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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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

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

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海域使用金是指在海域上进行各种经济活动所需支付的费用,也是海洋资源的一种重要收入来源。

为了合理确定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保障海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海洋环境的保护,我国制定了相关政策和标准。

本文将就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些建议。

首先,海域使用金的征收标准应该根据不同的海域使用行为和海域资源价值来确定。

对于一些对海域资源影响较小的活动,如海上风电、旅游观光等,可以采取按照固定标准征收的方式。

而对于一些对海域资源影响较大的活动,如渔业、海洋油气开发等,应该根据其对海域资源的影响程度和价值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征收标准与实际情况相适应。

其次,海域使用金的征收标准还应该考虑到地区差异和资源特点。

我国海域广阔,不同地区的海域资源丰富程度和使用需求有所不同,因此在确定征收标准时,应该充分考虑到地区差异,采取差异化的征收政策。

同时,也要考虑到海域资源的特点,对于一些特殊的海域资源,如珊瑚礁、鱼类产卵地等,可以采取更加严格的征收标准,以保护这些宝贵的海洋生态资源。

此外,海域使用金的征收标准还应该与海洋环境保护政策相协调。

海域使用活动往往伴随着对海洋环境的影响,因此征收标准的制定也应该考虑到对海洋环境的保护。

可以通过设立环保附加费、建立环境保护基金等方式,鼓励海域使用者采取环保措施,减少对海洋环境的影响,同时也可以通过提高征收标准来惩罚那些对海洋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行为。

最后,建议在确定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时,应该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包括海域使用者、环保组织、学术界等,形成多方共识,确保征收标准的公平合理性。

同时,也要加强对征收资金的使用监督,确保征收资金能够真正用于海域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综上所述,海域使用金的征收标准应该根据海域使用行为和资源价值确定,考虑地区差异和资源特点,与海洋环境保护政策相协调,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并加强资金使用监督。

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海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海洋环境的保护。

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综[2007]10号辽宁、大连、河北、天津、山东、青岛、江苏、上海、浙江、宁波、福建、厦门、广东、深圳、广西、海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海洋厅(局):为贯彻落实《海域使用管理法》,适应海洋经济发展的要求,提高海域资源配置效率,现就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必须依法缴纳海域使用金。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和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海域使用金的征收管理。

财政部驻相关地方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负责海域使用金中央分成收入的就地监缴。

用海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足额缴纳海域使用金并提供有效缴款凭证的,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一律不予核发海域使用权证书。

依法申请减免海域使用金,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海洋局联合公布的《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办法》(财综[2006]24号)的规定执行,规范申请减免及审批程序。

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都不得以“招商引资”等名义违规越权减免海域使用金。

对渔民使用海域从事养殖活动收取海域使用金的具体实施步骤和办法,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统一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海域使用金统一按照用海类型、海域等别以及相应的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计算征收。

其中,对填海造地、非透水构筑物、跨海桥梁和海底隧道等项目用海实行一次性计征海域使用金,对其他项目用海按照使用年限逐年计征海域使用金。

使用海域不超过6个月的,按年征收标准的50%一次性计征海域使用金;超过6个月不足1年的,按年征收标准一次性计征海域使用金。

经营性临时用海按年征收标准的25%一次性计征海域使用金。

对于一次性计征的海域使用金,用海单位和个人一次性缴纳确有困难的,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采取分期缴纳方式,但最后一次缴纳海域使用金的期限不得超过项目用海的施工期限。

海域等别详见附件1,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详见附件2,用海类型界定详见附件3。

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

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

附件2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海域、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的意见》,体现政府配置资源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发挥海岛有偿使用的经济杠杆作用,国家实行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提升海岛生态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现将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最低标准调整如下:一、无居民海岛等别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差异和无居民海岛分布情况,将无居民海岛划分为六等。

一等:上海:浦东新区山东:青岛市(市北区市南区)福建:厦门市(湖里区思明区)广东:广州市(黄埔区南沙区)深圳市(宝安区福田区龙岗区南山区盐田区)二等:上海:金山区天津:滨海新区辽宁: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岗区中山区)山东:青岛市(城阳区黄岛区崂山区)福建:泉州市丰泽区厦门市(海沧区集美区)广东:东莞市中山市珠海市(金湾区香洲区)三等:上海:崇明区辽宁:大连市甘井子区山东:即墨市龙口市蓬莱市日照市(东港区岚山区)荣成市威海市环翠区烟台市(莱山区芝罘区)浙江:宁波市(北仑区鄞州区镇海区)台州市(椒江区路桥区)舟山市定海区福建:福清市福州市马尾区晋江市泉州市泉港区石狮市厦门市翔安区广东:茂名市电白区惠东县惠州市惠阳区汕头市(澄海区濠江区潮南区潮阳区金平区龙湖区)湛江市(赤坎区麻章区坡头区)海南:海口市美兰区三亚市(吉阳区崖州区天涯区海棠区)四等:辽宁:长海县大连市(金州区旅顺口区)瓦房店市葫芦岛市市辖区绥中县兴城市河北: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山东:莱州市乳山市威海市文登区烟台市牟平区海阳市江苏:连云港市连云区浙江:海盐县平湖市嵊泗县温岭市玉环市乐清市舟山市普陀区福建:福州市长乐区惠安县龙海市南安市广东:恩平市南澳县汕尾市城区台山市阳江市江城区广西:北海市海城区海南:儋州市五等:辽宁:东港市大连市普兰店区庄河市河北:唐山市曹妃甸区乐亭县山东:长岛县东营市(东营区河口区)莱阳市潍坊市寒亭区江苏:盐城市大丰区东台市如东县浙江:岱山县温州市洞头区宁波市奉化区临海市宁海县瑞安市三门县象山县福建:连江县罗源县平潭县莆田市(荔城区秀屿区)漳浦县广东:海丰县惠来县雷州市廉江市陆丰市饶平县遂溪县吴川市徐闻县阳东县阳西县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港口区)钦州市钦南区海南:澄迈县琼海市文昌市陵水县乐东县万宁市六等:辽宁:锦州市(凌海市)盘锦市(大洼区盘山县)山东:昌邑市广饶县利津县无棣县江苏:连云港市赣榆区浙江:苍南县平阳县福建:东山县福安市福鼎市宁德市蕉城区霞浦县云霄县诏安县广西:东兴市合浦县海南:昌江县东方市临高县三沙市我国管辖的其他区域的海岛二、无居民海岛用岛类型根据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项目主导功能定位,将用岛类型划三、无居民海岛用岛方式根据用岛活动对海岛自然岸线、表面积、岛体和植被等的改变程度,将无居民海岛用岛方式划分为六种。

最新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

最新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

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案》以及《海域、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经济杠杆的调控作用,提高用海生态门槛,引导海域开发利用布局优化和海洋产业结构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国预算法》,现对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调整如下:一、海域等别调整根据沿海地区行政区划变化以及海域资源和生态环境、社会经济发展等情况,全国海域等别调整如下:海域等别一等:上海:宝山区浦东新区:市(市南区市北区):市(思明区湖里区):市(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市(福田区南山Word 文档区宝安区龙岗区盐田区)二等:上海:金山区奉贤区天津:滨海新区:市(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市(黄岛区崂山区沧区城阳区):市江北区市龙湾区:市丰泽区市(海沧区集美区):市市(龙湖区金平区区)市市(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三等:上海:崇明区:市甘井子区市鲅鱼圈区:市(海港区北戴河区):市即墨区胶州市市(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龙口市蓬莱市威海市环翠区荣成市日照市(东港区岚山区)Word 文档:市(北仑区镇海区鄞州区)市(椒江区路桥区)市定海区:市马尾区福清市市(同安区翔安区)市(洛江区泉港区)狮市市:市(濠江区潮南区澄海区)江门市新会区市(赤坎区霞山区坡头区麻章区)茂名市电白区市惠阳区惠东县:市(秀英区区美兰区)市(海棠区吉阳区天涯区崖州区)四等::市(旅顺口区金州区)瓦房店市长海县市(西市区老边区)盖州市市(连山区龙港区)绥中县兴城市:市山海关区:市牟平区莱州市招远市海阳市威海市文登区乳山市:市连云区:慈溪市余市乐清市海盐县平湖市玉环市温岭市市普陀区嵊泗县Word 文档:市长乐区惠安县龙海市南安市:南澳县台山市恩平市市城区市江城区广西:市(海城区银海区):市五等::市普兰店区庄河市东港市:市抚宁区市(丰南区妃甸区)滦南县乐亭县黄骅市:东营市(东营区河口区)长岛县莱阳市潍坊市寒亭区:市通州区海安县如东县启东市海门市市大丰区东台市:市奉化区象山县宁海县市洞头区瑞安市岱山县三门县临海市:连江县罗源县平潭县市(城厢区涵江区荔城区秀屿区)漳浦县:遂溪县闻县廉江市雷州市川市海丰县陆丰市阳东县阳西县饶平县揭阳市榕城区惠来县Word 文档广西:市铁山港区市(港口区防城区)市钦南区:琼海市市万宁市澄迈县乐东县陵水县六等::市太和区凌海市市大洼区盘山县:昌黎县海兴县:东营市垦利区利津县广饶县寿光市昌邑市滨州市沾化区无棣县:市赣榆区灌云县灌南县市亭湖区响水县滨海县射阳县:平阳县苍南县:仙游县云霄县诏安县东山县市蕉城区霞浦县福安市福鼎市广西:合浦县东兴市:三沙市东市临高县昌江县二、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调整根据国民经济增长、资源价格变化水平,并考虑海域开发利Word 文档用的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社会承受能力,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调整如下:Word 文档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单位:万元/公顷备注:1.离大陆岸线最近距离2千米以上且最小水深大于5米(理论最低潮面)的离岸式填海,按照征收标准的80%征收;2. 填海造地用海占用大陆自然岸线的,占用自然岸线的该宗填海按照征收标准的120%征收;3.建设人工鱼礁的透水构筑物用海,按照征收标准的80%征收;4.地人民政府管辖海域以外的项目用海执行标准,海域等别按照毗邻最近行政区的等别确定。

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

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

附件1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以及《海域、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得意见》要求,充分发挥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经济杠杆得调控作用,提高用海生态门槛,引导海域开发利用布局优化与海洋产业结构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与国预算法》,现对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调整如下:一、海域等别调整根据沿海地区行政区划变化以及海域资源与生态环境、社会经济发展等情况,全国海域等别调整如下:ﻩﻩ海域等别一等:上海:宝山区浦东新区山东: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福建:厦门市(思明区湖里区)广东:广州市(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 深圳市(福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盐田区)二等:上海:金山区奉贤区天津:滨海新区辽宁: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山东:青岛市(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浙江:宁波市江北区温州市龙湾区福建:泉州市丰泽区厦门市(海沧区集美区)广东:东莞市汕头市(龙湖区金平区潮阳区)中山市珠海市(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三等:上海:崇明区辽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口市鲅鱼圈区河北:秦皇岛市(海港区北戴河区)山东:青岛市即墨区胶州市烟台市(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龙口市蓬莱市威海市环翠区荣成市日照市(东港区岚山区)浙江:宁波市(北仑区镇海区鄞州区)台州市(椒江区路桥区)舟山市定海区福建:福州市马尾区福清市厦门市(同安区翔安区)泉州市(洛江区泉港区) 石狮市晋江市广东:汕头市(濠江区潮南区澄海区)江门市新会区湛江市(赤坎区霞山区坡头区麻章区) 茂名市电白区惠州市惠阳区惠东县海南:海口市(秀英区龙华区美兰区) 三亚市(海棠区吉阳区天涯区崖州区)四等:辽宁:大连市(旅顺口区金州区) 瓦房店市长海县营口市(西市区老边区) 盖州市葫芦岛市(连山区龙港区)绥中县兴城市河北: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山东:烟台市牟平区莱州市招远市海阳市威海市文登区乳山市江苏:连云港市连云区浙江:慈溪市余姚市乐清市海盐县平湖市玉环市温岭市舟山市普陀区嵊泗县福建:福州市长乐区惠安县龙海市南安市广东:南澳县台山市恩平市汕尾市城区阳江市江城区广西:北海市(海城区银海区)海南:儋州市五等:辽宁:大连市普兰店区庄河市东港市河北:秦皇岛市抚宁区唐山市(丰南区曹妃甸区)滦南县乐亭县黄骅市山东:东营市(东营区河口区)长岛县莱阳市潍坊市寒亭区江苏:南通市通州区海安县如东县启东市海门市盐城市大丰区东台市浙江:宁波市奉化区象山县宁海县温州市洞头区瑞安市岱山县三门县临海市福建:连江县罗源县平潭县莆田市(城厢区涵江区荔城区秀屿区)漳浦县广东:遂溪县徐闻县廉江市雷州市吴川市海丰县陆丰市阳东县阳西县饶平县揭阳市榕城区惠来县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防城港市(港口区防城区)钦州市钦南区海南:琼海市文昌市万宁市澄迈县乐东县陵水县六等:辽宁:锦州市太与区凌海市盘锦市大洼区盘山县河北:昌黎县海兴县山东:东营市垦利区利津县广饶县寿光市昌邑市滨州市沾化区无棣县江苏:连云港市赣榆区灌云县灌南县盐城市亭湖区响水县滨海县射阳县浙江:平阳县苍南县福建:仙游县云霄县诏安县东山县宁德市蕉城区霞浦县福安市福鼎市广西:合浦县东兴市海南:三沙市东方市临高县昌江县二、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调整根据国民经济增长、资源价格变化水平,并考虑海域开发利用得生态环境损害成本与社会承受能力,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调整如下: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备注:1、离大陆岸线最近距离2千米以上且最小水深大于5米(理论最低潮面)得离岸式填海,按照征收标准得80%征收;2、填海造地用海占用大陆自然岸线得,占用自然岸线得该宗填海按照征收标准得120%征收;3、建设人工鱼礁得透水构筑物用海,按照征收标准得80%征收;4、地方人民政府管辖海域以外得项目用海执行国家标准,海域等别按照毗邻最近行政区得等别确定。

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

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

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
央广网广州2022年7月5日消息(记者夏燕),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修订发布《广东省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2022年修订)》(下称《新标准》),延续降低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政策,即在2019年广东省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基础上减半征收。

同时,《新标准》鼓励和引导近岸养殖向深远海布局,将位于“20米以深海域”的开放式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在同类养殖方式征收标准的基础上减半征收。

《新标准》结合广东省海域特征和使用现状,对于工业交通运输渔业基础设施等填海、城镇建设填海等13种用海方式进行3级海域级别划分。

对倾倒用海等区域差异不明显的10种用海方式未实行定级,继续沿用国家征收标准。

此次调整将开放式养殖用海中的其他养殖类型参照普通网箱(鱼排)养殖征收标准进行统一,并将开放式养殖(含网箱养殖)按实际养殖面积或占用海域面积计征统一变更为按照批准面积计征,实现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征收方式进一步简化。

此外,《新标准》明确,沿海各地级以上市(不含深圳)可结合本地区海域资源及海域使用需求等情况,在本标准的基础上适当上浮一定比例(不超过30%)制定标准,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以申请审批方式出让海域使用权的,执行所在市标准;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海域使用权的,出让底价不得低于按照所在市标准计算的海域使用金
金额。

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

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

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海域使用金是指国家对海域使用权的收费,是海洋资源利用的一种经济手段。

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的制定与调整,直接关系到海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海洋经济的发展。

为了更好地规范海域使用金征收行为,提高海域资源利用效益,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制定科学合理的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至关重要。

首先,海域使用金的征收标准应当综合考虑海域资源的特性和市场需求。

海域资源的特性包括海域位置、水深、地质构造、生物多样性等,而市场需求则包括海洋旅游、渔业养殖、能源开发等。

征收标准应当根据不同海域的资源特性和市场需求进行分类制定,以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其次,海域使用金的征收标准应当与海域使用权的时限和范围相适应。

海域使用权的时限和范围不同,其价值和利用方式也会有所差异。

因此,征收标准应当根据海域使用权的时限和范围进行差异化制定,以反映海域使用权的实际价值和社会效益。

再次,海域使用金的征收标准应当与海域资源的开发利用效益相挂钩。

海域资源的开发利用效益是衡量海域使用权价值的重要标准,也是确定征收标准的重要依据。

征收标准应当根据海域资源的开发利用效益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征收标准与资源利用效益相适应。

最后,海域使用金的征收标准应当充分考虑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需求。

海域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以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为前提,征收标准应当根据资源利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进行调整,以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的制定应当综合考虑海域资源的特性和市场需求,与海域使用权的时限和范围相适应,与海域资源的开发利用效益相挂钩,充分考虑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需求。

只有如此,才能更好地规范海域使用金的征收行为,提高海域资源利用效益,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促进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02]22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02]22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02]22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海南省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二年四月十七日海南省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全省海域使用金的征收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海南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域使用金是指出让海域使用权、海域使用者转让海域使用权或海域使用者出租海域使用权时,须向国家缴纳的价款。

海域使用金包括海域出让金、海域转让金及海域租金。

第三条凡在我省管辖海域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性用海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须缴纳海域使用金,领取海域使用证,取得海域使用权。

海域使用金按《海南省海域使用金征收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第四条不同类型的海域使用,应由获得批准使用海域申请人分别依照本办法一次性缴纳或按年度规定的数额缴纳海域使用金。

(一)凡属一次性计征的,应在领取海域使用证的同时一次性缴纳海域使用金。

(二)凡按年度计征的,第一年在领取海域使用证时缴纳海域使用金;自第二年起,在每年第一季度缴纳。

(三)海域转让金按转让增值额不低于40%的比例上缴,由转让人缴纳;海域租金按租金收入的20%上缴,由出租人缴纳。

(四)凡不按期缴纳海域使用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加征应交纳海域使用金总额3‰的滞纳金。

第五条海域使用金是财政预算收入,由县级以上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按海域使用管理审批权限征收。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19.04.30•【字号】冀财规〔2019〕9号•【施行日期】2019.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唐山市、沧州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秦皇岛市财政局、海洋和渔业局,黄骅市、昌黎县、滦南县、乐亭县、海兴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印发《关于调整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综〔2018〕1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海域使用金和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我省海域使用金和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统一按照财综〔2018〕15号规定的《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和《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执行。

二、除执行国家统一的海域使用金和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外,我省下列养殖用海的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为: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单位:元/年.亩三、为有效保护和利用海洋、海岛资源,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探索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化方式出让海域使用权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权。

四、本通知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财综〔2007〕66号)废止。

附件: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印发《关于调整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综〔2018〕15号)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自然资源厅2019年4月30日。

浙江省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浙海渔管[2002]9号

浙江省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浙海渔管[2002]9号

浙江省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正文:---------------------------------------------------------------------------------------------------------------------------------------------------- 浙江省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浙海渔管[2002]9号2002年3月11日)第一条为实施《浙江省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浙政发〔2001〕3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按照《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执行。

海域使用面积,根据《浙江省海域使用面积界定暂行办法》,综合考虑实际排他性使用面积的项目设计要求和业主申请面积界定。

海域使用金计征面积按照最终批准确权的面积征收。

第三条海域使用金由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代征。

第四条收取海域使用金,必须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浙江省海域使用金专用票据”(以下简称“专用票据”),不得用其它票据代替。

专用票据由省财政部门统一发放至各市财政部门,各市、县(市、区)财政部门按规定领用、发放、结报和核销。

第五条专用票掘一式四联,第一联为存根,按会计档案管理要求妥善保管;第二联为收据,给缴款人;第三联记帐凭证,作票据领用单位会计记帐用;第四联财政核销,由各地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按票据号码顺序装订成册(包括作废票据第四联),交当地财政部门据以记帐、核销。

第六条“浙江省海域使用金缴讫证”(以下简称“缴讫证”)由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并分别套印“浙江省海域使用金代征专用章”。

缴讫证由省海洋行政部门统一发放。

第七条市、县(市、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凭“浙江省海域使用金缴讫证领销登记簿”领用和核销。

该登记簿一式两本,分别由领用单位和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保管使用。

第八条缴讫证每年更新印制,并以年份标记和图案加以区别。

江苏省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引言江苏省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省实际情况制定的一项管理措施。

其主要目的是合理收取海域使用金,促进海域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保护,推动江苏省的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本文档将介绍江苏省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和实施细则。

一、征收范围江苏省海域使用金的征收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沿海建设项目:对于在江苏省海域建设的沿海工程、港口码头、海上风电等项目,依据项目的规模和影响程度收取相应的海域使用金。

2.海域矿产资源开发:对于在江苏省海域进行的矿产资源开发活动,按照矿产资源开发的类型和规模,收取相应的海域使用金。

3.海上航道使用:对于经过江苏省海域的航道使用,依据船舶的类型、吨位和航道使用的时长,收取相应的海域使用金。

4.海域旅游经营:对于在江苏省海域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根据旅游经营的规模和收入情况,收取相应的海域使用金。

二、征收标准江苏省海域使用金的征收标准根据征收范围的不同而有所差异:1.沿海建设项目:根据项目的规模、影响程度和开发周期等因素,由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征收标准。

2.海域矿产资源开发:由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根据矿产资源类型和开发规模,结合市场价格和环境保护要求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征收标准。

3.海上航道使用:根据船舶的类型、吨位和航道使用的时长,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相应的征收标准。

4.海域旅游经营:由江苏省旅游局根据旅游经营的规模和收入情况,结合旅游资源的价值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征收标准。

三、征收程序江苏省海域使用金的征收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申请和备案:征收对象需向江苏省相关部门提交海域使用金的申请,并提供必要的申报材料。

相关部门将依据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进行备案登记。

2.评估和核定:对于涉及沿海建设项目和海域矿产资源开发的申请,相关部门将进行评估和核定工作,确定具体的征收标准。

海域使用金征收制度

海域使用金征收制度

海域使用金征收制度海域使用金征收制度的范围包括了各种海域资源的利用活动。

例如,渔业资源的开发利用、海洋旅游业的经营、海洋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海底资源的勘探和开采等。

不同的利用活动可能会有不同的征收依据和费率。

对于渔业资源的利用活动,可以根据渔船的吨位、每年的捕捞量、使用的捕捞方式等进行征收。

对于海洋旅游业的经营,可以根据经营区域的面积、游客数量、销售额等进行征收。

对于海洋能源的开发利用,可以根据开发项目的规模、投资额、产出量等进行征收。

对于海底资源的勘探和开采,可以根据勘探区域的面积、勘探用途、采选方式等进行征收。

海域使用金征收制度的具体执行和管理有赖于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组织机构。

各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海洋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相关的政策和管理制度。

例如,中国海洋与渔业部负责管理国内海域资源的利用和保护,制定相关的征收标准和费率并监督执行。

同时,它还与其他部门合作,共同管理和监督涉及海洋资源的利用活动,确保其合法、安全、可持续。

海域使用金征收制度的实施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由于海域资源的开发利用涉及到多个部门和领域,征收标准和费率的确定存在一定的困难。

不同的部门和利益相关者可能对征收标准和费率存在不同的意见和要求。

其次,海域使用金的征收涉及到不同层级的政府行政机构,征收的执行和管理需要统一的规范和程序,以避免出现重复征收、乱收费等问题。

此外,对于一些边远地区或资源开发较为困难的地区,如何公平合理地征收海域使用金也是一个难题。

综上所述,海域使用金征收制度是一种有效的管理海域资源的方式。

它有助于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海洋环境、提供税收收入和管理利用者行为。

然而,海域使用金的征收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和改进,以应对不同利用活动和管理需求的挑战。

只有通过合理、透明、公平的征收制度,才能更好地管理和保护海域资源,实现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财综[2007]10号)

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财综[2007]10号)

用海类型界定
类型编码 类型名称 界定 1 填海造地用海 指通过筑堤围割海域,填成能形成有效岸线土地,完全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 11 建设填海造地用海 指通过筑堤围割海域,填成建设用地用于商服、工矿仓储、住宅、交通运输、旅游等的用海 12 农业填海造地用海 指通过筑堤围割海域,填成农用地用于农、林、牧业生产的用海 13 废弃物处置填海造地用海 指通过筑堤围割海域,用于处置工业废渣、城市建筑和生活垃圾等废弃物,并最终形成土地的用海 2 构筑物用海 指采用透水或非透水等方式构筑海上各类设施,全部或部分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 21 非透水构筑物用海 指采用非透水方式构筑不形成有效岸线的码头、突堤、引堤、防波堤、路基等设施的填海用海 22 跨海桥梁、海底隧道等用海 指占用海面空间或底土用于建设跨海桥梁、海底隧道、海底仓储等的工程用海 23 透水构筑物用海 指采用透水方式构筑码头、海面栈桥、高脚屋、经营性人工渔礁等不阻断海水流动的设施的工程用海 3 围海用海 指通过圈围海域开展经济活动,部分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 31 港池、蓄水等用海 指通过修筑海堤或防浪设施圈围海域,用于港口作业、修造船、蓄水等的用海,含开敞式码头前沿的船舶靠泊和回旋水域 32 盐业用海 指通过筑堤圈围海域用于盐业生产的用海 33 围海养殖用海 指通过筑堤圈围海域用于养殖生产的用海 4 开放式用海 指不进行围、填或建设构筑物,直接开展经济活动,基本不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 41 开放式养殖用海 指采用筏式、网箱、底播或以人工投苗、自然增殖海洋底栖生物等形式进行增养殖生产的用海 42 浴场用海 指供游人游泳、嬉水的用海 43 游乐场用海 指开展快艇、帆板、冲浪、潜水等娱乐活动的用海 44 专用航道、锚地等用海 指企业专用的供船舶航行、锚泊的用海及其他开放式用海 5 其他用海 指上述用海类型之外的用海 51 人工岛式油气开采用海 指采用人工岛方式开采油气资源的用海 52 平台式油气开采用海 指采用固定式平台、移动式平台、浮式储油装置及其他辅助设施开采油气资源的用海 53 海底电缆管道用海 指铺设海底通信电缆及电力电缆,输水、输气、输油及输送其他物质的非公益性管状输送设施的用海 54 海砂等矿产开采用海 指开采海砂及其它固体矿产资源的用海 55 取、排水口用海 指抽取或排放海水的用海 56 污水达标排放用海 指受纳指定达标污水的用海

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综(2007)10号)

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综(2007)10号)

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综[2007]10号辽宁、大连、河北、天津、山东、青岛、江苏、上海、浙江、宁波、福建、厦门、广东、深圳、广西、海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海洋厅(局):为贯彻落实《海域使用管理法》,适应海洋经济发展的要求,提高海域资源配置效率,现就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必须依法缴纳海域使用金。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和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海域使用金的征收管理。

财政部驻相关地方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负责海域使用金中央分成收入的就地监缴。

用海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足额缴纳海域使用金并提供有效缴款凭证的,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一律不予核发海域使用权证书。

依法申请减免海域使用金,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海洋局联合公布的《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办法》(财综[2006]24号)的规定执行,规范申请减免及审批程序。

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都不得以“招商引资”等名义违规越权减免海域使用金。

对渔民使用海域从事养殖活动收取海域使用金的具体实施步骤和办法,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统一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海域使用金统一按照用海类型、海域等别以及相应的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计算征收。

其中,对填海造地、非透水构筑物、跨海桥梁和海底隧道等项目用海实行一次性计征海域使用金,对其他项目用海按照使用年限逐年计征海域使用金。

使用海域不超过6个月的,按年征收标准的50%一次性计征海域使用金;超过6个月不足1年的,按年征收标准一次性计征海域使用金。

经营性临时用海按年征收标准的25%一次性计征海域使用金。

对于一次性计征的海域使用金,用海单位和个人一次性缴纳确有困难的,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采取分期缴纳方式,但最后一次缴纳海域使用金的期限不得超过项目用海的施工期限。

海域等别详见附件1,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详见附件2,用海类型界定详见附件3。

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财综[2007]10号)

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财综[2007]10号)

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财综[2007]10号) 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财综[2007]10号,单位:万元/公顷征海域等别收一等二等三等四等五等六等用海类型方式建设填海造地用海 180 135 105 75 45 30填海造农业填海造地用海具体征收标准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一地用海次废弃物处置填海造地用性 195 150 120 90 60 37.50 海征收非透水构筑物用海 150 120 90 60 45 30跨海桥梁、海底隧道等构筑物11.25 用海用海透水构筑物用海 3 2.55 2.10 1.65 1.20 0.75港池、蓄水等用海 0.75 0.60 0.45 0.30 0.21 0.15围海用盐业用海具体征收标准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海围海养殖用海具体征收标准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按开放式养殖用海具体征收标准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年度浴场用海 0.45 0.36 0.30 0.21 0.15 0.06 征开放式收用海游乐场用海 2.25 1.65 1.20 0.81 0.51 0.30专用航道、锚地等用海 0.21 0.18 0.12 0.09 0.06 0.03人工岛式油气开采用海 9其它用平台式油气开采用海 4.50 海海底电缆管道用海 0.45海砂等矿产开采用海 4.50取、排水口用海 0.45污水达标排放用海 0.90注:东莞市海域属于二等。

用海类型界定类型编码类型名称界定指通过筑堤围割海域~填成能形成有效岸线土地~完填海造地用海全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指通过筑堤围割海域~填成建设用地用于商服、工矿11 建设填海造地用海仓储、住宅、交通运输、旅游等的用海1指通过筑堤围割海域~填成农用地用于农、林、牧业12 农业填海造地用海生产的用海废弃物处置填海造地指通过筑堤围割海域~用于处置工业废渣、城市建筑13 用海和生活垃圾等废弃物~并最终形成土地的用海指采用透水或非透水等方式构筑海上各类设施~全部构筑物用海或部分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指采用非透水方式构筑不形成有效岸线的码头、突堤、21 非透水构筑物用海引堤、防波堤、路基等设施的填海用海2跨海桥梁、海底隧道指占用海面空间或底土用于建设跨海桥梁、海底隧道、22 等用海海底仓储等的工程用海指采用透水方式构筑码头、海面栈桥、高脚屋、经营23 透水构筑物用海性人工渔礁等不阻断海水流动的设施的工程用海指通过圈围海域开展经济活动~部分改变海域自然属围海用海性的用海指通过修筑海堤或防浪设施圈围海域~用于港口作业、31 港池、蓄水等用海修造船、蓄水等的用海~含开敞式码头前沿的船舶靠3泊和回旋水域32 盐业用海指通过筑堤圈围海域用于盐业生产的用海33 围海养殖用海指通过筑堤圈围海域用于养殖生产的用海指不进行围、填或建设构筑物~直接开展经济活动~开放式用海基本不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指采用筏式、网箱、底播或以人工投苗、自然增殖海41 开放式养殖用海 4 洋底栖生物等形式进行增养殖生产的用海42 浴场用海指供游人游泳、嬉水的用海43 游乐场用海指开展快艇、帆板、冲浪、潜水等娱乐活动的用海专用航道、锚地等用指企业专用的供船舶航行、锚泊的用海及其他开放式44海用海其他用海指上述用海类型之外的用海人工岛式油气开采用51 指采用人工岛方式开采油气资源的用海海指采用固定式平台、移动式平台、浮式储油装置及其52 平台式油气开采用海他辅助设施开采油气资源的用海5 指铺设海底通信电缆及电力电缆~输水、输气、输油53 海底电缆管道用海及输送其他物质的非公益性管状输送设施的用海 54 海砂等矿产开采用海指开采海砂及其它固体矿产资源的用海 55 取、排水口用海指抽取或排放海水的用海 56 污水达标排放用海指受纳指定达标污水的用海。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鲁财综〔2021〕6号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鲁财综〔2021〕6号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正文:----------------------------------------------------------------------------------------------------------------------------------------------------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沿海各市财政局、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沿海各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印发〈关于调整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综〔2018〕15号)要求,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海域使用金征收统一按照《标准》执行。

其中,以申请审批方式出让海域使用权的,按本《标准》执行;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海域使用权的,出让底价不得低于按照本《标准》计算的海域使用金金额。

因海域使用权续期或用海方案调整等需重新报经政府批准的,批准后按《标准》执行。

二、本通知施行前已获批准但尚未缴纳海域使用金的用海项目,仍执行批复时的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

其中,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项目的批准时间,以政府批复出让方案的时间为准。

三、经批准分期缴纳海域使用金的用海项目,在批准分期缴款时间内,应按照出让合同或分期缴款批复缴纳剩余部分。

四、财综〔2018〕15号文件所确定的市(县、区)海域等别,不随行政区划调整而变更。

五、本通知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3月31日。

附件:《山东省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2月19日——结束——。

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财综[2007]10号)

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财综[2007]10号)

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财综[2007]10号) 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财综[2007]10号,单位:万元/公顷征海域等别收一等二等三等四等五等六等用海类型方式建设填海造地用海 180 135 105 75 45 30填海造农业填海造地用海具体征收标准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一地用海次废弃物处置填海造地用性 195 150 120 90 60 37.50 海征收非透水构筑物用海 150 120 90 60 45 30跨海桥梁、海底隧道等构筑物11.25 用海用海透水构筑物用海 3 2.55 2.10 1.65 1.20 0.75港池、蓄水等用海 0.75 0.60 0.45 0.30 0.21 0.15围海用盐业用海具体征收标准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海围海养殖用海具体征收标准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按开放式养殖用海具体征收标准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年度浴场用海 0.45 0.36 0.30 0.21 0.15 0.06 征开放式收用海游乐场用海 2.25 1.65 1.20 0.81 0.51 0.30专用航道、锚地等用海 0.21 0.18 0.12 0.09 0.06 0.03人工岛式油气开采用海 9其它用平台式油气开采用海 4.50 海海底电缆管道用海 0.45海砂等矿产开采用海 4.50取、排水口用海 0.45污水达标排放用海 0.90注:东莞市海域属于二等。

用海类型界定类型编码类型名称界定指通过筑堤围割海域~填成能形成有效岸线土地~完填海造地用海全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指通过筑堤围割海域~填成建设用地用于商服、工矿11 建设填海造地用海仓储、住宅、交通运输、旅游等的用海1指通过筑堤围割海域~填成农用地用于农、林、牧业12 农业填海造地用海生产的用海废弃物处置填海造地指通过筑堤围割海域~用于处置工业废渣、城市建筑13 用海和生活垃圾等废弃物~并最终形成土地的用海指采用透水或非透水等方式构筑海上各类设施~全部构筑物用海或部分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指采用非透水方式构筑不形成有效岸线的码头、突堤、21 非透水构筑物用海引堤、防波堤、路基等设施的填海用海2跨海桥梁、海底隧道指占用海面空间或底土用于建设跨海桥梁、海底隧道、22 等用海海底仓储等的工程用海指采用透水方式构筑码头、海面栈桥、高脚屋、经营23 透水构筑物用海性人工渔礁等不阻断海水流动的设施的工程用海指通过圈围海域开展经济活动~部分改变海域自然属围海用海性的用海指通过修筑海堤或防浪设施圈围海域~用于港口作业、31 港池、蓄水等用海修造船、蓄水等的用海~含开敞式码头前沿的船舶靠3泊和回旋水域32 盐业用海指通过筑堤圈围海域用于盐业生产的用海33 围海养殖用海指通过筑堤圈围海域用于养殖生产的用海指不进行围、填或建设构筑物~直接开展经济活动~开放式用海基本不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指采用筏式、网箱、底播或以人工投苗、自然增殖海41 开放式养殖用海 4 洋底栖生物等形式进行增养殖生产的用海42 浴场用海指供游人游泳、嬉水的用海43 游乐场用海指开展快艇、帆板、冲浪、潜水等娱乐活动的用海专用航道、锚地等用指企业专用的供船舶航行、锚泊的用海及其他开放式44海用海其他用海指上述用海类型之外的用海人工岛式油气开采用51 指采用人工岛方式开采油气资源的用海海指采用固定式平台、移动式平台、浮式储油装置及其52 平台式油气开采用海他辅助设施开采油气资源的用海5 指铺设海底通信电缆及电力电缆~输水、输气、输油53 海底电缆管道用海及输送其他物质的非公益性管状输送设施的用海 54 海砂等矿产开采用海指开采海砂及其它固体矿产资源的用海 55 取、排水口用海指抽取或排放海水的用海 56 污水达标排放用海指受纳指定达标污水的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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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市(湖里区 思明区)
广东:广州市(番禺区 黄埔区 萝岗区 南沙区) 深圳市(宝安区 福田区 龙岗区 南山区 盐田区)
二等:
上海:奉贤区 金山区 南汇区
天津:塘沽区
辽宁:大连市(沙河口区 西岗区 中山区)
山东:青岛市(城阳区 黄岛区 崂山区 李沧区)
浙江:宁波市(海曙区 江北区 江东区) 温州市(龙湾区 鹿城区)
43
游乐场用海
指开展快艇、帆板、冲浪、潜水等娱乐活动的用海
44
专用航道、锚地等用海
指企业专用的供船舶航行、锚泊的用海及其他开放式用海
5
其他用海
指上述用海类型之外的用海
51
人工岛式油气开采用海
指采用人工岛方式开采油气资源的用海
52
平台式油气开采用海
指采用固定式平台、移动式平台、浮式储油装置及其他辅助设施开采油气资源的用海
海南:澄迈县 儋州市 琼海市 文昌市
六等:
辽宁:大洼县 凌海市 盘山县
河北:昌黎县 海兴县 黄骅市
山东:昌邑市 广饶县 垦利县 利津县 寿光市 无棣县 沾化县
江苏:滨海县 赣榆县 灌云县 射阳县 响水县
浙江:苍南县 平阳县
福建:东山县 福安市 福鼎市 宁德市蕉城区 霞浦县 仙游县 云霄县 诏安县
广西:东兴市 合浦县
90
60
45
30
跨海桥梁、海底隧道等用海
11.25
透水构筑物用海
3
2.55
2.10பைடு நூலகம்
1.65
1.20
0.75





围海用海
港池、蓄水等用海
0.75
0.60
0.45
0.30
0.21
0.15
盐业用海
具体征收标准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围海养殖用海
具体征收标准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开放式用海
22
跨海桥梁、海底隧道等用海
指占用海面空间或底土用于建设跨海桥梁、海底隧道、海底仓储等的工程用海
23
透水构筑物用海
指采用透水方式构筑码头、海面栈桥、高脚屋、经营性人工渔礁等不阻断海水流动的设施的工程用海
3
围海用海
指通过圈围海域开展经济活动,部分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
31
港池、蓄水等用海
指通过修筑海堤或防浪设施圈围海域,用于港口作业、修造船、蓄水等的用海,含开敞式码头前沿的船舶靠泊和回旋水域
四等:
天津:汉沽区
辽宁:长海县 大连市(金州区 旅顺口区) 葫芦岛市(连山区 龙港区) 绥中县 瓦房店市 兴城市 营口市(西市区 老边区)
河北:秦皇岛市山海关区
山东:莱州市 乳山市 文登市 烟台市牟平区
江苏:连云港市连云区
浙江:慈溪市 海盐县 平湖市 嵊泗县 温岭市 玉环县 余姚市 乐清市 舟山市普陀区
浙江:宁波市(北仑区 鄞州区 镇海区) 台州市(椒江区 路桥区) 舟山市定海区
福建:福清市 福州市马尾区 晋江市 泉州市(洛江区 泉港区) 石狮市 厦门市(同安区 翔安区)
广东:惠东县 惠州市惠阳区 江门市新会区 茂名市茂港区 汕头市潮南区 湛江市(赤坎区 麻章区 坡头区 霞山区)
海南:海口市(龙华区 美兰区 秀英区) 三亚市
32
盐业用海
指通过筑堤圈围海域用于盐业生产的用海
33
围海养殖用海
指通过筑堤圈围海域用于养殖生产的用海
4
开放式用海
指不进行围、填或建设构筑物,直接开展经济活动,基本不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
41
开放式养殖用海
指采用筏式、网箱、底播或以人工投苗、自然增殖海洋底栖生物等形式进行增养殖生产的用海
42
浴场用海
指供游人游泳、嬉水的用海
福建:长乐市 惠安县 龙海市 南安市
广东:恩平市 南澳县 汕尾市城区 台山市 阳江市江城区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 银海区)
五等:
辽宁:东港市 盖州市 普兰店市 庄河市
河北:抚宁县 滦南县 唐海县 唐山市丰南区 乐亭县
山东:长岛县 东营市(东营区 河口区) 海阳市 莱阳市 潍坊市寒亭区 招远市
江苏:大丰市 东台市 海安县 海门市 启东市 如东县 通州市
53
海底电缆管道用海
指铺设海底通信电缆及电力电缆,输水、输气、输油及输送其他物质的非公益性管状输送设施的用海
54
海砂等矿产开采用海
指开采海砂及其它固体矿产资源的用海
55
取、排水口用海
指抽取或排放海水的用海
56
污水达标排放用海
指受纳指定达标污水的用海
海域等别
一等:
上海:宝山区 浦东新区
山东:青岛市(市北区 市南区 四方区)
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
单位:万元/公顷
海域等别
用海类型
一等
二等
三等
四等
五等
六等
征收方式
填海造地用海
建设填海造地用海
180
135
105
75
45
30





农业填海造地用海
具体征收标准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废弃物处置填海造地用海
195
150
120
90
60
37.50
构筑物用海
非透水构筑物用海
150
120
农业填海造地用海
指通过筑堤围割海域,填成农用地用于农、林、牧业生产的用海
13
废弃物处置填海造地用海
指通过筑堤围割海域,用于处置工业废渣、城市建筑和生活垃圾等废弃物,并最终形成土地的用海
2
构筑物用海
指采用透水或非透水等方式构筑海上各类设施,全部或部分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
21
非透水构筑物用海
指采用非透水方式构筑不形成有效岸线的码头、突堤、引堤、防波堤、路基等设施的填海用海
浙江:岱山县 洞头县 奉化市 临海市 宁海县 瑞安市 三门县 象山县
福建:连江县 罗源县 平潭县 莆田市(城厢区 涵江区 荔城区 秀屿区) 漳浦县
广东:电白县 海丰县 惠来县 揭东县 雷州市 廉江市 陆丰市 饶平县 遂溪县 吴川市 徐闻县 阳东县 阳西县
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 防城港市(防城区 港口区) 钦州市钦南区
福建:泉州市丰泽区 厦门市(海沧区 集美区)
广东:东莞市 汕头市(潮阳区 澄海区 濠江区 金平区 龙湖区) 中山市 珠海市(斗门区 金湾区 香洲区)
三等:
上海:崇明县
天津:大港区
辽宁:大连市甘井子区 营口市鲅鱼圈区
河北:秦皇岛市(北戴河区 海港区)
山东:即墨市 胶州市 胶南市 龙口市 蓬莱市 日照市(东港区 岚山区) 荣成市 威海市环翠区 烟台市(福山区 莱山区 芝罘区)
海南:昌江县 东方市 临高县 陵水县 万宁市 乐东县
0.45
海砂等矿产开采用海
4.50
取、排水口用海
0.45
污水达标排放用海
0.90
用海类型界定
类型编码
类型名称
界定
1
填海造地用海
指通过筑堤围割海域,填成能形成有效岸线土地,完全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
11
建设填海造地用海
指通过筑堤围割海域,填成建设用地用于商服、工矿仓储、住宅、交通运输、旅游等的用海
12
开放式养殖用海
具体征收标准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浴场用海
0.45
0.36
0.30
0.21
0.15
0.06
游乐场用海
2.25
1.65
1.20
0.81
0.51
0.30
专用航道、锚地等用海
0.21
0.18
0.12
0.09
0.06
0.03
其它用海
人工岛式油气开采用海
9
平台式油气开采用海
4.50
海底电缆管道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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