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学生,春节,放假,安排]2018年学生春节放假安排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各部门、学院: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就2018年元旦及2017-2018学年寒假放假时间及要求作如下安排:
一、元旦放假安排:
2017年12月30日(星期六)至2018年1月1日(星期一)放假,共三天。

二、寒假放假安排:
1. 学生寒假放假时间
2018年1月15日(星期一)至2018年3月2日(星期六)放假。

3月3日(星期六)、3月4日(星期日)两日报到,3月5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 教职工寒假放假时间
2018年1月16日(星期二)至2018年3月2日(星期五)放假。

3月3日(星期六)正式上班。

三、其他要求:
1. 各部门、各学院做好期末总结、结课考试、安全教育、按时离校、返校等工作安排,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 各部门、各学院在放假前对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2018年寒假将至,为加强假期全省中小学校管理,确保广大中小学师生科学合理安排假期生活,现就做好全省中小学2018年寒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统一安排寒假放假时间。

全省中小学校2018年寒假时间为1月16日至3月1日(起止时间指学生离校时间和开学到校时间),共6周零2天。

组织召开期末家长会,指导家长合理安排子女假期生活,不盲目让子女参加社会上的补课班、辅导班。

普通高中要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工作。

1、禁止在放假期间组织学生补课。

2、禁止违反“三不”原则(不强迫、不上课、不收费)组织学生自习。

3、禁止组织学生集中收看付费的“空中课堂”等电视(网络)授课。

4、禁止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

5、禁止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培训班。

如有确需补课的高中毕业班级,应遵守《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毕业班级补课行为的通知》(黑教基二函〔2017〕558号)相关规定。

2018年寒假将至,为加强假期全省中小学校管理,确保广大中小学师生科学合理安排假期生活,现就做好全省中小学2018年寒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安排寒假时间
各地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黑教基〔2001〕268号)、《关于规范普通高中办学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黑教基〔2009〕223号)精神,统一安排寒假放假时间。

全省中小学校2018年寒假时间为1月16日至3月1日(起止时间指学生离校时间和开学到校时间),共6周零2天。

教师新学期开学返校时间由各地自行安排。

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总放假时间不增减的前提下对学校假期起止时间做一周左右的调整,但需逐级报我厅备案。

二、统筹做好假前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科学指导中小学假前工作。

各中小学校要组织教师做好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总结,安排教师专业学习或培训;组织召开期末家长会,指导家长合理安排子女假期生活,不盲目让子女参加社会上的补课班、辅导班。

普通高中要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工作。

三、科学制订假期方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寒假管理,学校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方案要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设计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引导教师充分利用假期调整身心,提高素养。

设立寒假学生返校日的中小学校,应由市(行署、总局)教育局于寒假开始前统一上报我厅备案。

四、禁止违规办班补课
各中小学校要认真执行《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黑办发〔2014〕27号)的有关规定,
1. 禁止在放假期间组织学生补课。

2. 禁止违反“三不”原则(不强迫、不上课、不收费)组织学生自习。

3. 禁止组织学生集中收看付费的“空中课堂”等电视(网络)授课。

4. 禁止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

5. 禁止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培训班。

如有确需补课的高中毕业班级,应遵守《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毕业班级补课行为的通知》(黑教基二函〔2017〕558号)相关规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