下发分工文件后80日内,测算本项目目标利润率,将测算结果及资料上报经营计划部。

三、分公司在公司下发分工文件后80日内,测算分工项目目标利润率,将测算结果及资料上报经营计划部。

根据初始毛利率在项目的运行情况,经过对项目所在地市场价格、风险因素等条件进行分析,经营计划部在10日内对上述三组数据进行对比、综合分析后确定项目目标利润率。

目标利润率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调整。

第八条目标利润率确定后10日内,公司总经理与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与专业项目经理或与分公司经理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第三章分包方选择及分包价格控制

第九条工程项目分包招投标管理

一、项目经理部对外分包必须填写《分包审批表》,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分包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可由项目经理部或专业项目经理部采取议标方式确定分包单位。

三、分包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进行。

四、成立招标小组

项目经理部为该项目招标工作的责任单位,并由项目经理、工委书记、副经理、总工及经营、财务、物资、工程、技质负责人组成招标小组。

项目经理部必要时可参加专业项目经理部招标、开标工作,并对其实行监督管理,确保整个招投标活动的公正、公平和有效。

五、议标、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投标单位数量均不得少于3家,且应当优先从公司发布的《合格分包方名录》中选用分包单位,列入《XXX不合格分包方名单》及群访、滋事等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分包单位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合格分包名录》以外的投标单位,招标小组需对投标人进

行资格审查。

六、项目经理部组织评审

1.项目经理要认真组织招标、评标活动。

2.项目经营人员组织相关部门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进行发标、接标和评商务标;由项目总工牵头,工程和技术人员提出详细的技术标招标要求,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技术问题,负责整个招标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并评定技术标。

在评标过程中,严格按照招标程序进行,做好招(议)标评审记录。

3.参加评标人员须签署评标意见。

4.项目经理根据评标结果在《招(议)标评审记录表》中确认中标人。

七、项目经理部分包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分包合同及评标资料报送公司经营计划部备案。

八、专业项目经理部分包

1.专业项目经理部按照上述程序自行组织招投标活动。

2.专业项目经理部必须将拟中标单位评标资料报送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3日内审批后方可签订专业分包合同。

3.专业项目经理部分包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分包合同及评标资料报送项目经营部备案。

第十条分包价格的控制

在公司制定的分包指导价格体系下,各专业分公司应有适应各专业的完整分包价格体系,但不能超过公司分包指导价格。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签订的分包合同超出公司分包指导价

格,专业项目经理部需报分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审批结果报项目经营部备案,项目经理部需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凡需进行招投标活动的工程项目应严格执行《XXX建设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四章物资采购控制

第十二条物资招标采购范围

钢材、木材、水泥、商品混凝土、阀门、法兰、管件、轨道配件、耐火材料、防水材料、保温材料、高强螺栓、门窗、油漆、砂子、石子、砖、管桩、电缆、电缆桥架、灯具、沥青砼、土工格栅、土工布、内外墙涂料、给排水化工类管材,以及大批量(工程采购总量50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必须采取招标比价的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物资采购规定

一、成立招标采购小组

采购单位的招标采购小组由采购单位经理、工委书记或纪委、物资、经营、工程、技质、财务人员组成。

二、一次性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由专业项目经理部负责招标采购并签订购销合同。

三、一次性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招标采购

1.50—200万元的由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分别推荐不少于三家供应商,项目经理部组织、分公司参加共同招投标。

2.200万元以上的除项目经理部组织、分公司参加共同招投标外,公司物资管理部同时也进行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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