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二届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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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第二届xx学生xx体育运

动会xx排球比赛竞

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xx体育局、xx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xx体育局

三、参加单位

以小学生排球为重点项目的省级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学校和体育特色学校必须参加,没有该项目省级阳光基地学校和体育特色学校的市应选派一所学校参赛。

四、比赛时间与地点

2013年8月上旬在xx

五、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报男、女甲、乙组各一队;

(二)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员、助理教练员各1名,运动员10名。

(三)年龄分组

甲组: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乙组: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运动员参赛单位、组别以该学生2013年7月1日前就读的学校及年级为准(在该校满1个学期)。

六、参赛资格

(一)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拥有所代表学校的正式学籍;并同为一所学校的在校学生(包括应届毕业生),严禁跨学校参赛。

(二)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已办理过身份证。严禁年龄问题弄虚作假。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提供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学校打印盖章后的学生基本信息表、人身保险证明(比赛往返途中及赛事期间),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参赛。

七、比赛办法

(一)比赛原则上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排球比赛竞赛规则》。

(二)特殊规则:

1、比赛网高:男为2.15m,女为2.10m;

2、比赛用球:皮质小排球。

3、比赛服装:运动员必须备有深、浅两种颜色的比赛服,上衣必须有号码,序列为1-18号,号码必须在身前和身后的中间位置,并与上衣的颜色明显不同;身前号码至少15cm高,身后号码至少20cm高,号码笔画宽度至少

2cm。队长上衣胸前号码下,应有一条与上衣和号码颜色不同的长8cm、宽2cm 的带状标志;

4、参赛运动员的服装号码必须与报名表中的运动员号码相一致;

5、比赛采用三局二胜制;

6、比赛中取消自由人。

(三)竞赛制度:根据参赛队报名、场地数量等情况另定,如需设立种子队,则以上一届浙江省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会小学生排球比赛名次蛇形排列分组,新参加的学校抽签落位。

(四)决定xx比赛名次区分办法。

1、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l分,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两队或两个以上的队积分相等,则按Z值区分名次,高者在前,如仍不能区分则按C值区分名次,高者在前。

Z值=X(总得分数)÷Y(总失分数);C值=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男、女各取前八名,分别颁发奖牌和证书。报名不足8队按实录取。

各队名次按总成绩排列,高者列前。总成绩=比赛排名╳70%+身体素质测试排名

╳30%,总成绩相同时,比赛名次在前者列前。

(二)设“阳光体育运动会优秀排球教练员奖”,评选办法见总则。

(三)根据“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由各队推荐男、女各2支为“体育道德风尚运动队”。

九、报名和报到

(一)各代表队于赛前30天上\jszx网报名,并将报名表打印经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审核盖章后报寄浙江省体育竞赛中心(杭州市体育场路212号体育大厦1103室,联系人:金轶群,电话6;邮编:310004)。

(二)各参赛队报到时必须向大会提供以下材料审查:

1、参赛运动员身份证原件、学校打印盖章后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健康证明。

2、各代表队人员(领队、教练、工作人员、运动员)在比赛往返途中及赛事期间的有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凭据。

缺少前述材料者不得参加比赛。

(三)以学校为单位组成浙江省第二届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会小学生排球比赛代表队,负责单项比赛往来交通、参赛、人员管理等事宜。各代表队应自备2×3米的代表队旗一面,颜色不拘。旗杆由大会统一准备。代表队旗旗面文字统一规定为:“××市××学校”。

十、裁判员

裁判长和骨干裁判由主办单位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聘请。

十一、设仲裁委员会,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二、参赛经费

参赛人员差旅费自理;省级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学校和省级体育特色学校运动队每人每天交纳基本食宿费50元,其他运动队每人每天交纳基本食宿费100元,不足部分由大会补助;超编人员所有经费自理。

十三、参赛保证金

参加比赛的各个代表队,报到时需一次性向大会缴纳保证金2000元。各队所缴纳的保证金,在比赛期间由赛事组委会负责对运动队(员)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处罚。

对于在比赛期间未发生违纪行为的运动队所缴纳的保证金将在比赛结束后如数退还。

十四、组委会会议和技术会议

报到时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xx归主办单位所有。

十六、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补充通知》及更新消息请登陆浙江省体育局官方网站的竞技体育->赛事信息->比赛消息版块中查询。浙江省第二届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会初中生排球比赛竞

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xx体育局、xx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xx体育局

三、参加单位

以中学生排球为重点项目的省级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学校和体育特色学校必须参加,没有该项目省级阳光基地学校和特色学校的市应选派一所学校参赛。

四、比赛时间与地点

2013年8月上旬在xx

五、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可报男、女各一队;

(二)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员、助理教练员各1名,运动员10名。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1997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出生者。

运动员参赛单位、组别以该学生2013年7月1日前就读的学校及年级为准(在该校满1个学期以上)。

六、参赛资格

(一)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拥有所代表学校的正式学籍;并同为一所学校的在校学生(包括应届毕业生),严禁跨学校参赛。

(二)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已办理过身份证。严禁年龄问题弄虚作假。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提供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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