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中的汉高祖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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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市学院题目:我眼中的汉高祖刘邦姓名:胡巧
院系: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专业:电子信息工程
学号:1412202-38
目录
一.封面二.目录三.正文四.摘要五.参考文献
记得小时候看的第一本书是《西汉故事》,一下就被斩白蛇起义的汉高祖刘邦所吸引,被他的个人魅力所打动,慢慢的折服,以致崇拜。这种情结从来没有减弱过,反而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更加浓郁。
刘邦的少年时代应该是很幸福的,因为传说他出生时有很多奇异的现象。因此父母对他宠爱有加,和他的两个哥哥比肯定有所区别,例如,当他的嫂子因他勤吃懒做而口出怨言时,他的父亲就和他的哥哥们分了家。
《史记》上称刘邦隆准而龙颜,美须髯,用现在的话说是气宇轩昂与众不同,典型的一表人才。刘邦仁而爱人,喜施,意豁如也,常有大度,不事家人生产作业,好酒及色。到了成年还无所事事,游游逛逛,娶不到老婆。逐渐被父亲(常被父亲骂成无赖,估计是恨铁不成钢)兄嫂所疏远。估计要使用现在的标准定性刘邦,应该是一个能玩转黑白两道的社会人。
后人常用不学无术来评价刘邦,我认为有失偏颇。我觉得刘邦应该是读过书的,有文化,而且头脑灵活,能够举一反三。理由是:第一:刘邦喜欢结交,有很多朋友,这些朋友中有很多是文化人,如萧何、曹参、夏侯婴等,以及后来的张良(张良所习太公兵法没人能听懂,但刘邦一听就懂)。常言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萧何是县吏翘楚,能和刘邦畅谈肺腑可见一斑;第二:刘邦弱冠后,作了泗上亭长。亭长掌判断里人狱讼,要是没文化肯定干不了;第三:刘邦留下了两首楚歌,其中有一首就是他信口而作的《大风歌》;第四;做亭长时,发明了一种帽子刘氏冠,后来规定得公侯才能戴。
陈胜吴广大泽乡揭竿起义,使刘邦从山野之中走上了反秦的政治舞台,凭借自己的能力在这个舞台上进行了精彩的演出,成为了无可挑剔的男一号。
起初沛县令想自己起兵,但怕自己的威望不够,就听了萧何、曹参的建议请在外的刘邦帮助自己,可又害怕刘邦后悔了,要杀萧何、曹参。逃出来的二人见到刘邦已经六神无主,只求刘邦能帮助他们保住家人。这时的刘邦手下已经有了百十号人了,只见他不慌不忙叫萧何写了封信,自己独自来到城下搭弓射箭将书帛射入城中,城中父老看了书帛,竟杀了县令,迎刘邦进城,并拥他做了沛公,成了这支义军的领袖(萧何、曹参怕失败灭族不敢做,估计也做不了),此时的刘邦已经四十八岁了(我一直怀疑史书上把刘邦的年龄弄错了,刘邦不应该这么大了)。这件事再次显示了刘邦的胆识与魄力。
刘邦向项梁借兵五千这件事更加说明刘邦不是一般人物。项梁出身贵族,地位很高,能够见刘邦一面就肯借兵,他肯定认为刘邦是个英雄,是个人物,不是不学无术的酒囊饭袋。这次借兵对刘邦有着深刻的意义,第一:和项梁一见如故,开始融入当时的反秦主要的阵营之中;第二:在借兵的途中巧遇张良,两人如伯牙遇到钟子期碰出了巨大的火花,刘邦赏识张良的才学,张良感叹刘邦的智识(张良说的话别人听不懂,而刘邦能一一体会,语语投机)。这以后刘邦常用张良的计策,张良也死心的追随刘邦。这一切都为之后的一切作了精彩的铺垫。
摘要
善于根据情势揣摸人的心理,润滑人际关系,有较强的凝聚力,能够吸引他人为己所用。
史记载:刘邦先行入关后,项羽闻讯,欲击之。是时,刘邦自忖以十万军不敌项羽之四十万军,乃急笼络项羽季父--项伯,恭敬地“以兄事之”,并“奉卮酒为寿”,与之约为婚姻。项伯遂感于厚爱,力劝项羽“善遇”刘邦,并于鸿门宴上拔剑与项庄对舞,“常以身翼蔽沛公”,使得范增的杀“邦”计划全盘落空!
从表面看,刘邦似乎无甚特殊才能,但其麾下人才济济,萧何、韩信、陈平……皆忠诚效命,连自视甚高的张良也敬佩的对人说:“沛公殆天授也”。以一个平民出身的“浪子”,团结着一大批才高气傲的谋士、将军为之效力。
与项羽“诸所过无不残灭”之举相反,刘邦做事较有分寸。楚国长老皆赞曰:“沛公,长者也。”史记载:汉元年十年,沛公兵先诸侯至霸上。秦王子婴素车白马,系颈以组,封皇帝玺符节,降轵道旁。诸将或言诛秦王。沛公曰:“始怀王遣我,固以能宽容,且人已服降,又杀之,不祥。”乃以秦王属吏,遂西入咸阳。
项羽兵败死后,刘邦以鲁公礼葬项羽谷城。“汉王为发哀,泣之而去。诸项氏枝属,汉王皆不诛。”
参考文献《史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