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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矿业有毒废水泄漏事故
分享提 纲
分 享 提 纲
一、事件回顾 二Leabharlann Baidu造成的影响
三、事故原因分析
四、经验教训
2
一、事件回顾
2010年7月3日下午15∶50,紫金矿业所属紫金山铜矿湿法
厂污水池水位异常下降,池内酸性含铜污水(主要含铜、
硫酸根,无有毒物质)出现渗漏,9100立方米的污水通过 地下排水排洪涵洞进入汀江,对汀江流域造成污染,导致 汀江部分河段污染及大量网箱养鱼死亡;
二、造成的影响
(二) 经济赔偿
紫金矿业于2011年1月30日收到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
法院有关刑事判决。被告公司紫金山金铜矿犯重大环境污 染事故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000万元,原已缴纳的行政罚 款956.31万元予以折抵,尚需缴纳2043.69万元。
二、造成的影响
(三) 企业形象
各大新闻媒体相继对此次事故进行专题报道。
一、事件回顾
7月12日,紫金矿业废水渗漏污染汀江事件被披露,引发了
社会广泛关注。
7月13日,紫金矿业总裁向媒体表示“肇事”的铜矿湿法 厂已经无限期停产并全面开展整改,同时将依照事故调查 结论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
一、事件回顾
7月14日晚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对该
环保事故信息披露问题进行专项核查。
二、造成的影响
(一) 生态灾难
上杭县下都、中都等镇,均有大批渔民围绕 着棉花滩水库进行渔业养殖。除了处于汀江 支流或内湖的渔民之外,几乎所有汀江沿岸 渔民均遭受到前所未有的大面积鱼类死亡。 对于当地的母亲河汀江来说,一场极大的生 态灾难无疑已经酿成
此次事故渗漏废水主要为酸性废水(主要含铜、 硫酸根离子),长期饮用不利于身体酸碱平衡, 同时易造成慢性中毒
交接班制度执行不严,部分职工失职渎职。
四、经验教训
紫金矿业污水泄漏事件表面看来很像是突发事件,其实不然, 它是企业环保方面存在问题的一次集中爆发,而事件的迟报,导致 了事态的扩大,对事故的重视程度不够,又导致了二次污染事故的 发生。我们有理由相信,如果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上级企业或政 府就能及时调集资源,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理,减轻事故损失。就 不会由于瞒报、迟报,错过最佳处置时机,就不会导致事态扩大, 就不会影响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样严重的是,事件还可能因 为瞒报、迟报而使调查取证更加困难,影响善后工作。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 直接原因
1、企业防渗膜破损直接造成污水渗漏; 2、人为非法打通6号集渗观察井与排洪洞,致使渗漏污 水直接进入汀江; 3、监测设备损坏致使事件未被及时发现; 4、环境设施设置不合格,应急池距江水只有20米,企业 各堆场及各池底未进行硬化处理
三、事故原因分析
(二) 间接原因
1、上杭县安监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不到 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得到有效落实,对生产企业安 全生产的责任意识不强。
一、事件回顾
7月17日,紫金山金铜矿3号应急中转污水池发生渗漏,污
水通过排洪洞流到汀江,此次渗漏污水约500立方米。
7月19日,公司接到证监会有关《立案调查通知书》,公 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一案被立案调查。 9月30日紫金矿业收到《福建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决定 书》。处罚如下:1、责令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直 至治理完成;2、罚款956.313万元。
深刻的教训,值得我们深思!
7月15日,上杭县公安局对污染事故案立案侦查,检察机 关也介入该事故调查。 7月16日晚,上杭县县长停职检查,县环保局长行政撤职 ;上杭县一名副县长及龙岩市环保局长责令辞职,对工业 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县经贸局局长停职检查;紫金山 金铜矿铜湿法厂厂长林文贤、副厂长刘王勇、厂环保车间
主任刘生源进行刑拘。
2、信息披露延后,也过于简略,导致各方调动资源,配
合解决泄漏问题,及时控制污染源头不及时,下游民
众也无法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3、对污染事故不引起重视,导致再次违规;
三、事故原因分析
(二) 间接原因
4、紫金矿业没有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对安全 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监管以及生产设备管理不到 位,规章制度执行不力,工作纪律松弛、巡检制度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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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享 提 纲
一、事件回顾 二Leabharlann Baidu造成的影响
三、事故原因分析
四、经验教训
2
一、事件回顾
2010年7月3日下午15∶50,紫金矿业所属紫金山铜矿湿法
厂污水池水位异常下降,池内酸性含铜污水(主要含铜、
硫酸根,无有毒物质)出现渗漏,9100立方米的污水通过 地下排水排洪涵洞进入汀江,对汀江流域造成污染,导致 汀江部分河段污染及大量网箱养鱼死亡;
二、造成的影响
(二) 经济赔偿
紫金矿业于2011年1月30日收到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
法院有关刑事判决。被告公司紫金山金铜矿犯重大环境污 染事故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000万元,原已缴纳的行政罚 款956.31万元予以折抵,尚需缴纳2043.69万元。
二、造成的影响
(三) 企业形象
各大新闻媒体相继对此次事故进行专题报道。
一、事件回顾
7月12日,紫金矿业废水渗漏污染汀江事件被披露,引发了
社会广泛关注。
7月13日,紫金矿业总裁向媒体表示“肇事”的铜矿湿法 厂已经无限期停产并全面开展整改,同时将依照事故调查 结论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
一、事件回顾
7月14日晚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对该
环保事故信息披露问题进行专项核查。
二、造成的影响
(一) 生态灾难
上杭县下都、中都等镇,均有大批渔民围绕 着棉花滩水库进行渔业养殖。除了处于汀江 支流或内湖的渔民之外,几乎所有汀江沿岸 渔民均遭受到前所未有的大面积鱼类死亡。 对于当地的母亲河汀江来说,一场极大的生 态灾难无疑已经酿成
此次事故渗漏废水主要为酸性废水(主要含铜、 硫酸根离子),长期饮用不利于身体酸碱平衡, 同时易造成慢性中毒
交接班制度执行不严,部分职工失职渎职。
四、经验教训
紫金矿业污水泄漏事件表面看来很像是突发事件,其实不然, 它是企业环保方面存在问题的一次集中爆发,而事件的迟报,导致 了事态的扩大,对事故的重视程度不够,又导致了二次污染事故的 发生。我们有理由相信,如果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上级企业或政 府就能及时调集资源,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理,减轻事故损失。就 不会由于瞒报、迟报,错过最佳处置时机,就不会导致事态扩大, 就不会影响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样严重的是,事件还可能因 为瞒报、迟报而使调查取证更加困难,影响善后工作。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 直接原因
1、企业防渗膜破损直接造成污水渗漏; 2、人为非法打通6号集渗观察井与排洪洞,致使渗漏污 水直接进入汀江; 3、监测设备损坏致使事件未被及时发现; 4、环境设施设置不合格,应急池距江水只有20米,企业 各堆场及各池底未进行硬化处理
三、事故原因分析
(二) 间接原因
1、上杭县安监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不到 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得到有效落实,对生产企业安 全生产的责任意识不强。
一、事件回顾
7月17日,紫金山金铜矿3号应急中转污水池发生渗漏,污
水通过排洪洞流到汀江,此次渗漏污水约500立方米。
7月19日,公司接到证监会有关《立案调查通知书》,公 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一案被立案调查。 9月30日紫金矿业收到《福建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决定 书》。处罚如下:1、责令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直 至治理完成;2、罚款956.313万元。
深刻的教训,值得我们深思!
7月15日,上杭县公安局对污染事故案立案侦查,检察机 关也介入该事故调查。 7月16日晚,上杭县县长停职检查,县环保局长行政撤职 ;上杭县一名副县长及龙岩市环保局长责令辞职,对工业 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县经贸局局长停职检查;紫金山 金铜矿铜湿法厂厂长林文贤、副厂长刘王勇、厂环保车间
主任刘生源进行刑拘。
2、信息披露延后,也过于简略,导致各方调动资源,配
合解决泄漏问题,及时控制污染源头不及时,下游民
众也无法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3、对污染事故不引起重视,导致再次违规;
三、事故原因分析
(二) 间接原因
4、紫金矿业没有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对安全 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监管以及生产设备管理不到 位,规章制度执行不力,工作纪律松弛、巡检制度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