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园林绿化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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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2004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2004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A.A 土石方工程一、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二、挖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机械挖土石方不再计算人工挖死角,工作面放坡已综合在定额项目中。

三、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

四、挖淤泥、流砂:按设计图示位置、界限以体积计算。

五、预裂爆破: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总长度计算。

六、石方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七、土石方回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①场地回填: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②室内回填:按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③基础回填:按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垫层及其他构筑物)。

八、土石方场外运输:按实际体积和运距计算。

九、人工挖孔桩按挖孔截面面积乘以挖孔深度以“m3”计算。

A.B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一、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混凝土灌注桩、砂石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旋喷桩、压力灌浆微型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

二、接桩按设计图示规定以接头个数计算。

三、振冲灌注碎石桩按设计图示孔深乘以孔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四、送桩按设计桩顶至自然地坪另加0.5m以“m”计算。

五、桩尖制作工程量按图算量以“m3”计算。

六、截桩按桩的根数计算。

七、钻孔灌注混凝土桩、冲击钻孔法施工的混凝土桩、砂石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 桩)及振冲碎石桩的泥浆外运按桩设计截面面积乘以桩长以体积计算,振冲灌注碎石桩的泥浆外运按振冲灌注碎石桩工程量计算。

八、锚杆、土钉钻孔灌浆按入土深度以“m”计算。

九、锚杆、土钉制作安装按下料长度以“t”计算。

十、喷射混凝土按支护面积计算。

A.C 砌筑工程一、砖(石)基础(一)砖石基础以设计图示尺寸按体积计算。

包括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扣除地梁(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

砖石基础长度: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墙基按内墙净长计算。

石砌基础如为台阶式断面时,可按下式计算基础的平均宽度:B=A/H式中。

2004《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附录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04《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附录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04《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附录说明及计算规则附录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说明一、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196号文颁发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并结合四川省实际情况和现行价格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由下列费用组成:(一)折旧费:指机械设备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买资金的时间价值。

(二)大修理费:指机械设备按规定的大修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机械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三)经常修理费:指机械设备除大修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

包括为保障机械设备正常运转所需替换的设备、随机配备的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以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保养费用等。

(四)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是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是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所发生的运距在25km以内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等费用。

工地间移动较为频繁的小型机械及部分中型机械的安拆费和场外运费已计入台班单价。

移动有一定难度的特、大型(包括少数中型)机械的安拆费和场外运费单独计算,具体计算范围及办法见本说明第三条。

单独计算的安拆费和场外运费未包括辅助设施摊销费。

辅助设施摊销费包括基础、底座、固定锚桩、行走轨道枕木等的折旧费及其搭设、拆除费用,其费用按相关定额及有关规定计算。

不需安装、拆卸且自身又能开行的机械,其场外运费按其开行时间乘以其台班单价计算。

(五)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及其他操作人员所发生的费用。

(六)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施工作业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材)、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七)其他费用:包括养路费、车船使用税及保险费。

养路费和车船使用税车辆按四川省有关规定应缴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

四川省2004清单消耗量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四川省2004清单消耗量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四川省2004清单消耗量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A、⼟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册说明⼀、本定额的混凝⼟和砂浆是按过筛净砂编制的,各地应将过筛⼈⼯费和损耗纳⼊材料预算价格,定额考虑了砂的膨胀率。

因质量要求现场过筛的⼈⼯费及筛砂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本定额的混凝⼟和砂浆强度等级,如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按附录换算,但定额中各种配合⽐的材料⽤量不得调整。

三、本定额的混凝⼟和砂浆是按中(细)砂、特细砂编制,计算时应按实际使⽤砂的种类分别套⽤相应定额项⽬。

四、本定额现浇混凝⼟构件是按现场搅拌⾮泵送编制的,商品混凝⼟以成品基价的形式表现。

若现浇混凝⼟构件使⽤商品混凝⼟,按⼯程所在地⼯程造价站规定,对商品混凝⼟价差进⾏单项价差调整。

五、本定额的预制⼤型屋⾯板已考虑了蒸汽池养护费⽤,其它预制混凝⼟构件必须采取养护池养护时,需报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按每⽴⽅⽶混凝⼟蒸汽养护费45元计算。

凡采⽤露天养护者,⼀律不得计算蒸汽养护费。

六、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除混凝⼟预制构件、⾦属结构构件)从现场仓库、堆放地点、加⼯地点⾄操作地点的⽔平运输,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但垂直运输机械费应按 F.措施项⽬另⾏计算。

七、混凝⼟预制构件、⾦属结构构件制作安装定额项⽬,未包括吊装机械费及模板费,发⽣时,另按“F.措施项⽬”计算。

⼋、本定额项⽬中未考虑⾼层建筑施⼯增加的费⽤,发⽣时,按A.I建筑物超⾼施⼯增加费定额项⽬执⾏。

九、本定额在执⾏中如遇缺项,可按装饰、市政、安装⼯程定额执⾏。

若仍缺项,由甲⼄双⽅编制临时性定额,报⼯程所在地造价站审批,并报省⼯程造价总站备案。

建筑⾯积计算规则⼀、建筑⼯程(⼀)计算建筑⾯积的范围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度如何均按⼀层计算,其建筑⾯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平⾯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积。

2.⾼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如需分别计算建筑⾯积,当⾼跨为边跨时,其建筑⾯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墙外表⾯间的⽔平长度乘以勒脚以上外墙外表⾯到⾼跨中柱外边线的⽔平宽度计算;当⾼跨为中跨时,其建筑⾯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墙外表⾯间的⽔平长度乘以中柱外边线的⽔平宽度计算。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一、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过筛净砂编制的,各地应将过筛人工费和损耗纳入材料预算价格,定额考虑了砂的膨胀率。

因质量要求现场过筛的人工费及筛砂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二、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强度等级,如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按附录换算,但定额中各种配合比的材料用量不得调整。

三、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中(细)砂、特细砂编制,计算时应按实际使用砂的种类分别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四、本定额现浇混凝土构件是按现场搅拌非泵送编制的,商品混凝土以成品基价的形式表现。

若现浇混凝土构件使用商品混凝土,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站规定,对商品混凝土价差进行单项价差调整。

五、本定额的预制大型屋面板已考虑了蒸汽池养护费用,其他预制混凝土构件必须采取养护池养护时,需报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按每立方米混凝土蒸汽养护费45元计算。

凡采用露天养护者,一律不得计算蒸汽养护费。

六、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除混凝土预制构件、金属结构构件)从现场仓库、堆放地点、加工地点至操作地点的水平运输,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但垂直运输机械费应按“T.措施项目”另行计算。

七、混凝土预制构件、金属结构构件制作安装定额项目,未包括吊装机械费及模板费,发生时,另按“T.措施项目”计算。

八、本定额项目中未考虑高层建筑施工增加的费用,发生时,按“T.B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定额项目执行。

九、本定额在执行中如遇缺项,可按装饰、市政、安装工程定额执行。

若仍缺项,由甲乙双方编制临时性定额,报工程所在地造价站审批,并报省工程造价总站备案。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建筑工程(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2004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装饰定额)

2004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装饰定额)

装饰定额说明一、本定额木材种类,除定额中明确规定为硬木者(如硬木地板、硬木扶手)外,其他项目是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人工、机械乘以1.35系数。

木种分类如下:一类:红松、杉木。

二类“白松、杉松、杨(柳)木、椴木、樟子松、云杉。

三类:青松、水曲柳、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榆木、柏木、樟木、苦练子、梓木、楠木、槐木、黄菠萝、椿木。

四类:柞木(稠木、青杠)、檀木、色木、红木、荔木、柚木、麻栗木、桦木。

二、装饰成品保护费,脚手架和垂直运输机械费按措施费项目相应定额计算。

三、凡多层建筑物层数超过六层,单层建筑物檐高(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滴水高度)超过20m者,按超高部分的定额人工费乘以下表系数,分别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

超高费内容包括:工人上下班降低工效及其引起的机械降效。

五、本定额在执行中,如遇缺项,可按四川省A.建筑工程、C.安装工程、D.市政工程执行,若仍缺项,可编制临时性定额,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审批,并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六、本定额未包括装饰设计内容,凡由施工单位对现有建筑物进行专门装饰设计者,按国家物价局、建设部(1992)价费字375号发布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规定,根据装饰设计的复杂程度,按装饰费用的3%~5%收取装饰设计费。

楼地面工程说明一、整体面层、找平层(一)整体面层的结合层、找平层的砂浆厚度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按相应定额项目调整。

(二)整体面层除楼梯外,定额均未包括踢脚线工料,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三)水磨石楼地面如采用金属嵌条时,取消定额中的玻璃条用量。

(四)彩色水磨石楼地面嵌条分色以四边形分格为准,如采用多边形或美术图案者,人工乘以系数1.2。

(五)彩色水磨石楼地面定额项目中,颜料是按矿物颜料考虑的,如设计规定颜料用量和品种与定额不同时,允许调整(颜料损耗3%)。

二、块料面层(一)块料面层的材料规格不同时,定额用量不得调整。

(二)块料面层项目内只包括结合层砂浆,结合层厚度为15mm,如与设计不同时,按找平层相应项目调整。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作者:————————————————————————————————日期:总说明一、编制依据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1-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2-2013等(以下简称“13规范”)相配套,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208-2006、《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1~308-1999、《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8年《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以及现行国家相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

二、适用范围本定额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计价,具体专业工程如下: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适用于传统做法的仿古建筑物、构筑物和纪念性建筑以及现代建筑的仿古部分;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适用于市政建设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构筑物工程:适用于构筑物工程;爆破工程: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基础设施等开挖石方爆破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路基、围护结构、高架桥、地下区间、地下结构轨道、通信、信号、供电、智能与控制系统安装、机电设备安装、车辆基地工艺设备以及拆除工程等;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拆换、维修、零星修补、抗震加固工程以及局部改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各项费用;其他项目: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其他项目;规费:适用于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配套的规费;税金:适用于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配套的税金;附录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单价;附录二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

2004《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市政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04《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市政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含有卵石、沉积岩的碴质 胶结的砾岩 砂岩
砂岩石灰质片岩 菱镁矿
土壤及岩石名称


Ⅻ 普式 分类`
白云石 坚固的石灰岩
大理石 石灰质胶结的致密砾石
坚固砂质片岩 粗花岗石
非常坚硬的的白云岩 蛇纹岩
石灰质胶结的含有火成岩 之卵石的砾岩
石英胶结的坚固砂岩 粗粒正长岩
具有风化痕迹的安山岩和 玄武岩 片麻岩
非常坚固的石灰岩 硅质胶结的含有火成岩之
破可按设计图示尺寸加允许超挖量计算。允许超挖量可参考:松、次坚石 20cm,普、特坚石 15cm。 三、管道沟槽长度:主管按管道的设计轴线长度计算,支管按支管沟槽的净长线计算。
四、管道沟槽的深度:管道沟槽的深度按基础的形式和埋深分别计算。带基按原地面高程减设计管道
基础底面高程计算,设计有垫层的,还应加上垫层的厚度;枕基按原地面高程减设计管底高程加管壁厚度 计算。
1950 1950 2000 2000 1950
天然湿 度下平 均密度 (kg/m3)
2100 1800 1900 2600 2200
1100 1200 2700 2300
2200 2000 2800 2500
天然湿 度下平 均密度 (kg/m3)
极限压碎强度 (MPa)
极限压碎强度 (MPa) 小于 20
卵石的砾岩 粗石岩
土壤及岩石名称
ⅩⅢ
ⅩⅠ Ⅴ
ⅩⅤ ⅩⅤ
中粒花岗石 坚固的片麻岩
辉绿岩 玢岩
坚固的粗石岩 中粒正长岩 非常紧固的粗粒花岗岩 花岗岩麻岩
闪长岩 高硬度的石灰岩
坚固的玢岩 安山岩、玄武岩、坚固的
角页岩 高硬度的辉绿岩和闪长岩
坚固的辉长岩和石英岩 拉长玄武岩的橄榄玄武岩

四川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四川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四川2015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总说明一、编制依据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1-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2-2013等(以下简称“13规范”)相配套,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1定额》GJD-101-95、《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 208-2006、《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1~308-1999、《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8年《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以及现行国家相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

二、适用范围本定额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计价,具体专业工程如下: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适用于传统做法的仿古建筑物、构筑物和纪念性建筑以及现代建筑的仿古部分;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适用于市政建设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2构筑物工程:适用于构筑物工程;爆破工程: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基础设施等开挖石方爆破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路基、围护结构、高架桥、地下区间、地下结构轨道、通信、信号、供电、智能与控制系统安装、机电设备安装、车辆基地工艺设备以及拆除工程等;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拆换、维修、零星修补、抗震加固工程以及局部改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各项费用;其他项目: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其他项目;规费:适用于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配套的规费;税金:适用于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配套的税金;附录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单价;附录二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

四川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doc 43页)

四川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doc 43页)

四川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doc 43页)A.A 土石方工程说明一、一般说明(一)土壤及岩石的分类见表A.A-1。

表A.A-1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土石分类普氏分类土壤及岩石名称天然湿度下平均容量(kg/m3)极度压碎强度(kg/m3)用轻钻孔机钻进1m耗时(min)开挖方法及工具紧固系数f一、二类土壤I砂砂土壤腐植土泥炭150016001200600用尖锹开挖0.5~0.6 II轻壤和黄土类土潮湿而松散的黄土,软的盐渍土和碱土平均直径≤15mm的松散而软的砾石含有草根的密实腐植土含有直径≤30mm根类的泥炭和腐植土掺有卵石、碎石和石屑的砂和腐植土含有卵石或碎石杂质的胶结成块的填土含有卵石、碎石和建筑杂质的砂壤土16001600170014001100165017501900用锹开挖,少数用镐开挖0.6~0.8三类土壤III肥黏土,其中包括石炭纪、侏罗纪的黏土和冰黏土重壤土、粗砾石,粒径为15~40mm的碎石和卵石干黄土和掺有碎石或卵石的自然含水黄土含有直径>30mm根类的腐植土或泥炭18001750179014001900用尖锹并同时用镐开挖(30%)0.8~1.0掺有碎石或卵石和建筑碎料的土壤四类土壤IV含碎石重黏土,其中包括侏罗纪和石炭纪的硬黏土含有碎石、卵石、建筑碎料和重达≤25kg的顽石(总体积≤10%)等杂质的肥黏土和重壤土冰渍黏土,含有重量≤50kg的巨砾其含量为总体积≤10%泥板岩不含或含有重量达10kg的顽石19501950200020001950用尖锹并同时用镐和撬棍开挖(30%)1.0~1.5土石分类普氏分类土壤及岩石名称天然湿度下平均容量(kg/m3)极度压碎强度(kg/cm2)用轻钻孔机钻进1m耗时(min)开挖方法及工具紧固系数f松石V含有重量≤50kg的巨砾(占体积>10%)的冰渍石、矽藻岩和软白垩岩胶结力弱的砾石各种坚实的片岩石膏21001800190026002200<200<3.5部分用手凿工具,部分用爆破开挖1.5~2.0次坚石VI凝灰岩和浮石松软多孔和裂隙严重的石灰和介质石灰岩中等硬变的片岩中等硬变的泥灰岩1100120027002300200~400 3.5用风镐和爆破开挖2~4 VII石灰石胶结的带有卵石和沉积岩的砾石风化的和有大裂缝的粘土质砂岩坚实的泥板岩坚实的泥灰岩2200200028002500400~600 6.0用爆破方法开挖4~6VIII 砾质花岗石泥灰质石灰岩粘土质砂岩砂质云母片岩硬石膏23002300220023002900600~8008.5用爆破方法开挖6~8普坚石IX严重风化的软弱的花岗石、片麻岩和正长岩滑石化的蛇纹岩致密的石灰岩含有卵石、沉积岩的碴质胶结的砾石砂岩砂质石灰片岩菱镁矿2500240025002500250025003000800~100011.5用爆破方法开挖8~10 X白云石坚固的石灰岩大理石石灰胶结的致密砾石坚固的砂质片岩粗花岗岩2700270027002600260028001000~200015.0用爆破方法开挖10~12 XI非常坚硬的白云岩蛇纹岩石灰质胶结的含有火成岩之卵石的砾岩石英胶结的坚固砂岩粗粒正长岩290026002800270027001200~140018.5用爆破方法开挖12~14特坚石XII具有风化痕迹的安山岩和玄武岩片麻岩非常坚固的石灰岩硅质胶结的含有火成岩之卵石的砾岩粗石岩270026002900290026001400~160022.0用爆破方法开挖14~16 XIII中粒花岗石坚固的片麻岩辉绿岩玢岩坚固的粗面岩中粒正长岩3100280027002500280028001600~180027.5用爆破方法开挖16~18 XIV非常坚硬的细粒花岗岩花岗岩、麻岩闪长岩高硬度的石灰岩坚固的玢岩330029002900310027001800~200032.5用爆破方法开挖18~20土石分类普氏分类土壤及岩石名称天然湿度下平均容量(kg/m3)极度压碎强度(kg/cm2)用轻钻孔机钻进1m耗时开挖方法及工具紧固系数f(min)特坚石XV安山岩、玄武岩、坚固的角页岩高硬度的辉绿岩和闪长岩坚固的辉长岩和石英岩3100290028002000~250046.0用爆破方法开挖20~25 XVI拉长玄武岩和橄榄玄武岩特别坚固的辉长岩、辉绿岩、石英岩和玢岩33003000>2500>60用爆破方法开挖>25(二)土石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办法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办法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预防和制止拖欠工程款,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 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第三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当执行《计价规范》和本办法。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由发包人自行确定。

凡确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应当执行《计价规范》和本办法。

一个工程不能同时采用两种计价方式。

可以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除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专门性规定外,仍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当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维护发包人、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注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第六条工程计价文书应统一使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制定的表式。

第七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监督管理,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实施。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第二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第八条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第九条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第十条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04园林绿化定额说明

04园林绿化定额说明

园林总说明《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园林景观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包括土方工程,园路及地面工,砖石工程,水池、花架及小品工程,喷泉安装工程,假山工程,步桥工程,装饰及杂项工程,构件运输、模板、钢筋加工及脚手架,亭工程等共计10章467子目。

一、编制依据:本定额是在全国、我省以及有关兄弟省市定额的基础上,结合目前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依据有关规范、标准编制的。

主要依据如下:1.,《全国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

2.《北京市庭园工程预算定额》。

3.国家有关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现行的标准图、通用图。

二、本定额是根据陕西省园林建设企业的安装、设备水平,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制定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换算。

三、本定额适用于陕西省境内的公园、景区、街头小游园,工矿企业、居住小区的园林建设工程,不适用园林建筑的修缮工程。

四、本定额是编制园林建筑企业的报价、结算和招标工程标底的依据。

五、本定额中的模板、脚手架和机械是按照租赁方式编制的。

六、本定额已考虑了园林景观工程相对分散、量小、艺术性强等因素,不包括雕塑艺术类型的制品。

七、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工程所含各项操作损耗率如下:1.根据园林工程艺术特点,混凝土除园路垫层、路面、台阶为2%,门窗框及小品为3%外,其余项目均为1.5%。

2.预埋铁件为1%。

八、本定额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的钢筋按图示尺寸计算用量,执行钢筋加工相应子目,予埋铁件的定额含量与图示用量(含操作损耗)不符时,允许调整。

九.本定额中的混凝土、砂浆强度标号是按常用标准列出的,若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十.本定额模板是以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积为计量单位,这不同于以往按混凝土模板含量来计算的方式。

第一章土方工程说明1.本章包括:人工平整场地、挖土方;机械挖土、运土、推土机推土、人工回填土、堆筑、修整土丘;围堰及木桩钎、石桩、钢筋混凝土桩等共35个子目。

园林预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园林预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园林绿化工程总说明一、《宁夏回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B)、《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2008),及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在《2008宁夏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我区现行的种植工程技术规程及我区的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本定额共分八章,包括:土石方工程;绿化种植工程;绿化养护工程;假山工程;园路工程;园桥工程;园林小品工程;措施项目及其他。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的园林绿化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及绿化养护工程。

三、本定额是以量价合一的形式表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并在执行过程中对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的计价定额。

四、本定额适用于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

本定额是编制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也是编制企业定额的基础,是指导劳务结算与支付管理的依据。

五、本定额是编制和审核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竣工结算的依据;是鉴定与控制工程造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和编制企业定额的基础。

六、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反映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除定额允许调整或换算外,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人工、材料、机械、消耗等与本定额不同而调整定额。

七、本定额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B)的原则;定额各章节划分、项目设置、清单编码按照《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送审稿)编制。

定额分别列出了清单编码和定额编码,以达到清单与定额相互指引和衔接的目的,同时满足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两种需要。

八、本定额中人工工日消耗量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通用部分计算规则及计算说明)---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通用部分计算规则及计算说明)---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T。

A 通用项目说明一、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一)塔式起重机基础及施工电梯基础。

1.塔式起重机轨道式基础包括铺设和拆除的费用,轨道铺设以直线为准,如铺设为弧线时,弧线部分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2.固定式基础如需打桩时,其打桩费用按“A.建筑工程”桩基分部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3.本定额不包括轨道和枕木之间增加其他型钢或钢板的轨道、自升塔式起重机行走轨道和混凝土搅拌站的基础、不带配重的自升式起重机、固定式基础、施工电梯基础等。

(二)大型机械一次安拆费.大型机械一次安拆费定额中已包括机械安装完毕后的试运转费用。

(三)大型机械进、出场费。

1.大型机械进场费定额是按≤25km编制的,进场或返回全程≤25km者,按“大型机械进场费”的相应定额执行,全程超过25km者,大型机械进出场的台班数量按实计算,台班单价按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2.大型机械在施工完毕后,无后续工程使用,必须返回施工单位机械停放场(库)者,经建设单位签字认可,可计算大型机械回程费;但在施工中途,施工机械需回库(场、站)修理者,不得计算大型机械进、出场费.3.进场费定额内未包括回程费用,实际发生时按相应进场费项目执行.4.进场费未包括架线费、过路费、过桥费、过渡费等,发生时按实计算。

5.松土机、除荆机、除根机、湿地推土机的场外运输费,按相应规格的履带式推土机计算。

6.拖式铲运机的进场费按相应规格的履带式推土机乘以系数1.1。

二、施工排水、降水(一)小孔径深井降水指孔径≤300mm、井管≤150mm的降水。

(二)大孔径深井降水指孔径>300mm,井管(井笼)>150mm的降水.(三)轻型井点降水系指在被降水建筑物基坑的四周设置许多较细井点管(支管),打入地下蓄水层内,井点管的上端与总管相连接,利用抽水设备将地下水位降低至地坑底以下.(四)轻型井点每天降水费用是24小时的降水费用.(五)成井用泥浆沉淀池、泥浆沟的挖砌以及泥浆运输费按“A.建筑工程"相应定额项目另行计算.(六)排水用沉砂池、砖砌排水沟、混凝土排水管,按“A。

四川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四川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一、编制依据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1-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2-2013等(以下简称“13规范”)相配套,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 208-2006、《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1~308-1999、《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8年《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以及现行国家相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

二、适用范围本定额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计价,具体专业工程如下: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适用于传统做法的仿古建筑物、构筑物和纪念性建筑以及现代建筑的仿古部分;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适用于市政建设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构筑物工程:适用于构筑物工程;爆破工程: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基础设施等开挖石方爆破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路基、围护结构、高架桥、地下区间、地下结构轨道、通信、信号、供电、智能与控制系统安装、机电设备安装、车辆基地工艺设备以及拆除工程等;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拆换、维修、零星修补、抗震加固工程以及局部改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各项费用;其他项目: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其他项目;规费:适用于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配套的规费;税金: 适用于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配套的税金;附录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单价;附录二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

2004定额川建价发〔2010〕41号

2004定额川建价发〔2010〕41号

关于成都市等5市、州2004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发表时间:2010-12-14 16:19:41 阅读:187次川建价发〔2010〕41号有关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你们关于2004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请示收悉。

根据2004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的有关规定和《关于明确零星工作项目人工单价、停(窝)工人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方法的通知》(川建价发〔2006〕19号)、《关于规范建设工程人工费调整测算、发布制度的通知》(川建价发[2008]33号)的要求,现批准你们2004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零星工作项目人工单价(见附件)。

此次批准的人工费调整幅度和零星工作项目人工单价从2011年1月1日起与2004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执行,2009年3月1日以前已经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以及开工建设的工程,至本文执行时间尚未竣工的工程,按结转工程量分段执行。

人工费调整的计算基础是定额人工费,调整的人工费不作为计取其他费用的基础(税金除外)。

附件:成都市等5市、州2004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零星工作项目人工单价二Ο一Ο年十二月十四日12月14日印成都市等5市、州2004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零星工作项目人工单价序号地区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与上次人工费调整幅度差值零星工作项目人工单价(元/工日)备注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装饰工程(抹灰工程除外)安装工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装饰工程(抹灰工程除外)安装工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普工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技工装饰普工(抹灰工程除外)装饰技工(抹灰工程除外)装饰细木工安装技工、普工1 成都市成都市区(青羊、锦江、金牛、武侯、成华及高新区)120% 123% 132% 30% 31% 36% 68 98 73 109 126 101近郊区(龙泉、新都、双流、郫县、温江)112% 116% 124% 29% 30% 34% 65 94 70 105 121 97成都市的其他区(市)、县108% 111% 119% 31% 33% 37% 61 88 66 98 113 91序号地区备注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装饰工程(抹灰工程除外)安装工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装饰工程(抹灰工程除外)安装工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普工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技工装饰普工(抹灰工程除外)装饰技工(抹灰工程除外)装饰细木工安装技工、普工2 凉山州62.68% 53.39% 61.20% 10.75% 9.82% 10.40% 39 53 39 58 69 53 63 南充市顺庆区41.00% 39.80% 39.50% 8.30% 8.70% 8.90% 59 76 59 80 100 73仅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高坪、嘉陵区39.50% 39.30% 38.90% 9.20% 9.40% 10.10% 53 73 53 76 95 70仅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阆中市39.50% 39.30% 38.90% 9.20% 9.40% 10.10% 53 73 53 76 90 70 仅适用于保宁镇南部县39.50% 39.30% 38.90% 9.20% 9.40% 10.10% 53 73 53 76 90 70 仅适用于南隆镇西充县39.50% 39.30% 38.90% 9.20% 9.40% 10.10% 53 73 53 76 90 70 仅适用于晋城镇蓬安县39.50% 39.30% 38.90% 9.20% 9.40% 10.10% 53 73 53 76 90 70 仅适用于周口镇营山县39.50% 39.30% 38.90% 9.20% 9.40% 10.10% 53 73 53 76 90 70 仅适用于朗池镇仪陇县39.50% 39.30% 38.90% 9.20% 9.40% 10.10% 53 73 53 76 90 70 仅适用于新政镇序号地区备注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装饰工程(抹灰工程除外)安装工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装饰工程(抹灰工程除外)安装工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普工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技工装饰普工(抹灰工程除外)装饰技工(抹灰工程除外)装饰细木工安装技工、普工其余乡镇35.80% 34.50% 34.00% 10.00% 9.70% 10.50% 50 70 50 73 86 66除上述区域外所有乡镇4 雅安市62.05% 60.31% 77.56% 27.7% 29.38% 45.88% 42 63 44 68 75 625 巴中市巴州区34.20% 26.00% 30.50% 4.70% 5.30% 6.50% 43 52 43 58 68 52仅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平昌县31.8% 23.9% 29.40% 5.80% 5.40% 5.40% 42 51 42 56 65 51仅适用于江口镇通江县30.70% 24.50% 28.50% 5.70% 6.50% 6.50% 42 51 41 56 65 50仅适用于诺江镇南江县31.60% 23.80% 30.30% 4.60% 6.30% 5.50% 42 52 42 57 66 51仅适用于南江镇其余乡镇28.60% 21.90% 24.00% 6.60% 7.40% 7.50% 40 50 39 54 63 49除上述区域外的所有乡镇序号地区备注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装饰工程(抹灰工程除外)安装工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装饰工程(抹灰工程除外)安装工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普工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技工装饰普工(抹灰工程除外)装饰技工(抹灰工程除外)装饰细木工安装技工、普工注:市政工程中的给水、燃气、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执行安装工程相应标准。

四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公园

四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公园
(十六)棕榈类养护按乔木、灌木养护项目执行。 (十七)“密植绿篱”是指株距≤50厘米的栽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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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砍伐乔木、挖树根(篼),以“株”计算。 二、砍挖灌木丛(根)、丛生竹根按“丛”计算;挖散生竹根以“株”计算。 三、起挖、栽植乔木、散生竹、棕榈类,以及苗木假植按“株”计算,起挖丛生竹以 “丛”计算。 (四)栽植攀缘植物、单植花卉、灌木、水生植物(除漂浮水生植物以面积计算外) 均按“株(丛)”计算。 (五)栽植绿篱按设计图示的种类、高度、行数,分别以“米”计算。 (六)屋顶花园基底处理,按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七)清除草皮、清楚地被植物、砍挖芦苇及根、整理绿化用地、栽植色带、片植花 卉及绿篱、铺种草皮均按面积“平方米”计算。
(五)绿篱、攀缘植物、花草等需要计算“起挖”项目时,参照灌木的起挖子目 计算;棕榈类不带土球的起挖栽植,根据其高度按相应的裸根乔、灌木子目计算。
(六)苗木花卉价格单独计算。 (七)特大、名贵及古树木的起挖、栽植,按实计算。 (八)栽植花木项目中带土球的包扎材料,定额按草绳、麻袋(片)综合考虑, 无论使用稻草、塑料编织袋(片)和简易花盆等包扎者,均按定额执行,不得换算。
(三)垂直墙体绿化种植按“栽植攀缘植物”相应项目执行;花卉立体布置按 “栽植花卉”相应项目执行;箱/钵栽植的栽植土壤按“回填土”项目执行,其栽 植按相应“栽植”项目执行,人工乘以1.2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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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挖草皮”是指人工培植的草皮,如零星自找草皮,另行计算。散铺草皮 的草皮面积按实际绿化面积的30%计算草皮损耗按10%计算;工程量按铺种面积计 算,不扣除空隙面积;满铺草皮按实际绿化面积计算。
(十三)片植匍匐的地被植物按片植花卉项目执行且乘以系数1.2,灌木砍伐 不包括挖树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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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园林绿化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E.C 园林景观工程册说明一、一般说明(一)本分部有独立的挖土石方和基础工程按A.建筑工程相关项目计算。

(二)膜结构的亭、廊应按A.建筑工程相关项目计算。

(三)柱顶石(磉蹬石)、木柱、木屋架、钢柱、钢屋架、屋面木基层和防水层等,按A.建筑工程相关项目计算。

(四)园林小摆设包括:果皮箱、放置盆景的须弥座、匾额、花瓶、花盆、石鼓、坐凳及小型水盆、花坛、花池等。

(五)非原木(不带树皮)的花架柱梁按A.建筑工程相关项目计算.(六)喷泉及装饰按A.建筑工程、B.装饰工程、C.安装工程相关项目计算。

二、原木、竹构件原木柱、梁、檩、椽适用于带树皮构件,不适用于刨光的圆形木构件,刨光的圆形木构件按A.建筑工程相关项目计算。

三、亭廊屋面(一)树皮、麦草、山草、茅草等屋面,不包括檩、桷,应另行计算。

(二)“屋面板带桷子”项目的板厚,不包括桷子的厚度。

(三)预制不带桷子屋面板按A.建筑工程平板项目执行,但人工应乘以系数1.4。

(四)彩色压型钢板亭屋面按A.建筑工程相关项目计算。

四、圆形桌椅(一)木制飞来椅制安定额包括扶手、靠背及在坐凳平盘上凿卯眼,与柱拉结的铁件安装用工亦包括在定额内。

(二)现浇混凝土飞来椅只包括扶手、靠背、平盘,预制靠背条另行计算。

五、杂项(一)“树身和树根连塑”及“树头和树根连塑”应分别计算工程量。

1.钢筋混凝土制作的树身芯,按现浇柱定额子目执行,钢筋混凝土制作的树桩芯,按零星构件定额子目执行;若是砖砌的,按砖砌园林小摆设定额子目执行。

2.树身(头)塑树皮按展开面积计算,执行“塑树皮”定额子目。

3.塑树根按延长米计算,执行“塑树根”定额子目。

(二)石浮雕应按下表分类:(三)三飞砖砖檐按双层菱角檐、抽屉檐定额项目计算。

(四)独立须弥座只适用于高度500mm 以内,若超过500mm,按台基须弥座定额项目计算。

(五)阴包阳刻字,一般用于碑镌字,字体笔划四边阴刻,形成字体笔画凸出的效果。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原木、竹构件原木(带树皮)柱、梁、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包括榫长;原木椽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米”计算。

二、亭廊屋面浮雕种类加工内容阴线刻首先磨光磨平石料表面,然后以刻凹线(深度在2~3mm)勾画出人物、动植物或山水平浮雕首先扁光石料表面,然后凿出堂子(凿深在60mm 以内),凸出欲雕图案,图案凸出的平面应达到“扁光”,堂子达到“钉细麻”浅浮雕首先凿出石料初形,凿出堂子(凿深在60~200mm 以内),凸出欲雕图形,再加工雕饰图形,使其表面有起有伏,有立体感,图形表面应达到“二遍剁斧”,堂子达到“钉细麻”高浮雕首先凿出石料初形,然后凿掉欲雕图形多余部分(凿深在200mm 以上),凸出欲雕图形,再细雕图形,使之有较强的立体感(有时高浮雕的个别部位与堂子之间漏空),图形表面达到“四遍剁斧”,堂子达到“钉细麻”或“扁光”(一)树皮、草类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斜面面积计算。

(二)现浇混凝土斜屋面板及攒尖亭屋面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混凝土屋脊并入屋面体积内。

(三)预制混凝土屋面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混凝土脊并入屋面体积内。

(四)现浇和预制带桷子的屋面板,其板和桷子工程量合并以“立方米”计算。

三、园林桌椅(一)木制飞来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座凳面中心线长度以“米”计算。

(二)现浇混凝土飞来椅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三)现浇彩色水磨石飞来椅按座凳面中心线长度以“米”计算。

四、杂项(一)塑树皮(竹)梁、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梁柱外表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塑树根或塑竹分不同直径按“米”计算;塑楠竹及金丝竹直径超过150mm时,按展开面积计算,列入塑竹内。

(三)花坛铁艺栏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四)预制花坛栏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米”计算。

(五)石浮雕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雕刻部分外接矩形以“平方米”计算。

(六)石镌字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七)砖石砌小摆设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八)砖檐按其所在墙的中心线长度以“米”计算。

(九)花瓦什锦窗按框外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E.A绿化工程说明一、一般说明(一)绿地喷灌设施安装按A.建筑工程、C.安装工程相应子目计算。

(二)苗木计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胸径(干径)”应为地表面向上1.2m高处树干的直径。

2.“株高”应为地表面至树顶端的高度。

3.“冠丛高”应为地表面至乔(灌)木顶端的高度。

4.“篱高”应为地表面至绿篱顶端的高度。

5.“生长期”应为花木种植至起苗的时间。

6.“养护期”应为招标文件中要求苗木栽植后承包人负责养护的时间。

二、绿地整理(一)本定额未包括挖土外运、借土回填、整理绿地超过300mm厚度的挖填,应另行计算。

(二)屋顶花园基底处理的定额项目未包括水平及垂直运输费用,应另行计算。

(三)屋顶花园基层处理项目做法多样,本定额仅列了1∶3中砂水泥砂浆找平(找坡)层20厚,SBS 防水卷材层一层,1∶2.5中砂水泥砂浆排水(保护)层20厚,过滤层炉渣100厚,轻质土铺蛭石100厚综合而成。

工序中还包括闭水试验,安埋透水管,排水口等。

如果设计不同,可作相应调整。

三、栽植花木(一)绿化工程以原土回填为准,若需换土(即将树木不易成活的原坑土不用,再运种植土到坑边),按“换土”子目计算。

(二)树木栽植后,需要使用支撑的,按实际使用情况套用“树木支撑”子目。

(三)树木栽植前后,因季节、气候原因,树干需要缠绕草绳者,按实际套用“树木缠绕草绳”子目。

本定额起挖带土球乔(灌)木、竹类子目中草绳的材料消耗量,主要用于包扎土球根盘。

(四)“挖草皮”指人工培植的草皮,如零星自找草皮,另行计算。

散铺草皮的草皮面积按实际绿化面积的30%计算,草皮损耗按10%计算;工程量按铺种面积计算,不扣除空隙面积;满铺草皮按实际绿化面积计算。

(五)绿篱、攀缘植物、花草等需要计算“起挖”项目时,参照灌木的起挖子目计算;棕榈类不带土球者的起挖栽植根据其高度按相应的裸根乔、灌木子目计算。

(六)本定额未包括苗木花卉的价格,应另行计算。

(七)本定额未列特大、名贵及古树木的起挖和栽植,发生时,按实计算。

(八)栽植花木项目中带土球花木的包扎材料,定额按草绳、麻袋(片)综合考虑,无论使用稻草,塑料编织袋(片)和塑料简易花盆等包扎者,均按定额执行,不得换算。

(九)本定额绿化工程包括种植前的准备和种植过程中的工料、机械费用,以及花坛和草皮栽培后10天以内的养护工作。

起挖带土球乔、灌木及挖树坑土方的人工费已包括在各子目内,不得另外计算。

(十)本定额绿化工程已包括施工后绿化地周围2m以内的清理工作,不包括种植前清除垃圾及其他障碍物,障碍物及种植前后的垃圾场外运输应另行计算。

(十一)绿化工程包括施工点50m范围内的搬运,若超过时,另行计算超运距费用,同时不扣减50m。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伐木、挖树根(蔸),以“株”计算。

二、砍挖灌木丛、丛生竹根按“丛”计算;砍挖单株灌木、散生竹则分别以“株”计算。

三、栽植乔木、散生竹、单株灌木、棕榈类,以及苗木假植、树木支撑,按“株”计算;栽植丛生竹以“丛”计算。

四、栽植攀缘植物、水生植物按“株”计算。

五、栽植绿篱按设计图示的种类、高度、行数,分别按长度以“米”计算。

六、树干绕草绳以树胸径划分按绕缠长(高)度以“米”计算。

七、屋顶花园基底处理,按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八、清除草皮、整理绿化地、栽植色带、栽植花卉、铺种草皮均按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E.A.3绿地喷灌(编码:050103)按A.建筑工程、C.安装工程相关项目执行E.C.3花架(编码:050303)按A.建筑工程相关项目执行E.C.5喷泉安装(编码:050305)按C,安装工程相关项目执行E.B园路、园桥、假山工程说明一、一般说明(一)本分部包括的内容:园路、园桥、堆砌及塑假山、驳岸工程等。

(二)本分部适用范围:公园、小游园、庭园的园路、园桥、假山、水面驳岸。

(三)园路、园桥、假山(堆筑土山丘除外),驳岸工程等的挖土方、开凿石方、回填等应按A.建筑工程相关项目计算。

(四)如遇某些构配件使用钢筋混凝土或金属构件时,应按A.建筑工程或D.市政工程相关项目计算。

二、园路、园桥、地面工程(一)本定额仅编制了传统作法的园路、园桥、地面,其他做法的园路、园桥、地面按A.建筑工程、B.装饰工程相关项目计算。

(二)园路地面定额已包括了结合层,不包括垫层,垫层按A.建筑工程相关项目计算。

(三)定额块料面层的规格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

但定额中所列的结合层砂浆(铺砂)数量不作调整。

(四)路沿、路牙材料与路面相同时,其工料、机械已包括在定额内,若路沿、路牙用料与路面不同时,应另行计算。

(五)砖地面、卵石地面和瓷片地面定额已包括了砍砖,筛选,清选石子、瓷片等工料,不另计算。

(六)“人字纹”、“席纹”铺砖地面按“拐子锦”定额计算,“龟背锦”按“八方锦”定额计算。

(七)满铺卵石拼花地面,指用卵石拼花。

若在满铺卵石地面中用砖、瓦瓷片拼花时,拼花部分按相应的地面定额计算,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5。

(八)满铺卵石地面,若需分色拼花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2。

(九)石桥面砂浆嵌缝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十)栏板望柱制安如为斜形或异形时,其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20。

(十一)地伏项目综合了凿柱根卡口用工,不带雕饰地伏按“阶沿石及阶条石”定额项目计算。

(十二)素方头望柱定额包括万字边、卷草、祥云等平浮雕雕刻用工。

(十三)现浇栏杆(栏板)项目,包括扶手、栏杆(栏板)、平盘、下坎,不包括望柱和柱上的莲花头。

三、堆砌假山、塑假石山工程(一)堆砌假山、塑假石山、自然式驳岸定额项目内均未包括基础,基础按A.建筑工程定额执行。

(二)钢骨架塑假石山的定额中未包括钢骨架工料费,应按A.建筑工程“现浇构件钢筋制安”定额项目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35。

(三)砖骨架塑假石山,如设计要求做部分钢骨架时,应另行计算。

(四)定额中的铁件用量与实际不同时,可以调整。

(五)假山定额项目是按露天、地坪上施工考虑的,其中包括施工现场的相石、叠山、支撑、勾缝、养护等全部操作过程,但不包括采购山石前的选石,选石费用归入材料预算价格内。

若是在室内叠塑假山或作盆景式假山时,仍执行本定额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5。

(六)叠塑假山均按人工操作、土法吊装考虑的,不论采用何种机械或完全不用机械,以人工代之,均按定额执行,不得换算。

(七)叠山是园林中以数量较多的山石堆叠而成的具有天然山体形态的假山造型。

又称“迭石”(叠石)或“掇山”,一般人称堆砌假山。

(八)塑石是将普通石(砖)材,甚至某些建筑垃圾作为芯料,用钢筋、铁件、铅丝伸入绑扎形成骨架(胚胎),然后用形状自然、具有纹理皱折的石块(或片石)连镶带贴,或用掺有矿物颜料的水泥砂浆抹面,经过工艺加工塑造成各式雄浑圆润的“石品”,亦称人工仿石或假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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