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山东在校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0山东在校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2)优惠条件:
·招收毕业生占职工总人数30%以上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由企业依托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职业培训机构对毕业生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可按照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
·自2014年起,对省内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小型微型企业,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毕业生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2、服务基层期满三成可进事业单位。
(1)优惠对象:选调优秀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社区就业”计划等各类基层服务项目
(2)具体措施: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提高补贴标准。
·各县(市)区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要按照不低于当年服务基层期满人数30%的比例确定定向招聘岗位,专项用于招聘基层服务期满毕业生。
·自2014年起,各市要于每年的第四季度面向基层服务期满未就业毕业生,举办专场人才招聘活动。
3、见习留用率要超七成。
具体措施:
·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在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的
2/3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全省每年组织不少于1万名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见习企业期满留用率达到70%以上。
4、自主创业可享小额贷款。
具体措施:
·为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提供最高额度10万元、为创办符合条件
的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最高额度3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无
不良信贷记录的,允许再申请一次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政府财政不予贴息。
·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5、毕业生凭材料可落户。
具体措施
·非应届毕业生凭劳动(聘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
降低创业准入门槛
企业、公民申请政府部门、中介组织出具行政许可、审批备案、证明、评估性文件的,除法律法规和省以上文件明确规定外,各部门、单位和中介组织独立履行职责,不得要求其他部门或公民个人
出具规定外的支持性文件,进一步提高市场准入效率。
学习推广海尔“人人创客”
鼓励各县区、开发区盘活商业用房和破产、困难企业闲置厂房等资源作为众创空间,为创业者提供成本较低的场所。学习推广海尔“人人创客”做法,鼓励企业由传统的管控型组织向新型创业平台
转型,让员工成为平台上的创业者。
设立创业带动就业资金
设立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落实各项创业、就业政策,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创业活动,壮大创业投资规模。2015-2018
年,全市每年从失业保险滚存结余基金中安排不少于1亿元资金作
为全市就业及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
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鼓励支持创业企业在创业板、新三板上市融资或在产权交易平台融资。
加大对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扶持,鼓励金融机构建立科学合理的小微型创业企业贷款定价机制,由商业银行自主确定贷款利率,优
先支持小微型创业企业;支持商业银行开发适合小微型创业企业特点
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创业担保贷款来助力
按照意见,全市将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
为10万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可上浮3个百分点,给予全额贴息;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
3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
限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贷款贴息。对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
录的,允许再申请一次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加快开展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加大对创业者创业的贷款担保支持力度。建立创业担保贷款奖励机制,严格落实上级相关优惠政策,
对担保基金规模当年增长5%以上的,按当年新增担保基金总额的5%
给予风险补偿;对当年新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按照贷款总额的1%
给予奖励性补助。
网络创业可享贷款贴息
鼓励创业企业和个人经电信主管部门核发许可证并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后,在互联网开办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加大电子商务创业
园区和孵化基地建设力度,积极建设一批管理规范、创业孵化效果好、特色鲜明、示范效用明显的电子商务创业示范园区或孵化基地。
对网络商户从业人员,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
社会保险并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其中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
息政策。
鼓励高校允许在校生休学创业
为调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业积极性,意见指出,对于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
关系。经与单位协商一致,专业技术人员可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离
岗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或在完成本单位布置的各项工
作任务前提下,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兼职收入归个人所有。
小微企业可领最低1.2万元企业补贴
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满12个月的创业者,
给予不低于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
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为职工
连续缴纳4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的就
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给予3年以内的社会保险补贴。有条件的县区、开发区可将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放宽到符合条件的新
注册个体工商户,给予每户不低于2000元的补贴。
建设一批“电商示范村”
对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符合农业补贴
政策支持条件的,可按规定同等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
积极做好农民工返乡创业金融服务,创新担保贷款模式,允许农村劳动力以农村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住房财产权抵押
申办创业担保贷款。大力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鼓励
金融机构开展针对农民工的创业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