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才公寓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登记表
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
个人 申请 陈述
单位 意见
主管 单位 意见
签 名:
盖 章: 年月日
盖 章: 年月日
县人 才办 意见
住建部门 意见
备注
公寓地址 安排房号为:
盖 章: 年月日
盖 章: 年月日
申请人须提交材料: 1.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职称证书的 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夫妻双方)本人、父母、子女现有住房情况证明材料; 3.申请人(夫妻双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购买劳动保
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国籍 户籍
身份证号码 政治面貌
贴照片务
请 人 学习 填 工作 写 简历
职称
毕业时间
联系电话 (手 机) 联系电话 (办 电)
家庭
姓名 关系
身份证号码
学历
工作单位 及职务
成员
资料
预约租期 半年( ) 一年( ) 二年( ) 三年( )
险等材料复印件及其他申请需要的相关资料。
附表1引进人才周转房租赁申请表
3、“住房性质”填写公房、房改房、集资 Nhomakorabea等;4、配偶所在单位住房情况由其单位房管部门做意见,在相应项打√;
5、签名要用黑色笔签写,不能打印。
附表1引进人才周转房租赁申请表
申请人工作单位:填报时间:年月日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务
任职时间
年月
学历
职称
任职时间
年月
学位
参加工作时间
年月
进入海大工作时间
(包括原热农大、原海大)
年月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婚姻状况
()已婚()未婚()离异
配偶姓名
配偶工作单位
住房现状
校内住址
住房性质
校外住址
住房性质
配偶所在单位住房情况
1租住单位公有住房
2已购买单位房改房、集资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等
3其他情况
单位(盖章):
经办人:联系电话:年月日
申请人承诺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内容真实,若与事实不符,本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签名:年月日
本人所在校内单位意见(审核申请人填报内容是否属实)
单位(盖章):
经办人:联系电话:年月日
填写说明:1、“职称或职务”与“任职时间”要求对应;
珠海人才租房补贴申报材料
珠海人才租房补贴申报材料
珠海人才租房补贴申报材料
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
下面是分享的珠海人才租房补贴申报材料,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申请人应为xx年7月1日后到高新区主园区登记并依法纳税的企业进展创新创业的以下高层次人才之一。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二)国家专家;
(三)广东省领军人才;
(四)珠海市高层次人才(一级);
(五)具有博士学位或教育部认可的海外同等学历(学位),且在企业中占股30%以上或为第一大股东的创业人才;
(六)经区管委会认为的其他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
(一)在高新区主园区内主导产业企业创新创业;
(二)租住在高新区主园区;
(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珠海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所在企业不提供住房;
(四)每年须区内企业工作的.时间不少于180天。
同一人员已享受过市、区其他购房优惠政策待遇的,不再重复享受此项补贴;已享受市、区其他租房优惠政策待遇的,不可同时享受此项补贴。
1、珠海高新区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高层次人才资格证明材料;
4、申请人在高新区主园区居住的租房合同;
5、珠海市房地产登记部门开具的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珠海市无自有住房证明;
6、在本区从事创新工作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在本区创业的申请人需提供所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7、企业开具的没有为本人提供住房的证明。
(以上材料中第1、7项须提供原件,第2—6项须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材料统一采用A4纸按清单顺序装订成册)。
XX市人才公寓租住申请审批表
年月日
用人单位或
主管部门
初审意见
经审核,同意申请租住人才公寓。
(盖章)
经办人签名: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市委人才办
复审意见
经审核,符合租住资格,同意租住人才公寓。
(盖章)
年月日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审批意见
同意租住人才公寓。
(盖章)
年月日
说明:1.本表一式三份,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市委人才办、市房改办各一份。
专业技术职称
身份证号码
毕业院校及专业
工作单位及职务
年度考核等次
个人住房情况
手机号码
申请人及配偶承诺以上所填写的基本情况、住房状况和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真实无误,并对所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同意公示。如有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及伪造相关证明材料等,同意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取消所申请保障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XX市人才公寓租住申请审批表
申请时间:年月日第 类
申请Biblioteka 人基本情
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免冠彩照
(2寸)
籍贯
政治
面貌
民族
学历学位
专业技术职称
身份证号码
婚姻状况
毕业院校及专业
毕业时间
工作单位及职务
进现单位时间
个人住房情况
年度考核等次
通讯地址
手机号码
配
偶
情
况
(已婚者填写)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政治面貌
民族
学历学位
2.需附材料(一式一份):单位出具的个人住房情况证明原件、个人学历学位和职称证书、有效身份证件、任职文件、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已婚者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复印件、双方住房情况说明。复印件须由单位验原件后加盖单位公章。
2021珠海公租房申请最新指南
2021珠海公租房申请最新指南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1珠海公租房申请最新指南,更多申请书点击“申请书”查看!2021珠海公租房申请条件申请人是珠海户口,在珠海居住三年以上;每月家庭成员的平均收入要低于1650元。
在珠海没有住房,或者是人均住房面积没有超过15平。
申请人以及家庭成员名下没有机动车辆,并且要五年内没有出售过房屋;家庭人均总资产不可以超过十万。
2021珠海公租房申请流程一、网上申请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在网上填表申请2、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态初审;3、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公示和认定;4、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终审备案。
二、现场申请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填表申请;2、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态初审;3、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公示和认定;4、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终审备案。
2021珠海公租房申请材料一、珠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申请材料1、优先配租证明材料:残疾、优抚、低保、见义勇为等证明材料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簿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近12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清单或无社保缴费记录证明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近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地税无申报收入证明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或无收入声明或失业证明7、申请人劳动合同8、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的居住证9、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婚姻情况证明10、学生:小孩学生证复印件或大学生在读证明11、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基本养老金待遇核定单,或无养老金保险金证明12、其他证明材料1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房产产权证明或无房产证明1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的机动车证明或无车证明二、珠海其他低收入家庭公租房申请材料1、优先配租证明材料:残疾、优抚、低保、见义勇为等证明材料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簿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近12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清单或无社保缴费记录证明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近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地税无申报收入证明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或无收入声明或失业证明7、申请人劳动合同8、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的居住证9、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婚姻情况证明10、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房产产权证明或无房产证明11、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的机动车证明或无车证明12、学生:小孩学生证复印件或大学生在读证明13、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基本养老金待遇核定单,或无养老金保险金证明14、其他证明材料。
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需求调查表
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需求调查表
(政府忠告市民:本调查表作为政府实施“以需定建,逐步解
决”住房保障政策的决策依据,符合条件的家庭(个人)将纳入
住房保障需求库,未填写本表的家庭(个人),政府未来三年内
原则上不提供住房保障。
)
户籍所属:□珠海市区镇(街道)社区居委会;(非珠海户籍另表填写)
现住址:婚姻状况:□未婚□已婚□离异□丧偶
家庭档案号:(由录入单位根据档案编号规则填制,详见编号规则)
填表说明
一、本表用黑色钢笔填定,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二、签名具有“□”标志的,为填报人选择项,符合本人情况的,在□里打√;
三、需填写的空格,如没有的,填写“无”;
四、可支配收入是指扣除了五险之后的收入部分;
五、家庭资产包括除住房外的其他资产,包括存款、汽车、有价证劵、贵重金属、名贵装饰品、贵重字画等。
六、家庭档案号编写规则,因调查数据需要与各部门数据比对,数据处理过程可能存在排序等操作,不允许存在合并单元格,因此家庭档案号为家庭识别的唯一标识,本次调查不允许重号。
家庭档案号由9位数组成,左边首位为区(含功能区)编号,第2、3位为街道(镇)编号,第4、5位为居委编号,上述编号在调查前由各区商市住房保障办商定后配发,后面4位为顺序号,一个居委会内不允许重复编号。
七、参加本次调查并符合条件者将纳入住房保障轮候名单,为市政府实施“以需定建,逐步解决”的决策提供依据。
因此,请被调查者高度重视,了解普查政策认真实事求是填报本调查表。
八、本次调查表以家庭(户)为单位填报,本市户籍年龄超过35周岁单身居民或孤儿年满18周岁的可独立填报,一户家庭不可重复填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制)。
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
所在部门 (主任/处 员工所在部 长)审核意 门领导审核
人事行政部 审核意见
签名:
总经理审核 意见
申请人签名:
日期:
日期:
所在部门(主管部长)审核意见:
签名:
日期:
员工姓名
学历
配偶姓名 配偶进厂时
间 子女姓名
已购房产地址: 目前居住地 址: 租赁需求:
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
部门
处室
岗位
职称/技能 等级
配偶工作单位:
子女出生 日期
进厂时间
婚姻状况
所在公司人事 联系人及电话 目前无房
□A户型
□B户型
□C户型
申请理由
本人承诺: 1.以上所填内容真实,无虚假信息; 2.按月缴纳租金及相关物业费用; 3.所租公寓仅限自已使用,不挪作它用; 4.租住期间遵守物业条约中的相关规定; 4.完成自购住房收房手续后半年内,搬离公寓; 5.如离职,确保月底前搬离公寓。
珠海市人才公寓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登记表
编号:珠海市唐家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登记表申请类别:专业人才□新就业职工□新就业异地务工人员□申请人姓名:申请人户籍:□珠海户籍区(经济功能区)镇(街道办)社区□非珠海户籍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区、县)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个人联系电话:手机:申请人单位名称:申请人单位地址:申请人单位所属:区(经济功能区)镇政府(街道办)单位联系电话:联系人:单位所属类别:三高一特□双软”企业□总部企业□在孵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新引进的“4+2产业”企业□其他□填表日期:年月日填表说明一、本表用黑色钢笔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二、登记编号由区(经济功能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统一填写,编号前4位为年份代号,第5位为各区(经济功能区)代号(其中香洲为1;高新为2),第6至9格从0001开始编号(以下所称“受理地”为受理申请的辖区)。
三、“单位地址”及“现居住地址”须详细注明所在区、路、住宅小区名称、栋号和房号。
四、本表只需填写一式一份。
五、家庭成员:原则上只填写子女。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父母可作为共同申请人:(一)子女为独生子女,父母与子女共同居住且在本市无住房;非本市户籍父母须在公布《唐家人才公寓项目总体分配方案》前已办理本市居住证。
(二)父母有残疾或重大疾病需要子女照顾的。
(三)子女有残疾或重大疾病需要父母照顾的。
六、“具有一定投资规模”按照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年商品销售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批发企业;年商品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零售企业原则掌握。
申请条件与提供材料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一)【新就业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且自毕业起不满5年;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且在本市工作1年以上;3、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期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4、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5、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二)【新就业的异地务工人员】(仅限于唐家人才公寓)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自毕业起不满5年;2、在高新区和香洲区工作、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3、在本市属无房户;4、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没有出售过房产。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模板】
Chang De公共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引进人才□编号 ( )申请人: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户籍地区办事处(乡镇)社区保障政策一、申请条件方式一:公租房实物配租1、新就业人员(大学毕业未满10年)和外来务工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租金支付能力;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申请地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保、医保1年以上;城区无房(含武陵区、经开区、鼎城区武陵镇、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及其他特困家庭(民政部门认定)的优先保障。
2、引进人才应满足以下条件:城区无房、有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的相关工作关系证明,以单位名义提交的保障申请。
3、申请资料:个人申请书、单位申请书,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公务员可提供录用审批表)复印件,社保(社保部门证明)、医保(医保部门证明)、住房公积金当年缴费证明。
方式二:公租房租赁补贴1、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租金支付能力;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非一城四区(武陵区、经开区、柳叶湖、鼎城区武陵镇)户口,城区无房且三年内无房产交易记录;在申请地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在市城区有合法的房屋租赁手续,租住房屋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2、其他情形按公租房实物配租条件申请。
3、申请资料:租赁补贴申请书,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申请人长沙银行卡原件;劳务合同、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市房管局租赁所出具)。
以上资料还需提供复印件。
上述两种保障方式,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在常德市各区县范围同时期内只能享受一种,不得重复申请;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父母、子女在申请所在地有住房资助能力(家庭人均居住面积达到30平米)的,不纳入保障范围。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模板)
医疗□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 □否
月收入
工薪收入元
家庭月收入
工薪收入元
申 请 人 住 房 情 况
是否在主城区有私有产权房
□是(房屋坐落,建筑面积m2,户籍人数人,人均建筑面积m2)□否
是否在主城区承租公房或 廉租房
□是(房屋坐落,建筑面积m2,户籍人数人,人均建筑面积m2) □否
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单位地址工作现状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退休机关事业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主城区户籍城镇居民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生引进人才申请人类型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其他进城务工人员其他外地来主城区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养老是缴纳时间缴纳情况医疗是缴纳时间月收入工薪收入家庭月收入工薪收入是否在主城区有私有产权房户籍人数人人均建筑面积是否在主城区承租公房或廉租房户籍人数人人均建筑面积申请居住人数拟申请房屋申请方式家庭单身人士合租企业集体租赁户籍人数申请人承诺本人承诺
成都经开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申请人基本
情况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单位地址
工作现状
□企业 □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退休□机关事业单位
婚姻状况
联系电话
户 籍 所在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申请人类型
□主城区户籍城镇居民□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生 □引进人才□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其他进城务工人员□其他外地来主城区工作人员
申请之日前三年内在主城区是否转让住房
□是 □否
拟申请 房屋情况
地 点
申请居住人数
申请方式
□家庭 □单身人士 □合租□企业集体租赁
户 型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人才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人才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1.01•【字号】珠府〔2021〕63号•【施行日期】2021.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人才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ZFGS-2021-11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珠海市人才住房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2021年11月1日珠海市人才住房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建设第三章住房分配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面向个人配租(售)第三节面向单位配租第四章流转退出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才住房的建设和管理,落实“珠海英才计划”,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人才住房的用地规划、筹集建设、分配使用、流转退出及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人才,是指符合“珠海英才计划”类别的人才、港澳优秀人才以及其他特殊需要的人才。
本办法所称人才住房,是指由政府投资或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租售价格和处分条件等,面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人才配租配售的住房。
人才住房优先面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产业人才供应。
第四条人才住房可租、可售,出售的人才住房在一定年限内实行封闭流转;租、售比例可根据本市实际人才层次比例及各区政府(管委会)的实际情况统筹设定。
第五条人才住房筹建和管理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分级负责,产权清晰、规范运行的原则。
第六条市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人才住房的统筹指导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全市人才住房的政策、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统筹指导人才住房的筹集建设、分配使用、流转退出以及监督考核工作;编制人才住房统筹规划。
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市本级人才住房具体实施及业务管理,会同市属国有安居企业做好筹集建设、配租配售、流转退出、使用监管、违约处理等工作;建设全市统一的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人才住房网上在线申请、受理、审核、查询、公示等。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完整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实用优秀文档,欢迎下载)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第一部分:基本情况(由申请人如实填写)第二部分:提交证件及资料(原件审核,复印件保障办留档)第三部分:审核意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备案类型:□新增□变更□延续□注销注:请仔细查看背面申请表填写说明,确保填写内容完整、真实、有效。
申请表填写说明一、【备案类型】:按照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情形进行勾选,并在对应的备案业务栏内填写相关内容,标注“*”为必填项。
二、【房屋坐落】、【产权证号】、【房间号码】:房屋坐落填写内容应当与房屋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房屋坐落一致,例如“xx路xx号xx小区xx幢xx单元xx室”;产权证号填写内容应当与不动产权证上记载的编号内容一致,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可以不填写;房间号码,整套(幢)出租的,可以不填写,按间出租的,应当填写明确的承租房间位置,例如“01室”、“南卧室”等。
三、【房屋设计用途】、【房屋租赁用途】房屋设计用途填写内容应与合法房屋权属证明记载的规划设计用途一致,房屋租赁用途按照房屋租赁合同载明的租赁用途填写。
四、【租赁类型】:直租类型仅限于出租人为房屋产权人的情形,其余均属转租类型(如“托管式”租赁房屋、房屋产权人授权同意承租人转租房屋等)。
五、【出租人】、【承租人】:填写内容应当与房屋租赁合同上签章一致,如出租人或承租人在合同上签章为多人的,填写用“,”分隔。
六、【产权人】:仅限于租赁类型为转租情形进行填写,产权人应当与房屋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内容一致,如房屋存在共有权人则一并填写完整,填写用“,”分隔。
七、【租赁面积】:整套(幢)租赁的,填写房屋建筑面积;分间租赁的,填写租赁合同约定的租用部位面积。
八、【租金总额】、【租赁期限】:根据租赁合同确定的租金总额和起止日期填写。
如租赁合同中的租金以非人民币计价的,应当折算成人民币填写;如租赁合同中为月租金额,应当计算整个租期的租金总额填写;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金湾区公共租赁住房公寓项目申请条件
金湾区公共租赁住房公寓项目是一个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提供经济适用住房的项目。
在金湾区,有很多家庭由于经济压力无法购物自己的住房,因此这样的项目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可以安心居住的环境。
作为这样的项目,一定有一定的申请条件。
接下来,我们将会细致地介绍一下金湾区公共租赁住房公寓项目的申请条件。
1. 家庭经济状况申请者家庭的经济状况是非常重要的。
一般来说,金湾区公共租赁住房公寓项目的申请者应当是持有金湾区户口的家庭,且家庭的年收入不能超过一定的标准。
这一标准是由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定的,一般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做出调整。
2. 家庭成员情况金湾区公共租赁住房公寓项目也会考虑申请者家庭的成员情况。
一般来说,这样的项目更偏向于扶持有老人或小孩的家庭,因为这样的家庭更需要稳定的居住环境。
对于其中的老人或小孩是否符合当地的政策也是需要申请者注意的。
3. 社会保障情况另外,金湾区公共租赁住房公寓项目也会比较注重申请者的社会保障情况。
一般来说,有社会保障、或者残疾人、特困家庭等特殊情况的家庭更容易得到这样的项目的支持。
如果申请者家庭中有这样的情况,可以适当地在申请材料中加以说明,有助于提高申请的成功率。
4. 房屋维修能力金湾区公共租赁住房公寓项目还会考虑申请者家庭的房屋维修能力。
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公共租赁住房公寓项目的房屋维修需要由申请者家庭自行负责。
申请者家庭需要有一定的房屋维修能力,包括财力、人力和时间等方面的考量。
金湾区公共租赁住房公寓项目的申请条件是非常严格的,但也是非常公正的。
只有符合条件的家庭才能得到这样的支持,这也是为了让更多的家庭能够安心地居住在金湾区。
希望申请者能够根据以上的条件进行合理的申请,也希望金湾区的公共租赁住房公寓项目能够给更多有需求的家庭带来帮助。
金湾区公共租赁住房公寓项目是金湾区政府为了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推出的一项政策性住房项目。
通过提供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适用住房,该项目为城市的低收入家庭提供了一个稳定、经济实惠的居住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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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珠海市唐家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登记表
申请类别:专业人才□新就业职工□新就业异地务工人员□
申请人姓名:
申请人户籍:□珠海户籍区(经济功能区)镇(街道办)社区□非珠海户籍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区、县)申请人现居住地址:
个人联系电话:手机:
申请人单位名称:
申请人单位地址:
申请人单位所属:区(经济功能区)镇政府(街道办)
单位联系电话:联系人:
单位所属类别:三高一特□双软”企业□总部企业□在孵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新引进的“4+2产业”企业□其他□
填表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用黑色钢笔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二、登记编号由区(经济功能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统一填写,编号前4位为年份代号,第5位为各区(经济功能区)代号(其中香洲为1;高新为2),第6至9格从0001开始编号(以下所称“受理地”为受理申请的辖区)。
三、“单位地址”及“现居住地址”须详细注明所在区、路、住宅小区名称、栋号和房号。
四、本表只需填写一式一份。
五、家庭成员:原则上只填写子女。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父母可作为共同申请人:
(一)子女为独生子女,父母与子女共同居住且在本市无住房;非本市户籍父母须在公布《唐家人才公寓项目总体分配方案》前已办理本市居住证。
(二)父母有残疾或重大疾病需要子女照顾的。
(三)子女有残疾或重大疾病需要父母照顾的。
六、“具有一定投资规模”按照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年商品销售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批发企业;年商品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零售企业原则掌握。
申请条件与提供材料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
(一)【新就业职工】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且自毕业起不满5年;
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且在本市工作1年以上;
3、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期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4、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5、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二)【新就业的异地务工人员】(仅限于唐家人才公寓)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自毕业起不满5年;
2、在高新区和香洲区工作、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在本市属无房户;
4、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没有出售过房产。
(备注:除按照《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条件界定的外,根据高新区和香洲区保障标准将符合以上异地务工人员纳入新就业人员类配租)。
(三)【专业人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以上技师资格,或者经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具有一定投资规模以上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除按照《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条件界定的外,根据高新区和香洲区保障标准,将该项条件适度扩大到高新区和香洲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人员的专业人才,其他条件不变。
①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引进或培育的国家、省、市级各类专家,即“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省领军人才、省创新创业团队成员、博士后研究人员等;
②企业的高管及技术研发骨干。
申请人所在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珠海市“三高一特”企业、“双软”企业、总部企业、在孵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以入驻清华科技园、南方软件园、创业服务中心含大洲科技园、工大新经济港、风险示范基地五家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为认定标准)、新引进的“4+2产业”企业。
③符合《珠海市紧缺技工工种目录》且取得高级工或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经珠海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取得一、二、三级评价证书的人员;
④留学回国创新创业人员。
即在高新区和香洲区内服务的留学回国创业就业人员。
⑤青年优秀人才。
已经取得《珠海市青年优秀人才证书》并在培养期内的青年优秀人才;
2、在本市工作1年以上,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期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3、在本市属无房户,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4、申请时没有享受本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或其他住房保障。
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新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异地务工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①申请人的身份证,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居住证(原件备查);
②申请人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为期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及1年以上的社保缴纳凭证;
③中专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④所提供的材料都必须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二)、【专业人才】需提供的材料:
①申请人的身份证,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居住证(原件备查);
②申请人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为期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及1年以上的社保缴纳凭证;
③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或者提供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三高一特企业: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高端服务业、特色海洋和农业)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和高级管理人员证明、或者提供由企业开具、相关部门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证明;或其他相关的资质证明(原件备查);
④所提供的材料都必须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申请人姓名性
别
年
龄
婚姻现状
□已婚
婚姻现状请在选项
中打√
□未婚
身份证号码
学历学位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年月□属211、985院校
(请在选项中打√)
专业技术
职称
职业
资格
配偶姓名配偶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户籍人口同住人口
家庭住房情况(请在选项中打√)
□有房□无房
住房面积(㎡)人均面积
(㎡)
承租私有
住房
承租公有
住房
投靠借住其他
是否正在享受人社局发放的租房补贴:□是□否
家庭成员明细
姓名年
龄
与申请
人关系
工作单位现居住地址: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承诺
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财产有关内容作如下声明:
1、□在本市无房,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没有出售过房产;
2、□在本市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3平方米,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没有出售过房产;
以上(含表中所填内容)情况属实,同意住房保障部门到房地产登记中心、工商、公安、税务、社保等相关部门核查本人及家庭成员的信息财产情况。
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请申请人按照申请住房保障条件在□内打√。
)
承诺人(夫妻双方签字):年月日
户口所在地
社区居(村)委会
意见经办人:日期:年月日
负责人:日期:年月日镇政府(街道办)
初审意见
经办人:日期:年月日
负责人:日期:年月日。