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技术档案记录本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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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记录本
(压力容器)
所属单位
基层单位
设备名称
注册代码
使用证号
单位内部编号
辽河油田公司制
说明
一、投用前必须建立档案,由管理部门统一保管。
二、产权变更时,档案随设备一起移交给新产权单位。
三、填写说明:
(一)所属单位:填写二级单位、油田公司全资子公司、参股、控股子公司、机关直属单位全称。
(二)基层单位:填写科(大队)级单位全称。
(三)注册代码:注册登记时发证机关统一编排的号码。
(四)使用证号:注册登记时发证机关统一编排的使用登记证号。
(五)单位内部编号:使用单位为方便管理自行编排的号码。
(六)基本概况:按设备出厂资料填写,没有的项目填写“无此项”。
(七)安装地点:设备所在分厂或车间、井站。
(八)安全管理部门:填写所属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具体名称。
(九)负责人:安全科长或者主管特种设备的主管科长。
(十)所属单位管理人员:填写所属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取证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十一)安全责任人:填写基层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十二)操作人员: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该设备操作人员。
(十三)技术资料登记:填写设备的出厂资料、安装资料、竣工资料、修理资料等的存放编号、负责人等。未列的项目,可以补充。
(十四)定期检验情况记载:由所属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填写。
(十五)安全附件校验(检定)、修理和更换记录:由安全责任人填写。
(十六)停用、移装、大修、改造记录:由安全负责人填写。
(十七)事故情况记载:由所属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填写。
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三、压力容器设计、制造技术文件和资料;
四、压力容器安装、改造和维修的方案、图样、材料质量证明和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等技术资料;
五、压力容器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安全检查记录;
六、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定期检验报告;
七、安全附件检验(检定)、修理和更换记录与报告;
八、有关事故的记录资料和处理报告。
注:一、固定式压力容器的设计和制造技术文件资料如下:
(一)设计文件包括强度计算书或者应力分析报告、设计图样、制造技术条件、风险评估报告(适用于第Ⅲ类压力容器)、安装与使用维修说明;装设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的压力容器,设计文件还应当包括压力容器安全泄放量、安全阀排量和爆破片泄放面积计算书;无法计算时,设计单位应当会同设计委托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协商选用超压泄放装置。
(二)设计总图。
(三)竣工图样。
(四)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主要受压元件材质证明书、材料清单、质量计划或者检验计划、结构尺寸检验报告、焊接记录、无损检测报告、热处理报告及自动记录曲线、耐压试验报告及泄漏试验报告等)和产品铭牌的拓印或者复印件。
(五)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
二、移动式压力容器设计文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规范与标准的选择、主要设计结构的确定原则、主要设计参数的确定原则、材料的选择、安全附件的选择、主要外购部件(如走行装置、角件等)等的选用说明,同时还需要对所充装介质的主要物理化学性质(编号、名称、类别及与工作温度相对应的饱和蒸气压和密度等)、危害性、混合介
质的限制组分以及有害杂质的限制含量要求等作出说明;
(2)设计计算书,包括整体及罐体强度计算、结构强度应力分析报告(需要时)、罐体容积计算、罐体安全泄放量计算、安全阀排量或者爆破片泄放面积计算,需要时还包括内外支撑结构强度计算、传热计算、轴荷分配计算、稳定性计算等;
(3)设计图样,包括总图、罐体图、管路系统图等;
(4)制造技术条件,包括主要制造工艺要求、检验试验方法等;
(5)风险评估报告,包括主要失效模式和风险控制等;
(6)使用说明书,包括主要技术性能参数、适用的介质、装卸阀门和仪表等的规格和连接方式、操作使用说明以及使用注意事项和必要的警示性要求等。
三、移动式压力容器出厂时,制造单位至少向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提供以下技术文件和资料:
(1)竣工图样(总图和罐体图),竣工图样上应当有设计单位许可印章(复印章无效),并且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上标注制造单位名称、制造许可证编号、审核人的签字和“竣工图”字样);如果制造中发生了材料代用、无损检测方法改变、加工尺寸变更等,制造单位必须按照设计单位书面批准文件的要求在竣工图样上作出清晰标注,标注处有修改人的签字及修改日期;
(2)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式样见附件F,注4-1)、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包括罐体主要受压元件材料质量证明书和材料清单、质量计划或者检验计划、结构尺寸检查报告、焊接记录、无损检测报告、热处理报告及自动记录曲线、耐压试验及泄漏试验报告等)和产品铭牌的拓印件或者复印件;
(3)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
(4)强度计算书;
(5)应力分析报告(需要时);
(6)罐体安全泄放量、安全阀排量和爆破片泄放面积的计算书;
(7)产品使用说明书和风险评估报告;
(8)安全附件、装卸附件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9)受压元件(封头、锻件等)为外购或者外协件时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外购或者外协件的制造单位必须向委托订购单位提供受压元件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10)其他必要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注4-1:产品数据表等质量证明资料中限标注一种介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