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消防安全培训课件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3年4月14日6时许,位于湖北省襄 阳市的一景城市花园酒店二层迅驰星空网 络会所发生火灾,导致酒店整栋建筑二层 以上大部分过火或过烟,造成14人死亡、 47人受伤。
火灾事故暴露出部分经营单位消防主体责任缺 失,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责任及法规制 度不落实,应急处置能力低下等诸多问题:火情 初发时该网吧工作人员未能及时采取扑救措施, 丧失了阻止其扩大成灾的机会;网吧工作人员未 及时报警且未通知酒店值班人员,延误了火灾初 期扑救和酒店人员疏散的有利时机;酒店消防控 制室无人值守,不能尽早发现火灾和组织人员疏 散;酒店消防喷淋装置在火灾发生时不能正常启 动,未能起到延缓火势发展的作用。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 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 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 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 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 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 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于二○○一年四月 二十一日颁布实施。
吉林市委副书记、市长刚占标,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 人,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辞去吉林市市长职务, 吉林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2012年6月30日15时40分许,天津蓟县 莱德商厦发生重大火灾事故,致10人死亡、 1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26万元。火灾 原因为商厦一层东南角中转库房内空调电 源线未穿金属管保护,其导线电弧持续作 用,导致线路异常温升及相间绝缘性能下 降,发生相间电弧性短路,引燃周围可燃 物。
育不到位,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是导致火灾多发的根源所在。
1994年12月8日新疆克拉玛依友谊馆 因舞台上方的一盏照明灯烤燃 了附近的纱幕发生火灾,烧死326人,其中少年儿童占288名,134人受伤。
克拉玛依市副市长赵秀兰被判处有期徒 刑四年零六个月;友谊馆副主任阿不来提. 卡德尔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一)背景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致灾因素也日益增多,
火灾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 重大损失。 通过大量案例分析,我们发现90%以上的重特大火灾事故都发 生在社会单位。单位不能及时检查消除自身存在的火灾隐患,不能
及时扑救初起火灾,无法有效组织人员疏散逃生,以及消防宣传教
第六十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 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 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 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 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 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 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 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 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 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 部位的。
56岁的湖北男子赵某某,29日在重庆市 朝天门金海洋批发市场4楼楼梯口抽烟,被 处5天拘留,成为重庆市公共场所吸烟被拘 第一人。不少读者、网民质疑处罚偏重。 消防部门表态:这是非常时期的非常手段, 摊主知法犯法应重处。全市消防部队会按 上限处罚高危场所吸烟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涉及消防工作 刑事责任的内容主要有三个。 失火罪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役。 消防责任事故罪 违法消防管理法规, 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 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 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放火罪由公安刑侦部分负责。
依照相关法律,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一审判 处莱德商厦实际控制人姚海利有期徒刑六年,商 厦法定代表人姚学良有期徒刑四年,商厦副总经 理高卓海、刘学良、王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商厦电工宗福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 蓟县副县长马占亭、刘素侠诫勉谈话并作深刻检 查;对蓟县青少年宫、天津电力公司蓟县分公司 分别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主要负责人;责成蓟 县政府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深刻检查;对莱德商厦 罚款90万元人民币,对商厦实际控制人姚海利处 以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消防法律知识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8 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修订,2009年5月1日正式实施 。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 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 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 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 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 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 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 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