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技术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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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技术的重要性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核心技术的重要性
企业核心技术是与产品关键部件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即关键部件的设计和制造技术。本文作者基于核心技术观点,分析了我国企业DVD产品受制于国外大企业的根本原因在于,企业经营没有抓住价值链的战略环节,基础研发(R&D)投入严重不足,对人才重视不够,企业专利意识不强,以及企业缺乏战略眼光等。指出中国制造企业要真正走向国际,必须要重视核心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可以通过引进与自主开发,建立技术联盟等措施来加快中国企业核心技术的前进步伐。
一、核心技术的内涵
核心技术是与产品关键部件相对应的一个概念[1],即关键部件的设计和制造技术。核心技术在不同产品中表现为专利、技术诀窍、产业标准等不同形式的知识。这类技术可以重复使用,在使用过程中价值不但不减少,而且能够增加,具有连续增长、报酬递增的特征。例如,对于空调器、电冰箱等制冷类产品来说,压缩机制造技术就是核心技术;对于彩电、显像管来说,电路技术就是核心技术;对于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来说,发动机技术就是核心技术。核心技术决定的关键零部件的水平决定了产品整体性能。对于一个企业即使没有整体竞争优势,也可以通过少数几个关键技术或核心技术获得超额利润。核心技术之外的技术通称为外围技术。外围技术也是重要的,但由于它相对容易获得,企业在此难以拉开差距,因而核心技术的竞争就成了企业比拼技术实力的主战场[2]。中国制造业一直面临“核心技术缺失”的担忧。尽管有些企业的规模可观,但由于种种核心技术掌握在外企手中,中国企业恐怕难以摆脱只能赚取低附加值利润,并且发展受制于人的命运。我国加入WTO之后,如果不采取措施,这种局面只能会越来越严重。2002年我国发生的“DVD专利事件”就说明了这一问题。
二、“DVD专利事件”的背景
近年来,中国已成为全球DVD生产大国。我国DVD市场已趋于成熟,产品质量和形象与国际名牌已不相上下,而低价优势对日本等国外同类产品构成强有力的威胁。在国内市场,洋品牌DVD也一直进不了市场前五位。而国产DVD的出口规模却越来越大。在此背景下,一些国外技术开发商以中国DVD企业没有获得知识产权认证为由,要求中国DVD生产企业交纳专利费。国外厂商的这些举动的实质是要利用“专利技术”这个杀手锏,来“封锁”中国的DVD产品进入国际市场。2002年3月份,6C联盟(由东芝、三菱、日立、松下、JVC、时代华纳六大技术开发商组成)两次向国内DVD生产企业发出“最后通牒”,要求在2002年3月31日前国内DVD生产企业与6C联盟达成专利费交纳协议,否则将提起诉讼。这一事件的出现,预示着中外DVD巨头的矛盾趋向激化,而这种矛盾其实由来已久。
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角度来看,国内DVD生产企业支付专利费看来是大势所趋。现在的主要焦点是尽量将专利费降到合理的额度。据悉,6C开出的条件是专利费按产品单价的20%收取,每台约为20美元。但中方企业认为太高,无法接受,这也是谈判一直僵持而无结果的主要原因。另外从何时开始收起也是个问题,这牵涉到以前的DVD机数量无法统计。此外,专利费是否应该由提供芯片、解码器的上游厂家分摊,也是争议的焦点。如果按单台收取专利费20美元计算,中国DVD企业的生产成本将上升100多元。鉴于激烈的行业竞争压力,国内DVD企业涨价的可能性很小。在这种情况下,规模不占优势、管理成本高、综合实力弱的我国DVD企业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困境。
三、“DVD专利事件”原因分析
“DVD专利事件”的出现不是偶然的现象,而是我国DVD企业长期不重视核心技术的直接后果。其深层次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企业经营没有抓住价值链的战略环节
与其他家电产品不同,DVD产品在音响产业中属于高端产品,根据价值链理论[3],DVD产品经营的战略环节在研发、市场和服务上。国内DVD企业在发展形态上,目前却大多还处于“橄榄型”,即企业发展是沿着技术开发—生产—市场营销的结构无限膨胀,并将核心放在生产上。格兰仕就反复宣称,要做微波炉和空调的“世界工厂”,而很少将企业放在先进的“哑铃型”发展结构状态上,即研发、市场投入大而生产投入小的状态上,特别是研发投入。
2.基础研发(R&D)投入严重不足
据估计,目前我国大中型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平均还不到1%,仅有极少数大企业的研发投入在3%以上。发达国家一般都在5%~10%,许多世界500强企业都超过10%。国际企业界普遍认为,研发经费占销售额的5%以上,企业才有竞争力;占2%仅够维持;不足1%的企业则难以生存。同时,我国企业之间、企业与大学和科研院所之间的技术转移水平和速度都比较低;专利水平无论从数量、质量和产出效益等方面也都与发达国家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从战略的角度看,如果一个企业没有基础研发投入,就只能在核心技术、技术标准和知识产权等方面受制于人。
3.企业专利意识不强
据统计,从1997年到2000年,国内向国外申请发明专利为1949件,而国外公司向我国申请为90686件,我国申请仅占外国申请的%;同时,我国获得“专利权使用费和特许费”为273万美元,仅占外国公司在我国专利收入的9%。这组数据能够说明两个问题:一是国外公司力求通过知识产权保护来巩固和扩大其市场份额,从产品链的最高端来切分中国市场;二是我国企业发明专利的申请及相关的专有权利出口还远落后于人,我国企业的产品专利战略意识还处于起步阶段。
4.企业缺乏战略眼光
因为核心技术的开发不是一朝一夕完成的,需要企业长期的积累、不断地投入才能见效。因此,不少中国DVD企业经营者从眼前利益出发,选择了“我制造,别人研发”的分工趋势,并用经济学中的“比较利益”理论来解释[4]。实际上,这是种对“比较利益”的误解。经济学家在讲按照比较利益进行国际分工时有一个前提,即假定两个产业都是竞争性的。而实际情况是,我国的DVD制造业处于过度竞争,而拥有核心技术的外国DVD制造业对核心技术高度垄断。其结果是,知识产权收入都让别人拿走了,我们的企业永远只能赚取低附加值利润。从这个角度讲,这次出现的“专利事件”反映出我们的企业家缺乏战略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