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壁垒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贸易壁垒——绿色壁垒
贸易壁垒(Barrier to trade)又称贸易障碍。对国外国间商品劳务交换所设置的人为限制,主要是指导一国对外国商品劳务进口所实行的各种限制措施。
一般分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两类。所谓关税壁垒,是指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所设置海关向进出口商征收关税所形成的一种贸易障碍。按征收关税的目的来划分,关税有两种:一是财政关税,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二是保护关税,其主要目的是为保护本国经济发展而对外国商品的进口征收高额关税。保护关税愈高,保护的作用就愈大,甚至实际上等于禁止进口。
非关税壁垒,是指除关税以外的一切限制进口措施所形成的贸易障碍,又可分为直接限制和间接限制两类。直接限制是指进口国采取某些措施,直接限制进口商品的数量或金额,如进口配额制、进口许可证制、外汇管制、进口最低限价等。间接限制是通过对进口商品制订严格的条例、法规等间接地限制商品进口,如歧视性的政府采购政策,苛刻的技术标准、卫生安全法规,检查和包装、标签规定以及其他各种强制性的技术法规。
国际贸易壁垒的特点:国际贸易壁垒分为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其设置的目的是各国政府为保护本国的经济不受外来产品的侵犯。然而,过度的贸易保护并不利于一国经济的发展。而WTO,即世界贸易组织,正是以倡导自由贸易为宗旨。加入WTO后,我国对我出口的遇到的情况是,关税壁垒逐步弱化,纺织品配额也逐步取消。与此同时,所遇到的其他贸易壁垒却比以前严重,这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国外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力度加大。对我国实施反倾销的国家,不仅有欧美、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等发达国家,也有像土耳其、埃及、印度、韩国这样一些发展中国家;所涉及的产品既有日用品行业,也有机电行业,既有制造品,也有矿产和养殖品;有资料显示,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反倾销案件占世界总量的1/7-1/6,而加入WTO后,这一比例大大增加,中国已经成为外国反倾销的主要目标国家。
2、技术性壁垒已经成为我国产品出口的主要障碍。广义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包括技术法规、技术标准与合格评定程序,产品检疫、检验制度与措施,包装和标签规定,信息技术壁垒以及绿色壁垒五个方面。我国出口产品所面临的技术贸易壁垒主要来自美国、欧盟和日本;所涉及的行业主要有农业、纺织服装业、轻工、机电、五矿化工和医疗保健业。有资料显示,我国有70%的出口企业和40%的出口产品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限制。
3、中国出口产品还受到诸如以美国“337”条款为代表的知识产权保护的限制,以及来自欧美等国的对华特别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立法的限制。
今年来国际贸易壁垒出先了许多的新类型,如技术性贸易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是非关税壁垒的主要表现形式,是指商品进口国制定的技术法规、标准以及合格评定程序对外国进口商品构成了贸易障碍。即通过颁布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认证制度、检验制度等方式,在技术指标、卫生检疫、商品包装和标签等方面制定苛刻的规定,最终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或效果,这种限制或阻碍进口的技术性措施就是技术性贸易壁垒;劳工标准壁垒,劳工标准的内容主要有:废除强制劳动;禁止劳改产品出口;严禁使用和剥削童工;非歧视的工资水平、同工同酬;实行最低工资标准,保证劳工的最低工资水平;工人有自由结社和集体议价的权利等。有些发达国家试图把劳工问题同贸易捆在一起解决,以期削减发展中国家的劳动成本优势;绿色贸易壁垒是指环境(非关税)壁垒,是国际社会为保护人类、动植物及生态环境的健康和安全,而绿色贸易壁垒采取的直接或间接限制甚至禁止某些商品进出口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其实质是发达国家依赖其科技人员和环保水平,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标准,从而把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产品拒之门外。
目前,绿色贸易壁垒已经成为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障碍,受绿色壁垒限制的产品范围由水产品、禽肉等动物源性产品扩展到蔬菜、水果等植物产品和加工产品,几乎涵盖了我国出口的所有农产品。尤其是2006年,欧盟、日本相继实施新的食品安全法和农残检测标准,大大抬高了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技术门槛,造成我国农产品出口持续下降,直接影响了农民的生产和生活,进而影响到我国农业的全面发展。
1绿色壁垒产生的条件及特点
绿色贸易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领域,进口国以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维护人类和动植物生命健康和安全为由而制定的一系列限制或禁止进口的贸易措施。由于发达国家所采取的这些措施复杂而严格,对发展中国家产品的出口构成绿色贸易壁垒。
绿色壁垒具有其他非关税壁垒所不具有的特点:①名义上的合理性。绿色壁垒是以保护环境、自然资源和生命健康为借口建立起来的,有效利用了可持续发展的历史潮流,抓住了人们关心生态问题的心理,迎合了绿色消费的浪潮,从而以一种理所当然的姿态为发达国家所利用。②保护方式上的隐蔽性。绿色壁垒是利用环保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回避了分配不合理的分歧,不易产生贸易摩擦。③保护内容上的广泛性。绿色贸易壁垒具有广泛的保护倾向,不仅对产品本身的质量,而且对产品从生产前的设计一直到消费后的最终处理都有限制。近年来产品贸易范围扩展到服务贸易、技术贸易等领域,呈现出无所不包的态势,因此给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与经济发展带来了很严重的影响。④实施效果上的歧视性。有些国家根据在贸易过程中掌握的对方实际情况,不断更换检验标准和检验设备,通过制定更高的标准来达到抑制进口的目的,从而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实力,严重扭曲了国民待遇原则。
2绿色贸易壁垒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
在绿色贸易壁垒实施中,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采取的绿色壁垒措施,由于出于某种特定的目的,而演变成一种技术壁垒,从而限制外国农产品进入本国。尤其是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凭借其在科技、环保等方面的优势,设置的以绿色技术标准、绿色检验检疫制度、绿色包装和标签等为主要内容的绿色贸易壁垒极大地阻碍了我国农产品的出口。
2.1降低了农产品出口绩效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产品出口大约每年增长5%左右。但近几年来,随着绿色贸易壁垒的扩大和强化,农产品出口呈下降趋势,农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份额减少,有逐渐被具有农产品出口相似性的其他发展中国家挤占的危险。
根据商务部调查显示,2005年受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最严重的是农产品和食品类,其中41%的出口企业受到影响。2006年农食产品是受影响的第二大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